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的中国环境保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环境保护论文,跨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环境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建立健全环境政策、法律和管理体系,加强城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97年和1998年,中共中央连续召开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不仅本世纪最后这几年要把环保工作抓紧抓好,而且下个世纪也要抓紧抓好。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中国从总体上避免了经济快速增长条件下环境状况急剧恶化的局面,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保工作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一)环境政策、立法、标准和制度建设
国家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付费(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政策;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6部环境法律和9部相关资源法律;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国家发布了28件环境法规和70余件环境规章,地方性环境法规达900余件; 国家制定了375项环境标准,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 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排污核定制、污染集中控制、落后工艺和设备限期淘汰、危险废物处置行政代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环境政策、法律、标准和管理体系。
(二)环境法制、投入、科技、宣教工作
在加快环境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1993~1996年开展了全国环境执法检查,查处了6000多件环境违法案件;近几年对非法进口“洋垃圾”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将企图向我国转移“洋垃圾”的200艘船只拒于国门之外。
“八五”期间,全国环保投入共1306亿元,占同期GNP的0.73%,比“七五”提高了0.04个百分点;“九五”预计投入4500亿元,占同期GNP的1.3%;上海、北京等城市将占同期GNP的3%,天津将达2%, 江苏、广东等省达到1.5%。山西、福建、江苏、陕西等20 多个省设立污染防治基金或专项资金,总额达19亿元。
“八五”环境科技共获成果2000多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7项,环境标志制度正在推行,有55家企业、22个种类、219 种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8651个,职工188.2万人, 固定资产450.11亿元,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国际80年代水平。
环境宣传日益广泛和深化,全社会关心环保事业的局面正在形成。“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围绕淮河“97达标”,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淮河水污染治理进展集中进行报道,揭露问题,鼓励先进,引起强烈反响。环境保护已纳入9 年义务教育,有140所高校、上百所中专及职业高中开设了环保专业, 中央和省级党校、行政院校增设了环保课程。
(三)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保护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更新改造,努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了一批耗能高、污染重的工艺和设备。“八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2.985 万个污染限期治理项目,投资达134亿元;1996~ 1997年全国累计完成2.1万个污染限期治理项目,投资达148.4亿元;1996~1997年间, 全国关闭了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价值的15种小企业(“15小”)6.5万多家, 减缓了污染加剧和资源浪费的趋势。
重点流域、地区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确定的“三河”(淮河、辽河、海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两区”(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一市”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已投入资金44.85亿元,治理污染企业2600多家, 关停并转污染企业5700多家(其中1111家为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型化学制浆厂),减少流域污染物负荷40%,实现了全流域1997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目标,干流水质有所改善。
国务院批准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正在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经分解下达到各省;已有700 多个绿色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落实资金868.9亿元,占总投资的46%。
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共510座, 其中国家直接考核46座。北京、上海等10多座城市已经禁用含铅汽油。北京、南京等46座城市定期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周报。张家港、大连、深圳、厦门、威海、珠海等6座城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
由于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1997年与1992年相比,全国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下同)工业废水处理率提高了16个百分点,达到84.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达到61.8%, 工业废气处理率增加了4.2个百分点,为86.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了5.6个百分点,达到45.2%;城市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率超过80%。从总体上看,全国县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增长的趋势有所减缓,重金属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有所下降,部分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全国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13.92%。到1997 年底,全国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926处,占国土面积的7.64%。 长白山、西双版纳等10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全国生态农业试点达2000多处,5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和105 个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浙江奉化塍头村等7处生态农业建设, 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7000 多万公顷,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正在恢复。
(五)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我国签署和加入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18项国际环境条约,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生物多样性》等10多项履约方案和规定;同23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环境合作协定。坚持多渠道引进环保资金,促进了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的进展。环境保护计划利用外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1992年成立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为中国的环境与发展做出了建设性的贡献。
二、当前的环境状况
尽管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是,由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压力还很大,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保工作仍然十分艰巨。
(一)水环境
水环境主要为有机污染。近年来,工业污染有所控制,生活污染渐趋加重。1997年废水排放量为416亿吨,COD排放量为175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27亿吨;生活污水189亿吨。与“八五”末期的1995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了5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却增加了28亿吨。
