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公安队伍中先进典型所体现的文化内涵——再谈公安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进典型论文,文化论文,再谈论文,试论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在公安部政治部的领导下和宣传局的具体支持下,历时八个多月的“公安文化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在古城西安降下帷幕,在由公安部报刊图书出版社和西安市公安局共同举办的公安文化研讨会上,对12篇获奖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了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集中代表了征文活动开展以来收到的100余篇稿件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文化理论研究深入发展,现将武和平同志根据会议研究成果所撰写的论文予以刊发。
事实证明,公安文化绝非空中楼阁,而是根植于百万人民警察创造性实践的升华,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来,并已被愈来愈多的公安机关基层指挥员所采用的新型队伍管理方法。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公安部党委确定“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工作思路之后,又以高屋建瓴的大气魄相继在全国推出了济南交警、本溪市公安局、“漳州110”、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典型所产生的“神奇般”的社会效应,不仅给人们以深刻的启迪和强烈的振奋,而且使长期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难题迎刃而解,得到了响亮有力的回答。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给我们带来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启示又是什么?这正是公安文化理论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
一、从“人本”抓起,将挑战变机遇
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社会变革过程中,作为特殊社会职业的警察,除了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治安问题,也毫不例外地面对着各种社会思潮的激烈碰撞,两种人生观、价值观的对立冲突,面临着社会出现理想信念迷惘、腐败丑恶现象滋生蔓延的严峻挑战。可以说,我们的整个队伍正面临着“三个巨大”、呈现“两个突出”、发生着“一个变化”。
“三个巨大”:是面临着超负荷的巨大工作压力,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对民警思想深处的巨大冲击力和没落腐朽思想文化的巨大诱惑力。
“两个突出”:即人民警察奉献牺牲和队伍作风问题同样突出,反差明显。一方面,广大民警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人民警察法》的神圣职责,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秩序的确立,以每日有牺牲、每时有流血的高昂代价作投入,在十余年艰苦卓绝的严打鏖战中,已有3000多名警察为人民捐躯,七万多名警察负伤或致残,沧海横流,英雄本色,可歌可泣,代表了队伍的主流;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少部分警察经不住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与冲击,违法违纪甚至走上毁灭之路,这方面的教训也不断发生,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变化”:即民警的人生价值观在市场经济这把“双刃刀”的交互作用下,由过去的“单一服从型”变为“多元活跃型”。一方面思想敏锐,视野开阔,民主法制观念增强,竞争进取意识加强,另一方面,由于超负荷的付出与社会高收入阶层的反差,社会生活急速变化的强烈刺激与传统思想道德的震荡,使少部分民警心态失衡,认为警察职业是“辛苦、清苦、艰苦、痛苦”的“四库(苦)全书”,有人称是经济上的“矮人儿”、生活上的“苦人儿”、身体上的“病人儿”、家庭内的“罪人儿”,从而产生一种潜在的不公平感,加上警察手中掌握着治安管理和刑事司法权力,身处社会各种利益阶层的包围之中,双脚站在金钱与权力的交界点上,结果信仰迷惘,精神颓废,不求进取,在自发价值趋向的推动下,就非常容易产生“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追逐物质享乐与感官刺激,以权谋私。这一深层次的思想变化,是导致队伍“三乱”、“四难”久治不愈的根源,并且不断滋生着违法违纪现象,有人称之为“冰山现象”,即队伍中暴露出的问题,仅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一小部分,而潜在的、未暴露的临界问题却是大量的,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抓队伍,这种不可忽视的“亚文化”将会继续侵蚀警察的主流文化,任其发展,队伍会因为内在的被“蚀空”而丧失战斗力,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个别地区,警察队伍形象和作风问题已经招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甚至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事实上,各级公安机关指挥员都深刻而敏锐地感到了队伍面临的这些挑战,体会到了市场经济大潮中“队伍难带、工作难干”的苦衷,同时在队伍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即过去带队伍抓工作的老方法不那么灵验了,传统的行政命令“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板起面孔说教变得收效甚微,就连最拿手的集中整纪刹风也只能管上一阵子。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又决定它不能打“封闭”,隔绝于社会,那么,如何在社会发生结构性变动,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受到严重冲击面前稳住警营的阵脚,保持警队完整的队形,去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者们一直苦苦思索和探讨的时代课题。
