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与新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经济论文,中国论文,新阶段论文,新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过去20年中,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新矛盾与新问题。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并选择可行的政策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
一、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
经过2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在发生着新的阶段性变化。
(一)农产品供给由长期全面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需求则日益转向多样化、优质化
1995年以来,农业连续几年丰收,农产品的供求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较为充裕,由过去短缺转变为结构性和地区性相对过剩。在1995~1997年3年时间内,中国粮食生产能力提高了5000 万吨, 生产能力上了一个台阶(过去粮食生产能力上一个台阶, 即提高5000万吨,大致需要5年)。近几年,粮食连年丰收, 使得国内粮食供给出现相对剩余,库存大幅度增加,价格下降。国内棉花也由于市场需求一直疲软而大量积压,库存爆满。蔬菜、水果和一些养殖业产品,供给总量趋向饱和,已经普遍积压滞销,价格大幅度下跌。在连续几年丰收之后,过去农产品长期短缺的格局已经有了根本转变,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供给已进入较为充裕的阶段。
然而从总体上还不能说中国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转入了买方市场。当前出现的农产品供大于求的状况,只能说是相对的和暂时的。首先,中国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仍较低,仅有少数农产品达到世界平均消费水平,当前出现的农产品供大于求只能说是相对的。其次,中国农业尚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气候对农业产量年际波动影响非常明显,农业生产的脆弱性表现得十分突出。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虽暂时表现为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不足,但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需求的上升将会加剧供给的脆弱性,打破原有的供求平衡。因此,当前的农产品供求平衡又带有一定的暂时性。在农业逐年丰收的形势下,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因为农产品一时滞销误以为中国农业已经过关,从而忽视和放松农业。回顾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农业发展,农业滑坡往往是在丰收之后,对丰收形势的错误判断则是放松农业的直接原因,这一历史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中国农产品供求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正在从供给总量短缺、需求无法选择条件下的数量问题,逐渐转化为供求之间因品种和品质不适应而形成的结构问题。长期以来,受农产品供给总量短缺的影响,我国在农业政策的制定上,对增加供给总量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对供给结构改善的重视程度。其主要表现是:在生产方面,片面追求高产而忽视改进质量;在农村工作考核方面,主要以粮食单产、高产品种的面积和总产量的高低,作为主要衡量指标。在温饱尚未很好解决,农产品的需求制约尚不突出的情况下,这样一种农业增长方式比较容易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效果。但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产品需求制约问题开始突出以后,继续单纯重视农产品供给总量的增长,忽视农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协调,将无法形成有效供给,必然会造成农业增产而农民不增收,或增产与增收严重不同步的局面。在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农业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滞后,造成了农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失调。这是造成当前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卖难”的重要原因。
(二)农民增收问题越来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越来越成为牵动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
近年来,在农产品供给全面好转的形势下,农民收入的增长处于缓慢状态。1997年,农民收入增长了4.6%,增速比上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1998年农民收入增长了4.3%,增速又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长连续两年下降,这在改革以来还是第一次。农民增收越来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这是因为,农民收入增长的条件与过去相比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增加农民收入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复杂因素。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易,确保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更难。
价格变动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过去20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有两个时期,即1978~1984年和1992~1996年。这两个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都与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提高有关。1978~1984年价格提高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为23.1%。而后一时期政府曾三次大幅度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过去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也都与价格因素有关。1985~1988年农民收入的实际年增长率只有1.2%, 主要原因是这一时期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农产品交易条件恶化。1989~1991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只有0.7%,也与农产品交易条件的恶化有直接关系。 近两年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产品价格的普遍回落是重要原因。目前中国许多大宗农产品的价格已接近甚至高于国际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中国正在步入高价农业阶段。中国正在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逐步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是我们必须作出的承诺。今后我们不但难以通过大幅度提高国内农产品价格来让农民增收,而且,随着农产品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外廉价农产品还很有可能大举进来。
结构调整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正是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民收入增长才有了可靠的保障。从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的情况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是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中国经济从总体上尚未告别短缺经济,需求制约尚不是很突出的背景下进行的。在这种背景下,结构调整有较大的回旋余地。然而,进入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日益受到需求的制约。中国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供给短缺到需求制约。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已开始明显地面临着市场疲软和需求的约束。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回旋余地比以前要小得多。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相对于价格而言已经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
