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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9)06-0013-08
任何国家参与国际互动,都是在一定的舞台或背景条件下实现的。这种舞台或背景,用学术概念来表述,就是所谓的“国际体系”。巴里·布赞(Barry Buzan)和理查德·利特尔(Richard Little)认为,没有国际体系的概念,人们就很难证明国际关系作为一个学科存在有道理。①事实上,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派,大体上都是从这样的层面进行研究。现实主义所论证的权力政治,自由制度主义所强调的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建构主义所诠释的观念互动与社会建构,英国学派所推崇的国际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都是对国际体系的阐释。由于这些学派对问题的观察有不同视角,对国际体系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与解释,因此一直争论不休。从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来说,对“国际体系”这一基本概念求得大体一致的理解与解释是十分必要的,搞清楚该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这个学科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
一 “国际体系”的基本概念
在国际关系学科的学理研究中,“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 system)”一直是一个核心概念。学者使用的与之含义相近的用语,还有“国家体系”、“世界体系”、“全球体系”及“国际结构”等。在这些用语中,“体系”是一个需要首先辨析的词语。
在中文里,“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②在英文里,system一词主要指一组有序互动或相互依赖的事物所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或者指有组织的一套学说、思想或原则,通常是用以解释一个有系统的整体的排列与运作。③
比较中文与英文的“系统”词义,可以看到,其主要意思是一致的,即系统是由它的组成部分的互动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就这个整体而言,其组成部分就是所谓的“单元”。由于体系是由单元的互动构成,因此“体系”、“单元”和“互动”构成了体系概念的三个要素。
在国际关系学科的体系研究中,研究者在进行“体系”的界定时,尽管表述和用语有不同,但通常都会涉及这些要素。例如,布鲁斯·拉西特(Bruce Rucsett)和哈维·斯塔尔(Harvey Star)提出,“一个体系就是一套互动的因素”。④卡伦·明斯特(Karen A.Mingst)认为,“广义地界定,体系是单元、客体或部分经某种形式的有规则互动而联结起来的集合体”。⑤巴里·布赞和理查德·利特尔提出,“就任何一个体系的概念而言,互动都是最基本的。没有互动,各部分或诸单位便是分离的和独立的”。⑥
当然,尽管研究者较普遍地论及这几个要素,但对它们的强调程度却不同。以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Waltz)的论述为例。他在阐述其理论时把体系分为了系统与单元两个层次。他认为单元与互动是在单元层次,而由单元的位置和排列所体现的结构则是在系统层次。华尔兹所建立的国际政治理论是以系统为主要关注点。华尔兹明确提出,应把单元层次的要素,诸如单元的属性、行为、互动忽略掉。他认为,在建构国际政治的系统理论时,不能考虑国家有怎样的政治领袖、社会和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等,不能考虑国家之间怎样联系(互动),唯一需要关注的是国家在彼此联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即如何排列和定位),因为单元的安排属于系统的特性。⑦由于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研究强调的是单元在体系层面的排列结构,并且强调结构对单元行为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他的理论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
与华尔兹为代表的结构现实主义不同,也有一些研究者比较关注单元的因素。例如,同为现实主义学派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在解释体系影响时就比较重视单元的因素。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外交政策的范围与雄心,首先取决于它们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特别是它们的相对物质力量。不过,这种权力地位对外交政策的影响是以国家领导人的感知为媒介。国家政治领导人所做的外交政策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出自于他们自身对国家相对权力的判断。可能对国家外交政策的轮廓和方向起决定性影响的系统压力,未必会强大到决定国家行为特定细节的地步。这种影响只有从比较长远的角度看,才是明显的。⑧
自由制度主义在阐述体系理论时,强调重点与结构现实主义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结构现实主义只强调一个维度——结构,即单元能力的分布,而自由制度主义除了同意这一点之外,还强调了另一个维度——进程,即单元互动的模式或相互联系的方式。⑨正因为有这样的不同,自由制度主义才有了以“相互依赖”为核心概念的体系理论。
