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日的入学推荐制看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大论文,实名论文,中学校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日,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提出了“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招生办法。所谓“校长实名推荐制”,是指在社会公示的前提下,北大选定的部分中学的校长可向北大推荐优秀学生,经推荐的学生经过面试,可成为北大自主招生的直接候选人。今年,全国39所中学的校长获得推荐资格。对于被推荐的学生的报名资料,北大将安排专家进行审核,合格者将免于笔试而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第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及流程》中称,这一“新政”的目的是“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北京大学指出,自主招生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对高考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但社会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质疑一:“实名推荐”又成“唯分数论”?质疑二:不敢推荐偏才、怪才?质疑三:监督体系尚需配套,容易滋生腐败?质疑四:以高考改革的名义争抢生源?
一、美国的入学推荐制:任课教师推荐学生
美国大学大多要求推荐信由对考生非常了解的任课教师填写,写推荐信并非是校长的特权。总体而言,从美国高校招生制度和实践来看,中学教师推荐学生上大学的做法非常普遍,由校长直接推荐某位学生的情况并不多见。这或许是因为,作为一校之长,他对学生的了解程度远远不如任课教师,而学生找最了解自己的教师写推荐信,也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利益,也显得更有说服力。
在美国,由中学为申请就读高校的学生出具推荐信,是大部分美国高校尤其是部分著名的私立大学和公立州立大学录取新生的必备程序。美国学生申请就读大学时必须提供两封推荐信,推荐人的身份、地位、声誉对学生能否被名校录取有较大影响。
大学的新生入学推荐信,其中涉及校方对学生的评价部分,须由任课教师单独填写,并单独寄出。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个人情况;学生的情况,包括其在学校的排名、是否受过处分、是否有别于其他考生的特点或智力、参加课外活动的情况、人品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独特之处等等[1]。
对于推荐信的公平性,高校也有自己的对策。新生入学后校方会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如果存在舞弊现象,考生本人会被开除,出具推荐信的老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美国社会强调诚信,公众非常重视自己的签名权,对落实到纸面的东西非常慎重。对出具推荐信这种非常严肃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更是如此[2]。
美国大学的录取标准比中国的高考要复杂得多,且综合性很强。推荐信固然重要,但没有一刀切地起到“减30分”的作用,录取与否,还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陈述(ESSAY),以及SAT、托福、平时成绩等。美国大学的自主招生对待人才的概念更灵活,包容性更强,有利于发现各种类型、有各种特长的学生,对弱势群体也有一定的照顾,但总的来说是更倾向于精英人群。多数学校采用的都是“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的录取模式。
所以,整体而言,美国的入学推荐制独赋予了每一个中学教师推荐的权力,其形式灵活多样、严格,也科学、客观和可信。
二、日本的入学推荐制:注重调查表
日本的入学推荐制是以调查书、中学校长推荐书等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完全或部分地减免考生学力考试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日本的推荐入学制度,由中学校长推荐负责。被推荐学生在原则上要参加全国的统一考试,但不另外举行学力考试,早期以调查书为主要的判定录取标准。
日本的推荐入学主要有完全推荐入学、不完全推荐入学、特别推荐入学三种类型[3]。完全推荐入学是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免除各种学力考试,而以面试、小论文、调查书、推荐书的综合判断决定录取的招生办法。这种招生方式是面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要求其调查表的成绩评定达到“A”。不完全推荐入学是将推荐与学力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选拔办法。对于考生中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即比较高分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学校的第二次学力考试,而以调查表、推荐书的综合判定决定是否录取。特别推荐入学则是针对一些特别群体,以面试、学力考试、调查表、推荐书的综合判定决定是否录取。所以,中学的成绩、资料在日本大学推荐入学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引出了日本推荐入学的关键环节——调查表。
