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生命和价值_内在价值论文

自然的生命和价值_内在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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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似乎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概念。它常与自然界同义,与宇宙并提,广义为包容天地万物之世界;或与人类社会相对,狭义为人类的自然环境。在“西方思想史上,自然经历了一个由生长,到万物之本原,再到自然物之本性、原则,直到自然物之集合的演变过程”[1]。所以,在欧洲语言中,“自然”一词一般都包含两种基本含义:自然物的集合;本性、本源。

对自然的理解和认识是历史的。它不仅是特定时代人类生存境遇的反映,而且是人类对生存方式的困惑与反思的表达,是人与自然之间永恒而流动关系的折射。汤因比曾经说过,我们对宇宙和自然的知识的确比从前多了,但我们对自然的理解却一点也不比古人高明。的确,人类智慧借科学技术的巨大力量使自然发生了沧海桑田的变化,人们已不会再把自然视为古希腊人眼中的神秘的本性,终极的根源;也不会如近代科学将其描绘成一台由自然物堆积而成的机器。那么,现代人类将如何理解“自然”呢?

1 自然:需要生命,具有生命

地球生物圈,是人类直接面对的“大自然”。20世纪20年代,苏联学者维尔纳茨基首次明确提出地球生物圈是由生命,包括人控制的完整的动态系统的观点,并提出“智慧圈”概念,以强调人类智慧对生物圈的影响和塑造。20世纪30年代以来相继提出的“盖娅系统”学说、“大数假说”、“人择原理”等又为人们描绘了生命与宇宙系统演化的关系,揭示了生命对于地球环境、大气圈、地球化学循环的重要意义。“盖娅”——这个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母,不仅孕育了生命,维持和发展了生命,而且也是由生命控制,由生命造成的。按照美国微生物学家林恩·马古利斯(L.Margulis)和英国化学家詹姆斯·洛夫洛克(J.Loveloke)等的计算和推理,如果地球上不曾诞生生命,或者地球上现在的生命全部灭绝,那么前一种情况下,地球应与金星、火星相似,后一种情况下,地球将逐渐回到与金星相似的状态。也就是说,适合生命存在的地球的形成和维系,又只能由生命来保证。生命离不开地球(生物圈),而地球上若没有了生命,它也将成为一片荒漠。生命与地球共生,而且这生命不仅仅是人的生命。

中世纪告诉人们,地球是为了人的利益而设计的,人是万物的主人。“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我们的样式造人,使它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整个大地,以及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圣经》)这种关于自然的观念经文艺复兴的放大,就形成了近代人类中心主义。近代科学正是以此为逻辑前提,将自然彻底对象化,去分析它、操作它、控制它,以让自然为人类奉献出所需的东西。这时的自然,似乎已远离人类,远离生命。人类及其生命已不在自然之中,而是超越于自然之上,自然只剩下一个物质的躯壳,由人类掌管和支配。因此,作为科学对象的自然,是可控制可操作的“物的集合”;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自然是一个没有生命,不再值得敬畏的“沉寂的世界”;作为人类实践对象的自然则是一个可供无限开发索取的资源库和能量场,这就是工业文明所理解的自然的形象。今天,危机使人类觉醒,科学使人类明智。一个需要生命,而不仅仅是人的生命或人的控制的“盖娅系统”的自然已呈现在现代人面前。

在古希腊人的直觉中,世界是一个自身有生命的,渗透着神性的,处在不断生长过程中的有机体。自然就是这种生长过程,万物的本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世界是活的有机体,自然就是目的因,一种内在的规律性和生命力。“在自然产生和自然存在的事物是有目的的。”[2]这种可贵的有机论直觉被中世纪的基督教视为异端拒斥门外,而作为自身渗透着灵魂和生命的自然经近代科学的洗礼,更是被彻底地“去魅”(Disenchanted)。正如当代物理学家海森堡曾经批评18世纪以来的科学家“认为自然不仅仅与上帝无关,而与人也无关,他只注目自然的客观描述或解释”[3]。自然不再与价值和意义有关,不再显现出生命。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使自然的生命披上一层神秘的色彩,那么,现代生态学、系统科学的发展则使人类再次认识到自然的生动多样性与复杂性,感受到充满生机的生命性和神秘性。现代生态学告诉我们,地球生物圈这个大“自然”系统,是一个囊括地球表面岩石圈风化壳,全部水圈,大气圈平流层,所有有生命存在的区域,由生物与非生物的物理化学环境组成的高度复杂的有序系统。在生物圈中,各种生物有其特定的生态位,生物与其物理化学因素之间具有相互适应的双向作用。千百万个物种之间通过物质流、能量流构成各种竞争、合作、互惠、共生的关系。在生物圈这个整体中存在着完善的负反馈机制,自组织机制,从而自动调节保持着整体的稳定——生态的动态平衡,并促进其不断地演化。

