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转型与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以来的地区经济增长表现为高速增长中的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态势,省际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增长差异的拉大成为中国总体经济增长的重要特征。对此进行理论和实证的分析成为区域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但目前的研究所依据的理论仍然是一般的区域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发展理论,由于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和制度结构的特殊性,这种一般的理论规范就很难解释特定的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现象。本文通过对经济增长的制度分析和中国渐进式制度变迁的描述,试图进一步解释中国经济转型以来的区际经济增长差异。
一、制度转型与经济增长:制度分析
(一)制度: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对经济增长的研究都是基于制度给定的理论假定来分析经济增长的事实,即把制度因素作为一个外生变量而研究相对稳定的制度框架下的经济增长过程。这是因为作为经济增长背景的市场制度的基本结构已经成熟而且相对稳定。但是对于制度转型和市场化进程中的中国经济增长而言,制度因素始终是一个无法舍象的重要因素,因此,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经济增长分析必须将制度作为内生变量加以考察。
第一,制度环境和制度结构的变迁引致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变迁,其最为显著的变化是经济增长的体制环境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按照一般的制度变迁理论,制度经济学将制度划分为两个范畴,即制度环境与制度结构,制度环境是一系列基本的经济、政治、社会及法律规则的集合,它是制定生产、交换以及分配规则的基础;而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规则的集合。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使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中决策、集中生产和分配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散决策、分散生产和市场交换,从而使制度结构相应地由缺乏合作与排斥竞争转向市场基础上的分工合作与市场竞争。制度转型引致的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与制度结构的变迁使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以来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为经济增长创造了相应的制度基础,从而使中国经济转型以来的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相互依存,一方面,制度变迁促进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又促进了制度转型。因此,研究中国经济转型以来的经济增长问题,必须把制度因素作为一个内生变量进行考察。
第二,经济转型时期的制度安排以及制度结构是一种经济资源,从而制度变迁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取决于要素投入,从而资本、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这样,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就将制度因素排除在了经济增长的因素分析之外,如果是在制度结构相对稳定时期,这种取舍或许是可行的,但在经济转型时期,制度变迁一方面通过经济增长制度结构的改变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形成,从而使资本、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规模不断增长并使其潜能得以更大程度的发挥;另一方面,制度转型通过改变要素的激励机制而不断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从而制度变迁引致的制度结构的激励机制也就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制度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一种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他因素的投资及其效率。因此,经济转型时期的制度因素内生于经济增长过程,制度安排及其利用程度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变量。
第三,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而经济增长又是制度创新的结果。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强调经济增长中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但在体制转型时期我们还必须看到,引致经济增长的因素除了技术创新以外还有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速率必然引致经济增长速度的差异,正如新制度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那样,在缺乏有效制度的领域或地区,或者当一个国家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其制度效率是最高的,因而在制度创新的推动下,经济增长率必然得到提升。中国经济的转型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因此,制度创新也就成为推动转型时期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变量。
(二)经济增长制度分析
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进行开拓性研究的是马克思,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理论的另一种表述。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亦即生产、技术的变迁决定了制度变迁;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又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生产关系就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亦即制度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也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理论的重要内容。但是,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也有其独特之处,亦即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制度变迁和制度安排对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以诺斯、科斯、威廉姆斯以及阿尔钦等人为代表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通过对制度变迁方式的研究,对增长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有效的制度解释。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以国别的增长与发展史作为考察对象,经济增长过程与制度的推动力有着重要的关系,这也正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同时也解释了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差异是由于各个国家有效制度安排的差异造成的。
对经济增长进行统计研究的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对促进经济增长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定义为“不断扩大的供应它的人民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商品的生产能力有着长期的提高,而生产能力的提高是建筑在先进技术基础上,并进行先进技术所需要的制度上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库兹涅茨对经济增长的定义表明,制度及其制度的调整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基础。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有效制度安排和制度调整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这主要是基于制度对经济增长所形成的“制度的推力”。另一方面,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制度变迁的过程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正如我们所论述的,在没有技术创新的情况下,制度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也影响着经济增长过程。
道格拉斯·C·诺斯对1600~1850 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研究表明,尽管海洋运输技术没有大的变化,但由于海洋运输系统变得更完善和市场经济体制变得更完善,因此,船运制度和生产制度也变得更为完善,从而降低了海洋运输成本,最终使海洋运输生产率提高。诺斯指出,在没有发生技术变化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亦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G.W.Scully比较研究了115个国家1960~1980年间的经济增长率,以检验经济增长与制度因素间可能存在的相关性,结果表明,制度框架对经济增长率和经济效率有着重大影响;将不同制度框架下的经济增长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有效制度框架下的经济增长率要比低效制度框架下的经济增长率高2倍,在经济效率上高1.5倍。 (G.W.Scully.The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1988(3).)