公安部党委一班人针对队伍存在的问题,审时度势地作出了冷静分析和战略思考,在《人民警察法》公布五个月之后,不失时机地召开了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议,陶驷驹部长代表部党委响亮地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工作思路,这实质上是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次理论性的回答;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百万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因而迅速地转化为各级公安机关“两手抓”的具体行动。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如果以此来形容公安部党委首先推出“济南交警”典型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的话,那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则是部党委“纵向抓警种,横向抓层面,纵横交错,带动工作”抓队伍建设的战略运筹的写照。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继济南交警之后,又相继推出本溪市公安局、漳州110和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这些先进典型不仅赢得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赞誉,而且由于其“神奇般的变化”引发了广泛的社会效应。一位社会学者评价说:在社会出现思想迷惘、腐败丑恶现象滋生蔓延的严峻挑战面前,在人们强烈渴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情况下,交警形象的树立,交警精神的产生,无疑是对人们的一种鼓舞,使人们看到了希望,给社会以价值导向和表率作用,代表着时代进步的方向。用公安部政治部主任祝春林同志的话来说就是:这些典型的意义在于回答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警察队伍的一个警种能不能首先好起来,一个地区的警察能不能整体好起来,整个警察队伍能不能大面积迅速好起来这样一些问题。
“学习济南交警”等一系列举措,无疑是公安机关当前队伍建设的良方,也是改革开放十多年间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实践探索,已经具备认识和解决队伍自身问题能力的成功佐证。从文化学角度看,这更是一次大手笔的“文化操作”——对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它没有采取简单的“禁和堵”,而是运用了“引和疏”;它没有消极等待“大气候”的变化,而是采取“敢为天下先”的主动建设;它已经不是过去意义上浅层次的“学先进”活动,而是从外在形象到内在机制进而深入警察价值观核心的一次具有有中国特色的“警务革命”。
这些先进典型深层的文化内涵在于:确定了以人为核心的“人本”价值观、发展观。对内,以警察为本,把每一个警察看作是有强烈事业进取心和荣誉感、有丰富感情和多方面需求的“人”,而不是没有思想的工具,从而严管与厚爱相济,做到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发展人,承认警察群体和个人的劳动贡献,并与其切身利益挂勾,形成有强大凝聚力的团队精神,焕发警察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外,以人民为本,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观,从政治上认识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从工作上强化“为纳税人服务,受雇于人民”的观念,从队伍建设高度上意识到,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出发点,也是归宿,是警察之本,更是必不可少的支持和监督保障。正如济南市公安局长兼交警支队长李长水同志所说:“我们并没有多做什么,只是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去办了,人民就给了我们这么大的肯定和回报,说什么我们也不能再从现在的水平上退下来。”人民对济南交警和其他先进典型的赞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新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呼唤和回应,它反转过来又使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之一——人民警察的价值观获得强化与升华,而公安队伍也只有在人民的支持、监督下才能处于不败之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才可能持久,先进典型的意义才可能在更广阔的空间发展、壮大,一齐汇入时代思想文化建设的洪流。
二、从形象抓起,将无形变有形
公安文化是警察群体的意识形态,它是警察思想、职业道德和价值观的总和,其核心是警察价值观。我在《谈谈公安文化》一文中以鸡蛋做比,将公安文化分为外在行为文化(物化外壳)、内在管理文化(蛋清组织)和深层价值观文化(蛋黄核心),西安市公安局刘平局长又从哲学高度提出公安文化是“观念的物化和物的观念化”。所谓观念的物化,就是将内在素质体现为外在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形象,就是将警察外在的行为规范化、模式化,甚至在开始时强制性约束警察去操作执行。而在执行的过程中,这种经过规范的形象(警察物化的言语和行为)又体现和提高着警察的内在素质。从警察自身形象抓起,是整个公安文化的入手之处,是一个由外到内,由表及里,由行为到内在思想的一个文化操作过程。比如“为人民服务”是警察再熟悉不过的观念,并且以法律的形式写进了《人民警察法》,但为什么“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在相当一部分单位中还像感冒发烧一样,成为多发病、常见病而久治不愈呢?破译这个属于警察群体特有的文化密码,那就是少部分民警头脑中“警察是干什么的”这一职业观念未能正确定位,导致了外在形象的经常性“错位”。
