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总路线分析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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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重要时期,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决策和实施是这个时期中重大的历史事件。它对中国跨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进程和状态产生了重大影响。深入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这个源头,努力挖掘这个时期的理论和实践中对今天仍有指导意义的方面,对于更深刻地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自觉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无疑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它部分改变了原来确定的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战略

1952年,党中央按照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

提出这条总路线,是部分改变原有的向社会主义转变战略的重要决策。

一方面,这个决策使战略发生了变化。建国前后最初的构想是,先建设新民主主义,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完成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可以说是一种“先后战略”。而总路线提出的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可以说是一种“并举战略”。两个战略比较,一是改变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由认为它是一个需要发展的相对独立的阶段,改为强调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是过渡时期;二是改变了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间起点和实施步骤,将原来构想十几、二十年后,采取社会主义政策向资本主义全线进攻,改为从现在起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一步一步地向前过渡,使社会主义因素一年一年地增加,争取用10-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这一过渡。也就是说,由将来突变改为从现在起渐变;三是由前面两点带来的对非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态度和政策的转变。

另一方面,这个决策并不改变战略的方向。中国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准备,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趋势。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两个革命阶段的中介,解决的就是实现革命转变的具体途径问题。“先后战略”和“并举战略”都是向着一个目标前进的。这个目标就是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调整步骤并不改变方向。

历史证明这个决策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是巨大的。今天看,这一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步骤的调整,实际是改变了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进程和状态。历史虽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但对于今天和未来仍然是获取智慧的源泉。恰当评价历史功过,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二、这个决策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提出“并举战略”有一个基点,那就是从中国的国情、当时的实际出发,决定工作的路线和方针。

七届二中全会将我国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仅占10%,个体、分散、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占90%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及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并强调“从这一点出发,产生了我党一系列的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明确的认识和解决,是我党当前的重要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时,基本国情虽无根本变化,但国家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新的形势是:抗美援朝战局早已稳定,和谈在主要问题上已经达成协议,新中国被迫进行的这场战争不久可望结束;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主要是大规模土地改革的任务,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原来设想的“三年五年恢复”,现在三年就实现并超过了预计的目标。这一切说明,我们已经获得有计划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是国家的工业化。这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

新的情况是:

——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业(包括手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农业生产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49年的30%上升为41.5%,其中现代工业产值由17%上升为26.6%。在工业产值中,重工业的比重由26.4%上升为35.5%(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95页。)。但整体水平还很低,离开当时认为的国家工业化的标准(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70%)还有相当距离,农村还未摆脱封闭的自然经济的状态。

——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迅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大,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现代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增加到56%,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产值已达26.9%,其中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产值占5%;国营批发商业的营业额已占全国批发商业营业总额的60.5%,国营工商业已取得主导地位。(注:《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页。)农村中,通过各种生产互助合作形式组织起来的农户达到45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0%,其中有5.7万户加入在3600余个初级农业合作社中。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开始起步,3.1%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创造了占3.5%的手工业生产总值。

——阶级矛盾日益突出起来,主要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展开。尽管七届二中全会指出了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并号召全党要有一定的警惕,但毕竟只是抽象的认识。建国伊始,私人投机资本对物价和市场的猖狂破坏,不法资本家对抗美援朝物资偷工减料以及盗骗国家资财等种种活动,把资产阶级唯利是图、贪婪无度的本性,强烈发展资本主义的倾向和竭力摆脱国家限制的欲望暴露无遗。在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尚未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的条件下,政府组织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斗争时伏时起,对国家经济生活有很大影响。农村土改后,贫富两级分化、雇佣劳动、债务剥削、土地买卖、租佃和典当,均有了相当的发展,个体农民自发发展着资本主义。

这样,在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即将开始的情况下,一些新的问题必须回答:

