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国际社会与东北问题:中日对峙_太平洋论文

太平洋国际社会与东北问题:中日对峙_太平洋论文

太平洋国际学会与东北问题——中、日学会的交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平洋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初,号称“远东巴尔干”的中国东北成为西方列强争夺势力范围的战略焦点。尽管东北三省是清朝的发源地,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而近代日本却强行将此宝地列入其大陆政策势在必争的一环,企图将东北作为日本的战略基地、资源供给地与商品倾销市场。日俄战争后,日本继承了俄国在关东州租借地及满洲铁道的权益,开始了满洲的“经营”,在南满洲逐渐形成了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关东都督和关东厅为基轴的政治、经济、军事势力,并不断扩大其在东北的势力范围,引起了日美关系的对立。一战期间,日本提出对华“二十一条”要求,企图独霸中国,此举增加了欧美各国,特别是美国的不满,日本陷于被国际社会孤立的境地。在此背景下,日本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九国公约》,承认了美国提出的“机会均等”、“门户开放”的原则。《九国公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日本在中国,特别是在中国东北的垄断性发展。此后,日本摆出国际协调主义的姿态,表面上不干涉中国内政,着力于对华经济渗透,但其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并未随之改变。1927年日本陆军出身的田中义一上台,集首相、外相大权于一身,对华采取强硬政策,三次出兵山东,并于1928年5月制造了济南惨案,引起了中国人民激烈的抗日、反日运动。在东北,日本军部对张作霖软硬兼施,引诱、强逼不成,便于1928年6月制造了皇姑屯事件,炸死张作霖,大有以武力夺取东北之势,东北问题引起了世人的关注。总之,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问题成为横亘于中日之间最为棘手的重大问题。

太平洋国际学会作为亚太地区非政府组织的先驱①,对东北问题也表示了特别的关注,并将东北问题作为其京都会议(1929年10月28日—11月9日)和上海会议(1931年10月21日—11月2日)的焦点议题。东北问题最主要的两大当事国——中国与日本,围绕该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论战。②尽管太平洋国际学会力倡自由地抒发各自的意见,然而,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限制了会议代表的自由思想,决定了中日代表不可能就东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本文利用京都会议、上海会议的中日文会议记录以及日本外务省的档案,梳理中、日学会围绕东北问题之交锋的起因、内容、结果及其影响。

一、太平洋国际学会与东北问题的缘起

太平洋国际学会既是一战后世界和平思潮的产物,也是美、英、日等新老帝国主义将争夺的重心转向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地区的必然结果。一战后,美、英、日在太平洋地区展开的海军军备竞赛及列强围绕中国展开的激烈竞争,成为导致亚太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忧虑。1925年7月美国夏威夷的基督教青年会(YMCA),联络中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及朝鲜等国家与地区的基督教青年会,在夏威夷檀香山发起并召开了第一次太平洋会议,设立“太平洋国际学会”③(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简称IPR)。它以调查、分析太平洋各国间的矛盾、冲突原因,增进各国间的理解与交流,避免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④太平洋国际学会不是国际行政组织,而具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它所从事的活动主要是关于社会科学的学术讨论。⑤

日本学会是太平洋国际学会的一个分支机构。1925年3月26日,日本基督教青年会总负责人齐藤惣一在东京帝国大学组建太平洋问题研究会。该研究会为日本参加1925年的太平洋国际学会檀香山会议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并为日本学会奠定了人员和组织基础。1926年2月15日,根据檀香山会议有关在太平洋沿岸地区建立常设机关的决议,日本在帝国旅馆召开了日本学会的筹备会议。⑥4月6日,日本学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制定、通过了会规,选定井上准之助为理事长。⑦直至1929年7月就任藏相,井上准之助一直是日本学会的领军人物。与其他主要国家的类似学会一样,在第一次太平洋会议期间,日本学会的活动主要局限于宗教界,尚未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从1927年的第二次太平洋会议开始,随着日本侵华步伐的加剧,日本学会在资金、人员、情报等方面都受助、也受制于日本政府,一度成为日本政府的喉舌。

20世纪20年代后期,南京国民政府基本统一了中国,中国朝野掀起了恢复国权运动的高潮。中国要求撤废不平等条约,抑制外国人的特殊权益,而日本则贪得无厌,在既得权益基础之上不断扩大在华权益,以致中日之间冲突迭起。1928年皇姑屯事件以及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爆发,愈发使太平洋国际学会的成员认为东北问题事关亚太和平,急需讨论。由此,1927年第二次太平洋会议结束之际,一部分英美代表提出将东北问题作为下次大会的讨论议题,而中、日作为两大当事国,对东北问题的讨论都给予高度重视,做了充分的准备。

日本学会将东北问题作为“特殊事项”加以准备,可见其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这既是日本学会自身的认识,也体现了外务省的要求。日本驻檀香山总领事桑岛主计在第二次会议结束之际致电田中义一:“从本次会议对支那问题的讨论来看,将来太平洋会议将着眼于政治、经济及外交等时局问题,因而有必要从学者、专家或实务家中选出我国代表。”⑧日本学会也积极配合日本外务省的要求,其代表团的成员多为政治、外交、法律方面的专家,且多毕业或就职于东京帝国大学。1929年2月8日,日本学会专门组成了“满洲问题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召集各方面的专家,以讲演、报告等形式,前后共召开五次会议研究、商讨东北问题,制定了有关东北问题的基本方针:维护日本从条约中获得的权益;主张日本在东北经济上的权益与政治、军事上的权益不可分割;努力争取美国代表的理解与支持等。⑨总之,日本学会站在帝国主义的立场上,企图维护、扩大日本帝国主义国家的侵华利益,并试图使之合理化,争得国际社会的理解。

日本学会的东北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是由蜡山政道、高柳贤三、高木八尺三位学者负责的。⑩蜡山政道担任东北问题日本组的调查主任,制订了东北问题的议题纲要:

一、依照条约与公意,孰有维持东三省治安与秩序之责任地位。回答上项问题,须研究下列各问题:过去与现在的东三省外交的关系;分析中、俄、日的行政、司法、军事之能力与机关;国际法上相同事件的解释;向未尽职而名义上有主权的政府之正当职能如何。二、从开发东三省之观点上看,对于铁路之发展,国际间的竞争,是否可以避免;东三省铁路之国际竞争的原因与影响;比较中、俄、日各铁路之办理优劣;美国开放门户政策的实际目的,对于东三省铁路问题;对于东三省的发展,在铁路上国际合作的可能。三、东三省在世界商场之经济价值如何,其发展之途安在;东三省出品之大顾客;东三省生产上资本及劳工供给如何;东三省为国际上投资之市场;东三省经济发展上之困难与障碍。四、东三省移入之人民,是否有良好组织与设计,其各种人民接触之影响如何;移入之华韩人民之情形如何;外人及移入人民之待遇及保护如何。(11)

