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中的银行信用风险及其管理论文_殷彤1 张乔博2

金融创新中的银行信用风险及其管理论文_殷彤1 张乔博2

(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苏州分行;2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摘要:从银行信用风险来看,金融创新既是降低和分散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但也是导致银行信用风险加大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政府及货币当局应在鼓励创新的前提下,加强对创新活动的引导,规范金融创新行为,强化金融监管;同时,中央银行也应主动对其货币政策进行调整、转换和创新,以增强其货币政策对金融创新的适应能力,进而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

关键词:金融创新;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监管

一.前言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改革,金融运行的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不仅推动了金融发展的深化和金融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然而,任何事物都要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也不例外,在为经济增长创造新的推动力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必须密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如过度和无序的金融创新必然导致包括银行信用风险在内的金融风险加大,而一旦风险触发,就可能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强化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金融创新行为,做到扬长避短,以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本文试图就金融创新中的银行信用风险及其管理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二.金融创新和银行信用风险的内涵界定

(1)金融创新的内涵界定

本文分析的金融创新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以来的世界金融领域所进行的一场有影响的结构性变革。其实质内涵是指在金融业内部,对经营管理机制、市场资金交易机制、金融商品供给和组织机构等方式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借以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融资效率的提高,其动机是利润最大化。金融创新的显著特征和基本体现就是新的融资工具不断涌现,金融业务向多功能、综合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金融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日趋同质化发展,金融市场更加开放,金融竞争愈演愈烈,从而呈现出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态势,金融自由化成为金融发展的主流。这场变革不仅猛烈地冲击着西方各国传统的金融制度与货币政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和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金融创新为经济的增长创造了新的推动力,也产生了一系列关于金融管理问题。近年来大量出现在我国的金融创新现象,也存在这两方面的情况,值得关注和研究。

(2)银行信用风险的内涵界定

对于什么是银行信用风险,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分歧。本文分析的银行信用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活动中种种不确定因素影响,使经济主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信贷资金遭受损失或获取收益的一种可能性程度。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风险不同于损失,而是蒙受损失和获取收益的双重可能性;(2)银行信用风险由于损失和收益双重机制的作用,可以寻求金融发展和运行效率的最优组合,通过深化金融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3)银行信用风险不仅仅是指资产上的风险,也包括负债上的风险;(4)银行信用风险隐含地指出了如何进行信贷管理与经营变革,以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发挥其正面效应,提高金融效率。金融领域的结构性变革或金融创新,增多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银行信用风险。但我们可以通过强化信用管理和经营变革,寻求金融发展和运行效率的最佳组合,借以促进经济发展。

三.金融创新中的银行信用风险分析

总体上看,金融创新是金融深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金融创新活动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而且其积极的正面效应也是主流,这应当首先予以肯定。然而,仅就银行信用风险来看,金融创新既是降低和分散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市场风险而引发危机的可能性等;但对其不加以合理采用与有效监管,则也是导致风险加大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从90年代以来有关国家的金融实践来看,金融创新一旦给银行信用活动带来风险,其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英国历史最悠久且实力雄厚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濒临破产案以及日本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事件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综观金融创新活动中的银行信用风险,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业的过度竞争所引发的银行传统业务的增量风险和存量风险

金融创新是以放松管制为前提的,因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传统的分工格局被突破,彼此业务全面交叉,不仅银行同业之间的竞争空前加剧,而且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金融业务日益综合化、全面化,银行功能也向综合化、同质化的方向发展。而金融机构间的相互竞争,又极易诱发为过度竞争,这就使得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受到冲击,进而影响到金融运行的效率,危及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的生存。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数量急剧上升,滥发贷款、投资不当以及经营出现困境,使得银行业务增量风险扩大,存量风险不断累积。

