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同盟重新定义的背景、过程和影响_军事论文

美日同盟重新定义的背景、过程和影响_军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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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0年代初以来,美日同盟一直是影响亚太地区安全格局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冷战结束后,随着昔日的主要敌人——苏联军事威胁的消失,美日同盟面临着重新定义的重大课题。对美国而言,重新定义美日同盟的战略目标是强化和长久维持其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防止、抑制和摧毁在亚太地区可能出现的对美霸权地位形成挑战的力量或力量联合。对日本而言,积极投身于美日同盟的再定义意味着日希望在与美安全战略相协调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卫力量并扩大其对自卫范围之外的全球和地区安全事态行使影响的能力,进而加快提高日本国际政治地位的进程。出于各自战略意图的需要,美日从1994年秋天开始着手重定工作,中间经过美对其东亚战略和日对其防卫政策的调整,两国于1996年4 月发表联合宣言,并于次年9月完成了对防卫合作指针的修订。 为了确保美日防卫合作的实效性,1998年4月, 日政府拟定的“有事立法”的相关法案已提交国会等待审议。虽然朝野各党对法案内容意见不一,但预计法案仍将在主流派的支持下获得通过。

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美日同盟再定义问题已有不少评论和论文发表。但是,从美日关系总体演变发展的角度,对美日同盟的重新定义进行分析、探究的论文却很少见。本文的主要目的正是从美日关系的角度,通过对美日同盟再定义的背景、过程的概括性描述,揭示重新定义后的美日同盟的主要内容,并简要分析其对美日关系、美日与我国的关系以及亚太地区安全环境的影响。

一、美国的东亚安全战略

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的最显著特征之一是美国成为对世界事务行使主导性影响的唯一超级大国。对于在新的国际形势下,美应实施何种总体战略方针的问题,美国内存在“新孤立主义”(主张美国防目标应只限于保护国民的安全、自由和财产)、“选择干预论”(主张努力保障大国间的和平)、“合作安全论”(主张以集体行动并通过国际组织保证安全)和“绝对强权论”(主张以美国的绝对强权保障和平)等几种不同主张(注:Barry R.Posen and Andrew L.Ross,Competing Visions for U.S.Grand Strateg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1,No.3 (Winter,1996/97),pp.9-43.同时参照下列论文:Eugene Gholz,Dary1 G.Press,and Harvey M.Sapolsky,Come Home,America:The Strategy of Restraint in the Face of Temptation,Ibid.,Vol.21,No.4(Spring,1997),pp.5-48.Michael Mastanduno,Preserving the Unipolar Moment:Realist Theories and U.S.Grand Strategy after the Cold War,Ibid.pp.49-88.Christopher Layne,RethinkingAmerican Grand Strategy,World Policy Journal (Summer,1998),pp.9-26.)。 这些主张除属于少数派的“孤立主义”论调外,都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美应在进一步强化和利用自身经济、军事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担负起领导世界的责任这一点。克林顿政府正是在认同和综合利用后三种主张的基础上,制定后冷战时代美国的全球和地区战略的。

1994年7月, 克林顿政府公布了题为《接触与扩展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详细阐述了美将在积极介入世界事务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实行市场经济的民主国家阵营的总体战略构想。在美政府看来,保障安全、发展经济和促进海外民主是美国家安全战略的三大目标,而“接触”和“扩展”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基本途径。只有充分利用现有的超级大国地位,如前任国务卿克里斯托夫和现任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所宣传的那样,坚持“美对世界的领导” (注: Warren

Christopher, America'sLeadership,America's Opportunity,Foreign Policy,No.98(Spring,1995),p.8.),发挥美作为唯一能为当代世界指明前进方向的“领路者” (注: 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HarvardUniversity Gazette(June 12,1997).)的作用, 才能实现美国的战略目标。

显然,在军事方面,苏联和华约组织解体后,能在全球范围对美安全构成威胁的力量已不复存在。按照美国防部的设想,后冷战时代美国军事战略的中心任务是对付类似海湾战争的地区冲突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扩散等(注:Department of Defense,Report on the Bottom-Up Review(October,1993),pp.5-9.)。 而要使美国同时赢得两场地区战争(假设“第二次海湾战争”和“第二次朝鲜战争”),就必须继续维持美在海外的军事存在、巩固和扩大已有的双边和多边军事同盟。北约东扩和美日同盟再定义就是这种战略构思的具体体现。

