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与“幻梦”——对马克思恩格斯跨越观差异的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幻梦论文,支点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K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000-5218(1999)-02-0072-0079
在俄国农村公社和社会发展的前途命运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确有着十分明显的“支点”说和“幻梦”说的差异。然而这些差异在西方“马克思学”那里,被上纲到哲学历史观的高度,认为是马克思“多线发展观”与恩格斯“单线发展观”的对立,如诺曼·莱文的《悲剧性的欺骗:马克思同恩格斯的对立》就是一个代表。国内理论界和学术界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此问题上的不同见解作探析的、对西方“马克思学”的观点作辨驳的却较少。而深入地剖析和正确地评价他们二人在“跨越”问题上的不同见解,更能有助于揭示马克思晚年探索的价值取向和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贡献。
一、“支点”说:马克思晚年探索取向的可能性建构
农村公社理论既是马克思认识古代社会、打开世界历史奥秘的一把钥匙,又是他晚年探索俄国“跨越”问题、发展唯物史观和推进世界革命战略的关键点和切入口。
马克思在考察原始公社的变体——农村公社时,采取了具体分析具体历史条件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他在分析农村公社、特别是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上,主要的是提出了农村公社多样性和农村公社二重性的思想。
首先,马克思对日耳曼公社、亚洲的农村公社、俄国的农村公社等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对它们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作了评判。他认为,俄国农村公社与其它类型农村公社的存在与发展不同,它已经进入到农村公社的最新阶段。因为俄国公社已经摆脱了社员血统亲属关系的狭窄联系,有了较广阔的发展余地,重要的是俄国公社的土地属公社公有,公社所有制和土地的小块耕种是俄农村公社生产方式的主要特点。马克思据此判定俄国农村公社是古代社会形态发展系列中的“最新类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9页。)。
其次,马克思在认识农村公社多样性的基础上,着重对俄国农村公社的二重性特点进行了剖析。马克思指出:“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但这是不是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农业公社’的发展都要遵循这条道路呢?绝对不是的,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4-445页。)
在马克思看来,“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5页。)。它既不同于印度,也不同于西欧。在俄国,“只要把‘农村公社’放在正常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有这种必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5页。)。这就是说,只要消除施加于公社身上的外部破坏因素,就可以使俄国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因素战胜私有制因素,从古老的社会形态过渡到社会主义。
为了使俄国的农村公社走上一条获得新生的道路,马克思没有像俄国的民粹派分子——所谓的“社会新栋梁”那样去教条主义地图解“嫁接式”的理论模式,而是在具体地分析了俄国公社存在与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和促进性因素的基础上,指出了俄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
马克思已经敏锐地注意到了俄国农村公社的情况“非常特殊,在历史上没有先例。在整个欧洲,只有它是巨大的帝国内农村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组织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8页。)。就此,马克思详细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发展的促进性因素:
(1)俄国公社土地公有制和劳动组合关系的优势表现:俄国公社与西方原始公社的情况不同,它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土地公社占有制保存了下来,并显示出了它的顽强生命力。事实也表明,俄国农民在使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方面,已经采取了集体行动方式;并且他们长期以来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又非常有利于机器的使用,这就大大便利了他们从小土地耕种向集体耕种的过渡。“显然,农业公社制度所固有的这种二重性能够成为它的巨大生命力的源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6页。)而这种生命力“比闪族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以及其他社会,尤其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力要强得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51页。)
(2)俄国农村公社与资本主义处于同时代,有着较高的文化条件:俄国公社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这种现实环境使它既受到包围,同时又会得到现成的物质条件,因而俄国公社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新制度”,即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最高形式的直接出发点,并以此开始获得新的生命。俄国在面临社会变革时,完全可以鉴戒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前例,避免因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所带来的弊端和灾难。
据此,马克思在1881年3月8日正式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得出结论:“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注:重点号为本文作者所加,标题中的“支点”说即从此而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50页。)“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2页。),从而在公社制度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
马克思指出这个结论必须依附于这样一种假设:“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69页。)“假如俄国想要遵照西欧各国的先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它就会和尘世间的其他民族一样地受到那些铁面无私的规律的支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5-436页。)
为了使“支点”说真正建构在现实的基础之上,马克思还特别对现实前提条件作了说明:“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页。)。
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这是俄国公社得以继续生存和正常发展的基本前提。“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末,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页。)这样,俄国就有可能在同时已取得胜利的西方无产阶级所提供的先进技术和物质资料的帮助下,吸取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物质成就,享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成果,运用农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把农民组织到合作经济中去,从而不经过痛苦的和祸害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社会主义。
