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恩报与受恩必报——恩报伦理与侠文学主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受论文,伦理论文,主题论文,文学论文,受恩必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史记·魏公子列传》传主的门客有言:“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这段话实道出了中国古代侠的恩报伦理:不受恩报与受恩必报,这是侠自律意识的两个重要方面。
侠义价值观表现在对“恩”的态度上,首先讲究不受恩报。由于济困扶危被认为是侠之天职,似乎侠的本性可贵处,就在于其行侠仗义的自觉而非功利性,否则便不为行侠。早自《吕氏春秋·诚廉》便有如此意味深长之语:“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性之有也。性也者,所受于天也,非择取而为之也。豪士之自好者,其不可漫以汙也,亦犹此也。”侠的不受恩报又似乎与其自尊心有关,如果接受了恩报,就有否定亵渎当初行侠的正义动机之嫌,不那么仗义了。《吕氏春秋·诚廉》载伯夷、叔齐声称:“昔者神农氏之有天下也,时祀尽敬而不祈福也。其于人也,忠信尽治而无求焉”;刘向《说苑·贵德》也称:“圣王布德施惠,非求报于百姓也,郊望 尝,非求报于鬼神也。”说圣人治理天下百姓,就如同人对自己的婴孩一样,饥给他食,寒给他衣,养育他唯恐长不大,出乎一种本能。《说苑·复恩》虽说受恩者必报,还提倡“夫施德者贵不德”,即对人施德的,并不将此作为一种恩惠来索报。
当年,伍子胥的父兄蒙冤被害,他逃亡中遇到大江阻隔,江上有个渔父乘船“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剑曰:‘此剑直(值)百金,以与父。’父曰:‘楚国之法,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珪,岂徒百金剑耶!不受”[1]。渔父老翁临急救难,出于一种侠义之忱,并非贪图酬报。《史记·游侠列传》写大侠朱家。“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夸)其能歆(炫耀)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他暗中解脱了季布将军的困厄,等到季布尊贵了,终身再也不去见这位被救者。
侠之不受恩报的美德,在《游侠列传》所着重描写的三个大侠朱家、剧孟、郭解身上,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即前两者得到完全的肯定,而郭解却在这方面有缺陷。因而清人《史记菁华录》指出:“朱家、剧孟一以振人之意为主,郭解则急欲著己之奇,如人杀姊子,必令其窘急自归,然后舍之;箕踞不敬,必使其知感谢罪,然后满志。由此而推,则可知其执恭谨以待人者,皆欲假此以倾动天下,而阴贼剽攻实根于性不可回者矣。”不受恩报,是这样的重要,其成为评价侠的品格优劣的一个重要尺度。郭双城先生认为,司马迁心目中的游侠人物,以朱家最为典型,象郭解这样总是弄些小权术让人对他感恩图报,令人在同情中有惋惜[2]。这种说法是很中肯的。其实,对侠的这种不受恩报的美德,古人早有较为深刻的体认,李白就曾充满激情地企羡:
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
却秦不受赏,击晋宁为功。
……[3]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4]