如果说欧洲是美国传统安全战略最重视的地区的话,那么后冷战时代的美国安全战略则明显呈现出向经济上充满活力的亚太地区倾斜的趋势。虽然美国内对具体实施何种亚太安全战略存在多种不同观点(注:Mike M.Mochizuki,ed.,Toward a True Alliance:Restructuring U.S.- Japan

Security

Relation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1997),pp.44-56.), 譬如:“直接干预均衡论”(主张在美国的直接干预下使亚太力量取得均衡)、“间接干预制衡论”(主张间接行使美国的影响以促使各种地区力量实现相互制约平衡)、“遏制中国论”(主张以遏制中国的强大而使各种力量对比保持平衡)、“合作安全论”(主张通过多边机构等渠道加强对话以保障安全)等等,但多数意见均强调保持美对该地区事务行使决定性影响的重要性。

克林顿政府的东亚安全战略反映了多数派的意见。它制定的美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在谈及东亚地区时明确指出,美国是一个太平洋国家,东亚不仅是一个对美安全和繁荣越来越重要的地区,而且是最能体现美安全、经济和民主三大战略目标相互密切交织的地区。正是以此为前提,国防部于1995年2月发表了《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安全战略》报告, 对美在该地区的安全战略构想和军事部署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这份由1994年担任助理国防部长的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主持制定的报告,在强调亚太地区对美安全和经济的重要性之后,列举了诸如:朝鲜的核开发和朝鲜半岛的军事对峙、新霸权力量的兴起、领土纠纷等该地区“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指出为了使目前的安全和繁荣形势在今后20年内得以继续保持,美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继续维持冷战时期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泰国之间签定的双边军事同盟。美日同盟是美亚太安全政策的中枢,美军对驻日基地的利用和日本对美军事行动的支援是美在该地区安全保障的主要依靠。

②美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是美在安全领域发挥作用的基石。美将在该地区继续维持约10万人的武装力量(其中约4万7千人驻扎日本)。

③支持东盟地区论坛(ARF),促进地区双边和多边安全对话。

在这些措施中,美日同盟关系的重要性受到特别强调。正是这种强调为美日同盟的再定义指明了方向。虽然美国内也存在少数反对延续美日同盟的意见(注:Chalmers Johnson and E.B.Keehn,The Pentagon's Ossified Strategy,Foreign Affairs,Vol.74,No.4(July/August,1995),pp.103-114.),但并未对政府决策的方向形成影响。

从1951年美日签定安保条约到冷战结束,对苏联和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封锁、保障日本安全等被看作是美日同盟的主要目的。在此期间,美日同盟的基本结构是日向美提供军事基地,美对日提供包括核保护伞在内的安全保障。这种“片面的、非对称性”结构不仅给日本提供了安全保障,而且提供了一个几乎全面开放的美国市场,使日本在二战后得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并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美日经济摩擦的不断加剧和汽车贸易谈判的破裂,美国内的“日本威胁论”不断升温;与此相对,日国内主张对美国“说不”的论调也明显抬头,“美日同盟关系面临危机”(注:《周刊东洋经济》1995年6月10号,13—20页。)。为了防止美日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克林顿政府于1994年秋天开始了“置安全保障于经济之上”的对日政策调整,美日同盟再定义工作也同时启动。围绕再定义的美日安全对话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注: Joseph S.Nye,The Case for Deep Engagement,Foreign Affairs,Vol.74,No.4(July/August,1995),p.93.):

①冲绳基地问题以及日本对整个美军基地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等双边问题;

②亚太地区未来形势的预测及战略对策;

③两国参与的全球维和行动和人道主义援助任务等。

对美国而言,美日同盟再定义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美继续拥有基地、驻军和取得日对基地的财政支援的同时,扩大日本在自卫范围之外对美军事行动的支援和协助,从而改变同盟原有的以保障日本安全为主的性质,使其由美苏冷战的工具演变为对付后冷战时代全球和亚太地区新局势的机构。美国的这一战略意图在客观上向日本提出了对其防卫政策作相应调整的要求。

