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的反思_唯物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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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文章通过对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这一常识问题的反思,提出了分析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的方法论的三条原则:分析了联系观点和发展观点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而是一切辩证法的共性,论证了唯物辩论法相对于历史上其他辩证法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科学性和彻底革命性,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部分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方法论性质。

联系和发展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各种哲学教材都这样写,哲学教师也这样讲,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常识的东西往往是不加思索的东西。当我们深入思考就会发现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这一常识问题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一反思,以弄清唯物辩证法真正的基本特征。

一、研究唯物辩证法特征的方法论问题

哲学教材中把联系和发展观点规定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既没有说明它是相对于什么来说的特征,也没有说明是怎样得出这一特征的。这是有悖于唯物辩证法理论本身的一种独断语。唯物辩证法认为要正确认识事物的特征,首先要明确它是相对于什么事物的特征。特征范畴所反映的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区别与联系。它是一事物在与他事物的联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他事物的质。由于事物都是处在联系之中的,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因而研究事物特征的方法论问题,首先就是要注意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对唯物辩证法的特征来讲要注意两个层次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是要注意它同其他辩证法的共性,更要注意它区别于其他辩论法如古代朴素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个性。二是既要注意它同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共性,更要注意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组成部分的个性。

其次要注意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它的特征也是由这种统一来决定的。因此,判断事物的特征不能只看内容,不看形式,或只看形式不看内容,而必须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去看。对于唯物辩证法来说,它的内容是研究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它的形式是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所组成的理论体系。对于它的特征必须从它的内容和理论体系的统一去看。

再次,要区分基本特征和非基本特征。事物的特征是为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种特殊本质是有不同层次的,有一级本质、二级本质以至多级本质的多种层次。研究唯物辩证法的特征,最主要的是要抓住它的最基本的特征,即最深层次的本质的表现。

根据上述方法论原则,对于唯物辩证法的特征显然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而必须进行具体分析。

二、相对于历史上其他辩证法而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和革命性

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历史上有过多种多样的辩证法,但按其理论形态来讲,恩格斯把它们归结为两种形态,他指出:“第一种是希腊哲学。在这里辩证的思维还以天然的纯朴的形式出现”①,这是古代朴素形态的辩证法。“辩证法的第二个形态,……就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②这是辩证法的神秘的形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古希腊的辩证法,批判继承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上,总结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就而建立的科学的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史上的革命变革。它作为辩证法发展的新成果和历史上的两种辩证法必然有着共性,也必然有它自身特殊的个性。几种形态的辩证法的共性就在于都是把联系和发展作为基本观点。古希腊的辩证法首先就是把世界看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认为“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③,就是一切都处在联系,发展、变化之中。可以说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古希腊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至于德国古典哲学中的黑格尔辩证法更是把联系和发展作为基本的观点。恩格斯说:“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④列宁在他的《哲学笔记》中也多次阐述黑格尔关于联系和发展的思想,并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原则和联系原则。可以说,联系和发展是贯穿黑格尔整个辩证法中的基本的线索,离开联系和发展也就无法建立起他的哲学体系。由此可见联系和发展只是各种形态的辩证法的共性,而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的个性特征。

