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合作模式”探析--基于远处孝道状况的分析_农村论文

农村养老“合作模式”探析--基于远处孝道状况的分析_农村论文

农村养老“合作主义模式”的探讨——基于“孝在远方”情境下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情境论文,远方论文,主义论文,农村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孝在远方”——农村养老新情境

在205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路途中,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解决不好,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小康的预期目标。如今政府已初步探索实施的新型农业合作医疗逐渐赢得了一部分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开辟了农村医疗保障的新天地,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民“因病返贫”的现象。然而同时,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保障问题即养老问题,却几乎没有进展和突破,仍然维持着传统的家庭养老。这种“反哺式”的养老方式,以最低的社会成本为老年人打造了一个“家庭乐园”,在历史上维系着整个家族的稳定和发展,对社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然而老龄化已开始蔓延,计划生育执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和经济成本代价过高等原因使社会的核心家庭数目日益增多,为传统的家庭养老带来了根本性的冲击。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土地数量的急剧锐减及务农成本收益的低下,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到城镇谋求生存和发展,这就使得传统的“孝道”——“父母在,不远游”,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儿女不再整日守在父母身边尽孝而远在相隔千里的地方,他们无法及时照料年迈的父母,可谓有心无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孝”文化的覆灭,而是“孝在远方”。

“孝在远方”这种情境,是探索农村养老保障必须考虑的,因为这种情境将迅速扩充蔓延,不理解情境而盲目地建议,并将其上升为制度与政策并不是明智之举,不仅可能解决不了农村养老问题,浪费巨大的社会资源,牺牲将来的文明,而且可能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进一步破坏传统的优秀文化,并且对日后改革造成巨大阻力。

“孝在远方”——孝道的延伸

“孝在远方”这种情境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和社会经济形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根本性的原因。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人口的迅速膨胀形成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将高成本投入到极其有限的土地上,其收益根本无法满足家庭的正常开支。以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已经成为不可能,人们必须另谋生路,城市短期的优厚薪金吸引了大批失地农民,交通的飞速发展恰好为人口的广泛流动带来了必要条件。“父母在,不远游”变成了“父母在,宜远游”,去外面开拓闯荡,才能够为老人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补助。远离家乡的子代不得已不能践行自己尽“孝”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过年的“团圆饭”,不远千万里几经周折回到家乡看望妻儿老小的行为表明,他们主观上并非不孝。

至于对“孝”存在状态下的家庭养老的理论解说,“反馈模式”和“责任伦理”其实是对两辈人“谁是主体”这一视角的不同选择而归纳出来的理论,二者的结合恰好说明了中国农村养老的现实情况。“孝”的社会功能弱化是客观事实,但这在城市显得更为突出,因为城市有比较发达的工商服务业,适宜采用现代的保险模式,而农村并不具备这样的基础,所以不能就此认为应该完全抛弃“孝”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孝”应该继续向前发展,但并非只是简单意义上的回归传统,它更应该被赋予更多深刻而新颖的含义。“孝”已经不再是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一一对应”的职责关系,而是整个社会或者社会中参与养老的各类团体内化的价值观,并且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觉行为。

“孝在远方”——回归途中的合作

合作主义初见于政治领域。它是一种企图通过合作社来实现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潮。它强调合作,主张对分化的权力进行制度化的整合,强调国家和社会团体的制度化合作,国家和利益团体的关系是互动合作、相互支持的。政府对社会的介入是适当性选择,能够起到强制的平衡作用,其政治结果是达到整合性均衡。一直以来,中国的各方事务处于“政府主导”,社会福利事业也是如此。但实践证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同样存在,政府不可能时时处处提供满足特殊需求的特殊服务。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全面的政府干预必将减少,政府渐退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支配经济的权力丧失,如集体经济的衰弱;另一方面是利益决定着退出的方向,虽然有些领域不该退出,但高昂的成本和低效收益迫使政府做出这一选择。这两方面都要求政府寻求与各种团体的合作。农村养老,是一般需求、特殊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结合。它既有普遍性,也因地域、家庭和个体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政府具体作为困难较大。只有积极引导民间组织的介入才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