侠本来就有来去不拘、不为名缰利锁羁勒的本性,李白这样咏叹突出了侠士的洒脱,他认为侠要象鲁仲连为赵国却秦军,功成不受赏,又象屠者朱亥,击杀晋鄙使魏公子无忌领兵击秦救赵,并不是为什么立功封爵。而此前西晋左思《咏史》就咏叹过:“功成耻受赏,高节卓不群。”似乎若领封受赏,便会让人误解侠的真正动机,失落了侠的疏放与潇洒。
在魏晋名士那里,重自然情性的外露,也是鄙弃索人回报的。相传刘道真年轻时,常常在草泽中打渔。他善于歌啸,闻者都留连忘返。有个老妇看出他不是凡庸之辈,又甚乐其歌啸,就杀小豚进奉给他。道真将蒸豚吃尽,了然不谢,老妇见他未吃饱,又进一豚,道真吃了一半,将另一半奉还了。后来道真当了吏部郎,老妇的儿子为小令史,道真越级提拔重用。年轻人不知何故,归问其母,老妇告知他原委。于是这个幸运儿携带牛酒拜谢道真,道真说:“快走开!快走开!不要用什么酬报!”道真当年无功受禄,吃了老妇的美食而不言谢,其心中感恩之忱早存,但他酬恩后却拒不肯受回报。似乎这样一来人与人的率真交往就成了一种交易。
侠的不受恩报的道德自律规范,尽管只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企冀,被中国古人的慕侠心理不断加以应然化的传扬,但其的确内化为侠之品格高尚者的自觉追求,并为众多江湖有识之士所认同。象武林中有名的武当派始祖张三丰,就曾在《水石闲谈》中说:“豪杰之上,做好人,行好事,只求其心之所安,并不存借善邀福之念。明明上帝,亦只有福善祸淫之道,以待常人而举以待豪杰也。夫为善而得福,豪杰之所宜有,而非豪杰之所尽有。顾其轰轰烈烈,善作善为,以留于天壤,而千载不敝,其神复馨香于冥漠者,亦何莫非天之所以报豪杰也。吾观古来忠臣孝子,义上仁人,夭折患难之间而慨然也,而恍然也。”[6]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侠之恩义价值观所受天道观的影响。为此侠不受恩报的自律行为规范使其变得深沉内向了。他的侠行义举既是履行天职,自得其乐足矣。
下层人们甘于贫贱的心理,使得史文化与上阶层的价值观、自律意识更容易浸染在江湖伦理中。清人李延罡《南吴旧话录》记载:“丐者张二,倭乱郡守双江方公募使泅水探贼,屡获真耗(消息),且时斩贼首以献,赐以银牌犒金,俱不肯受。贼平,论功应世袭百户,郡县加以章服。张摇手曰:‘吾安用此角带皂袍,朔望进辕门逐队叩头,不啻贫优演剧,岂如往来乞食,得以自繇(由)。己志于辱,何羡乎荣?’或有问其杀倭事,则笑而不答。”侠丐的义举是为救苍生惩外寇而不为邀功一姓。
《警世通言》卷21写赵匡胤从两个强人手中救出年轻美貌的京娘,京娘感激公子之恩,欲效法红拂女自择英雄,以终身相许来报大恩,不想刚一提出,赵匡胤就严辞相拒:“贤妹差矣!俺与你萍水相逢,出身相救,实出恻隐之心,非贪美丽之貌。……”后来又竟然大怒说:“你把我看做施恩望报的小辈,假公济私的小人,是何道理!”“本为义气上千里步行相送,今日若就私情,与那两个响马何异!把从前一片真心化为假意,惹天下豪杰们笑话。”《隋唐演义》第16回也提倡“侠士不矜功”,还提起信陵君窃符救赵后,手下门客劝诫的老话:人有德于我,是不可忘;我有德于人,这不可不忘。最后重申:施恩的断不可望报,受恩的断不可忘人。秦琼秦叔宝救唐公于危难,哪里是期待报答呢?
小说《绿牡丹》第33回写侠士骆宏勋当初借寓普济庵中,听到一个妇人喊叫救命,进房门见一个大汉骑在妇人身上,于是将大汉踢倒,救了这个被嫡侄欺辱的少妇。审案后鲍自安称要亲自作媒将少妇给骆大爷做个侧室,任正千也连声说好,但骆宏勋却不觉满面发赤,说:“今若做此事,将前日相救之情置之东流也!他人必说:我晚生非正人也!”这里的“相救之情”就是一种侠的仗义利他之情。本来在一夫多妻制的古代,像骆宏勋这样将门之后身份的,再娶个侧室是不算什么的,他却深知若这样做,就抹煞了此次侠行的实质。视名誉为生命,侠的自律意识是十分鲜明的。
