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到底是什么?论当代中国哲学家的思想任务_哲学论文

“练习”到底是什么?论当代中国哲学家的思想任务_哲学论文

到底什么是“实践”?——兼论中国当代哲学家的思想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家论文,中国当代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本文是对方兴未艾的“实践哲学”的评论。作者首先强调“实践”概念的界定,对这一概念作了历史回溯与科学分析。在肯定“实践”的基础意义与“实践哲学”的时代趋向的同时,要求人们研究和把握实践的思想性、目的性、文化性,对此作了细致的论述。作者从而得出结论:实践不是哲学的归结,而是新的哲学思考的起点,研究实践的各种内在的和外在的规定性,是哲学所面临的任务。哲学家在研究实践的同时,还应该重视观念论与理论哲学的建构,以便在新的思想基础上实现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的结合和统一。

一、问题的提出和概念的界定

近十几年来的思想解放运动使得“实践”这个词成了中国哲学界的一个中心词。许多论文和著作都把自己的出发点、论证过程和最终的论点完全放在“实践”上;许多哲学的难题以及对它们进行探讨的路向和远景也都被归结到“实践”上。

在这种情势下,对“实践”的研究似乎占据了哲学研究的核心地位;从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到主张以“实践”为哲学本体的研究,都被称为“实践哲学”。

“实践”的被重视,表明了人们的一种立足于本时代的现实而反思他们所继承下来的以往的理论传统的意图;似乎以往已有的哲学体系对于我们时代的“实践”已并非完全正确,因而它应该被超越。如费尔巴哈在反对思辨的唯心主义时所说的那样,哲学应该摆脱传统的厩圈,而脱缰奔入一望无际的、浩瀚碧绿的大草原。这草原不再是任何一个已往的哲学体系,而是人的现实的活生生的生命活动。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实践观的研究成为支持人们的新思想信念的理论支柱;歌德的名言“理论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常青”也被人们频频引用。

所以,从其思想本性来说,“实践”哲学家不是对以往的理论墨守成规的哲学家,不是原原本本的“经典”哲学家,他们的哲学劳作的实质就是,力图在已有的哲学规矩之外、在过去的时代倡扬的“经典”(文本)之外,以本时代的生活现实的合法性和它对于传统理论的优越性为依据,开辟自己的思想之路,建构新的、蕴涵着活生生的时代精神的“新的”理论。

然而,人们的这种思想取向要能够卓有成效,就必然首先研究两个前问题。第一,不只是在笼统的思想意向上,必然是在明确的理论概念上,搞清楚到底什么是“实践”;第二,关于“实践对理论的优越性”的论断的(非时空的)逻辑的界限。对第二个问题,我将在另外一篇论文中说明,而在这里只阐述第一个问题。

由于作为今天的哲学术语的“实践”,直接来源于西方文化的思想理论,所以我们应该先来看看它在西方文化中的学术意义。“实践”一词源于古希腊的“πραξιζ(praxis)。其基本意义是指“行动”、“行为”及其后果。这是一个同“λογοζ(logos )以及“识见”相对立的概念。古希腊人(如柏拉图在《政治学》中)将“科学”划分为“πρακτκαι”(行为的)和“γυωστικαι”(理解的)。亚里士多德一方面在《形而上学》中分析了理论哲学的基本概念,另一方面又对实践哲学的各种不同术语进行了考察。从此,“实践”成为西方哲学的一个自明性的基本范畴。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范畴构成了一个意义系列。在他那里,实践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运动,以及生物(植物、动物和人)的活生生的生命过程;而后者又包括生物的生命功能和人的生存活动过程,而人的生存的实践,又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作为生活方式的理论和本已特有意义上的实践的理论;另一个是与理论相对立的实践,即指向外部的活动。指向外部的活动也包括着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不可用其他行为替代的伦理风俗行为和物质生产;另一个方面是:(不太好翻译成中文的拉丁词)“Poiesis”,即;制作、形成、生产一种可替代的作品,例如文学作品和艺术品等等。西方哲学一千多年来关于实践的论述和研究,虽然各自强调的终点和概念区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是以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分类为基础的。