著名分子生物学家雅克·莫诺认为,生命系统的特征就是赋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具有自主的形态发生和繁殖的不变性。“目的性”这个曾经与神秘性缠绕不清的概念,经现代生物学和系统科学的重新解释,已成为生命系统的重要特征。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合目的的,自然的内在机制实现着自身的目的。自然作为一个远离平衡的自组织系统,其自我调节、自我维持、自我进化的特性,使之能够自动趋向一个自身最高的目的:生态整体的稳定、生存和进化。因此,自然就是一个典型的生命系统。自然需要生命,包括人这个特殊的生命体;自然有机体的生命与人密切相关。人类可以认识自然,把握自然。但人类又只有融入自然之中,才能真正理解自然。“在生命的舞台上,我们既是观众又是演员”(玻尔)。人类的科学探索不可能穷尽整个自然,人类与自然只能进行一种永恒而常新的对话,生命之间的对话。

2 自然:蕴含价值、表现价值

我们知道,在西方传统哲学和伦理学中,“价值”是属人的,即只有人才有价值(内在价值),自然界的事物只有在与人的主观目的相关时才有意义,只有具备满足人类需要的用途和功能才有价值(工具价值)。这种认为自然只有工具价值的价值观,无疑是对一种无生命的机械的自然的写照。随着20世纪以来科学的发展,有机论已逐渐代替机械论,成为科学家和哲学家用来理解自然、描绘自然的研究纲领,同时也对传统价值观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中,确认自然的价值(内在价值,工具价值)不仅是生态伦理学和系统哲学中的一个主要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与传统价值观的一个主要分歧。

自然具有价值,特别是内在价值,是与自然的有机性和生命性密不可分的,“价值随生命进入世界”(波普尔)。作为一个生命有机体的自然,其生命就意味着一种自我调节、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目的性存在。自然系统在其自身结构中蕴含了一个内在的适应环境和发挥潜能的“目的”和“需要”,并自动寻求和趋向这个目的——整体的存在与发展。这种目的的定向过程中所出现的需要-满足,目的-手段,功效性,合理性等关系,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又是一种“意义”。“有机结构具有一个各种物理结构所不知道的方面,这就是要和意义联系起来。”[4]这种自然事物间的意义——效用关系就是自然的内在价值,有学者称之为类价值或前价值[5]。因此,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以自身为目的的价值,它是自然系统自我存在自我发展的一个基本源泉和动力,是自然在长期的发展演化中客观地形成的。自然的内在价值是目的定向的,而不是手段定向的,自然自身就是目的就是价值,它不需要依人类的评价而存在,它自身就是评价者和行动者。

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并非否定其工具价值的存在。在地球生物圈中,各种动物植物微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互利互惠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价值的转换,即各物种一方面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又满足着其他物种的需要以及它所从属的更大系统的需要,表现出各种工具价值。例如,在生态系统中,植物为植食动物所食,植食动物又被肉食动物捕食,肉食动物死后尸体被微生物分解,吸收入土壤又为植物所用。在这种循环中,某个生命的内在价值的毁灭同时又体现了其工具价值,而对于其他生命来说,这些工具价值又转化成了它的内在价值。而对于整个生态系统,这些价值就是系统内在的整体价值。所以,“系统是价值的转换器”(罗尔斯顿)。经过系统的转换作用,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就来回在生命之间、物种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运动,从而保持着系统的稳定和完善。

