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存诗的传承与变异_汉朝论文

遗存诗的传承与变异_汉朝论文

遗民与遗民诗之流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遗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I22

中国古代,每逢沧桑易代之际,在剧烈的社会动荡之后,总会出现一批不仕新朝的士人。这些人,习惯上被称为遗民。他们一直以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群体的面貌活动在历史舞台上。这个社会群体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隐士的一种类型,明显地体现出隐士的人格特征,但是它又绝不游离于社会政治之外,在变化流动的长远历程中,越到后来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越加密切。他们不仅以自己高尚的志节树起了一座人格丰碑,而且积极从事文化的创造,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做出过重大贡献。作为一个社会群体,遗民文化创造中最具特色、最有成就者当为诗歌,尤其是清初遗民诗,不仅是清诗的主流,而且在中国古代诗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遗民既多,材料又十分零散,再加上遗民概念的不确定性,所以,长期以来很少有人对古代遗民诗的嬗变轨迹进行梳理。鉴于此,本文在对遗民以及与遗民相关的几个概念予以界定的同时,又力图对历代遗民总貌与遗民诗之流变史程略加勾勒。

一、遗民概念之界定

若追本溯源,“遗民”一词在中国古代曾出现过三个义项:一是泛指后裔,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二是专指亡国后遗留下来的人民,如《左传》闵公二年载:“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盖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陆游《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云:“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关山月》亦云:“遗民忍死望恢复,几处今宵垂泪痕”(注:《剑南诗稿校注》卷二十五、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其中“遗民”显然指北宋灭亡后遗留下来的老百姓。三是特指改朝换代后不仕新朝的人,如《艺文类聚》卷七引汉杜笃《首阳山赋》载:“其二老(指伯夷、叔齐)乃答余曰:‘吾殷之遗民也’”。不难看出,在这三个义项中,只有第三个才与我们所说的“遗民”最接近,也是本文研究的对象。

在中国文化史上,“遗民”一词又常常与“隐士”、“高士”、“处士”、“逸士”、“逸民”等概念混淆,尤其与“逸民”概念混用的情况更多。其实,若稍加辨析即可看出,“遗民”与这些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这里,“隐士”与“逸士”大致相同,均指那些远离或逃避社会现实、隐居不仕的士人;而“高士”即今之所谓“高人”,超越世俗,在政治行为上有仕者,也有不仕者;至于“处士”,其侧重点则在“不官于朝而居家”。但是,从古至今,将遗民称为“隐士”、“高士”、“处士”者所在多有。如孙枝蔚《吴宾贤陋轩集序》曰:“宾贤,今之处士。”(注:《溉堂文集》卷一,见《溉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影印清刻本。另外,该书卷一《汪南珍屏斋诗序》亦云:“予尝与东淘吴处士宾贤相叹赏……”而钱谦益《有学集》卷三十二为明遗民杨补写墓志铭,则径名之为《明处士杨君无补墓志铭》。)即把明遗民吴嘉纪称为“处士”。古代所谓“逸民”,虽也指避世隐居者,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其内涵与外延往往与“遗民”对等。如王猷定《宋遗民广录序》云:“存宋者,遗民也。”(注:《四照堂集》卷一,清咸丰五年刻本。)至屈大均《书逸民传后》则引作“存宋者,逸民也”(注:《翁山佚文辑》卷中、《翁山文钞》卷二《二史草堂记》,见《广东丛书》第一辑,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实际上,“逸民”与“遗民”在外延上有大小之别,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这一点全祖望已在《移明史馆贴子五》中辨之甚明(注:《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二、卷二十六,四部丛刊初编本。),而自《后汉书》将那些因亡国而隐居不仕的遗民和在太平之时隐退的逸民混合为《逸民传》,直到《清史稿》将遣臣与逸士合立《遗逸传》,也可看出人们认识的变化。一方面是两个、甚至多个概念混淆不清,交叉使用;另一方面,在不少清初明遗民和具有浓厚民族思想的文人那里却辨之特严,决不含混。顾炎武《宋遗民所知传》(注:《亭林文集》卷二,见《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归庄《历代遗民录序》(注:《归庄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归庄所“序”之朱子素《历代遗民录》,除《归庄集》有载外,康熙《嘉定县志》也曾提及,但此书恐未刊行,其稿本亦不知存亡。)、邵廷采《宋遗民所知传》、《明遗民所知传》(注:《思复堂文集》卷三,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等处均有辨析,其中邵廷采《宋遗民所知传》在称赞宋遗民之节行时曾写道:“於乎!

