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爱国主义:当代爱国主义观念的新建构_爱国主义论文

理性爱国主义:当代爱国主义观念的新建构_爱国主义论文

“理性爱国”——当代爱国理念的新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爱国论文,当代论文,理性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135(2007)02-0024-04

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价值,是贯穿于几千年中华民族文明史中的优良传统之一。它作为民族文化传统、民族意识与民族情感的集中体现,是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内容和思想基础。但是,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阶级的爱国主义在具体内涵上则是不尽相同的。随着现代社会的转型,人的理性认知能力的不断提高,受教育的人群不断扩大,因而对现代人的思想教育也不能再只是以情感熏陶方式为主,而应该加强爱国主义思想内容上的理性成分,才能使爱国主义教育也能够“与时俱进”,实现教育方式上的时代视角转换。即加强理论上的分析与论证,建构一套具有说服力的、能让人信服的理论体系,这样才能被文化素质已经得到不断提高的现代国人所认同。所以,加强理性认识层面的思想内容论证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应加入的关键点之一。

古代的爱国主义一般具有“自在”的特点,其凝聚的内核处于感性和自发阶段,主要表现为个人对自己文化生活方式的认同与情感的归依;到了近、现代社会,随着国家作为世界格局中的政治主体地位的明确,个人对国家的认识也越来越趋向于一种理性的认识,爱国也往往具有“自为”的特点和自觉的倾向,爱国的主要内容也主要表现为个人与国家共同体之间彼此依赖、相依共存的认识。因而,现在我们在实行爱国教育时,不能再仅仅强调祖国需要个人的情感之爱的要求,更应该加强个体对国家这个群体社会的依赖性与需求性的认识。爱国事实上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个体道德情感,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它基于我们对国家的认识与定位,它与我们对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现实的认同感有着深刻的联系,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理论上给予深入的探讨。遗憾的是我国目前通行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理论,不是束缚于政治意识形态的传统樊篱,就是沉湎于民族主义的幼稚漫语,或只会追求各种宣传形式的变样翻新,缺乏理性的实质而深刻的教育内容。因此,从理性认知高度,针对中国社会近几十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演变状况,对爱国主义问题做一个深入的学理上的思考,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当前的思想道德教育不应该再是简单的说教,而应该是正确的引导,引导人们从理论理性的高度首先认识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国,从而才能进一步谈论所谓的“理性爱国”。具体的说,就是应当在思想政治教材中加强对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民族的历史与现实之间等关系进行现时代的理性诠释。本文从以下三个维度作出阐述。

一、认识传统文化向现代的转型,促进现实的爱国精神的养成

大家都在抱怨现在的孩子缺少对民族历史的深入理解,缺少对社会的责任感。其实对成年人而言,历史文化似乎也只是由专业人员所从事的一种理论研究,可以说,中华民族历史与传统文化的教育在现代中国是极度贫乏的。我们应该做沉痛的反思与改进,否则,就不要抱怨爱国主义教育的失利,因为培养爱国主义的根本点在于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当然,这并不是简单地宣扬回归传统,传统文化得以存在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已经丧失,我们不能也不必只依赖于单一的传统。但是,也不是完全否认传统,因为传统是一种延续性的存在,每个人与传统有着脐带般的关系,传统滋养着我们的现代社会,因而,我们的态度应该是立足于传统,追求一种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从而为现代爱国主义教育开辟出一种新的文化土壤。

现代社会一个最大的时代特点,就是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无一幸免地被卷进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现代化浪潮中,每个民族的文化在此过程中都不得不遭遇相应的现代转型甚至是解构,中国传统文化当然也概莫能外。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就被迫进入了这样的一个转换甚至是解构的过程。从维新变法到五四文化运动,从文化大革命到改革开放时期对西方文化的大力引进,在我们不知不觉趋向甚至迷恋于西方的文化价值观之时,我们也痛心地发现,由于我们对传统文化批判中采取的过激态度与言行,以至造成当下由历史积淀下的文化土壤的部分丧失。在过去的这个世纪,我们对待自己的传统文化的主流倾向是将其与中国的现代化对立起来,切断了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的连续性,以机械的、极左的思维方式否认了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然而,否定历史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丧失了民族自信心、丧失了民族尊严。因为任何事物都是一种历史积淀生成的存在,没有任何事物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一个人亦或是一个民族,否定自己的历史便是否定自我。对自身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构成了每个人自我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国家也是我们肯定自我、树立自信心的心理根基。

