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多元应对策略前沿研究述评--从“制度逻辑”到“组织认同”_相关性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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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097(2015)10-0146-06

      [DOI]10.3969/j.issn.1007-5097.2015.10.021

      与经济学中“理性人”的逻辑起点不同,制度理论在讨论组织应对策略选择的过程中更注重对其嵌入性的解释,即作为嵌入于场域中的行动者,在合法性的作用下,组织是如何进行行为选择的。在以Selznick为代表的旧制度主义学派(Old-Institutionalism)的讨论中,权利、非正式的结构以及联盟等对组织行为的影响成为研究的重要命题;其后,以Meyer,Powell和DiMaggio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学派(New-Institutionalism)学者对理论的重要贡献则在于他们将文化、常规以及认知图式等认知层面的因素引入了组织行为分析的框架[1-2],并提出了“制度同型(Institutional Isomophism)”的概念,即在强制、模仿和(或)规范机制驱动下的组织同质化的过程[2]。但这一理论并无法很好的解释组织多元应对策略选择的现象[3],而DiMaggio等人也迅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呼吁将权利、利益等旧制度主义学派的观点重新纳入讨论的范畴,并由此产生了所谓新制度主义学派(Neo-Institutionalism)。此后,制度理论研究中一个重要命题就转向了如何解释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的问题[3-5]。

      最早对组织多元应对策略进行系统梳理的研究是Oliver教授1991年发表在美国管理学评论上的“制度化过程中的战略反应”一文。该研究以单个组织的行为动机作为讨论的起点,从制度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对组织多元应对策略进行了理论上的解释[3]。Oliver教授的这项研究是如此的成功,以至于它不仅获得了美国管理学评论的最佳论文奖,同时也成为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众多实证研究的理论基础。但从现有的理论进展来看,该文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局限性:其一,该研究简化了组织所在制度环境的复杂性,即认为组织存在于单一的、存在主导制度逻辑的场域之中;其二,它忽视了组织内部动态过程,如政治过程、认知过程等等。Pache和Santos对Oliver的研究模型进行了改进,承认了制度复杂性,并从组织内部政治过程的角度对组织应对策略的选择进行了解释[4]。而更为完整的提出组织对复杂制度进行筛选、反应过程的研究则是Greenwood等人2011年发表在美国管理学年刊的“制度复杂性与组织反应”一文。该文从制度多元化(Institutional Pluralism)为起点,通过引入场域结构特征以及组织特征等变量,讨论了制度复杂性与组织多元策略[5]。遗憾的是该文的重点是场域结构特征与组织特征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并未如Oliver那样建立起一个能够全面分析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的理论框架。近年,制度逻辑(Institutional Logic)和组织身份(Organizational Identity)已经逐渐成为本领域两个备受关注的理论切入点[5-6],他们以各自不同的解释逻辑为推动本领域理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而作为一篇文献综述类文章,本文的讨论也将聚焦于这两个关键概念,对他们引入制度分析框架的背景,旨在解决的问题以及尚存在的缺陷等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的研究进行适当的展望。

      二、“制度逻辑”的引入及其影响

      从焦点组织的视角出发,并将其行为视为一种应对策略的研究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作为组织应对策略的客体究竟是什么”。Friedland和Alford就此给出的答案是“一套物质性实践和符号系统”[7];Scott和Suchman等给出的答案则是“合法性”;而Thornton的回答似乎包含了前两者的观点,他认为这是“一套用来帮助组织解释现实世界,定义适当行为构成以及理解成功的总体准则”,即“制度逻辑”[8]。“制度逻辑”在早期的研究中并未引起学者足够的关注,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早期的研究先验性的将组织外部的制度逻辑视为单一、稳定的系统[2]。因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学者们的兴趣集中于对“制度同型”的讨论,而忽视了制度环境的复杂性和组织反应策略的多元性。Friedland和Alford较早提出明确提出了“制度逻辑”并强调了其复杂性[7]。他们认为社会是由相互嵌套(nested)的制度建构而成的体系,而这些主要制度之间是相互依赖,同时也是相互矛盾的,而组织的行为则反映了其平衡制度逻辑之间的紧张关系(tension)的策略。据此,他们解释了资本主义市场、科层制的政府、民主、核心家庭与基督教与组织行为的塑造。这项研究的重要价值在于打破了当时的研究对“单一制度逻辑”的先验性假设,通过提出了制度逻辑的复杂性以及竞争性,为讨论组织多元应对策略奠定了理论基础。