该纲要突出强调日本在维持东三省稳定及经济开发上的作用,以便为日本侵略东三省寻找依据。

有关中国学会的建立及发展,相关研究中已有说明,此处不再赘述。(12)面对民族危亡,中国学会站在本国立场上,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逼,要求日本严守国际法规,放弃对东北的侵略。中国学会还希望通过揭露和批判日本的侵略行径,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为此,中国为东北问题的讨论也做了大量的准备。作为东北问题中国调查组的负责人,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徐淑希对东北问题进行了详尽调查(13),草拟了《东三省问题研究纲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能容他国与中国联合管理东三省乎:(甲)自生长于东三省之三千万人民利益上着想;(乙)自中国全局利害上着想;(丙)东三省为华北过剩人口之宣泄地;(丁)东三省为华北之屏蔽,地理上占重要之地位;(戊)中国其他部分,对于东三省之经济需要。二、日本在东三省之经济需要,其性质如何:(甲)此种需要,属于自然者几何;(乙)此种需要,必需要者几何,非必需要者几何;(丙)此种需要与日本在中国他部之同样需要相比,有何区别。三、日本在东三省之需要,足以辩护下列各事之理由乎:(甲)在原定租期以外,继续占据旅大;(乙)不问中国是否愿于原定租期满了后,赎还南满安东两路,仍继续保持该路之所有权;(丙)在中国未赎还该两路以前,日本下列之行动,究合理否:A、对于该路之保护;B、保持守备队。(14)

该纲要强调东三省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着力讨论日本继续占领旅大、满铁的违约性,以及日本在满铁的护路队和守备队等政治性侵略问题。徐淑希将自己起草的提纲和蜡山政道的提纲同时寄给吉林方面,向东三省征集意见。吉林研究会在上述两纲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东北问题讨论纲要:

一、东省与中国之关系:1、历史:政治之隶属、事业之开发;2、中国对东省之需要:国防上、经济上、人口上;3、东省之现状:居民之血统与生活、文化及心理、经济组织及产业、政治组织、对外态度。二、日本侵略满蒙之根据:人口的需要、经济的需要、发展满蒙之必要及成绩、历史(原来所属、曾出牺牲)。三、日本侵略满蒙之事实:1、所谓既得权益:不平等条约、越约行为;2、经济压迫:A、垄断交通、妨害他路建筑、联运问题、先运日货;B、金融违法、运现操纵、汇兑纸币、吸收物产、于中取利;C、捐税、关税、内地税;D、租界轻税及排华货;E、工厂设立;F、垄断出口入口;G、林矿;3、暴行:驻兵、设警、售毒、庇匪、伪造纸币、运输军火、殴人毁物、抗税、其他类似暴行;4、文化侵略:报纸通信社、学校、图书、其他宣传;5、政治侵略:领事裁判权、鲜人管辖问题、租借地及租界。(15)

比较徐淑希与吉林研究会制定的纲要,前者更注重原则性、理论性,后者更贴近现实。纲要从历史、政治、文化心理角度强调东北隶属于中国,同时还一一列举了日本对东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侵略,为中国代表团揭露日本的侵略行径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材料。总之,中国学会为东北问题准备的材料既有理论诠释,又有实证调研,在有限的条件下为会议期间驳斥日方谬言打下了基础。

二、日本学会的遏制战略

毋庸讳言,中国学会为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势必要借助太平洋国际学会这一国际平台,揭露日本的侵华行径。而日本学会对此则百般阻挠,采取事先封杀的战术,企图“防患于未然”。

首先,日本学会阻挠东北问题的提出。日本学会惧怕在有英美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上讨论东北问题,担心东北问题的真相曝光于国际社会。井上准之助理事长在与西方代表会谈时就曾明确表示:“关于南满铁道以及租借地等涉及日本对满洲根本政策的讨论是令人不愉快的。”(16)日本学会在1929年10月21—26日为京都会议召开的预备会上,极力阻挠将东北问题纳入讨论范围,故其提出的7项议题提案,是将东北问题排除在外的。但是,预备会并未完全采纳日本的提案,而将日本最怕谈及的东北问题与中国外交问题并列提出,使东北问题成为京都会议的焦点。(17)

上海会议前,日本学会仍试图运用“遏制战略”阻挠讨论东北问题。1931年10月13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一次项目委员会上,卡特委员长提议讨论东北问题,鹤见祐辅则坚决反对,并指出如果继续讨论该问题就有可能使具有学术性质的太平洋会议变质为政治性会议。(18)然而,第四次大会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不久举行,东北问题的讨论不容阻挡。会议最后决定“九·一八”事变的字样可以不提,但是对于既存于东北的事实性问题,即使其具有政治性,也应进行学术性的研究和探讨。日本侵略中国东北本身就是破坏亚太和平的重大事件,而太平洋国际学会以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故上海会议在讨论国际联盟、非战公约、两国间条约等问题时,代表们极为自然地提起了东北问题。东北问题,特别是“九·一八”事变成为上海会议讨论的热点。

其次,日本学会阻挠中国揭露日本的侵华行径。在京都会议召开期间发生的开幕式风波以及围堵“田中奏折”事件,都折射出日本学会阻挠中国揭露日本的侵华政策,并淡化日本侵华实质的企图。

在京都会议的开幕式上,余日章代表中国学会发表了题为《一九二七至一九二九年中国与太平洋之关系》的演说。在提前散发的讲稿中,谈及济南惨案和皇姑屯事件。(19)日本代表头本元贞认为这不符合大会精神,在余日章讲完尚未坐定之际,立即表示反对,并要求发言诘问,致使会议气氛骤然紧张。风波虽由会议主席海路沙门调解平息,但从头本元贞的反应及态度中,我们既可以看出当时日本学会对中国代表的遏制,又能感觉到它对日本侵略政策败露于国际社会的惶恐。