(2)表外业务的迅速发展所带来的银行信用风险

金融创新使银行所经营的业务范围扩大,许多新兴的表外业务不断出现。这类业务活动的开展并不涉及帐户上资产与负债金额的变动,不列入资产负债表,而主要靠银行信誉,通过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等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表外业务使银行减轻了资本需要量的压力,改变了银行当期收益和营运成本,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但却使得银行的或有负债增加了。一般而言,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和透明度差的弊端,从而有可能加大银行机构的经营风险。比如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承诺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稍有疏忽便会使银行从中介人变为债务人,使银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如果此时正敢上市场资金紧缺,它还会使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使银行的资信度遭到破坏,导致银行经营更加困难。

(3)金融监管无力或失效所带来的银行信用风险

金融创新活动的日益增多往往会使得一些国家在既成事实面前被迫放宽某些金融管制,或取消、修改一些法令法规。这一方面会成为推动进一步创新的诱导因素;但另一方面,由于旧的一些金融管制取消,新的监管措施又没有跟上或难以立即跟上,从而在金融管理方面出现某些“真空”地带。这样,金融创新活动就极有可能因规范性不够,监管不力,引发过度竞争或无序竞争,从而加大金融营运风险,造成某些方面的金融秩序混乱,最终是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4)货币政策调控力度减弱所导致的银行信用风险

金融创新之前,货币政策的作用机制一般是通过中央银行调控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用能力来实现的。而在金融创新后,货币政策的作用机制就会发生变化,这不仅会影响到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效果,而且也放大了银行信用风险。进一步的分析主要体现在:(1)货币定义及货币层次划分的模糊或混乱,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作用效果。货币定义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货币定义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货币管理是否成功,也关系到货币政策是否有效。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然而,金融创新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金融工具或金融资产的多样化,使得货币量的范围扩大,这就必然会增加货币当局在宏观调节中对货币层次划分和控制上的难度,容易导致对货币供应量作出误判的情况。这样,一方面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减弱,不能覆盖整个金融活动或金融领域;另一方面仅靠传统的货币调控,难以或不能适应需要,必须健全和完善货币政策机制。(2)货币需求函数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利率手段的运用不尽人意。金融创新不仅使得货币的定义模糊,也会使得货币需求的动机以及货币需求函数中各类变量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这些均会导致货币需求函数变化不定、稳定性下降,货币需求的波动性加大。然而,货币政策工具中的利率手段,其有效运用的重要前提是货币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定,而货币需求的较大波动使之成为并不理想的政策工具。换言之,金融创新使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有效性降低了。(3)金融活动的同质化或趋同化,使得货币当局难以按照既定目标进行操作,进而导致货币政策的调节力度减弱。因金融创新活动而大量出现的货币替代品(或称准货币,近似货币等),也成为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商品供给,使得货币当局的货币政策已经难以调控信用创造能力,从而对付货币失衡(如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效果不太明显。同时,银行作为传统金融中介人的地位受到冲击,比如直接融资份额的逐步增加、随着金融自由化而来的境外融资规模的日益扩大等,均可能会使得境内某些银行的经营陷入困境,货币政策即使能够将银行活动管好,也不能保证其预期目标可以顺利实现。

四.金融创新中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前已述及,金融创新是一柄双刃剑,其效应具有双重性,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影响。

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现实,政府及货币当局应持积极的态度,不能因为创新给货币政策的实施带来困难、放大了银行信用风险等不利影响而否定它,更不能靠压制金融创新来保持货币政策的传统本色、维护受到压抑甚至是严重压抑的金融制度。总之,中央银行的明智选择应该是顺应潮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驾御。一方面,中央银行应采取积极引导的策略,即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对创新活动的引导,规范金融创新行为,使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加强金融监管,扬长避短,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定与良好运作。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采取创新的策略,主动进行调整、转换和创新,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应变能力。就对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

(1)规范金融创新的主体行为,健全银行信用的运行机制任何一项金融创新活动,都离不开金融机构这个主体行为的合理进行,这就需要对银行在金融创新活动上有一套严格的风险约束机制。