二、日本防卫政策的调整

二战结束以来,在宪法范围内的“专守防卫”一直是日本防卫政策的一项基本方针。然而,随着海湾战争的爆发和苏联威胁的消失,这一方针受到了来自国外和国内舆论的双重冲击,承受着被修改或“架空”的巨大压力。从外部看,冲击主要来自美国。在以美为主导、美主要盟国参加的对伊战争中,日本虽然慷慨出资130亿美元, 但由于受宪法的制约,无法派军参战而受到美国内舆论的酷评。日因其“支票外交”没有得到应得的荣誉而大伤自尊。在国内方面,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呼吁走出有“一国和平主义”之嫌的“专守防卫”的宪法框子,在国际社会中获得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地位之声不断增高(注:《Voice》1990年11月号,95—96页。 )。这种内外压力使日本面临对国家战略和防卫方针进行调整和定位的新局面。

90年代初期,日本国内以是否修改宪法第9条为核心, 展开了一场确定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大讨论。主张在“护宪”的大前提下使日本成为“文装国家”(civilian power)的舆论(注: Yoichi Funabashi,Japan and the New World Order,Foreign Affairs,Vol.70,No.5(Winter,1991/92),pp.58-74.) 与主张通过“修宪”使日本成为能够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普通国家”的舆论(注:小泽一郎《日本改造计划》讲谈社,1993年,104—105页。)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在尚未达成共识的形势下,日本政府为了向美国等表示其愿意作出“国际贡献”的诚意,在1991年4月向海湾地区派出6艘舰艇执行海上扫雷等任务后,于同年9 月将《国际和平合作法》以及《国际紧急援助队法》提请国会审议。这两部法律在国会经过激烈的讨论后于第二年6月获得通过, 从法律上为自卫队的海外派遣铺平了道路。此后,自卫队接连参加了联合国在柬埔寨、莫桑比克和中东戈兰高地的维和行动(PKO )以及在扎伊尔的卢旺达难民援助活动等。

围绕修宪和防卫政策的争论对冷战后的日本政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它与其他内政因素相互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政界各派势力、特别是战后单独执政38年之久的自由民主党内部的分化瓦解和力量重组,促成了以细川护熙为首的联合政权的诞生。为了尽快确定新时期日本的防卫方针,细川内阁除在防卫厅内组织研讨会外,还于1994年2 月设立了以桶口广太郎(朝日啤酒公司会长)为首的直属首相的咨询机构——“防卫问题恳谈会”。此机构半年后向村山富市首相提交了题为《日本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应有状态——面向21世纪的展望》、通称“桶口报告”的建议书。这份被美方看成是具有“对美离心倾向”性质(注:防卫研究所《东亚战略概观1996—1997》155页。 《世界周报》1995年10月17日。)的报告详细论述了新时期日本应采取的战略方针,提出了积极参加联合国主导的维和行动、强化日美军事关系、促进地区安全对话等建议,但回避了对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的明确回答(注:Mochizuki,op.cit.,p.10.)。 在防卫厅内部研讨、“桶口报告”以及自1994年秋天以来美日外交和国防官员围绕美日同盟再定义所进行的秘密磋商的基础上,日本政府从1995年6月开始,先后10次召开安全保障会议, 讨论调整防卫政策问题,并在同年11月的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新防卫大纲》(注:防卫厅编《平成8年版防卫白书》313—320页。)。 与1976年颁布的《旧大纲》不同,《新大纲》虽然强调日将继续贯彻“专守防卫”、“无核三项原则”等基本方针,但在论述自卫队的作用时,增加了在日本防卫之外“对构筑稳定的安全环境作出贡献”方面的内容,它包括:对付大规模自然灾害、恐怖活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推动与邻国的安全对话、防止大规模杀伤武器和导弹的扩散、协助联合国的军控活动等等。在谈及日美安保体制时,《新大纲》不仅强调它对日本的安全“必不可少”,“在确保周边地域的和平与稳定、构筑安全环境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还明确指出了提高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具体措施——充实在情报交换、政策协调、联合研究·演习·训练方面的体制、技术和装备方面的交流;加强在推动地区安全对话和联合国维和行动上的合作等。