二、“幻梦”说:恩格斯在论战中所具有的唯物史观的坚实基础
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也十分关注俄国局势的发展。他认为俄国革命是德国无产阶级取得最终胜利的首要条件之一,为此恩格斯与马克思一同与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建立了联系,以便同他们交换俄国社会问题和革命问题的看法。恩格斯的观点就是在与这些民主主义者交换意见和论战中表达的。
在1875年《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恩格斯的确阐述了与马克思不同的看法:
(1)俄国土地公社制度一直保留到今天这一事实,不过证明了俄国的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关系还处在很不发达的状态;各个公社间完全隔离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的自然基础。公社所有制并不比资本主义所有制优越。
(2)俄国不可能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劳动组合形式只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它“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完全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16页。)。相反,如果不把自己提高到西欧合作社的水平上来,它就会同大工业发生冲突遭到灭亡。
(3)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早已度过了自己的繁荣年代,正在趋于解体。在西欧,这种公社土地所有制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由于变成了农业生产的桎梏和障碍,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它在俄土地上一直保存到今天,并不能说明它有生命力,相反却说明了落后。随着它继续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即使没有俄国专制政府的“刺刀和皮鞭”的任何干预,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也会逐渐被消灭掉的。
(4)恩格斯在这里比马克思还早的提出了俄国公社所有制有可能过渡为它的高级形式的设想;但过渡的条件与马克思设想的“俄国革命适时发生”不同,他则认为是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恩格斯指出:“这种过渡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即西欧在这种公社所有制彻底解体以前就胜利地完成无产阶级革命,而这个革命给俄国农民提供实现这种过渡的必要条件,其中也为我们提供在整个农业制度中实行必然与其相联系的变革所必需的物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20页。)
恩格斯总结到:“现代社会主义力图实现的变革,简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以及通过消灭任何阶级差别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为此不但需要有能实现这个变革的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有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够消灭阶级差别的资产阶级……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阶段,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但是生产力只有在资产阶级手中才达到了这样的发展水平。可见,就是从这一方面说来,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肯定说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他就只不过是证明,他需要再学一学社会主义初步知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10-611页。)
到了90年代,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恩格斯所持观点就更加肯定了。1892年3月15日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说,俄国目前正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的全部意义是怎样估计也不会过分的。从1861年起,俄国开始以同一个大民族相称的规模发展现代工业。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我们将不得不把公社看作是对过去的一种幻梦(注:重点号为本文作者所加,标题的“幻梦”说即从此而来),将来不得不考虑会出现一个资本主义的俄国”;毫无疑问,这样会失去一个不经过资本主义的苦难而步入社会主义的大好机会,但是,“对经济事实是无可奈何的”,而“想到所有这一切归根到底必将有利于人类的进步事业,使我们暂且可以感到自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6-307页。)
1893年2月24日在致丹尼尔逊的另一封信里,恩格斯说到,一边要发展大工业,一边又要把公社提高到世界上空前优越的一种社会制度的水平,这样一种超过历史上一切先例的演变,它所要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能不能拯救俄国使它不必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苦难呢?恩格斯指出,“实现这一点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外部的推动,即西欧经济体制的变革,资本主义体制在它最先产生的那些国家中的消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9页。)不幸的是,这种事实没有出现。
1893年10月17日恩格斯在回复丹尼尔逊的又一封信中进一步表明:“或者把公社发展成这样一种生产形式,这种生产形式和公社相隔许多中间历史阶段,而且实现这种生产形式的条件当时甚至在西方也还没有成熟——这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者向资本主义发展,试问,除了这一条路,它还有什么办法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48页。)
1894年,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针对马克思逝世后十几年里俄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俄国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向彻底解体迈出一大步的事实,对俄国农村公社和社会发展前途作出了明确的结论:
(1)“从氏族制度保存下来的农业共产主义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除了本身的解体以外,都没有从自己身上生长出任何别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00页。)
(2)“要处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来解决只是处在高得多的发展阶段的社会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02页。)
三、比较之说明:唯物史观的具体运用和深化
的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俄国农村公社和社会发展道路问题上,存在着“支点”说与“幻梦”说的差异。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差异呢?这种“差异”就是“对立”吗?
