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因素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果转化论文,对策论文,障碍论文,因素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一分为三”的R&D体制的弊端
长期以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R&D活动被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三分天下,形成了我国“一分为三”的R&D体制。
“一分为三”的体制、政策和运行机制,使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三大系统在资金、人力和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形成分而不合的局面。三大系统之间缺少优势互补的发展机制。由于三大系统都在建立本系统封闭的科研成果应用、开发和生产体系,不仅造成人才、资金、设备的分流,难以形成规模经济,而且使科技成果转化和部分科技产业发展出现“有点无面,有价无市”的非正常状态。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因素
1.科技与经济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传统体制约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缺少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在科技投入、人员配置和资金管理等问题上,缺少统一的组织和政策协调,导致部门之间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中介带”相互推诿,“谁也在管,但谁也管不下去”。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传统计划体制影响下政府出资,高校科研部门出智力,企业搞开发,再向政府交税的“一分为三”模式仍在运转。
2.高校、科研部门和企业三大系统,尚未真正建立起以市场资源为配置主体的、统一的技术进步机制。市场经济体制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它以市场规律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条块分割等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问题。我国科技经济体制虽然已跳出封闭的系统,但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新的体制框架。这导致了三大系统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
3.尚未建立起三大系统研究开发的共同利益机制。从三大系统内部结构来看,各自组织结构,资金结构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科研院所承包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高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等。但总的来说,由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供需双方交流难,技术价格不合理,技术市场不规范,企业缺少引进动力等,促使高校、科研机构宁愿依靠自己的力量转化科技成果,形成最终产品,而不愿意将科技成果转让给企业。而企业宁愿花大价钱引进国外技术,以免陷入国内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复杂问题之中。
4.政府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三大系统协调发展的主导作用尚待强化。三大系统在行政上分别归口于教委、科委和经、计委,政出多头,使三大系统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上缺少总体协调规划。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条块分割情况下,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以“两张皮”解决“两张皮结合”的现象。因此,要尽快建立以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宏观科技经济管理体系。在科技资源配置、竞争环境的培育、投入产出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在政府的干预下,形成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市场的三位一体的政策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
①加快科技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迅速有效地建立起三位一体的科技经济宏观调控体系。首先需要通过政府机构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宏观计划指导、中观和微观市场调节的新机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制定新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切实可行地把政府科技政策与产业经济政策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公益性发展项目,应统一列入全国科技经济计划,给予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大型科研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争取与国家计划衔接,实行在计划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以保证实现投资效益。具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开发,实行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通过市场竞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②通过理顺产权关系,组成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股或相互持股的科技经济实体。高校科研机构可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以资金、设备、中试设备等入股,共同建立起合股合资公司,进而形成合作体制。同时,合作体制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资金有偿使用政策,对科研开发,应用推广的投资风险,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担。
③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交叉任职、共同选题、合作开发的长期伙伴关系。通过制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人士到高校、科研机构担任顾问或客座研究人员。高校科技人员进入企业担任科技咨询顾问。通过双方交叉任职,掌握科技成果转化中各个环节,培养参与意识和伙伴关系。
④为解决科技资金不足、投入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应加快建立多层次资金体系和融资网络系统。应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三大系统实行资金投入的合理配置。由于我国三大系统科研开发经费内部配置不合理,造成了产业化、商品化前期资金严重短缺。为此,三大系统应分别对基础研究,R&D成果应用、试制生产和市场营销进行重点投入,并把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经费与企业成果试制生产经费结合起来共同建立“共同基金”,以免科技成果转化因部门利益而受到阻隔。
⑤加快推进科研机构和科技经济开发实体(公司)的“国有民营”体制的改革。“国有民营”科技开发机构可采取以股份制为主的产权结构。在实行国有资产为参股主体后,国有机构可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参与重大决策,行使国家对科研机构和技术开发机构的领导权。在外部,政府通过投资,贷款、税收、价格等杠杆,给予“国有民营”机构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的机会,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
(收稿日期 199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