按照现实主义的理论,作为“体系”对偶概念的“单元”,主要是指主权国家。实际上,对于“单元”的含义,也存在不同的理解与解释。有许多研究者把跨国行为体引入系统研究,并且增加了经济和社会行为体以及次国家行为体。⑩例如,自由制度主义除了关注国家之外,还关注非国家行为体。与自由制度主义有较大相似的全球主义,因为更多关注的是跨越国家边界的联系,因此更强调全球视角下的各种跨国行为体。
不同学派对国际体系中“单元”的不同看法反映了它们不同的理论偏好以及对经验事实的不同解读、认知与概括。从经验层面来看,对于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并存的事实,大概没有哪个学派会否认,但它们在建立体系理论时却都有所侧重。在这里,争论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相对地位。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政治进程的加速,各种跨国联系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凸显,单元的构成明显地复杂化了。不过,一个不容否认的经验事实是,尽管跨国组织日益增多,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日益增大,但国家的边界与政治管辖范围仍然是任何国际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随意逾越的界限。从这一点来讲,跨国行为体还远未扩展到或达到可以取代国家的程度。以欧盟的情况为例,尽管申根国家范围内的人员可以自由流动,但在重大国内和国际事务上,特别是在政治、外交、安全等事务上,国家仍然是首要的和不可替代的行为体。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传统主权国家在理论上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不复存在了。任何政府进行决策都不能无视或忽视跨国联系与跨国行为体的存在与影响,不能离开跨国的互动。因此,就构成国际互动的单元的指涉而言,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并存于国际关系之中,而国家行为体仍然是最基本的单元。
在国际体系中,单元作为组成部分,其基本的存在形式是互动。如果行为体不存在必要的互动,那就不能说它们之间存在体系。在这里,互动的含义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就一个体系来说,单元的互动乃是部分构成整体的必要条件。很容易想象,如果没有互动,主权国家就不会构成联合国、北约那样的国际组织,也不会构成军控、贸易那样的国际体制。
体系经由单元的互动而构成,这就发生了一个基本问题,即达到何种程度的互动,单元才算构成体系。显然,不是任何程度的互动都能使行为体构成体系。布赞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列举了古代罗马与中国汉朝的互动:这两者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由于相距遥远,交通困难,因此相互来往与联系非常少,基本上是处于彼此隔绝和各自演进的状态。这样的稀少联系就构不成一个体系。(11)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 S.Nye)在说明全球主义与全球化的关系时,提出了互动有“稀薄(thin)”与“浓厚(thick)”之分。(12)布赞所举的例子就是一种稀薄的相互联系。
关于互动对体系的构成,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在《无政府社会》一书中提出了这样的衡量标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有足够的交往,而且一个国家可以对其他国家的决策产生足够的影响,从而促成某种行为,那么国家体系或国际体系就出现了。”(13)其后,他与亚当·沃森(A.Watson)在合写的一篇论文中又提出了一个更简约的说法,即,如果一组独立的政治共同体(political communities)中每一个共同体的行为都是其他共同体必须考虑的因素,那么它们就构成了一个体系。(14)布尔提出的这种说法,强调的是单元互动的程度与结果。接受布尔的说法,可以提出这样的体系构成标准:单元的互动要达到影响彼此间政策的程度。这样一个标准对于判断某个体系是否存在是有重要意义的。
二 国际体系的属性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国际体系”,指涉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某种社会系统,与自然科学研究的“自然系统”是迥然不同的。在自然系统中,单元之间的互动是完全客观的和无意识的,所构成的整体是处于人的意识之外。国际体系指涉的社会现象乃是人有意识互动的结果。由于国际行为体的行为都有意图指导,始终存在观念交往,因此国际体系是一种具有主体间性的(intersubjective)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国际体系与自然系统的最大不同,是它具有社会意义。
约翰·德里泽克(John S.Dryzek)等人指出,构成国际政治实体的是人的主体,他们具有选择和设计行为以及进行互动的能力。尽管通常是组成一个集体行为体,诸如民族国家、国际组织等,但人类主体乃是这种行为体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再者,人类的理解、信念和价值都会参与国际体系的创造和演变。在这一方面,物质的和结构性的力量有其作用,但这些力量本身也都受到主体与主体性的影响。显而易见,人类在控制其环境和社会演进方面越成功,主体与主体性对社会科学来说就越重要。(15)