一是依靠谁来实现国家工业化?很明显,只能主要依靠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而不可能依靠资本主义私营经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经济力量弱小,而且主要是商业和金融资本,很少工业资本;民族工业资本中又主要投资于轻纺工业,很少重工业;私营工厂企业,雇工不到10人的占69.7%,工场手工业占79.1%。而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解放前全国工矿业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成为国营资产(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98页。),全国银行也基本上由国家经营,这是现有基础工业的主体,工业化的任务只能由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来承担。但资本主义已同国营经济联系在一起,利用、限制还得加改造,以利于工业化的进展。

二是在资金物资短缺而需求紧迫的情况下,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才能适应?也很明显,当时由国营经济和国家行政力量支持的财政经济工作的高度统一,很自然地逐步引向计划经济的轨道。建立这种高度集中统一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在当时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而且这种一定程度的统一和计划性,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始终是必要的。

三是中国的个体农民经济怎样才能适应工业化对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迅速增长的需要?根据当时对23个省的调查,土改后贫农平均每户共有耕畜0.47头、犁0.41部、小车0.7部,他们每年可拿出购买生产工具的资金,每户平均仅有3.5元。这种分散、脆弱的个体经济,维持生产尚不易,扩大生产更困难。特别是1953年春出现的全国粮食紧张,全年销售量陡然猛增,比上年增31%,绝大部分是供应了因大规模建设而迅速增加的工业用粮和新增城镇人口用粮。不得已,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缓解农业同工业的矛盾,保证工业化和人民生活的必需。但统购统销本身并不能解决农业增产问题。要增产靠什么?农业机械化是以工业化的实现为前提的,而问题恰恰又是工业化的需要而引起的。因此,合作化就成了比较合适的选择,同时它确实比开荒、修水利都见效快。

从以上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实际出发,中央决策层的认识,很自然地向前发展了:没收官僚资本,是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因素,同时就是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开端,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开端;对待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将它纳入国家管理的范围,实际就是初步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也就是初步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虽然开始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进行的,但确实是为农业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开辟了道路。有了这些新的认识,得出以下结论也就不难了。

1.社会主义改造的行动,实际上早就开始了,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是包含着社会主义因素的社会,而且更是社会主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增长的时期,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是过渡时期。

2.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农业合作化不能坐等工业化和机械化,相反它正是在现阶段促进农业发展的有效办法。

3.采取社会主义改造行动,将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是为即将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保证的必要行动。

4.建国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积累的新鲜经验,也已经为提出或明确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环境。

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正如邓小平所说:“毛泽东同志历来坚持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他历来是按照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讲问题的(注:《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8页。)。他不会被理论的条条所束缚,无论这些条条是别人创造的,还是他自己创造的,只要实践发展了,他的认识也发展,并总能比别人看得更深刻。因此,客观实际使他感到一个很好的历史机遇已经到来,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就是中国实现百年梦想,富强国家的最佳选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历史已证明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决策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国家工业化的建设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一五”期间,我国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连续五年大幅度增长,1957年为1952年的247.2%。当时工业化所需资金主要是靠农业积累的。从1953-1957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值约占50%左右;农副产品和用农业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在国内市场主要商品供应量中约占50%左右,在出口总额中约占75%左右,农民每年不仅把自己净收入的约7%作为农业税上交国家,而且由于工农产品之间的差价,农民又把相当于自己净收入的约5%奉献给国家积累,两项合计为12%。而“一五”期间,国家对农业投资的比重仅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7.1%,加上救灾中救济农民的经费,推广优良的品种和新式农具、改良农业技术的经费,全部合计约等于农民交纳税款的1/3。农民在为国家作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同时,农业生产仍保持了上升的趋势,1957年比1952年的农业总产值增长24.8%,既保证了国家增加资金积累的数量又保证了国内市场的基本稳定,农民的生活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人均收入增长17.1%(注:林蕴晖主编:《风雨兼程—新中国四十年发展战略的演变》,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第92页。),在我国工业化的初创阶段,如果不是实行了粮食的统购统销和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显然是无法实现的。至于整个说来,在一个几亿人口大国中比较顺利实现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最初基础的事实,已是人所共知的了。