因而我们对历史的态度只能是承认——接受——反思——超越,而决不能是简单的否定甚至是抛弃。周总理说得好:“历史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象记忆对于个人一样,一个人丧失了记忆,就会成为白痴,一个民族如果忘记了历史,就会成为一个愚昧的民族。而一个愚昧的民族是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1] 邓小平同志也特别强调: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的历史。“了解自己的历史很重要”,“我们要用历史教育青年,教育人民”,“要懂得些中国历史,这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精神动力。”[2] (234)民族精神是以人为主体,以文化为传承的,它要通过民族的共同记忆来认定,历史就是民族的记忆。一个人的自信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自己祖国的信任感与自豪感,缺少自信当然也就不可能对祖国有真正的拥护与爱戴。现代中国人特别缺少作为中国人的自信,自我意识薄弱,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在于国人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欠缺了解与理解。正如周桂钿在《知国才能爱国》的文章中指出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有知之愈深,才能爱之弥坚。

二、理清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联系与区别,树立崇高的爱国主义理念

爱国主义虽然是历经千百年陶冶的对祖国最深厚的情感,但是作为民族主义的旗帜,却是现代观念。一般来说,民族主义是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而产生的,并为谋求民族权益,包括生存、平等、独立等权益而兴起的一种社会政治思潮和实践运动。具体的说,民族主义是历史上形成的对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认同、归属、忠诚的一种强烈情感和持久意识;是强调本民族的特性和传统,维护本民族利益,处理民族问题和对外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也是实现民族要求、民族利益的实践和运动。[3]

在所谓“民族”与“国家”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存在着深刻的中西方学术差异,中国走过了一条十分独特的道路。中国政治思想界通行的民族与国家主义主要源自孙中山。孙中山充分意识到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差异,也充分意识到英文中民族的名词“哪逊”(nation)有两种解释,即民族和国家。在民族与国家的区分方面,他在《民族主义》一书中认为,“本来民族与国家,相互的关系很多,不容分开,但是当中实在有一定界限,我们必须分开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民族。”至于二者的区别,孙中山认为,“民族是由天然力造成的;国家是用武力造成的。……自然力便是王道。用王道造成的团体,便是民族。武力就是霸道。用霸道造成的团体便是国家。”[4] (724)从此概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民族主要是人们基于相同的地域、血缘、语言以及文化心理等一些自然因素而形成的人们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因而,民族主义对于形成和延续人们热爱本民族的情感具有非常重要的原生性的作用。然而,现代社会的政治国家逐渐取代了传统这种具有自然的、主要基于人们的情感认同的民族性。其中,个体与国家的关系也逐渐转换为一种基于政治利益的共存关系,因而对于现代人,自然就不能再以传统单纯的情感与文化归属方式来教育与培养民众的国家共同体观念,而必须增加对现代国家性质及其与个人关系的理性认识,从而才能更好理解现代社会中“国家”的本质涵义。

现代中国是一个文明民主的多元民族与文化的国家,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是要为不同的民族提供生存空间,保护他们的权利,保护不同成员的利益。因而,我们现代人的爱国主义应该是一种开明的,开放的,宽容的和充满阳光的爱国主义,它既根植于我们对自己民族历史、文化、人民的骄傲,又依赖于人们不断提高的认知能力对国家本质的理性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一方面既避免过去单纯以人的自发情感为纽带的民族主义所具有的一种狭隘性,另一方面,又能够保持传统爱国主义精神中深厚的民族认同与共同文化心理对人们的凝聚作用。因而,我们的新爱国主义当然应包涵中国近代悲痛的遭遇,但绝不应根植于此。它将以深厚的人道主义为根基,以中国灿烂的人文文化为驱动力,以中国今天的大变革为机遇,帮助中华民族实现其文化上的复兴,立足于自身民族特色基础上建立起新型的让世人瞩目的现代国家,使国人不但以我们的历史文化为荣,同时亦能以我们的现实成就为耀。

三、把握个人、国家与社会的辩证关系,建立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

爱国主义,其基本的伦理关系发生于个人与国家这一人类的群体之间,因而关于国家、集体及社会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它们与社会中作为个体而存在的个人之间有怎样的关系?这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首先搞清楚的问题,否则就不可能有行动上的自觉性。

