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与《资本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论文,公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资本论》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规律,指引着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国终于找到了从本国实现出发的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又是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思想基础,它体现了《资本论》所阐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的原则、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理。同时它又把这些基本规律具体化了,从而也就进一步丰富了这些方面的内容。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建国以来,特别是从58年开始,党内“左”倾指导思想严重干扰了我党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实践证明,如果不彻底纠正“左”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历史的重要关头,拨乱反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新局面。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公报捍卫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捍卫了《资本论》的科学逻辑。公报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坚持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基础;公报强调了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也就是坚持了马克思的辩证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全集》第23卷,第24页)人们的思想只是实践的反映,它必须要受到实践的检验。从而不断实践,不断认识,思想才不会僵化。如果从本本出发,从“两个凡是”出发,只能束缚人们的思想,促使人们脱离实际。辩证法从来就是反对教条主义的,“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资本论》第一卷,第24页)“两个凡是”显然是与辩证法格格不入的,一切僵化的教条都是违背辩证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把恢复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思想路线,看作是决定党和国家的命运问题,从而引起了全党和全国人民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全国人民的思想解放,为克服多年来的“左”倾指导思想和“两个凡是”的错误,为以后的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中国的历史证明,中国人民的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五四”运动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改变了中国人民的思维方式,解放了几千年来的旧思想对中国人民的束缚。从此,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再次掀起了思想解放的汹涌澎湃的浪潮,荡涤了建国以来所有束缚人们思想的条条框框,把一切不切合实际的观念统统抛弃。中国人民又开始扬起远航的征帆,开辟新的前进的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讨论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问题。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完全符合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应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随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认为,只有在解放思想,破除“左”倾僵化思想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体现了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建立社会主义稳固的经济基础,从而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
二、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最基本的观点。“左”的指导思想违背了马克思所揭示的这一经济运动规律,主观地去处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联系,人为地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脱离于生产力的实际,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十一届三中全会遵循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基本经济规律,纠正了“左”的错误思想。全会公报指出:“实践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生产关系只有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生产力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经济发展才能取得最显著的进步。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对于经济规律,人们只能去认识它,掌握它,利用它,而不能创造它,改变它。正如《资本论》指出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资本论》第一卷,第11页)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更加鲜明而坚决地维护了马克思的这个基本原理。它为二十年的经济改革制定了根本原则。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一场从我国的生产力实际出发,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革命开始了。首先,在农村,那种不顾农村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力状况,任意提高公有制程度的人民公社取消了,代之而起的是由农民自己创造的符合农村实情的各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这一生产关系的变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上了一个新台阶,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农村的改革一见成效,接着就进行了城市的经济改革。长期以来,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城市只存在一种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个体经济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基本消灭。像农村的人民公社那样,城市的集体所有制在“左”的指导思想危害下,也逐渐失去其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性质,而被任意拔高为具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所谓“大集体”。即便是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一些生产力水平基本上还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企业也冠以全民所有制的帽子。从而在经济改革之初,城市基本上是单一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结构,而且公有制还趋向于纯而又纯全民所有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生产关系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经济思想,指引着人们去重新认识中国的国情。人们开始清楚地认识到,我国存在着多层次的发展不平衡的生产力。于是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城市出现了。个体户以乡镇企业的形式,以城市手工业者的形式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随着私营经济,各种集体所有制形式也在乡镇和城市涌现。不久随着对外开放的大潮,“三资”企业大量产生。至此,我国单一的所有制结构被打破,各种经济成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各种中间形式的经济成份百花齐放,从而各种层次的生产力释放出了它们各自的能量,推动着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
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城市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发展,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花开出的胜利之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的生产力实际出发,它一方面坚持马克思的一般经济理论,另一方面又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一个社会的不发展阶段,只能存在多种经济成份,搞单一的纯而又纯的所有制只能是一种空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的不发展阶段即工场手工业时期,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单一的资本所有制关系,它还存在着个体经济。”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互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资本论》第一卷,第371页)马克思还进而指出,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时,必然会出现各种经济成份之间的组合经济形式,这也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从而也就坚持了马克思的社会不发展阶段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发展和中间经济成份必然产生的一般原理。而我国的多种经济成份和中间形式的经济成份并存和发展的实践也再次证明了上述马克思的论断的正确性,即经济运动规律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自然的发展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原理,也就必然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马克思不可能预测到社会主义的不发展阶段的具体情况,因为这个阶段是一个新旧两方面交替的阶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阶段。马克思说,在一个新的社会未出现之前,他不能对它作更具体的预测,因为那样做是不符合人的认识规律的,只能是一种空想。因此,马克思只能从成熟的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出发对未来的较发展的社会作一些粗线条的预测。从而马克思所预测的未来社会是单一的全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的社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突破了社会主义的这一模式,创立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模式,从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填补了社会主义不发展阶段的理论空白,担负起了现阶段共产主义运动所赋于的历史任务。
