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注:本文1998年3月30日收到)——以“民惟邦本”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惟邦本论文,民本主义论文,林则徐论文,本文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林则徐成长和从事社会政治实践活动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古今中外”的汇合点: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封闭的中国开始走向世界,中世纪的中国开始走向近代。
林则徐在这个重大历史转折关头,被急剧发展变化的时势推上了历史舞台,并被造就成为一位划时代的英雄——近代中国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和“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率先跨出中世纪门槛、接触“近代世界”的第一人;被造就成为一位中国历史上标志“古今中外”开始汇合的代表人物。这些,都不是偶然的。比之同时代人,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林则徐之所以能够出类拔萃、鹤立鸡群,成为无愧于他的时代的英雄,其主观条件之一,就在于他能够自觉地从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中,吸收足于使自己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而前进的养料和能量;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在林则徐成长中显示了它的生命力。
林则徐自觉地继承和发扬的中华文化优良传统,主要是中华文化中强调“民惟邦本”、坚持“抵御外侮”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强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主义传统;在“抵御外侮”的反侵略爱国主义传统中,林则徐所继承和发扬的,亦侧重于反映和体现民众意志和力量的优良传统,这又是与民本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优良传统。本文拟在纪念林则徐诞辰二百周年时本人提出的论文《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思想体系的形成》及此后有关文章和论述基础上,着重就林则徐对“民惟邦本”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作一些综述和探讨。
一
民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用以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是一种以维护封建君主制度正常运转为目的、依靠圣君贤相“为民作主”的、比较开明和具有某些民主因素的重民思想;也是一种强调国家的基础是“民”的、力图对封建国家作出某种改良维新以求久安长治的国家学说。从这些意义上说,民本主义不失为中华文化中含有“民主性精华”的优良部分。(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87~599页。)
坚持奉行“民惟邦本”、注意维系国计民生的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思想体系,是林则徐在其从事社会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指导其毕生社会政治实践活动的、贯穿他一生的思想体系。
