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对中国的挑战及中国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TP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各国纷纷选择通过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谈判等形式来促进相互间的贸易与投资。其中,亚洲地区的主要经贸框架安排就有中日韩自贸区、东盟“10+1”、东盟“10+3”以及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呈不断加快趋势。与此同时,美国也在多管齐下地推进有其自身参与的自贸区,在全球范围内相继推出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和服务贸易协定(TISA)谈判。从整体来看,TPP、TTIP和TISA谈判以其全领域、高标准等特点而广受关注,成为美国构建全球贸易新规则的“三大支柱”,其核心目标就是实现全面的贸易自由化,尤其是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别是TPP谈判,美国不仅希望能利用它树立全球贸易新标准,打造“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范本”,部分美国人甚至想通过TPP重组国际贸易秩序①,把中国排除在外,使之成为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支柱。 二、TPP谈判进展 (一)成员扩张,TPP影响力提升 TPP的前身是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也称为P4协议),最初由新加坡、智利、文莱和新西兰四国于2005年6月发起成立。2008年年初,美国开始与P4成员进行前期协商,P4协议转而被称为TPP(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2009年11月美国正式宣布加入TPP,澳大利亚、秘鲁、越南紧随美国之后加入,2010年10月马来西亚加入。在2012年12月的TPP第15轮谈判会议上,加拿大和墨西哥首次参与协商。2013年7月日本正式宣布加入TPP谈判,这使得TPP在全球经济金融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日本加入谈判后,TPP成员的GDP总和约为27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总量的近40%,货物贸易占全球总量的1/3左右。 (二)谈判协议纲要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美国加入TPP后主导了TPP谈判,并在不少章节上提出了新的方案。2011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表示,已经与相关国家就TPP谈判协议纲要文件达成一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随后公布了TPP纲要文件的主要内容(见表1)。 整个TPP纲要文件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设计理念上以树立全球贸易新标准为目的,打造“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范本”。协议纲要文本以美国版自由贸易协定为模板,体现了美国借助TPP平台推广本国贸易规则的战略意图。二是内容构成上以经济一体化为重点。主要体现在:涵盖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实现贸易、投资和服务一体化,采取共同的原产地规则、劳工标准等,推动要素一体化,涵盖公开透明的竞争性政策、共同的环境政策和投资保护政策等内容,推进政策一体化。三是在推进策略上对现有成员体现一定的灵活性。整个TPP协议是开放的,允许为解决将来新成员加入出现的新问题而修改协议。同时存在过渡与渐进方案,如在政府采购、贸易补救措施等各类敏感性议题上,以及发展中成员待遇、分期履约等方面实施过渡安排。 (三)谈判前景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第一,TPP谈判将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艰苦过程。基于WTO等贸易自由化机制举步维艰的历史经验和TPP面临的挑战来看,TPP距建成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新标准的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是TPP谈判的议题很广,存在很多较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新成员的增加,有关议题谈判胶着点的谈判难度上升,进展缓慢。二是TPP成员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对外开放水平差距很大。例如,越南2007年才加入WTO,WTO框架下的很多承诺都未履行,TPP所要求的更多、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承诺,对这些国家更是困难。三是TPP发达成员内部存在分歧,日本加入TPP加剧了谈判的复杂性。一方面,美日意见同盟形成,对其他成员的要价能力上升;另一方面,美日之间在农产品、汽车以及金融服务领域分歧很大。 经过二十轮谈判,现在各国的出价大体已经完成,最终文本协议已经草拟,但是在一些关键条款上出现了不同表述。在2013年12月10日的新加坡部长会议期间,各方为有分歧的课题明确列出了折中方案,从中寻求可行的“降落区”(landing zone)。根据美国一些人士比较乐观的说法,2014年3月、4月份将提交国会讨论,如果不行就要到2014年年底。 第二,协议纲要文本要想全部实现难度较大。一是谈判策略问题,各国要价与最终达成目标会有一定差距。