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强调的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唯物主义:实践的自然物质基础;二,辩证法: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性”和可“对象化”;三,文化进化论的历史主义:强调实践作为“人”的活动对自然世界和人本身二者同时进行改造的意义,这也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奥秘。

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实践”的观念,基本上包含在“行”这个词的意义之中。它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客体事物(无对象的主体事物,包括精神事物)本身的运动状态。如《尚书·洪范》:“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吕氏春秋·去私》:“四时无私行也。”《易·小畜》:“风行天上。”《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另如“行云流水”。第二,人的空间运动。如《诗·唐风·林杜》:“独行踽踽。”《庄子·天运》:“夫水行莫如用舟,而陆行莫如用车。”杜甫《无家别》:“久行见空巷”。第三,人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人自身的(不及物的)活动和作用于外界事物的(及物的)活动。如《易·系辞上》:“推而行之谓之通。”《礼记·乐记》:“政以一其行。”《商君书·更法》:“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另如“行使”、“行大礼”、“行贿”、“行刑”等。第四,人使客体事物做自身运动、运转或发生对其他事物的作用。如《汉书·沟洫志》:“禹之行河水”另如“行车”、“行船”等等。第五,指人的专门行为,尤指品行、道德行为。如《尚书·酒诰》:“亦罔非酒为行。”《孝经·开宗明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

由于“行”就是“实践”,所以,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践”和“理论”的关系,就是“行”与“知”的关系。在中国古代晚期,对“行”所作的哲学强调,在王夫之(17世纪)批判宋明理学的过程中提出的“知行相资以为用”的哲学观念中得到了较充分的阐发。在他之后,颜元(17世纪至18世纪初)重习行、倡实学,对“革物致知”的理学范畴进行了颠覆性的新阐释,强调了“习”和“行”对于获得真知识的基础和关键作用,并提出了“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的口号,明确提倡“知”要为“行”服务的目的论。颜元的“实学”,就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的“实践哲学”的重要形态之一。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对“知”“行”关系也作过有特色的阐述,他对二者关系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中的变化的理解,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毛泽东的实践论可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和中国本上的实践哲学成果的杰出的结合和总结,它启迪了中国当代哲学家对实践哲学理论的建构。

从上述我们对实践观念和实践概念所作的如此广泛的回溯可以得到如下的结论,这些结论是任何研究实践的哲学家都不可忽视和不可回避的:

一,实践作为一个当代哲学概念,它的意义范围被确定在专指人的一种活动类型,即这种活动总是同人作为自然物质的机体运动联系着,总是同作为活动质料和活动对象的物质世界联系着,因此它是“可观察的”,是“实在的”;

二,实践作为这样一个当代哲学概念,一般来说,它总是同“理论”概念互相对待着,又互相统一着。在我们所熟悉的经典理论中,二者的“相结合”,以及二者在反复地、无休止地相互涉指和相互转换中,促进着人的思想认识的螺旋式上升的运动,成为我们对实践、也对理论进行理解的基本思维模式;

三,在上述两点为大家所公认的结论之中,实践已经被划定了界限:如果说人的生存活动可以被划分为“实践”和“观念”两大部分的话,那么,人类的哲学也就相应地被划分为实践哲学和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应该研究人的“可观察的实在的活动”为其理论目的;而与其相对的“理论哲学”则应该以研究人的“观念活动”为其理论目的。实践哲学和理论哲学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人类哲学;

四,可见,在人们一般地忽视“实践”而一味地沉溺于理论和观念的时候,对实践的重要性的强调应该是哲学家不可推卸的时代任务。但是,决不应该把实践强调得过了头。从人类的思想整体来说,也从人类思想的绵长历史来说,哲学如果对实践作出脱离“实践一理论关系模式”的强调,它就同以前已经有过的对理论、观念的意义所作的过头强调一样,是片面的。所以,无论是“实践哲学”还是“观念哲学”,都只是人类哲学思想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全部。

