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早期日本对等级特权概念的否定_日本政治论文

近代早期日本对等级特权概念的否定_日本政治论文

近代早期日本对等级制度和特权观念的否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特权论文,近代论文,观念论文,等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代早期,日本思想家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观念,宣扬人与人之间政治关系现代化理念,从根本上否定在日本流行千年的封建等级制度,否定这种制度的理论依据即传统的封建特权观念,广泛宣传人际之间的平等关系,在日本全社会掀起了一个大力宣扬人权和民权思想的高潮,对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特权观念造成了巨大冲击。如果没有这种思想宣传和冲击,就不可能建立一个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就不可能出现日本的现代化。对于这种思想宣传,学术界研究日本现代化时往往未予以重视,专门的研究论文尚未见到。笔者拟依据相关史料,对这一重要问题作以探讨。

否定等级制度和特权观念的必要性

德川幕府时代规定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将居民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各自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作为统治集团的“士”(武士)内部等级森严。德川家族世袭的历代将军是最高级武士和全日本最高统治者。地方藩主大名被区别为“亲藩”、“谱代”和“外样”,其政治地位和权利有着显著差别。如法令规定外样大名必须定期到江户进行“交替参勤”:“大名、小名在江户交替所相定也,每岁夏四月可致参勤”①。大名妻子还须按幕府规定长期居住江户作为人质,便于将军控制大名。这种交替参勤制度尽管幕末改为三年一次,但它已在人们头脑中深刻地留下了不平等的封建特权观念。

明治时期,著名思想家福泽谕吉出身于一个下级武士家庭。他曾强烈谴责了对不平等的门阀制度:“士族之间存在着极其严格之门阀制度。而此种门阀制度之顽固,不只表现于藩内的公务方面,甚至在眼下的私交上,在孩子之间的关系上也有着贵贱上下的区别”;“当时是封建时代,日本全国各处皆同样,藩的制度偏于守旧。每个藩士的身份都有严格的规定,上士即为上士,下士便是下士。此种牢固的封建秩序仿佛封在箱子里一般,其间丝毫不得通融。”② 可见,幕末即便在武士统治集团内部,人际之间不平等现象已非常严重。

农工商作为被统治平民更处于不平等的受压迫地位。他们被编成五人组,不能随意迁徙和选择职业,而且必须相互监督,若一人“有罪”而同组人隐匿不向上告发,则五人连坐受惩③,连生存权利也难以保障。幕府法律甚至规定,“下贱之民若对武士无礼,对陪臣或直属臣子不敬,斩杀勿妨。”④ 幕府企图通过这种法规,将人际间不平等作为制度或惯例固定下来并永久存续。

日本传统儒学则宣扬这种不平等制度的合理性。如御用学者林罗山便精心论证了朱子学的大义名分和纲常伦理:“盖上下定分而君有君道,父有父道。为臣而忠,为子而孝。其尊卑贵贱之位,古今不可乱,谓上下之察也。”⑤ 要求日本人民尊奉君主(将军)的统治权,按照贵贱等级各行其道,以维护正常的封建秩序。

为了与幕府权力相抗衡,后期水户学大力宣扬皇权至上的思想。如其代表学者藤田幽谷认为,要度过社会危机,减轻外部压力,必须拥戴天皇为全日本的中心:“赫赫日本,自皇祖开辟,父天母地,圣子神孙,世继明德,以照临四海。四海之内,尊之曰天皇。八州之广,兆民之众,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自古至今,未尝一日有庶姓奸天位者也。君臣之名,上下之分,正且严,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是以皇统之悠远,国祚之长久……”。⑥ 这种尊皇思想本意却是维护封建皇统和政治秩序。

上述宣传使等级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浸润已久乃至根深蒂固。例如,町人本来作为商品货币经济的从事者,应当深知封建等级制度和拥有封建特权的大商人对自由竞争基本法则的危害,为了在更加广泛的空间从事自由竞争,他们按理应当追求平等的社会地位,以推动商品货币经济的更快发展。但是,町人不仅在四民中身份最低,而且自身封建等级观念也十分严重。据幕末史料描述,1850年3月,两名町人在江户上野东叡山看花时发生争吵。当有人从中调停时,双方都认为自己身份高贵,大肆贬低对方,致使双方无法和好。1861子3月4日,一群町人在火灾现场扔瓦,一个人故意用瓦将雇主的女儿砸死,其原因就是她叫喊这个人的兜裆布太脏了,此人认为自己被当作“秽多”(贱民)看待,身份被贬低,故愤而杀人。⑦ 这种不平等的制度及等级观念,显然已严重阻碍了商人阶层以平等身份自由参与商品经济的竞争,阻碍了日本资本主义因素的进一步发展。

