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画画_葡萄牙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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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于15世紀的航海大發現活動使葡萄牙這個歐洲小國搖身一變成爲一個世界性的大國,也成爲最早與中國進行交往的歐洲國家之一,並且曾在澳門盤踞了長達四百五十年之久。在幾百年的接觸和碰撞中,中國不可避免地成爲葡萄牙政治、外交和文化中的一個主題,政治家、外交家、傳教士、旅行家、冒險家、小說家、詩人,甚至普通百姓都留下了爲數衆多的有關中國的文字,他們在不同的時間和空間中,根據自己的想象、體驗甚至需要,描述各自眼中的中國。

      在這些人當中,有一個名叫加里奥特·佩雷拉(Galiote Pereira)的葡萄牙人撰寫了一部描寫中國的著作,爲瞭解當時西方人如何看待中國留下一份寶貴的資料。葡萄牙海外擴張的浪潮,除了國家的意志,還寄托著無數的個人改變命運的夢想,他們各懷目的投身到這場空前的活動之中,佩雷拉就是其中的一個。他于1539年啓程來到印度尋求夢想,和當時的許多葡萄牙人一樣,他既從事貿易,也爲國王效力,需要的時候還充當軍人。1548年他在馬六甲登上商人迭戈·佩雷拉(Diego Pereira)的船前往中國海岸進行貿易,同年底他們的船停泊在福建詔安(Chao-an)附近的島嶼,想賣掉船上的貨物,但未能如願。明朝實行海禁,適逢皇帝派遣朱紈打擊倭寇,因此葡萄牙人也被視爲殺人越貨的倭寇加以清剿,葡萄牙的貨船被扣留,隨即他們被押往福州。四名葡萄牙人因拒捕而殺害了中國士兵,被判以極刑,其餘的則流放廣西。有些人通過商人的幫助,與在上川島經商的葡萄牙人取得聯繫,並支付重金,得以逃走,佩雷拉乃其中之一。不久後他逃到印度,在那裏應耶穌會的請求,寫下了他在中國南部被囚生活的紀録。

      他的手稿可能寫于1553年至1561年之間,儘管第一稿的落款日期爲1563年。手稿後來經過果阿神學院的學生抄録,並作爲耶穌會一年一度的傳教報告的附録送到其歐洲總部。雖有抄録之誤,但是佩雷拉的叙述如博克舍所言,“仍體現出一種可靠性和敏銳的觀察。他仔細地把他所看到的和聽來的區別開來,俘囚的生活的艱苦條件並没有使他喪失判斷力或減低他對環境的興趣。一般認爲葡萄牙在亞洲的先驅者没有努力去瞭解他們相處的民族,但伯來拉(本文譯作佩雷拉)的叙述和許多撰述可以用來駁斥這種說法”。①該文在當時廣爲流傳,先是1563年被譯成義大利文版,之後又出版了不同版本的英文版,加上不少內容被同時代的歷史學家加斯帕爾·達·克魯斯所著的《中國志》(Tratado das Coisas da China)一書引用,在歐洲引起較大反響,反映了當時的中國社會模式對歐洲人的誘惑,也對歐洲人的思想方式造成了影響。不過,這部被稱爲《中國報導》(Algumas Coisas Sabidas da China)的手稿在1953年纔出現了葡文版。

      16世紀,幾乎所有來到中國的葡萄牙人,首先關心的是地理上的中國,他們急于知道自己是否已到達了中國,佩雷拉也不例外。他寫道,葡萄牙人把中國叫作“China”,把中國人叫做“Chins”,佩雷拉想向中國人證實這些名稱,但中國人並不知道“China”就是中國:

      他們告訴我,這個國家在古代有很多國王,儘管現在都歸一個統治,每個國人擁有它最初的名字,這些國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省。他們最後說,整個國家叫做大明(Tamen),居民叫做大明人(Tamenjins),因此在本國没有聽說他們名叫“China”或者“Chins”。②