下面是对上述这些结论所作的一些阐明,也可以说是对“实践”的哲学意义的进一步的探讨。

二,实践的意识性和思想性

首先提出来的是“实践的思想性”这个命题。

什么是“思想性”?它指的就是人的意识(思想)在人的活动中存在着的状况。如果说在观念中,从而在观念哲学中,思想的存在是显而显见、毫无疑意的话,那么,在实践中也在着思想,这似乎是人们并未以强调的方式谈论过的问题。

对这种谈论觉得突然的原因,是人们常常把“思想”和“理论”放在一起、甚至相互混淆起来;同时也常常把“实践”和“无须思考地去干事”放在一起、同样也混淆起来。

我们必须说明的是:人的理论的、观念的活动固然是思想活动,并不等于说人的思想只局限于理论和观念的领域内。在实践活动之中,人同样有思想,即人在实践活动的时候,同样是在“思想着”的,而且是在“不断地”思想着的。人的思想和意识同人的任何一个类型的、任何一个时刻的生命存在都密切联系着。这就是人的思想的普遍性。

人作为“人”,即作为实践的“主体”,是一个“存在着的生命之物”。人的“存在”,同自然物体的存在、同动物、植物这些“低级”生物的存在相比较,其共同之点在于:它们都是物质的存在,它们都受着大自然支配物质的基本规律的支配;但人的存在区别于上述其他存在,它的根本特点是:人是一个“有意识的”生物,即一个“有思想的”生物;人的存在和(生存)活动不但如自然界中的其他存在物的存在和“生长”那样,受着外界各种力量以及它们的总和的支配和制约,而且,更重要的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也同时受着自己本身内在的意识和思想规律的支配和制约。这种支配和制约,使得人的有外在表现的活动,也即实践,具有了“人文的”或者曰“文化的”性质。也就是说,人一旦“成为”人,或者说,只要人的活动一旦成为“人的”,就必然同他所特有的意识、思想关联着、伴随着。

而且,思想和人的外在活动(即实践)的关系,不是简单抽象的“伴随”和“关联”关系,这种伴随和关联有着十分具体的内容。那就是:活动随时随地地总是由思想“主导着”的。

为了说明这种主导性,我们从对人的行为的最简单的过程的分析开始。人在行动的时候,总是要睁着眼睛,同时对自己的其他感官保持着对外界事物进行“感知”的状态,以接受外界的“刺激”信号,这些信号对人的感觉器官的综合刺激,就使人在脑中形成关于外界的“图象”。此后,人用以前在自己大脑中储存的对外界进行“应激”的经验,对现有的新图象进行判断、分析,然后进行“选择”和“决定”,最后,才是脑对人自己的身体的可活动部分发出行动指令,人才开始自己的有形活动(实践)。在这个过程中,脑对外界图象的获得、判断、分析、确认,以及用储存着的应激经验对新图象进行选择和做出如何应激的决定,这就是简单的“意识”过程。这一过程又增加着人自身的应激经验,使得行动(实践)更为熟练。而应激经验的不断增加和综合,达到一定高度,就形成为能够处理在较为复杂的外界环境中人如何行动的问题的动力,形成为一种“刺激——应激”的系统反应模式。这种反应模式就是一种较高级的意识,但它还不是思想。一些高级动物也具有这种意识。反应意识只是生命存在的十分简单的经验。人的“思想”有许多“反应意识”在人的脑中大量积聚、并产生了一种新的综合之后才形成的。思想形成的标志和起点就是“概念”的产生。这个产生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在这里不能细说。但应该说的是,在概念产生之后,人的各种行为和活动,即人的各种实践,就都被以概念为基础所进行的判断所引导。人的行为和活动的全过程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思想判断作为主导,判断的“随机性”保证着行为和活动的连续性,即实践的顺利进行。可见,实践中存在着思想,这是一个简明的、但并未引起人们特别关注的事实。

