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辽代历史上的家庭时代_辽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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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辽史》户、丁系年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辽史论文,丁系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历史上的辽朝,自公元916年(神册元年、 后梁贞明二年)建国迄1125年(保大五年、金天会三年、北宋宣和七年)为金所灭,统治中国北部长达210年。但“二百多年,牧区农区,均无人口统计。 地理志仅著户数,中京道三韩县一县而外,户数也没有记载,所以大辽人口,只能估量不能计算”(注:陈述:《契丹社会经济史稿》第二编《社会阶级与土地关系》。)。史实亦诚如陈述先生所说,《辽史·地理志》仅著户数,且中京道除三韩一县外又均无户数记录。此外,《辽史·兵卫志》相应《地理志》还著有各该州县的乡丁数。《辽史》记载的户、丁究系何年,史书无载,而往日的研究亦少有涉及(注:陈述:《契丹社会经济史稿》、费国庆:《关于〈宋代户口〉》,《历史研究》1958.8、张正明:《契丹史略》、王育民:《中国人口史》等论著对《辽史》户丁系年均未置己见;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1994)怀疑之余,“初步估计,南京西京两道户口,大约是辽晚期户籍数”。)。

户、丁是研究人口的基础,在缺乏人口统计资料的古代,探索户、丁问题尤其重要。按照人口学理论,人口(或户、或丁)是指一定时间在一定地域中生存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的个人(或户、或丁)的总和,具有鲜明的时空内容。如果不能确定人口统计或户、丁统计的具体年代或谓系年,显然就无法研究人口或户、丁的动态过程、变化特点及其规律。以统治历史长达210年的辽代为例,其户、 丁统计系于辽初和系于辽末,或者系于辽代中期,其户丁过程及相关问题的结论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研究辽代户、丁所属的具体年代,无论对研究辽代社会史还是对研究辽代人口史及中国人口史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建都以来北京历代城市人口规模蠡测》一文中,笔者“根据附有户数的州县设置的年代和辽代检括户口的诏令,以及《辽史》资料的主要来源等做综合分析判断”,认为“《辽史·地理志》所载户数系辽代天庆初年数”(注:《人口与经济》1988年第1期。)。 在《北京历史人口地理》一书中,笔者则从前两个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且认定《辽史·地理志》所载户数系天庆三年(1113年)统计数(注:该问题的观点与论证最早见于本人的博士学位论文《辽金元明北京地区人口地理研究》(1987年打印件,北京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均有藏本),后又融入专著《北京历史人口地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但与此相关,《辽史·兵卫志》所载州县丁数属于何年统计,并未及阐述。笔者认为,对《辽史》所记载又彼此相关联的户、丁系年还有必要做深入一步的相关研究,为最终确定《辽史》户、丁系年提供基础性工作。

从现存文献记录看,辽代早在太宗时期(927~947年),即已开始“籍五京户丁以定赋役”了,只是“户丁之数无所于考”(注:《辽史》卷59《食货志》。)。但由此可知,辽代赋役以户丁为征收对象。契丹统治者为获得赋役和兵员,满足自身经济与军事的需要,随时诏令检括户口,尤其重视对州县户与丁的检括,为《辽史》编纂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户、丁资料,故《辽史》记载仅限于州县户、丁,致使后世学者认为辽代无人口统计。

根据《辽史》的记载推断,辽代200余年, 并未建立定期检括或称阅实州县户、丁或户口的制度。每次检括户丁,均是临时诏令。这是在户口管理与户口统计方面辽代不同于其他朝代之处。同时,辽代诏括户丁或诸路军籍的记录均集中在辽圣宗统和年间(983~1012年)以后。但也不能由此得出统和年间以前辽朝未曾检括户丁的结论。事实上,在澶渊之盟缔结(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之前,因辽宋两国长期处于敌对与战争状态,辽朝政府为赋役的需要而检括州县户丁应当更为频繁,只是文献缺乏记录罢了。好在附有户丁数量的州县建置的年代有迟至重熙年间(1032~1055年)者,使推定《辽史》户丁的系年可以置重熙之前检括户丁的诏令于不顾,而集中利用重熙之后检括户丁的诏令来判断《辽史》户丁的系年成为可能。因此,缺乏辽代前期检括州县户丁诏令的史料记录不会对推断《辽史》户丁的系年产生不良影响。总之,《辽史·地理志》关于州县建置年代及《辽史·本纪》关于检括户丁的诏令与《辽史》关于户丁的记录和资料,为推定《辽史》户丁系年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重要依据。