别人于己有恩,不可不报;而自己有恩于他人,却不能居恩自恃。逃避他人恩报似乎显出了侠的清高性情,尤其是对方有一定社会地位,更不应给人留下居恩图报的嫌疑。据说峨嵋山麓某春突然来了个须发斑然的老叟,他夜宿古刹,年余未发一言。一天有老仆拥一女郎至,见叟就下拜,可是叟却拂袖竟去,当晚不知去向。当地居民感到奇怪,叩问女郎始末,女郎操南音说这老叟是个游侠,我父为官于浙,叟来归附,父看他相貌稀奇,礼遇高于众宾,叟从未提个谢字。第二年父遭权贵忌恨下狱,叟也不见了,后来父被放归,感激叟不尽。原来当女郎父一下狱,侠叟就奔走拯救,正赶上某相的儿子喜好剑术,无师,招募天下精通剑术的勇士,叟挺然前往,旬日之间此子技艺大进。某相十分高兴,问他有何要求,叟侠就乘机把女父蒙冤的事情说了,并称救出此人,感同身受。于是某相出力,将女父放归。父归后知是叟所为,教女觅叟欲厚报。女长途跋涉多日,今天才遇见,却没想到叟竟当面绝裾别去。作者感叹:“施恩不望报,仁哉叟也!”[7]侠叟觉得自己报知遇之恩,是应尽的义务;如果再回去以期得到浙宦的厚遇,便成了施恩望报者,不那么高尚洒脱了。侠在施惠报恩过程中得到的是一种自我意识上的满足感、自豪感,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了“利他”的奉献,有一种“自我报偿”的精神享受,不愿再因受他人的物质报偿,而重新陷入情感债的心理压力之中。
也许,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类似上述侠叟的行为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其实又岂可苛责侠的不受恩报,其不仅是一种自律意识,还体现出更深一层的含蕴,即消泯江湖恩怨的努力。无恩与无怨常常是一种有机联系的辩证关系。为了仗义济困而不得不锄恶构怨,结恩的同时亦复结怨。不受恩报,也为的是可能带来的怨怨相报。相传乾隆癸未年夏初,某邑有汛兵朱某,月夜泊舟太湖滨,同泊者颇多。有个商船载重资自苏赴杭,正行驶时突有两只盗船追上,挟持其径往湖中,商人呼号求救,众人皆瑟缩不前。正赶上有自湖西载甘蕉来的,一叟持篙立船头,闻声响应,盗正挺篙刺叟,叟以篙一格刺中盗胸,盗坠水死;旁一盗又侧刺叟肋,叟以篙横撞,又使其落水。群盗知无法取胜,就逃逸了。众人这才敢鼓噪以助叟,护商船抵岸。商人酬谢叟五十金,叟受之。当即横渡太湖而去。询问他姓字居址,却再不肯说什么。作者认为:“盖防盗伙之报复也。”[8]
船头老叟的见义勇为对商人讲是一种救命大恩,但对盗贼们来讲就结下了大怨。接受点赠金倒不算什么,也许告知名姓居址日后会得到更大的酬报,但叟却不肯吐露半字。因为期待这种恩报本身就包含着遭到仇杀的风险,说不定那伙逃逸的盗贼也在四处打探着,所以莫不如一走了之,不去指望再有什么酬报。可见,侠的不受恩报有时也是为避免节外生枝、保护自己的手段。
至于侠接受了他人的恩惠,角色意识却使他于心不安。一位美国人类学家研究日本人性格时指出,日语的“使人感恩”,通常最接近的译法是“强人所难”,“比较疏远的人偶然所赐的恩惠是最遭忌恨的东西,因为一个人仅在邻里交往和久已确定的等级关系中才懂得并接受‘恩’的复杂含义。但是当赐‘恩’的双方仅仅是相识的人和几乎处于同等地位的人时,人们就感到坐立不安了。他们宁愿避免卷入‘恩’的全部后果中去”[9]。这一点同中国古代侠对恩的敏感和重视,有相近之处。由于侠的强烈的自尊心,他们轻易是不愿接受别人恩惠的;而不得已情况下若是受人之惠,则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因为如果不去付出大于恩主支出的代价去回报,就违背了侠的恩义原则,这种特定的结构将使侠的自尊心无法容忍。
明末话本描写,破落户子弟张秀本是个市井无赖,被杨员外从雪中救起,竟盗银逃走。他后来发迹作了驿丞,一次偶然听人说恩公之子杨琦外任要经过此地,不禁暗暗沉吟:
古人云:一饭之德必酬,纤芥之仇必报。想我昔年,若非他父子仁慈舍手(施舍),今已命丧沟渠。屡屡欲思酬报,奈无门路。明日若果是这杨琦,正是欲偿其父,并偿其子,有何不可?[10]