      首先找到地理上的中國,纔能找到傳說中的中國,葡萄牙人總是很有耐心地描述中國的地理和行政區域,從“Cataio”、“Qins”到“China”,他們經過漫長的努力纔得以確認“契丹”就是“中國”,“秦人”就是“中國人”。這個認知過程之所以困難是因爲中國人一直以朝代自稱,如“漢人”、“唐人”,因此當葡萄牙人問明朝的人是不是中國人時,他們的回答總是“大明人”。加斯帕爾·達·克魯斯也曾爲中國的名稱所迷惑,他在《中國志》一書中寫道:“在外國流行的這個中國(China)的名字,來源若何,我們不清楚,但可以推測,古代駛往那些地方的人,因途經叫作交趾支那(Cauchim China)國的海岸,並在那裏貿易,爲航行到更遠的中國土地而補充糧食和淡水,看來這些旅行家就省略該國名中的支那。”③根據利瑪竇的考證,是葡萄牙人第一次使用了“China”這個名稱,他在《利瑪竇中國札記》中說:“今天交趾人和暹羅人都稱中國爲Cin,從他們那裏,葡萄牙人學會了稱這個帝國爲China。”④不過只有到了利瑪竇時期,西方纔把“契丹”和中國等同起來,利瑪竇根據他的希臘文、拉丁文知識提出了一個重要論斷:契丹即中國。而中國人使用“中國”這一稱呼是在中國帝制結束後纔開始的。⑤

      佩雷拉雖然是大明天朝的囚犯,卻對中國留下良好的印象,特別是對中國的司法制度更是大加贊揚,這其中的原因與他最後得到所謂公正的審判、免于一死不無關係。也許這一結局有助于改變“自我”與“他者”之間的不平等關係,成爲他稱贊中國的一個强有力的理由。

      佩雷拉一行在福州的監牢裏被囚禁了兩年,等待皇帝發落,據佩雷拉的回憶,他們受到了良好對待,人身處于半自由的狀態,可在城中自由行動。1551年,他們被免除搶劫罪名,放逐廣西,而剿寇大臣朱紈等人卻被斬首。在佩雷拉看來,朱紈是因爲對他們執法不公而被砍頭的,這使得他大爲驚嘆中國司法的公正無私:“而我們在异教的國家,一個城裏有兩個大敵,没有譯員,又不懂該國的語言,到頭來卻看到我們的大敵因我們的緣故而被投進監牢,因執法不公而被解職罷官,不能逃避死刑,因傳說他們要被斬首——那麽,看看他們是否公道呢?”⑥“朱紈擅自行誅,誠如御史所劾。”後來落得砍頭的下場,不過是不同權力之間鬥争的結果,佩雷拉湊巧從中受益,這大大改變了他審視事物的角度和情感。

      衙門裏的老爺並非凶神惡煞,佩雷拉對他們印象頗佳,在稱贊他們的同時還不忘記批評葡萄牙的那些衙門老爺:“這些老爺雖然地位很高,下有許多書手,他們仍然不信任別人,要親自記録重大案件和事件。他們還有一個值得大加稱贊的優點,那就是,儘管他們是被當作王侯般受到尊敬,他們接待人仍很有耐心。我們這些可憐的外國人,被帶到他們面前,可以說我們想說的話,因爲他們寫下來的都是虛情和謊報。我們按中國的常理站在他們面前,同時他們是那樣耐心地對待我們,使我們驚奇。尤其感覺到在我們的國家,律師和法官對我們那樣没有耐心。”⑦佩雷拉藉用了自己在中國的經歷來批評本國的現實,與“他者”形象的類比更多的是爲了是審視和言說“自我”,而不是僅僅言說“他者”本身。

      司法公正還體現當衆詢問證人的制度上,佩雷拉覺得:“用這個法子,審問不能作假,和我們那裏經常發生的不同,我們那裏,證人的話只說給審判官和公證人聽,因此金錢等等的力量是大的。但在這個國家,除了審訊中保留這一手續外,他們還十分怕皇帝,皇帝高居他們之上,他們不敢絲毫反叛。所以這些人的審判是没有匹敵的,勝過羅馬人或者任何其他民族。”⑧史景遷認爲,佩雷拉這種以比較性的觀點來看中國文化的態度,後來成爲西方世界重要的思考模式。⑨

      司法公正,施政有效,權力受到監督,社會井然有序,這樣的國家一定是强大的:“中國可以和强國匹敵。每省委派有布政使和按察使,處理各省事務。每省還有一名都堂,可以說是總督,及一名察院,可以說是巡撫,他的職責是巡視,並且督察司法的執行。用這些方法使那裏的正事得到妥善安排,因此可以說值得說那是世界上治理得最好的一個國家。”⑩在井然有序的社會中,生活著彬彬有禮的人民,“這個民族不僅吃飯文明,講話也文明,論禮節他們超過了其他所有的民族”。(11)看來中國乃禮儀之邦並非虛言,至少在16世紀外國人的眼中是這樣的。