行为体参与各种不同的国际互动,作为一种基于目的和有意义的行为,总是要解决一定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任何国际体系都是围绕着某种问题形成的,或者说都存在着某种“问题领域”。(16)正因为行为体的互动都是以“问题”为焦点,因此,不同的体系才具有不同的意义。(17)例如,冷战时期的两极体系,两个超级大国是围绕着“争夺世界霸权”的问题在互动,所形成的是一种“高政治”结构。在当今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各成员国是围绕着“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在互动,所构成的则是一种“低政治”结构。作为体系的界定性标志,“问题”构成了一个体系不同于其他体系的主要区别。有学者指出,对全球政治中任何一个体系做质的界定,都要根据它的参加者、参加者的行为,特别是作为行为中心的问题来定。(18)尽管在做这种界定时人们不能忽略行为体互动的外延因素,诸如界定世界格局时就有单极、两极与多极之分,但互动的“问题领域”显然是需要首先关注的内涵因素。
以问题作为国际体系内涵的主要因素,人们可以观察到不同的情况。在有些体系中,行为体的互动比较单一,是围绕一个问题在互动,但也有许多体系,行为体会围绕多个问题在互动。以联合国体系为例,从整体来讲,每个成员国都需要在其中参与多种不同的互动,可能涉及安全、经济、生态等不同方面。但是,如果就联合国某一个具体委员会或下属组织而言,则成员国就会聚焦于一个问题领域。例如,在安理会,成员国的互动是围绕国际安全问题,而在人权委员会,互动则只涉及人权问题。
通常,行为体进行互动所围绕的问题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例如,有些体系形成之初只是为了经济目的,但随着互动进程的发展,其功能会逐步“溢出”到其他领域。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就体现了这样的特点。最初的“煤钢联营”只是一种经济互动,而后来形成的欧盟则包含了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多层面的互动。
从单元的层面来讲,由于每个行为体基于自己的利益,都有多个“问题”需要通过国际互动来解决,因此会以不同的互动构成不同的体系。对于人类社会的不同互动,布赞和利特尔认为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军事互动主要涉及行为体之间进行战争的能力以及出自于这种能力的对于威胁的感知。这种互动常常涉及对领土的控制,而且军事力量扮演了主要角色。政治互动涉及的是单元相互承认的方式以及相互给予的身份,例如,是否认可其他行为体的平等地位,是否相互不承认,或是相互把对方看做是无主的可以夺取的领土。经济互动就大部分历史而言,涉及的是贸易关系。只是到了非常近的时期,它们才变成了生产与金融的联系广泛的组织。文化互动涉及的是不同人民和文明之间的思想观念的传播。它们可能是非常特别的技术思想,诸如马镫或犁的使用,或者可能是更堂皇的东西,诸如宗教或有关政治组织之思想的传播。(19)
布赞和利特尔所做的分类提供了思考行为体不同互动的有益思路。观察当代国际关系现实,可以看到,行为体的互动及其结果可以说存在非常复杂的情况。在军事上,行为体的互动可能表现为结盟和集团对抗与战争,诸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冷战时期的东西方对峙;也可能表现为有关军控的多边外交以及缔结的相关条约或制度。在政治上,行为体的互动可能表现为组成联合国那样的国际组织,也可能表现为一种相互冲突、争夺的“自然状态”。在经济上,行为体的互动能够形成贸易体系、金融体系,形成各种自由贸易区等。在文化上,行为体的互动可以形成以意识形态为特征的集团,也可以形成以宗教、价值观为体现的共同体。
对于行为体参与的不同互动,帕特里克·摩根(P.M.Morgan)有一种形象的说法:我们可以把国际体系设想为一系列游戏桌上有不同赌注的不同游戏。每一个参与者都参加一两个游戏,而有些参与者同时参与许多游戏。许多游戏是相互依赖的,因此当参与一个游戏时,常常会影响对另一个游戏的参与。(20)由于行为体为谋求自身利益参与国际互动存在复杂的情况,因此国际关系从整体上来说,呈现的是一种多体系并存的复杂局面。针对国际行为体围绕不同的问题进行互动和构成不同体系的现象,有学者提出了“以问题为基础的多元体系(multiple issue-based systems)”的概念。(21)这一概念是对当代国际体系的一种很好的表述。它强调了体系的问题基础以及多元体系并存的现实。
多元体系的存在来源于多元问题的存在。由于行为体(特别是主权国家)都是多个体系的参与者,而它们参与互动的国际问题存在各种联系与相关性,因此在不同体系之间就形成了复杂的相互联系,呈现为一种相交叠或交织的状态。约翰·伯顿(J.W.Burton)指出,当代世界政治如此复杂,原因之一在于许多体系是相联系的,要么是因为参与的行为体(及其行为)相交叠,要么是因为它们所关注的问题相依存。这个世界因而看起来就像是无数叠加的蜘蛛网一样,布满全球。(22)
在复杂的体系联系中,成员身份的交叠是基本的联系点。以俄美关系为例,它们共同参与的互动涉及了众多问题或体系:全球反恐、核不扩散、北约东扩、欧洲反导、能源供应、欧洲安全、民主人权、中亚地缘政治问题等。由于它们各自的对外政策行为同时与多个体系相关,因此在围绕一个问题互动时,就不可避免地会牵动其他体系。比如,双方在北约东扩和反导问题上关系紧张,就会改变双方在反恐合作和防扩散问题上的互动,从而对反恐体系和防扩散体系发生影响。如果考虑到这种互动与更多国家的连带关系,诸如俄美关系对俄欧关系的影响以及对欧盟不同成员的不同影响,那么所导致的体系联系就更复杂了。