本来,这个张驿丞想勒索眼前的徒犯,听他提起恩主,竟回嗔作喜,爱屋及乌地把徒犯留在衙内,当作亲兄弟一般,后来他又为解救杨琦,在与盗贼拚杀时壮烈殉身。人物的这种双重性格,在张秀身上体现得比较突出。无疑,他具有市井流氓和官吏的劣根性,但又有着根深蒂固的侠义恩报意识,尽管一时间盗银亡去,可他内心里却老是不能安宁,非要找机会酬报恩公才于心始安。是什么心理动力驱使他必以偿恩来维持心理平衡呢?这就是早为草野小民和上层社会共同认可的恩报伦理。
与日本人的恩报观念不同,中国侠受人恩惠往往并不感到有什么耻辱,相反,倒有一种被理解被抬举的恩遇体验。这是由传统的“士不遇”文化模式所规范出来的。承恩受惠,意味着分享他人的资源,更意味着侠之自我的某种价值被他人承认、肯定。尤其是当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对侠垂青、礼遇时,侠这种感激涕零的情感不论如何掩饰,迟早也会表露出来。
侠所面临的主要的恩报义务有两种:一种是恩主有意无意施加的知遇大恩,其一开始就基于一种主从关系的不平等性,因恩主掌握着特定的酬赏条件,即资源;另一种是偶然性随机性的,即危难困窘时受人之惠,这种接济虽从物质标准看往往只有一饭之恩,精神上道义上的价值却是巨大的,它可以将平等的双方关系改变为债权人与负债者的不平等关系,因这种恩情债可以使得侠终生感恩戴德。而在侠的情感世界里,渴求理解渴求知遇的心理需求极易泛化到这一饭之恩上,从而将一饭之恩的精神意义看重为对自己人格价值的一种确认。
从民族文化心理演进的历程上看,恩报意识的涌现与春秋战国时代士阶层的崛起当是同步的。庶民不甘于社会底层而欲跻身政治舞台,破落贵族也不甘失去他们曾有过的荣耀,此时若有谁扶植提携,或给他们创造发挥才干显露头角的机会,那简直是令人万死不辞的,“士为知己者死”就最形象地刻画出不遇之士的强烈的恩报心理。士以恩报展露自身的价值,而实施恩报前若觉得对方恩惠还不够时,还往往先要不客气地索取。冯谖为孟尝君门下客,就几次弹剑而歌,为自己争取较高的待遇,另方面也考验恩主是不是真的看得起自己。《国语·楚语下》讲士庶有别:“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其实冯谖发牢骚说“食无鱼”,无非要求孟尝君真的把自己当个士来看而已,并不是什么非分之想,满足了这些他就义无反顾地报效恩主了。隐于市井的侯赢,在将信陵君确立为自己报效的恩主之前,也不是轻率地以身相许的。他先是不管跟前有人没人,大模大样地坐到魏公子车的尊位上,还偏偏要在众客待宴的关键时刻,故意让车骑载他到市屠中看望朋友。这种不合时宜之举在他看来,恰恰是在成全恩主谦恭下士之美名,也为自己预设了恩报知遇的适当机缘。显然,这类故事中的士,已具备后世侠的那种代人行义的选择性。江湖豪客们也不是浪掷侠义,所报匪人的。
有如冯谖、侯嬴们先要以索求恩惠来“考验”,江湖中侠也要先估量一下侠义所施对象的人格品位。徽州商人程元玉一次在饭馆里见有个30来岁的妇人吃了饭忘带钱,受到众人奚落,店主也不答应她补还,程就慷慨解囊为妇人解围。妇人问名称谢,他还说何足挂齿,哪想到这妇人竟是女侠韦十一娘呵!并没把妇人要报答他的话放在心上。不想在前面果然遇见了强盗,货物被抢走,单身落荒逃生。幸亏遇到了十一娘派来的弟子迎接,又将失物讨回。十一娘的一番答话解开了程某的疑问:
吾是剑侠,非凡人也。适间在饭店中,见公修雅,不象他人轻薄,故此相敬。及看公面上气色有滞,当有忧虞,故意假入说乏钱还店,以试公心。见公颇有义气,所以留心在此相候,以报公德。……[11]
最后,作者还引诗强调:“贤佞能精别,恩仇不浪施。”这样一来,就提高了侠之义行的品位。因为通过“考验”,引得救助者先向自己施惠,侠就确认了济困对象是个值得搭救的善良百姓。
