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中的竞争政策国际化趋势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对外贸易论文,趋势论文,竞争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1)04-0048-03
竞争政策从根本上说是一项国家基本经济政策,是体现国家维系整个经济体系中资源顺畅配置这一基本原则的方法、规则与纪律。它的具体形式可以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其中法律手段是基本的主要形式。竞争是市场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制定竞争政策的目的在于创造并维持一种适合竞争机制运行的氛围,在于通过撤除与控制限制性商业做法而确保市场的有效运作。竞争政策的核心是促进自由、公平竞争、保护竞争主体等竞争地位,而不是保护与进口相竞争的竞争者。竞争政策的制定依国情不同而各异,但亦有其共同点,既:促进竞争过程的革新与创造,通过提高经济自由度达到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竞争政策国际化的原因
(一)规范竞争行为的要求
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多,国际资本流动大大超过了国际贸易流动,日前增长的行业公司内贸易成了际域贸易的主要形式,使得国际关系进入到全球化的阶段。全球化使得各国竞争政策的冲突日趋激烈,这就要求寻找一种全新的途径来减弱这种冲突。Dennis Swann在其《欧盟内竞争与产业政策》一书中提出竞争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竞争政策应是指有关限制性商业做法、垄断、兼并及相关现象的法律制度及行政规定。广义的竞争政策是指在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旨在消除国家间贸易壁垒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这是迄今为止对竞争政策最为完备的概括。在现今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竞争政策不仅要规范一国国内的限制竞争的行为,还应综合国内外各种限制性商业做法可能产生的交叉影响效果,考虑国际化这一趋势。
(二)跨国公司的影响
跨国公司以独占或排他性经营权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以此建立其在东道国的垄断地位和支配市场的权利;跨国公司还可将其这一“垄断结构”通过对东道国国内企业的并购与进行某种形式的战略联盟相应转移。目前针对跨国公司的限制性商业做法不但对各国国内竞争政策管理不利,而且国际上也无统一的有约束力的法规。在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由于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降低而使得竞争加剧,故而因跨国公司各种限制行为带来的“市场准入”敏感度,也使得各国企业日益寻求限制性商业做法保护自己。正因为如此,对全球化背景下对跨国公司限制行为的约束日益成为各国商谈竞争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适用统一的竞争政策进行调控是必然趋势。
(三)反倾销的国际替代
在《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允许使用的控制进口措施中,反倾销措施是少数可供单边使用的手段之一。由于打着反对不公平竞争、保护进口国不受产业损害的旗号,加之在运用过程中存在大量操作技巧,而且可单边有选择地自动实施反倾销措施成了当前各国极力寻求使用的贸易武器。但利用反倾销手段来对付所谓的为公平贸易做法(倾销)进行制裁,理论与司法实践方面尚存争议之处,这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目前许多国家内部都通过运用竞争政策方面的法律即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等不公平的贸易做法进行制裁。根据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一个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如果以低成本销售,也不一定被视作不公平竞争行为而受到反托拉斯法的处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外国出口商以低于成本但却高于反托拉斯中规定的平均变量成本销售时,依照现行各国的反托拉斯法律规定,应被视作倾销行为。如造成相关企业的损失,则进口国可予以制裁。这就带有违反《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的明显痕迹。
其二,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倾销行为被看作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但在裁定倾销的幅度上,在确定产业损害的标准上,仍存在缺乏透明度和广泛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这就使得裁定外国商品存在倾销变得容易,这也是目前进口国企业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倾销有违《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宗旨,而且反倾销的适用范围已远大于一般的竞争政策所适用的范围。
(四)技术贸易的准入问题
国际竞争力的获得往往与信息的获取和技术发展的影响密切相关。技术发展对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影响主要缘自许多过程中日益增强的技术密集度及技术方面迅增的国际贸易。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电讯服务准入公用网络与租赁线路,进入方面的限制能消除或严重削弱对手的竞争地位,这也是《关贸总协定》附属的电讯协议在乌拉圭回合中被加以变判的主要缘由。在全球化背景下,如果多边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些基本原则、行为规范、政策指导达成一致,必将大大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进展。
(五)《关贸总协定》的缺陷
《关贸总协定》对促进竞争做出过巨大贡献,但其在管辖上也有许多欠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它对竞争政策本身未做规定。(2)它对限制市场准入的非歧视性规则所言甚少。例如:当运用这一规则限制进入一个市场上竞争的公司数量,垄断可能作为一种极端形式存在。(3)它的管辖中只限于政府的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国内市场上影响竞争条件,除了禁止出口限制、数量限制及禁止对来自工业化国家制成品施行出口补贴外,《关贸总协定》没有约束政府行为本身或出口卡特尔在出口市场上对竞争产生的损害效果。《关贸总协定》的欠缺使人们不能在其管辖范围内讨论竞争政策,为此就竞争政策进行一项新的多边协调行动是必须的。
