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与理论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论述论文,本质论文,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自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日起,就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把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概括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明确界定,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向前发展。探索这一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对于认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进一步领会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内涵,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一、社会主义本质论体现了与生俱来和与时俱进的对立统一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应该是社会主义运动的伴生物。一种事物的本质是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规定性,是该事物与生俱来的属性。正因为如此,科学社会主义一产生,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判断就随之产生了。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形态”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界定。
他们在《哥达纲领批判》、《共产主义原理》等著作中,描述了理想社会的状况:
人们奴隶般地受制于分工的局面已经消失,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不复存在,劳动已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物质财富充分涌流。
生产资料属于社会所有;由自由的劳动者组成联合体按照计划方式进行生产;消灭了商品、货币;国家将因对人的管理转变为对物的管理而自然消亡,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其次,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从“基本特征”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界定。他们在《无产阶级在俄国革命中的任务》、《修改党纲的材料》、《和德国作家艾米尔—路德维希的谈话》、《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等著作中,从不同层面上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计划经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最后,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
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表现为不同的理论形式。
从总体上看,马克思、恩格斯时期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体现出演绎性特点,无论是关于生产力的判断,还是关于生产关系的判断,都是依据相关理论研究得出的逻辑结论。这种理论形式表明,马克思、恩格斯由于未能亲身经历社会主义社会,由于面临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革命任务,在为理想社会提供蓝图时,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立论的。在他们整个严密理论体系的支撑下,这些结论牢牢抓住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备了深刻的历史洞察力,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而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体现出实践性的特点。这与他们面临着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有关。在一定意义上,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都是从生产关系角度来界定社会主义特征的。显然,这并不表明上述经典作家都忽视了生产力问题,而是因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本身,主要就是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这种从实践层面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把握,只能与提出问题的背景联系在一起,才是完整和准确的。
但是,上述三大特征的提法毕竟是单纯从生产关系角度作出的。在长期宣传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孤立把握这些原则的倾向,不仅忽视了建构这些原则的初衷,而且对这些原则的理解也逐渐僵化,客观上影响了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认识,从而影响了生产力的进步。
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才显示了巨大的现实意义。强调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作用,使人们的认识重新回归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上来;而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重申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理想社会的基本规定。
在某种程度上,从马克思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抽象——具体)——抽象或整体——部分——整体的发展。当然,后一个环节绝不是对前一个环节的简单重复,而是在经过了长期实践过程之后,所作的更高意义上的概括。然而,无论是处在哪一个环节的理论概括,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
二、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演进与社会实践的发展
马克思曾说过:每个原理都有它的世纪。
应该看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三个时期,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表述虽有不同,其基本精神和总体方向却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从生产力基础出发,主张建立平等的社会关系。
就此而言,生产力问题实际上成为认识理想社会的出发点。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发展的三个时期,分别从三个不同方面与生产力相联系:在马克思时期,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前提的;在列宁时期,这一论述是用既定生产关系去促进生产力发展;在邓小平时期,这一论述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建构新型生产关系。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这种联系,是我们考察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演进的基本线索。
第一,大机器生产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认为,理想社会应该采取“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在其第一阶段实行的“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仍然体现着资产阶级的权利原则。
按照“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人们只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劳动,就可以取得平等的消费权利。换句话说,只要尽力做了,干好干坏、干多干少是一样的。这一原则强调了人们之间权利的平等,却并不强调义务的平等。用今天的眼光看,这种作法无疑是不足取的。倘若不去计较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就会导致“吃大锅饭”现象,最终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然而,马克思的理想社会,却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的。长期以来,理论界往往用“在未来社会,人们道德素质将相应提高”,来理解马克思“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但这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