二是会存在特殊例外问题,全部产品免税的目标难以实现。从当前谈判进程来看,美国对新西兰的乳制品和牛羊肉、越南的渔业产品和纺织品的贸易关税减让方面困难重重,而日本在加入前就已准备提出农产品等领域的例外和敏感产品清单。三是竞争政策、电子商务、劳工和环境标准等政治敏感问题很难被发展中成员全面接受。 第三,亚太区域内大国之间博弈影响TPP发展的方向。中国和东盟为了应对TPP,很可能通过加快现有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组建,或通过采取参与TPP来影响区域内合作机制,缓冲TPP的影响,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应对措施,都可能影响到TPP的方向与走势,因此中国的态度仍比较关键。此外,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经济体都表示了参加TPP谈判的浓厚兴趣,但是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内部意见尚未统一,这也将进一步加剧TPP谈判前景的不确定性。 三、TPP谈判胶着点及中国的机会 TPP当前谈判方发展层次多元化,在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发展程度、贸易与产业结构以及地理地域范围上都有着很大的差异性,谈判各方在很多议题上存在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 (一)TPP谈判胶着点 1.农产品开放问题。乳制品、牛肉、糖和大米等敏感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在TPP谈判中争议较大。美国希望在TPP中维持其以往签订的自贸协定中农产品开放进程。但其他国家希望重新就自贸协定有关条款进行谈判,尤其是涉及免于完全开放义务的农产品的内容。例如,乳制品出口大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希望减少乳制品贸易限制,实行更广泛的自由化,尤其是希望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进一步开放市场,但美国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拒绝其他国家要求美国减少乳制品贸易限制的要求,另一方面却要求加拿大等国开放市场;日本加入TPP谈判后这一问题将更加复杂,目前由于各成员国分歧很大,乳制品谈判几乎没有进展。糖类产品的开放方面,澳大利亚等国主张进一步开放市场,美国则拒绝在TPP谈判中讨论糖的市场准入问题。在大米产品的开放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主张开放市场,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希望维持现有关税等限制措施。而牛肉贸易问题随着日本加入TPP谈判也可能变得胶着。 2.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市场准入问题。纺织品和服装原产地规则是TPP谈判中最具争议的市场准入问题之一。为保护国内服装公司,美国建议实行“纱后原则”的严格规则,即规定符合“原产地”标准必须是从纱开始到布、剪裁、缝制等一系列程序都在TPP国家完成,否则服装出口不能享受零关税的优惠。“纱后原则”的原产地规则对越南服装业构成不利影响,越南提倡“剪裁与缝制”规则,允许采用从非TPP国家进口的纺织品来制衣并享受免税待遇。马来西亚也支持更为宽松的原产地规则。但墨西哥和秘鲁则希望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以保护本国服装产业在其国内及美国市场的竞争地位。同样,由于目前美国是越南鞋类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越南极力推动TPP范围内逐步取消鞋类产品关税,并实施更加宽松的原产地规则,但在这方面由于美国国内鞋类生产商的阻力很大,美国在谈判中的态度将取决于其国内的政治立场。 3.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美国希望TPP标准高于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但其他多数成员认为这将损害TPP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而且对知识产权的过度监管会遏制创新,推高药品价格,并置技术进口国于不利竞争地位,因此倾向于将TRIPS作为TPP知识产权条款的基础框架。在具体分歧上,在药物专利保护方面,美国主张对资料专属权和专利链接制定严格规定,并延长生物药物保护期限,但如此严格的标准遭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其他TPP成员的反对。在版权保护领域,美国希望将版权保护期限由TRIPS规定的50年延长至发表后的95年或创作后的120年,但这意味着特许权费上升,这对版权资料净进口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在平行进口②方面,美国主张在TPP中实行禁止平行进口政策,但这与多国现行政策相悖,如日本就不禁止平行进口,而新加坡、新西兰等国明确反对禁止平行进口。在假冒品方面,美国主张假冒行为不仅覆盖带来商业和个人利益的重大侵权行为,还包括未带来任何利益的侵权行为,对此,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以及墨西哥等其他TPP成员持反对态度。 4.服务、投资开放领域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服务业开放方面,美国提议制定高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标准的市场准入规定,即GATS+,包括建立商业存在的权利、百分百所有权、在不建立商业存在的情况下提供跨境服务等。