调查表又称调查书,包括高中在学阶段的学业成绩、参加活动记录、各种表现等信息,相当于我国的学生学习档案、学期鉴定材料,调查表在日语中也称为“内申书” [4]。调查表要求学生所在中学的校长依据《学习指导要录》拟定,并须经有关委员会慎重通过后,方可向报考大学提交。调查表强调不能由个别主观评估,须由了解情况的班导师填写,再经有关教师组成的“调查表记载委员会”审议,校长负责签署后方可生效。调查表还需记录学生所报考的科目以外的学科成绩,作为参考成绩。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情况、各学科的学习记录、各科成绩评定平均值、学习成绩总评、出席缺席记录、健康记录、课外教育活动记录以及行为及性格记录。总之,包括了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的综合表现,真正做到了德智体全面考察。
如果有不得已的理由无法取得“调查表”时,则应采取下列办法,并加以“口试”。一是准许毕业证明书、成绩通信簿及考生可能提出的书面材料。二是由所在高中所属的教育委员会、县(市)长或高中校长出具证明书。三是大学入学资格检定部门检定过考试及格者,则可以该考试成绩证明书代替调查表。由此可见,日本的调查表要求的内容和各项标准很严格,很难作假。也能反映高中生的学习及其它方面的情况。在日本,作为推荐入学资料之一的调查表是大学院校信任的[5]。
在日本,中学和大学本着相互负责的原则进行推荐。中学向大学提供的推荐人选,一般都是根据大学的基本要求,在校内公开选评而确定的。同样,大学对于中学提出的推荐人选的考审结果,也须及时通知中学,并对未被录取的学生加以说明。如果大学认定中学提供的推荐材料存在虚假,可公开表示拒绝,以后不再接受该校的推荐。这样一种相互负责的制约机制,保证了入学推荐制的公正与严肃。
三、启示与思考
(一) 扩大推荐制的范围,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推荐上大学的权利
美日两国的入学推荐制度,并没有限定哪些学校和哪些人具有推荐学生入学的权利,只要学校和老师认为该学生具备推荐上大学的条件,他们就可以向相应的大学来推荐。每一所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具有推荐学生入学的资格,这样就使推荐的范围得以扩大,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那些希望通过推荐而实现大学梦的学生。这样就无形中增加了学生被推荐入学的几率,照顾到了方方面面的要求和利益,使推荐入学更趋于合理科学。而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规定了全国只有39所名牌中学的校长享有“实名推荐”权。难免有人会发出这样的质疑:“为什么这些学校享有推荐权,而其他学校没有这样的权利?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其他学校的优秀学生怎样才能享受到入学推荐权?”“实名推荐”所体现的公平性又在哪里?一系列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扩大“实名推荐”的范围,让更多的校长和教师来参与推荐,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享有上名牌大学的权利。
(二)保证推荐标准的多元化、科学化,让特殊的人才通过推荐脱颖而出
从美国和日本的入学推荐制来看,他们的推荐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如美国学生申请就读大学必须提供两封推荐信,还会考虑到推荐人的身份、地位、声誉,这些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否顺利被大学录取。主张推荐人最好是熟悉学生的教师,这些学生是否优秀、是否值得他们推荐,他们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另外,美、日两国也都把学生日常各方面的表现都作为参考因素考虑在内,真正做到了德、智、体通盘考虑。日本甚至还动用了政府的帮助,力图提高推荐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本着大学和高中相互负责的原则,即考虑到促使高中的教育走向弹性化、多样化及个性化,又考虑到能使大学选拔到优秀的生源。对有特殊专长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推荐制度,力争实现推荐入学途径多样化,评量学生的方式多元化,使具有特殊专长的考生也有上名牌大学的机会。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一切都“向分数看齐”,分数决定一切,对其他的因素缺乏理性的认识和考虑,所谓的“怪才”、“偏才”当然不会考虑到被推荐之列,推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就很难得到保证了。所以,应该完善推荐的标准,使推荐自始至终都阳光透明,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力图实现推荐入学的最大科学化。
(三)完善评价和监督体系,力争推荐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推荐作为考试之外的另一种入学形式,是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的差异,推荐所产生的实践效果会存在很大不同,如何建立科学地评价和监督体系是保证推荐入学制公平性的根本保障。美国和日本作为发达国家的代表,民主、法制等方面比较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会保证推荐的公平,使推荐入学制更趋于合理和科学。而在国内,“实名推荐制”入学还是一个新事物,一切尚在探索之中,各个环节尚不完善。因此,结合我国国情,在目前的条件下,要保证推荐制的公平性是一个艰巨的长期性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保证推荐制的顺利推行,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让推荐工作成为一个“阳光工程”,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在推荐的过程中推荐标准的科学化、多元化和人性化,使“实名推荐制”真正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入学选拔机制,从而推动我国的高校招生改革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