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关的经济伦理_管子论文

论关关的经济伦理_管子论文

论《管子》的经济伦理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管子》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部重要文献。它的政治、经济、管理、伦理等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它以大量的笔触论及了诸如经济行为的伦理原则、经济行为的伦理判断以及具体的伦理规范等问题,这些内容对我们研究《管子》的经济伦理观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下面本文拟对《管子》的经济伦理观作一粗浅的研究。

一、功利主义为原则的经济伦理观

《管子》的经济伦理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并且,功利主义作为一种指导原则一以贯之地存在于《管子》这部著作中。它的人性论、价值目标、行为原则和评价标准都是以此为依据来展开和说明的。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判断。

首先,在人性论上,它主张人性“自利”、“趋利避害”,并把这种“自利”、“趋利避害”的本性作为阐释其功利主义的出发点。它指出:“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以下《管子》书只注篇名),“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形势》),“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于四方无择也。”它认为这种“趋利避害”的本性是人之常情,人之常轨,是所有人的共性。无论贵人还是贱人,商人还是渔民,虽然“所欲”不一,但各要得其“所欲”却是相同的。“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也”(《禁藏》)。应该说对人性“自利”、“趋利避害”的承认还不能足以对其作出功利主义的判断,因为先秦儒家荀子也认为人性“趋利避害”,人都是“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荀子·非相》),都有“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但荀子却主张“化性起伪”,限制恶的本性,在修养论上与“性善论”者殊途同归。他还指出:“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显然,在它那里并未得出功利主义的结论。因此,问题并不在于《管子》是否主张人性“自利”,而是看它对人性“自利”采取何种态度,这往往是判断某种伦理性质的关键。《管子》在对待人的“自利”欲望上认为不仅不应加以节制,而且还要加以满足和张扬。它主张“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霸言》),对人要“圉之以害,牵之以利”(《禁藏》)。这其实就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判断。所谓“名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明法解》)、“功利不尽举,则国贫疏远”(《版法解》)都是这种功利主义的表现。

其次,《管子》还确立了功利主义的价值目标。这种功利主义的价值目标就是要达到富国富民的目的。国家要富裕就要讲利,要富国强兵、增加综合国力,最终达到“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小匡》)的目标,所有这些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因此,它强调要大力发展农业,把重农、多粟、储粮、富国联系起来。并且以此提出了它的农战思想。它说“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侈糜》),还把士兵的强弱与开辟土地,发展养殖业联系起来。它说:“地不辟,则六蓄不育;六畜不育,则国贫而用不足;国贫而用不足,则兵弱而士不厉;兵弱而士不厉,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矣。”(《七法》)在《治国》中指出:“民事农,则田垦;田恳,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

再次,《管子》把功利主义行为原则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 )它把人们物质利益的满足视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必要条件。它指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牧民》)意思是只有满足“仓廪实”、“衣食足”这些物质条件,才能使人们“知礼节”、“知荣辱”,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它还进一步论述了利益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在《枢言》篇中指出:“爱之、利之、益之、安之,四者道之出”,以此为依据很自然地从对人的自然欲望的合理性的功利判断中推出价值判断。它指出:“欲知者知之,欲利者利之,欲勇者勇之,欲贵者贵之。彼欲贵,我贵之,人谓我有礼。彼欲勇,我勇之,人谓我恭。彼欲利,我利之,人谓我仁。彼欲知,我知之,人谓我慜。”(同上)这种对功利原则的道德合理性的论证,在先秦的功利主义中可谓独树一帜。(2 )它不仅肯定人对功利的追求,而且还进一步把功利原则推导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的指导原则,并将其视为赏罚的标准。《管子》用“利”来引导人们建功立业,它提出“禄当其功”、“绩者多食”(《权修》),这就是按功利、业绩论功行赏,倡导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并将这种原则从法律上予以肯定。它指出“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七法》)。只有坚持这种原则,才能达到“众民”、“强兵”、“广地”、“富国”(《治国》)。不仅如此,《管子》还把功利主义原则拓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使其具有普遍的适应性。

我们说《管子》的经济伦理观是功利主义的,但这种功利主义并不否认道德的作用。《管子》在强调利时,也非常强调义的作用,它把礼、义、廉、耻定为“国之四维”,并且认为“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牧民》)。它虽然强调利,但同时认为不当之利则不应取。“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白心》)。它虽然肯定人的欲望,但同时认为人的欲望应该有度,“恶不失其理,欲不过其情”(《心术上》)。由上可见,我们还应把《管子》的功利主义与韩非的极端功利主义加以区别。