相对于古代朴素的辩证法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首要的基本特征应该是它的科学性。古希腊辩证法是和唯物论结合在一起的,它带着一种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它把世界当作一个整体从总的方面加以考察,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它对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认识,是建立在人们直观的基础上,以人们的直接经验为依据。因而它对世界的联系和发展只能提供一个总的轮廓的说明,对联系和发展细节无法作出具体的论证。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这种辩证法的直观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缺乏科学性,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与此相反,德国古典哲学中的黑格尔辩证法,“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⑤,建立了辩证法的完备的理论体系。但是,由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性质和它的思辨性,也不能科学地解释世界。费尔巴哈在针对黑格尔哲学的思辨性时指出:“所谓思辨的哲学家不过是这样一些哲学家,他们不是拿自己的概念去符合事物,而是相反地拿事物去附会自己的概念。”⑥这种“思辨”就是把变化发展的主体看作是概念,把变化发展过程看作是概念的纯逻辑推导过程,并从概念中推演出实在,使客观世界的发展服从于思维构造出来的概念的运动发展的一般法则。这样,黑格尔的辩证法,始终在概念自身运动着打圈子,把自然和社会看作是概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外化。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它具有完全抽象的‘思辨的’形式,黑格尔就是在这种形式上把它留下来的”⑦,因此,尽管黑格尔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尽管他建立了完备的辩证法理论体系,但是由于他自己有限知识的限制及他那个时代的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同样有限的知识和见解的限制,还有就是黑格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在他看来,他头脑中的思想不是现实的事物和过程的多少抽象的反映,相反地,在他看来,事物及其发展只是在现实世界出现以前已经在某个地方存在着的‘观念’的现实化的反映。这样,一切都被弄得头足倒置了,世界的现实联系完全被颠倒了。而且,不论黑格尔如何正确地和天才地把握了一些个别的联系,但是由于上述原因,就是在细节上也有许多东西不能不是牵强的、造作的、虚构的,一句话,被歪曲的”⑧。所以,黑格尔辩证法不可能科学地解释世界,也不具备科学性。

同古希腊哲学的辩证法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辩证法,它的科学性表现在:第一,它在实践和科学的基础上实现了辩证法和唯物论的科学的结合。这种结合不象古希腊辩证法是建立在直观基础之上的浅层次的结合,也不象黑格尔辩证法是以牺牲唯物论作为代价而与唯心主义结合,而是在实践基础上,根据哲学和科学的发展得出的结论。恩格斯指出:这种结合“在希腊人那里是天才的直觉的东西,在我们这里是严格科学的以实验为依据的研究的结果,因而也就具有确定得多和明白得多的形式。”⑨这种具有“确定得多和明白得多”的结合形式,从哲学上看,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继承以往哲学的过程中,在实践的基础上既唯物又辩证地解决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把对客体的研究和对主体的研究统一起来了。由于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的正确解决,外部世界的辩证法和人类思维运动的辩证法也就统一起来了。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指出,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运动都存在着辩证的规律。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但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外部世界的辩证规律是客观辩证法,辩证的思维规律是主观辩证法。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反映。这就是辩证法与唯物论的有机的统一。

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结合不仅是哲学发展的结果,而且是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它不象希腊哲学以直观经验为基础,对直接经验的概括,而是在科学发展已经从本质上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以具体的科学成果为依据的理论升化。十九世纪的科学已从过去的收集材料的阶段,发展到整理材料的阶段,从实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上几个世纪有了更高程度的发展。在时间上它追溯到了太阳系的起源;在空间上已确立了微小原子与庞大银河系的存在;在深度上已涉及到宇宙的未来、生命的起源与本质等等奥秘的理论问题。这一时期的科学已不再把自然界当成一个既成事物,而是当作一个发展过程来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已不再用静止、孤立的方法来研究自然界,而在不同程度上采用发展、联系的观点来研究自然界,它不仅描述了各个现象的特点,而且着重揭示了各个现象之间的联系和发展历程。与此同时,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也面临着新的飞跃。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以商业、贸易的发展加强了世界各国的联系,大大打开了人们的眼界,在客观上,为人们认识历史的辩证发展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人们对社会历史的研究积累了很多的资料,提出了不少的新的见解,也为人们认识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提供了思想资料。

在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科学的一定发展的基础上,作为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的哲学,就有可能科学地揭示包括自然、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的辩证法,把辩证法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适应哲学和科学发展的需要,研究了古希腊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总结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成果,建立唯物辩证法实现了辩证法和唯物论的科学的结合。这种结合再不象古代辩证法那样是一种基本局限于自然领域之中的、不全面、不完备的结合,而是以整个物质世界为对象的、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全面的结合。因此,唯物辩证法不仅唯物地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法,而且把辩证法贯彻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和人的思维领域,唯物地揭示了历史的辩证法和思维的辩证法。这种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结合,就把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从最后的避难所驱逐出去了,从而显现了它的科学性。

第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还表现在它是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而建立起来的科学理论体系。古希腊的辩证法思想只是一些零星的基本观点,而没有严密的逻辑体系。黑格尔辩证法虽然建立了完备的理论体系,但由于他唯心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他的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是头脚倒置的颠倒了的理论体系。也由于他的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使他的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不可能成为科学的体系。相反的唯物辩证法是经过严密论证而建立起来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是一种开放的、发展的体系。这种理论体系论证的科学性表现在:

——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地解决哲学基本问题,论证了世界本原的物质统一性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包括人在内的现实世界是物质的世界。是处在普遍联系和永恒的发展之中的;物质是第一性的,人的意识、思维是物质的派生物,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第二性的东西。就本质而言,“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⑩但它不是消极被动的东西,而是对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样,唯物辩证法就建立在坚实的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之上,从而科学地说明了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反映客观辩证法,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两个系列的规律的统一。

——辩证法的普遍性贯穿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每一个原理,每一个问题的论证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每一个原理都结合着唯物论和辩证法进行论证。在唯物主义部分,论证物质世界的统一原则,首先就指出这种统一是事物、现象相互联系、无限运动和发展的多样性的辩证统一。认识论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经调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反映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主观和客观、知和行之间的矛盾运动不断产生又不断克服的辩证运动。历史唯物主义部分,既讲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又强调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它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这样在历史观中也充分体现着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高度统一。从而说明了辩证法在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中的普遍性。

——以辩证法的观点对待辩证法本身,论证辩证法是一个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在辩证法史上,黑格尔是辩证法的大师,他精于辩证法的研究,并以辩证法为工具来构造他的哲学体系。但是,他没有把辩证法的精神贯彻到底,没有用辩证法的观点来对待辩证法本身。他以某种有限的精神实体为主体,排斥了无限的物质世界,因而只在他体系的展开过程中贯穿着辩证法,而在体系的起点和终点上陷入形而上学。他认为哲学到他那里已达到顶峰,成为“终极真理”。他的理论体系实际上是一种封闭的圆圈。与黑格尔辩证法理论体系相反,唯物辩证法以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作为研究对象,它的理论体系是物质世界全面发展的逻辑体现。现实世界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整体的综合的过程,它包括发展的原因、过程和趋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变化、它和其他事物联系的变化、结构和功能的优化等等,没有这些方面的统一不能全面地说明事物的发展。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作为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它必然是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这一学说的丰富内容就是由从总体上说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及同他事物的联系、它的结构和功能的变化等方面说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基本范畴组成的理论体系。由于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永恒的、无止境的,因而唯物辩证法认为这一理论体系并不是封闭的、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不断发展的。马克思在谈到哲学和现实世界的辩证关系时曾经指出:“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形式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发生相互作用。”(11)恩格斯则进一步总结哲学发展同自然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指出:“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而自从历史也被唯物主义地解释的时候起,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12)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哲学同现实世界以及同具体科学发展的联系同样适用于辩证法。辩证法作为全面发展的学说,它必然要反映现实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反映科学的发展。依据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科学研究,是形成唯物辩证法观点的极其重要条件,而辩证法观点的具体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业已达到的、关于现实的科学观念的水平。但是,由于实践的发展,这类观念的水平乃是一个变量,而这也正体现着作为哲学的辩证法知识所特有的普遍形式与具体科学的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根源之所在。恩格斯提出随着科学的发展改变唯物主义的形式就是解决这类矛盾的方式。这就是说随着科学的发展,对现实世界认识的加深,也要对哲学内容进行补充、修正。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改变形式就是对恩格斯“自然哲学的修正”,这种修正“不但不含有任何通常所理解的‘修正主义’,相反地,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所必然要求的”。(13)辩证法的理论就是这样自觉地坚持绝对与相对的辩证认识运动,不断地研究现实世界的发展,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吸收新的科学成果,产生新的结论,从而使自己的理论在不断地补充、不断地修正和不断地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始终表现为一种开放和发展的理论体系。