揭露日本侵略东北的阴谋是中国学会的重要任务。“田中奏折”问题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而其成为国际性问题的发端,正是京都会议。(20)尚在1929年7月28日至8月7日在沈阳召开的中国学会预备会议期间,筹备会主任阎宝航就从张学良处得到“田中奏折”。经张学良同意,中国学会决定在京都会议上宣读这一秘密文件。(21)日本驻北京代理公使崛内干城得到该情报后,于9月16日报告日本外务省。外务省担心日本的满蒙政策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乃要求日本学会采取措施,务必将其指为伪造文件。于是,日本学会代表花言巧语地劝告中国学会:“日中两国委员同文同种,却在上百名欧美代表面前,围绕伪造文件相互敌视争吵……对于爱面子的中国人来说,这是当众出丑的事情。”(22)日本学会还从外务省得到的情报中,列举出几条“田中奏折”是伪造文件的“证据”,恐吓中国学会不要将“田中奏折”在会上公开。(23)鉴于上述情况,中国学会改变策略,放弃在大会上公开宣读“田中奏折”的计划,转而采取迂回战术,将其译为英文散发给部分与会代表。

综上所述,在京都会议及上海会议上,日本学会都对中国学会采取了遏制战略,日本代表首先试图阻止东北问题的提出,继而阻挠中国学会揭露日本的侵华政策及行径,其目的在于防止东北问题的国际化,以避免国际社会的谴责与干预,其中也折射出了日本政府的意志。

三、中日代表的论争焦点

京都会议期间,中、日两国代表围绕东北问题的起源、现状、日本“权益”的根据、解决的可能性及方案等问题进行了论争。在圆桌会议与公开演讲会上,中、日学会的交锋以中国代表徐淑希和日本代表松冈洋右的论战最为典型,也最为激烈。徐淑希是我国的国际关系学专家。松冈洋右的身份特殊,1927—1929年曾任满铁副总裁,是日本侵略东北的急先锋。其时,他刚卸任不久,以民间人士身份参加会议。他擅长英文,极具辩才,故为日本学会阐述东北问题的权威人物。(24)

1.徐淑希—松冈洋右论战

以徐淑希为代表的中国学会批判了日本在东北的扩张行动。在探讨东北问题的历史背景时,徐淑希强调日本继承俄国在东三省的利益有限,而且按约本应只停留在经济方面,但日本的实际行动却经常超出条约范围,他列举了日本的下列扩张性行为:

1.设置邮务局;

2.于铁道附属地关东租借地以外,广设领事警察权;

3.在东三省之日本侨民,多为浪人,其行动每每侵害中国人之权利,致伤害两国感情;

4.日本政策,往往妨害中国统一(指挑拨内乱与离间中国本部与东三省);

5.日本利用铁路政策,妨害中国在东北进行铁路建设以及经济活动。(25)

徐淑希讲毕,“场中鼓掌不绝,各国代表个人,向徐氏作满意之表示者,有数十起”(26)。《大公报》也评论道:“因徐氏一一均举实例,颇得各国代表及外国新闻界之大鼓掌。”(27)

松冈洋右对徐淑希的发言采取了击弱示强的反驳战术。他首先割裂东北与关内一脉相承的历史,宣称“满洲统治,自古以来就独立于中国其他地域”(28)。他渲染日本在日俄战争中“牺牲”10万生灵,耗费20亿金钱,换得南满铁道附属地与关东州,亦即日本在东北的权益是有条约根据的。该论调的实质是主张东北是日本通过帝国主义战争换来的战利品,继而攻击、渲染诸如中国内乱不断、社会治安混乱等中国之“短处”,并显彰日本开发东北经济和维持治安之功效,进而声称日本在东三省的权利不能仅止于经济。他说由于中国无法抵御外敌,日本才“进入”东三省,故在中国有充足实力防止外敌入侵之前,日本断不能轻易撤去军事设施。他还叫嚣既有军事设施,政治设施当然也随之运用。(29)

松冈洋右引用满铁调查部的大量数据所显彰的开发东北“功劳说”以及他对中国社会治安紊乱的抨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西方代表的“同情”。徐淑希对日本开发东北“功劳说”进行了反驳,他指出东北产业开发,已有千余年历史,中国商业的发达,并非只有东北,内地商业也都比以前有了进步。(30)此处反驳的论据虽较为薄弱,但“功劳说”对于中国学会本是陷阱,东北问题的实质是主权问题,而不是什么外国人开发有无功劳的问题,跳出该陷阱,直戳问题的本质方为明智的选择。徐淑希做到了这一点。他批评说,日本开发东三省的经济利益,并非像松冈洋右所说是共同的,而是日本获利居多,中国付出的代价巨大。日本不仅通过开矿等手段掠夺东北资源,而且还违背《九国公约》关于“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的规定,在满铁附属地实施行政管辖权,并驻兵、设警,破坏中国的主权及领土完整。(31)他进一步指出日本破坏《九国公约》确立的“机会均等”原则,阻碍中国在东北发展经济,并列举日本阻碍中国在东北修建铁路、破坏中国借外资开放工业等事例加以证明。有关矿山采掘权以及土地管理权等问题,恰恰是日本代表难以辩驳之处,“日本方面没有提出任何可值得一议的论点”(32)。而且,在日本排除其他国家,独占东北这一点上,西方代表与中国的认识是一致的。如美国代表也与中国学会一起质问日本是否有实行“门户开放”之诚意。

徐淑希的演词,“皆列举事实,状态甚温和,而发言则颇深刻。各国代表听众,至此已悠然于东三省之真相,致使松冈洋右老羞成怒。”(33)而松冈洋右的上述言论,被他毫无遗漏地带到国联大会上,最终导致日本在国际上的孤立。(34)

2.相关条约问题与中国的主张

大会期间,中日代表围绕“二十一条”、旅大、满铁及领事馆警察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日本代表认为日本在东北的一切权益都有条约依据,或根据《中俄密约》及中日善后条约,或根据“二十一条”。而中国代表对此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并提出了具体主张。中国代表指出日本所谓的东北“权益”得不到条约上的缜密解释,或是对条约的明确违反,或是对权力的滥用(35);甚至指出日本在东北的行动或根本无条约根据,或条约无效,并鲜明地指出日本在东北的活动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36)

第一,关于“二十一条”及旅大、满铁问题。“二十一条”是一个症结性问题,中日许多纠纷都源于“二十一条”。旅顺、大连以及满铁等问题都与“二十一条”有着密切联系。按照中俄原约,旅顺、大连租期到1923年3月27日早已届满过期。关于南满铁道,按照1896年中俄订立的合同第12条,大连长春线在开通80年后(即1983年),中国可以无代价收回。又规定从开车36年后(即1939年),中国政府有权赎回。关于安奉线,根据1905年所订《北京条约附约》第6款规定,安奉线在改建后15年(即1923年),与旅大原订租界同时期满,中国可以赎回。(37)但1915年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有关南满、东蒙的7项条款,不仅要袁世凯承认其在南满、东蒙享有优越地位,而且还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展延至99年。