中国传统文化的国家观是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的统治而诠释的一种家国一体化的国家观,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5] 天下只是君主的天下。这些言论都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蒙蔽老百姓而阐发的一通有利于自身统治利益的言论,因而,不再可信,也不再有人信。现代社会政治斗争的需要,将国家界定为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只看到了国家的一种性质,忽略了很重要的国家作为社会治理者与引导者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从将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中,我们可以看到,追求和平共处,持续发展的和谐人类社会是人心的主流,因而,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国家与社会之间休戚相关的辩证关系。现代中国在很大程度也受到西方国家观念的影响,具有了现代国家的意义,因而,帮助年青人理解现代国家的本质与社会的属性及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使其能够进一步认识中国当代国家观念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进而分清与理顺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现代国家涵义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现代社会合理而真实的国家观,应该是正确的社会观。现代人的人性已经越来越实现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人的属性,现代国家也正逐渐在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社会利益共同体这一模式。因而,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也逐渐摆脱了传统的作为社会统治者的角色,逐渐转换成了社会普遍利益的管理者与服务者的角色。也就是说国家(和政府)的存在,就是为社会服务的,除此以外,它本身不应该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着为社会服务这个中心。社会的主体是个体的人,社会的存在以个人的独立存在为前提,因而,社会存在的意义也在于实现个人的自由与发展。更何况社会作为一个由不同民族、不同个体聚集而成的联合体也需要生活于其间的个体的忠诚与认同,必须是能够得到其中的所有居民或至少是绝大多数公民所认同与热爱的整体,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将各个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的集团结合为一个整体。

但是,另一方面,人的存在也不是以个体存在为特征,而是以类的存在、群体的存在为特征,人是社会的人,不能离群索居。中国古代早在战国时期的荀子就看到了群体性对于人类得以存在的重要意义,“人之生,不能无群”,[6] 人没有牛强壮却能役使牛,没有虎豹凶狠却能战胜虎豹,是因为人“能群”,能集中群体的智慧增加自己的力量。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潘恩也指出:“社会产生于人们的欲望,因为单独的个人无法满足生活的需要,于是人们就自然地结合成了社会,社会是个人天赋权利的集合载体,”[7] 确实,个人的需要和欲望只有在“群”中才能求得满足,个人的痛苦和危难只有在“群”中才能消除,“群”的存在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类“文明愈进,则群之相需也愈深。”西方大哲黑格尔也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然地希望得到他人的承认。他说;“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这由于、并且也就因为它是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的;这就是说,它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被对方承认”。[8] 而个体正是在对群体的依赖中,产生了个体自觉维护整体利益的历史责任感。可见,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个别离不开一般,然而,也是个别才组成了一般。

因而,理性的爱国主义不应该是对社会个体的单向的义务与道德的要求,而更应该是每个具有理性的现代公民能够认识到的一种客观需要,也就是说,对于具有理性认识的现代公民,应该将热爱自己的国家、促进社会的发展当作自身获得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国家对于社会个体的意义也不再作为单纯的政治统治工具来显现,更重要的在于充当服务于社会全体公民利益的保护人角色,也只有认清两者之间这层现代意义,国家、社会与个体才能在基本利益的认识上实现真正的一致性。只有这样爱国主义也才不再作为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单纯政治要求被人们心里排斥,而会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文化心理认同。从而,爱国主义也就从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意识形态变成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生态。文化意识与政治意识对人的心理所产生的作用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文化是人们自觉自愿选择的,而政治往往是以外在的强权作为代言者,因而总是容易引起人的心理反抗。也正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关键就是要在文化形态中来建构,而不能在单纯的政治话语体系中来“宣传”。

四、结语

对于我们国家当前的现实状况,胡锦涛同志为我们应该怎样爱国和爱什么样的国提出了高瞻远瞩的理念,即“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这个理念并不单纯是现代人才提出来的,而应该是人类长久以来的理想,然而,只有到现代,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已经能够为抚顺人类社会的诸种不和谐音符提供现实的条件时,该理念才具有真正的现时意义。现在所提出的“和谐”理念也不再是如过去的一种“自然和谐”,而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为之去奋斗才能实现的“现实的和谐”。这种“和谐社会”的理念辩证统一了我们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理念的结合,要求实现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这正好体现了我们现代国人应当追求的正确的爱国理念,因而,作为当代国民的我们应当以促进该理念的实现为爱国的第一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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