到了明治时期,日本新政府对旧的封建等级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在1867年12月9日颁布的《王政复古大号令》载明:“自此废除摄关、幕府,先暂设总裁、议定、参与三职,使之处理万机。诸事应按神武创业之始,无缙绅、武士、堂上、地下之别,皆须尽力发表至当之公议。”⑧ 虽然有学者认为,颁布该号令是针对当时的特殊局势,为了笼络人心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但它已定下一个基调,将对长期以来幕府实行的封建等级制进行变更,让各等级皆可能享有政治上的发言权。在次年的3月14日发布的《五条誓文》中,也有“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公卿与武家同心,以至于庶民,须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⑨ 的条文,预示革除封建等级制已为时不远。

明治二年6月17日,行政官通告第542号宣布设置华族之称号:“根据公卿与武家同心、上下协同之精神,特指示今后应废公、卿、诸侯之称,改称华族。但官位仍按以前规定不予变更。”同年12月2日太政官布告第1004号又宣布设置士族称号:“前此,各藩纠正大义名分之紊乱,察海外各国之形势,奉还其封地,从而公论众议大行……各藩亦应根据维新之政体,逐渐改革。废除中下大夫士以下之称,皆称士族及卒……但所领土地一律上交,皆赐以廪米。”⑩ 即以前封建贵族的称号和领地皆被废除。明治四年8月28日,太政官布告第448号再次宣布:“兹废除‘秽多’‘非人’等名称,故今后其身份、职业皆应与平民同等。”次日又在太政官布告第449号中进一步规定“因废除‘秽多’、‘非人’等名称,故一般应编入民籍,其身份、职业皆与平民同等对待。但除地税外,仍有蠲免之惯例,应重新调查,呈报大藏省。”明治五年正月29日太政官布告第29号又宣布废除卒族的称呼:“各府县惯属之卒中,旧时值班,以‘抱替’之名,予其子等以俸禄,已自然形成世袭之情况,今后可列为士族,并呈报大藏省备案。但其俸禄,可按惯例发给。但只限一代顶替值班者,按新规定应使之为平民,其俸禄则按以前之规定发给。”(11) 这一系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法律地位,同时也为宣扬人际政治关系现代化思想营造了更加宽松的舆论环境。

然而,明治政府虽定下了“四民平等”的原则,却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传统的不平等现象。藩阀统治继续保持,封建性的超经济强制仍然沉重。更严重的是,长期以来实行的封建等级制度已在人们头脑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要在短时期内彻底扭转人民的等级观念十分困难。例如,农民阶层的旧的等级观念尤为严重,他们尽管在幕府时期处于第二等级,但实际上地位卑微,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瞧不起地位更低的商人阶层。这种心态不仅在幕末时期十分严重,而且到明治维新后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1871年,福泽谕吉曾故意作出蛮横无理的士族模样,吓得农民战战兢兢,连自己的马都不敢骑。而当他用和蔼的态度向他人询问时,被询问者便认为福泽是地位低贱的“大阪商人”,而表现得趾高气扬甚至蛮横无理。福泽谕吉感叹道:“古来之习惯真可怕。此等百姓只因未受过教育,便不明事理,也不知有法律。庶民如此状况实在无法。”(12)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试看德川之治世,人民奉戴此专制偏重之政府,考察世间情况,不问人之品行如何,日本国内几千万人,各自被封闭于几千万个箱里,或如被几千万道墙所隔断,寸步难移。不仅将其身份区别为士农工商,在士族中还有世禄世官,甚至如儒官医师,其家世代不得改变职业。农民也有家世,商工也有股份,其阻隔坚固如铁,无论何等之力不可破之。人们虽有才力,却无进而开创事业之目标,只能退而寻求保身之策。经数百年之久,其习惯逐渐成为人之本性,最终丧失所谓敢为之精神。”(13) 由于长期实行封建等级制度,人们习惯成自然,争取平等的精神也丧失殆尽。