那么,有没有“无思想的实践”呢?回答是否定的。至于人们常说的“盲目蛮干”和“无头脑的做法”,事实上也并不是人在行动时“无思想”,而只是表明:人们在进行这种“实践”的时候,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二者之间处于分裂或者不合拍的关系状态。至于人们常说的“无意识”和“潜意识”行为,也并不是说人在这时的行为不受思想的支配,而只是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实践和思想处于间接的关系之中:正如人们一般都明白的,“无意识”和“潜意识”的惯性行为,是由风俗、习惯、民间礼仪所支配的,由于人的生活所处的社会文明氛围和人在世代相传中对民族风俗、习惯、礼仪等等的“无条件”地接受,这些外在的行为规范就转化成为被人视为自己的“存在本已性”的内在特性,人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都遵循着它们,单单只从行动这个环节来看,似乎这种行动不受任何思想的制约和支配,即如人们所说的是“无意识”的;但实践上,任何民族的任何风俗、习惯、礼仪等等,都是这个民族在自己的生存实践中进行长期思想的结晶,只不过内在的思想经过长期的磨练,转化成了具有普遍制约性的外在规范罢了。遵从着这些规范的实践,间接来说,也就是遵从着形成这些规范的民族思想。

既然实践同理论一样,它们都具有思想性,那么,分居于这两种对立的人的存在活动形态中的思想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呢?我们主要地从这两种思想对于人的存在活动的功能来加以说明。处于实践中的思想“随机地”主导人的行为,保证人的运动“在其过程中”正确无误、顺利进行;而处于理论思维中的思想,其职能则是为形成正确的理论系统而努力。可以说,思想功能的这两种区别,是以思想的实践活动中起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不断发展为前提的。正是思想在实践中的主导作用及其发展,产生了思想对实践进行内在模似和推理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就逐渐形成思想对实践的“预测”和“设计”能力。这种能力的发展,使思想具有了产生低级的、直到高级的思想式“图象”的能力。这种图象可以是对人通过感官获得的外界图象在各种不同的精确等级上的复制,也可以是人对一种可以在自然外界“制造出的”(Poietic )实物(或结构)的图象的“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思想的功能增加了,也就发生了功能的分化,从而,“理论制作”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形态也就成为了可能。在人类实践达到较高的历史水平之后,实践的复杂性质要求人们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自己的“理论”思维的成果,用它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从而,人类的生存活动也就变成了“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再到理论——再到实践——……”这样在不断的往复循环中获得历史进步的过程。而思想,则在这个统一的过程中一以贯之。

对实践的思想性的特性以及它同理论思想的区别与联系的关系的揭示,可以使人们避免一种误解,即在社会大变动时期批判过时的理论思想的抽象性和其对现实实践的无能为力的时候不至于把思想斥为无用,而错误地把“实践”解释为某种无思想的、也似乎不需要思想的物理行为,从而专注于对四肢行为、盲目行为、任意行为以及行动具有的的物理力量等等非文化的、以至于反文化的行为的片面崇拜。

在这种片面观念的支配下,形成了一种把所谓的“实践”(即被一些人们认为的无思想的实践)强调到绝对的观点,似乎这种“无思想的实践”是人的一切生存活动的起点、出发点、源泉等等,似乎这种以否定理论、否定思想为基本情绪的“实践”,以自己的任意和蛮干,就可以解决社会大变革时期的一切社会问题、困境和危机;恰在此时,某种“实践哲学”以强调人的“主体性”、实践的“能动性”、“创造性”为话语,不顾基本的文化常识和人类长期积累的理性思想财富,而对人的外在活动可能产生的狭隘经验的意义以及这种活动可能包含的任意、偶然、甚至神秘的性质大加宣扬,这显然是不妥当的。这不但不会拓宽对实践研究的视野,而只会把对实践的正当强调引入歧途。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

三、实践的目的性和文化性

实践作为一种人类行为,不但是一种有意识、思想参与于其中的行为过程,而且也是贯穿着目的性的行为过程,也就是说,任何实践都与目的性相关联着。

任何人类行为,只要它是“属人的”,它就必然指向着一个“属人的”、也即具有文化意义的目的,尽管这些目的有低级和高级之分。正是实践过程中的目的性,作为思想的最提炼、最核心的形态,指引着实践行为的进行。实践行为如果没有一个高级目的,也必然有一个低级目的;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也必然有一个不明确的目的;行为过程中对目的的犹豫、摇摆和不明确也许是常常存在的,但无论如何,目的总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目的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为一个“目的的结构系统”、形成为一个“目的系列”,就表明实践行为的成熟。这个系统、系列愈复杂、愈完备,实践行为就愈成熟。反之,没有任何目的实践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的目的性。