      “制度逻辑”对组织应对策略产生影响的基本逻辑是:外部的利益相关方向组织提供各自的合法性行为处方(prescription),并通过对组织行为的评价决定是否向其提供特定的资源[9]。因此,制度逻辑在组织应对策略的选择过程中是一种外部的、既定的影响因素,通过强制性[10]和(或)规范性合法性压力的方式迫使组织对其主导的制度逻辑进行适当的反应。但随之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在社会系统中特定观察期间内的主导制度逻辑是相对稳定的,即多元的制度逻辑(Institutional Pluralism),那么这又是如何导致了组织采取多元的应对策略而非制度同型的呢?组织新制度主义学者们给出的解释是:组织在进行应对策略决策的过程中,关注的并非广义上的社会系统,而是其所在的特定组织场域。也正是因为不同组织场域的特定结构与特征产生了不同的制度复杂性(Institutional Complexity)进而产生组织多元的应对策略[5]的前提。从现有研究来看,影响制度复杂程度的场域层面因素主要包括透明度(Transparency)和碎片化程度(Fragmentation)。

      (一)场域的透明度

      场域的透明度是指场域内的组织可以被场域内其他行动者观测和评价的程度。Wijen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认为导致场域透明化程度的因素包括因果关系的复杂性、组织实践的多样性以及组织行为的不可观测性而。较之透明度较高的场域,在透明度较差的场域中运作的组织更倾向于表面上遵从制度逻辑的要求,但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有意识的采取“政策——实践”退耦策略①,以满足其内部对效率的诉求[11]。这一论述背后的隐喻是在利益相关方无从考核、评价组织对制度逻辑的执行情况的条件下,组织将具有更多行为回旋空间。以上这段抽象理论,刻画了我国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在推广过程中的尴尬境遇:正是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本身存在诸多缺陷,致使有效的监督无法展开,进而导致了组织可以通过退耦策略获取合法性[10]。而在另外一项有意思的研究中,Brescoe和Murphy转换了研究的视角,认为场域的不透明性在妨碍组织外部的利益相关方向组织施加压力的同时,也妨碍了场域中的其他组织对制度实践早期采纳者执行情况的评价。因此,也将诱使在众多不兼容的制度逻辑中彷徨的组织进行模仿性的实践[12]。无论是利益相关方的角度抑或是从竞争对手的角度,较低的场域透明程度都将导致组织尝试不同的制度逻辑,但他们是否真正将其贯彻于组织的日程运作,现有的研究尚未得出明确的答案。