三、实施决策中发生的问题,并非决策的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是人所共知的。然而急在何处、快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决策带来的必然结果,则需要全面深入地剖析。

根据当代中国丛书《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的数据(注:《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第26、29页。),1955-1956年,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的比重,由64.9%升至96.3%;参加合作化的手工业者的比重由26.9%猛升至91.7%,变化幅度分别为30%和60%多。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中,由16.1%升至32.5%,加工定货由13.2%降至0,也就是说,前者翻一番,后者变为零。在商业领域中,情况与农业、手工业、工业不同,批发商业变化较大的情况发生在1951-1952年、1953-1954年两个时间段上,变化幅度在20-30%之间;而零售商业,突出的变化虽然也在1955-1956年段上,但变化幅度不如农业、手工业,为13%左右。

概括地讲,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过急较工商业突出,变化集中在一年的时间内,且幅度较大,由它引起工商业方面也出现波动,只是变化幅度相对小些。以农业合作化为例,1955年夏季到年底,是一个以迅猛发展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为中心内容的第一个农业合作化高潮,合作社的数量由63万个发展到190万个,毛泽东批评邓子恢时也不过是想到1956年秋发展到130万个;1956年春,是一个以发展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为中心内容的第二个高潮,其来势更猛,进度更快,各地的初级社纷纷转为高级社,新入社的农民直接进入高级社,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例,由1954年的4%猛增到87.8%(注:《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第25、26页。)。两个高潮连成一气,也可以说是一个大高潮的两个阶段。到1956年底,除了农村的一些深山老林的住户和猎户,以及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差不多都合作化了。原计划用15年左右完成的农业合作化,在短短的4年间就完成了。

事实充分证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这项工作的缺点和偏差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那就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手工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正如邓小平在1980年所说的:“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6页。)”。

但是,发生“四过”并不是提出总路线的必然结果。

其一,从“一五”计划安排的进度看,实施“并举战略”部署并不会导致“四过”。“一五”计划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到1957年,我国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26.7%,上升到36%;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1957年,参加初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在全国农户的比重,将达到1/3左右;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到1957年,私营工业的产值将一半转变为公私合营(注:林蕴晖主编:《风雨兼程——新中国四十年发展战略的演变》,第69页。)。很明显,“一五”计划设计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逐步过渡中的改造,使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受到限制成为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而不是最后改造,取消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

其二,从开始的指导思想和前期发展看,也不会必然发生“四过”。1951年制定,1953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是很符合当时农村的实际的。当时提出,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稳步而又积极地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政策上,坚持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形式和步骤上,采取逐步由互助组过渡到初级社,再过渡到高级社的循序渐进的办法;时间上,准备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在这种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农业合作的实际工作按照这样的做法做下去,是可以避免以后出现的许多问题的。事实上,从总路线提出后到1955年上半年,尽管党内意见还不一致,但就全国范围来说,毛泽东和党中央还是基本上坚持了从国情出发和逐步过渡这一指导思想。在发展速度上,全国初级社,1952年4000个,1953年1.5万个,1954年春11.4万个,1954年冬增到49.7万个,为同年春发展数额的四倍;到1955年6月为止,经过初步整顿之后,总共留下63.3万个;全国建立的高级社,1952年10个,1953年15个,1954年虽是大发展,但也不过201个(注:董谦:《略论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理论和实践》,《党史研究资料》1983年第12期。)。除1954年冬过快过猛外,其他几年基本上都是稳步前进的,偏差也不大。