自然与人类之间也存在这种价值的转换,或者说是互为价值。自然为人类提供各种资源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提供审美知识等人类的精神需要。罗尔斯顿曾总结了自然在十个方面的价值:①经济价值;②生存价值;③消遣价值;④科学价值;⑤美学价值;⑥生命价值;⑦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⑧持续稳定性和偶然波动性价值;⑨辩证统一价值;⑩精神价值。[6]然而,不管对自然价值作何种概括,其内在价值是不以人类的意志和评价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其工具价值则将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变化。对于人类来说,自然的工具价值是相对的,甚至是主观的。而如前所述,自然是需要生命维系的,特别是人类这个特殊的生命体,人类的活动已对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的速度、方向和性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成为一股强大的地质力量,并将决定生物圈向一个新的状态——智慧圈的演进。智慧圈可以说就是人类对生物圈价值的一个体现。自然自身蕴含价值,又对人类表现价值。自然与人类的价值互补与转换正是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互为依存、互利互惠和共生进化。

3 自然:值得尊重,需要保护

从天人二分到主客二分以至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是西方传统哲学和近代科学的一个重要思想。即,将“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分开,强调只论事实而不评论此种事实所蕴含的价值判断。然而,生态伦理学则从生命存在的客观事实得到自然价值并由此得出尊重自然关心自然的生态道德要求。在事实和价值之间进行了沟通和结合,打破了事实与价值二分的观念。

生存是所有生命的目的,因此,自然具有生存的价值和生存的权利,而不仅仅是满足人类需要的手段和工具,所以,它应该得到人类的尊重和关心。从另一方面看,自然的生存又确实是其他物种包括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表现了其巨大的工具价值。因此,尊重和保护自然与人类的根本利益又是一致的。法国思想家施韦兹曾指出,没有任何一个生命是毫无价值的或仅仅是另一个生命的工具,所有的存在物在生态系统中都拥有自己的位置;人类在自然联合体(Natural community)中所享有的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所赋予他的,不是剥削的权利,而是保护的责任。“只有保持和发展生命的绝对而普遍的合目的性才是合乎道德的。”美国生态学家A·莱奥波尔德也提出“当一种事情趋向于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否则它就是错误的”。尊重生命的生存,将自然视为道德关心的对象,承担起保护生命和自然的道德责任已成为生态伦理学家共同的强烈的呼唤。

尊重自然,关心自然,并非意味着人类放弃主体和创造性去消极顺应自然。人类在自然中应该充当一个理智的调控者的角色。正如美国植物学家墨迪所指出的,人具有特殊的文化、知识积累和创造能力,能认识到对自然的间接责任,人是最高级的动物。因此,只有人类才能自觉地认识到,生态恶化的结果无益于人类的利益和价值实现,主动地反思和计划他自己的行为,并能借助某种手段和文明的道德价值,履行对自然的责任。而且,人类对未来的可预测性和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决定了人类存在着主动摆脱生态危机的现实性和可能性。美国生态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三世也指出,人类能基于人类生存和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原则,主动地适应、支配补偿和改造自然界及其过程。如同大海里行船,船相当于自然界,船长相当于人类。没有船长掌舵,船就漂浮不定。这个“船长”并非在人格上高于其他万物,而是负有更大的责任,他必须善待自然,管理好自然。尊重自然,给自然以道德关怀的生态伦理思想是时代的必然,它必将成为人类社会实践的一个道德要求。

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它的深刻的伦理学意蕴中蕴含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7]。在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中,也表现了生态伦理的原则和要求。例如,对自然资源价值的确定和评估,已不仅是生态经济学的重要内容,而且成为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中国21世纪议程》中已明确提出建立综合的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体系。要比较明确地衡量环境作为自然资本的来源以及作为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副产品的承载体的重大作用。传统的国民经济衡量指标(GNP)既不反映经济增长导致的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和资源代价,也未计及非商品劳务的贡献,并且没能反映投资的取向。这些不利的影响将会削弱未来经济增长的基础。为此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资源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来监控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清洁生产,是《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的工业、交通、能源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措施。研究开发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实行清洁生产管理方式,大力推行清洁产品,已成为世界各国工业界、环境界、经济界、科学界的共识和关注热点。而清洁生产的基本理论之一就是物质循环利用理论,或系统的价值转换理论。它要求在生产系统之中以及生产系统与自然环境之间尽量的价值利用和循环。可持续发展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它需要科学技术作为强大的动力,需要法律等“硬性”社会规范的保障,但也不能没有道德这种“软性”规范的内在约束。要使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建立良好生态等观念和意识成为整个社会的自觉的内驱力,使人类真正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与自然共生进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仍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未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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