      佩雷拉眼中的中國充滿了美妙和驚奇:“他們還有一件很好的事,使我們對他們這些异教徒驚嘆,那就是,他們所有的城裏都有醫院,始終是人滿的。我們從來没有看見有人行乞,因此我們問他們原因何在,回答說每個城裏都有一大片地區,其中有很多房屋供窮人、瞎子、瘸子、老人及上年紀不能行走和無力謀生的人居住。這些人住在所說的房屋裏,活著就一直有充分的大米供應,但没有旁的東西。被接納的人是按照下述方式去這些房屋的。當有人生病,眼睛瞎了或者瘸了,他就向布政司提出申請,證明他說的是實情,那他可以在上述的大館舍裏住到死。此外他們在這些地方養有豬和雞,所以窮人無需行乞而活下來。”(12)佩雷拉的這段描述後來變爲塑造中國烏托邦的標誌性話語,出現在日後的許多文本之中。這段記述無疑寄托著西方對烏托邦的無限向往,這幅美好的圖畫讓人想到了湯瑪斯·莫爾(Thomas More)在《烏托邦》中設想的醫院:“在公醫院治療的病人首先得到特殊照顧。在每一個城的範圍內,鄰近城郊,有四所公醫院,都是十分寬大,宛如四個小鎮。其目的有二:第一,不管病人有多少,不至于擠在一起而造成不舒適;其次,患傳染病的人可以儘量隔離,這些醫院設備完善,凡足以促進健康的用具無不應有盡有。而且,治療認真而體貼入微,高明醫生親自不斷護理,所以病人被送進醫院雖然不帶强迫性,全城居民一染病無不樂于離家住院護理。”(13)在中國的典籍中,也有對“烏托邦”的描述,但中國人想象的烏托邦,是“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晋”(陶淵明《桃花源記》)。是爲了忘掉時間和逃避制度,反映出中國知識份子在無力大濟蒼生時所采取的遁世的態度,而不是幻想在新的時空中建立新的制度。

      葡萄牙在13世紀出現了醫院,而醫院在中國出現較晚,不知道佩雷拉所說的醫院是指什麽,但是他的描述反映出當時葡萄牙人對公平富足社會的渴求,雖然海外擴張給國王、貴族、教會帶來了財富,但一般百姓並未得到什麽好處,特別是農民承受著海外擴張所帶來的惡果,而1521年爆發的大饑荒席捲整個葡萄牙,許多人都餓死了,“乞討是一種很常見的社會現象”。(14)16世紀葡萄牙優秀的劇作家吉爾·維森特(Gil Vicente)深刻地揭示了海外擴張引起了社會矛盾和衝突。在劇本《煉獄之舟》中,維森特道出在死亡上挣扎的無産者的心聲:“我們的生命是別人的生命,我們是自己生命的死亡。”(15)而在中國,在完善的救濟制度的關照下,殘廢人的生命也是他自己的,只要活著就有大米供應。

      無論是馬可波羅的游記,還是16世紀所有葡萄牙人關于中國的撰述,都不厭其煩地描述城市,面對華麗的房舍、精美的橋梁或平直的道路,他們毫不吝惜贊美之詞,佩雷拉也是這樣。一個理想的社會是更加文明的社會,而城市是文明社會最直接、最具體的體現。希臘文明就是隨著城邦的建立而得到發展的。湯瑪斯·莫爾所幻想的理想國,也是在城市中出現的:“若是我們必須相信那些記載,那麽,我們這兒還未出現人以前,那兒就已經有城市了。”(16)當一個葡萄牙人從本國混亂的城市來到福州,見到了“在葡萄牙或別的地區都未見類似的”(17)橋梁時,他唯有目瞪口呆了。城市總是吸引著异域者們的目光,而對鄉村他們卻是輕描淡寫,没有過多地注意。在他們看來,城市的歷史就是文明發展的歷史,許多政治和社會方面的字眼確實都與城市有關。“politics”(政治)和“polity”(政體)都來自希臘文的“polis”(城邦);“civilization”(文明)則來自拉丁文“civitais”(市民)。(18)一個文明的人應該是住在城市裏的人,一個擁有如此宏偉城市的國家無疑是一個文明的國家。