以翱(谢翱)等之才情操行,不得与严光、高凤同为盛世之逸民,而乃以遗民著,岂其志也夫?然亦岂非其犹幸也夫?”将“逸”与“遗”,分别得很清楚。而归庄在为时人朱子素《历代遗民录》作“序”时,则辨析得更明确:

孔子表逸民,首伯夷、叔齐;《遗民录》亦始于两人,而其用意则异。凡怀道抱德不用于世者,皆谓之逸民;而遗民则惟在废兴之际,以为此前朝之所遗也。其叙四皓,但载《紫芝》之歌,而削其羽翼太子之事。此虽本之涑水,其意亦为秦之遗民,不当复为汉出也。可谓严矣!遗民之类有三:如生于汉朝,遭新莽之乱,遂终身不仕,若逢萌、向长者,遗民也;仕于汉朝,而洁身于居摄之后,若梅福、郭钦、蒋诩者,遗臣也;而既不复仕,则亦遗民也;孙奋、郅恽、郭宪、桓荣诸人,皆显于东京矣,而亦录之者,以其不仕莽朝,则亦汉之遗民也。徐稚、姜肱之伦,高士之最著者,以不在废兴之际,故皆不录;魏晋以下,以此类推。故遗民之称,视其一时之去就,而不系乎终身之显晦,所以与孔子之表逸民,皇甫谧之传高士,微有不同者也。

归庄不仅指出朱子素之《历代遗民录》在用意上异于圣人,而且严格审析了“遗民”与“逸民”之异。在他看来,所谓“逸民”,殆指居清平之世而隐逸之人;而“遗民”者,则为处江山易代之际,忠于先朝而耻仕新朝者。这与我们的看法比较接近。同时,归庄还区分了遗民之类别,所称遗民类别有三,实际上不外乎“已仕”、“未仕”两种。正如卓尔堪《遗民诗凡例》所说:“自显仕以及布衣,咸曰遗民。”(注:《明遗民诗》卷首,中华书局1961年版。)这显然是着眼于遗民在先朝的社会行为而言。清代初年,时人曾称徐枋与沈寿民、巢鸣盛为“海内三遗民”(注:王峻《徐先生枋传》,见《碑传集》卷一百二十六,中华书局1993年版。),可见“遗民”二字并不为时论所轻许。上述一些出诸遗民的“遗民”概念辨析,当然包含着遗民的自我界说与自我诠释,而价值判断与道德评估的成分亦显而易见。由此不难看出,所谓“隐逸”,在多数情况下,不只是个人化的生存态度与生存方式的选择,而且包含着政治批评和政治态度的表达。不可否认的是,“遗民”确也将上述选择与表达强化了,这不仅仅在于他们将政治对立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且借诸“易代”,以强化的方式,表达了对于士之为“士”的理解,对于士的独立性、士的选择自由的理解。

鉴于上述认识,我们试对遗民,尤其是明遗民做出如下界说:首先,作为遗民,必须是生活于新旧王朝交替之际,身历两朝乃至两朝以上的士人,不论他们在故国出仕与否、是否有功名,但在新朝必不应科举,更不能出仕;其中如宋遗民入元后曾出任学官、明遗民入清后曾入幕者当不予计较。其次,作为遗民,其内心深处必须怀有较强烈的遗民意识。这样,至少有两类人可划出遗民之列:一是殉国的烈士,如南宋之文天祥,明之陈子龙、夏完淳、张煌言等人;二是入新朝后曾一度参加科举考试,但旋即弃去者,如清初之吕留良、李因笃、侯方域等人。至于那些虽自称为遗民、或以遗民自居而诗文作品中也抒发兴亡之感、寄寓故国之思,但实际上却有过短暂出仕新朝经历的人,我们只能将其归入贰臣行列。这不仅仅是一种道义或人格上的评判,还是一种文化价值的审视。如宋元之际的方回,南宋末年曾任严州知州,元兵南下时献城降附,并任建德路总管兼府尹,后罢官家居,即以遗民自喻。又如明清之际的钱谦益也以遗民自居,但方、钱诸人无论如何是算不得遗民的。本文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的确定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