这种人民被封建等级观念牢牢束缚的现状,对于日本迈向近代化社会无疑构成严重的羁绊。因此,亟需在思想上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否定等级特权的宣传运动,以唤起民众,让人们从旧的封建等级观念中解脱出来,树立起人际之间政治关系近代化的观念。这就有必要在理论上大力否定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度以及特权等级观念,让人们认识到这些陈腐观念的危害性,并鼓动人们与这些传统观念彻底决裂。

否定传统封建等级制度的思想宣传

要树立人际之间政治关系现代化的观念,首先必须否定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度,破除人们头脑中形成的等级贵贱思想。在这一点上,日本近代早期的思想家们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理论探索和鼓动宣传,而其依据往往来自西方更先进的现代化政治思想。卢梭指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做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14) 卢梭对后一种不平等现象从理论上给予了深刻揭露,并明确这种不平等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人为造成,因此不具有合理性,是可以由人力将其否定的。

福泽谕吉在日本近代史上以否定封建等级制和等级观念而著称,他对封建时代的等级制及其危害性曾有过生动的描述。他以自己所在的中津藩为例,分析了这种武士集团内的等级森严状况:“上自大臣,下迄带刀者和念佛者,凡千五百名。若精细区分其身份、职名,可多达百余级……下等士卒,无论有何等功绩或拥有何等才力,也决不允许进升上等之地位。即便有个别从秘书之类发迹进入侍僮组,在治世250年间也不过三、五名。故下等士卒虽然关心其下等中的黜陟,谋求进升,但进入上等之念固然断绝之,其趣如走兽丝毫不敢奢望飞禽之便利……到底上下两等士族,虽各在其等类之内有少量区别,但并非不可变动。独至上等与下等之大分界,简直不被认为是人为之物,而如天然之定则,没有怪之者。”(15) 一个中等藩的等级便区分得如此繁琐,达到了一百多个等级,真是不可思议。但长期处于这种制度下的人们早已麻木,皆认为这种森严的封建等级制不是人为造成,而是自然形成的规矩,所以大家见惯不惊了。

福泽进一步分析了历来存在的“权力偏重”现象:“在封建时代,有大藩和小藩,寺有本寺和末寺,神社有本社和末社,苟有人际往来,便不无权力偏重。或又在政府中,也按官吏地位等级,此偏重最甚。若见政府官吏对平民作威,甚似有权,但此官吏在政府中若面对上级所受压抑,比平民对官吏更甚……原本人们之贵贱贫富、智愚强弱,其状况虽有几等但也不可有界限。存在此等级也无碍于交往。然而根据其情况不同,其权利也多随之不同。将之称为权力之偏重。”(16) 福泽将这种武士阶级内部的等级制称为“门伐制”,并声讨了封建门阀制度对人的才能的压抑:“我国人民长期受专制暴政压迫,以门阀为权力之源,虽有才智者,若不凭借门阀施展其才能便将无所作为。当时被其势所压倒,全国不见智所力发挥,一切事物皆陷于停滞状况。”(17) 即等级制度已沉重压抑了人们才智的发挥,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至于被统治者农民和商人所受封建等级制的危害,福泽认为更为严重:“若考察农商以下被统治者,对上流阶层有明确界限,恰如打开另外一处之下界,人情风俗截然相异。受他人统治轻侮,言谈称呼不同,坐下席位有别,衣服也有限制,法律也不相同,甚至生命权利也由他人操纵。在德川律书中记载:‘凡各役卒,倘发现町人百姓有违法杂言或不轨行径,不得已而斩杀之者,经调查无疑问者,免于追究。’若据此律,百姓町人常如面对几千万之敌人,仅能幸免于其平安无事。既然欲使生命安全而不能,又如何能顾及其他?”(18)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等级制度对社会文明进步危害的严重性,认为农商等阶层甚至连生存权利都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处处防范尚无法避免随时可能降临到头上的灾祸,成天提心吊胆地度日,自然无法顾及为国家进步施展自己的能力了。

