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三帝的三教共存与道先佛后政策——唐代三教并行政策形成的第一阶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策论文,唐代论文,三帝论文,道先佛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这里首先说明三个问题。
(一)唐代三教并行、不分先后的政策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唐初三帝(高祖、太宗、高宗)统治时期,其所实行的是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第二阶段是武则天与唐中宗统治时期,其所实行的是三教共存、佛先道后的政策。第三阶段是唐睿宗统治时期,三教并行、不分先后的政策在此时正式形成,终唐之世,遂为定制。由于三个阶段所涉问题甚多,一篇文章难以容纳,因此我将三个阶段的问题共写成三篇文章。本文只谈第一阶段的问题。
(二)关于“三教”。所谓“三教”,按一般说法,是指以孔子为教主的儒教(孔教)、以释迦牟尼为教主的佛教(释教)、以老子为教主的道教(老教)。佛教和道教都是名副其实的宗教,不存在争论。但孔子创立的儒学是不是宗教,在历史上却一直有争论。从董仲舒到康有为等今文经学家和宣扬符命迷信的谶纬学家,都曾把儒学看作宗教,把孔子看作教主;而古文经学家则既不同意儒学是宗教,也不同意孔子是教主,并一直阻碍着儒学的宗教化。本文所谓“三教”,实际是指儒学与佛教、道教,文中之所以将三者合称为三教,只是为了称述方便而沿用一般说法,并非认为儒学就是宗教。
(三)关于三教中的“儒学”。产生于中国本土的儒学,其核心内容最后要落实在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等方面。在治理国家方面,儒学有三个要点:一是强调夷夏之别,认为“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重视华夏文化而轻视夷狄文化。二是强调等级之别,要求上下尊卑,井然有序,各安其位,不得僭越。三是强调忠孝,要求臣忠于君,子孝于父,臣子绝对服从君父。这三个要点,深深扎根于中国古代汉民族的思想中,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根本所在。与儒学相比,佛教和道教都不同时具备这三个要点。因此,自汉代以后的汉族统治者,无论其如何偏护佛教或道教,也没有任何人敢于彻底废除儒学或公开批评儒学的创始人孔子,都毫不例外地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此正如《旧唐书·儒学传》所说:“(儒学)可以正君臣,明贵贱,美教化,移风俗,莫若于此焉。故前古哲王,咸用儒术之士。”即使入主中原的异族统治者,为了从思想上征服以汉族为主体的全国民众,也不得不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元朝和清朝就是典型例证。所以,从表面上看,儒学的地位有时虽低于佛教或道教,但实际上始终在意识形态中居统治地位,而孔子的地位则是儒学地位的象征。
儒学在唐代君主心目中的崇高地位,我们可用唐太宗在《封孔德纶为褒圣侯诏》中的一段话进行概括:“宣尼以大圣之德,天纵多能,王道藉以裁成,人伦资其教义,故孟轲称生人以来,一人而已。自汉氏驭历,魏室分区,爰及晋朝,暨于隋代,咸相崇尚,用存禋祀。”正由于儒学在唐代君主心目中的地位很崇高,因此唐高祖追赠孔子为“先师”,唐太宗追赠孔子为“先圣”,唐高宗追赠孔子为“太师”,武则天追封孔子为“隆道公”,唐玄宗追封孔子为“文宣王”等。与其他朝代的君主一样,唐代的所有君主,无论其对佛教和道教的态度有何不同,但对儒学都一致推崇。所以,唐代三教并行、不分先后的政策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在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对佛教和道教之间的关系及地位不断进行调整,最后使之达到平等均衡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本文在论述时,不再谈论儒学,只论述唐代君主对佛教和道教的态度。
二
(一)唐高祖李渊是唐朝的开国君主。在他即位之初,产生于天竺的佛教已在中国流行传播了六百年左右,势力已相当强大,而产生于中国本土的道教,势力亦相当可观。为了争得唐高祖的偏护,道教与佛教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道士出身的太史令傅奕,在武德四年(621)和武德七年(624)两次上表抨击佛教,建议唐高祖废除佛教,令僧尼还俗。为了配合傅奕的反佛举动,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道士刘进喜著《显正论》,也都极力对佛教进行抨击,并托傅奕转奏唐高祖。与此同时,以佛教护法者自居的僧人法琳,则著《破邪论》、《辩正论》、《对傅奕废佛僧事》等,对道教进行反击。为了配合法琳的反道举动,僧人明著《决对傅奕废佛僧事》,也对道教进行反击。