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思想,随着嘉道年间经世致用思潮的兴起而发端;1820年出任守土官以后到1839年使粤以前,特别是在其任江苏按察使、江苏巡抚和湖广总督期间,形成思想体系;同时,随着19世纪30年代民族矛盾急剧上升,嘉道经世思潮的重心逐渐从救灾兴利转向救亡图存,林则徐的民本主义亦迅速向反侵略的爱国主义转化;在鸦片战争时期,特别是在其使粤督粤期间,林则徐的反侵略的爱国主义思想体系在其民本主义思想体系基础上形成后,以反侵略的爱国主义为主导,民本主义与反侵略的爱国主义相结合,互相促进,并进发展,其民本主义思想体系的积极、进步一面,得到尤为充分的发展;鸦片战争后,特别是林则徐于1845年从新疆获释入关后,在其始终坚持反侵略反投降的爱国主义崇高理想同时,随着国内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并上升为主要矛盾,其民本主义的积极、进步一面虽然仍有所发展,但当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受到威胁时,其民本主义思想体系中的消极、反动方面,即通过反民、残民以“保邦”的思想,亦随之抬头乃至充分暴露出来。
贯穿林则徐一生的民本主义思想,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乃是因为他所面临的社会现实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在其适应现实变化时,不能不受到社会现实及其矛盾运动的制约。
林则徐主要受制于鸦片战争前后两对基本矛盾——封建统治阶级和以农民阶级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矛盾,以英国侵华势力为代表的西方资产阶级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受制于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人面临的来自西方的双重挑战——如何回应“侵略的西方”和“先进的西方”同时到来的挑战。
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最为显著之处,就在于它体现了当年先进的中国人——开明、进步的爱国者们,在回应西方双重挑战时,给传统的民本主义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继承、发展和丰富了中华文化中强调“民惟邦本”为重点的传统的民本主义,适应形势的剧变,不但丰富了“安邦”的内容,而且增添了新的内容——以依恃民众抵抗“侵略的西方”为主要特色的,视“民”为“卫邦之本”的内容;以保护商民利益、发展民族经济和接触“近代世界”、学习“先进的西方”为主要特色的,视“民”为“兴邦之本”的内容。古老的“民惟邦本”思想,在新形势下得到延伸和发展。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林则徐的民本主义,视为鸦片战争前后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双重挑战作出的爱国主义回应:在“古今中外”汇合点上,推动中国走向世界、走向近代的回应。
二
由于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封建统治阶级和以农民阶级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矛盾,在传统的民本主义中,“民惟邦本”所强调的,主要是“民”为“安邦之本”。
围绕着“安邦”——维护封建国家的久安长治——这个根本问题,传统的民本主义非常重视民在邦、国中,既处于被统治的绝对地位,又对“邦宁”、“国安”与否起着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强调“国以民为基”(注:王符:《潜夫论·边议》。),“民者国之本”(注:《淮南子·主术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注:《贞观政要》,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卷四。),“民安则国安,民乱则国危”(注:贾谊:《过秦论》。)。因而,历代奉行民本主义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从不同角度提出种种养民安邦的政治主张。
林则徐也不例外。他的民本主义,依然受到封建社会基本矛盾的制约。因而,他对“民惟邦本”的继承和发扬,首先也是视“民”为“安邦之本”,孜孜于探求固本宁邦之方;并在长期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中,坚持不懈地施行一系列养民、固本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宁邦、安邦之目的。(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4~66页。)