同古希腊辩证法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黑格尔辩证法相比较,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还在于它的彻底的革命性。古希腊辩证法从总体上承认“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产生和消失”。(14)因而它在总体上也具有革命的性质,但是,由于它不了解构成世界总画面的各个细节,也就不能认清总的画面,它的革命性也就不可能彻底。至于黑格尔辩证法,就其本性来说,它是革命的。恩格斯指出:它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15)但是由于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是有始有终的,这样,它就不得不强调矛盾调和。由于方法和体系的矛盾,在黑格尔那里,“方法为了迎合体系就不得不背叛自己”(16),“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闷死”(17)。另一方面黑格尔辩证法还在存着思辨与现实的矛盾。他的哲学是德国资产阶级想革命而又害怕革命的两重性在理论上的反映。因此,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他“只是用抽象的思维活动伴随了现代各国的发展,而没有积极参加这种发展的实际斗争”(18)。他只是以思辨的形式反映着不彻底的变革要求,只是在思想中喷发着怒火。在黑格尔那里,思想就是一切,一切都是思想,变换多样的辩证运动,不过是思想本身的颠来倒去。他将无限丰富的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统统消溶在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之中。这样,尽管黑格尔的辩证法按其本质应是革命的,但是由于它局限在思辨之中,它的彻底的革命性也就被泯灭了。

马克思、恩格斯在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除了将他的辩证法颠倒过来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以外,还特别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彻底性,恢复和论述了辩证法本来的革命性。针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彻底性,马克思早在他的《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笔记》中,就对辩证法的彻底革命性作了热情的颂扬。他说:“辩证法是内在的纯朴之光,是爱的智慧”,“辩证法又是急流,它冲毁各种事物及其界限,冲垮各种独立的形态,将万物淹没在唯一的永恒之海中”。(19)他认为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史上所取得的最优秀的成果。而这一成果将永远不败地发展下去。他说:辩证法是“精神花园中欣欣向荣,百花盛开景象的体现者,是盛着一粒粒种子的酒杯中冒出的泡沫,而统一的精神火焰之花就是从这些种子萌发出来的。”(20)如果说早期马克思还是从激情上来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彻底性,呕歌辩证法的革命精神,那么在他和恩格斯完成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彻底改造以后,他便从理论上来论证辩证法的彻底革命性,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中作出结论说:“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1)因此,在辩证法看来,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一个永恒的发展过程。现存的一切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必将被更新更高级的东西所代替。在辩证法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也不过是这一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而已。”(22)辩证法“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其中一面针对着世界,另一面针对着哲学本身。”(23)马克思、恩格斯也正是运用这一彻底革命性来对待现实,对待马克思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理论本身,认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因此,“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做某种一成不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者如果不愿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推向前进。”(24)可以说,唯物辩证法的彻底革命性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由于有这种彻底革命性,马克思主义才不会变成僵死的教条,而永远处在创新和发展之中,因而也才能和时代的脉搏保持一致。

三、相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方法论性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它是由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论组成的完整的科学理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性。列宁说:“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决不可以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然就会离开客观真理”(25),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原则的确定性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中所实现的真正革命变革所赋予的。这一革命变革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比之以往任何一种哲学具有许多特点,如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开放性等,这些既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也就是它的各个部分的共性特征。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唯物辩证法,相对于其他组成部分来说,除了这些共性特征以外,还有它的个性特征,这就是它的方法论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都具有方法论性质,但是唯物辩证法比之其他部分来讲,它的方法论性质特别突出。