从问题领域来说,其相关性所导致的体系联系也是明显和普遍的。例如,发展问题是全球行为体互动的一个基本问题。要解决发展问题,行为体就需要解决经济增长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贫困问题、全球治理问题、全球贸易与金融问题、健康问题、人权问题等众多方面。由于这些问题具有内在联系与密切的相关性,因此围绕它们的互动所形成的体系也是相互联系的。这一点从联合国体系中不同机构的协调与合作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国际体系的复杂的存在现状,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和可以观察的。对这种存在做进一步研究,就需要对体系的内在属性进行分析与思考。这种属性反映的是行为体互动的本质。一般来讲,国际体系的本质是不能直接观察的东西,要进行说明,只能从理论层面上对现象进行概括与解释。在这里,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解释。
现实主义者观察“叠加的蜘蛛网”,提出了权力政治的解释。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行为体基于权力因素互动而形成的结构。这种结构虽然不排除合作,但本质上是一种竞争、对抗甚至战争的关系。行为体参与互动的根本宗旨,是要运用权力因素改变他者的行为。由于国家是现今世界上掌握权力的主要行为体,因此这种体系是以国家为主角。以“极”为体现的国际格局,如单极、两极、多极等;国家间因发展军备而形成的相互感到紧张的“安全困境”等,都是这种体系的体现。就现实情况而言,冷战时期的美苏争霸就是典型的权力政治体系。在当代,围绕中东地区冲突、北约东扩、中亚地缘政治竞争而形成的国际互动等都带有权力政治的属性。
自由制度主义的视角与现实主义不同。这一学派尽管不否认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特性,但关注的是包括非国家行为体在内的更广泛的互动单元,并且把行为体之间的互动视为一种相互依赖。自由制度主义认为,相互依赖会导致合作,而合作的发展会导致出现约束行为体行为的各种制度与规范。因此,行为体的互动所形成的国际体系,具有一种制度主义的属性。就现实情况而言,主权国家所组成的各种国际组织和签订的各种条约,基于各种全球问题而形成的各种全球性议程等,都属于这种体现制度属性的体系。
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观具有不同于上述两个学派的“主体间”视角。该学派强调国际体系乃是一种社会事实,是行为体在观念互动的基础上建构的。由于国际关系中的行为体都是由人构成的,其行为都是一定意图的产物,因此它们的互动无时不在进行着观念的交流与沟通。这种沟通会形成一定的共有知识,而这种共有的知识会构成影响行为体行为的形而上的体系。在这种体系中,会谈、会议、互联网、媒体等都是人们的互动形式。通过这种观念互动,行为体会基于认同,在不同的问题领域形成不同的规范或文化体系。例如,基于宗教、意识形态、价值观而形成的联合体就属于这样的体系。此外,在许多国家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也可以被视为观念互动的产物,即都把对方视为伙伴,并在某种程度上把这种共识体现在对外政策上。
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国际体系的不同阐释,实际上是对其属性的不同概括。从逻辑上来讲,如果人们承认行为体在上述不同的问题领域都存在互动关系,那么就应该承认国际体系并非只有一个,而是有许多。从这个意义来讲,国际体系应具有多重属性而非只有一种属性。从国关学界已有研究的贡献来看,至少权力、制度和观念(或文化)都是体现体系属性的重要因素。国际体系所具有的多重属性决定人们认识国际体系也应该有多元的视角。
三 行为体与体系的互动
行为体与体系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说得确切些,行为体作为单元构成体系后,它本身也会受到体系的影响与塑造。从这个角度讲,要阐释行为体与体系的关系,就需要说明两者的互动机制,即说明单元构成体系时的影响因素和体系对单元的影响因素。
单元在参与构成体系的互动并发挥其作用时,通常会涉及地缘、能力、利益、偏好以及认同等因素。这些因素会使单元的互动带给体系某些特定的影响。
第一,行为体在可以观察的物质层面互动,总是在一定的地缘空间进行的。通常,相邻或相近的行为体会发生更多的互动,因而更容易构成体系。欧盟、非盟、东盟、美洲国家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都是典型的地域性体系。这种基于地缘的互动,其内涵可能是权力政治,也可能是制度合作。例如,围绕中东问题互动的行为体,在整体上构成的是权力政治体系,但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行为体之间,也存在带有合作性质的互动。从空间上来讲,行为体的互动是有远近之别的。中小国家通常是在较近的范围互动,而大国特别是超级大国则可以在广泛的地域甚至是在全球范围采取行动。这种地缘因素会导致体系具有地域属性。
第二,行为体能在何种范围和进行何种程度的互动,决定于它们的能力。行为体的能力越强,所受到的外部限制就越少。对于体系中单元的能力,华尔兹做了特别的强调。他认为,系统中的单元功能没有差别,有差别的是能力。说得确切些,就是大国小国之分。行为体的能力决定体系的结构。(23)
华尔兹所讲的能力,主要是指物质性的硬实力。这种实力的基础包括经济力量、军事力量和科技力量等。除了这种硬实力之外,行为体的能力还体现为非物质的软实力,诸如外交能力、文化影响力等。对行为体来说,参与不同的互动要依赖不同的能力。参与权力政治互动,硬实力是主要因素,而参与制度体系或规范建构,软实力则有更重要的作用。尽管传统的观点认为弱国无外交,但在在很多时候小国也可以在外交互动中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冲突中发挥斡旋作用。在这种互动中,良好的国际声誉、较强的外交能力和乐于为国际事务作贡献的观念都是重要因素。一般来讲,依靠硬实力互动形成的体系,通常具有权力政治色彩,而受软实力互动影响较大的体系,则可能凸显体制和规范的特点。