“警察是干什么的?”有一位派出所所长在回答部领导关于派出所的职能时曾不假思索地回答“破案抓人”。如果按此推论,警察就是专司对付坏人的职业,这种观念的“物化”,必然是纠纠武夫的捕快,其形象必然是盛气凌人,表情冷酷,以管人者自居,以粗俗为美德,势必严重脱离群众,成为恩格斯所说的“日益与社会相脱离”的那种状况。
“警察是公仆,人民是主人”,人民警察必须为人民服务,这个非常简单明了的道理,为什么在执行中往往走了样,究其深层次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在于这一观念在现实生活当中特别是在特定的执法环境中又往往发生“位移”:即“仆人”在大多数场合中总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而“主人”(个体)则常以“被管理对象出现”,久而久之这种“物化”的存在导致了部分警察观念上的扭曲,形成“我为治安管他人”的定式,这种定式的自然衍化,又发展为权力的人格化,似乎警察的权力是与生俱有的,自己便是权力的化身,从而派生出特权意识,外化为特权行为。
勿庸讳言,“破案抓人”是公安机关职能任务之一,但决不能替代它的全部目的和根本宗旨,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行政治安力量的人民警察,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到市场经济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职能也必须从调整阶级关系为主转向以保护新的经济关系、服务于新的经济秩序为主要任务。“济南交警”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且以崭新的风貌、规范化的执勤在整个社会树立起了人民警察的精神之旗,在公安部党委的大力倡导下,很快风靡全国,形成了强大的“交警效应”,从而赢得了民心——主人的满意和支持。
济南交警的典型经验在于它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化为了具体可见的形象,从行为文化抓起:纠正违章先敬礼,使用五十句文明用语,执勤规范到动作的一招一式。请不要小看这一点一滴的动作,它是职业道德由虚到实的突破。一个纠正违章先敬礼,敬出了公仆为主人的服务,敬出了对衣食父母的尊重,敬出了为人民管治安的职业定位,敬出了一人执法变为万人遵章的新秩序,敬出了权力赋予者——人民对子弟警的深情爱戴。江泽民总书记欣然为济南交警挥笔题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这正是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对新时期百万人民警察职业形象的定位!
从形象抓起,将警察队伍的作风具体分解为每个警察的工作表现态度和一言一行,并且将其以规范的模式加以固定。在学习济南交警的活动中,西安交警支队又将处理违章的过程规范为八个动作:示意靠边——敬礼——指明违章情节——请对方出示证件——开具执罚单(暂扣证)——敬礼——提醒对方下次不要违章——道再见。除此之外,他们还创造出“刚性执法”、“限时服务”、“热点岗位轮换”的做法,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化为具体行动,把过去“凭良心”、“靠自觉”的原则变成了必须执行的硬性要求,又对看得见、摸得着的形象去约束、调整和监督,逐步变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为,促使其内在素质的提高。全国公安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窗口示范单位西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进一步将队伍形象“物化”:进入大门设“橄榄角”,来办事的群众可在标明民警姓名的信箱旁边填写服务卡,民警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对群众所提问题予以答复和解决。所办公楼门厅内有“容止镜”,上书周恩来青年时期“容止格言”:“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颈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以便民警镜鉴个人警容风纪。容止镜旁边是警民交往的“文化空间”,设有书报栏、警察荣誉展柜,便民办事指南和供等候休息的塑料座椅。民警办公室内,朴素整洁,墙上张挂一张《刑法释义》,茶几上摆着净化饮用水,桌上端放“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上岗牌。整个所容所貌和警察精神面貌给人耳目一新、为之一振的感觉。这种氛围体现了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又表现了执法机关形象的严肃清正,对警察是一种内在情操的陶冶,对群众则产生一种“门好进,人好见,脸好看,事好办”的信赖感和真正的“被服务感”。
由此可见,从形象抓起,将无形的精神化为有形的言行举止、纪律作风、道德规范、便民措施,是一个从精神到物质的过程。反过来,从警察的外在行为又赢得社会的认同,促使警察内在思想得到升华,素质得到提高,又是一个从形式到内容,由物质到精神的过程,这一过程从强制执行到使每个警察个体进入自觉规范状态,这就达到了马克思所说的“惊人的一跳”,完成物质(行为)——精神(认识)——物质(行为)的飞跃,形成公安队伍群体素质在新层次上的提高。
三、从制度抓起,将有形变无形
“济南交警效应”,标志着一个警种可以很快改变面貌,转变形象,但这种可喜的变化能不能持久,会不会是“一阵风”。这是公安部党委在开展学习济南交警活动时所十分关注的问题。如前所说,形象的变化取决于内在的观念,而内在的观念靠什么去驱动,那就是制度管理这支无形之手在起着关键的中介作用。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改革,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现实的回答。