以傅奕与法琳为代表人物的这场道教与佛教之间的大辩论,主要是从两教的教义方面立论的。为了争得唐高祖的偏护,他们都极力为己方进行巧言辩饰,而对对方进行夸大其词的攻击。但是,作为开国君主的唐高祖,他所关心的重点问题却不是两教教义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两教在政治上对新兴的唐王朝作用之大小。
经过反复慎重的考虑,唐高祖终于在武德八年(625)下诏明确规定:“老教、孔教,此土之基;释教后兴,宜崇客礼。今可先老,次孔,末后释宗。”(《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这就是唐高祖所制定的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为了落实这个政策,唐高祖在武德九年(626)五月又下诏重新规定了全国佛寺和道观的数量:“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其余天下诸州,各留一所。”(《旧唐书·高祖本纪》)此诏虽规定全国佛寺比道观多出一所,但并非偏护佛教。由于佛教的势力在隋朝已相当强大,特别是隋炀帝时期佛寺和佛教徒的数量已远远超过道观和道教徒的数量,因此,唐高祖重新规定全国佛寺只比道观多出一所,这实际是有意偏护道教而削减佛教势力。
那么,唐高祖为何要偏护道教,实行道先佛后的政策呢?原因主要有两条。
第一,为了借助道祖老子以抬高皇族李姓的门第名望。中国自魏文帝曹丕时期所形成的九品官人的士族制度,其崇尚门第郡望的思想对后世影响甚大。到了北魏太和年间,重新确定天下士族,以北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凡五姓十家,为士族之冠。其中尤以清河与博陵崔氏、范阳卢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等山东四姓,门第郡望最为崇高。唐高祖李渊的族姓虽然出自陇西,但因不属李宝一支,所以只是一般贵族,还不是门望崇高的士族。唐朝建立之后,崔、卢、李、郑等士族大姓,虽经多次改朝换代已在政治上渐趋衰微,但仍以门第郡望自负,看不起已经成为皇族的李渊族姓和朝廷其他新贵,不愿与他们通婚;即使通婚,也要大量索取钱财,以示自己门第郡望的高贵。此正如《新唐书·高俭传》所说:“山东士人尚阀阅,后虽衰,子孙犹负世望,嫁娶必多取赀,故人谓之卖婚。”对此,唐高祖也曾感叹道:“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唐会要》卷三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唐太宗曾命高士廉等人主持修撰《氏族志》,本意是想以当代官爵定等级高下,将皇族李姓列为第一等,但高士廉等人仍将出身于士族而官职不高的黄门侍郎崔幹列为第一等。对此,唐太宗感叹道:“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他又斥责高士廉等人道:“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幹犹为第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均见《旧唐书·高士廉传》)在唐太宗的斥责下,高士廉等人只得将皇族李姓改升第一等,将崔幹改降第三等。为了压抑士族,唐太宗在为皇子选妃及为公主择婿时,又有意不取于山东士族,而取于当世勋贵名臣之家。但朝廷重臣如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仍主动与士族通婚。至唐高宗时,已经当了宰相的李义府,系出瀛州饶阳,本非士族,为了抬高身价,便主动攀附赵郡李氏,“乃言系出赵郡,与诸李叙昭穆”,但士族并不承认,致使“义府为子求婚不得”(《新唐书·李义府传》)。李义府既耻其先世不见叙于《氏族志》,许敬宗又以《氏族志》不载武则天本望为由,二人遂共同奏请删正。唐高宗更命孔志约等人重新刊定,凡仕唐官至五品者一并叙入,改书名为《姓氏录》。由于所叙太滥,兵卒以军功升至五品者亦被叙载,因此搢绅耻之,嗤为“勋格”。为了进一步压抑士族,唐高宗又诏命北魏所定之五姓十家士族,“不得自为婚”(《新唐书·高俭传》),即限制他们之间互相通婚,迫使其与皇族及其他庶族通婚。山东士族虽经唐太宗时的《氏族志》和唐高宗时的《姓氏录》两次摧抑,但仍以门第郡望自矜,看不起皇族李姓和其他新贵。而庶族出身之人,即使位极人臣,但在婚姻问题上仍然不以与皇族联姻为荣,而看重士族的阀阅门望。例如唐高宗的宰相李敬玄,系出亳州谯县,本为庶族,但“前后三娶,皆山东士族,又与赵郡李氏合谱”(《旧唐书·李敬玄传》),致使高宗很不高兴。再如唐文宗的宰相郑覃,系出郑州荥泽,本为庶族,但在为孙女择婿时,不取于皇族及权贵子弟,却选择了士族出身的“官裁九品卫佐”(《新唐书·郑覃传》)的崔皋。难怪唐文宗在为皇姑真源公主和临真公主择婿时,曾感叹道:“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新唐书·杜兼传》)以上情况充分说明,在整个唐代,与山东的崔、卢、李、郑等士族大姓相较,皇族李姓的门第名望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崇高。这种情况对李唐政权十分不利,尤其在建国伊始的唐高祖时期,对政权的稳固构成很大的潜在威胁。
