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华斯诗歌中的人类中心论论文_王少杰

华兹华斯诗歌中的人类中心论论文_王少杰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 300387)

摘要:华兹华斯致力于两个诗歌主题的创作,即自然和人。本文试图结合人类中心论的相关知识,来探索华兹华斯及其诗歌作品里的相关元素,从而丰富对华兹华斯的学术研究。

关键词:华兹华斯;人类;自然;人类中心论

一、华兹华斯的生平

1770年4月,华兹华斯出生于英格兰湖区边缘的科克茅斯镇。对照同时代文人柯尔律治的生活,他庆幸自己从一开始就拥有一批真实而生动的形象,华兹华斯的童年时期就是在自然风光中度过的。

他喜欢漫步在山上,在河流和湖边。他培养了对大自然强烈的热爱。在学校放假期间,他经常光顾那些风景秀丽的地方,这些经历给予了他一种对自然敏锐的感觉。这种特殊的敏锐贯穿华兹华斯整个人生。

他非常珍惜难忘的童年,强调童年经验的价值。法国大革命对他的人生有更重大的影响。法国大革命触动了他的心弦,激发了他的想象力,在他看来,这意味着一个自由的新黎明正降临到世界。他穿越海峡一年多来经受革命暴风骤雨般的洗礼。华兹华斯最初热衷于法国大革命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因此,他当时反对不必要的和强加的苦难、不公平、不理解、不人道。他曾想试图通过革命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但很快革命暴行和拿破仑帝国就摧毁了他的美梦。与他未婚的法国妻子、他女儿母亲的分手也令他郁郁寡欢。

在她妹妹的照料下恢复,之后他回到英格兰,遇到了柯勒律治,从而开始了他作为一个诗人的辉煌创作生涯。

二、伦理范畴下的人类中心论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人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有机体,其灵魂除了兼备其他生物灵魂的功能外,它还有其特殊功能,即“逻各斯”的功能。人的灵魂分为植物性部分,动物性部分以及逻各斯部分。人的灵魂的特殊属性决定了人的生命活动不像一般生物一样,只是简单地重复一般活动,而是更合“逻各斯”的实践活动,或者说是对“目的”的有意识活动。人的活动是指灵魂分有逻各斯和反逻各斯的相互作用。后者发挥盲目的,无秩序的冲动功能,抵抗,反对逻各斯的部分,同时也具有被秩序性的功能。前者发挥导向性、秩序性的功能,因此,人的伦理德性就是一种力量的较量,显示出他对自然之力的包含。

三、华兹华斯诗歌中的人类中心论

在华兹华斯诗歌中,出现过两类“人”。一种是观察者,也就是诗人本人,属于人类范畴。一种是被观察者,这种被观察者是自然中的一部分,属于自然范畴。

《孤独的刈麦女》、《露西·格瑞》、《迈克尔》、《苏珊的梦幻》、《赠一位年届七旬的女士》、《霍弗尔》等诗歌直接以人物形象作为诗歌名称与主要意象,内容也是在讲述人类与自然的相处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状态。

《我们是七个》是华兹华斯写于1798年的一首抒情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开头描写了一个单纯的小孩有力地呼吸,挥舞青春活力的四肢,过着快活的生活。从而提出一个问题:他懂得死亡吗?之后出于这个问题,诗人描写了他与一个农家小女孩的对话,让读者进入儿童的内心世界。诗人使用大众化,口语化的语言讲述整个对话,在诗中看出,这位小女孩不知道生死是什么,坚信已死去的兄弟姐妹仍在身边。无论他人如何劝说,回答都是“我们是七个”。在华兹华斯看来,这种没被反自然异化的人的本性,才是统一于自然界的美的。并且,华兹华斯认为,孩童是天真无邪的,他们仍属于大自然中纯美的生灵。

华兹华斯出生于英格兰北部的湖区,在那里度过童年,那段日子最珍贵的收获就是在大自然里的嬉戏。在《作于丁登寺上游数里处》一诗中,华兹华斯感慨:“自然从来不会背叛热爱他的心灵。”华兹华斯希望开启全新的诗歌形式,为能够贯彻该理念的诗歌起名为《隐士》,1850年,部分创作以《序曲》为名出版,回溯了诗人从小学到大学的生活,包括在法国的经历,直到1799年返回湖区。《隐士》并未最终彻底完成,其中一部分创作于1806年,即《格拉斯米尔的家》,记载了华兹华斯在格拉斯米尔的鸽舍度过的八年时光。在《序曲》的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华兹华斯在描写自然景观的时候,很多地方都和伊甸园的景象联系紧密。诗人在提到鸟兽飞禽,碧水青山,绿林青草时,都说是源于造物主上帝,将上帝视为智慧的存在。

华兹华斯的《格拉斯米尔的家》过多次修改,诗中写道:“最终,他似乎妥协了,任这首诗在宁静中归于死寂。”《格拉斯米尔的家》给人的感觉是,诗中的人物和自然景观都是通过直觉的体验出现的,诗人赋予读者的,也大多是感官和情绪的分享。远离尘世,回归自然的体验是一个出发点,其实这一出发点可以看作是消极的逃避,无可奈何的一种选择。湖区家园就是诗人心灵的路径,诗人在人类社会无法正常融入,只好选择自己可以掌控的体验的自然区域。

人类中心论中,在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中,只有拥有意识的人类才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价值评价的尺度必须掌握和始终掌握在人类的手中,任何时候说到价值都是指对于人的意义,华兹华斯的这一选择完全符合了这一标准。

在《咏水仙》一诗中,华兹华斯描述了“我”看见一片水仙花的情景。首先就用孤独,游荡等字点出了“我”在那个时刻的情绪和行动。高山、山谷、丛林、溪涧这些自然景象都在“我”的审视之下,但都难以触及心灵深处,难以排解人的孤独压抑。突然间一片黄水仙映入眼帘,吸引了人的注意。接着诗人便将自己的情感与想象倾注在水仙上,描绘了水仙在风中前后摇摆的风姿。更用湖水的跳动来衬托水仙花的舞蹈,已达到让“我”欢欣鼓舞的状态。但在当下,“我”还没有意识到水仙花带来的真正的价值。当水仙花成为回忆时,在“我”百无聊赖,心灵空漠时,水仙便闪现在脑海中,此时的“我”总是充满欢乐,水仙已经成为“我”的慰藉对象。这首诗的创作过程恰好是华兹华斯诗歌定义的最好的诠释。诗歌是情感的产物,而情感来源于人类自身。在《永生的信息》中,华兹华斯说明儿童眼里的自然是天国的明辉,在诗人的想象中,寻常的风景都可以产生一种神圣的美丽。这种美是人为体验的。在《诗人和笼中斑鸠》、《鹿跳泉》这类诗歌中,华兹华斯直接展现人类与自然的交流,无一例外,人类处于主体,自然中的景与物都处于客体地位。

参考文献

[1]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2]常耀信.《英国文学简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3]王佐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北京: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18

[4]威廉.华兹华斯《华兹华斯诗选》.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论文作者:王少杰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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