第三,行为体运用能力进行体系的互动,都是为了一定的利益,或者说是要满足一定的需求。由于每个行为体都有许多利益需求,因而会参与不同体系的互动。对于这些利益需求,行为体会基于判断区别出重要程度的不同,并在参与互动时表现出政策的排序。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它们通常会使自己参与某些体系的行为服从另外一些行为。例如,“9·11”事件之后,反恐成为美国的第一需求,而反恐体系也成了美国参与并推动的首要目标。为了这个目标,美国不得不改变在其他一些问题上的政策。有时,行为体参与某体系的利益需求并不迫切,其他行为体为吸引该行为体加入,会进行某种利益的交换。例如,欧盟在推动俄罗斯加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时就是这样做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为体参与体系的互动是有主动与被动之别的。对于行为体基于利益的行为,可以用理性选择模式进行解释。
行为体对于利益的追求会直接决定体系的属性。如果行为体追求的是冲突的利益,那么就会构成冲突的体系,反之,则会构成合作的体系。例如,二战之前的欧洲,主要国家追求的是冲突的利益,因此战争频仍;二战后所追求的是合作的利益,则推动了一体化进程。由于行为体对利益的追求会发生变化,因此体系的属性也会发生变化。
从国际互动的历史发展来看,尽管冲突的体系始终存在,但这种体系不会无限度地发展,因为那样的话人类社会就不能存在了。从这个意义来讲,人类社会的互动始终存在着共同利益。布尔在阐述其体系观时就强调了这一点。他指出,人类面对暴力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脆弱性以及使用暴力的倾向性,促使人们形成了有关限制暴力的共同利益观念。人们在物质需求上的相互依赖,促使他们产生了尊重协议的共同利益观念。财富有限度的丰富性和人类有限度的利他主义倾向,导致人们承认他们在确保稳定的占有权这个问题上具有共同的利益。这种共同利益观的产生可能是畏惧心理的产物,也可能是理性的深思熟虑的结果,即认为人们追求社会生活的基本目标或主要目标应该受到同等的限制。(24)
第四,行为体参与体系的互动,除了对利益的理性选择之外,还会受到认同因素的影响。认同因素关系到行为体怎样看待自己以及互动的对象,特别是怎样判断敌人、盟友与伙伴。在类别上,行为体可能进行地区认同、民族认同,也可能进行宗教认同、意识形态认同或社会制度的认同。例如,欧盟的形成既是一种地区认同,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的认同。欧盟国家把自由、民主、人权、市场经济作为核心价值,从而在一体化的基础上形成了某种价值共同体。实际上,国际关系中的每一个行为体面对体系互动时都会有这样的价值选择。出于偏好,它们都希望加入一些体系而拒绝另一些体系。正因为有这样的选择,因而在国际关系中会存在意识形态、宗教和价值观的体系差异。亨廷顿所讲的“文明的冲突”就有这方面的含义。作为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互动,单元的认同因素会使体系具有某种价值与规范意义。正如布尔所指出的,这种体系“体现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而不是共同的利益观念”。(25)
在单元的互动因素的影响下,体系的形成会具有某些特点或属性,这是单元与体系互动的一个方面。单元与体系互动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体系形成之后,会反过来对单元的行为产生影响。体系之所以能够对单元产生影响,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从系统论的角度提出了很好的解释,即系统形成之后会具有与单元明显不同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突现属性(emergent properties)”。(26)例如,联合国就具有主权国家所不具有的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体系能够对单元发挥特有的影响。
在国际关系学界,几种主要理论都认为体系对行为体会产生影响,但在怎样产生影响和产生怎样的影响上却观点各异。
现实主义学派中的结构现实主义对体系的影响强调得最突出。华尔兹认为,在一个体系中,不同单元的行为是相似的,由于体系会限制和塑造单元的行为,因而单元的行为及行为的结果具有可预测性。(27)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也持相同的观点。他指出:“大国的行为主要受其外部环境而不是内部属性的影响,所有国家必须面对的国家体系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它们的外交政策。现实主义一般不对国家的‘好’或‘坏’进行明确划分,因为任何大国无论它的文化或政治体系如何,也不管它由谁来掌控政府,都会按照相同的逻辑行事。因此,国家很难被区分开来,唯独相对权力的差别例外。实质上,大国犹如台球,只是型号不同而已。”(28)尽管两人在体系决定单元行为上观点相同,但结论却不同。华尔兹认为单元的权力互动会趋向于形成均势,而米氏却认为大国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战争。(29)
自由制度主义认为,以体制(regimes)或国际制度为体现的体系,对单元所起的作用是“禁制”,即“它们限定着特定的行动并禁止其他的行动”。(30)另外,体系作为合作的产物,对行为体谋求利益也会起重要影响,即“降低合法交易的成本,增加非法交易的代价,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更具体地讲,体系可以推进政府之间的谈判,以达成互相有益的协议;通过对各个议题的联系以及自身同这些议题的联系,影响遵守所必需的激励因素。(31)英国学派对体系(即“国际社会”)的阐述与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解相似,强调了共同规则对单元行为的制约。(32)