七大水系、部分湖泊和部分近岸海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从总体上看,长江和珠江干流水质良好,黄河干流水质尚可,淮河干流和松花江水质有所好转,海滦河和辽河水质较差。一些淡水湖泊受到富营养化的威胁,太湖有所减轻,巢湖和滇池污染程度有所加重。近岸海域水质变化不大。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水资源缺乏和水污染,已成为这些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大气环境
空气污染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烟尘排放量逐年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仍在缓慢上升。1997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346万吨,比1995年增加114万吨;烟尘排放总量为1873万吨, 比1995减少111万吨。华中、西南、华南酸雨污染较重,北方的图们、 青岛等局部地区出现酸雨。酸雨覆盖面积约占国土的30%。
(三)城市环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多,城市环境问题突出。城市空气污染以煤烟型为主,部分大、中城市出现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城市水环境以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有机污染为主。北方城市污染程度重于南方城市。污染型缺水城市增多,主要集中在北方内陆地区。多数城市噪声处于中等污染水平,生活噪声影响范围呈扩大之势,而交通噪声对环境冲击最为突出。逐年增多的城市垃圾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特别是近年来,塑料包装物所致的“白色污染”问题突出。
(四)资源和生态环境
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发展以及农用化学品不合理地使用,导致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尽管中国拥有各类天然草地3.9亿公顷, 但人均占有草地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2;过度开发和利用,加剧了草地的退化、沙化和荒漠化;由于环境污染和开发不当,导致原始森林面积减少,15%~20%动植物种类生境受到威胁,白鳍豚等部分珍稀物种数量减少而濒临灭绝。
三、跨世纪的环保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跨世纪环保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九五”环保目标是:到2000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0年,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
(二)主要措施
1.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
《总量控制计划》是控制污染趋势、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一是切实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二是加速治理污染源,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效削减排污总量;三是结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
《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是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的一项举措。在“九五”期间完成1500多个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投资总额约1800多亿。
2.抓紧抓好“3321”工程
三河、三湖、两区、一市(“3321”工程)是全国污染防治的重点。淮河流域防治目标是,到2000年实现水体变清。重点措施是,加大执法力度,巩固达标成果;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削减生活污水污染负荷。全流域计划建设52座,正在施工的有14座。
太湖流域今年年底实现工业、集约化养殖厂和湖滨的宾馆饭店污染源达标排放。目前,全流域1035家重点企业中,已关停并转102家, 达标排放的310家,354家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滇池治理近期目标是,明年5月1日前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质和旅游景观明显改善,确保“世界园艺博览会”顺利召开。现在,正在实施底泥疏竣和截污工程,4 个污水处理厂的新扩建正在施工,计划投资22亿元。
“两区”大气污染防治已经启动。“两区”总面积为109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1.4%,涉及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措施是:逐步限产和关停含硫3%以上的高硫煤矿,对煤炭进行洗选; 禁止在大城市附近新建燃煤电厂,淘汰小型发电机组;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建设脱硫装置,城市工业和生活窑炉必须使用固硫型煤。
北京市防治污染主要措施是:改善能源机构,推广低硫优质煤,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防治煤烟型污染;加强施工管理,扩大机械化撒水和清扫面积,防治扬尘;严格执行旧车报废制度,禁售尾气超标汽车,禁用含铅汽油,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加强河道清淤,贯通水系,改善水环境。
3.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加强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在实施“3321”工程的同时,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是:摸清生态环境破坏底数,制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自然或历史原因形成的生态环境脆弱区,采取抢救性措施予以保护;采取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手段,控制和防止资源开发正在造成的生态破坏;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生态环境。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统一监管力度,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
4.进一步加强法制、投入、科技、宣教工作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把环保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填补立法空白,抓紧制定化学品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制定和修改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的实施细则,以及有关的环境法规;三是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运用《刑法》这一有力武器,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
筹集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建立有利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政策,例如,推广淮河流域经济优惠政策等;二是在“两区”内开征二氧化硫排污费;三是加快排污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排污收费标准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收费标准,有计划地开展总量收费工作,建立国家环境保护集资机制;四是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外资,确保“九五”利用外资40亿美元到位。
提高科技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的支持能力。环保产业是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物质基础。今年下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将同有关部门共同召开全国环保产业会议,制定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
执行《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宣传活动;做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环境培训,普及环境基础教育和社会教育。
5.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中国十分重视防止气候变化,今年5月29日签署了《京都议定书》。根据《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中国不承担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尽管中国人均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本着对解决全球环境问题高度负责的态度,中国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包括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和温室气体产生量,节约能源,提高能效;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水电,适当发展核电,加强地热、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提倡能源节约型生产和消费。中国申请并获得《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资助项目232个,可淘汰ODS 6万多吨(ODP值)。到2006年和2010年底, 分别停止哈龙1211和1301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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