制度与管理,像一道“魔法”,使拥有3400名民警的本溪市公安局由过去的执法行业评估最差状态一跃而成为连续两年群众评价最好的部门,使过去蕴藏在民警中的极大积极性焕发出来,使一批埋头苦干,流血流汗的优秀民警成为了队伍的脊梁。这种“奇迹”的产生,来自队伍管理的新型机制,来自于以人为本、公平竞争意识的管理文化。
邓小平同志曾尖锐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本溪市公安局的改革,首先体现在对干部使用的聘任制和对民警管理的聘用制,以政绩论英雄,按功过搞奖罚,把“将勤变懒”的惰性机制,变为“将懒变勤”的激励机制,使过去的“要我干”变成现在的“我要干”。由过去公然宣称“等到2000年以后再干也不晚”的青年民警现在却说:“市局修了高速公路,把每个人放在一个起跑线上,就看你‘车况’好不好了,这公平。”过去班子闹无原则纠纷的“内耗”,现在变成“合着干,出经验,闹矛盾,都挨涮”,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过去专门走门子、拉关系、托人情的“混子”吃不开了,成了无人聘用的孤家寡人,只有乖乖去参加脱岗培训班。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来源于“双聘制”、“监督机制70条”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将工作目标分解为每日每时的具体任务,把抽象的“定性”工作评价量化为可见的计分标准,把违禁行为采用扣分制严格规范。“制度是条高压线,谁碰谁触电”。体现了制度文化的权威与公正,制度通过管理对每个人工作贡献的价值评估,体现了管理文化对个人劳动的尊重、承认和最终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使制度不再是墙上贴的和纸上写的有形文字,而真正变成了一双无形之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制度使人必为”,但制度的执行却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济南交警规范执勤历久不衰的原因也正在于此,在于它内部有一整套管理、激励和监督机制,在济南,交警人人懂得“形象是交警的生命,形象靠监督才能持之以恒”。趵南岗一个刚上岗的民警指挥动作不太规范,正准备下岗时,一位貌不惊人的老人走过来,认真地告诉他“有几个手势打得不够标准”,当青年民警不屑一顾时,老头儿掏出了监督员卡,慌得民警连连地敬礼;工业南路有两个民警抽了一辆卡车十公升油,举报电话打到大队,两名民警被“现场执法”。难怪济南有的交警说:“哪怕有个孩子从岗台边路过,他也像是在监督我,济南市的民警形象监督卡发了1000多个,谁知道什么时候监督员会冒出来。”济南市公安局把监督队伍的权力交给了广大“主人”,使“仆人”每日每时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改变了过去少数纪检干部监督多数民警为多数的群众监督少数的民警。发现问题就处理,“不怕岗上调皮捣蛋,就怕岗下‘单兵练’,制度就象一把剑”。济南交警历下大队负责人说,济南交警都是普通人,但却有一套特殊的制度,是这种制度使普通人成了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带队伍现在也没有绝招,就是把队伍交给人民去监督,在内部管理上,领导必须有一副铁石心肠,就是靠严格制度,越严队伍越好带。
被誉为“津门铁军”的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的成功经验也在于依靠制度严格管理,总队领导率先垂范,区县消防科实行“三点名四见面”制度,堵住了接受吃请和不廉行为,同时组成访察组,进行制度执行跟踪,重点访察官兵在位率、训练学习到位率、警容风纪合格率、作息时间准确率、帐目日清日结率、食谱与就餐一致率等“六率”,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形成了队伍严明的纪律作风。
有人说,“人盯人,累死人,制度管人最省心。”制度的规范性、程序性、监督性、惩戒性、激励性,就像环环相扣、齿轮咬合的无形锁链,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每个警察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和制约;又像一双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无形之手,助推着每个人向自身的惰性宣战,“逼人”奋发有为,同时使人不能趋乐避苦,不敢“跨越雷池”,从而由不自觉到自觉,激励焕发出广大民警潜在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从文化抓起,将有声变无声
公安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化,即警察内心深处“我为什么当警察”的问题。由于警察日常工作中面临大量公共权力与非公共运用之间的不确定性,制度或法律仅能让其畏而“不敢”,而让其自觉地“不想”,却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世界观改造的问题,是一个人内在的道德观念、思想作风、法制水准等综合文化素质的反映,而这一综合文化素质的提高,决不可能自发产生,只可能通过教育学习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彰州110报警服务台“闪电奇兵”的快速反应,已得到全国城市公安机关的纷纷效法,在设备并不先进的简陋指挥室内,为什么会产生一流服务的奇迹,关键在于这里有一支高素质有文化的民警队伍,这个集体就是一个熔炉,“炉长”郭绍祥是在用一种新的方法熔铸自己的队伍,用一种实实在在的标准要求自己的队伍,他说:“老百姓花钱雇了我们,就应该为他们卖力气干活。”他组织民警讨论“假如当事人是你的亲人”、“假如女被害人是你姐妹”,激发每个人爱民、为民的同情心、正义感和使命感;他组织民警学理论、学文化,使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平凡工作的价值和成就。他相信民警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关键在于怎么带、怎么管。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针对官兵的现实思想,开展形式新颖、大家都能积极参与的“访百家企业、征百封家信”活动,举办“赞改革、知使命、讲奉献”的主题演讲会,有组织地实行自我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为广大官兵乐于接受。同时,他们关心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立足现有条件,按照“五小工程”的要求,结合部队实际,搞起了“二十二个一”,有“一个荣誉室”、“一个理发室”、“一个小食堂”、“一个小菜园”、“一个图书室”、“一个俱乐部”,还有“家属来队接待室”,等等,这些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保障,不仅使广大官兵安心服役,而且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在开放的警务活动中自觉抗御和抵制了各种诱惑,做到“出污泥而不染”。