农民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中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在90年代以前,这一矛盾对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并没有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到80年代末,中国经济从总体上仍未告别短缺经济,因而需求不足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并不明显。二是到80年代中期,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的食品消费显著改善,成功地实现了消费结构的第一次升级。80年代中期以后,以家用电器为代表的新一代耐用消费品在城镇迅速普及,需求接近于饱和。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突破了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成功地实现了第二次升级。城镇居民消费结构顺利地连续两次升级,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进入90年代以后,农民收入偏低对国民经济的制约作用则突出起来。一是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逐渐告别了短缺经济,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买方市场的形成,使中国经济增长所面临的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强烈地表现了出来。二是城镇居民的消费在经历了80年代的两次升级变化之后,从90年代初开始,又进入新的升级的准备时期。这次消费升级的指向是以住宅、汽车等为代表的更高档的耐用消费品。这次消费升级的准备阶段比第二次升级要经过更长的时间。在准备阶段,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明显减缓,储蓄倾向提高,城镇居民消费需求对消费品市场的支撑作用减弱,而由于城乡之间巨大的消费断层,农村居民的消费并未及时来填补这一消费空白。因为农民需求不足,城镇居民第二次消费结构升级过程中形成的庞大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造成了设备的大量闲置和产品的大量积压。这时,农民所得偏低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充分地显现出来。三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出口增长受挫,经济增长对国内市场的依赖性更加增强。在这种背景下,国民经济增长对国内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的依赖性比任何时期都更强了。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大因素。
(三)农业发展不仅受到资源的约束,而且对资本和技术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农业的增长不仅受到居民对农产品直接消费需求的影响,而且日益受到农产品加工业中间需求的影响,需求对农业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
中国农业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尤其是耕地、水资源极度短缺。中国人均耕地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32%;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资源短缺是今后农业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这样一种资源空间下,我国农业增长日益依赖各种现代生产要素的使用。马晓河的研究表明(注:马晓河等:《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报告,未发表),1999年。),农业发展对资本和技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将农业总产值与劳动力、土地、物质投入之间的关系分1952~1978年和1978~1997年两个阶段,用道格拉斯函数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物资投入对农业总产值的弹性由改革前的0.78增加到改革后的0.85。这说明资本和技术投入对农业发展的作用在显著上升。进入90年代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1990 年在农业产出中物质投入消耗只占34.5%,1995年占到41.0%,1997年又进一步达到43.2%,7 年间物耗比重增加了8.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
农业增长不仅受各种要素投入及投入效率的影响,而且还受到需求的制约。对农业增长的分析必须考虑需求的作用。近年来,中国农产品供给出现相对过剩,意味着需求对农业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明显。农产品的需求,不仅包括居民对农产品的直接消费需求,而且包括农业和其他产业活动对农产品的中间需求。从我国农产品的需求构成的变化来看,王秀清利用历年投入产出表的研究表明(注:王秀清:《中国农业增长(1981~1995):需求方面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1999 年第5期。),包括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在内的农产品最终需求比重呈现下降趋势,而中间需求的比重则呈现出不稳定的微弱上升趋势。出口需求的比重在80年代不断上升,进入90年代则不断下降,与此相反,进口份额却由80年代的逐步降低转为90年代中期的不断上升;资本形成的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直接消费的比重由1981年的45.2%下降为1995年的37.9%,中间需求的比重则由1981年的52.5%上升到1995年的54.4%。从中间需求的构成来看,1995年,食品工业、农业和纺织业在农产品中间需求总额中的比重分别达到38.96%、31.67%和10.99%。进入90 年代,纺织业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食品工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品业、缝纫及皮革制品业的比重则呈上升趋势。中间需求比重的上升意味着农业与其它产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四)乡镇企业进入分化重组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新时期
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发展,乡镇企业已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发展状况的好坏,对国民经济全局影响甚大。当前乡镇企业发展出现了不少令人担忧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增长幅度明显回落、企业效益持续下降、出口创汇增长幅度减缓和吸纳农业劳动力能力减弱等。这些问题是在市场化改革日益深化,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时期,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供求关系发生明显变化,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这样一种环境中产生的。乡镇企业发展在总体上已开始进入分化重组时期,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乡镇工业的结构来看,传统产业所占比重畸高,新兴产业和产品所占比重畸低;产品质量差、档次低,产品结构调整滞后于市场需求结构的矛盾相当突出。乡镇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还突出地体现在出口产品结构上,即纺织品、服装、玩具占大头,附加值高的机电、精细化工等产品少,而且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不高。上述问题直接妨碍乡镇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从整个乡镇企业结构来看,突出的问题是第三产业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的内容和结构难以完全适应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上,一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亟需的第三产业(如科技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方面)发展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几近空白。由于政策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农村第三产业在某些传统行业(如农村日用品零售业)进入严重过剩,而另一些行业严重不足。比如,迄今为止,农村合作金融业,不仅业务范围窄,信用手段落后,而且极不规范,远难满足农民的需要。
乡镇企业发展及其结构变革的外部环境趋于恶化。主要表现在:①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直接影响到乡镇企业发展。②乡镇企业税费负担加重,自我发展能力减弱。③加强环保,导致乡镇企业进入门槛提高。④随着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乡镇企业发展及其结构转变的需求制约日益凸现。⑤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至少在近期内,乡镇企业产品出口受阻程度要比其他非农产业更大。
(五)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日益触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深层的利益结构,日益要求农村微观的制度创新与宏观的体制改革配套,城乡改革联动
在过去20年中,中国农村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突破,但是,在即将迈入新世纪之际,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农村现行体制离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不少的距离。在迈向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我们仍面临着许多很棘手的问题:在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的今天,许多农民依然缺乏长期的、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对农村乱收费和农民不合理负担居高不下的问题依然没有治本之策;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势单力薄,谈判地位低,信息不灵,在交替出现的“买难”和“卖难”中,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市场风险,遭受巨大的利益损失;在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迅速提高的同时,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合作金融的创新严重滞后;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日益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农业正面临着接受国际市场竞争的考验;农业基础地位还相当脆弱,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的部门,如何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依然没有破题;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分割体制依然没有彻底冲破,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依然缺乏平等的地位;等等。这些问题,有些属农村微观制度问题,有些则与宏观的体制有关。事实表明,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农村可以率先突破,却难以率先成功。因为解决上述问题越来越触及工农之间、城乡之间一些深层的利益矛盾。没有宏观改革和城市改革的配套,农村改革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
