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工程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有着重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旅游价值等。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可以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发挥更大的功能和效益,提高项目的社会经济价值。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社会监督;作用
引言
近年,中小型河流治理、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迎来了新的高潮。国家以及省、市、县重点水利工程的开工建设对质量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通过近年的水利建设工作实践,笔者体会到纷繁复杂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只有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才具有更好的效果。
1社会监督和水利工程建设的关系
1.1社会监督的含义、特征、主体及形式
社会监督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社会监督有些是国家机关监督的直接源泉,有些监督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甚至超过国家机关的监督。它是社会主义监督体制的基础,是反腐保廉、遏制腐败的可靠保证。它既有自身的独立性,自成体系,又渗透在党内和有关职能机构的监督之中。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及其公民个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构成了社会监督。
1.2社会监督的功能
1.2.1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
社会监督是遏制政治生活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原因,其本质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使用,而社会监督是一种针对公共权力主体的无所不在的严密的监控机制,这种机制使得权力主体的用权行为完全处于一种透明的状态之下,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和机会,从而体现了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防洪、移民等社会水利事业发展是政府水事活动的一项公权用权行为,加强水利建设的透明化有利于预防水利建设腐败现象的出现。
1.2.2社会监督的矫正功能
加强政治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社会团体、舆论以及公民的监督,就能够及时发现这些偏差和失误。一旦用权失误发生,社会监督机制就会即刻做出反应,并诉诸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调整,以减少用权失当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和损失。水利建设决策、规划等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实践的检验,才能体现科学性,才能减少决策失误。
1.2.3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
由于社会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有要求国家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的权力,由此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当出现政治决策失误,决策执行过程中失职,或由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等导致不良的后果时,社会公众有权要求追究发生事故的权力部门或公职人员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利于吸取教训,以儆效尤。劣质的水利工程、半拉子工程等现象出现后,必须对其责任者追究,防止类似现象的再度出现。
1.2.4会监督的保健功能
社会监督能够保证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切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山区、平原、江河湖泊的水利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监督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保健功能,有利于工程作用和效益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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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社会监督的教育功能
社会监督不仅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监督者也是一种极好的民主教育和训练,通过参与监督,可以提高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素质。
2社会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
2.1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首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水利建设成就,特别在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大力宣传水利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水事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取得社会各界对水利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水利工作的开展。其次认真处理水利行风热线、12345热线和群众的来信来访等群众诉求,保障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2组织群众代表参与监督
在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地上,聘任的当地群众作为义务质量监督员,负责水库的施工质量监督,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加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加强“四制”管理的同时,由法人建设单位聘请受益村庄的老干部、老党员作为义务监理员,驻守工地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树木砍伐、土方开挖和占地等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全市同行业检查评比中位居第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参与水利建设的启示
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防灾,为人民群众除害兴利(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航运、水土保持等),体现了社会公益性。此外水利工程投资巨大,必然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在规划设计和施工中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保障各项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3.1政府是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和检查的主导部门
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职能部门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和建设进行强制性监督检查。政府参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自己的检查人员,另一类是政府临时聘请或要求业主聘请的,属于政府认可的外部专业人员。其任务是依纪依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和检查验收,负责审核施工方责任监督,收集质量信息,掌握质量动态等,这类监督检查人员都直接参与每道重要工序和每个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由他们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这类监督具有强制性,是必须遵守的。
3.2社会监督对水利工程质量保障起到积极的作用
水利工程的社会性,决定了群众是工程的受益者,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解决了工程建设与地方百姓的诸多矛盾问题,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特别是近年来建设的小农水工程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提高了群众关心水利建设,支持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3.3推进社会监督对水利建设的作用
不仅可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而且也可以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完善专管和群管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保障效应的发挥。
结语
综合上述,社会监督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意义非凡,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注重加强社会监督作用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邹洪凯.党内监督科学化研究[D].苏州大学,2015(3).68-70.
[2]闫芬.论当今我国的腐败问题及反腐措施[D].河北师范大学,2015.158-160.
论文作者:相文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1
标签:社会监督论文; 水利论文; 水利建设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社会论文; 功能论文; 群众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