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积极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论文文献综述)
秦欢欢[1](2020)在《新时代农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优化研究 ——以H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高维[2](2019)在《“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定,但政策实施以来,二孩出生率远低于预期。家庭作为承担生育功能的基本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其规模、结构、类型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生育、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压力剧增,导致其对家庭福利政策的需求比较强烈。论文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基础,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以及因子分析方法,聚焦“全面二孩”背景下的家庭福利政策供需问题展开研究。论文从供给和需求两个维度出发,第一,梳理了建国以来我国的家庭福利政策;第二,对上海市中心城区和郊区的家庭福利需求开展问卷调研和访谈,用SPSS数据分析工具中的因子分析法,分析“全面二孩”背景下育龄家庭的福利政策诉求;第三,结合政策文本梳理和实际调研分析,探索“全面二孩”背景下我国家庭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四,在分析我国家庭福利政策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构建“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目标模型,并阐述目标模型的实施条件;第五,从政府的角度,强化系统设计和总体思考,探索“全面二孩”背景下完善家庭福利政策的路径。通过分析,论文认为“全面二孩”背景下的家庭福利政策存在供需不平衡问题,主要体现在儿童照顾服务供给不足和经济支持不足以满足家庭的需求两个方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论文提出构建以政府、市场、社会、家庭为主体的家庭福利政策目标模型,并从设立专司家庭事务的政府管理机构、出台专门的家庭福利政策法律法规和筹措支持家庭福利政策的专项资金三个方面论述实施条件,从加强对现有家庭福利政策落实的监督、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家庭服务机构、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为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经济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建议。
刘斌志,王思敏[3](2018)在《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文中指出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进程中,传统计划生育工作在服务理念、方法以及技术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也促进了该领域专业社会工作者能力的提升。但随着我国人口战略的逐步推进,社会工作者开展人口促进的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尤为关键的是其核心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够突出。因此,需要以"价值、知识、技术"三位一体的能力框架为基础,不断内化健康优先、预防为主、性别平等、生育权利、优生优育、优养优教的价值理念,积极夯实妇幼保健、健康促进、家庭服务、全人成长、人口健康、人口发展的学科知识,熟练掌握健康宣传与教育、健康指导与管理、亲职教育与支持、资源链接与整合的技术,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体系,并通过制度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策略提升加以实现。
牟雪静[4](2016)在《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大规模人口迁移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人口现象。面对城市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各种经济诱惑,女性农民工临时性或商业性的高危险性行为明显增多,她们感染生殖系统疾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风险随之增大,导致其生殖健康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掌握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状况、需求及影响因素,是有效解决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问题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新时期开展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工作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客观要求。本研究通过问卷和深入访谈,对贵阳市150名女性农民工进行调查,以社会角色理论、社会性别理论、“知信行”理论和人口健康理论为理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了解她们的生殖健康状况、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情况及其面临的生殖健康问题,探讨影响其生殖健康需求的各类因素,揭示她们在生殖健康方面的基本需求。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引起社会对女性农民工及其生殖健康问题的广泛关注,同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研究发现,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在32岁左右;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经济收入偏低,主要分布于住宿餐饮、零售批发、建筑、物流等第二和第三产业;住环境较差且不稳定,城市归属感差。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大多数对象生殖健康知识贫乏,对避孕知识和生殖健康其他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较低。高达90﹪以上的调查对象不知道什么叫“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阴虱、疥疮、沙门氏菌病”等性病,以及对艾滋病的相关知识也了解不多。研究还发现,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系统不适的就医率也较低,仅有30.7﹪的调查对象感染妇科疾病病后选择去看医生;84.7﹪的对象没有定期去做妇科检查。因此,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是多元多层次的,涉及到方方面面,除了身体健康的需求,还涉及到其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完好状态。具体包括女性农民工的个人需求、家庭需求、生殖健康(性生活、避孕、人工流产、妇科等)需求和社会需求等。影响其生殖健康需求的诸多因素与计划生育、城乡二元结构户籍政策,自身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家庭因素和民族习惯、生活方式等密切相关。所以,调查对象不仅希望工资得到提高,住宿、住房等居住环境得到改善,随迁子女、丈夫的教育和医疗等被城市体制所融纳;她们希望自己的健康得到保证和解决,尤其是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因此,本研究试图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经费投入、社会文化和民族习惯等诸多个方面入手,就如何提高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水平?如何有效满足其生殖健康的需求?等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如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健全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城市女性农民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视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需求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生殖健康的服务范围等。