      即使生活在今天的中國人,也不會懷疑佩雷拉是一個出色的觀察家,他捕捉到的一些細節,在中國是延續至今的傳統:“在全中國人糞都是上好的商品。”“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食客,什麽都吃。”“他們的魚主要用水牛和公牛糞飼養,能把魚養肥。”“把魚鷹的嗉囊繫住,叫它們跳入水中……”可以想象,在流放的路途,佩雷拉四處張望,脖子上的枷鎖没有鎖住他那好奇的目光。

      但中國並非完美無缺,司法雖然公正,但刑法殘酷,囚籠、笞刑、鞭杖令人膽戰人心驚;也有官員懶惰,整天吃喝,養得肥肥胖胖,威風凜凜的“他們麽喝一聲,所有公家僕役都嚇得發抖”;(19)但是他認爲中國人“當中最大的罪孽是雞奸”。(20)莫非這與他兩年的監獄生活有關?這些在當時没有引起注意的細節就像埋下的種子,日後遇到水分就會長出黑暗的糧食,成爲東方主義烹飪中一道很有滋味的“點心”。

      基督教世界把异教徒看作是野蠻人,西方開出的判斷公式是:有基督教信仰的人是文明的,而非基督教信仰的人是野蠻的,因此阿拉伯人一開始就被當作是野蠻人,雖然歐洲人從他們那裏獲得了大量的知識和技術。但在中國,他們的判斷發生了變化,他們不像十字軍東征的時候那樣,用基督教教條來審判异教徒的文化;他們看到的中國人也是异教徒,但不是野蠻人,而且在許多方面還優勝于他們,比如在司法制度方面,佩雷拉就認爲,“這些异教徒在這方面過是多麽超越基督徒,比他們更講公道和事實”。(21)

      作爲身在其中的觀察者,佩雷拉出色地爲人們塑造出一個積極的中國形象,一個没有理由不讓人嫉妒的美好國家,這一形象既是馬可波羅筆下中國傳奇的延續,但又被賦予了屬于16世紀的新鮮元素,而生活化的細節描寫更爲其增添了幾分真實性。真實中帶有矛盾,而矛盾又含有合理性。監獄、酷刑、公正、慈悲、財富等這些玻璃碎片旋轉出絢麗、複雜而又對立的鏡像,這或許就是中國,這或許不是中國,每一個注視者都可能塑造不同的中國形象,甚至截然相反的形象。是什麽原因使得佩雷拉把自身的不幸化爲對中國的一首贊歌?把中國社會描寫成葡萄牙應該效仿的楷模?佩雷拉應該有他的理由,巴柔這樣寫道:“在一個作爲系統場的社會和文化中,作家寫作、選擇關于他者的話語,而這些話語有時是與當時的政治現實完全矛盾的。對他者的想象變成一項連續的象徵投資工作。倘若在個人層面,書寫他者能够自我定義的話,那麽在集體的層面,言說他者就能用來發洩、補償,並對一個社會的一切幻想、幻覺給出解釋。”(22)

      佩雷拉對中國的描述充滿了溢美之詞,葡萄牙人由此開始了從正面塑造中國形象,中國逐漸變成一個烏托邦式的國度。佩雷拉爲贊美中國的合唱拉開了序幕,繼他之後,加斯帕爾·達·克魯斯(Gaspar da Cruz)也參加了這場大合唱,他留下一部引人注意的著作——《中國志》。這部書1570年2月在埃沃拉(évora)印行,那是克魯斯剛剛辭世的兩個星期之後,他未能看到他的著作出版。這是第一本在歐洲印行的專門介紹中國的專著,後來人們每每論及中國,都無可避免地引述這位傳教士的著作。在某種程度上,是《中國志》奠定了西班牙人門多薩《大中華帝國志》的成功,因爲這位從未到過中國的西班牙人在書中大量引用了《中國志》中的資料。博克舍對克魯斯的著作十分贊賞,認爲其重要性可以超過馬可波羅的游記,它“可以公正地被視爲歐洲出版的第一部專述中國的書,如果我們把馬可波羅游記除外的話。馬可波羅的書歸根到底是一般記述‘東方的國土和奇异事物’,而不是中世紀中國的奇事”。(23)