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虽然采取的是逻辑推论的方式,但同时又是密切联系实际的。
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由于劳动者的个人能力总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差别,因此,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权利,对不同能力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平等权利。理想社会的目标是克服这类弊病,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换句话说,理想社会的平等关系应该体现在人本身的平等上,而不是体现在人的劳动的平等上。这种思路从逻辑上要求淡化劳动者个人在能力上的差别,使之不致影响最终以人为尺度的平等目标。
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淡化劳动者在能力方面差别的影响,并不会给社会生产力带来不利后果。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力要素与物力要素相比,越来越表现为次要的、补充的作用,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标志,主要是物质生产资料所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劳动资料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由于以蒸汽机为代表的大机器生产方式出现,“工人的技巧,在令人惊异的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大规模的社会劳动面前,显得微不足道;科学、巨大的自然力、大规模的社会劳动都体现在机器体系中”[1]。“科学,作为社会发展的一般精神成果……,通常是和劳动能力的贫乏化同时并进的”[2]。工人劳动变成主要是体力支出,而且这种支出在形式上也简单化了。在工厂中,女工、童工可以同青壮年男工一样,从事同一类型的生产劳动。这意味着,劳动者一旦进入大机器生产过程,他们原本存在的各种差别便被淡化了。
在这种认识条件下,“各尽所能”所体现的劳动者之间的能力差别,通常只是表现在劳动时间的多少上,而往往不是表现在劳动成果的好坏上。实践证明,仅仅是前者,不会给人们承担平等的劳动义务增加太多的困难。所以,马克思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并不想借助于道德支柱来支撑,更没有打算制造权利与义务、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对立。
马克思所设想的上述情况,即通过劳动资料技术水平的高度发展使人力在生产过程中的支出变得次要,甚至微不足道,在今天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实。但是,它并没有带来淡化劳动能力的结果,而是使劳动能力的竞争从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转移到精神生产过程,演变成民族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科学技术领域中的竞相发展。
理论与实际之间的这种矛盾,对后人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文化大革命”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来,如何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成为新一代马克思主义者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
然而,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无论是在苏联,还是在中国,都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结论作为前提,来设计国家建设的方略的。人们先是解决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问题,又采取了用计划方式来管理经济。这种作法在最初的建设实践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与此同时,这种由苏联首创的发展“模式”也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对苏联模式进行反思,其主旨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沿着这个方向,他自1958年就考虑到限制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问题。
从逻辑上讲,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无非有两个途径:一是物质激励。通过按劳分配原则,使劳动好的人得到的利益多,以此推动全社会努力劳动,最终带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一是精神激励。通过社会舆论机制,使劳动好且又不追求获利多的人得到表扬与肯定,以此推动人们从事一心为公的忘我劳动,用崇高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劳动热情,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当时,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实行“按劳分配”,是列宁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著作所作出的概括,而在前面加上“各尽所能”则是斯大林所为。从迄今为止的社会实践上看,只有“按劳分配”,才能“各尽所能”。斯大林借用马克思关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提法,把“各尽所能”置于“按劳分配”之前,表明他看到了单纯“按劳分配”所内含的问题。
显然,“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提法,已不是本来意义的“按劳分配”了。这一提法意味着“各尽所能”不是“按劳分配”的结果,而是其前提。这里包含着两个层次的意思:其一,已经是“各尽所能”了,当然不必有差距过大的“按劳分配”——这是由社会主义追求平等社会关系的原则决定的;其二,首先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当然不应带来按酬付劳——这是社会主义实现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所要求的。
毛泽东也看到了“按劳分配”中的问题。
斯大林和毛泽东都注意到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19世纪40年代,圣西门主义者提出理想社会要“保证所有的人的天资得到最自由的发展”,必须实行“按能力计报酬,按工效定能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一原则“以我们目前的制度为基础”,不可避免地“要求通常的社会阶级划分”[3]。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等人也批评这一原则会导致“能力贵族”的出现。
针对“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库尔曼所主张的人们的占有和消费都应该取决于他的劳动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为此,必须用“按需分配”代替“按能力计报酬”,使“活动上,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权”[3](636~638)。
此后,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马克思深化了他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关于按劳分配的认识,意识到理想社会在最终实行“按需分配”之前,必须在初建时期经历一个实行“按劳分配”的阶段。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因此简单地肯定一般意义的按劳分配原则,而是提出了与自己理论体系在逻辑上相一致的特定的“按劳分配”主张。
概括起来,马克思在多种场合提及并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予以集中表述的“按劳分配”主张,具有三个特殊的界定:一是强调“按劳分配”中的“劳”是指劳动时间,由此淡化了劳动者之间能力差别的重要意义;二是强调“按劳分配”是在没有商品、货币的条件下实行的,这就杜绝了拥有消费资料的劳动者通过货币积累将其转化为生产资料,并通过与劳动力商品交换,最后去剥削雇佣劳动的可能性;三是强调“按劳分配”在原则上体现的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只能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社会主义者应该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发展。