      (二)场域的碎片化程度

      碎片化程度是指场域内所共存的不同制度逻辑的数量[4-5]。组织通过满足这些制度逻辑的不同诉求而获得对应的合法性及其资源以支持组织发展的需要。而碎片化程度对场域制度逻辑复杂程度的影响将取决于以下两个条件:其一,不同制度逻辑之间的兼容性(compatibility)。已经有众多的研究表明,即使在多重制度逻辑共存的场域中,组织仍有能力将不同的制度逻辑进行整合,并将其渗透到其管理运作活动之中[13-14]。而其在这方面的尝试与实践甚至可以孕育出新的商业模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部分学者开始对现有的实践进行深刻的反省,认为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和科层制的政府在解决现实问题时均存在各自的不足,而是否可以将这两者的逻辑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付诸实践很可能是下一阶段需要回答的问题[15]。从制度分析的角度,国内学者所讨论的社会创业(Social Entrepreneurship)本质上就是一种整合不同制度逻辑的创新实践。其二,不同制度逻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清晰,即场域中是否已经形成了主导制度逻辑。大量的关于成熟场域与新兴场域内的组织应对策略研究已经很好地解释了这一问题[16-18]。一般的解释②是成熟的场域中,组织对制度逻辑间的优先顺序已经达成了共识,因此,较之新兴场域内的组织,其行为模式更为固定。而在制度逻辑之间尚未形成稳定结构的新兴场域中,组织可选择的行为空间更大。最近的研究也表明,在场域的形成过程中,组织有可能在不同的制度逻辑之间找到特定的空间(制度洞,institutional void),进而采取制度创业行为。以上两种情况实际上对应了在碎片化的场域中,组织所需应对制度逻辑间紧张程度(tension)及其数量。极端的情况将发生在制度逻辑存在冲突的新兴场域。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从制度逻辑出发讨论组织应对策略的基本研究思路是:通过讨论场域中制度逻辑的复杂程度,进而分析影响组织获取赖以生存的资源所对应的合法性的制度逻辑的数量和制度逻辑之间紧张(tension)关系,并由此对组织的多元应对策略进行解释和预测。这样的研究思路可以较好地回答不同场域中的组织合法性应对策略的多样性[4,11],但却很难解释在同一场域内组织应对策略多样性的问题。这样,我们很自然的将对组织多元化应对策略的讨论引向了对组织异质性考虑,即考虑在面对同样的制度环境时,是什么样的组织特征导致了不同的应对策略?当然,从组织异质性的角度对组织行为进行讨论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例如,从组织在场域中的位置[19-21],组织结构特征[22]以及组织治理结构。近年,以Gioia教授等为代表的学者,从组织身份(Organizational Identity)的视角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为该领域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认为,这一研究视角与组织新制度主义关注文化与认知的特征是一脉相承的。作为领域最新研究趋势,本文以下就将对该主题下的研究进行适当的梳理与评价。

      三、“组织身份”的引入及其影响

      现有研究中“组织身份”的界定大多根植于Albert和Whetten的定义,是指组织成员对本组织自我参照性的定义(a self-referential definition),即回答“我们是什么样的组织(Who are we,as an organization)”[23]。而Kraaz和Block则是较早系统的对组织身份在组织多元化应对策略选择过程中的作用进行论述的学者,他们在论述制度多元性的过程中就提出“在激活恰当的制度规则或脚本之前,组织必须回答‘我是谁?’这样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24]换而言之,组织身份将成为组织理解多元制度逻辑,并进行解行为选择的重要机制[5,14]。从现有组织身份的研究来看,按照各自研究层面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关注超组织层面的集体性身份认知。例如,Dhalla和Oliver在一项针对加拿大银行业有趣的研究中发现,尽管在客户和政府的不断要求下,加拿大银行业还是没有向中小企业实质性的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而也正这种对自我身份的极度认可,导致了该国银行业特殊的产业结构和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优异的绩效表现。这一类文献类似于“分类(category)”的研究,聚焦于场域层面组织的行为选择,但仍无法很好的解释场域内组织行为的多元性。因此,在本文以下的讨论中,我们将聚焦于作为个体的组织身份研究。

      传统的组织层面的“身份”研究将“组织试图保持适当的‘身份’”作为基本假设,在此基础上讨论组织如何处理这种意图和由环境中的制度逻辑产生的压力之间的紧张(tension)关系。例如,Trapsas的研究认为,在外部制度迁移的过程中,组织原有的身份的将从两个层面妨碍组织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一,原有的组织身份将使组织对外部的信息进行选择性的解读;其二,原有的组织身份将在组织程序,规则等方面为采用新的制度设置障碍[25],而这也将导致组织将表现出与新制度对抗的行为。Bundy等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从外部环境与组织身份、组织框架的匹配性出发,将组织对外部环境的反应分为了九大类。有意思的是他们认为当组织身份与外部环境发生冲突时,组织的应对策略都是相对消极的,例如防御策略,谈判策略以及象征性策略等;而只有当身份、战略框架与外部环境完全匹配时,组织才会实质性的执行对应的行为[26]。此外,还有研究认为组织保持原有身份的意愿是如此的强大,即使在外部制度压力极其强大的情况下,组织也能有进行有效的周旋,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原有的身份。Canato等关于3M公司采用Six Sigema的研究就很好地论述了这一点[27]。在这样的分析逻辑下,组织往往倾向于采用抵制、退耦合混合策略以应对外部制度逻辑带来的压力。当然,在组织身份与制度逻辑的要求一致的情况下,组织很有能采取遵从策略,但有意思的是,据笔者掌握的文献进展情况来看,现有这类情景下的研究。