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在新的起点上,必须以新的思路,应对新的问题,寻求农村经济的新突破。这个新思路就是以稳定农村基本政策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切实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一)稳定政策,深化改革
稳定政策,最关键的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中最适宜的经营方式。家庭经营并不等于是小农生产方式。实践表明,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矛盾。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照样可以广泛使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并利用社会分工使自己的生产纳入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的轨道。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等于农民的个体经济,它与集体经济不是对立的。家庭承包经营较好地体现了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1.在明确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赋予农民长期的、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使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要真正做到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关键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应当承认农民拥有独立的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权在某种意义上讲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农民拥有独立的土地承包权,就是土地集体所有的人格化体现。这样才真正体现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有利于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国家对农民的产权保护。土地承包期应当长期化或永久化,随人口变动频繁调整土地不是一种好办法。对于因人口变动而引起的土地分配不公平,应寻求其他替代解决办法,给农民一个明确的土地承包长期化的政策信号。只有承包期足够长,甚至是永久性的,才能真正让农民感到自己是土地的主人,才能真正有利于使农民形成长期的预期,有利于在发挥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同时,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还应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允许农民以农地使用权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这对于筹措农业中长期发展资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走向新的合作。家庭经营是有局限性的。农民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分散生产,势单力薄,交易方式落后,谈判地位低,不仅进入市场难,而且保护自身利益也难。在不损害农民自主权的前提下,弥补家庭分散经营的缺陷,是今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外成功的途径就是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大力发展农民的合作社。农业生产以家庭经营为主,同时通过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这样做,可以把家庭经营的优势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地结合起来,可以为家庭经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开辟家庭经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广阔前景。发展合作经济,我们没有必要简单重复传统的合作社的原则。传统的合作社原则,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环境。总的来看,传统的以自我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在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正在转向从事越来越多的开放型的经营服务,甚至逐步走向企业化、股份化。
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发展合作经济,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一组织资源,但又不能局限于社区合作。要求在村庄一级普遍建立社区合作组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建立“全民社”,农民只有入社的义务,但没有退社的权利。这样做,只能束缚、甚至窒息中国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
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超越社区的界限,要求在更广的范围内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近年来,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很快,在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资金、物资和产品销售等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认,迄今为止,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对这类合作,要大力鼓励,要通过深化改革,为这类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3.深化农村税赋制度改革。现行税赋制度主要弊端是税轻费重、费大于税。这种体制弊端丛生。一是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农民负担沉重,根本原因就在于税收和“三提五统”费以外,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太严重。二是费强税弱,大大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三是由于各种费用的收取随意性很强,透明度较低,其使用又难以监管,因而极易滋生腐败现象。
税赋制度涉及到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全局性问题。现行税赋制度不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利益。建立规范的土地税赋制度是农村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税赋制度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税轻费重,费大于税的现象,彻底纠正各种费用收取的随意性。一些地区推行的“费改税”或“税费合一”的改革思路是非常正确的。费改税以后,如果从制度上能保证不再出现新的收费,则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乱收费和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的问题。由于农业税与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性质并不完全一样,不一定把它们合成一种税,可以将目前村级对农民收取的“三项提留”和乡镇对农民收取的“五项统筹”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税”,其税负不得超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并将其纳入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 统筹使用。而现行的农业税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予以保留,并加以完善。
税赋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改革,必须与其他的改革配套进行。例如,要改革粮食的定购制度;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下决心精减机构,裁减人员,大幅度减少政府开支;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农民税赋法》,将税赋的征收和使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4.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金融抑制现象仍然存在,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和乡镇企业常常被排斥在正规金融市场之外,资金紧张时很难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有时即使能够得到一些贷款,也会受到利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二是存在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相互隔绝,各金融市场之间的利率差别非常大。减少金融抑制,逐步整合农村金融市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是今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