在投资开放方面,美国希望在TPP的投资章节中纳入更全面的内容,包括投资者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政府征收条款、资本的自由转移、非业绩要求以及金融服务的特殊条款。TPP谈判关于投资的分歧还有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美国对服务和投资开放方面的要求令很多发展中成员难以接受,日本对金融服务领域开放也持保留意见。此外,美国要求在TPP协议中写入保证投资者争端有关国际仲裁和法律程序独立性的内容,以及希望减少和最终消除对外资控股比例限制的条款。对于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公开表示反对,认为该机制会给予国外投资者较本国投资者更多的保护,且侵犯东道国在保护本国居民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主权。 5.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为给私营企业和外国公司创造公平的竞争平台,美国和澳大利亚希望在投资和竞争政策中制定约束国企的条款,对TPP中所有成员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实行“竞争中立”政策,以降低国企因享有竞争优势(如融资优惠)而导致的市场扭曲。但国企谈判涉及的问题很复杂,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秘鲁和智利等国都表示反对,其中越南的国有企业约占国家经济总量的40%,而新加坡也担心这可能对其淡马锡等国企造成不利影响。 6.劳工和环境标准问题。在TPP谈判中,美国、日本、新加坡等主张更高的劳工和环境标准,其他成员则持保留态度。美国希望TPP成员国执行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劳动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规定的五项基本原则:自由结社、集体谈判权、禁止强制劳动、废除童工、禁止职业歧视。但将这些义务写成法律条文对很多发展中成员都是挑战。例如,越南规定除政府成立的工会外不允许劳工结成组织,文莱也同样禁止独立工会。最具争议的莫过于美国所谓劳工条款应受一般争端解决程序约束的要求,目前围绕这个问题的谈判已陷入僵局。在环境标准方面,美国坚持在TPP中纳入消耗臭氧层物质、濒危物种、船舶污染、湿地、捕鲸和南极海运等方面的内容,这遭到发展中国家如越南、智利、文莱和秘鲁的反对。围绕环境条款是否应受TPP争端解决机制约束这一问题,各成员国也发出了不同声音。 (二)中国参与TPP谈判的压力与机会并存 为更直观地观察和比较TPP成员在各个核心议题上的态度,我们依据最新资料反映出的各国立场加以归类,对TPP成员和中国在不同议题上的态度进行赋值评分(见表2)。从对各国的打分可以看出: 第一,部分议题对我国构成较大挑战和压力。其中“最难接受”可能为农产品市场准入中的“大米”、知识产权领域的“互联网自由与执行”以及环境与劳动条款中的“劳工标准”(要求允许自由结社、集体谈判权等)等三个议题。 第二,在部分议题上形成意见同盟的可能性较高。在以上三个议题方面有少数国家与中国存在近乎同等的困难,如日本在“大米”领域,越南、文莱、马来西亚等国在“互联网自由与执行”和“劳工标准”等议题的谈判上都存在很大困难。在知识产权、服务与投资开放等的议题方面,均存在多个国家与中国难度相似或要比中国更难接受的国家。这说明,多个国家在不同条款上的谈判难度与我国相当甚至更高,意味着在不同条款和议题上形成意见同盟的可能性较高。而少数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等领域可能出现的例外条款也可为我国创造相似的机会。 第三,我国存在参与TPP谈判的机会和空间。一方面,TPP谈判最终会有大量“折中条款”,成员国在众多议题领域存在的显著分歧意味着在很多议题的谈判上最终必将会产生众多妥协折中的方案。这也意味着TPP谈判中的要价并不等于成交价。而成交价比WTO等现价肯定要高,但比美国提出的要价要低。另一方面,由于TPP规定自身是一个开放性的自由贸易谈判,APEC成员都应可以加入,在达成协议前美方很难单方面提出我国加入的条件。而从总体打分赋值来看,越南和马来西亚在整体难度方面要大于中国或与中国相近。这说明我国未来在TPP中并非在每项议题上都是最困难的一方,反而在很多核心议题上都可以参与TPP谈判。只要是现有各方明确接受的大原则,我国应该都可以接受,因为现阶段大多数原则都未达成具体协议。而且在谈判过程中面临压力的不仅仅是中国一家,这也为我国参与TPP谈判提供了很多可以利用的机会和谈判策略。 四、中国加入TPP谈判的利弊权衡 (一)TPP相关条款对我国构成挑战的同时也是一种机遇 第一,部分行业大幅降低关税可能有助于我国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并改善国民福利水平。目前我国平均关税税率是9.5%,全球平均水平是6.95%,低收入国家是11.6%,中等收入国家也低于我国(见表3)。我国是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因此我国关税明显偏高,可以往下降。货物贸易进口关税大幅降低可能造成较大冲击,使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增大,但同时也会进一步提高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度,有利于企业国际竞争力和消费者福利的提升。以汽车产业为例,当前的关税安排同时保护了包括合资企业在内的中资和外资,也使中方合资伙伴失去自创品牌的进取心(见表4)。大幅降低关税将对合资掩护下的外资品牌的超额利润形成挤压。民族品牌在市场销售、技术合作和兼并扩张方面可以获得更大的国际空间。事实证明,中国国产品牌汽车在亚、非、拉等第三方发展中国家市场与发达国家品牌相比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同时,大幅降低关税有利于我国降低企业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大大改善国民福利水平。此外,零关税环境下仍然可能发展民族品牌,如华为等电信企业是在无关税保护的环境中发展成世界一流企业的。 