      近年来,除了传统的组织身份研究以外,也有一些学者开始讨论组织是如何在既有的制度环境条件下形成新的组织身份。此类主题类似于“制度创业”研究[18,28]。例如,Gioia等用扎根研究的方法,用八个阶段的过程模型描述了组织如何在于场域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形成自身独特的组织身份[6];Patvardhan等也用类似的方法,描述了组织如何在制度环境中经历了身份危机,并在与场域等各个层面的互动过程中形成新的组织身份[29]。以上两项研究以一种互动的视角分析认为组织在于制度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形成了新的组织身份,进而采取了相应的应对策略。除此之外,还有学者认为,在制度逻辑的压力下组织被迫采取了与组织身份不符的相应策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应对策略回逐渐内化于组织成员的认知与行为,最终形成新的组织身份。而组织之前对制度仪式性的执行也将变成实质性的遵从[30]

      四、对比与讨论

      无论“制度逻辑”还是“组织身份”,从本质上来看他们都是对“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现象进行解释的不同理论视角,因此也有着有着各自的研究侧重点。“制度逻辑”的相关研究侧重于对组织场域内的合法性压力的讨论,认为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掌握着不同的组织发展所必需的资源,而组织必须满足了他们对适当行为模式的判断标准以后才能获得对应的资源。因此,按照Scott等对组织合法性驱动机制来看,“制度逻辑”的相关研究着重讨论的是规制合法性和规范合法性驱动下的组织行为选择。从目前研究的现状来看,这一视角下研究的洞见在于承认了制度环境的复杂性,有利于讨论不同场域内组织的不同行为选择;另一方面,“组织身份”的相关研究侧重于对组织异质性的讨论,认为组织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关于自我身份的定义,而这些定义将影响组织对外部环境中信息的接受与解释,而也正是这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相应的行为选择。因此,同样按照Scott等对组织合法性驱动驱动机制来看,“组织身份”的研究着重讨论的是认知合法性驱动下的组织行为选择。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这一视角下研究的洞见在于承认了组织在制度环境中的能动性,且认为这种能动性根植于组织成员的认知图式、组织惯例、文化等要素,有利于对场域内组织的不同行为选择进行了解释(见表1)。

      表1 两种视角下的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研究的对比

      

      上文对两种视角下的研究进行了对比,但如果再回到最初研究问题,即是什么导致了组织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我们将会发现两种视角下的研究实际上是在相互简化对方研究侧重点的基础上展开了相应的讨论。换而言之,该问题存在于现实中的客观事实是既有多种制度逻辑并存有存在异质性的组织。也只有在充分理解这一事实的基础上,作为研究者才能对组织多元应对策略进行客观的评价与判断。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从研究的严谨性出发,在理论发展的初期对研究问题进行适当简化的必要性,但是这不妨碍按照客观事实对现有研究提出挑战,并藉此推动研究发展的要求。也正是出于类似的思考,已经有学者开尝试在承认多种制度逻辑并存的条件下,对不同持有不同组织身份的组织的行为选择进行研究[31],但这些研究基本仍假设仅存在两种制度逻辑的条件下进行的尝试。那么是否有一种在更为全面还原客观事实的条件下,充分理解组织行为的分析框架呢?在参考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笔者希望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提供一个可能的思路:康奈尔大学的Besharov等在最新一期的美国管理学评论上发表的一项研究将组织视为多种制度逻辑并存的综合体,并通过提出制度逻辑中心度(Institutional Logic centrality)和制度逻辑兼容度(Institutional Logic compatibility)对不同组织进行了相应的解释[32]。该文中所提出的制度逻辑中心度是指与组织核心职能相关的制度逻辑的数量。如果只有一种制度逻辑与组织行使核心职能密切相关,那么其逻辑中心度就相对较低;反之,则较高。如果将这一思想从组织层面拓展到组织场域层面,即将“逻辑中心度”定义为场域中与组织行使核心职能密切相关的制度逻辑的数量,我们认为该理论仍具备相当的解释力。例如,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市场中,在其他条件一定的前提下,国有企业要同时满足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合法性评价,因此较之民营企业其所面临的制度中心度较高。这一分析思路也基本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一些政府主导的制度推进过程中(如企业社会责任等),国有企业的行为远比民营企业的行为选择来的多元化。在这样的场域逻辑中心度的条件下,我们再引入组织身份与场域逻辑的兼容度,就可以基本构建2×2的矩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的综合分析框架