中国学会认为,“二十一条”由袁世凯私自订立,未经国会通过,法律手续不完备。且“二十一条”是由日本使用最后通牒的方式强加给中国的,故不能成立,属于无效。凡由“二十一条”给日本带来的权利,任何中国人都不能予以丝毫承诺。(38)也即主张,按照原条约,日本在旅大、满铁的权利已经失去条约效力。故中国要求日本按照原条约,马上归还旅顺、大连,中国收回满铁两条铁路及其附带经营的各种事业。(39)另外,关于满铁问题,还有南满铁路绝对只能用于工商业而不能用于政治目的的规定,这在1905年日俄媾和条约中载有明文,并写入《北京条约附约》中。据此,中国代表指出满铁会社实质上为日本政府所有,不符条约规定。而日方则以中国人和日本人个人都可以成为满铁股东为由,主张满铁是日本的一个商社,而非单纯的政府机关。美国代表扬格赞同中国代表的意见,认为满铁实质上是日本政府的会社。(40)正是在此基础上,中国学会主张在满铁未收回之前改组满铁会社,将满铁置于中国政府统辖之下,并使其完全成为一种商业性经营机构。(41)

第二,关于铁路沿线占用地的市政权问题。所谓铁路占用地,是指满铁会社在各车站划出的特别区域,供商业及居住之用。当时日本不仅不断扩大沿线占用地,而且还在占用地实施市政权和警察权,并设置邮政、电报事业。市政由满铁会社的“地方行政组”负责,警察统治则由关东厅行政长官指派东北各日本领事兼长官秘书负责。中日代表对该问题的分歧源于对条约的不同解读。日本代表根据法文条款扩大关于铁路沿线占用地的“经理”一词的含义,认为在铁路沿线占用地实施市政权有条约根据。而中文条款则规定:“凡该公司之地段,一概不纳地税,由该公司一手经理,准其建造各种工程并建立电线,自行经理,专为铁路之用。”(42)中国学会据此认为,所谓“经理”是指对于铁路之建筑及护卫上所必需的经营管理,并不包括其他方面,故日本实施市政权无条约根据,主张日本停止在铁路沿线占用地实施市政权,并由中国收回铁路沿线占用地。中国代表还指出,南满铁路沿线的警察完全是日本擅自派驻的,毫无条约依据,日本领事馆也应停止驻扎警察。(43)

第三,关于铁路守备队问题。日本代表认为铁路守备队的依据在于1905年《朴茨茅斯条约》附约第1条规定的日本对于南满铁路保留驻屯守备队的权利。中国代表认为这是日俄两国的私自规定,中国并未承认。中国在东三省善后条约中也未承认驻兵,且于附约第2条规定了撤兵办法:“因中国政府,极盼日俄两国从速撤退满洲之军队及铁路守备兵,日本政府愿依中国政府之希望,如俄国愿将护路兵撤退,或中俄两国,另商有适当办法,日本愿同样办理。又满洲地方平静,外人生命财产可以完全保护时,日本亦可与俄国撤退铁路守备兵。”(44)若俄国军队退出中东铁路,东三省平静,日本铁路守备队就应按约撤退。(45)

第四,关于朝鲜人问题。日本吞并朝鲜以后,有许多朝鲜人移民东北毗连朝鲜的边境,特别是图们江沿岸的延吉、和龙、汪清等县。当时包括朝鲜人在内的日本侨民在内地各处分布情形如表1:

表1 日本侨民在东北的分布

地域 日本人数 朝鲜人数共计

延边 392 361294361686

南东北

567 137975138542

东部内蒙古 501 3894 4395

北东北

731 38205 38936

共 计 2191 541368543559

资料来源:徐淑希:《东省问题》,第10页。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两点:其一,在东北内地的日侨,有99.6%是朝鲜人;其二,这些朝鲜人有2/3在延边。在1909年9月4日中日所订的图们江界约中,中国第一次承认了在延边垦地居住的朝鲜人之地位。至于朝鲜人在延边以外地区和日本人在中国内地的侨居,则始于1915年日本强加给中国的“二十一条”,其中规定“日本国臣民”可在南满自由居住往来、商租土地,并可在内蒙古东部与中国人合作耕种。中国不承认“二十一条”,故中国学会认为日侨在延边以外地区居住、开垦以及享有日本领事裁判权、受各日本领事馆警察保护的权利是无条约根据的。日本政府不允许生活在东北的朝鲜人丧失日本国籍,就是在禁止朝鲜人入中国国籍。对此,中国代表主张,日本应废除不允许已按中国法律加入中国国籍的朝鲜人丧失日本国籍的规定。(46)关于相关的领事裁判权问题,中国代表指出,1915年以后日本把适用于南满及内蒙古东部的领事裁判权扩展至延边,显然是把延边也当作南满的一部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国代表进而主张对于中国领土内的日本侨民,不论是日本人还是朝鲜人,均停止实行领事裁判权。在朝鲜人问题上,日方没有提出有力的反驳。

针对中国学会的上述主张,日本学会极力宣称“二十一条”有效,以东北权益从俄国手中得来,非从中国手中夺来,日俄战争期间日本生命财产牺牲太大,及日本国民性不可能立刻让步为由加以拒绝。(47)对于日本所谓的“国民性”,也即日本的“东北情结”,英国代表、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引征欧洲各国的历史事实,指出这种“感情”及心理是与时共退的,这种情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转移于经济和政治利益。(48)

3.围绕“九·一八”事变的论争

上海会议期间,在关于“太平洋和平机构”的讨论中,中日代表围绕“九·一八”事变展开交锋。日本代表的主张充分体现了其对日本侵华政策的追随,中国代表则予以坚决反击。

第一,关于“九·一八”事变的处理问题。中国代表主张将东北问题委托于国际联盟来处理,而以高柳贤三为首的日本代表则认为,中国国民运动的发展、日本在东北的“特殊权益”、苏俄的外交政策三大要素相互交错,构成了东北问题的复杂性,并以此为由反对第三国的介入,主张应由中日两国来解决“九·一八”事变。他批评国联远离东亚,不了解东北问题的实质,没有资格讨论、解决东北问题。(49)金井清也宣称:“国际联盟应该学习的东西很多……国联现在还没有理解远东问题的本质。”(50)高柳贤三和金井清反对国联处理“九·一八”事变的态度,与日本政府的态度完全一致。日本政府在关于“九·一八”事变发给国际联盟理事会的文件中提到:日本政府将专心致力于依靠“日支”两国间的交涉,尽快和平解决该事件。(51)可见,日本代表在“九·一八”事变的处理上是追随日本政府的。