恩,有时又是无意中缔结的。主体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不过是出于普通的怜悯同情,施人以惠;但客观上却种小收大,奠定了某种特定的恩报关系。所谓“一饭之恩”大都如此。因为施恩布惠,并不仅仅以施者付出恩惠本身的价值来衡量,而应更多的以其功能效果——受恩者主观需要及其在特定情况中所感受、确认到的价值衡量。所谓“黄金有价情无价”,人在窘困之中由所受恩惠里体验到的抚慰之情,是难于估量、无法忘怀的。
《左传·宣公二年》载,当初赵盾在首阳山打猎,见灵辄饥饿,问他什么病,说是三天没吃东西了。就给他吃的,但灵辄却留下一半不吃,原来他想留给母亲;于是赵盾就另外准备了一些饭和肉让他送回。后来灵辄作了晋灵公的甲士,当晋君要谋害赵盾时,灵辄掉过兵器来抵御追杀赵盾的兵士。赵盾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回答说是当年那棵桑树下的饿人呵!又问姓名居处,不告而退,从此灵辄亡命江湖。
《史记》载韩信未发迹时,常寄食别人家。有一次因为所寄食的亭长的妻子虐待,他一气之下绝去,无奈在城下河边钓鱼。一些老妇在此漂洗丝絮。有个老妇见韩信快饿昏了,就给他饭吃,在漂絮的几十天内都没让他饿着。韩信感动地对老妇说以后必重重地报答,老妇生气地说:“大丈夫连糊口都不能!我不过是哀怜公兹督进食,难道指望你酬报吗?”后来韩信封侯至国,赐给漂母千金来厚报。
唐人范振《云溪友议》也曾描写,说是南中丞为书生时困顿潦倒,遭到势利的官吏刁难,而有个老妪怜悯他,给他饭吃。17年后他为此地郡守,说:“古人一饭之恩必报,睚眦之怨必酬,吾虽位微,幸当斯日也。”于是杀了所结仇的那个官吏,而重赏了那个老妇。多年以来他怎样焦虑地等待这恩怨了结的畅快的一天呵!所谓“古人”一语,本《史记·范蔡列传》,说是范睢当了秦相后,“散家财物,尽以报所尝困记忆戹(厄)者,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明人梁辰鱼《浣纱记》第四出写伍子胥得志后自白:“一饭之德必酬,纤芥之仇必报”。报恩也好,雪怨也罢,在窘困的人生境地中结下的恩怨给人是印象弥深的,因而一旦主体身份地位变化,有条件来“报”时,往往带有一种偏执性。[12]
本来,当初的忠厚诚善者,只是出于怜悯同情,才施惠给处于窘境中的人们,并未指望得到什么好处,但行善的结果超出了预期的动机,称谓“为善不必求报,而报施之理往往不爽”[13]。这种带有劝诫性质的母题屡屡在后世传闻中发出嗣响。相传嘉庆年间,苏州某商挟重资归,船行进中遇雨,有人冒雨招呼搭船,衣衫都淋湿了。商人怜悯地答应了,还给他换上衣袍,酒食相待。这人身无长物,却恣意大吃大喝,商人也没表示出不耐烦的样子。几天后忽有强盗10余人持械上船,肆意抢掠,舟人无计可施,都悲哭不已,束手待毙。忽然搭船人大呼:“有我在,不要怕!”跳出船舱,连击几个强盗入水。群盗退走后,这个侠客道声珍重,飞跃岸上就杳如黄鹤了。在场有的目击者,还特意写了《侠客传》记录这件事。作者对此评论道:“夫客,固侠矣!而某商之遇险不险者,则‘不忍’之一念为之也。”[14]商人本性是宽仁厚道的,他并未想施恩得报,却始料未及地给侠创造了一个必须酬报的良缘。天佑善人,似乎越是不去预期图报,出乎自然地做出利他行为,酬报就越是会在你危困时奉上前来。
俗语说“天有不测风云”,施恩者往往在遇到危难的关键时刻,巧逢当年的受恩者,后者出于恩报侠肠则轻而易举地为恩公排忧释难,这一“无巧不成书”的重要母题,在报恩者一方是侠义的自然流露,在当年施恩者一方则是做了善事的正常收获,总有一种伦理的必然性在其中,提醒着人们行善与行侠的内在联系。《小五义》第96回写啸聚山林的玉面猫熊威,其手下劫夺了施峻的驮轿车辆。押寨夫人吴氏问了施妻金氏的姓氏籍贯,赶紧搀于上座,倒身下拜。原来当初玉面猫落魄时在武昌卖艺,遇地方上敲诈,纷争时他一怒之下打死了地头蛇,幸蒙知府施大爷贿了狱卒加以宽纵,临行时还派老家人赠银。玉面猫是个细心人,问明了老爷原籍和公子的姓名,准备报活命大恩。这样告知了家眷,吴氏才知。闻讯熊威与施公子亲解其缚,让到上座,口称:“我惊吓着恩公,我就该万死!”诉说了原委,本来要杀公子吃的赛地鼠韩良也上前赔礼,叩头说:“但凡要知是恩公,天胆也不敢,求恩公施恩恕罪。”恩,不论已时过境迁多年,始终萦绕在侠的情感深处。这种情感纽带可将素不相识者结成类似有血缘情分的亲密关系。“天胆也不敢”,所担心的就是怕触犯江湖上恩报的律条,违背众所认同的侠义伦理。施公子因为借父亲施老爷的光,也理所当然地成了玉面猫熊威的恩公,而熊的异姓兄弟韩良,顺理成章地也和熊一样,有了施公子这样一位亲族,恩情关系在此具有类似血缘关系的意味,而施公子因其施恩的优越地位,具有了像亲族较高辈份那样不可摇撼的地位。