另一位著名启蒙思想家加藤弘之在对比了欧美立宪制国家如何保障人民权利的情况后,针对日本状况入木三分地分析道:“然而在其它政体之各国,未建立此权利,存在缙绅贵介的特许权,庶民全部根据不同人种而有不同权利,缙绅贵介对待庶民甚至如对牛马”(19)。在封建社会,一方面存在所谓“缙绅贵介”拥有的封建特权,可以任意支配普通百姓;另一方面普通人民却必须根据“不同人种”而仅拥有不同权利。在缙绅贵介眼里,普通人民的地位只能与牛马相提并论。对此,加藤主张即便是政府官吏甚至君主,也不允许有高于人民的特殊权利,更不允许将人民当作私人财产或视为牛马而任意驱使。他甚至向至高无上的天皇权威发起挑战:“天皇人也,人民亦人也,惟于同一之人类中,有尊卑高下之分耳,决非有人畜之悬隔。人与牛马为异类之有天然尊卑之别者,人以牛马为己私有,固当然可自由使用之,然而天皇与我辈人民,同为人类,纵虽天皇之权,亦决不可以牛马对待我辈人民而称之为善之理。”(20) 旧的传统等级制度虽在维新后的日本有所改变,但要真正在全社会废除这种不合理制度,还有漫长的过程。正是敏锐地观察到此点,加藤才旗帜鲜明地提出否定传统贵贱等级制的理论。

启蒙思想家津田真道通过到西方的学习,比较了历史上东西方社会存在的等级贵贱差别现象。他发现日本的封建制度在许多方面与古代西方奴隶制类似,便撰文谴责这种等级制对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又古昔彼土有人奴,生杀予夺之权全在主人,无丝毫权利。等同于禽兽草木,唯主人所持一物耳,是大背天理人道。后世文教大阐,人人皆有平等之权,丝毫没有差别,故人奴远绝其痕迹。但彼国惑于古来之陋见或利欲,云黑奴为天之罪人,非寻常人类,近来尚存。作为英吉利人魁废之,晚近美利坚平定奴乱,黑奴开始得以在人类苏生。然而我邦士人可称无礼,有杀人权,至强之权耶?非理之理耶?呜呼可畏!”(21) 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废除了黑暗的奴隶制度。但在日本的封建等级制度下,作为统治阶层的武士却对所谓“下贱”之民有生杀予夺大权,真是无理至极。他强烈批判这种等级制度的非人道性,并警告若长此以往,日本社会发展的前途将会变得十分令人恐惧,更不可能赶上欧美等先进国家。

1874年,以板垣退助为首的一些开明官僚提出了著名的《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从而引发了思想界有关是否立即设立民选议院的大讨论,由此在日本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自由民权运动”。他以被“称为天下雄藩”的会津藩为例,揭示“当其灭亡,目击殉国者仅不过五千士族,农商工之庶民皆荷担逃避之”。他对这种状况“深有所感,忧国之至情不自禁。”他在分析人民“毫无酬谢累世君恩之慨,见君国之灭亡,之所以为风马牛”的原因时指出:“盖上下隔离,互不俱乐,既不俱乐,又曷得使俱其苦耶?”因而,他主张今后在日本应当彻底废除等级制:“今封建之势既蹙,时局由此际于一新。此时方我帝国若欲立于东海之表,为富国强兵之计,须上下一和,与庶民同苦乐,不可不举国一致,以从事经纶之事。盖国家应集国民各自之力以之为基础,不可满足于依赖单一阶级之力。故今后应断然解除阶级之制,停止士族专有权利,四民齐俱任护国之务,不可不启互俱喜戚忧乐之端。乃及统兵凯旋藩地,主要以此意见向一藩弟子说之,不日先解除士之常职,罢其世禄,全废华族、士族、平民之等级,仅止于虚称,以为天下率先猛断变革之前驱。”即废除等级制为其他改革的前提。他还进一步主张让平民也担任政府官职,“将从前士族文武常职之责广泛推向民庶,不依据人间阶级,使知为贵重之灵物,各自淬励智识技能,人人兴自由自主之权,仅望悉皆遂其志愿。”(22) 即要变革整个国家社会制度,首先应当消除封建等级制度,废除士族专权,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的潜力释放出来,并根据自己的志愿,积极投身于国家社会的建设中。