第二,关于“九·一八”事变与国际联盟规约问题。“九·一八”事变后,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日本无视国际联盟规约。中国代表批判说,日本是国联的一员,但在“九·一八”事变中却采取了违反国联规约的行动。而日本代表则强辩道,日军的军事行动,是行使国家自卫权,不存在违反国际法的问题。他们宣称日本只是为了保护铁路,使用了驻在铁路附属地之内的军队,并未出兵内地,这在条约上是正当的。(52)我们来对比一下日本学会与日本政府关于“九·一八”事变的态度。10月26日,日本政府发表了关于“九·一八”事变的第二次声明:“本次满洲事变的起因完全在于中国军宪的挑衅行为,正如帝国政府累次声明的一样,目前帝国军的少数部队之所以仍然驻扎在满铁附属地以外的几个地方,是为了保护帝国臣民的生命财产,这是万不得已的行为。”(53)可见,二者都将侵略中国的军事行动粉饰为日军不得不然。总之,在“九·一八”事变问题上,日本学会既贯彻了日本政府的观点,又从学术的角度加以分析“佐证”,为日本的侵略进行辩解。

徐淑希在10月28日傍晚举行的“中国外交关系”的一般会议上,从法律角度批判了日本会员所谓日军行动是合法的自卫行为的谬论。他强调国联理事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一个签字于国联盟约与非战公约的国家,有否权利来破坏这些约章,对另一签字国使用武力,以解决两国间所发生的纠纷?”(54)徐淑希还深究了“九·一八”事变的起因,指出中日间存在的问题久置不决,主要原因在于日本政府的侵略政策和行动,使中国对其丧失了信赖,这就失去了中日进行合作的基础。他认为“恢复信赖、增进合作是一个急切的问题。这种现实决不希望诉诸武力,或在行使武力之后再撤退武力。”(55)徐淑希的演讲打动了各国会员。就连日方代表松本重治也认为徐教授的论点“更专注于批判以自卫权为由行使武力,抓住了列席会议各国代表的心理,获得了成功”(56)。

四、日本学会对侵华政策的“理论诠释”

历次战争的发动者,首先要编造发动战争的“理论依据”,以对内煽动,对外作“合理”口实,日本侵华战争亦如此。不同的是,为法西斯主义的侵华战争提供借口者,不但有发动战争的统治者,亦有“开明”的日本学界。日本学会在两次大会上,都在对日本侵华行径进行辩解的同时,试图为侵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其一,日本代表宣扬“特殊权益”论。

松冈洋右在京都会议上就开始强调日本在东北的“特殊权益”。他宣称,东北在经济上与日本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国防上对防范俄国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57)松冈试图利用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共性以及与苏联的敌对关系,来争取美、英国家的理解。在上海会议上,“特殊权益”论又得到高柳贤三的继承和发展。高柳贤三在演讲中宣称日本对东北的关注大体上可以分为三项:“第一,资本主义的国家利益。第二,穷人的利益,即在满洲侨居的近百万朝鲜人的利益……第三,军事权益……”(58)他突出意识形态,强调日本在东北经济发展中尽管采取了更为集中的形态,但性质与其他列强一样,均为资本主义。在军事上,他极力渲染苏俄对资本主义世界的“威胁”,强调苏俄已支配了外蒙古,有着丰富的资源,如果国内得到整顿,输入美国的技术,成为强国之后很可能要把东北控制于共产主义之下,并为此诉诸武力。高柳贤三如此渲染苏俄之“威胁”尚嫌不够,又强调中国国民的反日运动也受到了苏俄共产主义的影响,且采取了类似共产主义的战术,这不仅是对日本的威胁,对西方国家也是一种危害。(59)总之,高柳贤三的演讲企图利用西方国家对苏俄共产主义的恐惧、防范、遏制心理,求得它们对日本侵略东北的支持,其核心思想继承了松冈的“特殊权益”论,在阐释上更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徐淑希在上海会议上批判了“特殊权益”论。他指出日本在东北经济上的各种利益与其他国家的利益相比无任何“特殊”之处。经济利益,“必然要归谁所有”。如果归于日本,并不是利益本身具有什么特殊性。另外,所有的经济利益都是存在于一定场所的,因为这种利益存在于东北,就说这与一般的经济利益有着本质的不同,是毫无道理的。他认为所谓的“特殊权益”论,只是一种“空洞的名称”,曾经是国际亲善的一大障碍,“但经华府会议各国的摈斥以后,已不复具有何种的魔力了”,故“特殊权益”论已没有探讨的价值。(60)关于高柳贤三所谓的苏俄“威胁”论,徐淑希指出这未必有什么确证的根据,“即使假定俄国的威胁是存在的,日本也只有在本土内经营国防的权利”,而不应跑到中国的领土上来经营什么国防权。(61)该发言一针见血地道破了日本的侵略本质。事实上,鲍明钤在京都会议上已经指出日本在东北的政策是“势力扩张政策”,陈立廷则更为直截了当地指出,日本对东北所采取的是“侵略政策”。(62)

“满蒙特殊权益”论是当时上自日本政府官员、下至平民百姓共有的理念,经过松冈洋右、高柳贤三的诠释,该论调得到了理论化、系统化,在日本国内被用于鼓吹对外战争,在国际上则被用于日本侵略东北、确保其在东北的优势地位的口实。它是日本与列强争夺东北的产物,故该论调在西方代表当中并没有太大的市场。