对于“明遗民”,谢正光先生和何冠彪先生均进行过界说。谢正光先生《明遗民传记索引·叙例》云:“明遗民者,殆其生于明而拒仕于清。”(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仅着眼于明遗民的政治态度,未免过于笼统。至于何冠彪先生对明遗民的定义,外延实在太宽,其《论明遗民之出处》一文的注释②云:“本文所指的‘明遗民’,就广义指明亡后不再干谒禄位的人,而不狭义指因忠于前朝而隐退者。其次,很多出仕清朝的读书人并不是在明亡后便立即改节易行,例如许多著名的学者,如施闰章(1619-1683年)等,到康熙十七年(1678年)才迫于无奈参加博学鸿辞试。因此,本文以他们一日未仕清,仍作遗民看待。”(注:《明末清初学术思想研究》,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版。)若按这个界定,所谓“明遗民”作为遗民的价值已不复存在,遗民实际上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清初文化”实际上完全可以用“遗民文化”来取代,实在不能为我们所苟同。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谓“清初遗民”,确切地说,当为“清初明遗民”,之所以称“清初遗民”,主要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当然,与宋遗民文学归属宋代不同,一般文学史则将明遗民文学划归清代,这样省称,实际上也是与文学史的划分标准趋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历代遗民总貌与遗民诗之流变

中国历代的正史中虽然有“逸民”、“隐逸”、“高逸”、“处士”、“逸士”、“遗逸”诸传,但并没有给遗民立专传。真正地、较大规模地为遗民撰写专书,则是元、明时代的普通文人,特别是清初的明遗民(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著录《宋遗民录》三种,其中《史部·传记类存目》著录二种:一种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或元人所作,或明初人所作,均未可知”;另一种为明人程敏政撰,共十五卷。第三种著录于《集部·总集类存目》,“皆宋遗民诗词杂文,未知谁所编录”。另据谢正光《明遗民传记索引》卷首所载《清初所见“遗民录”之编撰与流传》一文可知,清初撰著“遗民录”者有朱子素《历代遗民录》(已佚)、李长科《广宋遗民录》(已佚)、朱明德《广宋遗民录》(已佚)和黄容《明遗民录》。)。明清之际有关遗民的论说,不仅仅是明遗民自我界定、自我诠释的常用方式,而且几乎涉及了整整一部遗民史。若仔细梳理一下这些材料,历代遗民总貌与遗民诗之嬗变轨迹便不难看出。

可以肯定地说,自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朝代更替,便有了遗民,但是作为一个完整的、较大规模的社会阶层和文人群体而出现,则是在宋金元之际和明清之际。毫无疑问,遗民史正因有了宋遗民和明遗民,才具有史的规模,才成其为“史”。

从现有文献记载来看,最早的遗民当为商周之际的伯夷、叔齐。孔子在《论语》中曾四次提到他们,并且称赞道:“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者,伯夷、叔齐欤!”《孟子》、《庄子》、《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也曾提到伯夷、叔齐,尽管其身分模糊不清,但均被赋予一定的道德意义。至司马迁作《史记》,始为二人立传,且置诸“列传”之首,伯夷、叔齐才以较清晰的面目呈现在世人面前。《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载:

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

司马迁笔下的伯夷、叔齐,尽管附会的成分太多,这一点不少史家已有考证,但是,作为遗民的强烈的道德操守与不屈的反抗精神却在伯夷、叔齐身上得到了最完整的展示。作为一种范型,后来的正史作“隐逸传”,再也无法绕开他们,其人格力量于后世隐士、尤其是遗民的感召与影响实不难想见。伯夷、叔齐吟唱过的那首情辞凄切的《采薇歌》,可能就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首遗民诗了,其献身抗暴的不屈精神,伤时叹逝、怀旧念往的强烈主题,又何尝不是后代遗民诗一再吟唱的主调?