为了抬高皇族李姓的门第名望,唐高祖李渊便有意攀附道教的始祖老子。由于老子姓李,与李渊同姓,因此李渊便声言老子是唐朝皇族的始祖。老子既是道教的始祖,又被唐高祖攀为始祖,则唐朝天子与道士自然也就是族亲关系了。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旧唐书·职官志》亦有同样记载):唐代设有“宗正寺”,其职责是“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而“宗正寺”下面又设有“崇玄署”,其职责是“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宗正寺”是掌管天子族亲户籍的机构,而掌管道士户籍的“崇玄署”又是“宗正寺”所辖的一个下属机构,按此关系,则唐朝天子确实是把道士当作族亲看待的。道士既被唐朝天子视为族亲,则道教受其偏护便在情理之中了。反过来,唐朝天子主动认道士为族亲并偏护道教,也正可利用道祖老子以光耀皇族李姓的门第,在政治上对李唐王朝大有好处。所以,借助道祖老子以抬高皇族李姓的门第名望,不但是唐高祖偏护道教,实行道先佛后政策的一条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唐初三帝实行道先佛后政策的一个共同原因。
第二,为了对道教徒的兴唐之功表示回报。唐高祖李渊以隋朝大臣的身份起兵反隋而建立唐朝,这不但需要军事经济实力,更需要舆论的支持,而在这些方面,道教徒都立下大功。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李渊起兵太原时,其女(即后来的平阳公主)在关中起兵接应,楼观道士岐辉(后改名平定)曾“彻损衣资,以供戎服;抽割菽粟,以赡军粮”(李渊《褒授岐平定等诏》),给李渊之女以有力资助。李渊兵至蒲津关,岐辉派众道士前去迎接,并为李渊设醮祈福,祝他早日攻克长安,同时宣称霍山神奉太上老君(老子)谶语,预言李渊必得天下。李渊称帝后,岐辉又说:“陛下圣德感天,秦王(李世民)谋无不胜,此乃上天所命,圣祖垂祐,何寇孽不可诛也。”(《道教灵验记》卷十四)所谓“圣祖”,就是老子,看来道士岐辉也把老子视为李渊的始祖了。由于岐辉有如此大功,因此后来被李渊授以金紫光禄大夫之职。除岐辉之外,其他许多道士看到隋朝将亡,唐朝将兴,也都竞相编造李渊父子将得天下的谶语,为即将兴起的李唐王朝大造舆论。如著名道士王远知,曾师事南朝齐梁时期的陶弘景,受其道法,至隋末已年过百岁,李渊起兵时,“远知尝密传符命”(《旧唐书·王远知传》),说李渊将得天下。唐朝建立后,又有人制造老子暗中支持唐朝的舆论。如据《唐会要》卷五十《尊崇道教》记载,武德三年(620)晋州樵夫吉善行奏称他在浮山县羊角山见到一位骑白马穿素衣的老人,自称是当今皇帝的祖先太上老君,并说太上老君让他转告唐高祖,在讨平王世充之后,子孙可享国一千年。唐高祖于是改浮山县为神山县,改羊角山为神角山,并在山上修建兴唐观,塑太上老君像。在隋唐易代之际,道士们的以上举动,尤其是他们所造的舆论,对唐朝代隋而兴,以及后来讨平王世充、窦建德等割据势力,都确实起到很大作用。所以,对道教徒的兴唐之功表示回报,也是唐高祖偏护道教,实行道先佛后政策的一条重要原因。
(二)唐高祖虽然主张道教居先,但并不是禁止佛教,而是给佛教以合法地位,使其与道教共存。之所以要给佛教以合法地位,这是由宗教的性质及其对统治阶级的作用所决定的。这实际也是唐初三帝给佛教以合法地位的一个共同原因。
从宗教的性质方面讲,包括佛教在内的所有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都是对客观世界歪曲虚幻的反映,都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寄希望于天国或来世。在物质生产尚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现实生活需求,以及在科学知识尚不能对客观世界的一切现象完全作出正确解释的古代社会里,宗教的有神论属性便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因此,当一种宗教一旦产生并流行传播之后,任何统治者想用政策加以强行禁止或灭绝,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三月和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五月都曾实行灭佛政策,虽然暂时奏效,但佛教的势力在此后却更加强大。此正如王通《中说》所云:“真君、建德之事,适足推波助澜,纵风止燎耳。”这两次实行灭佛政策的结果,唐高祖都很清楚,尤其后一次,是他所亲身经历的。以上情况决定了唐高祖不可能禁止佛教,必然会给佛教以合法地位。