叶静[5](2014)在《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调查 ——以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十里岗村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日趋发展,国家各项政策开始向农村倾斜,这也促使更多的学者和业界人士将目光从城市转向农村,有关农村的各项政策信息宣传接受程度和宣传效果的研究也日趋增多。在文献搜集和分析过程中发现,农村计划生育宣传作为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其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模式,但总体来说,有关该项内容的学术范畴的关注度却不高,系统化的研究成果总量较少。2012年9月,安徽省在农村开始实行美好乡村建设,在这样的时政背景下,笔者选择了一个典型的城中村——十里岗村作为调查地,分析美好乡村建设以来,当地计划生育宣传的新变化、宣传对象对其提出的新要求,进而发现当地计划生育宣传存在的新问题并提出建议以促进其改进提高。论文的研究思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在十里岗村的实地调研以获得直观感受,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了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变化以及十里岗村育龄妇女对该地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度、满意度和新诉求;二是借用传播学的一些基础知识作为支撑进行宏观分析,着重探讨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在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方法三个方面的特点和问题。三是在分析了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存在的问题,了解了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新发展之后,结合作为宣传对象的育龄妇女的反馈和诉求,就计划生育在十里岗村的宣传提出合理的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共分六个部分,即绪论、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分析、十里岗村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情况及诉求、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以及结语。在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美好乡村、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宣传、育龄妇女等概念,对意见领袖、“噪音”等进行了阐释,介绍了国内相关文献研究,讲述了本文选题缘由,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结构框架以及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分析当中,介绍了调查地十里岗村的基本情况,从宣传内容、宣传渠道、宣传方法三方面分析得出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资金投入不断增多,以“声势型”为主要方法宣传了类别众多的正面内容,在大众媒介宣传、组织宣传、人际宣传等宣传渠道上也是各具特色的现状。在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下,结合实地工作经验,总结出十里岗村的计划生育宣传有宣传阵地强化、宣传环境优化、宣传形式丰富以及宣传内容增加共四个方面的新变化。十里岗村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情况及诉求这章,介绍了调查样本——十里岗村农村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在对样本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了解到在美好乡村背景下,调查地农村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宣传较为认可和满意,提出宣传内容要更符合个人需求、宣传渠道不仅要便捷而且要权威,宣传方法要让人喜看易懂等新诉求。本文概括分析得出的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宣传内容层面,有宣传内容的选材性质单一,对最新政策关注度不够、及时更新性不强,对于特定群体宣传不具有针对性等问题;2、宣传渠道层面,存在大众媒介宣传渠道对计划生育的关注度不高、组织宣传渠道总体宣传水平有待提升、人际宣传渠道普遍存在“噪音”现象等问题;3、宣传方法层面,主要有不具有系统连贯性、未结合宣传对象心理需求、地方特色体现不明显等问题。对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改进建议主要包括:1、宣传内容层面,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理念,结合最新的时政背景、最新的计生热点以及宣传对象的关注点来宣传计划生育;2、宣传渠道层面,通过大众媒介宣传平衡需求与供给、组织宣传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人际宣传增强真实性和客观性以整体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渠道的实效;3、宣传方法层面,探索新颖系统的宣传方法,变“声势型”宣传为服务型宣传、变单向静态宣传为双向互动宣传、并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开发力度。论文的结语部分,主要是对全文进行总结梳理,并在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以适应国家要求和人民需求的宏观视野下,对未来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及农村政策宣传进行了展望。
罗潇[6](2014)在《法律规制视野下的当代中国生育行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育行为”是具备一定生育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适格自然人孕育和生产后代并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活动或关系,是人类繁衍后代、延续种族的人口再生产行为。它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生育行为最本质的属性。生育行为不仅关系到公民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后代幸福、夫妻感情、家庭美满,而且更关系到民族繁荣、国家昌盛和社会进步。伴随辅助生殖技术发展和人类基因工程的深入探秘,人类生育行为发生了显着变化:生育观念从单纯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向更高层次的“优生优育、幸福生活”发展;生育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元群体”发展;生育方式由单一“自然生育”向“以自然生育为主、辅助生育为辅”发展;生育类型从“被动的义务型”向“主动的权利型”转化,生育权利和自由得以彰显。人类生育行为的变化,既给我国当今生育行为的法律规制模式带来巨大的挑战,也给生育行为的法治提供了历史性发展机遇。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多元文化促进了宽容精神的形成。宽容精神,有助于人们对“不符合社会主流”的生育行为的容忍,助推了生育行为的多样性发展,促进了公民生育权的深入实现。在多元社会背景下,生育领域也出现了多元现象:多元化的生育主体和多样化的生育方式。它们促进了公民生育权的充分实现,但也对现行的婚姻家庭秩序、婚育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国家必须进行调控。由此引发了“国家生育控制权”与“公民生育自由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致使二者之间的“张力”凸显。“公权与私权存在张力”,是当今人类生育领域内最大的客观实际,也是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在社会多元、权利张扬、法治昌盛的当今时代,压制或漠视公民的“生育权利”诉求,必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协调和统一“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世界各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妥协与法治是最佳的解决途径。通过妥协,促进多元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共存,求得彼此的利益实现;通过生育法治,明晰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的界限,廓清权力边界和权利范围,实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的最大化,实现双赢。