诚然,林则徐视“民”为“安邦之本”的思想与实践,以往奉行民本主义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林则徐对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对这方面内容的丰富,还是有其特色和贡献的。
其一,把“下恤民生”与“上筹国计”有机地统一起来,对“民惟邦本”作出了新的阐发。
1833年,他在江苏“为民请命”的、著名的《江苏阴雨连绵田稻歉收情形片》中,在回答道光皇帝谓其“不肯为国任怨,不以国计为亟”而“只知博取声誉”的指责时,作了比较集中的阐发:
“窃维尽职之道,原以国计为先。而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所谓民惟邦本也。”
“民间积歉已久,盖藏本极空虚,……小民口食无资而欲强其完纳,即追呼敲扑,法令亦有时而穷。”
“昼见阴霾之象,自省愆尤;宵闻风雨之声,难安寝席。……民间困苦颠连,尚非语言所能尽。……睹此景象,时时恐滋事端。……倘通盘筹划,有可暂纾民力之处,总求恩出自上,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注:《林则徐集·奏搞》,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48~152页。)
如果说,林则徐在这里,强调“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强调“民间困苦颠连”、“小民口食无资”,若仍追呼敲扑,则“时时恐滋事端”,是他强调“民”(包括“小民”)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安邦之本”的话;那么,他在这里提出“国计与民生,实相维系”之见,阐明“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之理,吁请“通盘筹划,暂纾民力”,指出“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则相当鲜明而完整地表述了他那通过“下恤民生”以“上筹国计”的、以民生为先的固本安邦之方、养民安邦之策。
这在中国民本主义思想发展史上,是有一定地位和一定贡献的。(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90~591页。)
其二,把“安邦之本”的“民”,扩大到各类下层民众和边疆地区各族贫苦人民。
鸦片战争前,林则徐在江苏“为民请命”时期,已经把“民”的范围,从传统的“绅民”、“殷户”、“大户”、“业户”和“士民”扩大到“平民”、“贫民”、“灾民”、“穷民”和“小民”等各类下层民众(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68页。)。
在遣戍新疆时期,林则徐更把新疆各族人民,包括所谓“穷边”的“穷回”、“南路八城回子”,皆视为“安邦之本”。甚至,在其给长子林汝舟的信中,叙及南疆八城“回民”非常值得同情和重视时,还说:“此次历尽八城,亲见其居处饮食之苦,……实在可怜。……如此好百姓,汉民中安得有之!”(注:林则徐:《致汝舟》(道光二十五年七、八月间于哈密),见黄泽德编:《林则徐信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138、137页。)
鸦片战争后,林则徐从新疆获释入关后,任职陕甘云贵期间,在陕西救灾时,还强调“极穷之民”,连开仓平粜亦无力买食,“其为颠连困苦,尤可矜怜!”(注:林则徐:《复觉罗钟龄书》(道光二十七年春于西安);《奏稿》,第920-921页。)把最下层的“极穷之民”也视为“安邦之本”。林则徐在云贵处理汉、回关系时,则指出:“汉、回虽气类各分,而自朝廷视之,皆为赤子”,鲜明地反对“专指回民为匪”的民族歧视偏见,强调“回民”也是“民”的一部分,汉、回矛盾冲突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比较注意通过调解“务使汉回日久相安”。(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11~212页。)
其三,实践安邦之策,不惮为民请命。
林则徐在上述1833年“为民请命”的著名奏片中,提到他为此事“与督臣陶澍书函往复,……反复筹商,楮墨之间,不禁声泪俱下!”(注:《林则徐集·奏搞》,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52页。)查林则徐当年致陶澍书函,缘因林则徐奏请缓征,“上干天诘”,道光皇帝令陶澍“勘查复奏”,林遂连致两函向陶澍缕陈。第一函云:
“侍愚钝性成,但期据实敷陈,而未计及于例未协。以例而论,秋灾不出九月,今于十一月奏请,即已非宜。然民瘼攸关,仰维圣主轸念民依,是以不揣冒昧,破格具奏。在愚昧之见,正欲以此杜弊,且以俯顺舆情也。……将来侍有应得处分,自当独任其咎,并祈于复奏折内声明为祷。……侍不惮为民请命,而总不致使人议其为州县取巧也。”(注:林则徐:《答陶云汀宫保书》、《再答陶云汀宫保书》,见《云左山房文钞》卷四。)
在第二涵中又说:
“侍以今年冬办秋灾,原系破例之举,若绳之以例,则处处可挑!……倘有应得处分,侍当独任也。”(注:林则徐:《答陶云汀宫保书》、《再答陶云汀宫保书》,见《云左山房文钞》卷四。)
林则徐这种勇于“破格具奏”,“但期据实敷陈,而未计及于例未协”的“不惮为民请命”的精神,及其一再表白“倘有应得处分,待当独任”的风骨,充分显示了他为解除“民瘼”,坚持“俯顺舆情”,以固本安邦的胆识。这是他实践安邦之策,不惮为民请命的一个典型个案。
林则徐坚持为民请命,更难能可贵的还要算遣戍新疆后期,为南疆“回民”请命:一是和以往官居督抚高位的顺境不同,此刻他仍处于“效力赎罪”的逆境之中,明知道光皇帝已经表态不同意把南疆新垦之地给当地“回民”耕种,而要招“内地民户”前往耕种,他还一再坚持应从实际出发,把这些当地“回民”赖以生存之垦地“给‘回’耕种”;二是和以往为内地灾民、商民请命不同,此次是专为边疆的“回民”,特别是南疆“穷回”请命。在上揭林则徐给其长子林汝舟函中,他称赞南疆八城“回民”为“好百姓”时,还说了一段话:
“回子……极可怜。自汉官以至兵丁,使唤之甚于犬马。其贸易放债之汉民,欺骗之、盘剥之,视若豕羊而已。以公道论,回子无日不应造反。其所以不反者,从前受准噶尔之害,更甚于此,归本朝来,即算见了天日。”而今,“非虑回子不依汉民,乃虑汉民糟蹋回子,至于十分已甚,反致激变耳!”(注:林则徐:《致汝舟》(道光二十五年七、八月间于哈密),见黄泽德编:《林则徐信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138、137页。)
显然,由于林则徐一贯认为回疆也是“邦”的一部分,“回子”是“好百姓”,也是“安邦之本”,因而,他对深受汉官以至兵丁和放债之汉民欺压盘剥的“回子”,深表同情,既鲜明地为这些“无日不应造反”而“不反”的“好百姓”抱不平,又担心“回子”因受糟蹋已甚“反致激变”。他在逆境中一再坚持要把当地新垦之地给当地“回民”耕种,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和生活出路,正是他实践养民安邦之策,不惮为民请命的又一个突出反映。
三
由于受到民族矛盾的制约,特别是每当外族入侵,出现民族危机,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时,在传统的民本主义中,“民惟邦本”不但强调“民”为“安邦之本”,也有强调“民”为“卫邦之本”的内容。历代爱国者和民族英雄,都不同程度地强调过这一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发挥民众力量抵御外侮、卫邦保国。
林则徐虽然也不例外,但他所碰到的入侵中华的外族以及由此出现的民族危机、民族矛盾,已不同以往。他所面临的,是来自“侵略性与先进性兼而有之”的双重性西方的双重挑战,他所碰到的“侵略的西方”是中国历史上千古未遇的、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因此,他对“民”为“卫邦之本”的继承和发扬,由于具有崭新的时代内容,其特色和贡献,比强调民为“安邦之本”更为显著。
其一,“邦”与“安邦”观念的扩展。
林则徐把维护清朝封建国家的统治与维护中华民族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邦”与“安邦”、“宁邦”的观念具有了更为丰富的新的内涵:维护清朝封建国家这个“邦”的久安长治,与维护中华民族这个“邦”的独立生存,两者高度统一起来。
林则徐使粤之后,其公牍中就不断出现“中国”、“华民”、“外国”、“外夷”、“各国夷人”等称谓。诸如:
“鸦片来自外洋,流毒中国”;
“今计历年中国之银耗于外洋者,不下几万万矣!”
“各国夷人……以此物(鸦片)蛊惑华民,已历数十年”;
“以中国之利利外夷,是夷人所获之厚利,皆从华民分去,岂有反以毒物害华民之理!”
“中国所行于外国者,无一非利人之物,……中国曾有一物为害外国否?”(注:《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55~58页。)等等。这里所使用的“中国”,就是区别于“外国”的“邦”——把清朝封建国家与中华民族统一起来的“邦”;这里所使用的“华民”,就是区别于“各国夷人”的清朝封建国家与中华民族的“民”——突出了一个“华”字的“民”。
