全球化与信息时代伦理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化与论文,信息时代论文,全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全球化(globalization )的过程始于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资本一旦出现,它必然会按照其内在逻辑——为了赚取利润而无限扩张地发展,对此马克思早就曾经预言。而电脑及相关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又把人类推进了网络和信息的时代,这反过来又再进一步加速了全球化的进程。或者说“全球化在通讯技术和科技发展中所遇到的障碍是最小的。因为通讯技术在当今已几乎不可能被置于某一个人的控制之下。”(注:E·霍布斯鲍姆“国家与全球化”, 邓浩译《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8年第8期,第35页。)我们知道1769 年开始的工业革命使人类告别传统的农业社会而进入工业社会,而从1946年第一台电脑的诞生到现在,人类又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和社会——信息时代、信息社会。无疑,“我们正处在由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的转变之中,而一转变将开启人类文明的新时代。”(注:朱葆伟、金吾伦“社会的信息化与观念变革”,光明日报1997年,理论与学术第88期。)当然,社会的这一变迁必然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带来巨大的影响,原有的伦理价值和伦理观念也必然受到了冲击和侵袭。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不断浮现,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和讨论。
全球化与信息时代的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
快速变动和不确定性显然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反射在人们的伦理和价值观念上,普遍的表现就是人们不再对传统的伦理和价值观念确信无疑,而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同时对未来也充满了忧虑。由此导致了伦理相对主义和怀疑论的盛行,而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发展到极点就必然会产生对善与恶、 是与非、美与丑等的判断与衡量标准的丧失,也就是说在很多问题上似乎已经没有标准而言。在现实世界中则表现为:政治生活上的腐败和以权谋私等寻租行为成为当代社会的严重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普通人对道德生活的追求并降低了他们的道德水准;经济生活中的欺诈等各种短期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也冲击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防线;文化和艺术的多元化和丰富的发展、生活的艺术化一定程度上导致人们更加注重追求审美的价值(美与丑)而淡化了对与错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另外,由于“法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转向依靠法而忽视了道德的力量。”(注:马云驰“应当与是——从道德命令到道德关怀”, 《深圳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第55页。 )也就是说人们逐步转向依靠外在的法的力量而忽略了自我的内在的道德力量。换言之人们逐渐放弃了对自我的内在的道德追寻,放弃了自己本应有的道德责任。
在信息网络时代,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而且有资料显示,计算机犯罪的主体主要是青年,是那些拥有丰富的计算机知识并通晓网络通信、解密访问规程等技术的所谓的电脑“黑客”。现代社会由于计算机在各领域的普遍使用,所以使得计算机犯罪影响到了小起市民生活大至国家机密等的广泛领域。电脑“黑客”的肆意横行一方面与我们的有关的立法没有能及时跟上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年青的“黑客”们缺乏社会与个人的责任感有关,“青年群体中出现的计算机犯罪,源于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一些青年人的道德行为的失范,而道德行为失范的原因,又根源于社会的道德滑坡。”(注:赵祖地、周其力“计算机犯罪与道德建设”,《道德与文明》 1999年第4期,第24页。)
不仅如此,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有的历史与客观背景,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冲击之下,社会问题与伦理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和尖锐。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混乱、无序。首先,由于全球文化的交融,信息膨胀及其传播途径的多样化,对个人特别是对青少年来讲,可以说是耳目不暇,造成的结果或者是在没有来得及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并选择性地接受之前就可能已经转化为自己的东西,或者是面对太多的信息而无从选择,由此陷入混乱和困惑。其次,由于大多数的人在文化观念上,面对或选择了不同的东西,那么,不管是教育还是宣传都很难再像以前那种封闭式的环境下,很容易就把人们的文化和思想统一到某一认识的共同点上,这正是我们的教育和宣传部门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总之,文化和思想上的统一并不容易,但多元化和无序的状态却是事实。第三,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过程也呈现出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特征。在西方,自20世纪70年代已经开始进入信息社会(information society),并且,信息(information)正逐渐取代资本(capital)而成为关键的资源。(注:Michael.Cahill