从宗教对统治阶级的作用方面讲,包括佛教在内的所有宗教,都既有有利作用,也有不利作用,关键是要权衡其利弊之大小。隋炀帝大业六年(610)正月初一,有盗数十人,皆素衣白冠,焚香持花,“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九年(613)十二月,善变幻术的唐县人宋子贤“自称弥勒出世,远近信惑,遂谋因无遮大会举兵袭乘舆”;与此同时,扶风僧人向海明“亦自称弥勒出世”,三辅百姓翕然奉之,向海明“因举兵反,众至数万”,并自称皇帝,改元“白乌”(均见《资治通鉴》卷一八二)。在李渊起兵之前,这些打着佛教旗号的反隋活动,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已经闹得天下大乱,人心思变,这无疑对李渊日后的起兵反隋大为有利。李渊起兵之时,佛教徒中也有为他制造舆论者,如僧人景晖曾授李渊密语,说他当为天子。李渊称帝后,李世民在武德三年至四年(620~621)奉旨讨伐割据洛阳的王世充时,曾请求少林寺僧众予以援助:“今东都危急,旦夕殄除,并宜勉终茂功,以垂令范。”(《告柏谷坞少林寺上座书》)以上是佛教对唐王朝有利作用的例证。当然,不利作用的例证也有,如武德元年(618)十二月,怀戎县僧人高昙晟,趁县令设斋而士民大集之时,率僧五千人拥斋众而反,杀县令及镇将,“自称大乘皇帝,立尼静宣为邪输皇后,改元法轮”(《资治通鉴》卷一八六)。但从总体上说,佛教在隋唐易代之际对唐王朝的有利作用大于不利作用。尤为重要的是,佛教与道教一样,都是精神鸦片,对民众有极大的精神麻痹作用,这无疑对唐王朝的统治更有好处。以上情况也决定了唐高祖不可能禁止佛教,必然会给佛教以合法地位。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唐高祖不但给佛教以合法地位,而且在武德九年(626)五月所下诏书中还说“释迦阐教,清净为先,远离尘垢,断除贪欲。所以弘宣胜业,修植善根,开导愚迷,津梁品庶”,给佛教以很高评价,并说自己“膺期驭宇,兴隆教法,志思利益,情在护持”(均见《旧唐书·高祖本纪》),表示信奉佛教并保护佛教。
所以,唐高祖统治时期,其所实行的是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
三
(一)唐太宗李世民也是唐朝的开国君主,而且是唐王朝的主要缔造者。但他的皇位却来之不易。在李世民与其兄李建成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中,以王远知为首的道教徒支持李世民,以法琳为首的佛教徒支持李建成。这种情况决定了李世民在即位之初就对道教有所偏护。如武德年间李世民奉旨讨平王世充之后,王远知曾对李世民说:“方作太平天子,愿自惜也。”(《旧唐书·王远知传》)李世民即位后,欲重用王远知,远知苦辞,固请归山,李世民遂于贞观九年(635)敕于润州茅山为置太受观,请往居之,并度道士二十七人,又下玺书表彰其道行。而王远知于此年无病而终,享寿一百二十六岁。又如著名道士薛颐,在武德年间曾密语秦王李世民曰:“德星舍秦分,王当帝天下。”(《新唐书·薛颐传》)李世民遂表其为太史丞。李世民即位后,拜薛颐为太中大夫,又为其筑观于九嵕山,号曰“紫府”,请往居之。另有道士成玄英,对道教经典颇有研究,曾为《老子》和《庄子》作注疏,贞观五年(631)被李世民召至京师,加号西华法师。所以,唐太宗即位后确实对道教有所偏护。
由于唐太宗和唐高祖一样,都偏护道教,因此佛教徒极为不满,一直与道教徒进行激烈辩论。到了贞观七年(633),太子中舍辛谞站在道教立场上向佛教徒提出问难,僧人慧净著《析疑论》为答,僧人法琳更在《析疑论》的基础上增广其义,著《广析疑论》进行答辩。当时佛道两教的情况是:虽然唐高祖早在武德八年(625)已下诏明确规定了道先佛后的政策,但在社会现实中佛教势力仍大于道教势力。面对佛教徒与道教徒的激烈辩论以及佛教势力仍然大于道教势力的社会现实,唐太宗不得不在贞观十一年(637)颁布《令道士在僧前诏》。他在诏书中对“殊俗之典,郁为众妙之先;诸华之教,翻居一乘之后”,即对社会现实中外来的佛教仍然居先,而中国本土的道教反居其后的状况大为不满。为此,唐太宗在诏书中明确指出:“朕之本系,出于柱史。今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宜有改张,阐兹玄化。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于称谓,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庶敦本之俗,畅于九有;尊祖之风,贻诸万叶。”另外,《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九亦载唐太宗语曰:“老子是朕祖宗名位称号,宜在佛先。”这就是唐太宗继唐高祖之后所重申的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唐太宗在诏书中明确地说自己的李姓世系,出于老子李耳(老子曾为周柱下史,故称“柱史”);又认为唐朝之所以国祚昌隆,天下大定,也都靠的是老子“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老子》第三十八章)和“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等上德无为的治国思想;他还把道教居先的政策与“敦本”、“尊祖”直接联系起来。所以,在李唐皇族与道祖老子及道教的关系方面,唐太宗比唐高祖说得更为明确。