为此,公民、家庭、国家、社会应该秉持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其责,确保公民生育行为的顺利实施和生育权利的充分实现。公民个人必须依法负责任地生育、家庭力避不当干预、国家适度调控和社会多元化宽容,以此营造一种温馨、和谐、安全、法治的生育氛围,为公民的生育权实现和国家的人口素质提升搭建双赢的平台。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代孕、生殖性克隆等人工辅助生育和避孕、人工流产、堕胎、绝育等节育措施确实有助于公民更加充分地行使自由生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也给婚姻、家庭、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因此,无论公民,还是国家,都必须谨慎对待。公民应理性选择、谨慎实施,做“生育理性人”;国家需要适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科学引导,依法规范。“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对于公民生育行为的不法侵害,除了公民的私力救济外,国家、社会应该依法分别实施国家救济和社会救助,以保障公民生育权利不受非法的侵害。我国现行的人口与生育法律,因为生育权制度的缺失,致使存在生育侵害救济上的不足与缺憾。对此,我国应该设立“生育行为侵害之诉”制度。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背景下,我国未来的生育立法必须立足国情,在尊重公民生育权的基础上,以全面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权和生育自决权为核心,坚持“三步曲”战略,走一条中国特色的人口生育法治之路。本文分为九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追溯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生育行为”的研究情况;介绍研究思路和逻辑推进;最后简要介绍研究方法,概括研究的理论创新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当代生育行为规制研究的理论基石。主要通过法哲学的自由与正义、法政治学的公权私权协调统一、人权保障理论、人口法学生育理性人等与生育行为法律规制密切相关理论的探讨,寻觅人口生育法治的思想渊源,为当代我国生育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铺下坚固的理论基石。第三部分:法律视角下的生育行为。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探析“生育”与“生育行为”的各自内涵与彼此关系;追溯我国原始社会、传统社会和近现代时期人口生育的社会规制演变史,以寻求人类生育行为规制的客观发展规律;最后论述当今我国人口生育面临的历史性挑战与机遇,需要国家、社会、家庭和公民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达成利益共存的“妥协”,依靠生育“法治”,实现共赢。第四部分:生育行为的主体界定。主体,是生育行为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当今的生育行为的实施主体出现了多元化趋势。既有传统的婚内生育主体的夫妻,也有未婚生育的男女,还有婚外再生育的群体,更有生育诉求的单身女性、同性恋、精神病患者和犯罪分子及其配偶。对于上述的生育行为实施者,尤其是生育少数群体,其生育行为给我国现行的家庭、婚姻法律制度和社会秩序带来较大的影响,需要结合客观社会现实,从法律规制的角度进行合理的规范与界定。因此,本部分主要分析法律意义上的生育行为主体涵义及条件,重点分析单身女性、同性恋、精神病患者、犯罪分子的生育行为及其规制问题。第五部分:生育行为的方式选择。当今人类生育行为的方式,按照有无性交的参与,可以分为有性生育和无性生育。有性生育又可以分为未婚生育、婚内生育和婚外生育三种;无性生育主要包括:在人工辅助生育技术支撑下的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代孕和克隆等。在如此众多的生育方式中,人类该如何选择,国家该如何引导与规范,公民该如何理性选择,是本部分研究的核心和重点。第六部分:重要生育行为的法律剖析。根据以“孕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为标准,将当今人类的生育行为分为积极生育行为和消极生育行为。前者以孕育后代为根本目的,创造条件,努力妊娠,积极生育;后者以避免受孕和分娩为前提,竭力避孕,甚至流产或堕胎或绝育,以实现不生育的自由。从生育权实现和法律规制的角度,分析自然生育、人工授精、试管婴儿、代孕、避孕、流产、绝育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规制建议。第七部分:公民、家庭、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本部分主要从公权与私权的“妥协与法治”角度出发,分别从公民、家庭、国家和社会的角度,提出了在当今中国实现生育法治的根本前提和基础条件:公民负责任地生育、家庭避免不适当干预、国家适度性调控、社会多元化宽容,以此夯实生育行为规制实现的保障基础。第八部分:生育行为的侵害及救济。本部分重点分析生育行为侵害的构成要件和种类,提出救济的司法建议。公民的生育行为有受到来自配偶、家庭、社会和国家有关机关的侵害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如不及时救济,公民的生育自由和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必须通过公民的私力救济和国家的公力救济,对侵害公民生育的侵权或侵害行为,及时加以约束和制裁。在当前生育权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建议设立“生育行为侵害之诉”。第九部分:研究结论和立法建议。综合上述的研究,归纳总结生育行为法律规制的有关观点,分析我国生育立法的可行性,提出生育立法的构架设想。在此基础之上,建议以“生殖健康权”和“生育自决权”为核心,从生育权实现的角度出发,坚持立法的三步曲,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人口与生育法,以确保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与公民生育自由的“互利双赢”,为公民个人的优先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胡平成[7](2013)在《未婚人流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目的:了解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的基本情况,并分析其生殖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现状,探讨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对“婚前性行为”态度和避孕措施采取频率的影响因素,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和有效避孕技能,从而减少未婚女性人工流产发生率,为我省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对2010年11月-2012月6月在长沙市部分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计划生育门诊确诊妊娠并要求终止妊娠的2650名未婚女性进行面对面匿名访谈调查,将获取的信息通过EpiData录入数据库,对定性和等级指标进行数量化处理和统一编码后用SPSS17.0和MLwiN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包括统计描述、单因素分析(方差分析、χ2检验、非参数检验),多因素分析(聚类分析、两水平方差成分模型、单水平Logistic回归分析、两水平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①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的平均年龄为(23.93±2.92)岁,城镇和农村人口之比为2.29:1,51.8%的女性是外来人口,65.2%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职业以公司职员(39.9%)、公务员(10.8%)和学生(10.1%)为主,月收入1701-2500元者占40.6%,家庭状况较好者占36.3%,首次工作年龄为“18-25岁”的女性占57.5%,64%更换过工作,72.8%的女性首次性交年龄在20-24岁,79.8%的女性发生首次性行为的原因是出于爱情。