其二,日本代表抛出“中国非主权国家”论。

高柳贤三在上海会议上发表了《太平洋和平机构》的演说,借其他国家学者之言,抛出了“中国非主权国家”论,为日本的进一步扩张提供理论支持。他认为国家的人格必须基于政府存在的基础之上,“在支那的实际情况是……不存在能有效支配支那全土的中央政府。仅仅是存在着几个政权”,故“支那国家并不存在”。(63)所谓“中国非主权国家”论,其实质是主张“分割中国”合理论,意在为日本武装侵占东北提供理论依据。徐淑希对此进行了批判,他指出中国自上古以来便无时不行使其统治领土和人民的有效权能,这“岂能因外人在中国有领事裁判权,与中国目前有点内争而加以抹杀?”(64)高柳贤三是当时日本屈指可数的英美法专家。他的这种言论,对当时整个日本言论界都有影响。松冈洋右在1933年发表的退出国联的演说中,也采取了类似的说法:在“支那”本土以外,“支那”的主权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即使在“支那”本土之内,也不存在足以担当统治之责的具有权威和效能的政府。(65)“中国非主权国家”论,成为20世纪30年代日本社会各界的普遍认识,可以说正是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日本才敢于放手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中、日学会在太平洋会议上围绕东北问题的论战,经京都会议初战、上海会议大战后,基本告一段落。两次会议表明,中日双方即使在民间层次的会议上,都不可能达成一致,等待中国的只有反侵略的战争了。

五、东北问题论争的结果及其评价

太平洋国际学会为亚太地区国家提供了一个民间外交的平台,发挥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应有的作用。但在帝国主义时代,中国与日本处于被侵略与侵略的地位,即使作为一种民间外交性质的学术交流,也具有时代特征,即双方的矛盾、对立大于合作,致使太平洋会议成为“无硝烟的战场”。京都会议、上海会议关于中国东北问题的论战,成为国联中日代表大论战的预演。

中日学会在会上围绕东北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战,最终未能达成共识,这是日本学会从狭隘的民族主义出发,追随日本政府的侵略扩张政策的结果。

日本学会与日本政府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首先,日本学会的政府背景浓厚,外务省不仅负担了日本学会的部分会费,还提供了大量情报。日本外务省与日本驻中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使馆,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情报收集网络。外交史料馆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收藏的有关太平洋国际学会的资料共11卷,涉及京都会议、上海会议关于东北问题的讨论者占7卷。这些资料按照授受关系可分为4类:(1)日本驻中、美、英等国使馆及日本地方官员致日本首相、外务大臣的电文;(2)日本学会及其会员发给外务省的信函;(3)日本首相、外务省发给日本学会的信函;(4)日本外务省致驻各国使馆的电文。从内容来看,这些电文涉及各国学会关于东北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京都会议及上海会议的具体进展状况、会后各国会员的舆论等。可见日本政府对太平洋国际学会关于东北问题的讨论给予了极为密切的关注,并以电文、电话的形式,向日本学会提供了东北问题的研究资料、海内外动向等情报,传达了日本政府关于东北问题的方针,并谋求日本学会的支持和配合。1929年5月7日,驻美大使出渊胜次给吉田茂外务次官发回电文:“在讨论东北问题之际,应指导我方代表将该问题的讨论纳入我方轨道上来。”(66)币原喜重郎、田中义一、吉田茂在接到这些报告之后,发电给井上准之助及新渡户稻造(67),传达日本政府的方针。可见,关于东北问题,日本形成了国内外互动、官民紧密配合的局面。

其次,日本学会的言论及态度表明,日本学会与日本外务省协调合作,追随日本帝国主义国家政策,为日本的侵略行径进行辩解,并为日本扩大侵华战争提供理论支持,成为日本政府的御用工具。在京都会议上,日本学会的态度与日本政府在维护既得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侵略的基本方针是一致的。同时,在国际战略上,日本学会力图争取西方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与当时日本尚处于从国际协调主义向亚洲门罗主义过渡时期的外交路线也是相辅相成的。“九·一八”事变的爆发,标志着日本外交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迈出了突破华盛顿体系的重大步伐。日本学会在上海会议上直接否定国际联盟的有效机能,反对国联插手,主张日军的侵略行为是合法的自卫行动,甚至否认中国为主权国家,在国际会议上为日本政府的扩张政策摇旗呐喊、鸣锣开道。正如《申报》时评所说:“日本代表纯为日本帝国主义之代言人,或辩护者,或无诚意于中日关系之改善,以及国际局势之安全,盖昭然共见。”(68)就连所谓的“国际主义的开拓者”的新渡户稻造,虽是自由主义学者出身,但当日本国家侵略权益与人类正义发生冲突时,他也没能跳出日本帝国主义国家利益的圈子。在东北问题论战中,新渡户稻造“彻底地支持了团结一致的日本代表”(69)。上海会议结束后,他在日本发表了题为《满洲事变的教训》一文,表扬了关东军在“九·一八”事变战场上的“决断力”和“勇敢”,认为日本国民应该感谢、爱戴关东军。(70)

总之,日本学会的主流所起的历史作用是消极的,他们不仅没有为阻止战争尽力,反而对日本的侵华战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日本与会学者,要么是天皇制下“忠君爱国”教育的受害者,要么就是在国家利益与人类正义的抉择面前,“不能打破国家与种族之成见”(71),出卖人类正义,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同年3月日军炮制“满洲国”,1933年3月日本退出国联,随着这一系列打破华盛顿体系的重大举动的发生,日本学会的主张和论据彻底地崩溃了。日本学会由于不满于中央理事会对东北问题的处理,从1939年的第七次会议开始退出了太平洋国际学会。

然而,不能因日本学会所起到的消极作用而全面否定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影响和作用。以学者为主体的太平洋国际学会,采用调查、讨论的方式对各国间存在的争端加以分析,协调意见,希望通过和平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并融入了一战后人类探求世界和平之路的历史洪流。尤其是在“九·一八”事变爆发、中日关系尖锐对立之际,中国学会主办了有日本代表参加的上海会议。上海会议的氛围异常紧张,正如浦松佐美太郎所说,“不去上海会场,就不能真正地理解那种不可思议的激奋状态。然而陷于那种旋涡之中的人,都为其强烈地支配着。”(72)中国学会作为会议的东道主,既能据理力争,又能灵活应对,成功地举办了会议,维护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太平洋国际学会的作用,主要在于舆论宣传。正如张伯苓所说,太平洋国际学会“虽无强制执行之决议,但其道德上及舆论上之制裁力,极为伟大”(73)。通过东北问题的论战,中国学会部分地争取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特别是赢得西方国家的支持,这是当时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官方外交的重要策略。忧国忧民的中国学会也将此作为参加太平洋会议的一大目标,并为之尽了最大努力。