林毅夫关于中国农业的研究也很好地演示了从生产队到家庭承包制的制度变迁对产出和生产率增长做出的贡献。
从经济增长差异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关系。制度通过提供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成为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重要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中国的制度转型与经济增长绩效
(一)制度转型的方式
制度转型的方式实际上是一个制度演进的逻辑问题,按照“二分法”理论,制度转型的方式可以分为激进的制度变迁方式和渐进的制度变迁方式。从演进渐进学的角度来看,渐进式的制度变迁相似于演进式制度变迁,而激进式制度变迁相似于革命性制度变迁。中国制度转型的方式实际上是沿着渐进式制度变迁的轨迹演进的,这种制度变迁方式的特点在于:(1 )在改革的顺序上沿着从局部到整体的改革路径实施制度转型,改革过程中由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变迁开始,到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以后的全面改革,便是这种改革顺序的表现。局部性改革导致了一个明显的二元市场结构,即一个居主导地位的大规模的传统(国有)部门和一个迅速成长的新兴(非国有)部门,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制度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均衡态,并通过局部改革开放的叠加实现了整个体制的变迁和发展模式的转换。(2 )在改革方式上实施先试点后推广的制度变迁,中国的主导变迁大多不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展开的,而一般是从较小范围内的试验开始,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加以局部推广,由点及面,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这种主导变迁的方式将市场化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通过试点改革积累经验,然后在更大范围内推行改革以逐步实现整体市场化。(3 )在改革的空间上实施区域渐进的制度变迁方式,从沿海地区的制度变迁开始,逐步推向内陆地区,从而改革在地区层次上呈现出区域渐进和梯度推进的特征。这种制度转型的方式使中国的总体制度变迁呈现出不同于“大爆炸”(big bang)的激进式制度变迁的特征。正是这种渐进式制度变迁的方式决定了中国区域制度变迁的过程及其制度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
(二)中国制度转型时期的经济增长绩效
制度变迁方式的差异决定了经济增长绩效的差异,渐进式制度变迁使我国获得了自1978年开始经济转型以来最有活力和最良好的经济增长记录,从而被称为经济增长的“中国之谜”。
中国制度转型的经济绩效首先表现在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速度上。我国制度转型以来的良好经济增长记录和早在60年代就实施改革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形成了明显的差异。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中国不仅有正的经济增长率,而且此期间的平均经济增长率接近10%;而苏联及东欧国家则呈现负增长格局。一般的改革理论认为,中国之所以在制度转型时期能够保持经济高速增长,与中国独特的制度转型方式不无联系。在渐进式制度变迁模式下,一方面,增量部门的改革使中国在经济转型时期获得了“计划外的增长”,非国有部门的进入形成的市场竞争压力使“计划外的增长”同时带动了“计划内的增长”。而另一方面,中国转型时期的经济增长绩效同时也表现为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据测算,改革前(1953 ~1978 年)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平均为负增长(其中1953~1957年仅为0.77%,对渐进增长的贡献率为8.7%),而1979 ~1989年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及其贡献率分别提高到2.48%和28.5%,1990~1995年的全要素生产率及其贡献率又进一步提高到7.1%和32.2%。(孙敬水:《TEP增长率的测定与分析》, 载《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6(9)。 )用全要素生产率表示的经济效率在国有部门中,1980~1984年为1.8%,到1988~1992年则提高到2.5%;而非国有部门则一直保持在7%左右。( G.Jefferson and T.Rawski. EnterpriseReform in Chinese Industry.Journal of Perspectives,1994( 2).)经济效率的提高是总体经济增长率提升的重要原因,而这一切都与中国的制度转型及其渐进式制度变迁方式密切相关。因此,渐进式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一致性关系表明,制度转型不仅可以消除低效,而且还可以在制度变迁中使经济增长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三、中国制度转型的区际差异
中国自从实施制度转型以来,在社会经济领域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二是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三是所有制结构由单元向多元转变。这三大变化对中国的总体经济增长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制度转型的总体进程而言,在地区层次上,上述三个层次的制度转型具有不均衡性,表现出极大的地区差异,从而也形成区际经济增长的非均衡性。这是制度转型在地区层次上渐进演进过程的一种反映。
(一)渐进式制度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
中国制度转型的总体特征表现为渐进式制度变迁,其在区域空间上表现为制度变迁的区域渐进和梯度推进形态。这种渐进式制度变迁所决定的制度转型的区域渐进和梯度推进方式决定了中国制度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来看,制度变迁的沿海先行,使沿海地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进程远远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列,在80年代末期,有些沿海地区(例如广东)已经是一种准市场经济,而大多数内陆地区仍然是计划占主导的经济形态,从而中国地区间的市场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随制度转型的进程凸现出巨大的区际差异。东部沿海地区市场化的总体水平显著地高于中西部地区,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从无到有,大大地促进了市场化的总体发育程度,进而扩展了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过程来看,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一个典型的由局部均衡带动的制度扩散的渐进过程,在改革的起步阶段,中国选择东部沿海地区为对外开放的战略重点,除了在开放的需求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的比较利益较大以外,在开放的供给方面东部沿海地区也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从而区域开放的进程率先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逐步波及内陆地区,形成开放格局的梯度推进方式。