第二,我国可在合理范围内进口更多粮食满足生产消费所需。TPP谈判中涉及农产品开放的条款较多,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将面临更大的国际竞争,需要与主要农产品大国激烈谈判找到利益平衡点。在农产品关税撤销方面,目前中国农业尚未实现现代化,农业生产效率无法与美国竞争,加入TPP可能对我国农业造成重大影响。但如果从我国整体利益而言,更大程度的农产品进口符合我国长远利益。目前我国的粮食概念范围狭窄,主要是谷物、豆类和薯类,而国际上强调的食物概念更为广泛,不仅包括谷物、粗粮,还包括肉禽蛋奶、蔬菜、水果、水产品和其他所有能吃的食品。而且国际上更多地强调的是食物安全,这更符合一国粮食战略。这就要求我国要转变单一粮食安全观,树立综合化的食物安全观。此外,我国要确定粮食保障重点,树立分层次的粮食安全观。其中口粮、种子用粮是必需品,应纳入政府粮食安全保障范围,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是奢侈性消费,不应全部划入粮食安全保障范围。此外,随着我国国际地位与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国际购买力大幅增强,但耕地和水资源污染严重,粮食长期生产能力遭到破坏(见图1)。如果继续坚持粮食高自给率战略,继续对国内耕地与水资源进行过度利用,未来我国粮食安全将面临较大风险。在此背景下,我们应当把视野更多地投向国际市场,通过进口与海外种植来满足国内多样化的粮食消费需求,建设多元化的粮食生产与供给渠道,这将提高我国粮食供给的灵活性和和安全保障能力。此外,在TPP农产品开放方面,日本、马来西亚、越南等多个国家在农产品开放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阻力,我国可充分利用意见同盟等形式争取在谈判中找到利益平衡点。同时进一步加快农业向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率,培育和加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三,在服务和投资领域,由于TPP的核心动向之一就是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对国内服务业可能形成较大冲击,特别是金融服务业开放将加剧国内金融业的竞争,挑战现有市场准入和资本账户管理体制。而高标准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以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将限制我国对外资的控制和相机处置能力。但也要看到,当前中国正在推行金融市场化改革,市场放开可能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考虑到未来几年我国有可能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TPP谈判也需要时间,我国应对的难度也不是太大。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也标志着中国希望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实行高标准的投资准入,这不仅会创造更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流入,而且随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第四,通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我国自身的利益也可得到保护。美国在TPP谈判中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标准,过高的保护标准和延长的保护期限在短期内有可能增加我国技术进口成本,增加企业负担。但这也不是我国难以接受的,因为目前我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专利申请数达43.6万件,仅低于日本和美国,正生效的专利数69.7万件,位居全球第三,比一般TPP成员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从专利申请的增速看,2007—2011年我国专利申请平均增速远高于美国和日本,正迅速成为专利申请大国(见表5)。虽然整体而言我国专利基础依然相对薄弱,结构尚需优化,但以上也说明未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将有更多的诉求。 第五,“国企竞争中性”条款对我国同样也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一般认为,竞争中性政策会对我国国有企业在获得补贴和融资支持等方面可能有一定约束,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国有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但需要看到,“竞争中性”并不是排斥国有企业,而是要求公平竞争。它主要针对获得廉价资源如低息贷款的国企,但我国贷款利率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一方面国企贷款利率与量化宽松条件下多数发达国家对大企业的商业贷款利率相比并不算低,另一方面未来国企将更多依赖债券融资,市场将根据其信用等级定价。而且防止国企垄断和过度占用社会资源也是我国未来国企改革的方向。