曾几何时,我们有些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变得虚化、淡化,工作方式形成了“填鸭灌输”式和“空谷回声”式,不能使上级的精神部门化、具体化,而是不着边际的大话、空话、虚话、套话,使教育者负担沉重,使受教育者产生厌烦情绪甚至逆反心理,使学习流于了形式。
济南交警、本溪市公安局、彰州110和天津公安消防总队等先进典型与众多的基层公安机关却正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创造了大量的队伍管理教育的鲜活经验,其重要的一点就是将文化操作引入警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安文化建设活动,打开民警心扉的大门,将有声教育化为潜移默化的无声渗透,达到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一是“以情待警”,善于把抽象的原则和高尚的道德标准化为情感教育,认识到警察不仅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多的“情商”,越是工作艰苦,越需要高感情所产生的凝聚力,黄石市公安局在紧张的严打斗争中设“爱妻日”,由政工干部了解警嫂们的生日,送上生日蛋糕并破例为警察放假一天,取得了激励民警斗志的良好效果。
二是“以理教警”,善于把大道理变成小道理,把远大的理念化为民警当前思想易于接受的具体要求,同时分层次因人施教,逐步引导升华。善于化虚为实,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做起。济南交警变化的开端是一个敬礼。山东公安机关发布的“禁酒令”,是一杯酒,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便于操作,合于事理,开始风起青萍,最后量变质变,达到蔚然成风。
三“以礼冶警”,建立和完善警察礼仪制度,创造警营“熔炉环境”,通过警察入警宣誓制度、警察纪念活动、警察升旗礼仪、警察阅兵式,对牺牲警察默哀与悼念、筹建警察博物馆等形式,强化警察意识的培养,构建警察荣誉体系,使每个民警在这种环境中陶冶对自身职业的崇高感,激发为祖国、为人民建功立业的神圣感。
四是“以文育警”,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寓教于智,以提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为基础,开展广泛的警察读书活动,重视公安对外的影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和对内的文体活动,以生动的形象启发人,以艺术的形式感染人、激励人。同时汲取大量新鲜知识信息。组织开放性社会活动,请专家授课,了解有关市场经济、文史哲学和科技知识。结合业务,深入工厂、商店、农村体察民情,进行“换位思考”,使警察对现实生活密切关注,对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有所了解,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领悟事物能力的大视角。
五是“以警为本”,这是济南交警、本溪市局、彰州110和天津公安消防总队等先进典型经验的“聚焦点”,他们将警察看作是公安工作之本,看作是有巨大潜力的资源之本,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爱护警察的身体和生命,尊重警察的人格与感情,保障警察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称之为:“教育可以使其不为,制度可以使其不能,法律可以使其不敢,保障才能使其不想”,因此这些单位的“五小工程”普遍抓得好,在不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前提下,使公安机关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过程中同步壮大发展,科技强警,文化强警,向科技要战斗力,向文化要警力,发挥“文化力”的作用,从而建立起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综上所述,公安文化决不是学术性的纯文化研究,更不是狭窄概念上的文艺宣传,而是一种新型的队伍管理方法,是探索新时期警察管理的一门科学。其研究的内容是如何以教育促素质到位,以素质促观念到位,以观念促形象到位,以形象促职能到位,最终又以社会的监督和回报促使警察价值观的定位。其研究的目的,在于探讨现代警察队伍管理的内在规律,摸索“教育使其能为,制度使其必为,法制使其敢为,保障使其好为”的系统方法论,为建立和完善现代警察科学管理机制提供理论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要求,公安部党委又拟定了《“九五”公安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其中着重指出“公安文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现有理论研究和文化宣传阵地,坚持为公安工作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服务。”从而进一步为公安文化建设、公安文化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而作为公安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现阶段还仅是一个开端,亟待引向深入,我们一定要按照公安部党委的要求,让公安文化与百万人民警察的斗争实践紧密结合,与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使理论之树常青,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