虽然唐太宗重申了道先佛后的政策,但佛教徒仍然不满。针对唐太宗的《令道士在僧前诏》,僧人智实冒死上《论道士处僧尼前表》。智实在表文中把当时的道士与东汉末年利用道教发动黄巾起义的太平道首领张角、张梁、张宝兄弟三人加以联系,说今之道士,“所著衣服,并是黄巾之余,本非老君之裔,行三张之秽术,弃五千之妙门。……妄托老君之后,实是左道之苗,若位在僧尼之上,诚恐真伪同流,有损国化”。智实虽不曾攻击道祖老子,只是说当时的道士都是妄托老君后裔的旁门左道之人,但已激怒唐太宗,被当堂杖责,不久死去。而僧人法琳自恃位高名重,直挖道教的祖坟,他说老子是牧母所生,身分下贱,劝唐太宗不要认老子为李唐皇族的始祖。这当然更不能为唐太宗所容忍。道教徒在反击佛教徒时,除了从教义上进行反驳外,还凭借唐朝皇帝认老子为始祖这张王牌,在政治上给佛教徒无限上纲,动辄说佛教徒攻击道教就是诽谤皇帝,攻击老子就是诽谤皇宗。结果,佛教的护法者法琳,因道士秦世英密奏其《辩正论》一书攻击老子,在贞观十三年(639)以诽谤皇宗的罪名被逮捕下狱。唐太宗在《诘沙门法琳诏》中曾斥责法琳曰:“诽毁我祖祢,谤言我先人,如此要君,罪有不恕。”他再次申明老子是自己的“祖祢”和“先人”,认为攻击老子,就是诽谤皇宗;又认为让佛教居于道教之先,就是要挟君主。后来法琳在狱中认罪并向唐太宗献媚,说唐太宗功德巍巍,就是佛经中所说的广化众生的观音菩萨,结果被免去死罪,流放益州,途中病死于百牢关菩提寺。佛教徒遭受这次打击之后,终唐太宗之世,不敢再攻击道教,而道先佛后的政策得以顺利实行。
(二)与唐高祖一样,唐太宗虽然主张道教居先,但并不是禁止佛教,而是给佛教以合法地位,使其与道教共存。之所以要给佛教以合法地位,除了由宗教的性质及其对统治阶级的作用这个共同原因所决定外,还有唐太宗统治时期的具体原因。
第一,从客观上讲,唐太宗之时,随着政治的逐步稳定,经济的逐步发展,对外交往的逐步扩大,唐王朝的综合国力已大为提高,在意识形态方面更具备了吸收消化异域思想文化的条件。而来自天竺的佛教,虽然与中国本土的儒学和道教有矛盾,但在长期的斗争中也逐渐意识到要在东土站稳脚跟,就必须在某些方面趋同于儒学和道教,作出适当之让步妥协。这些客观因素,是唐太宗给佛教以合法地位的一条重要原因。
第二,从主观上讲,唐太宗想和天竺建立与保持正式的友好外交关系,也不能不给佛教以合法地位。在唐太宗之前,中国与天竺虽有民间往来,但两国从未正式互通信使,即使贞观初年唐僧玄奘入天竺求经,亦非朝廷派遣,纯属个人行为。贞观十五年(641),天竺摩伽陀王尸罗逸多(即戒日王)从玄奘处得知唐太宗的为人后,主动遣使向唐廷上书朝贡,唐太宗亦遣梁怀璥持节抚慰。梁怀璥至天竺后,尸罗逸多惊问国人:“自古亦有摩诃震旦(指中国)使者至吾国乎?”国人皆曰:“无有。”(《新唐书·天竺传》)据此,则《反汉书·天竺传》、《高僧传》、《魏书·释老志》等所载汉明帝夜梦金人而派蔡愔出使天竺求取佛法之传说,殊难凭信,而唐太宗才是中国历史上与天竺建立正式的友好外交关系的第一人。此后,尸罗逸多复遣使入唐,而唐太宗亦复遣李义表报聘。从此,两国信使往来,颇为频繁。唐太宗想和天竺建立与保持正式的友好外交关系,这个主观因素,也是他给佛教以合法地位的一条重要原因。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因此唐太宗不但给佛教以合法地位,而且在道教居先的前提下,开始有意识地逐渐提升佛教的地位。贞观十五年(641),唐太宗亲至宏福寺,“敬以绢二百匹奉慈悲大道”(《为太穆皇后追福手疏》),为其母太穆皇后追福。他在手制的《宏福寺施斋愿文》中自称“菩萨戒第子”,并说“惟以丹诚,归依三宝”,表示信奉佛教。在追福之后,唐太宗又郑重其事地向宏福寺僧众解释自己实行道先佛后政策的原因:“师等宜悉朕怀。彼道士者,止是师习先宗,故列在前。今李家据国,李老在前;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这个解释完全用的是请求佛教徒予以谅解的口气。他虽然认为李唐王朝治理天下不得不尊奉“先宗”老子,将道教列于佛教之前,但对佛教的态度却缓和多了,甚至认为“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有意提升佛教的地位。
至于唐太宗资助玄奘翻译佛经,更为当时一大盛事。高僧玄奘前往天竺求取梵本真经,所经百余国,历时十七载,于贞观十九年(645)正月二十四日返回长安,二月六日在洛阳被唐太宗召见。太宗与之谈论,赞叹不已,于是诏将所取梵本真经六百五十七部于弘福寺翻译,并敕房玄龄、许敬宗“广召硕学沙门五十余人,相助整比”(《旧唐书·玄奘传》)。后来唐太宗又亲为撰写《大唐三藏圣教序》,称玄奘为“法门之领袖”,给以很高的评价。