其二,被视为“卫邦之本”的“民”及其地位和作用,亦大为扩展。
林则徐在广东领导禁烟运动与抗英斗争时期,比之“养民安邦”更进一步,敢于“恃民卫邦”。他公开发布告示:
“本大臣、部堂晓谕所有沿海村庄绅耆、商人及居民等,效忠邦国,群相集议,购买器械,聚合丁壮,以便自卫。如见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准开枪阻击,勒令退回或将其捕获。夷人为数甚少,自不能敌众。”(注:陈锡祺主编:《林则徐奏搞·公牍·日记补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8页。)
“两广总督部堂林、广东巡抚部院怡,谕近省一带军民、客商、工匠、渔户诸色人等知悉:照得英吉利夷人……以鸦片害我民人性命,骗我内地资财,亦我民所同仇共愤。……近更传言有兵船来粤。……本部堂(院),今与尔等约:如英夷兵船一进内河,许尔人人持刀痛杀”。(注:林则徐:《英夷鸱张安民告示》,见杨国桢:《英夷鸱张安民告示录评》,载(广东)《学术研究》1990年第6期增刊,第49~50页。)
林则徐还向奕山提出:
“外海战船,宜分别筹办也。……若此船未成之前,即须在洋接仗,计惟雇觅本省潮州及福建漳、泉之草乌船,亦以百只为率,将其人、船、器械一齐雇到,给予厚资,听其在洋自与夷船追击,不用营员带领,以免牵制。”(注:陈锡祺主编:《林则徐奏搞·公牍·日记补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0页。)
等等。被林则徐视为“卫邦之本”的“民”中,不仅官伸士民,成为他发动粤民卫国保家的依靠力量,而且,包括各类下层民众在内的“一切民人”在“卫邦”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得到充分重视。
还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林则徐在广东,不仅对从“夷馆工人”、城市平民到“滨海小民”、“渔民旦户”,以至各种无业游民等等,都注意“收而用之”,“或由民间自行团练以保村庄,或由府县雇觅壮丁以资捍卫”(注:《林则徐集·奏搞》,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81~882页。),把他们视为“卫邦之本”;而且,还把受外国侵略者引诱、毒害、愚弄的“烟民”,仍称之为“吾民”,也视为“邦”之“本”,以积极的态度和措施,争取把这些“烟民”从鸦片集团的依附者转化为反对鸦片侵略的力量,即转化为“卫邦之本”。他到广东后发布的、著名的《晓谕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鸦片告示稿》中就说:
“鸦片在外夷人不肯食,而华人乃反甘心被诱,竭资冒禁,买毒物以自戕其生。吾民虽愚,何至如此!是此盗贼之用闷香,拐带之用迷药,妖邪之用蛊毒,以攫人财而害人命者,殆有甚焉。且财为养命之源,尔等银钱,都非容易,将银换土,可笑孰甚!舍钱服毒,可哀孰甚!尔等独不思瘾作之时,纵有巨盗深仇、凶刀烈火来至尔前,尔能抵敌乎?惟有听其所为而已。尔等生长海滨,非同腹地,不可不思患预防。奈何任人愚弄,不惜生命,不顾身家,一至于此!……所患者,汙俗不回,颓波日沸,则人人皆委顿,户户皆困穷,此邦之人,将何恃以不恐乎?……为此,示仰合省士商军民人等知悉,凡从前误食鸦片者,速即力求断瘾,痛改前非!”(注:《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26页。)
甚至对开设窑口烟馆者,林则徐也采取“法外施仁”的态度和政策,劝告他们“趁此猛省回头”,并给他们指明出路:
“凡尔有些资本之人,何事不可图利?若前此误卖烟土,藏匿在家,速即自首到官,亦当分别量减。”(注:《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52~54,54页。)
林则徐把受引诱、受毒害、受愚弄的“误食鸦片者”,亲切地呼之为“吾民”,把侵略者喻为甚于用闷香之盗贼、用迷药之拐带、用蛊毒之妖邪、手持凶刀烈火的巨盗仇敌,语重心长地喊出“吾民虽愚,何至如此”的呼声,呼吁烟民“思患预防”,“痛改前非”;甚至劝告“误卖烟土”者“猛省回头”。这种把斗争锋芒集中指向外国侵略者,力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阻力为动力的态度和政策,得到广东各界人民的热烈拥护和支持。林则徐深受鼓舞地致书友人说:“民有秉彝,大抵天良不昧,弟所发告示,多有见而泪下者!”(注:林则徐:《致莲友函》(道光十九年三月十八日于虎门)。)