可以肯定地说,从创立唯物史观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坚持从世界历史高度,从各民族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角度出发,把世界历史规律理解为世界各民族历史的共同进步趋向,把世界历史看作是一个具有普遍规律性和各种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发展过程,而不是把世界历史规律理解为各民族都毫不例外必然经过的普遍性道路。他们指出:“主张每个民族自身都经历这种发展,正像主张每个民族都必须经历法国的政治发展或德国的哲学发展一样,是荒谬的观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27页。)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性不仅不排斥各民族具体历史发展过程的特殊性,相反是以此为前提的。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第一次真正的揭示了历史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基于这种历史的、逻辑的和事实的前提,我认为马克思晚年对俄国“跨越”问题的研究应该定位为:他是在坚持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既寻求实现世界革命战略构想的切入口,又探求世界历史非资本主义道路发展的可能性的。
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马克思理论研究重点及其思维特征是一个从普遍抽象到具体特殊逐步深化的过程。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同集中研究了社会形态普遍演进阶段问题;到了50年代,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探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已开始注意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殊性问题;到了六七十年代及80年代初,他着重论证并认为俄国有可能走一条不同于西欧的历史道路。
马克思曾经一度认为德国是资本主义总链条中的薄弱环节、无产阶级革命的突破口。而以往的俄国,特别是在1848——1849年革命时期,它不仅被欧洲的君主,而且连欧洲的资产者都认为是帮助他们对付无产阶级的唯一救星。沙皇曾被宣布为欧洲反动势力的首领,便是证明。而到了七八十年代,“沙皇已成了革命俘虏,被禁锢在加特契纳,而俄国已经是欧洲革命运动的先进队伍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31页。)
由此,马克思从俄国农村公社找到切入口,并进一步把俄国农村公社问题由俄国的问题,提到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战略的高度,表明了马克思关于如何突破资本主义链条,促使资本主义所有制灭亡,甚至是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战略设想。当然,这个战略设想无疑是通过对俄国农村公社的二重性、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它的继续进化及其基本前提的具体分析而提出来的,这是批判超历史的历史哲学的自然成果,是使唯物史观在俄国具体化应用的结果,表明马克思已把世界历史普遍规律同具体国家历史进程越来越深入地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的研究。这绝不说明马克思的晚年探索是与唯物史观对立的,也并不证明这是马克思的历史“多线发展观”,更不说明他对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失去了信心。
至于恩格斯,如前所述,甚至早于马克思提出过俄国公社所有制形式有可能转变为它的高级形式的设想。1875年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中就初步表述过俄国农村公社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条件下有可能转变为它的高级形式的观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620页。)直到1894年,当提到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缩短社会发展道路时,恩格斯还指出:“但比较起来,这在俄国将最容易做到,因为这个国家的一部分本地居民已经吸取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文化成果,因而在革命时期这个国家可以几乎与西方同时完成社会的改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03、502、506页。)为此,恩格斯重申:“只有当资本主义经济在自己故乡和它达到繁荣昌盛的国家里被战胜的时候,只有当落后国家从这个实例中看到‘这是怎么回事’,看到怎样把现代工业的生产力作为社会财产来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时候——只有到那个时候,这些落后的国家才能走上这种缩短的发展过程的道路。”(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69页。)虽然说马克思较侧重于论证俄国“跨越”问题的可能性,恩格斯侧重于俄国“跨越”问题的条件客观性,但相对而言,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认作为“支点”的公社灭亡的可能性,恩格斯也没有完全堵死公社过渡到更高形式的可能性。问题的关键是,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什么,又是如何产生的。所以,当俄国公社解体、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已成定局之时,恩格斯批判民粹派的“乌托邦”设想,强调俄国跨越问题的现实困难和前提条件,就完全是符合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了,而不是所谓的“单线发展”观。
这其中还有一个实质性问题,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关于“资本原始积累”规律的“限制”。为什么恩格斯却从未提过?由此就能得出马克思把自己原来制定的社会形态理论当作“超历史”的历史哲学而加以抛弃和恩格斯单纯强调历史发展普遍性的“经济决定论”的结论吗?
