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荣辱观论文,核心论文,体系论文,价值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它们从不同侧重点表达了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取向,其中,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重要基础地位,它表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道德理念,并从社会基本道德认同和是非善恶荣辱共识角度提出建设任务。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一定社会的荣辱观,是一定社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表达,它为这个社会提供价值导向,为人们区分和评价社会是非善恶美丑提供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革命道德、社会主义时代精神,以及人类文明的基本道德要求,从荣辱观视角对我们社会在这个时代的道德基本价值理念做高度概括。只有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荣辱观建设,扬荣贬耻,扶正祛恶,才能够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确立和发展。
社会价值体系解决社会“应然”价值取向问题。它表达并设定一定社会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引导社会发展方向,规定社会发展目标,把握和调整着社会各个方面的应然合理性。这些价值取向和理想目标深深渗透在政治、法律和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无处不在地发生着作用。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也是一个社会相对稳定的需要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社会多种价值取向和层次必须整合在核心价值观统领之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整合社会主义社会多样化价值取向的基本理念。它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表达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思想体系的灵魂,引导着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目标。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依赖于全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的认同。缺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就不可能凝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社会主义发展就会迷失方向。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荣辱观基础建设,就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念和基本准则进行普遍确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一元导向和多元取向有机整合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体系。而确立一元导向的社会主义共同价值观,对于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具有重大的意义。
任何国家、民族与社会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的支撑。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得到确立和发展,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人们思想价值观念都发生着巨大变化,对我们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其一,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改革过程中,原有的、传统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往往会被打破,新的价值观念体系的发育成熟又需要一个过程,这种状况容易在社会某些领域和群体中,造成一定程度的价值观念的失序或紊乱。事实上,近些年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价值观不确定、善恶不辨、荣辱错位的现象。比如,在一些领域的部分人观念中,奉献进取与索取享受观念模糊或错位;文明与愚昧观念模糊或错位;勤俭与奢侈观念模糊或错位;诚实与虚伪观念模糊或错位;守法与违法观念模糊或错位;美丑善恶观念模糊或错位。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步伐。以“八荣八耻”为重要内容的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明确定义了我们这个时代应有的善恶美丑价值理念,确立了社会评判是非的标准和界限,这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导向,引导全社会公民,尤其是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培养良好的社会风范,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其二,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历史表明,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及其文化,往往会随同其经济、生产方式和技术一同进入后发国家,冲击这些国家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的多元性、政治格局的多极化发展,为不同国家实现自身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也导致了不同国家政治理念和政治利益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冲突和较量。当前文化竞争力已和政治、经济竞争力一同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角度,还是从意识形态领域角度,无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自然后果,还是国家利益竞争中的政治斗争,都把中国文化及其价值观问题推到前端,也把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任务提到重要日程之上。社会主义中国如何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不受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干扰和左右,我们如何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迷失自己的价值观和民族文化,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时代重任息息相关。
其三,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龙头。