最能体现《新大纲》特征的是下列条款,即“在我国周边地域发生对我国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态时,……要圆满有效地运用日美安全保障体系”,这一全新的条款实际上是“日方对美国提出的在亚太地区(特别是朝鲜、台湾问题)上采取‘共同军事对应’要求的回答”(注:日本国际政治学会编《国际政治》第115号,1997年5月, 134页。)。这反映了日本的防卫政策在与美国东亚战略相协调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突破了“专守防卫”的框架,为美日同盟再定义准备了必要的国内条件。

正当美日同盟再定义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展之时, 1995年9月,在集中了美驻日基地75%的冲绳县发生了美军士兵强奸当地少女的事件。以此为契机,日国内要求缩小·撤消冲绳美军基地、改订安保条约的呼声和运动在冲绳掀起高潮(注:参考《世界》杂志1995年12月号有关冲绳问题的特别报道。)。1996年1月, 冲绳县知事大田昌秀还向中央政府提交了建议在2015年前分阶段撤消基地的方案。最近,日本前首相细川护熙也在美国《外交》杂志上撰文,认为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美军已无必要继续驻留日本(注:Morihiro Hosokawa,Are U.S.Troopsin Japan Needed ? Foreign Affairs,Vol.77,No.4 (July/August,1998),pp.2-5.)。在要求缩小基地呼吁的背后有一个重要因素, 即基地给日本造成的财政负担问题。现在日政府每年要支出60多亿美元的基地维持等费用,占美驻军费用总额的70%左右。日本的财政支援使美在日驻军比在其国内还要便宜(注:Nye,op.cit.,p.98.)。

对美国来说,以冲绳为主体的驻日美军基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国防部在1995年3月公布的有关美日安全关系的报告中明确指出, 驻日美军基地是美在亚太地区防卫的第一线,它使美能对付远到波斯湾的广阔地域内的突发事态。在实施对付突发事态的小型的、灵活机动的作战方案时, 驻日基地显得越发重要(注: Department of Defense,Report on the Securit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and Japan (March 1,1995),p.10.)。事实上驻日美军基地集中了正面作战、后方支援和情报收集于一体的军事力量,它的存在已使“日本列岛成为美国维持其世界领导地位的不可缺少的战略根据地”(注:东海大学和平战略国际研究所编《日美安保与冲绳问题》社会评论社,1997年,85页。)。

然而,面对来自冲绳地方的巨大压力,美日两国政府不得不在重新定义其同盟关系的关键时刻就基地问题进行磋商,并就在下世纪初之前归还包括当地要求优先归还的普天间机场在内的21%的冲绳基地达成协议。当然,这种以维持美军作战能力为大前提的部分归还,同时也为美军在“有事”时使用日国内的民间机场、港口等设施开了绿灯。

三、美日同盟再定义及其影响

1996年4月, 克林顿总统与桥本龙太郎首相在东京签署了《美日安全联合宣言——面向21世纪的同盟》。联合宣言在肯定“美日关系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两国关系”和着重强调以美日安全条约为核心的两国同盟关系对维持21世纪亚太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将发挥的重要作用之后,重申美国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10万兵力的承诺以及日本对美驻军的财政支援;宣布为了强化美日同盟关系的可靠性,两国将进一步加强在情报交换、对付日本周边事态方面的共同研究和政策协调、防卫技术装备的共同研究等安全领域的合作,并着手对1978年签订的《美日防卫合作指针》进行修改等等。在签署联合宣言之前,日外相和美驻日大使还签定了有关两国军方在相互提供后方支援、物品及劳务方面合作的协定(ACSA),就日自卫队与美军在参加共同训练、联合国维和及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时,相互提供食品、水、住宿、运输、燃料、通信以及包括武器部件在内的多种物品等达成了一致。

