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几个问题 改革新思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思维论文,几个问题论文,国内生产总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新思维
一、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意义、作用和方法评价
经济增长与经济稳定乃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面临的重要经济主题。经济增长又可分为名义经济增长和实际经济增长。前者是指未扣除一定时期内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而得出的经济增长,而后者则是指未扣除了一定时期内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而得出的经济增长。现实经济中,人们对有关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评价往往侧重于后者。由此不难看出,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意义正是在于通过编制一套价格或物量指数,准确地计算出一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即消除价格因素对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的影响),以及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或增长率,从而全面准确地反映整个经济的实际增长及其结构的变动情况。
不变价核算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和发展进行研究。它不但能够用于计算和分析一国经济的实际增长速度、劳动生产力或全部要素生产力的增长率。而且,还能通过一套不变价帐户或不变价投入产出表对特殊部门或产业的扩张或收缩进行系统分析。通过开展这些结构性分析,将有助于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与经济增长过程相联系的结构性变化分析对我国现阶段制定经济发展的策略是至为重要的。二是对经济周期波动进行系统描述和分析。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许多详细的不变价核算资料,如资本形成、出口、消费等方面的不变价核算资料;有时甚至需要季度的不变价核算资料。三是在不变价核算资料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对未来经济进行模拟预测和规划。此外,不变价居民消费的变化或人口消费总额还可用于测算居民生活标准的变化,并相应得到某些作为福利变化指标的人均经济指标。
在进行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时,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1.固定价格法。对核算期内的所有产品按某一固定时期编制的产品不变价格目录中的相应价格计算其产品价值量。采用固定价格法的最基本条件是应具备某一年份的不变价格目录。
2.外推法。根据某一价格总量指标的实物量增长情况,以该指标基年价值量为基础进行外推,从而得到以基期价格度量的报告期价值量指标的一种方法。其实质就是对货物和服务的流量按照基年相同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进行估价。采用外推法的最基本要求是应具备产品的物量指数。
3.价格指数法。又称价格缩减法。它是根据特定的一组货物和服务项目测定的实际购买力或价格指数对货币流量进行估价的方法。它通过相应的各种不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分类价格指数对货币流量进行缩减,以得到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采用价格指数法通常需具备一套准确反映价格变化的价格指数。从理论上讲,这里所采用的价格指数应具有现期权数,即它们应当是“派氏”指数。但在实践中,由于现期权数资料往往较难取得,因而实际编制的价格指数很多却是“拉氏”指数。根据价格指数法缩减对象和途径的不同,价格指数法可分双缩法和单缩法。
实践中,上述三种方法并非互相排斥,而是互为补充的。在我国,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实际可得到的商品价格和数量的信息,有机地将上述几种方法结合起来加以综合运用。
二、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已基本实现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过渡。为了准确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我国目前正不断按照国际标准进一步规范或完善现行的价格指数体系。众所周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主要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这意味着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也可从这三个角度入手。目前,鉴于建立收入指数的复杂性,我国主要着眼于从生产和支出的角度进行不变价计算。从生产角度看,即对农业、其他服务业等,综合运用“双缩法”或“单缩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从支出角度看,即采用相应的价格指数缩减国内生产总值的几个支出构成,然后再计算出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
(一)从生产法角度看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某一行业的现价增加值通常被界定为其现价总产出与现价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这意味着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可分别计算不变价总产出与不变价中间投入,然后再求两者之差额,以得到不变价增加值。从概念上讲,由于产出价格变化与投入价格变化往往不一致。因此,若简单采用单缩法就会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同样采用单外推法也存在类似问题。从这一点看,采用前提是应当具备有关商品的数量和价格的充分信息。如果客观不具备采用双缩法(或双外推法)所必需的信息时,那么只能采用单缩法(或单外推法)。需要指出的是,当产出和投入的变动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时,单缩法往往比双缩法更可靠。因为在该情况下,双缩法与单缩法相比,很可能在增加值估计中引致更大的随机误差。仅就单缩法而言,计算不变价增加值采用产出指标一般比采用投入指标的效果要好。当前,我国在按生产法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时,主要面临的困难是:一方面缺少一些必要的价格指数,特别是投入价格指数;另一方面,某些价格指数虽已编制,但质量仍不太高,从而致使某些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只能采用一些变通的办法,如在农业和工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中即是如此。在不变价核算中,目前对农业和工业不变价计算主要采用了双缩法(双外推法)或单缩法(单外推法),而对其他行业则主要采用单缩法(单外推法)。在单缩法计算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方面,我国目前所采用的方法或手段仍比较薄弱。