这里再让我们看看著名的明代历史武侠小说《禅真逸史》,其第11回写林澹然在山路上被绿林豪客们劫持,押上山来。二大王听到话音很熟,一问才知是恩人到了,慌忙喝退喽罗,亲解其缚,脱下锦袄披在其身上,谢罪道:“我的爷!何不早讲大名,险些儿害了恩人性命。大哥,快过来相见,这就是小弟常讲的英雄,林住持林长老是也。”原来此前二大王苗龙曾率众盗侵犯庙宇,被林澹然施恻隐之心释放并赐财物,苗龙一直“切切在心,报恩无地”,不想有今日奇缘巧遇。过了这一关,林澹然不幸又被狡猾的官府公人捉住,不想此地的杜都督正是曾被林大侠救助过的杜悦之子,林身边还带有其父的家信,称“此恩此德,重若丘山”,患难相逢,又正是杜都督子代父报恩的大好机缘。于是他夜招司狱,找了个与林面貌相似的罪犯王歪七代替被斩,不想竟被奸人密告,朝廷降罪,病中惊吓而死。
人情大于官法。在杜都督看来,尽孝远远高于尽忠,他为老父酬报恩公,纵使失官丢命,也无悔无憾,恩报有德于父者,于侠义伦理中又加上一重孝的意味,这种巨大的驱动力量就不由他不违法渎职了。
侠之受恩必报与不受恩报,在古代侠文化价值系统中占有重要位置。首先,主要来自于秦汉游侠的不受恩报的自尊心,建构了侠义伦理中的某些行为规范,构成了侠的自律意识的重要方面,从而也强固了受恩必报的信义感,反馈于侠的角色期待;其次,受恩必报,将“士感知己”的总体性感恩动机泛化为具体的随机性报恩动机,从而沟通了两者联系,牵动了侠渴求知遇的深在情结,便于在主题描述中揭示其类化的群体性格心态;其三,受恩必报与不受恩报,同侠立身行事的正义动机贯通,易于揭示相当一部分侠在特定情境中的行为动机,使侠的形象更具现实可信性,同时也使侠具有了为小恩小惠所惑的缺点疏失[15];其四,与此相联系的是,主题因而更符合平民大众受众心理的患难相帮、善行天佑等观念,强化了作品劝善惩恶的伦理倾向。
注释:
[1]《史记·伍子胥列传》。
[2]《史记人物传记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180—182页。
[3][4]《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侠客行》,《李太白全集》卷9,卷3。
[5]《世说新语·任诞》。
[6]《张三丰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176页。
[7]徐珂:《清稗类抄·义侠类》。
[8]杨复吉:《梦阑琐笔》。
[9]本尼迪克特:《菊花与刀——日本文化的诸模式》,孙志民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87—88页。
[10]金木散人:《鼓掌绝尘》第38回。
[11]《初刻拍案惊奇》卷4。
[12]参见拙文:《恩报观念与中国古代复仇文学》,《贵州大学学报1992、4期。
[13]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6。
[14]梁恭辰:《北东园笔录》续编卷2。
[15]参见拙文:《侠的负面与慕侠社会心理之失》,《齐鲁学刊》199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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