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以人为本,要求社会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全面发展。在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有些因素是硬性或显在的,如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等制度体系。有些因素是软性或潜在的,如社会意识形态、共同价值观、民族文化传统、伦理道德要求等思想文化层面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思想价值体系从共同价值观、精神文化、社会习俗及其道德力量层面产生的非强制性约束,对社会和谐治理,对引导社会成员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规则约束,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
社会和谐发展,必须有和谐统一的共同价值理念系统。可以说,在一个缺乏共同价值理念、价值是非不明、善恶荣辱不辨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有效建设和谐社会的。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的就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的道德价值认同。要想有效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基础上,加强荣辱观建设。古人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仅仅依靠法制,社会不可能得到有效治理。只有让全社会百姓明德知耻,自觉守法自律遵德,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发展的和谐有序。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荣辱观建设任务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在新时期对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更自觉的把握,也可看作是和谐社会建设中逐步形成的新的发展思路中的重要内容。
荣辱观建设是从构建社会共同道德感角度提出任务。
众所周知,社会道德力量的发生通常建立在自律和他律的引导约束机制中,但无论哪种机制发生作用,其前提是个人和社会必须有善恶荣辱分明的道德价值共识和道德感。个体道德共识和道德感表现为个体良心自我调控,社会道德共识和道德感表现为社会道德舆论的评价能力。荣辱观建设旨在开发一种激发主体道德感的新的教育方式和教育途径。或者说,荣辱观建设实际是从“道德感”或“道德价值共识”角度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
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有助于公民个体道德感的培养。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社会群体的评价是形成个体名誉的直接媒介。人的社会归属感使人需要得到社会群体的接受肯定而不是贬斥否定,社会形成的荣辱观共识会让个体感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强烈的褒扬或贬斥,并从中形成强烈的荣誉感或耻辱感。荣辱感培养是公民形成自尊自爱道德素质的必要环节。羞耻心是人们不做恶事的心理保证,人只有知耻,才能做到自律,才能自觉地追求荣誉,避免耻辱。一个人如果缺乏这种道德感或道德良知,荣辱感淡漠,那么任何道德律令对他都不可能发挥效力。社会明荣辱之分,行褒荣贬耻之风,才能利于培养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知荣弃耻的品行素质。
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有助于社会道德调控机制的营造。社会由个人所组成,一个社会的正气和风尚,与这个社会的公民整体道德素质密切相关,也与这个社会的道德调控机制的建构密切相关。如果社会道德调控能力削弱,社会善恶美丑是非混淆,荣辱评价不明,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的人增多,社会风气就必定败坏。正因为如此,古人总结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彰,国乃灭亡!”近代思想家也把个人之耻与国之耻联系起来,强调说如果天下人皆无耻,“则何以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第一要义,是关系民族和国家兴亡之大节。“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的耻感的培养,强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荣誉感也被看作社会普遍追求道德高尚生活的基础动力。
全社会如果没有形成一个善恶荣辱分明的群体“道德感”环境和社会风气,道德对社会的约束和引导就会苍白无力,形同虚设,道德力量就无从实现。全社会只有在荣辱观上达成共识,形成共同价值观,建构起相应道德舆论机制环境,人人都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为耻,以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无耻之徒才会减少,社会才可能形成憎恶假、丑、恶,追求真、善、美的良好风气。
《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应该特别注重抓重点人群的荣辱感教育。
领导干部和各级公务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和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重任,在荣辱观建设中,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非常重要。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群体德性形象,不仅关系到国家公务员能否正当行使公共权力,完成好国家公务,而且关系到为全社会公民作表率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邓小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来;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风气,就出不了战斗力。”[1] (P124)所以,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和引领者;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荣辱观等道德素质作为综合考评干部的内容,从制度机制上加强荣辱观等价值导向建设。
青少年群体关系祖国未来,关系我们民族、国家能否永久兴旺发达,因而对青少年要特别加强荣辱观等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应当走入课堂,走入家庭,全方位走入社会生活。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童蒙荣辱观教育,认为只有在幼年时期对其进行道德教育,使之言行举止有所循持,有所检束,方可行圣贤之事,止邪于未形。青少年以及社会公民的知耻心并非与生俱来,它是通过后天教育和培养形成的。我们一直在抓教育,但知耻教育这种“治教之大端”如何更加到位,还需进一步思考。如果青少年的荣辱感淡化甚至泯灭,新一代公民就不可能发展出合格素质,道德要求也会丧失其社会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说,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公民提出的新要求。
公众明星的言行对社会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众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因而要注重加强公众明星群体的荣辱观教育。“公众明星”,一般是指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或社会知名度,并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也可以称作“公众人物”。公众人物最初专指“公共官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演艺、科技等各行各业的榜样人物也逐渐成为公众人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星在占有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有得天独厚的资本,拥有独特的话语权和形象展示权,借由公共媒体资源平台,自觉不自觉地影响着受众,公众人物的荣辱观及其德性素质,会极大地影响社会荣辱风气的形成,尤其影响年青一代的荣辱观与行为塑造。所以,应该对这个群体重点进行塑造,使他们成为社会道德文明形象的榜样,让他们在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影响。