其三,从现有资料看,高潮是人为掀起的。“要求过急”首先不是来自基层,而是来自领导。最能反映这种过急要求的是,1955年12月2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征询对农业《十七条》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头一条即具体提出,“合作化的进度,1956年下半年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建社工作”、“合作化的高级形式,争取于1960年基本上完成,是否可缩短一年,争取1959年基本上完成。”6天后,他在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写的“序言二”中,重申了这个进度,并阐述说,因为“中国的情况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合作化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已经不能完全按照原来所想的那个样子去做了,这些都应当适当地扩大和加快。”这个“适当地扩大和加快”的含义是什么呢?就是他12月提出的要求,比同年7月已经缩短了七年的完成时间,再缩短四年(注:董谦:《略论毛泽东关于农业互相合作的理论和实践》,《党史研究资料》1983年第12期。)。令人惊奇的是,时隔一个月,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又将毛泽东所希望的时间再提前一年,要求各地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初级合作化,并在当地试办一个至几个大型(100户以上)的高级社,在1958年基本上完成高级合作化。当然,事情开始起变化还更早一些。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在七届六中全会上作总结,两次讲话不仅对农村阶级斗争形势和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形势作了不切实际和过分乐观的估计,而且对党内不同意见采取了错误斗争方式,使党内失去了正常讨论问题的气氛。

归纳起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955年夏至1956年春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是人为掀起的,由它带动的其他方面,特别是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世并不是运动自然发展的结果,并非完全不能避免,更不是提出总路线的必然结果。

四、根源于历史局限性的认识局限,却是难以跨越的

正确的决策无疑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但人的社会实践总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而认识就无不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认识,只能在历史所能提供的条件下,在反复实践中去寻求。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要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这一表述出自关于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提纲,也是典型地反映认识偏差的一句话。

“实质”两个字说明,“并举战略”的侧重点是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是变革生产关系。“一体两翼”重点不是“主体”而是“两翼”,客观上就是强化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淡化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毛泽东讲得更明白:“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为什么要把重点放在这方面?他在1953年10月15日的谈话中,就大城市蔬菜供应、粮食和棉花供求都存在极大矛盾,供不应求问题,指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问题。国有制扩大——国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私人所有制有两种,劳动人民的和资产阶级的,改为集体所有和国营(经过公私合营,统一于社会主义),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发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注:林蕴晖、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72页。)。”这就将“搞合作化,根据以往经验,平均产量可以提高15%到30%(注:林蕴晖、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75页。)”的认识升华了,把变革生产关系的作用夸大到不受限制的程度,成为决策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这就不能不在后来贯彻总路线的实践中,对党内出现的不同意见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进程,发生重大影响。

“唯一”两个字说明,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消灭一切非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就这个目标而言,“先后战略”和“并举战略”并无区别。即使是先工业化后合作化,也是想达到这个结果的。因为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看到的社会主义就是如此,认为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这种认识偏差也是包括在总路线之中的。但是,就实现目标的过程而言,“并举战略”失去了一个从容的时间,也就失去了在现实中有可能纠正认识偏差的条件。而且,由于各方面矛盾的激化,反而推动着决策者以更坚定的态度来看待这个“唯一”性。以致于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上的总结中说:“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注:林蕴晖、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64页。)。”

“实质”和“唯一”反映了两个偏差:一个是对变革生产关系作用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一个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存在盲目性。这两个偏差也可以说是“并举战略”理论上的缺陷。但是,理论上的缺陷表现为实践中的失误不一定是同步的。这两个认识偏差虽然孕育了求纯、求快的“左”的倾向,但对过渡时期而言,还不能说构成了党的指导思想的根本偏转。正因为如此,才能在实施中取得辉煌的胜利。同时,又正是巨大的成就反过来掩盖了这种缺陷。以致于毛泽东1959-1960年重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说:“先要改变生产关系,然后才有可能大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普遍规律(注:林蕴晖、范守信、张弓著:《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76页。)。”无条件地认为要发展生产力都要先改变生产关系,把特定或具备条件下可以做到的,当作普遍性。这就是认识偏差扩大的表现。连同对社会主要矛盾判断的偏差,以及受苏联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影响,就使我们党从1957年下半年以后长期陷入“左”倾错误之中,从而使我国失去了50-70年代发展经济的良机。这就是《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说的“以致于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一论断的重要含义。