The New Social Policy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4,P8.)而中国社会的实际则是,一方面,我们要实现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这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和落后地区而言),另一方面又同时要迎接信息时代的来临和挑战(东部沿海的发达地区)。因此说“中国社会的时代变迁具有双重意义。一是由古典社会进入现代社会,二是由农业时代向工业和信息时代做双重跨越。”(注:任剑涛“信息时代伦理整合的传统资源”,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1998年第5期,第41页。 )这就意味着我们社会在总体上要在同一个时间内实现和完成两种转变,也就是说我们现阶段的社会转型是双重的。因此,我们所面对的由于社会的双重转型所带来的问题和矛盾必然会更加复杂和激化。显然,在立法尚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健全、在原有文化与价值已被冲击和侵袭,但新的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尚未形成的时候,混乱和无序是在所难免的。
全球化与普遍伦理
1993年,宗教组织在世界宗教会议上发表了《全球伦理》的宣言,这可以算是人类为了解决诸如环境、人口、核武等全球性问题而寻求建立普遍伦理的开始。后来,在其他个人和组织特别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努力和推动下,建立世界性的普遍伦理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而所谓的普遍伦理应该是,由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命运已紧紧连在一起,因此在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上人类应达成某种共识。也就是说,建立普遍伦理有助于协调日益普遍和密切的人类交往过程中的各种行为,有助于解决业已出现的各种全球性的问题。
今天的全球化时代,由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个体、国家和人类总体之间的命运息息相关,我们不得不站在全人类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人们所强调的重点显然是文化的共同性和共通性,因此在伦理价值上寻求和达成比较一致的观念,建立我们共同需要的普遍伦理,这不仅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需要。所以说正是人类共同的生存和共同的利益需要,促成了普遍伦理的建立并构成了建立普遍伦理的现实物质与文化基础。
普遍伦理的建立也源自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需要。众所周知,人口问题、环境和生态问题、核武问题是关系和威胁到整个人类的全球性问题,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才能应付和解决。显然,在面对这些共同的问题的时候,在为大家共同的利益的时候,人类当然需要研究并形成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来约束和规范人们在处理类似于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时的行为。这确实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全球性问题的出现,使得人类只能把自己“作为一个整体处理与自然的关系。全人类面对着对付全球性问题的迫切需要,不得不形成一个人类共同体。人类共同体自然也是伦理共同体。”(注:牛京辉、李伦“全球性问题与普遍伦理”,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1998年第12期,第16页。)因此,建立普遍伦理不仅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现实需要,而且也体现了人类整体对自身责任的深刻意识,是人类整体的道德觉悟。通俗地讲,建立普遍伦理是整个人类对自己的行为和命运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总之,随着全球化过程的进一步发展,对建立普遍伦理的要求必将越来越迫切。因为如果不达成我们在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上的共识,由政治、经济到文化等方面的全面交往就必然会碰到障碍。
信息时代与个人道德自觉
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普及所带来的问题不仅已经浮现,而且也呈越来越严重的发展态势。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上文所讲的计算机犯罪问题,当然,信息技术本身并不是问题的根源,我们至多只能把计算机犯罪归结为信息技术的第三者效应,或者像尼葛洛庞帝所说的那样“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注:N ·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第267页。 )对付计算机犯罪问题,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加快相关的法律建设,才能对它进行有效的打击。而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普及所引起的道德约束力的削弱问题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首先,一方面,网络的世界对于有些人来讲,又是另外一个世界,或是一个虚拟世界——相对于现实的物质世界,鼠标和键盘是虚拟世界里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似乎这与现实世界的任何道德规范和伦理价值并无瓜葛,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也就自然地减弱了。另一方面,对另外一些人来讲,良莠不齐的、爆炸性的、源源不断的网上信息也使他们有可能在不加思索的情况下就加以吸收,使个人的理性分析能力和道德判断力逐渐下降。其次,虽然,信息化的网络生活方式是否会使人类的生活非人化的问题还在争议和有待证明,但毋庸置疑,它已经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深刻和深远的影响。一切都在变动当中,在这个角度看来,原有道德规范的力度减弱也是一种改变,属于正常的情况。接下来的问题则在于如何寻找适合于网络生活方式的伦理和道德。因为过一种道德的生活正是人类生活的最本质的特征之一,即使是在信息的时代,人类的生活同样也离不开伦理和道德的支持和依托。不可否认,寻找或形成适合于网络生活方式的伦理价值的过程必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完成,那么,如何来弥补由于信息技术的冲击和网络的普及所带来的道德规范的力度削弱的问题呢?