在理论工作者中进行荣辱观教育也是一个重点。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全社会成员形成共同价值观。日本学者堺屋太一在《历史的波澜》一书中提出:“任何政权,只有两种情况会使它发生毁灭性的大变革,那就是丧失治安的能力和人们不再信任支撑它的文化”,他认为“使苏联的社会主义体制走向崩溃”的其实是变化了的“社会主义文化”,也就是人们不再信任领导层的决策、人品,放弃了对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2] 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荣辱观建设,就是要在全社会增强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价值认同,形成共同价值观。理论工作者在此方面任重而道远。理论工作者的思想、观点,随时随地都在从理论层面影响着社会公众。如果这个群体自身缺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荣辱观的认同和信念,就不可能指望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共识。目前我国社会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应该促使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坚持正确理论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荣辱观及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领域共同的任务,全社会各行各业、各部门要和谐配合,形成有效合力。
任何一个事物系统的整体功能发挥,都是系统内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的综合效应,合力是各种不同的系统要素组合互动的结果。恩格斯在谈到人们创造历史的合力问题时曾说过:“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3] (P697)恩格斯在这里总结的是一种历史进程中的自发的合力。自发的合力会因为其中的相互消耗而减弱,所以应该寻求自觉的合力。对一个系统的运作来说,无论强调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还是强调自觉的合力,都应该通过宏观调控而尽可能降低系统内各种作用力的冲突损耗,使系统整体更加有机和谐,发挥出更大的合力。就荣辱观建设而言,要注意在全社会形成荣辱观的舆论合力,不能产生主渠道价值导向和其他渠道价值导向相互解构消解的现象。
首先,要加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理论建设与思想整合。应该看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西方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着思想渗透,封建残余的思想观念也在社会生活中残留并产生影响,西方各种不同的价值观随着我国文化的对外开放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一些理论思潮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也有意无意地起着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我们进行荣辱观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定要加强对思想理论建设。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有力的步骤。
其次,要使主渠道舆论导向和现实生活舆论环境进一步有机融合。应当说,社会主要宣传教育渠道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加强荣辱观建设,构建共同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道德教育和舆论引导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主要宣传教育渠道的德育和大众生活道德养成环境存在一定脱节。学校作为德育主干渠道,其教育效果往往被来自家庭和社会生活的“教育”消解。公民道德教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二是在社会主要宣传教育渠道中,某些环节也存在着和主旋律不和谐的因素。某些互联网、电视、报刊、书籍存在着一定的观念污染和文化垃圾问题,它们起着消解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和教育的作用。因此,对荣辱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而言,要一手抓主渠道舆论宣传和教育,一手抓生活中的现实大众舆论环境。大众舆论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大众的意识观念、心态和经验表达。它包括社会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意识等,大众舆论对社会公民的荣辱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起着一种潜在“导向”和“教育”作用。所以,荣辱观建设不仅要力抓主渠道的道德价值导向,还要注意引导社会生活中的大众舆论环境。
最后,进一步完善扬荣贬耻的制度体系。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化为社会风气,必须加强社会赏善罚恶、扬荣贬耻的制度建设。在一个缺乏扬荣抑耻机制的环境里,服务人民、诚信守法成了一些人的负担,唯利是图、虚假违规反而为另一些人提供便利。或者,行道德的人得不到社会的肯定,不道德或不以耻为耻的人,也得不到社会的贬斥,高尚成了高尚者的墓志铭,而不知耻倒成了无耻者的通行证。这种荣辱评价不明、道德赏罚不公的氛围,久之必导致德行与社会回报、荣誉与耻辱的二律背反,在社会生活中引发不利于社会道德建设和和谐发展的恶性循环。
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外在他律准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强有力的保障力量。我们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相关制度建设中,在制度规章层面中体现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导向。要使人们在赏善罚恶、扬荣贬耻的社会环境里,感到做有道德者高尚、光荣,有所作为,做违背道德者可耻,并在反复“博弈”中体会违背道德带来的利益代价,引导或迫使他们放弃违背道德的行为,选择遵从社会荣辱观的行为。一个公正理想的社会道德环境,应当努力消除贡献与获得、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使它们成为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关系。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方面要求道德主体自觉自律地践行“八荣”,另一方面又强调社会通过各种方式使践行道德者得到肯定鼓励和相应荣誉。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环境,我们的社会才能形成善善相生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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