尽管TPP中目前还没有针对国企竞争中性条款的具体内容,不过根据OECD的竞争中立原则,第一条是“政府商业活动要公司化”,这一条就与我们有交集;第二条是“识别企业直接服务公共成本”,要把国有企业的直接成本区别开来,就是政策业务要有一个分账处理;第三条规定“以商业回报率考察国有企业”,如果国有企业长期低回报、亏损经营,显然是国家在补贴,是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不是这样就可以允许;第四条是“对国有企业公共服务合理补偿”,国有企业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对这些服务提供补偿要合理,而不是不能补偿,也没有说国有企业不能提供公共服务,不能说因此获得一些补偿就不行,但是要合理补偿;第五条要求“税收中立”,即不能对国企税收减免或者是低税率;还有“政府采购中立”,政府采购的时候要竞争性招标,但是参与竞争的这些实体不能对国企优惠,对非国企不优惠,或者参加竞争性投标的国企本身应该满足上面说的那些条件。 (二)加入TPP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第一,避免被排除在TPP之外可能导致的我国国际环境恶化及对抗性的增强。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非常复杂,美国战略重心东移,周边领土主权纷争不断,这对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造成较大压力。中国加入TPP,不仅是对现有多边贸易机制的一种补充和拓展,更可有效避免我国面临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恶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抗性增强的可能,为进一步巩固并实现和平发展进程奠定基础。此外有效影响未来国际贸易投资的主流规则,避免成为被动的规则接受者。 第二,我国企业和资金走出去的环境大为改善。当前我国企业与资金走出去面临诸多东道国贸易与投资保护主义,通过TPP平台,可以降低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壁垒,改善我国企业和资金走出去的环境。 第三,了解国际规则发展趋势,促使国内相关领域更有针对性地改革开放并转型升级。通过更高标准的国际贸易规则,中国可根据新的比较优势进行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高标准的投资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国可进一步引进高质量外资,促进科技创新,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引进竞争,可以加快国企改革,有效改进管理水平;通过制定更好的劳工和环境标准,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以人为本”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四,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深层次的现代化改造。随着入世红利的逐渐消失,我国需要以更高标准构建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系。通过参与TPP谈判,有助于改进现有体制的弊端,同时营造一个高度自由、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为打造新型、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奠定基础,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方向相一致。加入TPP意味着我国以和平方式崛起并融入全球经济。我国不仅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同时还将成为最开放、竞争程度最高的经济体之一。 第五,避免TPP成立后可能发生的贸易替代和转移效应,挤占我国出口市场。自由贸易区对成员国的福利影响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以及关税水平。贸易规模越大、关税削减幅度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强,对非成员的贸易转移效应也越强。作为美日两国的重要贸易伙伴,TPP的贸易转移效应将对我国造成一定的损失。Petri等(2011)通过GTAP模型发现,如果不参与TPP,2025年中国对外出口将比基准情景下降低574亿美元,损失占当年GDP的1.2%。而从国家福利损失方面看,多项研究(如Kim,2011;Petri,2011;万璐,2011;Li和Whalley,2012等)表明,若不参与TPP我国面临的福利损失约占CDP的0.03%~0.3%。 第六,有利于我国在其他区域谈判中讨价还价。TPP可能带动APEC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并成为亚太地区各经济体参与区域多边贸易合作的主要平台。这将进一步削弱APEC平台的作用,进而降低我国在APEC平台的影响力。同时,加入TPP谈判也有利于我国在以东盟为主轴的“10+X”合作机制中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 五、中国的选择 第一,尽早提出加入TPP谈判,争取最好结果。美国宣称今年年底达成协议,且有成员表示在达成实质性协议之前不太可能接纳新成员加入③,不断发出TPP对中国门槛很高的信号,或许想产生使我国知难而退的效果,但我国不应为之所扰,越早宣布参加越主动。即使美国加快谈判进程,并以种种借口达到让我们不能参加谈判的目的,我们提出谈判也是有利的。因为如果美国很从容,就会跟各方讨价还价,而其一旦有压力想加快进程的话,势必对其他国家让步,美国让步了,我国再谈的时候就有利些。因此我们早表达更加有利。 近来我国虽然对TPP也做出过相关表态,但多数沟通还是停留在一种低层次、非正式和范围窄的层面,不利于我国在双边及诸边层面赢取主动权。未来我国可通过更高层次、更为正式及更广范围的沟通与喊话,如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框架下向美方提出,同时加强对TPP其他主要成员的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已表示欢迎中国加入TPP的国家(如澳大利亚等),以及那些以中国为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沟通,在TPP内部形成接纳中国的声音。