关于京都会议后国内的舆论在张静的《中国知识界与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一文中已有论述。以中国代表吴鼎昌对会议的评价——“一无结果”为代表,不论是中国国民,还是中国学会,对会议所取得的成果都表示了不满。但从现有资料来看,当时的中国国民,甚至是中国学会本身,在会前对东北问题讨论所抱的期望过高,而会后又过低地估计了会议的成果。太平洋会议的代表分别来自帝国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前者如美国、英国、日本,后者如中国、朝鲜、菲律宾等。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的代表,在遭受帝国主义侵略方面与中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经历,故多能理解中国的处境和遭遇,并对中国表示支持。更何况中国学会还争得了部分英美代表的同情和理解。例如,美国学会代表杨德华在京都会议闭幕后就东北问题发表了演说,认为“二十一条”“有伤于日本的国际威信。中国国民胸中如生一种疮,此疮不去,则两国国民间,无论如何,高唱同文同种,或设立中日亲善促进会,或两国国民热心提携运动,皆等于空言。”(74)他认为,要解决东北中日冲突,日本不应固守所谓现行条约之法理效力,而应修改妨碍中日国交的各项条约,京都会议恰恰对东北问题做出了如下结论:

满洲的国际性难题,多源于法律性纷争,中日双方的小官吏都不得不尝试改变一下他们的政策及态度;需要设置应对特殊纷争的恒久性机构;现行的诸条约款项需要更正、调整,为此,中日要认识到在不久的将来有修改条约的必要性。(75)

该结论虽具有妥协性,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代表团的正义主张,尤其是对中日条约有必要修改的认识,既反映了当时与会成员的倾向,也对国际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上海会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社会对“九·一八”事变的认识。会后美国学会会员罗维尔在檀香山、加利福尼亚等地就东北问题进行了数次演讲,谴责日本对中国东北的侵略。他指出,“非战公约已废止了将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但日本却诉诸了这种落伍的、被世界否定了的方法”,“如果日本通过军事手段获取成功的话,世界人民构筑起的和平机构也就被破坏了”。(76)但当时在会上直接表示支持中国者则为数不多。正如《申报》时评所说:“英美各国代表对于日本之暴行,固一致腹非,对于中国颇能予以精神上之同情。但亦不过腹非与同情而已。至于敢依据事实,仗义执言,作公允之论列者,盖亦鲜见。”(77)美、英同为帝国主义国家,与日本有着侵略共性,中国要想取得所有西方代表的理解乃是天方夜谭。日本代表在会上渲染中国治安紊乱等问题,西方代表与之产生同感也是不争的事实。更有甚者,还对日本侵华予以理解和纵容。如格林在上海会议后途经日本时发表演讲称:没有必要将“九·一八”事变提交国联与非战公约进行对照。(78)威廉就“九·一八”事变在檀香山谈到,日本军队是为保护日本侨民而采取了不得已的自卫行动。(79)

总之,在太平洋国际学会的两次大会上,中国学会有理、有利、有节地与日本学会就东北问题进行了学术性大论战,力图使西方代表认清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并提出了正义、合理的主张,以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阻止侵华战争的扩大,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典型特质,其所起的历史作用是进步、积极的。然而,没有强大的国家实力做后盾,中国学会的努力就无法摆脱“弱国无外交”、“落后就要挨打”的阴影。

注释:

①山冈道男:《关于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序文)》,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黎明期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国际关系:太平洋问题调查会(I.P.R.)研究》,东京,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94年版,第1页。

②中国学会的全称为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日本学会在日本被称为日本太平洋问题调查会,为论述简便起见,以下均采用“中国学会”、“日本学会”的简称。关于这个学会,日本已形成了以山冈道男和片桐庸夫为中心的研究团队,分别从亚太区域合作与民间外交的角度进行研究,并出版多部专著。中国因战乱等原因,保存下的资料极为有限,故研究起步较晚,尚未有全面、系统的研究。直至近年,国内学者才开始关注太平洋国际学会,主要成果有:张静《中国知识界与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民族危机下的国民外交——以太平洋国际学会第四届会议开幕前的争论为中心》(《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国民外交与学术研究: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基本活动及其工作中心的转移(1925—1933)》(《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第4期);欧阳军喜《抗战前后中国知识分子对日外交立场之演变——以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为例》(《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胡适与太平洋国际学会——兼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两难处境》(《安徽史学》2006年第1期)。

③日本称该组织为太平洋问题调查会,中国前期称其为“太平洋国交讨论会”,1931年前后改称为太平洋国际学会。会议决定依托基督教青年会,在与会各国设立支部,并在夏威夷设立了中央理事会(1934年迁往纽约)。该组织每两年召开一次国际会议,通称太平洋会议(Pacific Conference),会议还常常冠之以地名作称呼。

④《黎序》,申仲铭:《太平洋会议与东北问题》,广盛印书局1930年版,第8页。

⑤申仲铭:《太平洋会议与东北问题》,第8页。

⑥参照山冈道男《面向亚洲太平洋时代——作为其前史的太平洋问题调查会与太平洋会议》,东京,北树出版社1991年版,第22—27页。

⑦井上准之助,银行家、财政家,日本大分县人。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曾担任日本银行总裁,历任第二届山本内阁、滨口内阁以及第二届若槻内阁藏相。负责过关东大震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实施金解禁政策。1932年被右翼团体血盟团杀害。

⑧1928年7月28日桑岛檀香山总领事致田中外务大臣电(机密第365号):《关于第二次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的相关情况》,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东京,外务省1991年版,第435—443页。

⑨片桐庸夫:《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研究——以战间期日本IPR的活动为中心》,东京,庆应义塾大学出版会2003年版,第162页。

⑩蜡山政道,政治学家,东京帝国大学教授,日本国家关系学及行政学的创立者。精于中国问题,第二次大会上被委任调查东北问题。高柳贤三:英美法学家,东京帝国大学教授,曾担任过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特别辩护人。高木八尺:东京帝国大学政治学教授,日本美国研究的开创人、奠基人。

(11)《太平洋邦交讨论会之大问题》,1929年8月8日《大公报》,第4版。

(12)关于中国学会的建立与发展,参见张静《中国知识界与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国民外交与学术研究: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基本活动及其工作中心的转移(1925—1933)》(《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第4期)。另外参见山冈道男《关于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的研究》,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社会科学讨究》第38卷第3号,1993年3月。

(13)徐淑希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曾担任燕京大学政治系主任。著有《中国外交史》、《安全区档案》等。

(14)《太平洋邦交讨论会之大问题》,1929年8月8日《大公报》,第4版。

(15)《太平洋邦交讨论会之大问题》,1929年8月8日《大公报》,第4版。

(16)1928年7月28日桑岛檀香山总领事致田中外务大臣电(第122号):《与肯德里夫博士谈太平洋问题调查会下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第437页。