确实,马克思晚年一再说俄国历史不同于西欧历史,但马克思只是说西欧早期的“资本原始积累”的规律不一定适用于俄国,而不是说俄国完全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这一普遍的、必然的历史阶段。马克思无论在1877年致《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还是在1881年致查苏利奇的信及草稿中,都极其强调他在《资本论》中论证的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历史必然性要限制在西欧各国,并用这种“限制”批判来海洛夫斯基等人不顾历史环境如何,硬要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在西欧的表现生搬硬套到俄国的企图是超历史的历史观。他指出,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一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1页。)“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页。)所以,马克思的“限制”说只是说明了历史研究和革命实践的方法论原则,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这种意义所在:“歪曲马克思,把一些荒诞的企求加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头上,说它‘企求’说明一切,企求‘打开一切历史门户的钥匙’”,然而“历史唯物主义从来没有企求说明一切,而只企求指出‘唯一科学的’说明历史的方法”。(注:《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14页。)
恩格斯的确对马克思的“限制”说未作出反应。对于这个问题,应作具体地分析。同1877年致《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在马克思生前没有发出一样,1881年给查苏利奇的信及草稿在生前也没有公开发表,它的第一次发表是在恩格斯逝世后的1924年的《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俄文版第一卷中,恩格斯当然不可能看到。不然,恩格斯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跋》中,详细评述过1877年的信,而对1881年的信却只字未提,其原因大概就是这样的客观事实所造成。另外,恩格斯晚年主要从提卫马克思主义出发,担负起了“论战”的任务。恩格斯的阐述如同《反杜林论》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内容的组成部分那样,是在针对论战对手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而提出观点的,而恩格斯关于俄国农村公社与社会发展前途问题的看法,就是在与特卡乔夫极端观点的论战中直接表达的。重要例证如,特卡乔夫绝对地认为俄国公社的农民是天生的传统的共产主义者,俄国革命比西欧革命更容易、更惬意,通过劳动组合就可以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等;对此极其幼稚和极端的观点,恩格斯当然要着重指出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和俄国公社由此走向灭亡的这一种可能性了。他说得很清楚:“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身的、从它本身产生的任务;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所面临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34]当然,恩格斯的这种结论是从生产力发展水平角度得出的,但总的来看是与马克思的历史发展观和一贯思想相一致的,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的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9页。)从唯物史观的这个基本原理出发,就不能简单地认为恩格斯是“经济决定论”者了。
总之,马克思的“支点”说和恩格斯的“幻梦”说的差异也并不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这是因为:
1.1875年的恩格斯没有也不可能去反对1877和1881年的马克思,而且1875年恩格斯与民粹主义者的论战是在马克思建议下进行的;无论如何,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中共同表达了一致的看法,强调指出了俄国革命和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对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条件和作用:“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131、326页。)这样,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前面看起来几乎完全不同的观点,在这里达到了一致;同时也使俄国公社和社会发展问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世界革命总战略中,变成了至关重要的关节点、切入口和打破国际资本主义总链条的突破口。所谓马克思恩格斯“对立”和“反对”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2.从理论论证角度看,马克思反复声明俄国的历史道路不同于西欧、不能把关于西欧资本原始积累的规律机械套在俄国发展的头上,这和恩格斯论断并不矛盾,也不是所谓的马克思对他早期观点的否定或变异。因为马克思论述的是各个国家具体历史发展道路的多样性,而恩格斯坚持的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们二人从不同角度着眼,都坚持和体现了社会形态是典型性与非典型性、社会发展道路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社会形态更替是顺序性与跳跃性相统一的观点。
3.马克思把俄国农村公社当作俄国未来新社会的“支点”,并认为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实现社会主义的设想,这是与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俄国革命力量日益强大,推翻沙皇政府似乎指日可待的特殊形式及其特定社会条件为出发点的。但马克思对此又是慎重和辩证看待的,如写给查苏利奇的信几易其稿就是例证。对此,恩格斯后来也解释说,“马克思在他的信里劝告俄国人不必急急忙忙地跳进资本主义,是不奇怪的”[37]。当90年代俄国公社解体、资本主义发展已成事实时,恩格斯否定“跨越”的论断,也就更不奇怪了。
4.马克思晚年在俄国问题上的探索,相比于《资本论》而言,的确有欠系统性,甚至存有不确定性。如马克思所指的“跨越”是指俄国农村公社呢,还是指俄国社会总体性;是专指俄国,还是泛指东方国家等,这些问题由于大量的以文稿草稿和信件形式存在,并且大部分都未公开发表,其语言逻辑的表述还有失精确性,这样就使我们在马克思那里很难找到确切答案。但重要的不在于答案本身,而在于探索的方法论原则;如果我们只限于机械地寻求答案或者套搬结论,那就是对马克思探索本意的曲解和对唯物史观的扭曲,是无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的发展已经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在俄国问题上的分析、判断和预言,有的被实践证实或部分地证实,有的则被实践否定或部分地否定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必然的,那就是社会制度可以超越,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态阶段则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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