建构主义认为,具有“主体间性”的体系具有“建构”作用,即会使行为体采取某些行动。(33)按照建构主义的逻辑,行为体的观念互动会形成某种规范,而规范则规定了什么是适当行为,从而会影响参与互动的单元的行为。如果某个单元的行为不合规范,它就会受到体系的压力。在很多时候,它们不得不学习规范并适应规范。这样一个过程不同于制度的限制性作用,而是一种使行为体“提高认识”的过程。无论这种提高认识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其结果都是单元的观念与行为的改变。
上述几种国际关系主流理论所阐述的体系对单元的影响机制,如果就每一种理论所指涉的特定体系而言,都是有意义和合乎逻辑的。不过,由于国际体系的整体存在呈现的是一种复杂的叠加状态,因此在现实中各种影响可能是交织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项国际结果可能都是复杂的因果关系和建构关系的产物。这样的作用机制,用杰维斯的话来说,就是“系统效应”。
国际体系所产生的系统效应,大体上可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体系的影响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每一个行为体在以体系为背景进行互动时都不得不面对多种影响。以中美关系为例,两者的互动会受到世界格局(大国互动)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受到国际金融与贸易体系、反恐体系、核不扩散体系、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体系对单元的影响除了直接的作用之外,还有更复杂的“涟漪效应(ripple effect)”,即“在某一点上发生的变化会产生广泛的影响”。(34)以伊拉克战争为例,美国的战争行动的直接作用对象是伊拉克和中东的地缘政治体系,但这场战争同时也产生了更深远的影响,对美欧关系、美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核不扩散体系、国际能源体系等都有作用。通过“涟漪效应”,单元与体系之间会形成复杂的因果链条,产生复杂的连带影响。
四 结语
由于国际体系存在复杂的情况,国关学界现有的研究也存在复杂的情况,因此人们在理论上使用这个概念时,在主观上必须明确自己赋予该概念的意义。在逻辑上,人们固然应该清楚地阐释每一个特定体系的机理,但同时也应该明白,任何单一的体系理论都不能对国际关系问题做出全部的解释。尤其是联系现实阐释问题时更需要注意这一点。鉴于体系与单元间存在复杂的关系,任何外交决策者进行决策时都必须考虑到体系的系统效应和自身行为对体系所产生的系统效应。说得更确切些,不但要考虑每一种国际关系理论所阐释的确定性,而且要考虑系统效应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决策者更多面对的是不确定性而不是确定性。从战略的角度讲,决策者只有进行更系统的思考,才能在国际互动中做出更适宜的应对。
[收稿日期:2009-03-12]
[修回日期:2009-04-23]
注释:
①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The Idea of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y Meets History,"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15,No.3,1994,p.232.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342页。
③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Springfield,MA:Merriam-Webster Inc.,1991,p.1199.
④[美]布鲁斯·拉西特、哈维·斯塔尔著,王玉珍等译:《世界政治》,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⑤Karen A.Mingst,Essensial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 and London:W.W.Norton & Company,2004,p.83.
⑥[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著,刘德斌等译:《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⑦[美]肯尼思·华尔兹著,信强译:《国际政治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107页。
⑧Gideon Rose,"Neoclassical Realism and Theories of Foreign Policy," World Politics,Vol.51,No.1,1998,p.146.
⑨[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著,门洪华译:《权力与相互依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9页。
⑩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The Idea of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y Meets History," p.233.
(11)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The Idea of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y Meets History," p.233.