《诗经·大雅·云汉》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孟子·万章上》即予以肯定:“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西周是被儒家理想化了的治世,即便有遗民,也要被淡化、消蚀殆尽。不过,西周、东周交替之际,也曾出现过一首古朴苍凉而又激越悲愤的遗民诗,即《诗经·王风》中的《黍离》。这首诗共三章,其中第一章曰:“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此诗主旨,尽管历代解者说法不一,而从诗歌本身来看,其中并无明显的凭吊故国之意。但是,《毛诗序》却云:“《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值得深思的是,诗中虽未直接慨叹西周王朝的覆灭,但由于历代治《诗经》者多沿袭《毛诗序》的观点,历代文人慨叹历史盛衰兴废,又多引用此诗成句或化用此诗诗意,约定俗成,“黍离”一词遂积淀了浓厚的亡国之痛的美学内涵。因此,我们不妨尊重人们的审美经验,仍视其为一首凭吊故国河山的遗民诗。《黍离》诗本身所体现的那种失落的悲哀,不为人解的孤寂,向既往记忆时空延展理性的不懈努力,以及流传过程中所形成的强大的美感效应与丰富的文化容量,对于后世遗民诗的影响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秦、汉时期的隐士,数量很多(注:据刘泽华主编《士人与社会》(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第五章《秦汉隐士》统计,秦汉隐士仅见于史籍记载的就有140多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而真正的遗民,史料记载很少,其群体特征很难描述。但是,据《史记·留侯世家》载,西汉初年的“商山四皓”,其遗民特征较为明显,且以小团体形式出现,可以说是遗民群体形成的一个标志。西汉末年,王莽篡政之时,许多儒生因反对王莽篡汉而隐居,遗民特征已极为明显,完全可以看作是我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遗民不仕新朝的高潮。这些遗民,前引归庄《历代遗民录序》不仅记录了姓名,而且划分了类别。至汉末魏晋南北朝之时,社会动荡不宁,道教、佛教思想盛行,助长了隐逸风气的泛滥,隐士众多,但遗民却不多见。于是大隐士陶渊明便被勉强拉进了遗民行列,不少明遗民不仅径称陶渊明为遗民,而且常常以陶渊明为效法的对象。如万寿祺《答人》曰:“自学柴桑老,门前五柳贫。”孙奇逢《与友人谈五柳先生》亦曰:“我最爱陶公,门前少五柳。”(注:凡明遗民诗,属本文研究范围,文中一般不再详注出处。)以致钱谦益在《陶庐记》中讥之为“陶渊明一夕满人间”(注:《牧斋有学集》卷二十六、卷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于是,有了陶渊明,就有了晋遗民在遗民史上的地位(注:其实,这种以陶渊明为晋遗民象征的看法,早在宋遗民那里就已经出现了。如汪元量《杭州杂诗和林石田》其十七云:“柴桑深避处,亦有晋遗民。”(见《湖山类稿》卷一))。及至唐末五代,风云变幻,干戈日寻,士人阶层也急剧分化,趋时顺势,朝秦暮楚,历仕数朝数君,略不以亡国丧君为意,几成风尚。但明哲保身、遁世逍遥者也所在多有。在这些遁世的隐士中,忠于旧国而耻仕新朝、遗民色彩较浓者仍不乏其人。如自称“东野遗民”的杨璞,入宋后屡征不起,并作《归耕赋》以见志。当然,与前代所有遗民诗人一样,在杨璞身上隐的色彩依旧太浓,遗民心志仍不明显。

遗民以较为规范的诗人群体而出现,当在金元之际与宋元之际。金代遗民甚多,可以认为这是中国遗民史上继西汉王莽篡政之后出现的第二个高潮,但以诗人身分而出现者,除元好问之外,便是“河汾诸老”。元好问无疑是遗民史上的第一位大诗人,他尽管对自己的遗民身分有过理性的思考,但《遗山文集》中的不少诗歌仍透露出诗人于出处、去就之际的矛盾心态。他经常表现出一种自以为悲壮的历史责任感,有时甚至产生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执著行为,体现了中国正统儒生普遍的价值取向和心理特征。元好问谋修金朝正史不成,即编撰《中州集》百余卷,又为《金源君臣言行录》,毅然以拯救中州文献为己任。在他那里,前代遗民世代相承的偏于“隐”的思想和行为都被淡化了,拯物救世的入世思想反而被强化。这对清代初年遗民文化与遗民学术研究的繁兴而言,无疑有过先导的作用。所谓“河汾诸老”,因元大德年间房祺所编《河汾诸老诗集》而得名。房氏此集,辑录了麻革、张宇、陈赓、陈庾、房皞、段克己、段成己、曹之谦8位河汾诗人的诗作共201首(注:“河汾诸老”流传至今的诗作的数量,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顾嗣立《元诗选》收261首,郭元釪《全金诗》所收多达482首。)。这些诗人除二陈外,其余6人均为遗民,因此,我们不妨也把“河汾诸老”看成一个遗民诗群。河汾诗人尽管在当时并未开宗结社,联盟立派,独树一帜,但其创作中所呈现的鲜明的地域色彩、浓厚的隐逸倾向,均足以让我们将其视为一个文学创作群体。河汾诗人对当时的历史氛围和客观现实有着许多共同的感受和认识,隐逸心态非常明显。毫无疑问,被元好问诸人淡化了的遗民的隐逸思想,在河汾诗人那里又被浓化了。段成己《题梁氏静乐堂》云:“心无尘事汩,身与野云闲”;张宇《感怀》云:“冷艳只宜闲处著”。足见其宁静恬淡、冲远高雅的思想情趣与人生态度。“河汾诸老”的诗歌尽管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艺术个性,但在审美趣味上又普遍以唐人为指归,这与元好问是一致的。另外,由于受有金一代浓厚的理学氛围的浸染,“河汾诸老”普遍沉涵玩索于理学之中,理学对他们的人生态度、处世哲学和诗歌创作均有较深影响,这是河汾诗人与前代遗民的不同之处。毛晋曰:“每读诗至金源氏,辄有河汾诸老往来于胸中。”(注:毛晋《河汾诸老诗集·识语》。)足见河汾诗人对后世遗民之影响。