第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建立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立所表现出来的革命变革是哲学发展的一个自觉地实现了的辩证过程。它的产生是在以往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怎么样对待以往哲学思想,就有一个方法论问题。这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他们的哲学的过程中非常重视运用辩证法来研究和总结以往的哲学。他们从以往哲学中学习了辩证法,同时又用辩证法来对待以往的哲学。马克思早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就吸收和运用黑格尔辩证法来研究以往的哲学,并指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彻底性。后来在1857至1858年,马克思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期间,又重新研究了黑格尔的饱含辩证法的《逻辑学》,目的是要以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思想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系统阐述的科学方法。1858年1月14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三个印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26)1868年他在给狄慈根的信中又提到这一点:“一旦我卸下经济负担,我就要写《辩证法》。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27)成为科学的方法。马克思的计划后来虽然没有实现,但辩证法作为应用于一门经验科学方法,已在《资本论》中充分体现出来。马克思也正是在《资本论》中应用黑格尔辩证法并给予唯物主义的论证和改造,才最终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总结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他们哲学的过程,可以看到他们始终注意用辩证法方法来对待以往哲学。他们克服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缺陷,辩证地对待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抛弃其唯心主义的实质,吸取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他们用辩证法改造归唯物主义,使其发展为辩证唯物主义;他们把辩证唯物的自然观同历史观结合,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历史的本质和历史的辩证法,从而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哲学。可以说,没有辩证法,也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恩格斯自己在批判杜林对马克思《资本论》应用辩证法的歪曲时,阐述了他们的现代唯物主义就是在对以往哲学的辩证否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说:现代唯物主义是对希腊自发唯物主义的否定的否定,不过它“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因此,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就是说,‘既被克服又被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28)可见,辩证法为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总结以往哲学,总结自然科学成果,解决社会和经济问题,建立他们自己的哲学提供了方法论上的保证。这就是列宁所说的:“用唯物辩证法从根本上来改造全部政治经济学,把唯物辩证法应用于历史,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工人阶级的政策和策略——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最为注意的事情,这就是他们做了最重要最新颖的贡献的地方,这就是他们在革命思想史上英明地迈进的一步。”(29)也就是他们哲学的产生,实现了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应用都贯穿着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它具有方法论的功能。但由于它是最一般的理论,它的方法论功能的实现必须通过于辩证法。一方面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实现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哲学理论是现实世界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反映,而现实世界的客观实际和人们的实践又总是具体的,有它特殊的本质和特殊的规律。因而要实现哲学理论对现实的指导作用,必须通过辩证法处理好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把普遍原理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找到普遍原理在具体实际中的表现,才能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发挥哲学的指导作用。为此,列宁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并认为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中最根本的东西。毛泽东则把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问题看成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他认为研究任何一定的事物都必须发现共性和个性的相互联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研究方法,“舍此没有第二种研究法”(30)。

另一方面也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实现运用哲学原理观察和解决问题的整体性。现实世界是一个分层次的系统整体。其中各个要素、方面都是互相联系的。作为现实世界理论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一个由各个原理所组成的理论系统,其中各个原理是现实世界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环节的理论概括。这样一个客观系统,一个观念系统,要实现这两个系统的相互作用,首先就要运用辩证法来观察整个现实世界。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31)并指出“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又指出辩证法“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象黑格尔有时所说的)、变化中来观察事物。”(32)他认为在社会革命中要制定先进阶级的正确的策略,只有客观地考虑某个社会中一切阶级关系的全部总和,因而也考虑该社会发展的客观阶段,考虑该社会和其他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成为先进阶级制定正确策略的依据。而在观察各个阶级和各个国家时,不应当认为它们是静态的,而应当认为它们是动态的。观察运动时不仅要着眼于过去,而且要着眼于将来,并且不是按照只看到缓慢变化的“进化论者”的庸俗见解进行观察,而是要辩证地进行观察(33)。这说明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把握整个现实世界的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同时也只有辩证地运用哲学原理才能实现对客观世界观察的整体性。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各个原理只是现实世界某一方面理论概括,因此,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不能孤立地运用某一原理,必须把它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加以综合的运用。列宁非常重视这一点。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只是(α)历史地,(β)只是用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只是用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33)这样才能全面地反映和把握客观事物和现象,防止片面性,做到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由此可见,辩证法是贯串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中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的方法论保证。

综上所述,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一切辩证法的共性特征,对唯物辩证法来说,它的基本的特征应该是科学性、彻底的革命性和方法论性质。这样来规定唯物辩证法的特征才能体现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基本特征和一般特征的统一。

注释:

①②③④⑧⑨(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8页、第469页、第60页、第63页、第64页、第454页、第60页。⑥《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下卷,第526页。⑤⑦⑩(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第120页、第217页、第218页。(11)(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1页、第462页。(12)(15)(16)(17)(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4页、第212页、第225页、第214页、第213页。(13)《列宁全集》第14卷,第265页。(19)(20)(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144-145,第145页、第259页。(24)《列宁全集》第4卷,第187页。(25)《列宁选集》第2卷,第332-333页。(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50页。(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35页。(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51页。(29)《列宁全集》第19卷,第558页。(30)《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4页。(31)(33)《列宁选集》第2卷,第642页、第602-603页。(32)《列宁选集》第4卷,第453页。(34)《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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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的反思_唯物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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