(12)Robert O.Keohane and Joseph S.Nye,Jr.,"Globalization:What's New? What's Not? (And So What?)," Foreign Policy,Vol.118,2000,pp.104-119.
(13)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7,pp.9-14.该书的中译本参见[英]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14)H.Bull,A.Watson,eds.,The Expans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p.1.转引自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The Idea of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y Meets History," p.232。
(15)John S.Dryzek,Margaret L.Clark,Garry McKenzie,"Subject and System in International Interac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3,No.3,1989,p.475.
(16)“问题领域(issues-area)”的概念最早可能是詹姆斯·罗西瑙(J.N.Rosenau)提出的。他指出,“国际体系的结构与功能在不同的问题领域可能是迥然不同的”。参见J.N.Rosenau,The Scientific Study of Foreign Policy,New York:Free Press,1971,p.134,转引自Donald E.Lampert,Lawrence S.Falkowski,Richard W.Mansbach,"Is There an International System?"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22,No.1,1978,p.147。
(17)Donald E.Lampert,Lawrence S.Falkowski,Richard W.Mansbach,"Is There an International System?" p.151.
(18)Donald E.Lampert,Lawrence S.Falkowski,Richard W.Mansbach,"Is There an International System?" p.153.
(19)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The Idea of 'International System':Theory Meets History," p.242.
(20)P.M.Morgan,Theories and Approaches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What Are We to Think? San Ramon,CA:Consensus,1972,pp.227-228.
(21)Donald E.Lampert,Lawrence S.Falkowski,Richard W.Mansbach,"Is There an International System?" p.144.
(22)J.W. Burton,Systems,States,Diplomacy and Rule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pp.8-9.
(23)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129~132页。
(24)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43页。
(25)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43页。
(26)[美]罗伯特·杰维斯著,李少军、杨少华、官志雄译:《系统效应: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复杂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页。
(27)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96、98~99页。
(28)[美]约翰·米尔斯海默著,王义桅、唐小松译:《大国政治的悲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17页。
(29)参阅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166~170页;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中文版前言”,第38~40页。
(30)[美]罗伯特·基欧汉著,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1页。
(31)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第130页。
(32)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11页。
(33)[美]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著,秦亚青等译:《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41页。
(34)参见罗伯特·杰维斯:《系统效应: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复杂性》,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