总体上,应该寻求家庭与政府的合作、政府与社会团体的合作以及家庭内部的合作。我们认为应该至少分以下群体区别对待:企事业单位职工,主要包括国家企业、乡镇企业的员工和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行政人员,主要指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农村个体户,主要指脱离了土地,不以土地为生,主要以个体或家庭为单位经商获得收入的群体。自耕农,是目前农村的主要群体。这部分人无法承担交纳养老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国家应该以“最低生活保障”的形式来保证他们的晚年生活。

首先,对上述各个群体,除了在参加保险的险种、费用交纳方面应该有所区别外,返还养老金的数目也应该有所不同。总的来说,根据农村交纳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和返还的平均标准来确定:对低收入者和对社会贡献较大者(如教师),交纳略低于平均标准的费用,但年老后领取略高于返还平均标准的养老金;对高收入者(如公务员),应该交纳略高于平均标准的费用,年老后领取略低与返还平均标准的养老金。农民(自耕农)应该由子女交纳较低的费用,政府高额补贴,以“最低生活保障”的形式来保证其晚年经济生活来源。有较强能力者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储蓄养老。

其次,政府在“集体养老”中应扮演重要的“支持者”角色,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所有硬件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的货币数量应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与支出。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团体给予积极的资金扶持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从而达到公益责任由政府向民间组织转移的目的。充分发挥和运用广大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应对农村养老问题。

最后,一方面要充分发扬孝道文化,介入一定经济手段发挥伦理的约束作用,使家庭养老彰显新时期的特色。另一方面,宣传“责任伦理”,使老有所用,来减轻后代的负担。

“孝在远方”——回归途中的希望

1982年9月联合国第37届大会所通过的《老龄问题国际维也纳行动计划》中所言:“孝敬和照顾年长者是全世界任何地方人类文化中的少数不变的价值因素之一,它反映了自我求存动力同社会求存之间的一种基本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决定了人种的生存和进步。”1988年,78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聚集巴黎发表《巴黎宣言》,郑重声称:“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人类在二十一世纪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孔子的智慧——孝文化,无论“孝”的形式如何变化,都将重新点燃人类生命的火焰。

“合作主义模式”在中国是可行的,这不仅是因为它可以调动一切资源,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多数量和最高质量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中国孝文化的底蕴已经为“团结”与“补助”奠定了基础,这种模式的选择能够为民间团体的发展壮大给予足够的空间,为福利的服务社会化提供机会,这正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经济危机盛行的当世,此模式的推广显得至关重要,当经济复苏时,社会成员将受益无穷。而实践这种模式的最好形式无疑是“政府补贴,团体服务”。

中国社会保障实现与否的关键在农村,而农村保障最棘手的问题是养老。中国农村养老的道路之争论不是我们应该去完全反对或者坚持哪一种养老模式,而是我们何时何地应该采取何种选择,并在适当的时机去“推波助澜”,实现“最大多数老年人的幸福”。农村养老固然值得特别关注,但形式上应该也必须是多样的。如果政府强制性的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养老模式,那无疑是违反“伦理”,最终导致衍生出不伦不类的怪胎。是自然的,人们还可以接受,但如果是被迫的产物,就违背了客观规律。

中国传统的“孝道”并没有丧失,只是“孝”已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孝在远方”。它迫使我们选择新的农村养老方式,以便其适合新的社会情境。贺雪峰教授在《乡村的前途》中说道:我希望重建田园牧歌的生活,希望温饱有余的农民可以继续享受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可以继续享受家庭和睦邻里有爱,可以继续享受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休闲与情趣。劳作是有的,却不需要透支体力;消费是有的,却不追求奢华;闲暇是有的,却不空虚无聊。总之,农民的生活是幸福的,却不是依靠高消费来获得的,因为农民没有可以高消费的收入条件。那么要实现这种田园牧歌的生活,失去了“幼吾幼及人之幼,老吾老及人之老”的博爱与大孝,少了家庭、政府与社会团体同心协力的合作,未来农村老年人的生存境遇是艰难的,生活是凄凉的,精神也将会是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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