不仅如此,唐太宗在其统治后期,还屡下剃度僧尼的诏书,以增加佛教徒的数量。如在《度僧于天下诏》中说:“其天下诸州有寺之处,宜令度人为僧尼,总数以三千为限。……其往因减省还俗,及私度白首之徒,若行业可称,通在取限。”虽然总数只限定三千人,但与唐高祖时有意沙汰僧尼、削减佛教势力的做法已有明显不同。而且诏书又规定,过去因沙汰减省而还俗者,以及民间私度之人,均可重新剃度。尤其是贞观二十二年(648),唐太宗认为自己的宿疾平复,乃福善所感而致此休征,于是下《诸州寺度僧诏》,命“京城及天下诸州寺宜各度五人,宏福寺宜度五十人”。这是唐朝初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度僧活动。同年五月,王玄策从天竺带回自言二百岁的僧人那罗迩娑婆,唐太宗命那罗迩娑婆“于金飙门造延年之药”(《旧唐书·太宗本纪》,并发使天下,采集奇药异石。但药成之后,唐太宗不仅服之无效,反而在贞观二十三年(649)五月泻痢而死。可以说,太宗之死,与其信奉佛教有直接关系。
所以,唐太宗统治时期,其所实行的也是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
四
(一)唐高宗李治虽是昏庸懦弱的君主,但在即位之初的永徽年间,辅佐他的却是忠心耿耿而又有政治才干的顾命大臣长孙无忌(高宗舅父)和褚遂良,而高宗当时亦能听从他们的意见,故永徽之政犹有贞观遗风。在意识形态方面,唐高宗也自然而然地继承了唐太宗统治时期所实行的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
但是,唐高宗之所以主张道教居先,尤其是越到后期越偏护道教,还有更为具体的原因,这就是为了利用道教徒阻止武则天篡位。
武则天的篡位活动,是由逐步夺权开始的。永徽六年(655),唐高宗欲废王皇后而立出身寒微且比自己大五岁的武则天为皇后,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坚决反对,但高宗不听劝阻,执意废立。武则天既立为后,于当年先将褚遂良逐出朝廷,使其不久即郁闷而死于爱州。显庆四年(659),武则天又授意许敬宗诬奏长孙无忌谋反,遂将长孙无忌削去官爵,流徙黔州,不久又逼令自缢而死。武则天接连除去两位顾命忠臣,其用意不言自明,而昏庸的唐高宗对此竟一无察觉。此正如《新唐书·长孙无忌传》所说:“初,无忌与遂良悉心奉国,以天下安危自任,故永徽之政有贞观风。帝亦宾礼老臣,拱己以听。纲纪设张,此两人维持之也。既二后废立计不合,奸臣阴图,帝暗于听受,卒以屠覆,自是政归武氏,几至亡国。”这是武则天夺权的第一步。显庆五年(660),唐高宗得了风眩症,头重而目不能视,百司奏事,均使武后暂代决之。由于武后天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能称旨,因此高宗“始委以政事”,武后从此“权与人主侔矣”(《资治通鉴》卷二○○)。这是武则天夺取的第二步。武后既得志,擅作威福,高宗每有所为,辄被牵制,几无权力可言。此时,高宗方才醒悟,看出武则天的野心,决定废黜武后。麟德元年(664)冬天,高宗召上官仪商议废后之事,并命其起草废后诏书,左右奔告武后,武后前来申诉并训斥高宗,而懦弱的唐高宗竟被吓得说:“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资治通鉴》卷二○一)结果上官仪被杀。从此,高宗每临朝视事,武后则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中外虽并称帝后为“二圣”,但高宗实已成为拱手之傀儡。此正如《新唐书·上官仪传》所说:“自褚遂良等元老大臣相次屠覆,公卿莫敢正议,独仪纳忠,祸又不旋踵,由是天下之政归于后,而帝拱手矣。”这是武则天夺权的第三步。至此,夺权已经成功,只待伺机篡位了。
为了阻止武则天篡位,唐高宗除采取了许多政治措施外,在宗教政策上也与武则天针锋相对,以配合其政治措施。武则天偏护佛教,依靠佛教徒为其篡位大造舆论;唐高宗则偏护道教,利用道教徒阻止武则天篡位。在麟德元年(664)废后未成,上官仪被杀而政权全归武则天之后,唐高宗于乾封元年(666)二月亲至亳州祭拜老子庙,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旧唐书·高宗本纪》)。道祖老子既被尊为“皇帝”,则预示着佛教的地位无论如何也无法超过道教。更为重要的是,高宗在《上老君玄元皇帝尊号诏》中说“粤若老君,朕之本系”,认为老子是自己的祖宗;又说祭拜老子并尊其为太上玄元皇帝,是为了“尽孝敬于宗桃”,直接把偏护道教与尊祖敬宗联系起来。他还说“大圣所资,克昌宝祚;上德所履,允属休期”,认为唐朝之所以国祚昌隆,政治休明,也靠老子的资助庇护。高宗在大权完全落于武则天之手后,重提自己与老子的关系,无非是向道教徒暗示:老子既是道教的始祖,又是李唐皇帝的始祖,因此道教徒应该大力支持李唐皇帝,阻止武则天篡位。为了使道教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高宗又在上元元年(674)十二月诏命“王公百僚皆习《老子》,每岁明经一准《孝经》、《论语》例试于有司”(《旧唐书·高宗本纪》),把道教经典与儒家经典一并定为明经科的考试科目;在仪凤三年(678)又下诏以《道德经》为上经。
