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力度”与“温度”的几点建议论文_吴萌萌

如何把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力度”与“温度”的几点建议论文_吴萌萌

吴萌萌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党校 重庆南川 408400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强调,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一鼓作气,顽强作战,越战越勇,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握好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力度”和“温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键词:扶贫领域 监督执纪 力度 温度

4月15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对那些畏苦畏难、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扶贫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该撤换的要及时撤换,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干部,要注意培养使用。”当前,脱贫攻坚战已到后半程,扶贫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挑战增多,难度加大。如何把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力度”与“温度”,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同时,保护、激发扶贫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是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扶贫领域既存在着腐败和作风易发高发的倾向,同时存在部分扶贫干部积极性受挫,畏难、厌战情绪滋生的问题。

(一)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

从统计数据看,2019年4月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9件47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430人,问责12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比2019年2月统计的数据来看,有上升趋势,表明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依然较大,增量尚未遏止。

从查处的问题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种类繁多,既有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有涉及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等相关的腐败问题,还有“蜻蜓点水”式的表面浸灌、“喧宾夺主”式的包办代替、“拔苗助长”式的提前甩帽、“凡事留迹”式的过程跟踪、“掩耳盗铃”式的审核把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从违纪手段看,主要有克扣、截留困难群众补助,占用、挪用民政优抚资金,虚报冒领扶贫项目补助、粮食直补款等,在办理低保救济、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等工作中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

(二)部分扶贫干部积极性受挫,畏难、厌战情绪滋生

一是部分扶贫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进一步细化了帮扶、考核措施,其初衷是为了让这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但是一些帮扶干部没有带着真感情去开展工作,而是甘当“撞钟和尚”,开展应付式扶贫,既迟滞了脱贫攻坚的进度,啃食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更消解了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向心力、满意度。

二是少数扶贫干部厌战甚至“逃离”情绪严重。据《半月谈》报道,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一个县扶贫系统干部不到一年有17人离开;另一个县的扶贫信息员有1/3辞职;还有的村连换3名第一书记都干不下去,调离后自感“脱离了苦海”……部分基层扶贫干部反映,考核压力大、问责风险高、工资待遇低,让他们不堪重负,渐生退意。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这些基层扶贫干部的叫苦、畏难、厌战情绪乃至逃离行为,值得警惕和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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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少数地区存在因执纪问责不当导致扶贫干部“流汗又流泪”问题。如西部某区县扶贫干部在推进一扶贫项目过程中,严格把关,项目经过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专项研究、项目备案、现场验收等程序后落地实施,但后来,因基地对外交通不便、项目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基地效益不佳,项目单位资金链断裂,放弃对基地的继续投入,导致项目土地流转费不能及时支付,土地复耕难度大,群众怨气大,相关扶贫干部被追责问责的问题。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与“温度”精准把握的建议

(一)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的“力度”不减

一是明确监督职责,完善监督体系。要统筹推进区、街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以一体推进提升监督实效。深入推进区、街镇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行片区管理、统一调度,切实把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整合起来,握指成拳,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体制机制不畅、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联动,做实职能监督。综合运动巡察、派驻、派出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注重多维发力,真正实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动真碰硬查处,斩断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办理,特别是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以及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以强化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强化主责意识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决查处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见表态不见行动、喊口号装样子等突出问题。对发生的违纪问题,既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又对相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

(二)有效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温度”

一是开列正负面清单,划出红线,鼓励作为。制定出台扶贫干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给扶贫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一张“明白纸”。探索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分别从正、反两方面开列清单,激励、鼓励广大扶贫干部严格按照正面清单内容履职尽责,同时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严肃查处,让失职失责者受到应有惩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筑牢纪法防线。强化正、反面教育。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坚持用好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活教材”,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强化廉政文化教育,充分挖掘本地区、历史上的廉洁文化资源,用好廉洁文化展馆、廉洁家规家训、廉洁故事,发挥廉洁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营造出人人思廉、敬廉、反贪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用好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在开展脱贫攻坚、担当作为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容缺受理”,出现一定失误或者偏差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但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等情况积极容错。同时,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充分汲取教训,坚持立行立改、注重完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把规矩定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少走弯路,提高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

四是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帮助解心结卸包袱。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座谈、信函、电话等方式,定期对扶贫领域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将回访教育与思想疏导相结合,通过面对面交流谈心,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吸取教训,重树信心;将回访教育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将回访教育与考察评议相结合,将考察评议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

论文作者:吴萌萌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9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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