三、重视价值规律,扩大企业自主权
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为我国的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开辟了道路。全会公报指出: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应该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价值规律是人类社会不可逾越的经济规律。当今世界,谁应用好价值规律,经济就发展,生产率就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抓住了这个当前关键性的经济规律,为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发展指明了方向——商品经济,进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最后建立起以市场为调节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又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未来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作了一个设想。他认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资本论》第一卷,第95页)马克思对自由人联合体即未来社会的设想,除了前面所述是单一的全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外,还是一种没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计划产品经济。当然马克思同时也指出,这种未来社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已充分发挥出来的基础上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出发,摒弃了长期以来“左”倾思想对马克思的未来社会预测的教条式的理解,按照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般原理,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科学地作出结论,认为中国目前还不能实现马克思的这种设想,中国应实行市场经济模式。从而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找到了一条可行的途径。另一方面,中国的市场经济又是自由人联合体在社会主义不发展阶段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从而也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即体现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基本原则,又丰富了这个模式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形式。这一点还表现在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上。全会公报提出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实际上是拉开了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序幕。坚持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是坚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而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的要求。这样就创造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正是向价值规律的应用上走出了第一步。只有让企业摆脱由长官意志形成的主观的计划的束缚,自主地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去生产经营,生产力的各种要素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扩大企业自主权就是一种重视价值规律的改革。价值规律是《资本论》的基本经济规律之一,马克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价值规律的本质及其运动特征。在学习和应用价值规律的过程中,人们对《资本论》的许多原理进一步加深了认识。经济理论界对价值决定的两种含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人们开始从《资本论》中探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探讨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探讨价值规律和计划经济的关系。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所提出的,在宏观上要在几年中逐步地改变重大比例失调状况,要做到综合平衡,基本建设必须积极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等一系列要求,全国对《资本论》第二卷所阐述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原理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进一步理解了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平衡原理,并以之应用于我国的重大比例的调整和综合平衡的实际中去,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彻底扫清了“以钢为纲”的“左”倾指导思想及其所造成的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混乱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体现着《资本论》的一系列重要经济原理,理论联系实际地创造性地应用了《资本论》。
四、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农业开始的,这是最快最有成效的改革。农业改革的基本成功是与十一届三中全会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及时地肯定和支持农民的改革分不开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农民们就暗地里抛弃了人民公社的经营方式,大胆地抵制了“左”倾指导思想。他们把田分到各家各户经营,开始了农业改革。邓小平说过,农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创造的,发明权在农民,他只不过是把农民的发明公开化、合法化。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并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等形式。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人民公社“大呼隆”的上工形式,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由农民自由经营;在分配上,取消了每天评工分的方式,代之以上缴一定的集体提留,余下归农民自己的分配方式。农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适应了我国广大农村以手工劳动为特征的生产力水平,极大的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又促进了农村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确定了上交集体提留(包括国家农业税收之后,归自己的部分在满足家庭需要之外的剩余部分可以到市场上自由出售。这样,就刺激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村的商品经济也就逐渐发展起来了。这种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土地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配关系并且使合同相对稳定在一定年限内以提高经营者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的方法,符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级差地租Ⅱ的经营方法。马克思指出,过于频繁地变动土地出租的合同关系和土地出租年限,不利于经营者对土地的投入的增加,从而不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尊重农民的实际要求和经验,也就把握住了农业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会出现地租范畴,从而使农业的改革更加深化,使土地的使用和农业的分配关系更加合理化、规范化,使市场经济在农业领域迅速发展起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开拓了农业经济改革之路,而且还按等价交换的原则,纠正了过去在高度集中的经济模式下工农业产品交换的价格问题。全会提出,要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和降低农用工业品的销售价格,从而缩小了长期存在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不仅在当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调动了几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为今后的农产品的价格,为农业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节省了劳动力,农业价格的调动促进农民手中货币的积累。于是,农村很快就崛起了一支商品经济的生力军——乡镇企业。这是中国经济改革上的特有的奇迹。乡镇企业一开始就是商品经济的形式。乡镇企业的发展又带动了农村牧、副、渔各行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中的一部分人已先富起来了。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出现了生产大户。这种生产大户打破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窄小范围,承包着较大面积的土地,使用着较多的劳动力,他们把农村的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推进到一个新的台阶。在农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过程中,农业也实行对外开放,外向型农业,吸引外资的农业生产不断涌现,多种经济成份的格局在农业领域也已形成。
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处处闪耀着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光芒,体现着《资本论》所揭示的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而公报同时又是这些一般规律的具体化的表现,它创造性应用和发展了《资本论》的基本原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即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垒起了基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资本论》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概念开始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和理论上出现。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开始步入成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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