      加斯帕爾·達·克魯斯生于埃沃拉,關于他的出生日期已無紀録,只知道他曾進入聖多名我修會修道院學習。1548年作爲聖多名我修會教士團的成員動身前往印度傳教。1554年到達馬六甲,建立了該修會的第一個會所。在東方將近六年的時間中,他的足迹遍及印度、果阿、錫蘭、柬埔寨、馬六甲等地。他在柬埔寨停留了一年,但傳教工作並不順利,他聽聞中國的港口重新對外國人開放,便决定去中國試試運氣。1556年底,他來到一個位于廣州灣的島嶼,得到中國官員的許可之後來到了廣州,但是廣州没有傳教的條件,他只好作罷。他利用在廣州逗留的幾個月的時間,馬不停蹄地在廣州的大街小巷穿梭行走,足迹遍及整個城市。他探訪風俗民情,紀録社會百態,對比文化差异,考察宗教信仰,總之,他置身于中國,精心地收集中國各方面實况的信息,好奇地記録著他所看到和聽到的形象和聲音。1557年他返回馬六甲,後來輾轉于印度和霍爾木斯,繼續傳教。1564年他回到里斯本,但趕上里斯本瘟疫蔓延,不幸染病,于1570年病逝。

      《中國志》是一部小型的百科全書,它相當全面地記述了中國的國名、民族、疆域、省份的劃分、城市、建築、官員的住所、艦船、土地的耕種、各種行業、工匠、商人、物産、服裝、風俗、節日、音樂、喪葬、婦女服飾、官員等級和人數以及他們的特權,中國有無奴隸,司法制度、監獄、皇帝的婚姻、使節的情况、中國人的信仰和祭祀、在中國傳教的困難以及中葡之間的衝突等情况。在他之前,儘管有不少葡萄牙人到過中國,而且在中國逗留了更長的時間,但没有一個像他那樣寫出如此豐富和全面的著作,他的著作是對前人的超越。事實上,自從葡萄牙人占據馬六甲之後,便頻繁地出現在中國南部的沿海區域,對中國的認知已構成撰寫一部中國著作的條件,只在等待一位更有才華的作者的出現。克魯斯出現了,他的著作是對這一時期葡萄牙人對中國認知的一次全面概括,中國的形象也由此變得更加完整。他充分利用了他人的資料,特別是加里奥特·佩雷拉的手稿,他本人也坦率地承認他所根據的是“我所見到的,也是根據我所讀到的由內地當過俘囚的一位先生所撰寫的文章,即根據我所聽到可信的人所談到的”。(24)

      在16世紀葡萄牙作家對中國的記述中,互文性是顯而易見的,巴柔談到互文性時寫道:“我們所發現集體想象物是張揚互文性的場所,因爲它是有可能保存那些來自异國或本土的文本的隻言片語、序列整段文章,並使之現實化的場所。”(25)互文性保留了重複的“現實”,造成了套話的泛濫,一個文本成爲另一個文本的機械複製品,因缺少獨特的發現而缺少生命力。然而,這些文本因爲其不斷的重複性而使异國的神話在人們的想象中獲得了某種“真實”。

      克魯斯也無法避免互文性,他的許多描述,特別是有關中國司法制度和監獄的描述,無疑來自佩雷拉等葡萄牙囚犯,但是他的敏感和發現爲他的文本注入了活力,重要的是他來過中國。即使他本人,也非常强調這種親歷性,儘管當時的交通已變得便利,許多神話被打破,但對大部份民衆來說,异域神秘的面紗並未揭開,流行的多是虛幻離奇的作品,因此克魯斯在前言中告知讀者:

      我也要在這裏給讀者們一個必要的警告,讓他們能够想象到中國的事物有多大,也就是說,儘管遙遠的事物常常聽起來比實際的要大,現在卻剛好相反,因爲中國比聽起來的要大得多,看到它給人留下一個和聽到的或讀到的極爲不同的印象,這是我本人和其他在眼見中國事物後所證實的。這必須要眼見而不能靠聽聞,因爲耳聞不如目睹。(26)

      克魯斯要告訴人們:“我去了,我看到了,所以我說出的是可信的。”閱讀是在文本中的旅行,翻開他的書你就可以在“中國的事物有多偉大”中的想象中旅行,但這是没有終點的旅行,因爲你没有親自去“看”。