(17)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观海社1929年版,第10页。

(18)鹤见祐辅:《项目委员会上的思虑》,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东京,岩波书店1932年版,第41—42页。

(19)《太平洋国交讨论会,中国代表团之宣言》,1929年11月6日《大公报》,第3版。

(20)郑力:《“田中奏折”再探》,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黎明期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国际关系:太平洋问题调查会(I.P.R.)研究》,第115页。

(21)吕正操:《一生无私奉献,风范长留青史——纪念阎宝航同志逝世二十周年》,《阎宝航纪念文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22)筒井洁:《霞关会会报》,霞关,1971年3月印行,第71页。

(23)筒井洁:《霞关会会报》,第71页。

(24)松冈洋右,出生于日本山口县,外交家、政治家。13岁赴美国留学,1902年归国。曾就职于上海领事馆,任关东都督府外事课长。1921年退出日本外务省,担任满铁理事,1927—1929年任满铁副总裁,1935—1939年任满铁总裁。1930年当选为众议院议员,1933年发表了日本退出国际联盟的演说。1940—1941年担任外务大臣,签署了《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及《日苏中立条约》,倡导“满蒙权益论”。

(25)1929年11月5日佐上京都府知事致安达内务大臣、币原外务大臣等的特级密电(第3716号):《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的相关情况》,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第473—474页;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77—78页。

(26)申仲铭:《太平洋会议与东北问题》,第171页。

(27)《太平洋讨论会特记,本社东游记者第六信》,1929年11月12日《大公报》,第3版。

(28)“京都电话”,《松冈代表对支那突击的对应》,1929年11月5日东京《时事新报》,第2版。

(29)1929年11月5日佐上京都府知事致安达内务大臣、币原外务大臣等的特级密电(第3716号):《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的相关情况》,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第473—474页;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79—80页。

(30)申仲铭:《太平洋会议与东北问题》,第170页。

(31)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84页。

(32)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东京,太平洋问题调查会1930年版,第237页。

(33)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84页。

(34)山冈道男:《亚洲太平洋地区的INGO:IPR、PBEC、PAFTAD、PECC》,东京,北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2页。

(35)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第233页。

(36)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第231—232页。

(37)赵纪彬等编:《中日条约汇释》,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29页。

(38)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93页。

(39)徐淑希:《东省问题》,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1930年版,第1页。

(40)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第234页。

(41)徐淑希:《东省问题》,第1页。

(42)徐淑希:《东省问题》,第7页。

(43)徐淑希:《东省问题》,第1页。

(44)赵纪彬等编:《中日条约汇释》,第225页。

(45)徐淑希:《东省问题》,第1页。

(46)徐淑希:《东省问题》,第1页。

(47)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93页。

(48)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第274页。

(49)佐藤安之助:《满洲问题》,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197页。

(50)“Round Table No.4:Diplomatic Machinery in the Pacific,Oct.27,1931”,p.9,东京大学美国研究资料中心“高木文库”所藏资料。

(51)《国际联盟关于满洲事变的通牒及其应答》,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东京,原书房1973年版,第181页。

(52)佐藤安之助:《满洲问题》,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198页。

(53)《10月26日政府关于满洲事变的第二次声明》,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第185页。

(54)刘驭万编:《最近太平洋问题》上卷,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1932年版,第47页;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16页。

(55)徐淑希:《满洲问题》,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23页。

(56)松本重治:《卷末》,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35页。

(57)1929年11月5日佐上京都府知事致安达内务大臣、币原外务大臣等的特级密电(第3716号):《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的相关情况》,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第473—474页;苏上达、祁仍奚合编:《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纪要》,第79—80页。

(58)高柳贤三:《太平洋外交机构》,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11—212页。

(59)高柳贤三:《太平洋外交机构》,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13—214页。

(60)徐淑希:《满洲问题》,刘驭万编:《最近太平洋问题》上卷,第49页;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19页。

(61)徐淑希:《满洲问题》,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22页。

(62)蜡山政道:《满洲问题》,新渡户稻造编:《太平洋问题》,第237页。

(63)高柳贤三:《太平洋外交机构》,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08页。

(64)徐淑希:《满洲问题》,刘驭万编:《最近太平洋问题》上卷,第49页;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21页。

(65)《松冈代表在国际联盟大会上的演说》,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第264页。

(66)1929年5月7日驻美大使出渊胜次致吉田外务次官电,《太平洋问题调查会美国团长的决定,唤起对京都会议讨论满洲问题对策的注意》,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昭和期I第2部第4卷,第439页。

(67)新渡户稻造,生于盛冈,留学于美、德,回国后曾先后任教于札幌农学校、京都帝国大学、东京帝国大学,并担任过第一高等学校校长、东京女子学校校长。国际联盟成立之时,被日本推选为事务次长。1929—1933年接替井上准之助,负责日本学会的工作。

(68)《太平洋国际学会之展望》,1931年11月1日《申报》,第9版。

(69)乔治·奥西罗:《新渡户稻造——国际主义的开拓者》,东京,中央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7页。

(70)乔治·奥西罗:《新渡户稻造——国际主义的开拓者》,第211页。

(71)《太平洋国际学会之展望》,1931年11月1日《申报》,第9版。

(72)蒲松佐美郎:《会议的经纬》,那须皓编:《上海太平洋会议》,第29页。

(73)申仲铭:《太平洋会议与东北问题》,第6页。

(74)《美国人之满洲问题观,太平洋会代表杨德华之演说》,1929年11月18日《大公报》,第3版。

(75)J.B.Condliffe,Problems of the Pacific,1929(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0),p.209.

(76)1931年11月29日驻檀香山总领事岩手嘉雄致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电(第32号),外务省档案:《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关系一件》第7卷,亚洲历史资料中心公布:http://www.jacar.go.jp/DAS/meta/listPhoto?IS-STYLE=default&ID=M2006092116140205553,第63—64张。

(77)《太平洋国际学会之展望》,1931年11月1日《申报》,第9版。

(78)1931年11月16日山口县知事平井三男致内务大臣安达谦藏、外务大臣币原喜重郎、警视总监、神奈川及平安北道各县知事电(特外第10407号),外务省档案:《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关系一件》第7卷,第48张。

(79)Dr.Willis J.Abbot,"Defend Action of Japan in Manchuria Affair",原载于Honolulu Star Bulletin,November 14,1931,收录于外务省档案《太平洋问题调查会关系一件》第7卷,第4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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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国际社会与东北问题:中日对峙_太平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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