②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平均得分为(22.26±7.03)分,大部分女性能掌握基本的生殖健康知识,但对排卵期和易孕期的计算、金指标以外的早孕反应、新型避孕方法、软下疳等性传播疾病了解较少,未婚人工流产女性获得生殖健康知识的来源主要是书本、报纸、杂志(80.6%)和广播、电影、电视(59.2%),她们最想了解的生殖健康知识分别是性生理卫生知识(82.9%)、避孕知识(63.1%)和优生优育知识(61.9%);66.4%的未婚人工流产女性对婚前性行为持支持或无所谓态度,80.3%的女性认为人工流产危害大,主要是影响女性身体健康(98.0%)、心理健康(61.2%)和日常生活(44.5%),86.8%的女性愿意在今后的性生活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怀孕;93.6%的未婚人工流产女性都采取过避孕措施,但仅有9.2%能坚持避孕,主要避孕措施是避孕套(66.8%)和体外排精(16.0%);③28.2%的女性做过二次及以上人工流产,对本次人工流产的原因进行调查,42.9%的女性是无计划性生活,24.9%的女性避孕失败,29.4%的女性是接触到有害环境或胚胎发育不良,经Spearman相关分析和非参数检验表明,多次人工流产与生殖健康知识、避孕措施采取频率均存在相关关系(P<0.05);④两水平方差成分模型显示,文化程度、职业、月收入、父母婚姻状况、首次性交年龄、首次性交原因、父母教育、学校社区宣传和男友交流等9个因素对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得分有影(P<0.05),单水平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年龄、户口所在地、籍贯、在本市常住时间、文化程度、职业、月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兄弟姐妹数、父母婚姻状况、学校社区宣传、男友交流以及生殖健康知识得分等13个因素对未婚人工流产女性“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有影响(α入=0.05,α出=0.10),两水平logistic回归模型显示,年龄、户口所在地、籍贯、在本市(县)常住时间、文化程度、职业、月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家里兄弟姐妹数、父母婚姻状况、首次工作年龄、更换工作次数、父母教育、学校社区宣传、男友交流、生殖健康知识得分、对婚前性行为态度、采取避孕措施的意愿等18个因素对未婚人工流产女性避孕措施采取频率有影响(P<0.05)结论:①未婚人工流产女性年龄较小,以城镇户口为主,大部分是外来人口,文化程度普遍较高,主要是公司职员和学生,大部分女性更换过工作,首次性交的原因主要是爱情。②大部分未婚人工流产女性对生殖健康知识有一定了解,但了解不深,其获得生殖健康知识的主要来源是书籍和媒体;大部分女性对婚前性行为持支持或无所谓态度,绝大部分女性都愿意在今后的性生活中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意外怀孕;多数未婚人工流产女性都采取过避孕措施,但只有小部分能坚持,主要是采用避孕套和体外射精。③大部分女性人工流产的原因是无计划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并且多次人工流产与女性生殖健康知识、避孕措施采取频率均存在相关关系;④文化程度、职业、月收入、父母教育、学校社区宣传、男友同伴交流等多个因素对未婚人工流产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有影响,在今后的妇幼保健工作中,要以文化程度较低、月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建立以家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三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教育,为未婚女性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婚前生殖健康服务。
李欣耘[8](2013)在《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该项工作的推进,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和其他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相辅相成,具有重要的参考的借鉴作用。成都市作为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现有户籍人口约1120万、流动人口300余万,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日益加快,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还在迅速扩大中。如此庞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给成都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也对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及创新思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文以成都为基础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进行研究、探讨,对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对策建议。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论述,并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进行综述,之后是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综述法,访谈法,实证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对其含义进行鉴定,强调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对国内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历史演进进行综述,并确定影响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的因素主要通过管理、体制、政府影响力、网络建设、经费、服务水平及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论述。本文的第三部分是以成都市为例,对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工作进行探讨,对其工作概况进行论述,提出成都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取的措施,主要通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联合多个部门、建立多级服务管理机构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指出了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并对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进行了评价。本文的第四部分是对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并提出“成都模式”对推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本文的第五部分为结束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李文迪[9](2013)在《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武汉某私立不孕不育专科医院306例生育障碍夫妻实证调查》文中认为性(sexuality)是人类社会的两大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之一,没有性就没有人类自身的生产,没有性就没有人类历史,没有性更不会有人类社会的继往开来。自古以来中国非常重视繁衍子嗣、传宗接代。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社会因素、性传播疾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生育障碍夫妻①数量日益增加,生殖健康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研究。性与生殖联系紧密,在生殖健康的研究及生育障碍的诊治过程中,不能不考虑性的因素。基于性是影响生育非常重要的因素,本研究采用人类性学课题组自行编制的问卷,基于性的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设计,从基本情况、性-生殖健康知识、性态度观念、性生活状态、心理状况、性-生殖健康教育等六个方面对武汉某私立不孕不育专科医院生育障碍夫妻的性-生殖健康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调查,获得大量详实的数据,采用SPSS17.0版统计学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薄弱;性等同于生殖的观念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心目中,对婚前性行为态度开明,对自慰态度消极;性生活满意度普遍较低;大部分生育障碍夫妻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不同程度的压力,不利于其治疗;大部分没有接受过性-生殖健康教育,高达90%以上的被调查者希望接受性-生殖健康教育,且他们需要全面而系统的性-生殖健康教育。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不仅受中国传统文化和封建思想的束缚,同时还受到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本研究旨在为合作医院探索全新的“教育-咨询-评估-医疗四位一体”的人性化服务模式,能更好地为生育障碍夫妻提供服务,提高其受孕率,提高合作医院的市场竞争力。本研究重点结合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实际状况,制定符合生育障碍夫妻特点与需求的教育对策,以期解决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相关问题,有利于其治疗,这对生育障碍研究与诊治事业、性学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凌莉[10](2012)在《浅谈如何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护理工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长期以来,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护士作为这个特殊组织中的一支重要服务力量,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优质服务的落实。笔者就自己多年在