就金融保险业而言,我国采用了全社会零售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进行单缩,其权数分别是支出法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和固定资产形成占两者之和的比例。而国外因考虑到实践中很难得到金融保险业产出的价格或物量变化的满意估计值,所以通常以该产业投入的物量变化估计不变价增加值的变化。这里的投入既可能是总投入,又可能是中间投入或劳动力投入。有些国家甚至直接采用固定工资率计算的雇员报酬变化的平均值或雇员人数的变化来估计其不变价增加值的变化。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理论上假定劳动生产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至于其他服务业,如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地质勘探、水利管理业,国家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目前不变价计算也存在较大困难,许多仅采用了一些尚不成熟的替代方法。由于这些服务业的产出的价格或物量变化如同金融保险业一样,实践中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估计值,因此,国际通行的做法是采用该产业投入的物量变化估计不变价增加值的变化,或采用这些服务行业的中间投入或劳动投入的物量变化估计其不变价增加值的变化。
(二)从支出法角度看
从概念上讲,支出法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主要采用“双缩法”,即计算出不变价最终支出与不变价进口,然后计算出两者之差额即为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目前,我国的具体做法是采用相关价格指数缩减对应的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构成,进而得到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
我国按支出法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就某些支出来说,反映购买者价格变化的指数并非总能得到,因此,通常只好用反映投入或产出价格变化的指数作为替代指标,如对存货增加采用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生活资料价格指数等缩减有关构成。对固定资本形成有时也采用建筑业产值价格指数、机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缩减有关投资支出构成。
我国在计算不变价社会消费时,目前只简单采用了零售价格指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对其进行缩减,尚未考虑编制一个包括政府雇员工资和政府使用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格在内的指数缩减这一最终消费支出,也未考虑采用数量外推法来得到某些不变价支出构成。
在计算不变价进出口方面,货物出口和进口主要根据海关总署编制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和商品价格指数分别缩减,再计算两者之差额即得到不变价货物净出口;目前,我国海关所编制的商品进出口价格指数,其代表品尚未包括进出口服务项目,换言之,我国仍没有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的类指数。显而易见,采用现行编制的商品进出口价格指数进行缩减所引致的偏差是不容忽视的。
三、改进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几点设想
在我国,由于受到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条件的制约,按生产法和支出法计算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明显缺陷,如价格指数缺口较大;价格指数分类较粗;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不够完善;价格指数的编制周期较长;计算方法不太规范合理等。为了准确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我国今后仍需要朝着以下几个方面迈进:
1.尽快建立健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生产法和支出法核算相配套的价格指数体系。从生产角度看,我国已经编制了工业品价格指数、建筑业产值价格指数、农产品价格指数。但仍需要进一步编制运输业、邮电业产品价格指数,商业批发价格指数,以及有关服务业价格指数。从支出角度看,我国目前需要尽快建立社会消费价格指数、库存变化价格指数及比较规范的商品进出口价格指数。从收入角度看,我国应考虑从收入角度建立某些必要的价格指数,特别是雇员报酬(或工资)价格指数。从长远看,我国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相配套的、定基和环比相结合的综合价格指数体系。
2.大力改进现行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进一步提高价格指数的质量。一方面,我国需要经常地、适时地进行样本轮换,定期更新指数基期。另一方面,需要重视产品质量的变化,特别需要考虑有关住房、计算机及其他高技术产品的质量差异等因素。对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的编制,我国目前仅简单地采用了单位价值法,忽略了进出口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构成要素变化的影响,为此,我国需要进一步改进其编制方法,采用将单位价值法与代表规格品法结合起来的“混合法”。
3.进一步按照国际产业分类标准,从生产角度细化现行产品类指数。同时,根据SNA(1993)和国际贸易分类,从支出角度按商品种类编制类指数。这样做不但能够大大提高不变价核算资料的质量,同时还有助于不变价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4.进一步缩短价格指数编制的周期,改某些年度价格指数为半年度或季度价格指数,为季度不变价核算提供必要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只从生产角度按季编制行业现价增加值和不变价增加值,这显然是不够的。今后,我国仍需尽快从支出角度按季编制现价和不变价消费和投资,以更好地满足于系统分析有关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和经济波动的需要。
5.大胆借鉴国际通行的作法,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现行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某些具体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随着近年来我国统计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现行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已经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就其方法而论,也在较大程度上与国际标准或通行作法保持了一致。但在某些具体方法上,仍不免失之简单或存在某些不尽合理的地方,如对某些行业和支出构成(特别是有关服务和社会消费等项目)的处理等,这些无疑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