被誉为“东洋卢梭”的思想家中江兆民批驳了日本历来重视官府,人民的轻视等级制度:“所谓官吏为何物?……彼等原来靠谁有衣食乎?非依赖人民所缴租税乎?岂非靠人民豢养以维持生活乎?凡官吏们之财产、金钱姑不论,即便丝毫之物,亦决非落自天上出自地下,皆莫不从人民囊中生出。即人民为官吏之第一位主人也,岂可不尊敬耶?”(23) 他主张,养活了官吏的人民作为主人应当受到尊敬,向传统的“官尊民卑”等级制发起了冲击。

德富苏峰虽然是一位思想很复杂的理论家,但他在前期的理论中也表现出强烈的反对封建等级制的思想。1886年,他在名著《将来的日本》中认为封建社会已颠倒了正常的人际关系。他指出:“在封建社会,没有一个人民,即并非为了人民而设立的社会,是为了社会,不,宁可说是为了领主及其臣族武士而设立的人民也。并非为了保护人民而有官吏,乃为了侍奉官吏而有人民也。既无人民,焉有人民的事业?既无事业,作为人民要伸展其大才能又岂可得焉?因此在政府之外,丝毫不存在致力之余地。”(24) 他认为,在一个国家中,本来应当是为了人民而设置官吏,但封建社会将这种应有的秩序颠倒了过来,人民仿佛成了专为侍奉官吏而存在,根本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更不用说参与任何社会事业,从而深刻揭示了等级制对社会进步造成的阻碍。

对传统的封建特权观念的冲击

大多思想家认为,要彻底消除这种封建等级制度的危害和影响,在抨击等级特权制度本身的同时,也必须清除存在于人们头脑中长期以来形成的等级特权观念,以便为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制度做好舆论准备。

福泽谕吉主张,为了促进日本文明,应当打破士尊民卑的陈腐习惯及其思维方式:“士尊民卑之旧习俗为文明所不允许,作为国家若欲文明,便不可不破除此习俗。若欲保存此习俗,便不可言论文明进步之事。”(25) 他将是否破除这种等级观念上升到国家是否能走向文明社会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不仅如此,福泽还认为更严重的是,甚至连知识分子在传统等级制束缚下,其学问也成了替封建专制制度张目的工具:“政府之专制受谁教唆?纵令在政府之性质中原本便存在专制因素,但促进此因素之发展并为之粉饰者,岂非汉儒者流之学问耶?自古以来在日本儒者中,称为最有才智、最能干之人物者,乃最巧于专制、最能被政府所重用者也……在今世,既实行专制,又被专制所窒息,不可将之独归咎于今人,而不得不云为远受其祖先遗传流毒使然者。而助长此病毒之势者为谁?汉儒先生也亦耗费大力也。”(26) 正因为这些崇尚传统儒学的“汉儒先生”长期反复宣扬,将封建等级特权观念深深地烙在了人们脑海里,日本人民便对不合理的封建等级现象普遍认同,甚至认为其天经地义。福泽认为,要破除人民这种事不关己的心态,首先必须分析并阐明封建等级特权观念对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他强调指出:“若不察明此弊害,清除偏重之顽疾,无论天下为乱世或治世,文明决不可有进步。”(27) 其深邃的观察力和精辟的理论,使福泽谕吉在日本历史上获得了“东方伏尔泰”的美誉。

加藤弘之精辟分析了在尚未实现文明开化的国家,由于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体制,人民必然长期存在服从专制统治的卑屈心理和封建等级特权为天经地义的观念:“其人民等亦固不辨知真正之道理,故如此卑鄙之国体也决不认为不正,当成固有天理当然,甘心成为君主之臣仆,一心事奉之。故即便大抵有虐政,也不会产生国乱,颇逞太平之姿……但本来作为不正之国体,过分违背国家君民之真理,故决不至真正获得人民之安宁幸福”。(28) 他察觉到,即便在维新后的日本,由于现代化国家体制并未建立,人民不可能真正认识人际间正常的政治关系。在幕末尊皇思想的熏陶下,人民往往误认为自己没有独立思考的权利,只能按照天皇旨意行事。加藤主张,即使日本经过维新接受了更加开明的天皇统治,也不应以天皇的心思来替代自己的独立思维:“以天皇之心为心者何事?是即构成吐露历来卑屈心之愚论。欧洲称有如此卑屈心之人民为奴隶,吾辈人民亦与天皇同为人类,各备一己之心,具有自由之精神者也。何来放弃此心此精神而以天皇之御心为心之理耶?吾辈人民若至放弃自己之心,而只管以天皇之御心为心,岂不几乎与牛马无异耶?”(29) 如果人民丧失了独立思考的精神,便无异于奴隶甚至牛马。这不仅否定了过去已存在的旧的等级特权观念,实际上也是进一步防范在新天皇统治下等级尊卑观念重新蔓延的可能。