南宋是中国遗民史上的一个黄金时期。宋王朝高度发达的理学使节操观念深入人心,而积贫积弱的国势又使广大士人一直处于忧愤的心境之中,当蒙元贵族以少数民族的身分而君临天下时,士人意识中潜存的夷夏观念便复活了。强烈的民族情绪与不事二姓的忠诚叠合在一起,不仅使南宋遗民群体在规模上空前地壮大,而且在人格特征上也愈加突出。现存最早辑存宋遗民诗文的程敏政《宋遗民录》共录谢翱、郑思肖等南宋遗民11人;李长科《广宋遗民录》书虽佚,但据李应机致黄容书可知,此书录宋遗民未仕者170人,仕者132人,计302人;朱明德之《广宋遗民录》,据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二《广宋遗民录序》可知,共得宋遗民400多人。可见,宋遗民群体规模之大确为空前。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明遗民和清初士人以自我描述、自我状写的方式认知宋遗民时,这个群体的忠义行为、节操观念、文化价值才得以发扬光大,才被赋予真正的“遗民”意义。这一点,我们仅从邵廷采的一些言论中即可看出,他不仅一再强调:“古之遗民,莫盛于宋”(注:《思复堂文集》卷三《宋将作监簿修竹先生传》、《宋遗民所知传》、《明遗民所知传》。),“两汉而下,忠义之士至南宋之季盛矣”(注:《思复堂文集》卷三《宋将作监簿修竹先生传》、《宋遗民所知传》、《明遗民所知传》。),而且进一步指出:“於乎!明之季年,犹宋之季年;明之遗民,非犹宋之遗民乎?”(注:《思复堂文集》卷三《宋将作监簿修竹先生传》、《宋遗民所知传》、《明遗民所知传》。)明遗民的自我认知与自我定位借助了宋遗民,而也正是在对自我命运的深刻体认中,宋遗民的遗民品格才得以凸现。与金、明遗民相较而言,宋遗民的主要兴趣在于文学艺术的创造。他们是不屈的义士、动情的歌者,但缺乏像明遗民中的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那样博大精深的思者。因此,钱谦益于《胡致果诗序》中说:“宋之亡也,其诗称盛。”(注:《牧斋有学集》卷二十六、卷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全祖望《宋诗纪事序》在谈到宋诗发展变化的几个阶段时也说:“及宋亡,而方、谢之徒,相率为急迫危苦之音,而宋诗又一变。”(注:《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十二、卷二十六,四部丛刊初编本。)不难看出,宋遗民诗不仅是宋诗的鲁殿灵光,而且在整个中国遗民诗史上也是一块里程碑。在宋遗民那里,遗民诗的隐逸主调趋于黯淡,沧桑变易的感受、故国之思、亡国之痛被大大强化。尽管仍是悲痛、伤感,但孤臣义士般的抗争主调犹如潜