为什么会有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只有从历史的角度来审视,才会有更多的理解。

将中国革命放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进程中去审视就会发现,建国初期,我们只不过处在解决落后国家如何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历史课题的开端处。历史展现在面前的是:

——继苏联、东欧之后,中国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再次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以及落后国家可以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论断。同时也产生了与经典理论的反差:社会主义国家内不存在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也不存在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并给予落后国家无产阶级以积极支援的条件。而是已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处在国际资本主义的严重包围之中。

——苏联实现了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创造了落后国家走向工业化的奇迹。正是依靠已建立的社会主义基础,又赢得了打败法西斯的伟大胜利,表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为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赢得了声望。这种模式对所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国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尖锐对立的国际环境中,作为长期受尽帝国主义屈辱,比俄国还要落后,而今获得了独立,并打开了实现百年梦想大门的中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现有的物质条件,在客观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发挥符合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搞得快一些,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认识只能源于两方面:一是自己的实践和经验;二是列宁和斯大林的理论,特别是苏联过渡时期的经验。

对于前者,虽然我们开展建设的时间很短,经验也还不丰富,但毕竟有自己的体验。短短几年,我们依靠在党领导下组织起来的千百万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取得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的胜利,在建设中也取得了空前的进展,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工农业生产超过了旧中国最高年份。这证明,在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国家资金紧张,而人力资源又相对富裕的情况下,在建设的某些领域,采用群众动员的形式,发扬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通过短期突击完成某些特定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但是,一个接一个的胜利也将我们的认识引向把已有成功经验绝对化的误区。总以为,既然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用独轮车推出了一个新中国,那么依靠群众这股革命激情,也一定能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难题。

对于后者,应该说,我们党是相当重视并做了充分研究的。毛泽东曾说过,中央委员会是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注:石仲泉主编:《毛泽东研究述评》,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24页。)。在1953年6、7月间,为中央政治局讨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还专门印发了两个材料。一个是按毛泽东同志意见摘编的《列宁、斯大林论国家资本主义和新经济政策、斯大林论苏联工业发展的基本路线,联共党史关于价格政策问题和农业集体化政策问题的材料》;一个是李立三整理的《列宁论国家资本主义》及他写的体会(注:石仲泉主编:《毛泽东研究述评》,第226页。)。足见中央在讨论总路线时对这些理论问题的重视和深入程度。但是,正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对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理解,不能不受到斯大林的影响。斯大林把列宁针对战时共产主义这个阶级斗争白热化时期所讲的一些观点,当作是过渡时期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误认为新经济政策是为了恢复面临枯竭的国民经济的一种暂时的、策略性的权宜之计,而不是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理论、战略;误认为列宁的这些新论述并不改变以消灭资本主义和一切私有经济为过渡时期的首要的直接目标。被我们认为是马列主义百科全书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正是这么说的。因此,我们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强调要实现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成分,想一步到位,达到求纯的社会主义目标。反映了我们对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的理解,是斯大林继承和发展了的以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中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思想,而不是列宁晚年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新经济政策思想。

很明显,从那时的思想理论水平看,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可能摆脱苏联、斯大林模式的影响。这个历史和认识上的局限性,是任何人都难以跨越的。

今天,距离过渡时期总路线又过去了40余年。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无疑比40年前清晰、深刻和准确得多了。我们当然不会拿今天的认识去构想40年前的蓝图,而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前辈门的种种实践作为形成今天认识的一部分来认真对待。对于未来,今天获得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发展的长河中也许还只是开始。总结历史,就是为了把握现在。迄今为止的实践已表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将目标明确,道路找到了。认识来之不易,更应加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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