当然,在一些时候,实践行为同人在实践中所设定的目的是同一个方向的,即实践是“趋向于”目的的;但在另外一些时候,实践行为同人所设定的目的“南辕北辙”,动机同效果发生了背离,实践就成为“反目的的”。我们把前一种情况下的实践称作为“合目的性的”实践,而把后一种情况下的实践称作为“不合目的性的”实践。为什么会发生后一种情况呢?问题在于:或者是指导实践的理论有问题,或者是在实践过程中进行随机控制的思想对行为的外界环境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或者是这个思想对行为的客体功能缺乏足够的把握。不管怎么说,“不合目的性”表明了同实践相关联的理论思想或者实践思想的错误,而并不是实践的“无目的”。也就是说,实践过程中的目的性的保诗,同这个过程中的思想“意向”、以及这个意向同“意向对象”的“随机”关系有关。如果实践中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随机意向在某个时刻被搞错了,或者变换了,实践的行为同它的目的性的关系就会出现不同情况。

同承认实践具有目的性的观念相反,从19世纪末叶以来,出现了一股否认人的实践的目的性的思潮。这种思潮认为,似乎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而“运动就是一切”;似乎目的就被包含在实践的实际运动之中;似乎人们只要根据自己本能的、直觉的、直接的生活需要来进行自己的实践,从而实现自己的福利,这似乎就是人生的最高意义和最高境界。这种思潮对于庸俗市民大众以其短浅目光和贪图眼前安逸的心理来说,无疑是提供了一种更实惠、更切合实际的理论。但这种思潮实际上也并没有彻底地否定目的在实践中的存在,只不过蛊惑人们放弃理性的长远目的而醉心于追逐鼻子尖前的目的而已。这种思潮所宣扬的“运动就是一切”的口号,导致人心中的理性思想和目的观念的瓦解、崩溃,形成对“自发”行为的崇拜,把人的实践目的引向对日常猥琐生活方式的乐道和满足,这也必然导致人对自己行为的无度放纵,以至于导致人给自己戴上迷惘、颓废、疯癫、自虐、自毁的精神枷锁。可见,这种思潮并不给人提供对待实践、对待现实运动的正确态度,而是为人的实践设置观念的泥坑和陷阱。

在确认实践的目的性存在之后,实践研究就给我们提出了对实践的目的性的“存在状况”进行分析的任务。其实上面对“自发论”的揭示,已经就是这样的分析。人在行动的时候,总有一个“要干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意向:一个是“行为的实在对象是什么?”另一个是“行为的方式是什么?”还有一个是“行为的目的是什么?”而这三个问题的次序似乎应该是:关于目的的问题在关于对象和方式的问题之前。而实际上,人对许多行为的思想和陈述,都是用包含有目的的话语进行的。如“我要休息。”其中“休息”就是目的。而为了能够进行休息,我的行为的时空对象就是公园或者卧室,而行为的方式可以是散步或者睡觉。“休息”的目的决定了行为的对象和方式的基本时空范围和区域。而目的的成立是以对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的具体图象的想象为其支持的。在这里,人脑中想象的图象就成为目的形象表述。因而,图象作为目的的表达或替代物,也就可以叫做“目的图象”。这些图象对行为有着直接的、具体的导向作用。目的图象的性质、层次、范围、规模以及它的简单或复杂的程度,直接决定着实践的性质、层次、范围、规模和实践结构的简单性或者复杂性。因而,我们也把目的图象叫做实践的“图式原型”。那么,目的图象或实践的这个“图式原型”是如何形成的呢?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作为实践者的人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生存意志和生存情感等等复杂的生存论问题,所以,这不是一个单纯的认识论问题,而是一个文化哲学的大问题。因此,对实践的概念和性质的探讨,最终必然要以哲学对文化的研究为其学术前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实践是文化的。”