二、工具理性为特征的“经济民本”思想。

从《管子》这部著作中不难看出它是“重本”的,这里的“本”应是“农本”与“民本”的统一,它们是并行不悖、二位一体的。并且《管子》的“农本”与“民本”思想是其经济伦理观的重要内容。

首先,《管子》把“民本”作为政治、经济的基础。它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牧民》)。这里其实就是把民的价值放到了突出的地位,民的需要、民的好恶成为重要的价值判断的依据。从当政的角度来看,要能巩固政权,就必须首先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以及经济利益。它说:“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这里的“四欲”指的是上面所说的“佚乐”、“富贵”、“存安”、“生育”;“四恶”指的是“忧劳”、“贫贱”、“危坠”、“灭绝”。并且对“四欲”与“四恶”的取舍问题已经明确地给出了答案,这就是予其前者而舍其后者[1]。

其次,从辩护的角度来看,论证了“民本”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它说:“足其所欲,瞻其所欲,则能用之身。”(《侈糜》)也就是说,统治者只有充分满足民众的物质利益,才能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治国的目的。它还从道德的角度阐释其利民的合理性,认为从政者只有满足民众的利益才能使他们听从安排,这种从政方式才是正当的、善的。它说:“民必得其所欲,然后听上,然后政可善也。”(《五辅》)即使是取利于民也应取之有度,不能无限制地搜刮民财,否则,国家将会陷入危险的境地。“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权修》)。此外,它还认为统治者除以利利民外,还应以德利民,“德利百姓,威震四海”;“无德而王者危,施薄而求厚者孤”(《霸形》)。总之,《管子》从利益与道德两方面阐释了它的“民本”思想的内容,并为其合理性与正当性进行辩护。

再次,《管子》以“民本”为基础进一步推出它的“农本”思想。为了顺遂“民心”,满足民众“四欲”,根本途径就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因此,它特别强调“辟地”的重要性。它认为“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牧民》),“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地之不辟者,非吾地也”(《权修》)。它还一再声称,粮食支配着人们的命运,“谷者民之司命也”;衣食是人们时刻不能缺少的东西,“衣食之于人也,不可以一日违也”(《侈糜》)。而要获得衣食,必须从事耕织生产,“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轻重甲》)。并且,它把国富也视为粮食的丰富。它认为“王天下”的统治者“必国富而多粟也”(《治国》)。相反,如果统治者不重农,必然导致民贫和国贫,“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治国》)。

《管子》虽然提倡“以民为本”的价值观,但它的“以民为本”的经济伦理思想还没有真正达到以人民为主体的思想境界,更不用说“民贵君轻”了。它的“经济民本”思想带有明显的工具理性色彩。这表现为:(1)从《管子》的“富民”观看, “富民”是服从于“富国”的。尽管《管子》把富国富民相提并论,但从实质上看富民只是一种手段,富国才是目的。(2)从《管子》的“民平国安”的思想来看, 《管子》认为要使国家安定,不能走两个极端,即不能出现“甚贫”和“甚富”。否则国家就会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

总之,《管子》的“经济民本”思想是以工具理性为基础的,是服从其治国理念的。然而这种工具理性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合理性质。另外,还有一点应该说明的是《管子》的工具合理性尽管不同于儒家的价值合理性,但却有别于商鞅、韩非子那种以“贫民”、“弱民”为口号的国家本位主义把民众纯粹作为工具的原则。同时也异于那些讳言民众的现实要求而空谈民本的说教。

三、“贫富有度”的经济公正观

公正问题在《管子》中也被明确地提了出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提出公正问题的确是难能可贵的,《管子》的公正观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揭示了分配不公问题。《管子》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分配极不公平、贫富悬殊严重。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富商与农民之间,它指出:“迁封、食邑、富商、蓄贾、积余藏羡、跱蓄之家,此吾国之豪也。”(《轻重甲》)食封贵族、富商和农民付出的劳动与获得的收益是不平等的。商人投机取巧,一本万利,而农民虽劳作终日到头来还是食不裹腹,它说:“今为未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治国》)这样就造成了“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到头来必然是“田荒而国贫矣”(《治国》)的局面。可见,它认识到这种分配不平等长期下去对国家富裕和政局的稳定都是不利的。