因为我国即使不宣布参加谈判,也已事实上成为各方考虑的利益相关方,而宣布参加谈判意愿并与成员沟通,本身就可能会影响谈判进程。我国可主动向参谈国介绍自己的开放设想和对TPP各项议题的分析和看法,以影响各参谈国的判断,间接影响谈判进程和结果。同时不论我国是否能被很快接受,都可向有关国家提供我国加入WTO和其他区域自贸协议的经验教训,供其谈判参考。例如,我国可与TPP相关发展中成员探讨“限制跨国公司垄断”和“减少农产品补贴”等议题的意义,重点做与我国利益相似成员的工作。中国加入谈判会增大利益相似者的谈判力量。鉴于多数条款并未达成协议,我国接受现有原则不必有太多顾虑。如果美国以种种理由不同意我方加入,也将在道义和舆论上面对我方的持续压力。 我国虽可主动提出参加TPP谈判,但不必为此背包袱,应使这一问题由中国须独立思索面对的挑战,变为所有相关各方需要共同面对的一个现实。 第二,应多管齐下,充分打好自己手中的牌。首先,我们最大的牌就是,中国本身是最大的市场,特别是具有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完全开放的金融市场。这个牌我们还没有好好利用。比如中国瑞士自贸区协议有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准入条款,与我们三中全会以后形成的方向和精神相比相当保守。如果我们先对瑞士特别有比较优势的金融服务业适当开放,只要瑞士银行在中国的准入高于美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美、欧诸国就很难坐得住。我国应给那些先跟我们达成自贸协议的国家充分的好处,让先行者尝到甜头,让没有跟我们达成自贸协议的国家体会到不与我国谈自贸区的代价和成本,打消其“奇货可居”的念头。其次,加快以我国为主导的自贸区建设。一是把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其他国家的自贸区升级,在市场准入、服务贸易及投资等相关标准方面加大开放力度;二是加快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三是推进金砖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四是与TPP成员中以我国为最大贸易伙伴的国家优先进行双边自贸区谈判并尽快签署协议;五是以中韩自贸区协定撬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加快与澳大利亚的双边FTA谈判,尽早与加拿大启动双边FTA谈判;六是主动对最不发达国家实行单方面关税减免,成为更多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七是积极推进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进程,但不必以中美BIT谈判的完成作为开始TPP谈判的前提条件。 第三,不管加入TPP与否,都要针对国内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一是针对薄弱环节,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汇率利率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开放资本市场,提高金融业的内资和外资的准入水平。二是加快国企改革,增大市场竞争,消除垄断,对有条件的企业推进民营化进程。三是推动劳工标准、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或靠拢。我国应在国际劳工标准和环境标准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把TPP视为我国在国际劳工标准和环境标准制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舞台,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劳工标准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四是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国际接轨。五是要分阶段降低我国制造业的关税水平。六是乳制品、牛肉等可进一步放开,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综合政治、经济各方面因素,我们认为中国应该主动加入TPP谈判,而非自我孤立于谈判大门之外;应将参加TPP谈判作为提升自身实力的一个过程,使其服务于我国整体的政治与经济战略。 作者感谢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的相关支持。 ①在2013年11月13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的会议中,美国布兰戴斯大学Peter A.Petri教授就认为,尽管从CGE模型预测来看美国加入TPP的收益并不太高,但对美国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利用TPP去主导未来几十年的国际贸易规则。 ②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知识产权已获得进口国法律保护,且知识产权人已在该国自己或授权他人制造或销售其知识产权产品的前提下,从国外知识产权所有人或其被许可人手中购得该种产品并输入该国销售的行为。 ③2013年10月16日,新西兰贸易部长Tim Groser在奥克兰出席中国商业峰会时表示:“由于我们正寻求达成协议,任何一个国家目前都不太可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TPP对中国的挑战与中国的选择_tpp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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