在这种情况下,唤醒个人的道德自觉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首先,因为在信息时代,法律和公开的社会道德舆论对个人行为的监管已经不像原来那么容易,因为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成为人们发布信息或犯罪的工具,在时间和空间上要加以限制和监管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在时间上有瞬时性,而在空间上则有变动性。因此,在做与不做、如何做的问题上,决定权完全在个人手里,由此可见,人的道德水准和道德自觉在这种情况下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换言之在很多情况下,要完全靠人的道德自觉性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如果个人没有了对自我的道德自觉和约束,那么,犯罪或违反社会规范的事情就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其次,信息技术正在逐步地改变着原有的社会结构,知识、信息、技术在顷刻间可以赋予个人力量和财富,从而改变个人的命运。总之,信息时代给人们带来了无数的机会,同时也给个人和社会带来许多潜在的危险。因为对那些掌握和精通了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人来说,坐在一台计算机前,稍不留神或心术不正,就有可能在瞬间作出对个人的和社会都危害极大的事情来。例如目前计算机犯罪中有的是有意、而有的则是在贪玩和无意之间就铸成大错。因此,对当前的在校的青少年和在岗工作的青年,我们都应该大力加强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唤醒他们对自己和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感,使他们能够自觉地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青年道德水平的提高和道德责任心的加强是预防青年计算机犯罪最为有效的措施。”(注:赵祖地、周其力“计算机犯罪与道德建设”,《道德与文明》1999年第4期,第25页。)否则, 随着电脑网络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它对青少年以至对整个社会有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是难以预料的。
总之,信息技术对于人类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冲破了原有的许多社会限制,更进一步解放了个人,使个人拥有了更多的机会和权利。但我们知道,人的权利和其义务总是对等的,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会相应地增加了人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你享有了这个权利,你当然就要负起相应的道德责任,这应该成为人们的一种道德自觉。换句话说在信息时代,个人发展的机会多了,而且拥有了在网上自由地发表意见和接收信息等权利。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人们比以往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相应地他的道德责任当然也会随之而增加。我们知道,萨特早就论证了自由与责任的不可分割性。因此对个人的道德自觉的要求,可以说是信息时代的一种伦理的必然发展。道德文明和进步的最终意义也在于人的道德自觉性的不断发觉和人的良心的发现。这也就是道德的发展不断地由他律走向自律的必然的过程。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人也只有达到发自内在的道德自律,才能获得一种伦理学意义上的自由。孟子所说的“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注:《孟子:白话今译》,李双译注,中国书店出版,1992年,第267页。)的真义也就在于此。
伦理发展的趋势
我们都已经意识到,人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向信息社会的转变与以往的技术革命或由技术创新引发的革命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不只是限于传统的物质领域,而同时又是文化领域中的革命。”(注:朱葆伟、金吾伦“社会的信息化与观念变革”,光明日报1997年,理论与学术第88期。)也就是说信息文明不仅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且也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显然,人类的道德实践和伦理理论思维也在发生改变。伦理思维上最为明显的改变就是现代伦理学的兴起和发展,促成了伦理学由传统伦理思维的道德命令到现代伦理思维的道德关怀的转变。这一转变的深刻意义在于道德自觉性的发现和对人的道德生存空间的拓展。
伦理理论和思维上的另一个转变应该是,人们将更加注重诸如正义、公平与公正等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规范与伦理价值,同时也会更加注重公共道德的价值。因为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交往、文化与公共性问题必将成为人类必须面对的主题。”(注:任平“新全球化时代与21世纪公共哲学”,《新华文摘》1999年第8期,第32页。 )在不同的国家、民族、社会团体和个人间的这种频繁的和全方位的交往过程中,显然,公共道德是十分必要的。而像公平、公正、正义等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规范和伦理价值也必然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因为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规范与伦理价值一直都深深地根植于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个人的思想和文化当中。它们是个人、社会团体、国家得以立足的根本所在,所以也能够广泛地为人们所接受。如果把它们作为普遍伦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规范,应该比较容易在不同国家的人们之间引起共鸣。
道德宽容是另一伦理发展的趋势。道德宽容一方面体现在各种现代伦理学流派的兴起和发展上,这表明在面对变动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人类处境,人类正尝试寻求各种新的伦理和道德理论,从而为人们的生存提供理论的解释和支持。换句话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境,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其境遇也不同,但他们都可以在相继兴起的各种不同的伦理学流派中找到为其行为和生活提供支持的理论依据。道德宽容的另一方面则体现在,面对现实的道德问题时,人们不再以不变的道德规范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而是更多地考虑到人们当下的处境或实际的际遇。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在过去看来是要被人们从道德上加以指责的事情,而现在的人们却表现了理解和宽容,不再从道德上加以指责。也就是说,面对日益复杂的世界和生活环境,人们深感个人的压力和负担,因而表现出了更多的理解与宽容。而道德上的宽容又为普遍伦理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人文环境。因此建立普遍伦理不仅是现实的需要,而且也具备了其所需要的物质和文化的条件。
全球化与信息时代是一个交往的时代,也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是机遇和危机并存的时代。传统的观念和价值正不断地消融于正在产生和形成的新的观念和价值当中,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在这种发展趋势当中普遍伦理必然可以呼之欲出,“全球普遍伦理可以在各种国际组织的积极推动下,在世界大众意识的层面上逐渐建立起来,从而形成人类对待和处理全球问题的道德自律。”(注:高扬先“关于建立普遍伦理的思考”,人大复印资料《伦理学》1999年第1期,第60页。)同时, 即使是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所能改变的也只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但绝对不可能改变我们作为——人——的事实,每个人都不应该忘记他始终是责任主体和道德主体,因此,伦理与道德仍然是信息时代,人类生存(数字化生存)的最终的和最深层的支持和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