二、以积极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以积极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论文提纲范文)
(2)“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老龄化趋势 |
1.1.2 低生育率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 |
1.1.3 家庭的发展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家庭福利政策 |
1.3.2 国外家庭福利政策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阐释 |
2.1.1 家庭 |
2.1.2 家庭福利 |
2.1.3 家庭政策 |
2.1.4 家庭福利政策 |
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概念和发展 |
2.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实践应用 |
第三章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梳理 |
3.1 家庭福利政策历史回溯(1949年—2015年)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的家庭福利政策(1949年—1978年) |
3.1.2 市场经济时期的家庭福利政策(1978年—2015年) |
3.2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框架(2016年—至今) |
3.2.1 生育福利政策 |
3.2.2 养育福利政策 |
第四章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需求调研 |
4.1 调查研究的主要思路 |
4.1.1 研究概况 |
4.1.2 研究设计 |
4.2 基本信息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1 个人信息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家庭信息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需求量表分析 |
4.3.1 家庭福利政策需求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4.3.2 家庭福利政策项目需求程度分析 |
4.3.3 家庭福利政策需求量表的因子分析 |
4.3.4 家庭福利政策需求量表分析结论 |
4.4 家庭福利政策需求结论验证 |
4.4.1 通过家庭访谈验证 |
4.4.2 通过学界相关研究结论验证 |
第五章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 |
5.1.1 儿童照顾服务供不应求 |
5.1.2 经济支持不足以满足家庭的需求 |
5.2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问题产生的原因 |
5.2.1 家庭的政策参与性低 |
5.2.2 缺乏专司家庭事务的政府管理机构 |
第六章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建构 |
6.1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目标模型 |
6.1.1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主体 |
6.1.2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设计原则 |
6.2 “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的实施条件 |
6.2.1 设立专司家庭事务的政府管理机构 |
6.2.2 出台专门的家庭福利政策法律法规 |
6.2.3 筹措支持家庭福利政策的专项资金 |
第七章 “全面二孩”背景下完善家庭福利政策的建议 |
7.1 加强对现有家庭福利政策落实的监督 |
7.1.1 男性陪产假政策 |
7.1.2 产假女职工保护政策 |
7.2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家庭服务机构 |
7.2.1 鼓励社区设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 |
7.2.2 建立政府部门与家政服务公司的合作机制 |
7.3 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7.3.1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
7.3.2 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地位和待遇 |
7.4 为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经济支持 |
7.4.1 现金形式的经济支持 |
7.4.2 非现金形式的经济支持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3)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现状 |
1.1 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成就 |
1.2 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局限 |
1.3 核心能力建设:“健康中国”对人口促进社会工作的必然要求 |
2 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体系的基本内容 |
2.1 价值理念层面的能力 |
2.1.1 健康优先与预防为主的理念 |
2.1.2 性别平等与生育权利的理念 |
2.1.3 优生优育与优养优教的理念 |
2.2 学科知识层面的能力 |
2.2.1 妇幼保健与健康促进的知识 |
2.2.2 家庭服务与全人成长的知识 |
2.2.3 人口健康与人口发展的知识 |
2.3 实务技术层面的能力 |
2.3.1 健康宣传与教育的技术 |
2.3.2 健康指导与管理的技术 |
2.3.3 亲职教育与支持的技术 |
2.3.4 资源链接与整合的技术 |
3 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策略 |
3.1 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制度化策略 |
3.2 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专业化策略 |
3.3 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职业化策略 |
4 结语 |
(4)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1 生殖健康 |
1.3.2 女性农民工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地点 |
1.4.3 资料收集方法 |
1.4.4 资料分析方法 |
1.4.5 研究框架 |
1.5 研究路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依据与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相关理论依据 |
2.1.1 社会角色理论 |
2.1.2 社会性别理论 |
2.1.3“知信行”理论 |
2.1.4 人口健康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内研究现状 |
2.2.2 国外研究现状 |
2.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章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状况及其需求 |
3.1 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 |
3.1.1 职业分布与经济收入 |
3.1.2 婚姻和居住状况 |
3.1.3 休闲娱乐方式 |