林则徐在粤领导的禁烟运动与抗英斗争,之所以能取得巨大胜利,实与其正视和重视各类“民”在“卫邦”中的地位,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卫邦”中的作用分不开。林则徐的民本主义思想,上升到了广泛承认并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特别是下层民众)“卫邦”的权利和能力,以保卫国家民族独立生存的“恃民卫邦”的新阶段。这对否认或轻视一般民众(特别是下层民众)拥有“卫邦”权利和能力的传统观念,无疑是一次有力的冲击。
正因此,林则徐在遣戍新疆时期,同样把南疆八城“回民”视为“卫邦之本”。他在驳斥所谓新垦之地不给当地“回民”,而“欲招内地民户”耕种之举是什么“为边防计耳”的论调时,就指出这种貌似重视“边防”的论者,实际上不知边防为何物。他说:
“殊不知回疆之所谓边防者,防卡外之浩罕、布鲁特、安集延而已。若八城回民,何防之有?!”(注:林则徐:《致汝舟》(道光二十五年七、八月间于哈密),见黄泽德编:《林则徐信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138、137页。)
在林则徐看来,南疆八城“回民”,不但不是“防”的对象,而恰恰相反,正是“卫边”、“防边”的依靠力量。正因此,他坚持视边疆各族人民(包括“回民”)皆为“卫邦”之本,主张在“回疆要地,……实以耕种之民为边徼藩卫,则防守之兵可减,度支省而边防益固。”(注:黄冕:《书林文忠公轶事》。)这里所指的“耕种之民”,与他坚持将新垦之地“给‘回’耕种”的主张联系起来看,显然是指当地“回民”。
林则徐在“卫邦”方面对“民惟邦本”的继承和发扬,正是他的民本主义与反侵略的爱国主义相结合,不断并进发展的体现。
四
任何国家民族,不论在任何时代,都有一个“兴邦”的问题。在传统的民本主义中,也包函有强调民为“兴邦之本”的内容。但由于林则徐处于古今中外汇合的时代,面临来自西方的双重挑战,他对自己所碰到的现成条件和如何改变这些条件,有着比较正确的认识并积极从事实践,因而他对“民惟邦本”的继承和发扬,在强调民为“兴邦之本”方面的特色和贡献,不但比其强调民为“安邦之本”显著,而且比其强调民为“卫邦之本”更为突出,更具有时代特色,比其前辈和同时代人均高出一筹。
其一,视“商民”及其从事的工商业为兴邦之本,积极维护新兴商民利益并发挥新兴商民在兴邦中的作用。
鸦片战前,林则徐就曾引“年老商民”之见为己见,反对损害商民利益的“骤平洋钱之价”和禁止商民行使“钱票”的盲目措施,并提出自铸银币——在中国第一个提出建立本国银本位货币制度的先进主张。这是他着力维护商民利益、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为鸦片战争前代表资本主义萌芽势力的“商民”请命的突出表现。
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在看到全球各地、触及近代世界,特别是对近代国际贸易总趋势有所了解的同时,一再强调:由于华商不能出洋经商,来粤外商不但以外国之货赚中国之财,还以中国之货赚各国之财,实际上是“以中国之利利外夷”,即本应由华商获取的“中国之利”,都被外商获取去了。他公然引用“市井之谈”奏称:
“查该夷来粤贸易,实係利市三倍,不惟以该国之货牟内地之利,并以内地之货牟各国之利。……英吉利等国夷商所带内地货物,非独本国自用,尤利于分售各国,得价倍蓰。”
“且闻华民惯见夷商获利之厚,莫不歆羡垂涎,以为内地民人格于定例,不准赴各国贸易,以致利薮转归外夷。此固市井之谈,不足以言大义,然就此察看,则其不患无人经商亦已明甚矣。”(注:《林则徐集·奏搞》,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4页。)
林则徐在这里,既充分表露了他那为华商“格于定例”不能出洋经商抱屈之情,明显地反对传统的利人不利己的外贸政策;又明显地表达了他主张鼓励华商出洋与外商竞争,放手让华商发展近代对外贸易,收回外贸利权的开明意向。他引用有利于“兴邦”的“市井之谈”,否定利人不利己的传统的“大义”,具有维护民族利权,依靠“市井之民”为“兴邦之本”,繁荣民族经济的重大意义。这是一种勇于正视“世情”和“国情”,勇于跨出中世纪门槛、接触“世界市场”的近代意识,具有近代民族觉醒意义的“兴邦”意识。
鸦片战争后,林则徐在云贵时期,适应战后经济形势变化和商民的要求,又从实际出发,反对官府垄断矿业,主张允许、鼓励和保障商民“朋资伙办”矿业,以“裕国足民,利用厚生”(注:《奏稿》,第1145~1151页;林则徐:《再复邵懿辰书》(道光二十九年于昆明)。)。既让商民富足起来,又使封建国家财源充裕。这种主张虽是“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的民本主义在内容上的扩展,但由于它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自由发展和原始积累,不失为一种励民兴邦、富民富国之举措。