东部地区由于率先开放的先导作用,特别是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迅速发展,使该地区总体经济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从而使东部沿海地区达到了较高的开放度。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开放进程的相对滞后,不仅使经济开放的总体水平较低,而且使开放层次相对较低。从所有制结构的转变来看,制度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使所有制结构的转变在地区层次上存在较大的区际差异,东部地区已经逐步从体制改革前的单一所有制结构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多元所有制结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推动该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而中西部地区的所有制结构转型的进程相对滞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速度较慢,从而形成所有制结构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这样,中国总体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制度变迁的区域渐进和梯度推进方式引致了中国制度转型进程中市场化程度、开放进程和所有制结构的区际差异。
(二)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
中国制度转型的渐进进程和区域梯度推进方式在具体操作上表现为制度安排的地区选择性和区际差异性。在自上而下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下,中国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表现为纵向推进、区域渐进和试点推广。制度供给主体只是在制度供给的潜在收益大于供给成本的地区实施制度变迁并形成相应的制度安排,东部沿海地区由于较为优越的区位优势,往往比内陆地区更易获得政府制度变迁的制度安排。内陆地区却往往不具备这些条件从而较少获得政府制度变迁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形成制度变迁在区域层次上的政府制度供给和制度安排的地区歧视。中国制度转型以来,制度变迁中政府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表现在:(1 )市场化转型的制度安排差异。中国制度转型中一些重要市场制度的确立在地区选择上向沿海倾斜,例如,股票市场和上市公司的选择大都集中在沿海地区,截至1995年4月底,在全国已有的上市公司中, 东部地区约占70%。(2)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制度安排差异。 东部沿海地区在政府制度允许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中始终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面,例如,在国家首批确立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100家企业中, 东部沿海地区就占了60家,而西部地区仅有17家;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中,63%的改制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则仅占5.5%。(3)对外开放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中国改革开放的地区选择是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的,从而沿海地区集中了所有的经济特区、大部分的开放城市和开发区,并且享受特殊的政策和制度优惠。例如,放宽沿海地区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增加沿海地区的外汇使用额度和外汇贷款;增加沿海地区的财政留成比例;在税收、国家直接投资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和优惠政策,等等。(4)财税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 中国制度转型时期的“分灶吃饭”的税收制度安排和分权化的财税体制改革,在总体上有利于东部沿海地区,政府给予沿海地区的各种税收减免优惠和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使制度转型时期沿海地区从财税体制的安排中获益最多。从上述几方面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可以看出,东部沿海地区在所有的制度转型和政府制度安排方面总是先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既是制度转型区域渐进的表现,同时也是随后我们将要看到的区际经济增长差异扩大的重要原因。
(三)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
中国地区制度安排的区际差异只是制度转型中制度变迁区际差异的一部分,另外还涉及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一个地区制度创新的程度取决于其主观和客观条件。从主观上讲,制度变迁中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具有路径依赖的性质,一个地区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习俗、价值观念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变迁起点的差异,决定了其制度变迁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特征,即形成制度的历史决定性。从制度创新动机的角度看,东部沿海地区追求本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和响应获利机会进行制度创新的动机往往强于中西部内陆地区,从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制度创新受现有的制度安排惯性的限制和制度创新动机影响,存在制度创新不足的问题。这样从主观上就形成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从客观上讲,国家权力中心为制度创新设置的严格的进入壁垒,即其他利益主体只有得到权力中心的授权才能进行制度创新,这极大地影响了一个地区的制度创新程度。从这两个层次上看,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制度创新程度是有差异的。东部地区由于是制度变迁的先导地区,制度变迁基本上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受制度变迁的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存在制度变迁的进入壁垒,使制度变迁被锁定在某种劣化状态,从而东部沿海地区制度创新的程度远远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形成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具体地看,在制度转型过程中,东部地区在市场化和市场体系的建设、所有制结构变革、价格体制变革、企业制度创新、价值观念更新、企业家精神培养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上都取得了巨大成功;而中西部地区在上述各方面的制度创新速度缓慢,且水平与规模较低。这种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最终也影响到了各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从而形成经济增长的区际差异。