(2)规范金融创新的客体行为,约束金融创新商品的交易活动

金融创新的客体主要是指金融工具的供给及交易行为。就其特征来看,金融工具的供给相当大一部分属于金融衍生业务活动,其风险较大。虽然衍生性金融工具(如期货、期权、远期合约、货币与利率互换等)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它本身在交易伙伴间的使用又存在着信用风险。如果管理不当,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金融创新客体行为的规范和有效约束,是建立金融创新活动中风险机制的重要课题之一。这种机制通常包括两点:(1)金融创新商品的供给约束。综观当今国际上流行的一些金融创新商品,其有效的供给是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的。诸如金融市场的比较成熟与发达、经济主体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优良资信的银行和客户、较高的金融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以及金融监管体系的健全有效等。因此,就我国当前而言有过于特殊要求的银行表外业务,可以有选择地开展起来。如我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选择在业务关系比较稳定、资信良好的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的使用也可超越当前仅涉及的国际贸易领域,大力推广至国内业务客户;利用贷款出售业务来扩大对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支持,借以推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适当尝试开展票据发行便利以及远期利率协议等业务,以不断积累开展此类业务的经验,等等。另一方面,对那些对于经济环境要求较高而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此类条件的创新商品,必须强化对其供给的约束。如利用经济的、行政的以及必要的法律手段,来严格限制期权、互换等业务的过多采用。(2)要加强对创新商品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活动的管理约束。1健全和完善有关的结算制度以及保证金制度。2加强对创新商品运用范围的约束。如对某些创新商品(期权、远期利率协议以及票据发行便利等),可先考虑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尝试性的开发与交易,加强交流,摸索和积累经验,待有关条件基本具备后,在将其运用于国内金融市场。3严格信用标准,规范创新商品的交易行为。即敦促银行加强对客户的信用分析和评估,适时调整(如减少或终止等)与客户所进行的创新商品交易活动总之,金融创新的商品供给和交易活动,应采用不同的开发与交易战略,必须坚持适度、有序和管理健全原则,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消极的负面影响。

(3)规范金融监管的制度与方法,提高金融当局对金融创新的监管效率

为了保障金融创新活动在正常有序的轨道上进行,政府及金融当局要依据有关国际组织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所提出的建议或要求,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方法,并适应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金融当局监管职能,及时规范和引导银行机构的创新行为,避免金融过度震荡,使之有利于金融发展和经济运行。(1)依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结合国内银行业现状,建立我国银行业的有效监管系统。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7年9月正式发布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它是发达国家近百年来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经验的总结。该“原则”从七个方面制订了有效银行监管系统必须的二十五条原则,包括有效银行监管要求、对银行发照和组织结构的要求、审慎法规和要求、持续银行监管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其核心是对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管。就我国金融业而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原则”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最重要文件之一,必将有助于推动我国银行业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稳健经营水平,进而促进我国金融业步入安全稳健运行的新时期。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依据“原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内金融业现状,建立我国银行业的有效监管系统。(2)参照《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指导原则》,结合国内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态势,建立健全旨在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制度规范。

(4)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其对金融创新的适应能力,进而提高金融运作效率,降低银行信用风险

针对金融创新所带来的现实情况,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在调控范围、作用对象及政策工具等方面应作相应的变革或调整。一是货币政策的调控范围应扩大到全部金融机构和所有资产负债形式,不应再仅仅局限于商业银行和活期存款;二是中央银行应把货币政策的作用对象扩大到多样化的金融资产,并适时调整中介指标的定义,可采用综合性而非单一性的中介指标;三是中央银行应灵活运用直接货币政策工具和间接货币政策工具,并尝试创新出新型的货币政策工具。

参考文献

[1]阎冀楠,张维,刘志弘.金融创新及金融工程的发展趋势[J].金融理论与实践,1998(11):45-46.

[2]冷国邦.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影响的理论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1998(03):11-13.

作者简介:殷彤,女(1991年5月—),江苏扬州人,2014年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在职研究生,专业为金融学;

张乔博,男(1992年1月—),江苏苏州人,2014年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在职研究生,专业为金融。

论文作者:殷彤1 张乔博2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3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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