为了得到道教徒的大力支持,唐高宗对著名道士也尊礼有加。道士叶法善,少传符箓,尤善厌胜之术,显庆年间被高宗召至京师,将加爵位,法善固辞不受,高宗“因留在内道场,供待甚厚”(《旧唐书·叶法善传》)。调露二年(680),高宗召见已故著名道士王远知年已六十五岁的儿子王绍业,“追赠远知太中大夫,谥升真先生”(《新唐书·王远知传》),并说王远知“性含几颐,迹循幽玄,体兹县解,见称先觉”(《赠王远知太中大夫诏》),给以极高的评价。道士潘师正,曾拜王远知为师,尽得其符箓及道门隐诀之法,后隐于嵩山逍遥谷数十年,自称辟谷不食,唯服松叶泉水而已。高宗幸洛时,召见与语,甚为敬重,特敕有司为造“崇唐观”和“精思观”以居之;在修建奉天宫时,高宗又命有司在逍遥谷特开“仙游门”,在苑北特置“寻真门”,皆因师正而立名;当时太常寺新制乐曲,高宗特命以《祈仙》、《望仙》、《翘仙》为曲名,又前后赠师正诗数十首。永淳元年(682)师正九十八岁寿终,高宗“追思不已,赠太中大夫,赐谥曰体玄先生”(均见《旧唐书·潘师正传》)。又有道士刘道合,初与潘师正同隐于嵩山,高宗闻其名,命于隐所为置“太一观”以居之,后又召入宫中,“深尊礼之”(《旧唐书·刘道合传》)。及高宗将封泰山,值久雨不停,又命道合作止雨之术,并先上泰山,以祈福祐。总之,唐高宗尊礼道士,较唐高祖和唐太宗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的原因,显然是为了在阻止武则天篡位的斗争中得到道教徒的大力支持。
最能看出唐高宗偏护道教之目的是为了阻止武则天篡位者,是他在永淳二年(683)十二月丁巳日临死之时所颁布的《改元弘道大赦诏》,以及宣诏前后的一些表现。此日原定在“则天门”楼举行的宣诏大典,临时改在“贞观殿”前举行,史书虽称其原因是高宗病危,“气逆不能上马”,但我以为也不能排除高宗有意避忌“则天”而留恋“贞观”的因素。宣诏之后,百姓感悦,但高宗却对侍臣说:“苍生虽喜,我命危笃。天地神祗若延吾一两月之命,得还长安,死亦无恨。”(均见《旧唐书·高宗本纪》)当晚,高宗即死于“贞观殿”。唐朝国都本在长安,但高宗在位时却七幸洛阳,并在首次幸洛时改洛阳为“东都”。虽然高宗首次幸洛时曾下《幸东都诏》,说“咸京天府,地隘人繁,百役所归,五方胥萃,虽获登秋之积,犹亏荐岁之资”,把幸洛原因归于关中地小人稠,粮食供应不足,但我以为,天子逐粮,自古少见,高宗多次幸洛,实由武则天之挟制使然。武则天欲篡唐位,便有意另起炉灶,避开国都长安而预营新都洛阳,其挟制高宗多次幸洛,目的乃在于从舆论和基础设施方面预作准备。高宗即位后的前几年未曾幸洛,其首次幸洛时间是显庆二年(657)正月,当时辅臣褚遂良已被逐而死,长孙无忌也已不被信任,武则天开始掌握大权。其后,随着大权全归武后,高宗的幸洛次数便日益频繁,最后竟死于洛阳。由此可见,幸洛并非出于高宗本意。尤其是高宗西葬乾陵时,武则天不但未曾亲临,而且在高宗死后刚九个月,便迫不及待地改东都洛阳为“神都”,以后便成为武周王朝的国都。所以,高宗临死时慨叹不能返回长安,实反映了其发自内心的悔恨和懊恼,帝后矛盾,昭然若揭。
现在再看《改元弘道大赦诏》的内容。本来是改永淳二年(683)为弘道元年(改元“弘道”,含义深刻)和宣布大赦的诏书,但高宗却在诏书中以大量篇幅回顾唐高祖和唐太宗的艰难创业经历,以及自己即位以来“未尝不孜孜访道,战战临人,日慎一日,三十四载于今矣”的谨慎守业过程。其欲哀求百官庶民同情支持李唐王朝,阻止武则天篡位之用意,虽不明言而自明。更为重要的是,高宗在诏书中说:“朕之绵系,兆自玄元,常欲远叶先规,光宣道化,……令天下诸州置道士观,上州三所,中州二所,下州一所,每观度道士七人,以彰清净之见,佇洽无为之化。”高宗在临死前再次申述自己与道祖老子的关系,无疑是向百官庶民暗示,唐朝皇帝是老子的后代,姓李不姓武;也是向道教徒暗示,唐朝皇帝与道士同宗,为族亲关系。因此,百官庶民和道教徒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支持李姓皇帝,阻止武则天篡位。至于增置道观,增度道士,则是为了壮大道教力量。据两《唐书》之《地理志》载,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天下共有三百六十州,高宗之世无变化。据此,若不论州之上下,均以每州二观之中州计算,则此次共增置道观七百二十所,增度道士五千余人,实为唐初三帝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度道活动。