在的暗流,激扬着明遗民的斗志,使遗民诗史中的抗争主题至明遗民而达到辉煌的顶点。不仅仅是诗歌,宋遗民人格及其事迹,在明遗民那里常常被作为一种仪型、一种人生处境和命运的象征形式而被标称。以人论,常见者如郑思肖、谢翱、谢枋得、方凤、张炎、周密、刘辰翁、林景熙等;以事言,则“西台恸哭”、“铁函心史”、“兰花无土”、“汐社”、“冬青”等,均使明遗民时常不自觉地陷入既逝历史的情境中。仅举一例:郑思肖,字忆翁,号所南,名、字、号皆寓忠于赵宋故国的深意。他坐卧不向北,匾其室为“本穴世界”,暗寓大宋之意;他听见人说北语则掩耳急走,岁时伏腊都要到荒野大哭,向南而拜,表达自己对故国的忠诚;他擅长画兰,但画兰不画土,根露于外,且说:“地为番人夺去”(注:见卢熊《苏州府志·郑所南小传》及程敏政《宋遗民录》卷十三(知不足斋丛书本)。)。郑所南曾自题其诗为《心史》,并封以铁函,藏于苏州承天寺井中,以表其心。其诗多表其志节,读来令人振奋。如《寒菊》云:“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注:《郑思肖集·补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题郑子封寓舍》云:“不知今日月,但梦宋山川”(注:见卢熊《苏州府志·郑所南小传》及程敏政《宋遗民录》卷十三(知不足斋丛书本)。)。他曾自题其画像云:“不忠可诛,不孝可斩,可悬此头于洪洪荒荒之表,以为不忠不孝之榜样。”(注:见卢熊《苏州府志·郑所南小传》及程敏政《宋遗民录》卷十三(知不足斋丛书本)。)正是这样一位志节凛然的宋遗民,当“铁函心史”被发现于明末乱世时,他所高扬的“忠孝”人格又一次焕发出耀眼的光彩,他自然成了明遗民追慕的对象。如屈大均不仅自称“诗法少陵,文法所南”,而且名其所居草堂曰“二史”,“盖谓少陵以诗为史,所南以心为史云”(注:《翁山佚文辑》卷中、《翁山文钞》卷二《二史草堂记》,见《广东丛书》第一辑,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事实上,宋、明遗民尽管都有过故国覆亡的惨痛经历,但所处历史情境却不完全相同。而在不同历史情境下,遗民心态与诗歌创作倾向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若仅仅着眼于遗民诗歌,从遗民诗歌流变的角度来审视,宋遗民诗确也在题材的拓展、主题的深化、风格的多样化等方面将遗民诗创作推入了一种全新的境界。

对于曾经认真反思过遗民价值的明代遗民来说,元遗民在遗民史上的确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题目。黄宗羲在《万履安诗序》中曾将宋、元、明三代遗民诗并提,均谓之“诗史”(注:《黄宗羲全集》第十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归庄《历代遗民录序》亦肯定朱子素在《历代遗民录》中“录金、元遗民”(注:《归庄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归庄所“序”之朱子素《历代遗民录》,除《归庄集》有载外,康熙《嘉定县志》也曾提及,但此书恐未刊行,其稿本亦不知存亡。)。但是王夫之却持论甚严,他曾称所谓“鬻道统于夷狄盗贼而使窃者”为“败类之儒”(注:《读通鉴论》卷十三,见《船山全书》第十册,岳麓书社1988年版。),元遗民当然不在其肯定之列。事实上,不论明遗民对元遗民的态度如何,元朝灭亡之后,确也曾有一批能文善诗的作家忠于元室,以遗民自居。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十八《海巢记》云:“残元遗民以文苑巨子而不屈节者,盖多有之,而为吾乡之寄公者三人:九灵戴先生良、玉笥张先生安暨丁先生鹤年也。”该卷《九灵先生山房记》又专表戴良志节。元遗民较著名者有张昱、钱惟善、舒頔、李存、徐舫、何景福、杨恒、杨引、吴海、蔡英子、王逢、截良、杨维桢等人,其中王逢、杨维桢可为代表。王逢(1319-1388年),字元吉,号席帽山人,江阴人。元朝覆灭之后,他写了不少丧乱之作,不仅追怀元王朝,而且讽刺朱元璋称帝是“孺子成名”。他的诗表达故国旧君之思,情辞激烈,以致钱谦益说王逢“前后《无题》十三首,伤庚申(指元惠帝)之北遁,哀皇孙之见俘,故国旧君之思,可谓至于此极矣”(注:《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又如杨维桢(1296-1370年),字廉夫,号铁崖,会稽人。元朝灭亡后,虽应朱元璋之召至南京,但他不仅说:“岂有八十老妇人,就木不远而再理嫁者也”,而且作《老客妇谣》,以守节之嫠妇自喻,表达自己对故国的忠心。可见,深受夷夏观念影响的明遗民尽管将元遗民置于一种十分尴尬的位置,但元遗民仍然以其独特的生存方式充分肯定了其存在的价值,而在明代仅做过三年遗民的杨维桢的“铁崖体”诗对元明之际诗坛的影响确也有目共睹。