3.2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状况 |
3.2.1 性生活状况 |
3.2.2 避孕、生育与人工流产 |
3.2.3 生殖健康症状与就医情况 |
3.2.4 妇科患病情况 |
3.3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有关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情况 |
3.3.1 对生殖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 |
3.3.2 对避孕方法的认知 |
3.3.3 对性病及艾滋病的认知 |
3.3.4 对人工流产危害的认知 |
3.4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服务获得情况 |
3.4.1 妇科体检情况 |
3.4.2 获得生殖健康信息的渠道 |
3.4.3 生殖健康信息服务的获得情况 |
3.5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
3.5.1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的个人需求 |
3.5.2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的家庭需求 |
3.5.3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需求 |
3.5.4 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的社会需求 |
第四章 影响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的因素分析 |
4.1 政策因素 |
4.1.1 计划生育政策 |
4.1.2 城乡二元结构户籍政策 |
4.1.3 相关法律法规 |
4.1.4 农民工信息管理体系 |
4.2 经济因素 |
4.2.1 女性农民工自身经济因素 |
4.2.2 政府管理和服务经费投入 |
4.3 社会文化因素 |
4.3.1 人口学特征 |
4.3.2 社会地位和角色 |
4.3.3 社会性别 |
4.3.4 传统生育观念 |
4.4 民族习惯因素 |
4.4.1 文化习俗 |
4.4.2 生活方式 |
第五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结论 |
5.1.1 女性农民工特殊的人口学特征 |
5.1.2 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
5.1.3 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知识贫乏 |
5.1.4 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服务利用率低 |
5.1.5 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程度高,而寻求服务的主动性较低 |
5.1.6 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多元多层次 |
5.1.7 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的影响因素错综复杂 |
5.2 对策建议 |
5.2.1 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
5.2.2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
5.2.3 健全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
5.2.4 加大管理和服务经费投入 |
5.2.5 创新女性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 |
5.2.6 重视女性农民工的生殖健康需求 |
5.2.7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生殖健康服务范围 |
5.2.8 培养专业的人才队伍,保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 |
5.2.9 提高女性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地位 |
5.2.10 强化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最大力度改变知信行 |
5.2.11 将社会性别意识融入生殖健康,倡导男性共同参与 |
5.2.12 尊重少数民族民族习惯 |
第六章 结语与反思 |
6.1 结语 |
6.2 反思 |
6.2.1 难点 |
6.2.2 创新之处 |
6.2.3 不足之处 |
6.2.4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二:贵州省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问卷 |
附录三:个案访谈提纲 |
附录四:个案访谈记录 |
附录五:女性农民工相关图版 |
致谢 |
(5)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调查 ——以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十里岗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背景 |
(三) 目的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农村政策宣传 |
(二) 计划生育宣传 |
三、研究设计 |
(一)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理论依据 |
(四) 核心概念界定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 论文的创新点 |
(二)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分析 |
一、十里岗村基本情况介绍 |
二、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的现状 |
(一) 占比较大的宣传投入 |
(二) 类别众多的正面宣传内容 |
(三) 各具特色的宣传渠道 |
(四) “声势型”为主的宣传方法 |
三、美好乡村建设以来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新变化 |
(一) 宣传阵地得到强化 |
(二) 宣传环境得到优化 |
(三) 宣传形式更加多样 |
(四) 宣传内容更为丰富 |
第二章 十里岗村农村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情况和诉求 |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介绍 |
(一) 个人情况 |
(二) 家庭情况 |
二、调查样本对当地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情况及诉求 |
(一) 调查样本对当地计划生育宣传的接受情况 |
(二) 调查样本对当地计划生育宣传的诉求 |
第三章 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一、宣传内容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 宣传内容的选材性质单一 |
(二) 宣传内容的更新不及时 |
(三) 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不强 |
二、宣传渠道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 大众媒介宣传渠道对计划生育的关注度不高 |
(二) 组织宣传渠道总体宣传水平有待提升 |
(三) 人际宣传渠道普遍存在“噪音”问题 |
三、宣传方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
(一) 不具有系统连贯性 |
(二) 未结合宣传对象心理需求 |
(三) 地方特色体现不明显 |
第四章 十里岗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改进建议 |
一、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理念 |
(一) 结合最新的时政背景来宣传计划生育 |
(二) 结合最新的计生热点来宣传计划生育 |
(三) 结合宣传对象的关注点来宣传计划生育 |
二、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渠道的实效 |
(一) 大众媒介宣传应平衡需求与供给 |
(二) 组织宣传应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
(三) 人际宣传应增强真实性和客观性 |
三、探索新颖系统的宣传方法 |
(一) 变“声势型”宣传为服务型宣传 |
(二) 变灌输式宣传为沟通式宣传 |
(三) 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开发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6)法律规制视野下的当代中国生育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当前我国生育法治困境 |
1.1.3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实践意义 |