“明六社”发起人森有礼在分析日本人民之所以产生远离政治的状况时,也抨击了传统等级观念流行而造成的“奴隶卑屈之气”:“我国中古以来,从事文武之业、躬任国事者偏为士族所专有。而至今,主持开化进步之运动者,仅为国民之一部分。其他多数人民或茫然,多有不解何为立国者。”他还分析了欧美人民具有爱国精神并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的状况:“欧美人民,不分上下男女,一国之国民各自保存热爱一国之精神,团结牢固,以能冒大难、忍大危,在争夺其立国之间,维持者众。”针对日本社会因传统等级观念造成的落后,他强烈“希望在全国普及忠君爱国之意,达普遍教育之目标至最下等人民,使确定所要求之品位,举国驱除奴隶卑屈之气不留残余,而巩固国本,维持国势。”(30) 他认为,造成日本人民奴隶卑屈之气的原因在于人民缺乏文化教育,尤其缺乏忠君爱国的教育,所以才对国家事务漠不关心。因此,森有礼后来毕生从事于国民教育,直至担任文部大臣。

在设立民选议院的辩论过程中,民权论者揭示并否定了因封建等级压迫而在人民中蔓延的过分“卑屈狡狯”之风气:“以此强迫压制,常属其君主政府之性质。而卑屈狡狯,独成其人民之风。盖君主政府甚过高,而人民甚过卑……其人民只习惯于在其君主政府威严下呻吟、慑服,将其政令看作法度,犹如天命天灾以人力不能奈何之者,以此看作其君主政府迭相兴废者,复如其本来与己丝毫也无关者。”(31) 人民过分卑屈是因长期受以君主为首的国家“强迫压制”,而认定这是“天命”,自己无法凭借努力改变之,或认为政治与己无关。因此,人民应当抛弃等级观念和卑屈心理,积极参与竞选议员等政治活动。

被公认为激进民权运动理论家的植木枝盛也对封建等级观念大张挞伐。他生动揭示了人民中存在的缺乏独立自主精神的卑屈心理的表现:“彼之徒等仅为一身一家劳作,不更用心于国家公共事务,无自由之精神,无独立之气象,依赖政府,畏惧政府,凡政府之命令,无论是非,皆唯唯诺诺,只管服从之。应言之事不言,当论之事不论,怒也不怒,怨亦不怨,安于卑屈之奴隶而满足于此。此等人民非国家之良民,实为国家之死民。”(32) 他指出:“我国全体人民千百年来接受专制政体之熏陶……不能摆脱不正常之范围。元来德川政府之流自己便以不正当之手段,将天下之天下作为私天下,无论何时皆欲以专制政治维系其命脉,拼命积累政府权威,尽力压缩人民势力……主观将人民之心志培养成卑屈模样。”(33) 他认为,人民对专制政府逆来顺受的驯服精神已不知不觉渗透进了一家一族:“通过历来千百年之漫长,因袭专制之政治,乃成为驯服命令主义之精神。尤其从数百年以前起便倾向于封建制度,甚为深刻地习惯于其等之精神、其等之事物。浸渐之久,遂在各部分小社会中也不能不有所感受。作为所谓专制的政治命令主义之一大构图,乃在一家之上、一族之间缩写之。”(34) 正因为专制政府将天下当成了私有之天下,以自己为天下国家的主人,禁止或限制人民参与所有国家社会的事务,所以才使人民养成了习惯于对专制压制的驯服顺从心理。