美日安全联合宣言的内容,实际上是美日两国对克林顿政府东亚战略以及与其相协调的日本新防卫大纲的正式确认,是对美日安保条约的“实质性改定”(注:《朝日新闻》1996年4月18日。)。 它的公布标志着美日同盟再定义的基本框架的确立。此后,美日两国对防卫合作指针的修改就是这一宣言的具体化。

1996年6月, 由美日两国外交和国防部首脑组成的安全协商委员会(SCC)下设的防卫合作小组委员会(SDC)开始对1978年签订的防卫合作指针进行修改。经过一年的研讨,SDC于1997年6月公布了修改意见的“中期报告”,并于同年9 月在纽约发表了新的《美日防卫合作指针》。与以对付“日本有事”为重点的《旧指针》相比,《新指针》着重强调了在对付“日本周边事态”时的美日军事合作的具体措施,并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值得注意。

第一,有关对付“周边事态”的美日合作的内容全面而详细,包括了从提供设施到参加扫雷等40个项目。如:在预测事态可能发生阶段的情报交换、政策协调以及抑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外交努力;在对付事态过程中的两国合作(主要集中在难民救援、非战斗人员的撤离以及为确保经济制裁效果而在海上实行的对可疑船舶检查等方面)和日本对美军的支援(主要有提供各种设施:包括开放自卫队及民间的机场、港口,美军进行训练和演习的区域以及办公和住宿设施等;提供后方支援:包括除武器弹药之外的物品、燃料等的供给,人员、物资的运输,伤病员的治疗和运送,美军设施的警戒,通信频率和器材的提供,物资的装卸,向美军设施供水、供电等;提供扫雷以及海空交通管制方面的支援等等)。

第二,在设定“日本周边事态”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时,采取模糊战略。由于1997年6 月公布的关于《新指针》的中期报告遭到中国等邻国的强烈抗议,因此,美日在同年9 月公布的定稿中增加了“周边事态不是地理的、而是着眼于事态性质的概念”这样一条模糊难解的补充说明,回避了在地理上对“日本周边”范围的明确界定。虽然如此,如果从当时内阁官房长官以及后来外务省高官的谈话来看的话,“周边”范围包括台湾在内似乎只是公开的秘密。因为《新指针》所谓的“周边事态”被认为就是指“在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发生的紧急事态”(注:《日本经济新闻》社论,1997年6月9日。)。

第三,美日军事领域合作的有关具体规定将伴随相应的国内立法和行政措施,因而具有更强的约束力。虽然《新指针》的条款本身并没有把相应的立法、预算和行政措施作为义务,但为了保证指针具有实效性,日政府在完成指针的修改后,即着手拟定相关的国内立法。 1998年4月底,日本政府公布了《周边事态措施法》(暂定名称)、《自卫队法改正案》和《ACSA改正案》等三部相关法案,并已提交国会,等待审议。

《周边事态措施法》对周边有事时日本应采取的措施及其有关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卫队法改正案》规定自卫队在救援海外日本国民时,除可使用政府专机和自卫队飞机外,还可动用能搭载直升机的护卫舰;《ACSA改正案》则在其实施条件中加入了适用于对付周边事态时的美日军事领域合作的条款。日本政府公布这些为美日防卫合作指针的实施创造国内法律根据的法案,标志着始于1994年秋的美日同盟再定义作业已接近尾声,它的最终完成将对美日关系、美日与中国的关系以及亚太地区安全形势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美日同盟再定义使80年代末90年代初因经济摩擦升级而一度极其紧张的美日双边关系恢复平稳并在后冷战时代新的国际形势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美国内的对日舆论倾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趋向。1998年4月,日本外务省公布的在美国内进行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 60%的普通美国国民认为“日本是可以信赖的友好国家”,持同样看法的知识界人士则高达89%,为历年同类调查的最高记录。有55%的人把日本看成是“美国在亚洲最重要的伙伴”,认为“美日关系会更好”或“不会发生变化”的人达90%左右,说明绝大多数美国人对美日关系的现状和未来持肯定态度(注:《产经新闻》1998年4月30日。)。 当然,在今天的美日经济关系中仍潜伏着许多危机因素,如:日本的巨额对美贸易顺差以及在开放市场、扩大内需和推动遭受金融危机后的亚洲经济尽快恢复等方面所表现出的消极态度等等,这些因素可能引发美日之间新的摩擦和对立。在美国看来,日本要想长期维持良好的对外关系,就必须将其经济政策由出口主导的“新重商主义”型转变为内需主导型(注:《周刊东洋经济》1995年9月30号,74页。), 然而全面彻底地实现这种转变在短时期内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由于美日同盟再定义使两国的政治、安全关系得到了新的稳定,这种稳定能较为有效地抑制和缓解经济领域矛盾的激化,使美日关系能在总体上保持有惊无险、稳定发展的状态。