理论界流行的意见与马克思的本意是有出入的。相比之下,毛泽东真正把握了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他在“文化大革命”中说,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跟旧社会差不多,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
可见,当年毛泽东面对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种基本经济管理原则,很难断然去选择物质激励。而对善于依靠群众运动进行大规模社会变革的他来说,精神激励原则却极富可行性。毛泽东提出的哲学命题“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即为一证。人们相信:灿烂的思想政治之花,必然结出丰硕的经济之果。
但是,像刘少奇、邓小平这些身处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国家领导人,却从实践中体会到,仅凭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解决大多数人的劳动积极性问题,而依靠物质利益的激励,则能比较容易地做到这一点。他们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鼓励这类尝试和实践。
高层领导人之间的这种分歧,是以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并打倒对方的方式解决的。于是,毛泽东得以全面地推行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实践,而“以阶级斗争为纲”、“突出政治”、“斗私批修”等一整套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贯彻。毛泽东试图通过这些“抓革命”的措施,来达到“促生产”的目的,并从根本上超越苏联模式。
但是,在人类社会中,物质与精神是天然结为一体的。不管人们从哪个方面开始,都会发现另一方的存在。“突出政治”的结果,是人们千方百计在政治领域寻找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原本应该在物质生产中大显身手,现在却转向了政治角逐。这使毛泽东无法从政治纷争中脱身。他不得不倾其全力“抓革命”,对于“促生产”则难以顾及。
毛泽东的这种失败为邓小平从另一个方面作出选择提供了经验教训。
第三,市场经济体制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回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邓小平果断地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并肯定了社会主义目标与市场体制的统一。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曾客观评价过商品经济在人类发展中的巨大积极作用,但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能采用这一发展方式。他们的理由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商品生产所伴随的无政府状态会导致生产力的极大浪费;二是商品经济所形成的优胜劣汰机制会带来社会成员的两极分化。
在当代,资本主义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渐从原来“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形式,演变成“国家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模式。这一模式,同时兼容了商品方式和计划方式两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生产无政府状态的危害,保留进而强化了其效率机制。邓小平社会主义理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选择,首先是以此为前提的。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再清楚不过地证明……商品生产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就转变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即使我们排除任何掠夺、任何暴力行为和任何欺骗的可能性,即使假定一切私有财产起初都基于占有者自己的劳动,而且在往后的全部进程中,都只是相等的价值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在生产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中也必然要产生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被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所垄断,而另一个构成人口绝大多数的阶级被降低到没有财产的无产者的地位。”[4]
马克思的意思显然是,在商品生产的最初阶段,劳动与占有权是一致的。这种占有权直接表现为对自己劳动产品的占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商品交换也是劳动与劳动之间的平等交换。但商品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将逐步使劳动能力强的人拥有更多的占有权,而劳动能力弱的人则减少甚至丧失占有权。一旦前者把自己的占有权分解为消费资料占有权和生产资料占有权,并且使后一种占有权与雇佣劳动现象结合在一起,就会导致剥削。
上述判断可以视为马克思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运用商品经济方式来发展的深层次原因。
邓小平的选择取决于特定的时代条件和特定的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当代以微电子技术为先导的科技革命,从两个方面影响了社会主义运动的进程:一是使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掌握了核武器。这种武器所具备的毁灭能力,使双方的暴力对抗走进死胡同。人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同归于尽,要么和平共处。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不能再单纯运用暴力来改变对方的社会制度。二是导致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差距重新拉大。资本主义利用自身丰厚的经济文化基础,居于这次科技革命的潮头,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革新了生产力,不仅缓和了国内的社会矛盾,客观上也映衬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困难,迫使它走上改革之路。和平与发展上升为时代主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实现的。
邓小平再度复出所面临的国内形势具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国民经济跌入崩溃的边缘。用他的话说:“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5]另一个是毛泽东通过强化政治上层建筑领域革命的办法来发展经济,已被“文化大革命”实践证明此路不通。
上述背景为邓小平突破前人成说,运用市场方式来发展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础。从1979年初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经历了农村和城市的广泛改革试验。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5](155)
这样,邓小平在当代历史条件下,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坚持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要求与改革实践的深化
在一定意义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两极分化趋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策略,借助的都是市场体制本身所具有的竞争机制,体现的都是优胜劣汰现象。
然而,市场经济按照自身固有的机制,自发地、大批地、每日每时地产生种种消极现象和社会问题。金钱至上、权钱交易正在严重地侵蚀着人们的心理和我们的政治机体;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社会犯罪有增无减。显然,我们面临着怎么管理市场、规范市场,怎么完善市场的紧迫任务。
与之相关,人们不能不关注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在运用市场体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能够利用市场体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吗?