(一)《辽史·地理志》附有户丁州县的最晚建置年代。据《辽史·地理志》记载,辽代“总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属国六十”。但按《地理志》的记录统计,终辽一代实有5京,12府(含5个京府)、160个州军城及210余县。其建置年代始于辽太祖阿保机建国,终于天祚帝天庆六年(1116年)升上京道泰州之金山县为静州,延续达200年。按照事物发展的顺序, 只有在州县建置之后才有可能进行州县境域内户、丁的检括统计,即州县建置在前,而州县所属户、丁的检括在后;在州县建置之前不可能出现该州县独立的户、丁检括,此乃必然之理。因此,拥有户、丁记录的州县建置年代成为判断户、丁检括年代的第一位条件。在《辽史·地理志》中拥有户数记录的州县建置年代有迟至辽兴宗重熙年间者。例如:

南京析津府景州,本蓟州遵化县,重熙中置。户三千。遵化县,本唐平州买马监,为县来属。

上京临潢府长春州,本鸭子河春猎之地。兴宗重熙八年置。隶延庆宫,兵事隶东北统军司。统县一:长春县。本混同江地。燕、蓟犯罪者流配于此。户二千。

西京大同府大同县。本大同川地。重熙十七年西夏犯边,析云中置县。户一万。

据此,《辽史·地理志》所载州县的户数系重熙十七年(1048年)之后的重熙末年及辽道宗和天祚帝时期的统计数应该是没有疑问的。按《地理志》,天庆六年升泰州金山县为静州,而静州无户数附载的事实却恰恰又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辽史·地理志》州县户数是天庆六年前的检括数而非六年后的检括数。

在限定了《辽史》州县户数系年是辽代后期重熙十七年至天庆六年这段时间之后,使根据辽代后期检括户、丁的历次诏令进一步推定辽代州县户、丁检括的具体年代有了可能性。

(二)辽代后期检括户、丁的诏令。《辽史·本纪》记录的检括户、丁的诏令均集中在圣宗统和纪年之后的辽代中后期。历次诏令的年代和检括对象如下:

统和九年(991年)秋七月癸卯,通括户口;统和十五年(997年)三月壬午,通括宫分人户;统和二十一年(1003年)十一月丙申,通括南院部民;太平十一年(1031年)六月兴宗即位,是年,通括户口;重熙八年(1039年)夏六月乙丑,诏括户口(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与卷87《萧孝穆传》均提及是年的户口通括。);重熙十五年(1046年)秋七月丙申,籍诸路军;重熙二十年(1051年)十月己卯朔,括诸道军籍;清宁二年(1056年)六月戊午,命有司籍军补边戍;大康九年(1083年)六月庚午,诏诸路检括脱户(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与卷105《马人望传》均谓“检括户口”,当在是年。);大安九年(1093年)十月壬子,遣使籍诸路兵;天庆三年(1113年)三月,籍诸道户;天庆六年(1116年)六月乙丑,籍诸路兵。

概括上述诏令,辽代户丁与户丁检括具有5 个方面的特点值得注意。(1)辽代200余年确实未建立起定期检括户丁的制度,每次检括户丁均是临时诏令。(2)辽代全国户丁隶属于不同的管理与统计系统, 其中包括州县、宫分、部民及军籍乡丁等。(3 )辽代进行过全面户口统计,但其中的人口统计资料未能保留下来。(4 )辽代尤其重视户丁检括,而且保留下来一部分宝贵的户丁统计资料,其中括诸道军籍或籍诸路兵就是检括“五京乡丁”,亦即《辽史·兵卫志》所载乡丁。(5 )检括户丁均与经济需求及军事形势紧密关联。如太平十一年兴宗即位,通括户口,是针对当时“力办者广务耕耘,罕闻输纳;家食(贫)者全亏种植,多至流亡”的社会现实推行的,以求达到“宜通检括,普遂均平”(注:《辽史》卷59《食货志》。)的目的;重熙八年籍天下户口,是为了均平徭役,结果收到了“政赋稍平,众悦”(注:《辽史》卷87《萧孝穆传》。)的社会效果;大康九年检括脱户(按《辽史·食货志》与《辽史·马人望传》均为“检括户口”)之后,因赋役均平,兼置仓积粟,才出现了“辽之农谷至是为盛”(注:《辽史》卷59《食货志》。)的景象;大安九年籍诸路兵则恰与当时阻卜部磨古斯叛,西北路招讨司所属二室韦、拽刺、北王府、特满群牧、宫分等军多陷没,乌古扎亦叛,与达里底等并寇倒塌岭(注:《辽史》卷25《道宗纪》。)直接相关;天庆三年与六年连续籍“诸道户”和“诸路兵”,更与辽末的财政经济恶化和军事斗争形势相关联。