      从图1中可以大致看出当兼容度较高且逻辑中心度较低的情况下,组织倾向于遵从策略;当兼容度较高且逻辑中心度亦较高的情况下,组织可能采取遵从策略。若同时考虑组织的能动性,这种情况下也很可能催生形成混合型组织,即将两种以上的制度逻辑整合与组织的商业模式中,即所谓的制度创业性策略;当兼容度较低且逻辑中心度也较低的情况下,考虑到组织外部的合法性压力较为集中,组织倾向于妥协或采取退耦策略;而在兼容度较低且逻辑中心度较高的情况下,组织的行为较难预测,可能需要尝试引入其他的变量,例如场域的透明度等等。当然,这样的理论框架比较粗略,我们旨在通过其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种分析的思路。

      五、思考与展望

      本文以上介绍了制度理论中关于组织多元应对策略研究的最新进展。较之一般的企业战略研究,这一领域的研究可以更好解释作为社会嵌入性的组织,其行为中所带有的文化、认知甚至历史的特征所带来的影响。因此,近年这一理论学派也更为受到学者的追捧:Thornton等人在2009年美国管理学年会主题讨论的基础上,于2012年出版了专题著作《制度逻辑观》,并于2013年获得了乔治R.特里著作奖;相关主题的研究也频繁见诸美国管理学年刊、美国管理学评论、美国管理学杂志与管理科学季刊等顶级期刊。但从笔者的角度,这一领域的研究可能还需要对以下问题做进一步的思考。其一,研究方法问题。无论是“制度逻辑”还是“组织身份”都是相当抽象的概念。因此,对这些概念的界定、测量以及对应数据的获取都存在相当的难度。目前,这一领域的相对主流的研究方法还是局限于扎根研究,理论演绎等[6,11,13]。这一观点并暗示笔者反对定性研究。恰恰相反,笔者认为正是此类研究为理论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活力,但一项理论上的创新往往需要后续大量的定量实证研究对其可靠性展开检验与完善。因此,我们期待以后的研究中能出现更多定量或者混合方法的研究;其二,制度逻辑和组织身份作用的微观基础研究。虽然现有的研究认为认知图式,组织常规等是组织对外部制度逻辑进行适当反应的微观基础。但我们更加希望看到在同时考虑制度逻辑多元性和组织身份的条件下,组织是如何筛选、解释特定的制度逻辑,而这一行为最终又是如何影响组织的反应策略的。例如,组织主要决策者是否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一过程是如何展开的,而影响这一过程的因素又有哪些?等等。

      特定的成功经验是和特定历史、社会、经济和文化特征息息相关的。倘若我们只关注所谓的成功经验而忽视了与之配合的特定制度背景,那么这列经验发生“水土不服”的情况也是正常的。也正是类似的原因是笔者对组织组织理论产生了强烈的研究兴趣,这一理论强调情景化的研究,即充分关注研究对象存在的环境特征。本文以上介绍的就是近年国外组织制度领域的最新进展。笔者也希望可以藉此为中国情景下相关理论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①与“政策——实践”退耦(Policy-Practice Decoupling)对应的是“意图——结果”退耦(Means-Ends Decoupling),详细论述参见“组织退耦理论研究综述及前沿命题探讨”(陈扬等,2011)。

      ②也有一些研究认为正是因为新兴场域制度逻辑本身的不可预测性,也导致了组织进行行为选择的时候所面临的压力增大(Battilana et al.,2009,Maguire et al.,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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