1.3 生育行为规制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关于生育行为的专题研究 |
1.3.2 关于生育行为的内涵探析 |
1.3.3 关于生育行为的实施主体 |
1.3.4 关于生育行为的实施方式 |
1.3.5 关于生育行为的表现形式 |
1.3.6 关于生育行为的侵害与救济 |
1.4 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1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5.2 主要创新点 |
1.5.3 不足之处 |
2 生育行为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石 |
2.1 法哲学理论 |
2.1.1 法是自由的保障 |
2.1.2 法是正义的寄托 |
2.2 法政治学理论 |
2.2.1 法是意志的强制,法律是强制的意志 |
2.2.2 法律是公权与私权的调和物 |
2.2.3 生育法治是国家人口控制力与公民生育权的解压阀 |
2.3 人权保障理论 |
2.3.1 人权: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
2.3.2 人权尊重和保障:法治的内在价值 |
2.3.3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 |
2.4 人口法学理论 |
2.4.1 社会理性人 |
2.4.2 生育理性人 |
2.4.3 规范生育人 |
3 “生育行为”及其规制 |
3.1 核心概念辨析 |
3.1.1 关于“生育” |
3.1.2 关于“生育行为” |
3.1.3 关于“生育行为法律规制” |
3.2 人类生育行为规制的历史考察 |
3.2.1 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生育行为规制 |
3.2.2 传统社会时期的生育行为规制 |
3.2.3 近现代时期我国生育行为规制 |
3.3 生育行为法律规制的特征 |
3.3.1 以义务性规范为主,兼顾权利性规范 |
3.3.2 以引导式调整为主,兼顾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
3.3.3 以利益导向机制为主,兼顾惩罚性措施 |
3.3.4 以生育法律规范为主,兼顾其他社会性控制措施 |
3.4 当今生育行为法律规制面临历史性挑战 |
3.4.1 主要表现 |
3.4.2 问题核心 |
3.4.3 解决之道 |
本章结语 |
4 生育行为的主体认定 |
4.1 生育行为主体的法律标准 |
4.1.1 主体资格的法律构成要件 |
4.1.2 生育行为主体与生育权主体 |
4.1.3 辅助生育技术的医疗机构与医生 |
4.1.4 夫妻仅是最主要的生育行为主体 |
4.2 当今生育群体的法律地位 |
4.2.1 婚内生育群体 |
4.2.2 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 |
4.2.3 婚外生育群体 |
4.2.4 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自然人 |
4.2.5 其他非正常生育群体 |
本章结语 |
5 当今生育行为的方式选择 |
5.1 人类生育方式的演变历程 |
5.1.1 自然生育方式 |
5.1.2 计划生育方式 |
4.1.3 选择生育方式 |
5.1.4 当今多样化生育 |
5.2 当今人类生育方式的选择 |
5.2.1 人类生育方式选择的可能性 |
5.2.2 人类生育方式选择的必要性 |
5.3 人类生育方式选择面临的主要问题 |
5.3.1 对婚姻伦理道德的冲击 |
5.3.2 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冲击 |
5.3.3 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冲击 |
5.4 理性选择生育方式,推进社会持续进步 |
5.4.1 国家层面---完善法律,科学引领 |
5.4.2 个人层面---理性选择,规范生育 |
本章结语 |
6 重要的生育行为剖析 |
6.1 积极生育行为 |
6.1.1 自然受精 |
6.1.2 人工授精 |
6.1.3 试管婴儿 |
6.2 消极生育行为 |
6.2.1 避孕 |
6.2.2 流产 |
6.2.3 绝育 |
本章结语 |
7 公民、家庭、国家与社会的责任与义务 |
7.1 公民:“负责任”生育 |
7.1.1 “负责任生育”的内涵 |
7.1.2 “负责任生育”的基本要求 |
7.2 家庭:避免“不当干预” |
7.2.1 家族势力对成员生育的干涉或歧视 |
7.2.2 当今社会存在的家庭对生育的干涉 |
7.2.3 解决之道:大力推进“家庭生育文化”的现代化 |
7.3 国家:生育的适度调控 |
7.3.1 “适度调控”的要义 |
7.3.2 适度调控的切入途径 |
7.4 社会:多元化宽容 |
7.4.1 “多元化”是当今生育的最大现实 |
7.4.2 “宽容精神”是生育权实现的社会基础 |
7.4.3 社会生育宽容的基本底线 |
本章结语 |
8 生育行为的侵害及救济 |
8.1 生育行为侵害的涵义辨析 |
8.1.1 生育行为侵害的涵义 |
8.1.2 生育侵害行为的构成要件 |
8.2 生育行为侵害的类型研究 |
8.2.1 对生育行为主体的侵害 |
8.2.2 在生育过程中的侵害 |
8.2.3 对生育结果的侵害 |
8.3 生育行为侵害救济 |
8.3.1 生育侵害救济原则 |
8.3.2 当前生育行为侵害救济种类 |
8.3.3 当前生育侵害救济的缺陷 |
8.3.4 生育侵害之诉制度的建立 |
本章结语 |
9 结论 |
9.1 有关结论 |
9.1.1 关于“生育行为与生育权”方面 |
9.1.2 关于当今“生育行为变化”方面 |
9.1.3 关于“生育行为法律规制”方面 |
9.2 生育行为法律规制的构架设想 |
9.2.1 生育立法方面 |
9.2.2 生育执法方面 |
9.2.3 生育司法方面 |
9.2.4 生育教育与宣讲 |
9.2.5 公民守法方面 |
本章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论文 |
(7)未婚人流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 “生殖健康”概念及内容 |
1.1 “生殖健康”的概念和背景 |
1.2 “生殖健康”的主要内容 |
1.3 “生殖健康”服务范围和目标 |
1.4 “生殖健康”相关政策支持 |
2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殖健康”的危害 |
3 生殖健康“知信行”理论模式 |
4 多水平模型 |
4.1 多水平模型的原理 |
4.2 多水平模型的基本形式 |
4.3 多水平模型的应用 |
5 本研究的意义 |
6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抽样方法 |
2.2 研究对象 |
2.3 研究内容 |
2.4 研究方法 |
2.5 质量控制 |
2.6 伦理学问题 |
3 现状研究 |
3.1 一般情况 |
3.2 生殖健康知识 |
3.3 性和生殖健康态度 |
3.4 生殖健康相关行为 |
3.5 多次人工流产与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的关系 |
4 影响因素分析 |
4.1 生殖健康知识得分影响因素分析 |
4.2 对“婚前性行为”态度影响因素分析 |
4.3 避孕措施采取频率影响因素分析 |
5 讨论 |
5.1 一般情况 |
5.2 多次人工流产和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的关系 |
5.3 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及影响因素 |
5.4 策略和措施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果成果 |
(8)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分析 |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及概况 |
2.1 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概念 |
2.2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
2.2.1 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
2.2.2 对流动人口的作用 |
2.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过程和现状 |
2.3.1 流动人口的历史变迁 |
2.3.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
2.4 影响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的因素 |
2.4.1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问题亟待破解 |
2.4.2 流动人口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存在一定矛盾 |
2.4.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 |
2.4.4 镇街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不够平衡 |
2.4.5 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人口基础信息采集较难 |
2.4.6 传统的人口管理效能明显下降 |
第3章 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及启示 |