二、在WTO框架下,顺应竞争政策国际化的趋势的构想
在乌拉圭回合后续的谈判中,人们要求将与贸易有关的竞争政策内容列入多边议程的呼声日益高涨,对竞争政策国际化的关注也很早就已开始。联系目前经济一体化的背景,全球化经济环境中要求的一体化程度超出了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暗示着在国际竞争关键的领域中,针对具体限制做法的一些最低标准可以通过多边合作方式被采纳,这一途径的最好方式便是在WTO框架下予以实现。通过寻求国际一级的指导来完善我国的竞争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要尽快加入世贸组织,在积极参加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谈判的同时,还应加强成员间的相互协调。应使入世之后形成的规则更利于发展中国家,让更多的国家分享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机会和利益,实现共同发展。这是中国的责任,也是中国应起到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国的贸易发展状况及竞争政策的国际化趋势,在竞争政策谈判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参与对WTO中竞争的国际法则、协定的起草与谈判。国际社会统一制订竞争政策意味着各国竞争法规立法权或竞争政策决策权的部分让度。我国在直面这一问题时,应积极寻求义务与权利的平等,并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及双边接触等各种场合、渠道表达我国的有关立场和观点,以此对涉及我国切身利益的这一多边决策过程施加一定影响。
其次,就竞争政策的谈判来看,必然涉及WTO中有关立法的修改及相关救济方法的引入,这一切不可避免会加剧有关缔约国利益的冲突。对此,我国在维护与捍卫国家司法主权的同时,可以根据国际礼让原则予以合作,积极促成谈判进展,并根据谈判的进展,适时参与相关协定的起草。谋求多边行动的一致,总比诉诸于双边、单边行动公平得多。
再次,在市场准入谈判中务求谨慎。竞争政策的核心往往便是将市场准入WTO当中有关新协议采取两分法,即一般义务与具体义务。在竞争政策的多边谈判中,我国应立足本身各行业、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对目前尚欠竞争力又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部门则循序开放,掌握好这一开放度。
最后,以我国自身竞争政策的完善作为谈判中的重要法码。为此,要求我国在内部环境的建设上,应创造统一市场的交易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就外部环境来说,针对大型、巨型跨国公司全球化背景,应加紧制订对付各种限制性商业做法可能滥用市场权利造成的不良影响,从而完善外来直接投资的有关立法。
三、如何制定我国的竞争政策
(一)我国制定竞争政策应遵循原则
1.顺应国际市场一体化趋势。企业的市场关系正日益突破传统一国地域界限,这相应产生了要求国家竞争政策制订时必须考虑到国际竞争优势的转化特点,即在某种程度上一国竞争政策效用能与国际接轨。
2.国与国之间联系的密切使得交流变得越发重要。从这一角度讲,如何借鉴西方国家竞争政策制订的已有经验和成果对我国来说是很必要的。市场经济全球化趋势已成定局,某些共性的规律与认识国与国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共享。
3.竞争政策的制订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联系。通常,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企业市场关系变化特点与规律亦有不同程度表现,这必然会影响到国家竞争政策制订的不同侧重。
(二)我国制订竞争政策的依据
竞争政策本质上属于国内政策,但在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际规则日益与国内规则接轨并融为一体已成趋势。对竞争政策国际化问题,我国一直持积极、主动的态度。从我国的自身特点来看,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尚处于赶超阶段,所以我国竞争政策关注的重点应是如何扶持、促进本国企业、本国经济规模的扩大,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外来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一担忧背后实质上也是基于如何更好地促进、扩大本国企业、本国经济规模与国家竞争利益。上述考虑是我国制订竞争政策的一个根本出发点。
(三)根据我国的自身发展特点,创设我国的竞争政策
1.树立遵从国际惯例的理念。入世后,随着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与规范企业行为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竞争政策的创设要符合国际惯例,树立这样的理念是制订好我国竞争政策的前提条件。
2.实现经济转型就应对当前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按产品竞争力水平,我国的行业、企业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纺织品、服装、电冰箱、洗衣机等。第二类是指具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但与国际相比尚有差距的行业。如机械、化工、石化、冶金等行业,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其中“高、精、尖”的产品主要依靠进口。第三类是指缺乏竞争力的行业,突出的是汽车行业,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需要重大的产业调整。这些传统的工业、企业缩短与发达国家距离的有效途径就是要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为此,我国竞争政策的制订要有利于结构调整,优化、扶持和发展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实现“科技兴贸”的战略。
3.竞争政策要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是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到技术密集型的结构调整,而世界高新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我们的竞争政策要创造一个能促进人才辈出、释放人才能量的软硬环境,因为科技人才是知识和技术的载体。正是高素质的人才托起了产业结构的升级,人才聚集导致经济繁荣是一个普遍规律。能否鼓励和吸收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是实现科技与生产相结合,加速科技产业化的起点与核心。
收稿日期:200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