明遗民史是中国遗民史上继宋遗民史之后的又一个黄金时期,明遗民把中国遗民诗的创作推向了辉煌的顶峰。遗民人数的空前增多、遗民心态的充分呈现、遗民群体特征的明显展示、遗民文化创造的异常活跃,都使这个社会阶层卓然凸现于它的时代。明遗民史的勾勒在明遗民和清初士人那里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如邵廷采《明遗民所知传》即为其同时代的50余位遗民立了传。及至清末民初对明遗民的再度“发现”,明遗民总貌已基本上呈现于世人面前。孙静庵《明遗民录》已得明遗民500余家。今人谢正光先生《明遗民传记索引》据明遗民传记资料208种,计得明遗民2311人,可谓洋洋大观。至于明遗民诗人,卓尔堪《明遗民诗》共录525家,其中17家重出,实得508家,选诗2867首;在这508家中,宫伟鈛、靳应升等人实非遗民,所以此书实得明遗民诗人500家左右。钱仲联先生主编之《清诗纪事·明遗民卷》收402家,其中吕留良、宫伟鈛等亦非遗民。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共收遗民诗人158家,这些遗民的诗集邓先生均曾亲自过目,那么,明遗民有诗集流传至今者当有一二百家。如此庞大的诗人群体,在中国文学史上确也少见。众所周知,从明诗到清诗的转换,明清之际当为关键,而清诗又号称“中兴”。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不真正了解清初遗民诗和同时并存的贰臣诗,也就不能把握明清之际诗风的嬗变轨迹,更无法理解清诗“中兴”的确切内涵。其他可以不说,仅就清初数十年间真正意义上的国朝诗人而言,他们所赖以成长的诗文化氛围就是遗民诗人和贰臣诗人所营造的,其中不少人又是在遗民诗人和贰臣诗人的奖掖下走上诗坛的。因此,清初遗民诗对于整部清代诗史而言,不仅仅是一个创作高峰,而且的的确确具有开启山林的作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只有明遗民才将中国的遗民史走到了尽头,也给中国遗民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所以,说终结,也是一个辉煌的终结。至于近代社会,沈曾植之以遗民自居,章太炎之自称“中华民国遗民”,前者最多只能算是遗老,后者或为愤激之语,因为历史的发展、社会思想的变革已使遗民完全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以上匆促而粗疏的勾勒,显然不足以展示历代遗民总貌,更无法揭示遗民诗嬗变之规律,但我们起码可以了解这样一些事实:在中国遗民史的衍生、流变中,儒家的忠孝节义思想、出处规则、夷夏大防观点曾产生过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正是遗民又以自己的亲自实践反而使这些思想和观念深入人心;遗民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虽然远离政治操作领域,但实际上却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对于当政者来讲,无疑是一种潜在的舆论压力;遗民人格的表现,最主要者无非两端,一是抗暴,一是隐逸,而隐逸思想除秉受了儒家“无道则隐”的观念之外,佛、道思想的影响越到后来越加明显,明遗民的逃禅现象便是明证;从某种意义上说,遗民群体又是一个人才库,他们尽管以不为当政者所用相标榜,但他们实际上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事着文化的创造,尤其是明遗民,当他们中的不少人自觉地跳出夷夏思想的怪圈之后,更以拯救民族文化为己任,其强烈的批判意识,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不仅促使了清初学风的转变,而且使中国古代士人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怀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崛起于沧桑易代之际的遗民文化、遗民文学、尤其是遗民诗歌,更从多层次、多角度展现了那一个个特定历史阶段的风云变幻,一代代士人凄苦而又复杂的心路历程,其认识价值与审美意义均值得肯定。

标签:;  ;  ;  

遗存诗的传承与变异_汉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