与《改元弘道大赦诏》相联系的是唐高宗临死时所颁布的《遗诏》。诏文开头便说:“皇极者天下之至公,神器者域中之大宝。自非乾坤幽赞,历数在躬,则凤邸不易而临,龙图难可辄御。”此言帝王之政,至大至公;帝王之位,至尊至贵。若非上天暗助,历数在身者,即使地位再高,亦不可妄图夺取。这分明是暗示武则天不可覦唐朝帝位。诏文在回顾了唐高祖和唐太宗创业建国以来六十六年的历史后,又说太子李显“早著天人之范,夙表皇帝之器”,是理所当然的帝位继承人。最后又嘱咐“百王公卿佐,各竭乃诚,敬保元子,克隆大业”,并说天下至大,宗社至重,自己死后,帝位不可一日暂缺,“皇太子可于柩前即皇帝位”。高宗临死时关于帝位继承问题的以上有针对性的议论和仔细周到的嘱咐安排,说明他与武则天的矛盾已经很深,私下的斗争已非常激烈,只是还不敢公开指责武则天,在诏书中还不得不加上一句“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的违心话。将《遗诏》和《改元弘道大赦诏》参看,可知唐高宗为了保住李唐王朝的宗庙社稷,阻止武则天篡位,确实动员了百官庶民和道教徒等各种社会力量,用心可谓良苦。
唐高宗偏护道教的良苦用心,也确实感动了道教徒。例如: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唐高宗死后,太子李显即位(唐中宗),但仅过两月,武则天便于嗣圣元年(684)二月废李显为庐陵王,另立李旦为过渡性的傀儡皇帝(唐睿宗),加快了篡位步伐。道士邬玄崇洞察到武则天的篡位用意,便在此年假托玄元皇帝(老子)之语,冒死对武则天说:“我国祚无穷,当千万君。”(唐玄宗《追赠邬玄崇敕》引)邬玄崇明确告诉武则天,李唐帝位将万代相传,他姓之人,不可篡夺,结果被武则天禁锢而死。道教徒虽然最终未能阻止住武则天篡位,但唐高宗偏护道教之目的却于此可见。
唐高宗之所以偏护道教,除了想利用道教徒阻止武则天篡位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外,还与他相信道教的炼丹之术有关,以为服食丹药,可以长生不老,羽化登仙。他在显庆年间曾“广征诸方道术之士,合炼黄白”(《旧唐书·叶法善传》)。所谓“黄白”,即指道士烧炼丹药时用以点化之金(黄)银(白)。又据《旧唐书·刘道合传》载:道士刘道合曾为高宗炼制丹药,高宗服后并无效果。刘道合死后,殓而未葬,暂厝殡室,后来弟子们开棺改葬时,却见棺内唯留空皮,并无尸体,有如蝉蜕,尸解仙去。高宗闻之不悦道:“刘师为我合丹,自服仙去。其所进者,亦无异焉”。高宗虽然认为刘道合进给自己的丹药并不灵验,但又认为刘道合本人是服食丹药而飞升成仙了,并因此而不悦,这说明他还是很相信道教的炼丹之术和丹药之功效的。
(二)与唐高祖和唐太宗一样,唐高宗虽然主张道教居先,但并不是禁止佛教,而是给佛教以合法地位,使其与道教共存。例如高宗为太子时,曾给纪国寺上座慧净以很高评价,说他不但佛学修养高深,而且对老氏之至言及孔氏之妙义,“莫不穷理尽性,寻根讨源”(《谕普光寺僧众令》),因此敦请慧净为普光寺主,仍兼知纪国寺事。又高宗为太子时,在《为文德圣皇后荐福令》中说“窃以觉道洪慈,实资冥福,冀申孺慕,是用归依”,表示自己信奉佛教。为了给其母文德皇后追福,高宗又奏请建造慈恩寺。贞观二十二年(648)十二月寺成,“凡十余院,总一千八百九十七间”(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六),高宗又“奉敕旨度三百僧,别请五十大德,同奉神居”(《建大慈恩寺令》),使慈恩寺成为当时长安最大的寺院。寺成五个月之后,唐太宗去世,唐高宗即位。当时高僧玄奘正在弘福寺译经,高宗乃以隆重仪式迎请玄奘入住慈恩寺译经。显庆元年(656)又命于志宁等“共润色玄奘所定之经”,命范义硕等人“助加翻译”(《旧唐书·玄奘传》)。所译经文奏上之后,高宗又亲为撰写《三藏圣教后序》和《述圣记》,给玄奘以很高评价。除此之外,高宗还诏命在其他地方建过一些佛寺并剃度僧人,《旧唐书·高宗本纪》均有记载。
唐高宗还为南朝齐代的明僧绍写过一篇《摄山栖霞寺明征君碑铭》。明僧绍本为著名隐士,并未遁迹空门,只是与僧徒有过交往并曾寄居佛寺而已,《南齐书》为他立传时也是归入“高逸”类。而高宗在铭文中虽称明僧绍为“征君”(隐士),但在具体评价时却主要从佛教方面立论,说他“早植净因,宿苞种智;悟真空于绮岁,体法性于青襟;……即相非相,指万象为虚空;无我无人,等四流于寂灭”等。这说明在高宗的心目中,符合佛教教义的人,其品行是很高尚的。
不过,唐高宗对佛教的态度,前后有所变化。其中的原因,与武则天的夺权篡位活动有直接关系。在前期,高宗尚有一定权力,佛教对他并不构成什么威胁,故其对佛教表现出较高的热情。到了后期,武则天大权独揽,专擅朝政,并依靠佛教徒大造篡位舆论,而高宗大权旁落,形同虚设,故其对佛教渐趋冷淡。但高宗慑于佞佛的武则天的淫威,又一直不敢公开反对佛教,即使后期也不得不给佛教以合法地位。甚至在高宗临死的永淳二年(683),他还遣使远道迎请南天竺高僧菩提流志至洛阳。但这并非出自高宗本意,实为武则天之挟制使然,因为武后当时正招集天下大德高僧,准备在洛阳大规模翻译佛经,而菩提流志亦是重要人选之一。
所以,唐高宗统治时期,其所实行的同样是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
唐初三帝所实行的三教共存、道先佛后的政策,共同构成了唐代三教并行、不分先后的政策形成过程中的第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