林则徐在鸦片战争前后,在维护传统的“农本”政策同时,继承、发展了清初大师们倡导的“工商皆本”思想;他重视新兴的商民、保护新兴商民的利益和力图依靠新兴商民发展和繁荣民族经济的思想,是一种处于萌芽状态的具有一定近代意识的工商业思想。林则徐从改革货币制度、发展对外贸易和倡导民办矿业等方面,强调民为“兴邦之本”,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对传统的“民惟邦本”思想的发展。
其二,以开眼看世界和向西方学习为兴邦之途,依靠和发挥各类“民”开拓这一兴邦之途。
林则徐通过多种途径开眼看世界:首先就是敢于信任熟悉“洋情”的人,如洋商、通事、引水和归国华侨等“民”人,访求“洋事”。其中有不少是被轻视、受猜疑的“卑微之人”;其次,林则徐不拘一格,招聘翻译人才。包括留学新加坡多年,因与英美人士关系极为密切,在林则徐抵粤后躲避到澳门的梁进德(梁发的儿子),还包括当时英方译员罗伯聃(Thom,Robert)的同学袁德辉和从美国、印度归国的留学生亚林、亚孟等。至于受林则徐影响并在林则徐带动下,为掀起开眼看世界新思潮作出不同程度贡献的人,还包括从魏源、梁廷楠、张维屏到广东官员和一般绅商士民。
林则徐率先迈开近代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第一步——学习西方兵器的过程,同样是发挥各类“民”开拓兴邦之途的过程。他依靠商民和科技人员等,设法从澳门、新加坡密购葡萄牙铜炮和英国利物浦所造铜炮,仿造欧式双桅战船,搜集和绘制英美等国战船图式,参照西法改进铸炮技术和创制磨盘炮车,仿制英式“飞炮”、“空心炸弹”和炮口装药的填塞料,研制大炮瞄准器,等等,不但坚实地迈出了学习西方军事技术、建设近代国防的第一步;而且,在他的带动和启示下,以他为总代表的,包括龚振麟、汪仲洋、黄冕、陈阶平等军政人员,丁拱辰、丁守存、郑复光等科技人士和行商潘仕成等在内的,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第一批早期倡导者,就在中国近代史开端时期,出现于中华,揭开了中国人学习西方军事科学技术的新篇章。
林则徐对“民惟邦本”的继承和发扬,以强调和实践民为“兴邦之本”、带头开拓新的兴邦之途、率“民”迈开近代中国兴邦救国的第一步,大大地延伸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
在本文结束前,有必要再强调一点的是:
林则徐和深受其影响的魏源、梁延楠等,在睁开眼睛看世界时,把西方的(特别是美国)的民主政治,当作民本主义政治理想的表现,在中国作了热情的、肯定性的介绍,在林则徐主持翻译的《四洲志》稿本上还有一句话,谓美国“遽成富强之国,足见国家之勃兴,全由部民之勤奋。”(注:林则徐译:《四洲志·育奈士迭国》,见魏源:《海国图志》道光甲辰(1844)左微堂五十卷本,卷三十八,第二十一页。)透露了中国民本主义开始与西方民主主义相衔接的信息,也表露了林则徐对“民惟邦本”的虔诚。
林则徐毕竟还是一位民本主义者。尽管他在中国历史发展到“古今中外”汇合的时代,成为率先跨出中世纪门槛、接触“近代世界”的第一人,但他并没有、也还不可能进入近代民主主义的殿堂。
正因此,民本主义的阶级本质,同样决定了林则徐对民本主义的消极、反动一面,也毫不例外地继承了下来,当封建统治的“邦”受到“民”的根本性威胁时,他就毫不例外地把危及“邦”的“民”视为“匪”,以“残民保邦”代替“养民安邦”。林则徐最后卒于力疾前赴广西“剿办”危“邦”之“民”途中,就颇有象征意味地说明:历史仿佛要给他提供足够的机会,展现他对“民”和“民惟邦本”的全部理解、对民本主义的原则——以封建国家的安宁为最高利益——作出全部诠释。这也是不足为奇的。我在10年前的一篇文章中解释过: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过一句名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林则徐的全部思想与活动,都没有离开其所属阶级的根本利益。(注:详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林则徐走完了养民安邦、恃民卫邦、率民兴邦和残民保邦的全部历程。他是一位民本主义思想哺育出来的典型的清官、忠臣和爱国者。
附记:本文为向“纪念林则徐诞辰210周年学术讨论会”提交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