四、制度转型中的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
中国制度转型的过程同时也是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的过程。在市场化的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国总体经济增长绩效得到了很大提高,经济增长率和以全要素生产率表示的经济效率在制度转型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幅度的提升。经验分析和国际比较分析表明,中国制度转型以来的高速经济增长记录和经济增长绩效与制度变迁有密切的联系,制度变迁促进了中国的总体经济增长。但我们也注意到,制度转型以来的高速经济增长又伴随着区际经济增长差异的扩大,地区经济增长率的差异是显著的。表1给出了制度转型以来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记录。
资料表明,东、中、西部三大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存在极大的差异。1979~1986年期间,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率比中部地区高出0.71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高出0.63个百分点。如果以西部地区为1, 三大地区经济增长率的比例为1.07∶0.99∶1。但到1987~1996年期间, 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率比中部地区高出2.55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高出3.02个百分点,三大地区的经济增长率比例(以西部地区为1)为1.33∶1.05∶1,经济增长率的区际差异在两个时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而在整个制度转型时期,中国的地区经济增长格局凸现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快于中西部地区。为什么地区经济增长差距如此之大,现有的经济增长理论是否能够解释经济增长的区际差异呢?我们的答案是:主流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并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经济增长的区际差异。因此,寻求解释中国制度转型时期的区际经济增长差异,必须考察中国特定的和地区特定的因素,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引入制度因素,建立新的分析框架来研究中国转型时期的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问题。
表1 1979~1996年中经济增长率的区际差异(%)
年份合计*东部中部 西部
1979
8.17 7.13 9.07 9.78
1980
8.69 10.52 7.02 6.12
1981
5.99 6.29 6.78 3.54
1982
9.74 9.72 9.3210.66
1983 10.24 9.3012.07 9.85
1984 14.62 15.3013.9713.67
1985 14.38 15.5211.2516.76
1986
7.03 7.70 6.24 6.31
1987 11.90 11.70 9.6911.17
1988 10.63 12.07 8.2010.28
1989
4.19 3.92 4.54 4.51
1990
4.81 5.06 4.16 5.12
1991
8.51 10.57 4.67 8.43
1992 15.53 18.2912.6510.96
1993 16.77 19.4313.9712.20
1994 14.81 16.3813.8110.39
1995 13.11 14.1212.71 9.64
1996 11.91 11.9113.04 9.75
1979~1986 9.82 10.14 9.439.51
1987~1996 11.06 12.24 9.699.22
1979~1996 10.51 11.30 9.579.35
*合计未包括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
资料来源:陈家海:《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地区结构:1978-1996》,载《上海经济研究》,1998(9)。
五、简要结论
自1978年开始实施制度转型以来,我国的总体经济增长水平不断提升,但同时,我国的地区经济增长的分化也日益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转型时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制度内生性及其制度资源在地区分布上的非均衡性对地区经济增长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要完整地解释制度转型时期的区际经济非均衡增长,就必须考察制度变迁的区际差异及其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制度转型时期的区域经济增长带有明显的制度增进性质,亦即制度转型既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同时也是区际经济增长差异扩大的因素。
2.中国制度转型时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和制度结构是非均质的,在渐进式制度变迁方式下,不仅存在着制度转型进程的区际差异,而且还存在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区际差异。
3.制度安排及其利用程度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经济增长的差异可以用制度安排及其利用程度的差异来解释。
4.制度转型进程的区域渐进引致制度结构的区际差异,从地区结构上看,内陆地区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衰减速度比较缓慢,从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滞后;而沿海地区则相反。
5.制度创新的地区分布不均衡,沿海地区往往是制度创新的先导地区。在制度创新极与经济增长潜力相吻合的地区,有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6.制度转型进程决定经济增长模式的区际差异,沿海地区基本上是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而内陆地区则属于以计划导向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差异最终决定了经济增长速度的区际差异。
7.中国制度转型在区际间变化速率的不同引致各区域经济增长环境的差异,先行开始制度变迁的地区往往具有加速增长的趋势,这也是区域经济增长差异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要缩小和消除区际经济增长差异,只能通过加速改革以缩小区域经济转型速率的地区差异进而缩小区域经济增长环境(制度环境)的差异。可供选择的路径必然是加快改革和制度转型的步伐,尤其是加快内陆地区改革和体制转型的速度,以改善其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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