实践的文化性在人的实践行为的四个大的方面都表现出来:

一,在人的生产实践、即人对自然的关系中,实践受到人的生产的历史水平情况的制约。在不同的自然历史条件下,人的生产实践既受到个人对自然界的认识(自然科学)水平的制约,又由于人的生产组织、生产技术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质、方式、规模和水平。这就是实践所具有的人类普遍文化史的性质。

二、在人的社会实践、即人对社会结构、社会建制(设施)的关系中,实践受到社会的普遍关系网络、民族、国家、教会、社会团体等等社会实体以及它们的意识形态(法律、规范、政策、规定、规则)等等的制约。人处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不同的社会团体之中,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因而他的实践就具有不同的性质、类型、方式、水平等等。而且,在“社会”的意义上,人的个体的实践同人的团体的和社会的实践互相区分又互相联系着;互相结合又互相分离着;互相促进又互相冲突着,这更显示着实践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性质。

三,在人的日常生活实践、即人的自身生产关系和人的日常具体交往关系之中,实践受到人的“对方关系”的制约。如果说人的实践在前述两种文化关系中,面对的是“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的话,那么,在这第三种关系之中,人作为实践主体,必须面对的是“另一个”同样具有人的文化“主体性”的对象。因而,“主体间性”就成为这种实践的直接条件和制约环境。因为主体间性表明的是两个或有限多个主体在交往中的随机“对话”和行为的“衔接”,所以,实践成为文化体间的“关系行为”。这种“关系行为”的实践,由于发生在人的生活最熟悉的日常文化的境域之中,因而,日常话语对它进行的思想描述充满了丰富性;而反过来,实践受这种丰富性话语的影响,其行为就更显出其文化的或反文化的韵味。这就是实践所具有的日常交往文化的性质。

四,在人的精神生活的实践、即人对自己的精神的关系和对人类精神的关系中,实践不言而喻地受到人自己的精神状态、精神生活水平的制约,也受到人类的精神财富和个人生活时代的人类普遍的精神状态的影响和制约。在人的实践同精神文化的关系之中,人的行为直接地受到自己的精神状态的引导。这具体地指的是人的知识、精感意志和道德三个方面的文化水平。这种水平使得人给自己划定“应该干什么”和“不应该干什么”的行为区域的界限。而人类精神的历史传统和人所处时代的精神状态,则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现实的文化氛围。所有这些文化要素,并不是外在地同人的实践“并存”,而是已经化为人的实践的内在机制。人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表现了他作为一个具有精神文化存在的实践者的形象。这就是实践所具有的精神文化性质。

我们在考察、研究和论述实践的时候,不应该不考虑到实践的上述文化性质和内容。

四、一点结论或曰建议

当人们把一切都归结于实践之后,似乎实践就是哲学的终结之处,而实际上,在这个时候,要把哲学推向深入,实践恰恰正是新的一轮思考的起点。此时,研究实践的各种内在的和外在的规定性,就是哲学所面临的任务。

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实践并不是什么其他东西,它也属于人类文化和理性思想的财富之中。因而,我们在研究实践的时候,必须研究和把握实践所具有的意识、思想、目的和文化等等的诸性质,如果不如此,我们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什么是实践。

实践哲学家的已有功绩在于:以对人的现实生存状况的关怀、对人的以实践活动为契机的改造世界能力的强调,把对人和世界的现实性的思考放在了优先的地位,因而,把人的头脑从传统理论的禁锢和对它的执着之中解放了出来,使人的思想面对活生生的生活世界。从而激发了思想的生机。但实践哲学毕竟只是哲学的一个方面。如果把它当作万能的东西,就必然形成片面性。因而,在深入研究实践的同时,哲学家们还应该重视观念论、“理论哲学”的重要意义,把建构新的理论哲学作为同建构实践哲学同样重要的任务。从而,在新的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实践哲学同理论哲学的结合和统一,从而促成我们时代的人们的实践和理论的结合和统一。只有以此为目标,我们民族的社会历史发展才可能是正确的、顺利的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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