其次,《管子》分析了社会分配不公平的原因。它认为一是国家体制所造成。国家没有处理好税收与丰欠年的关系。无论是丰年还是欠年都一样纳税,不分谷物的贵贱,这样给商人以可乘之机。“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国蓄》)。在市场上,粮价有贵贱,物价有轻重,而富商巨贾巡游于市场上,趁着老百姓的困难,利用这些机会,贱买贵卖,获得百倍之利。国君如果对富商巨贾在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放纵不管,那就好象“一国而二君二王也”(《轻重甲》)。二是人们智力差别。“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十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国蓄》)。同样的土地和货币,经营的结果却大不相同。智商高的人能生十倍之利,而愚笨的人却本都收不回来致使二者相差百倍,这样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再次,《管子》就如何达到社会公平,也提出了有益的见解。要作到社会公平就应“贫富有度”,反对甚贫或甚富。政府要能使国民“贫富有度”,就要采取措施,防止造成“贫者重贫”、“富者重富”的局面,要用轻重之术“调通民利”,做到“富能夺,贫能予,乃可以为天下”(《揆度》)。使贫富尽量均衡,做到“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国蓄》)。防止商人乘机获取暴利,对贫者给予贷放,征税不同,利用财政方式以调剂各地民食并减轻租税负担,令富豪之家以现金或实物贷给农民,低其利率或劝其不收税,甚至对其不索还本钱。

应该说《管子》的公平观还是比较肤浅的,它主要涉及到的是社会分配公正问题,并且对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也没有作过多的深层次的探讨。此外,在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上,不是采取积极的方法去增进效率,而是采取限制富者的办法。尽管如此,《管子》在公正问题上的论述有很多闪光之处。例如,它试图从国家体制中去寻找原因,并试图通过财政税收的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并且注意到人的智力的因素对收入的影响,这实际上已部分地涉及到了起点的公平问题。

四、“士农工商”分业而治的职业伦理思想

《管子》主张将社会成员按照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划分为四大社会集团,即士、农、工、商。按职业划分,并且概括为四大社会集团的这一主张,在当时情况下是难能可贵的,并且以此为立论,阐释了它的职业伦理思想。

首先,强调每一种职业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士、农、工、商这四大职业集团对国家来说缺一不可,都是国家的柱石。“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小匡》)。这是因为“天不一时,地不一利,人不一事,是以著业不得不多”(《宙合》)。为此,《管子》不仅强调农业的重要性,而且认为手工业、商业这些“末作”对国家而言也同样重要,是国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认为国家要富裕,这些职业都不可缺少。与商殃、韩非相比,《管子》并不把“重本”与“抑末”相提并论,只不过认为职业有轻重、主次之别而已,它在肯定农业本业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工商业的重要性。

其次,主张“四民分业定居”以便造成各安其业的职业环境。为此,它采取“参其国而伍其鄙”的措施,将士、工、商居住的“国”分为三部二十一乡,将农居住的“鄙”分为五属(《小匡》),使四民分别按其职业集中居住在一起,把职业世世代代传下去,以求得保持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管子》还从道德方面来论证了营造各种职业环境对封建道德的培养和巩固的必要性。它说:“士群萃而州处,间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弟。旦昔(夕)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同上)同样,农、工、商各自“群萃而州处”,便于世代传授有关事业,并达到“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同上)的目的。

再次,每一职业都有特定的职业道德要求,不得相互逾越。这些道德要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每一从事职业的人都应安守本分, “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小匡》),“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不得相互逾越。对农民来说,不得去经商,“悦商贩而不务本货,则民偷处而不事积聚”(《八观》)。对商人来说不得以金钱获得官爵,“金玉货财商贾之人,不论志行而有爵禄也,则上令轻,法制毁”(同上)。还有对其他职业的要求,如“豪杰不安其位,则良臣出;积劳之人不怀其禄,则兵士不用”(同上)。(2)每一种职业都有内在的职业规范, 它主张:“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工商愿。”(《君臣上》)它还特别强调了商人要讲商业道德反对不公平竞争,打击投机商人的非法经营,禁止工艺技巧等奢侈品生产。它认为“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立政》)。(3 )每一种职业除遵循各自的道德规范外,还应遵循共同的道德规范,诸如诚、信等。它指出:“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乘马》)

总之,《管子》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如果我们认真加以总结,必将可以汲取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有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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