3.1 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概况 |
3.1.1 工作亮点 |
3.1.2 加强区域协作,推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
3.2 成都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取的措施 |
3.2.1 进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
3.2.2 开展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 |
3.2.3 开展多方合作 |
3.3 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 |
3.4 对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的评价 |
3.5 “成都模式”对推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
第4章 对推进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策略思考 |
4.1 以“和谐”理念为指导 |
4.2 实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信息化管理 |
4.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动 |
4.4 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
4.5 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武汉某私立不孕不育专科医院306例生育障碍夫妻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2.1 有助于推动育龄青年的性-生殖健康全面发展 |
2.2 有助于生育障碍治疗机构的人性化服务 |
2.3 有助于中国大陆计生工作的开展 |
2.4 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
3. 研究现状 |
3.1 中国大陆研究现状 |
3.2 国外研究现状 |
4. 已有研究的不足及本研究创新点 |
4.1 已有研究不足 |
4.2 本研究创新点 |
5. 研究设计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思路 |
5.3 研究对象 |
5.4 研究方法 |
二、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描述 |
1. 调查问卷的设计及调查方法 |
2. 生育障碍夫妻人口学特征 |
3.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描述 |
3.1 既往病史及性生理状况 |
3.2 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状况 |
3.3 性态度观念 |
3.4 性生活状况 |
3.5 夫妻情感及心理状况 |
3.6 性与生殖教育状况 |
三、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1. 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状况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1.1 人口学因素对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状况的影响 |
1.2 性教育背景对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状况的影响 |
1.3 个人性经历对性-生殖健康知识掌握状况的影响 |
2. 性态度观念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2.1 人口学因素对性态度观念的影响 |
2.2 性教育背景对性态度观念的影响 |
3. 性生活状况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3.1 人口学因素对性生活状况的影响 |
3.2 性态度观念对性生活状况的影响 |
4. 心理状况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4.1 人口学因素对“生育障碍对夫妻感情的影响”的影响 |
4.2 人口学因素对生育障碍夫妻焦虑状况的影响 |
4.3 人口学因素对生育障碍夫妻抑郁状况的影响 |
5. 性-生殖健康教育状况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5.1 人口学因素对接受性-生殖健康教育状况的影响 |
5.2 人口学因素对获取性-生殖健康知识途径的影响 |
5.3 人口学因素对希望获得性-生殖健康教育服务内容的影响 |
5.4 人口学因素对希望得到性-生殖健康教育途径的影响 |
四、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研究结论 |
1.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状况总体描述 |
1.1 性生理状况 |
1.2 性知识掌握状况 |
1.3 性态度观念 |
1.4 性生活状况 |
1.5 心理状况 |
1.6 性-生殖健康教育状况 |
2.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成因分析 |
2.1 中国传统文化中“性污名”的束缚 |
2.2 性-生殖健康教育在中国大陆教育体系中长期缺失 |
2.3 家庭未能给子女提供性-生殖健康教育 |
2.4 社会上提供的性-生殖健康教育与服务的机构较少,且覆盖面有限 |
2.5 网络等传媒因素的影响 |
五、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教育对策 |
1.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
1.1 科学全面的原则 |
1.2 直观性原则 |
1.3 尊重理解的原则 |
1.4 灵活性的原则 |
2.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教育方法与途径 |
2.1 分专题开展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 |
2.2 开设针对生育障碍夫妻的性-生殖健康咨询室 |
2.3 借助网络等传媒形式的教育方法 |
2.4 开展性-生殖健康同伴教育 |
2.5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3. 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教育内容 |
3.1 性权利及性责任 |
3.2 性生理知识及生殖保健 |
3.3 生育障碍难关 |
3.4 衣食住行促怀孕 |
3.5 避孕知识 |
3.6 性传播疾病及预防 |
3.7 性生活知识与技巧 |
3.8 心理调适 |
六、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以积极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农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优化研究 ——以H市为例[D]. 秦欢欢. 湖南农业大学, 2020
- [2]“全面二孩”背景下家庭福利政策研究[D]. 高维.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3]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J]. 刘斌志,王思敏.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 [4]贵阳市女性农民工生殖健康需求及对策研究[D]. 牟雪静. 贵州大学, 2016(03)
- [5]美好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计划生育宣传现状调查 ——以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十里岗村为例[D]. 叶静. 安徽大学, 2014(08)
- [6]法律规制视野下的当代中国生育行为研究[D]. 罗潇.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7]未婚人流女性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D]. 胡平成. 中南大学, 2013(03)
- [8]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研究 ——以成都市为例[D]. 李欣耘. 西南交通大学, 2013(11)
- [9]生育障碍夫妻性—生殖健康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武汉某私立不孕不育专科医院306例生育障碍夫妻实证调查[D]. 李文迪. 华中师范大学, 2013(S2)
- [10]浅谈如何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护理工作[J]. 凌莉.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 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