这需要分析市场经济的性质。
就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本身而言,其以竞争为特征的运行机制本来就存在二重性:一是优胜劣汰,把劳动者分为三六九等;二是促劣变优,使劳动者能力趋于同等。问题在于,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前一种趋势因其“马太效应”,往往自发地遏制后一种趋势,使整个社会关系长期滞留在两极分化状态。
可以肯定地说,社会主义与市场体制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具有质的意义的变化,也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性转变。而这种变化的契机是当代新型科技革命提供的。
其一,这场科技革命使人类发展生产力的增长点历史性地转变到科学技术领域。现代经济是知识经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知识形态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管理手段,作为精神产品,具有天然的“共产主义”品格:所有人运用与一个人运用一样,都不会破坏它本身的使用价值。当今人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客观上适应了发展知识经济的要求。但从长远的观点看,当不同民族、不同劳动者都具备了创新劳动能力的时候,这种保护将变得没有必要。在这个阶段到来之前,随着物质生产资料作用的弱化,它对人们劳动行为的制约也将减小;因“马太效应”所造成的两极分化在程度上会有所减弱,从而将有更多的人获得发展自身劳动能力的机会。
其二,这场科技革命使教育正在变成一种基础性的产业。现代社会信息量的猛增,使终身教育变得越来越有必要;而传播手段的进步,使教育越来越普及。这意味着,劳动者缩小彼此之间的能力差距,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所造成的生存压力,必然会转化为一种学习的动力。这在客观上会加快劳动者能力趋于接近的进程,使市场经济推动社会平等的作用越来越显露出来。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既区分劳动者的能力又能使劳动者的能力趋于接近,是同一经济过程所生成的两种趋势。其中,两极分化是前一趋势的产物,而共同富裕则是后一趋势蕴含的可能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之前,市场经济只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发展,前一种趋势及其结果占据了支配地位。
就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显示的特点来看,两极分化的趋势是一种始终存在的现象;但与此同时,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对劳动者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因此促进了这些国家教育水平的普及与提高,劳动者能力出现了接近的趋势。这表明,市场经济所形成的劳动者能力接近的趋势,具有其必然性。但整个说来,资本主义走的是一条自发发展的道路。
显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面对新型科技革命的成果所可能采取的策略,与私有制市场经济是不同的。
邓小平的构想是:“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5]
概括说来,社会主义国家将利用自身的制度条件,把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转变成“奖优扶劣”,并为“促劣变优”提供尽可能多的条件,以加速其发展进程。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将选择一条自觉发展的道路。
在目前情况下,社会主义沿着市场经济方向进行改革需要把握三个基本策略:
第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这是社会主义赖以自觉调整经济关系的基础,是保障劳动能力尚处于较低水平的工人、农民基本权益的根据。在公有制条件下,国家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总量平衡的角度,对不同地区或不同利益群体采取某种倾斜性政策,不仅是需要的,也是可能的。无论是发达地区“多交利税”,还是向落后地区进行“技术转让”,归根结底都将有利于他们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不动摇。市场自发机制对个人利益的肯定,应该能够同社会主义对集体主义的张扬统一起来。因为人本来就兼有自然性与文化性,本来就存在着这两种需要。事实证明,生存在温饱线以下,自然性需要对大多数人起着支配作用;一旦跨越了这条线,其需要的可塑性就大大增强了。社会主义完全可以通过强化以德治国的作用,使贫富差距不超过两极分化这个“度”,最终使市场经济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第三,坚持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不动摇。如前所述,科学与教育不仅构成了对国民经济强劲的拉动力量,而且是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能力的途径。在某种意义上,社会主义社会所追求的较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必将集中体现在先进的科学技术方面;而社会主义社会所追求的平等局面,必将通过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来体现。可以设想:最初,是前者带动后者;往后,则是后者带动前者。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形成,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既是马克思主义现代化、中国化进程的继续,又是深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最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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