其次,美日同盟再定义打破了中、美、日三国关系间的既有平衡,因而影响着中美和中日双边关系的顺利发展。从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中美关系走向正常化以来,“台湾问题”一直是影响两国关系全面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因素。重新定义后的美日同盟在维持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的名义下,以模糊战略的方式将台湾包括在其军事干预的范围之内,其结果只会鼓励台独思潮和势力的增大甚至外部势力的直接或间接的介入,使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面临更加曲折和复杂的形势。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非建设性的过度介入不仅会毒化中美关系,而且也不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克林顿总统在访问中国期间,明确表示美将奉行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的“三不”政策,这一公开表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美日同盟再定义对中美关系带来的不良影响。

由于近代日本对华侵略战争的历史仍然深深地影响着两国人民的感情,因此,美日同盟再定义对中日关系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显得更加突出。近代日本对台湾实行的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的历史,使中国把日本对“台湾问题”的涉及不仅看成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而且看成是日本居心叵测的一种表现。日本政府在美日防卫合作指针的适用范围是否包括台湾问题上的含糊其词以及个别政府高官明言包括台湾的谈话,反映了日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比美国更暧昧的一面,不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此外,与美日同盟再定义相关的日本国内政治舆论动向,特别是要求修改宪法、行使“集体自卫权”以及扩大自卫队海外派遣等主张,也引起了中国的关注。据积极主张修宪的《读卖新闻》1997年3 月进行的舆论调查显示,日国内赞成修宪的已达44.9%,超过了反对派的36.8%(注:《读卖新闻》1997年4月6日。)。在政、军、商、学界中,要求改变政府有关“在现行宪法下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立场的呼声也在增高(注:中山太郎《二十一世纪亚洲之动向》TBS出版, 1997年,254—255页。田久保忠卫等编著《对日本推行战略性外交的建议》时事通信社, 1998年, 19—20页。James Shinn,ed.,Weaving the Net:Conditional Engagement with China (New York:Council on ForeignRelations Press,1996),pp.189—190.)。上述主张和倾向与日本政府主导的取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提高日本的国际政治地位的外交努力以及扩大自卫队的海外派遣等政治因素相互作用,不仅对日本未来的发展趋向,同时也对中日关系产生微妙影响。

第三,美日同盟再定义对地区安全形势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由于再定义是对原有同盟关系延续的确认,因而具有维持现状的含义;另一方面它又是对既存同盟的目标、机能等的扩展和改定,因而包含着改变现状的新因素,并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换言之,美日以强化冷战时期军事同盟的方式来左右地区安全形势的做法,既有“防止在亚太地区出现力量真空”,维持局势稳定的一面;同时也有对非同盟的亚太各国造成军事压力,使这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安全不得不在军事上作更多投入的消极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美日同盟再定义并未在后冷战时代的新形势下给地区各国建立安全机制的努力树立一个值得效仿的“榜样”。美日以外的各国对《美日安全联合宣言》及新的《美日防卫合作指针》的不同反应,正是美日同盟两面性的具体体现。

最近,美日两国的学术舆论界已在关注保持中美日之间的力量均衡和高层次的合作对亚太经济和安全的重要意义(注:Ezra F.Vogel,For Asian Stability,a China-U.S.-Japan Triangle,InternationalHerald Tribune,September 18,1998.)。 中美日三边第二轨道对话也已启动。从中国的立场看,要使中美日关系维持稳定并实现三国之间在对付亚太新局势上的全面而有效的合作,摒弃美日同盟再定义对中、美、日关系以及地区安全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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