按前述记录有户数与丁数的州县最迟建置的年代,《辽史》所载州县户、丁应属于重熙二十年之后某年的检括数。其中,重熙二十年、清宁二年、大安九年单纯括军籍、籍乡丁显然与此无关,大康九年单纯检括诸路脱户也与此无关,故只可能与天庆三年籍诸道户和天庆六年籍诸路兵有关。同时,《辽史·地理志》所载户数与《辽史·兵卫志》所载丁数,除少数州县之外,均严格地体现了每户出二名乡丁的“常制”(注:按《辽史·地理志》与《辽史·兵卫志》记载,五京州县每户出乡丁即乡兵二人为常制。不循此制者,即属史料错乱,或文献记录失误。)。而只有同年或相近年份的户、丁统计才有可能符合这种一比二的“常制”。换言之,《辽史·地理志》所载户数就是天庆三年“籍诸道户”的统计数;而《辽史·兵卫志》所载乡丁数则是天庆六年“籍诸路兵”的统计数。

(三)辽末军事政治形势。道宗末季,辽朝政治腐败,已是“群邪并兴,谗巧竞进”,“众正沦胥,诸部反侧,甲兵之用无宁岁”(注:《辽史》卷26《道宗纪》。)。天祚帝即位后,更形成了“既丁末运,又觖人望,崇信奸回,自椓国本,群下离心”,“叛亡之迹,相继蜂起”,“土崩瓦解,不可复支”(注:《辽史》卷30《天祚纪》。)的局面。在风起云涌的反抗辽朝腐败统治的斗争中,给以致命打击的首先是女真人旨在推翻辽朝统治的斗争。女真首领阿骨打自天庆四年(1114年)起兵反辽,至天庆五年(金收国元年,1115年)称帝,国号大金,建元收国;再至保大二年(金天辅六年,1122年)即已先后攻占了辽之宁江、咸、宾、祥诸州,以及黄龙府、东京、上京、中京、西京和南京(注:《辽史》卷28《天祚纪》,《金史》卷2《太祖纪》。),仅10年间,竟使辽朝统治土崩瓦解。在这一过程中,天祚帝为维护其风雨飘摇的腐朽统治,一方面要通过检括州县民户稳定民心,增加赋税和财政收入,以支撑其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另一方面,天庆五年(1115年)天祚帝亲征失败,损兵折将,众叛亲离(注:《辽史》卷28《天祚纪》,《金史》卷2《太祖纪》。), 又要检括五京乡丁以扩充兵员,扩大镇压之军事力量。因而在天庆三年至天庆六年的短时间内先后检括了诸道户与诸路兵。但值得注意的是,东京辽阳府天庆六年的乡丁统计与天庆三年的州县户数统计并不符合每户二丁的“常制”。其原因除《辽史》作者可能错乱史料,又缺乏审慎稽考之外,当与天庆六年(金太祖收国二年,1116年)五月东京辽阳府已被女真人攻取,东京州县皆降(注:《辽史》卷28《天祚纪》,《金史》卷2《太祖纪》。), 辽人已无法进行所属州县的乡丁统计有关。这也从另一方面提供了《辽史·兵卫志》乡丁数属天庆六年统计的一个有力证据。至于《辽史》有关天庆三年和六年的户、丁统计记录不完备,不少州县失于记载,其主要原因则在于辽末战火破坏和天祚政府流亡直接导致的典籍与统计资料的大量散佚及错乱。而天庆六年之后,辽朝政府面对州县渐失,生灵涂炭,宗庙丘墟的严峻形势,天祚帝昼夜忧惧,巅沛流离(注:《契丹国志》卷10~11《天祚纪》。),已无暇顾及州县户、丁的检括。因而又限定了《辽史》记载的户丁统计的最晚年代。

综上所述,《辽史》户、丁统计分属于辽末天庆三年和天庆六年,应该是可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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