人民这种丧失独立自主精神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植木指出:“若其国之人民无气无力,毫无自由独立之精神,并且仅知自己一人一家之事,在国家公众之事务上一向不费心思,无论何事皆一并委托给政府,自己一点也不承担,其国不可云不衰弱。”(35) 因此,只有彻底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精神面貌,人民才有可能以主人的精神参加到近代化建设中去。“作为人民,不能仅用心于一人一家之事便罢,而更应广泛用心于国家之事、社会之事。”(36) 植木多次强调指出:“自古学者既将人参于天地,称之以三才。然而其实人则可特上居一等,何得与天地并列耶?……然而古今之尊莫过于天地,天犹不能兼地之载,地犹不能兼天之覆,而不免各局限于其形。盖若天地虽大且广,亦万物中之一物耳!……大矣哉,唯人。若想斯人,自主独立,乃万物之灵长也,乃万事之主宰也。”(37) 他主张世界万物皆为人类创造,所以人类比世界任何事物都伟大,人民决不能妄自菲薄:“人也实造天地世界也(若无人,则虽有天地山川皆死物也),人也实作邦国文明也(若无人,则虽有土地而不成为邦国文明也)。自构而自栖居之,自作而自喜受之,自生出,独消靡。人之所为人也,所为万物之长也。所为有为之动物也。大矣哉!”(38) 植木向人民大声疾呼,要人民尽快摆脱长期受封建等级制压迫而形成的卑屈、胆小的不正常心理,抛弃传统的等级贵贱观念,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价值,早日投身于现代化国家的建设中去。

当时仍有不少人主张用教育、用宗教乃至用儒家思想文化熏陶人民,让人民用已被实践证明是非常落后的传统等级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以与欧美政治思想相抗衡。对此,主张宣传现代化政治思想以教育国民的大井宪太郎一一否定了这些不合历史发展潮流的观点:“今若欲达社会改良之目的,即如何做可耶?成为眼下一大紧急问题。世人应须斟酌。论者或曰:邦国独立,人民富强,社会隆盛,舍教育安能求之?或曰:弘布宗教,劝奖道义,以改良人心,此尤为紧要。或曰:振兴儒教,敦厚风俗,砥励志节,可培养国家之元气。”他认为,这些办法“若欲立即采纳以供社会改良之手段方法,余辈所不能轻易表示同意也。”(39) 他批驳了主张用儒家传统等级思想来改良社会的论点:“至如以儒教改良社会之论,始终不能同意之。吾辈所见完全与之相反。因为在彼儒教中,所贵如忠孝,尽管对世道人心无益,但以其忠孝认识所谓忠孝,甚至则云虽为君而非君,但臣却不可不为臣;凡为父命,虽有悖天地公道,为子者亦不能不从也。迷误之甚,孰若于此者?且儒教设人意故造之阶级,严贵贱之差、上下之别,作为原本平等之人类,一边掌握尊严无限之权,一边被立于可比家畜之地位。呜呼!儒教主义邪!有悖天地之公道,违反自由平等之大理。若此,如何以此可能建造完美之新社会耶?”(40) 他强烈警告,不能在思想上重走老路,让传统等级制作为拯救落后社会的药方。

著名政治思想家小野梓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他否定了朱子学的社会作用,认为重新振兴朱子学只会使日本社会走向倒退:“夫宋儒之学问迟钝我邦与支那之元气,因此意味着给予压制政事家以专制之便。彼宋儒不希望人类精神发达,宁可将之局限于狭隘范围,压抑其自主,限制其独立,难道不是仅使少年弟子徒增依赖之心耶?然而彼辈见少年弟子逐渐焕发活泼自为之气象,而不乐意,反而紧皱眉头说道:‘如此,帝国元气将消亡殆尽。应再兴宋儒之教,抑制驰骋于此元气之外,应将之或限于某种范围之中。’殊不知,是反而迟钝帝国之元气,以给予喜好压抑之政治家更多之便利。”(41) 也就是说,如果再沿用传统的儒家思想文化去熏陶年青一代,只能造成传统的封建专制压抑的旧制度卷土重来,并更加严厉。因此,应当用欧美先进的政治思想来教育国民,改造日本现状,推进文明开化和现代化进程。

结语

日本要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打破传统等级制度,使广大劳动力和企业经营者从封建人身束缚下解放出来,投身于近代化建设中。同时,也要彻底清除人们头脑中长期以来存在的等级特权观念。近代早期日本的思想家们在否定传统封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宣传,为一种新的现代社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舆论前提。

注释:

① 德川幕府:《武家諸法度·大猷院》第2條。[日]司法省藏版、法制史學會編:《德川禁令考》前集第一。東京:創文社,1981年,第63頁。“參勤”亦寫作“參覲”。

②(12) 福澤諭吉:《福翁自伝》,富田正文他编《福泽谕吉选集》第10卷,东京:岩波书店,1981年,第23-24、174、233-235页。

③ 德川幕府:《法令禁令之部·庶民》,第51章。[日]司法省藏版、法制史学会编:《德川禁令考》前集第五。东京:创文社,1981年,第140页。

④ 德川幕府:《德川成宪百个条》第45条。《德川禁令考》前集第一。第56页。

⑤ 朱谦之:《日本的朱子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92页。

⑥ 藤田幽谷:《正名論》,今井宇三郎校注《日本思想大系53·水户學》,東京:岩波書店,1973年,第370頁。

⑦ 須藤由藏着、鈴木堂三、小池太郎編:《藤岡屋日記》,東京:三一書房,1994年,第28卷之72、19卷之308。《藤岡屋日記》作為當時史料,記載了1804-1868年江户、大阪、京都的町人生活狀况。

⑧⑩(11) 《法令全書》,大久保利謙他編《近代史史料》,東京:吉川弘文館,1975年,第46、60、60頁。

⑨ 明治天皇:《御誓文之御寫》,《明治文化全集》第1卷《皇室篇》,東京:日本評論社,1992年,第68頁。

(13)(16)(17)(18)(26)(27) 福澤諭吉:《文明論之概略》,富田正文他編《福澤諭吉選集》第4卷,東京:岩波書店,1981年,第204、174-175、182、204、192、205頁。

(14)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70页。

(15) 福澤諭吉:《舊藩情》富田正文他編《福澤諭吉選集》第12卷,東京:岩波書店,1981年,第42-43頁。

(19) 加藤弘之《真政大意》,明治文化研究會編《明治文化全集》第5卷《自由民權篇》(上),東京:日本評論社,1992年,第94-95頁。

(20)(28)(29) 加藤弘之:《國體新論》,吉田曠二編《加藤弘之文書》第1卷,京都:同朋舍,1990年,第139-140、140、156頁。

(21) 津田真道:《泰西法學要領》,大久保利謙編《明治啓蒙思想集》,東京:築摩書房,1967年,第114-115頁。

(22) 板垣退助監修《自由黨史》,東京:青木書店,1955年,第26-27、28頁。

(23) 中江兆民《一年有半》,松本三之介編《中江兆民全集》第10卷,東京:岩波書店,1983年,第176-177頁。

(24) 德富蘇峰《將來の日本》,隅谷三喜男編《日本の名著》40,東京:中央公論社,1974年,第163頁。

(25) 福澤諭吉:《私權論》,富田正文他編《福澤諭吉全集》第11卷,東京:岩波書店,1970年,第376頁。

(30) 文部省教學局編《教育に關する勅语涣发五十周年记念资料展览图录》,第42-43页。石田雄《明治政治思想史研究》,东京,未来社,1992年,第33页ょり引用。

(31) 冈本健三郎、小室信夫、古泽滋:《民选议院辩》,明治文化研究会编《明治文化全集》第4卷《宪政篇》,东京:日本评论社,1992年,第382页。

(32)(35)(36) 植木枝盛:《民权自由论》,家永三郎他编《植木枝盛集》第1卷,东京:岩波书店,1990年,第10、17-18、10页。

(33) 植木枝盛:《贫民论》,家永三郎他编《植木枝盛集》第4卷,东京:岩波书店,1990年,第138-139页。

(34) 植木枝盛:《国家组织の基础》,家永三郎他编《植木枝盛集》第5卷,东京:岩波书店,1990年,第73页。

(37)(38) 植木枝盛:《尊人说》,家永三郎他编集《植木枝盛集》第3卷,东京:岩波书店,1990年,第119、122页。

(39)(40) 大井宪太郎:《自由略论》,平野义太郎《马城大井宪太郎传·主要著作原文》,东京:大井马城传编纂部发行,1938年,第398、400页。

(41) 小野梓:《勤王论》,西村真次编《小野梓全集》(上),东京:富山房,1936年,第273页。

标签:;  ;  ;  ;  

近代早期日本对等级特权概念的否定_日本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