农村金融改革可以选择的思路和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也是最主要和最理想的途径是建立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可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原有的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引导自发的民间金融活动和组织自下而上地重新创建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其次,在积极进行合作金融组织创新的同时,加快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化,加强农村各种金融机构和组织之间的竞争,鼓励它们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扩展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再次,还要在农村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等直接融资方式,加快农村保险市场、证券市场、租赁市场的发展等,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和金融选择,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育和深化。
(二)优化结构,提高质量
在农产品需求约束日益明显,整个经济从总体上告别短缺经济的背景下,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必须有新的思路。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农村经济与国民经济之间的相互联系已显著增强,二者相互推动、共同发展的关系已日趋紧密。因此,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跳出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狭隘的传统思路,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系统中,统筹规划,使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过程成为工业化与城市化、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工业化相协调的过程。具体地讲,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
1.把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与发挥中国农业的比较优势结合起来。在农产品需求制约日益明显的情况下,以追求农产品总量增长为主的农业发展模式,已很难保证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只有进一步优化农业的品种和品质结构,才有利于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方面有着很大的潜力。中国农产品市场将会逐步开放,这是大势所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我们在农业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的调整方面迈不开步子,国外的农产品很可能会大举进来。但开放一方面会产生压力,另一方面也会带来机遇。所谓机遇,就是如果我们的农产品品质很好,劳动力又廉价,我们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现在耗费劳动力的产品,我们的价格一般来讲都有优势;而耗费土地的产品,我们的价格都没有优势。粮食、棉花、油料、糖料,都是很费土地的,我们在价格上就没有什么优势;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我们在价格上就很有优势,只是在品质上有问题。将来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过来以后,如果我们能够多出口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多进口一些耗费土地的产品,我们就能发挥出自己的比较优势。进口一部分粮食、棉花等,对中国而言,实际上意味着进口一部分土地;而大量出口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就意味着大量出口劳动力。
2.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农业产业化这一新的经营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结问题,而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则为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找到了一条现实的途径。从各地实践看,在推进农业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普遍存在忽视农产品的特性,忽视市场需求,忽视农民利益,乱上项目,结构雷同,盲目竞争,粗放增长等问题。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分工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产物。在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不同农产品的特性。目前,中国许多农产品的商品率还不高,生产的专业化还较低,这些农产品是很难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今后,适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主要还是养禽业以及蔬菜和水果业等。政府应采取措施,积极引导这些领域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发展。
3.把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发展小城镇相结合。发展乡镇企业与建设小城镇相结合,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根本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乡镇企业今后在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仍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乡镇企业创办之初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解决社区不断增长的剩余劳动力问题。80年代乡镇企业的发展走的是一条劳动替代资本的道路。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加快,资本密集程度迅速提高,以及乡镇企业发展与城市化严重脱节,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等原因,其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减缓。今后,为了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乡镇企业除了保持一个合理的增长速度外,关键是从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裕而资本不足这一情况出发,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最大限度地用劳动替代资本。为此,国家应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信贷、税收等各种经济杠杆,引导城乡工业根据自身的优势,形成合理的产品和行业结构。
今后,技术要求较高的乡镇企业,应鼓励集中在小城镇上。小城镇遍地开花,分散力量普遍发展,规模过小,形不成相应的城镇功能,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保护土地和环境资源。发展小城镇,应在统一规划下,以现有的县城为骨干,同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建制镇重点发展,逐步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和规模分布有序、功能互补、与城乡经济有密切联系、可以担负所在区域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极”作用的小城镇体系和工业小区体系。
4.把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与技术进步紧密结合起来。结构的调整有两种选择:一是低水平的平面重复,比如说你搞大棚我也搞大棚,大家都搞大棚,结果结构雷同,效益低下。二是以技术的创新为依托,样样都走在人家前面,这样在短时间内不会有结构雷同的危险。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越是进入较深的层次,对技术进步的要求就越是强烈。
5.是把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过程,同时也是各种经济关系调整的过程。结构变革越深入,其范围越广,涉及的利益关系将越复杂,改革的难度也将越大,深化改革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之间的关联也就越强。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角度出发,深化改革需要注意解决以下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加快宏观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逐步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隔离制度,克服与此相适应的城市偏向,从而为乡镇企业向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集中,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二是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通过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分割劳动力市场,歧视农村劳动力就业,甚至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办法,来保护城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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