      《中國志》是一本正式的出版物,不同于那些來自東方的報告和記録,它既有出版者的前言,也有作者撰寫的“書序”和“致讀者”兩篇序言。作者所預設的讀者是有閱讀能力的公衆,但是他的寫作目的是帶有宗教企圖的。在“書序”中,他談到葡萄牙人在世界各地散布福音的偉大工作,講述他到過世界的許多地方,只有中國人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爲傳教士的他,爲如此“聰明能幹”的民族仍是异教徒而耿耿于懷,因此他“乞求上帝把他的神聖天主教在這個民族和其他民族中傳播,把他們從偶像崇拜的愚昧和無知中拯救出來”。(27)克魯斯來到中國是爲了傳教,但阻力重重,究其原因,一是中國“决不容許國內出現任何新鮮事物”,二是“如無老爺的許可,外國人不得進入中國”。(28)他一方面稱贊中國人的優越,另一方面又批評他們的宗教信仰,這種兩面性在16世紀是葡萄牙人看待中國人的典型態度,但矛盾的是他聲稱中國的奇迹來自上帝的偉大,同時又說“主没有召唤這些人,也没有把他們引入教會”。(29)

      克魯斯描述了許多別人寫過的事物,儘管他所呈現的細節更爲完整和生動,例如,他也寫到了中國皇帝勤于國政,體察下情:“我聽說中國皇帝有時派遣一些值得信任的人,喬裝打扮到全國各地去,觀察當地的官員怎樣爲他服務,是否有隱瞞于他的事情或變化,或者還有什麽要上報的事。國家那樣大,皇帝悉心治理,把它管理得井井有條,多少年來維持和平統一,没有外國侵略或奪走中國任何東西;反之,中國因它的獨特政體使很多國家和民族臣服。”(30)

      佩雷拉描述過中國人對土地的利用,但是克魯斯的身份不是囚徒,因而心情顯得輕鬆,觀察也更爲細緻:“在印度的若干地方有大片未開墾的土地,而在中國則不一樣,人人都享受他的勞動成果。所以在中國,一切下種後能收穫的土地都開墾了。不宜于穀物的山地,生長著極好的松樹林,可能的話也在樹間種植豆類。”(31)中國人是勤勞的,每一寸土地都得到利用,而懶人會受到鄙視,個個都要勞動謀生,連瞎子也要工作,“那就是在磨房服務,像馬一樣碾穀”。(32)不勞者不得食,“如果有窮人向葡萄牙人求施捨,葡人給了他,中國人必定要笑葡人,揶揄地問他:爲什麽你施捨給無賴子?讓他自己去揾食”。(33)理想的社會不是製造懶漢,而是人人都享受他的勞動成果。在湯瑪斯·莫爾的《烏托邦》中,社會就是這樣的:人們辛勤勞作,因此創造出豐富的商品;人人都必須參加勞動,得到豁免不勞動的人很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一門手藝;社會中没有貴族,也没有乞討的人。(34)

      社會救濟是書寫中國不可缺少的內容,克魯斯當然不會遺漏。他和佩雷拉一樣,寫到了所有的城市都有醫院,那些没有親屬贍養的病人或者無力工作的殘疾人會被送到醫院,“醫院的官吏要負責供應那些臥床不起的人所需的房間,皇帝的國庫要爲此付出足够的租金。没有躺在床上的瘸子每月領一定數量的大米,靠這份米和靠他們在醫院養的一些雞和豬,他們足以維持生活。所有這些都充分付給,没有失誤。同時因爲一般說那些被接納入院的人都是不治之症,所以他們得到終生的贍養”。(35)

      克魯斯在廣州的心情相當快樂,時而蕩漾出詩意。他發現了中國人飼養雀鳥的習慣,于是寫道:“只有養在精緻籠子裏的小鳥是用來歌唱的。他們一般把雄雌分關在不同的籠子裏,爲了讓他們唱歌,雄的跟雌的分開到互相能感覺到而看不到;這樣雄的一年都在自己浸沉在音樂和歌唱中。我養了兩隻雄的,一隻雌的,它們在十二月唱歌,好像那是四月。”(36)一聲把人帶回春風四月的鳥鳴,給中國增添了無窮的詩意,足以遮蓋維艾拉和卡爾沃筆下的冰冷世界。

      克魯斯是非常出色的觀察家,他向西方世界報導了許多新的發現。人們曾責怪馬可波羅在游記中既没有提到中國人喝茶,也没有寫過長城,懷疑他是否真的到過中國。而克魯斯提到了長城,這是歐洲人第一次寫到長城,“中國人築有一道一百里格(有人說不止一百)的長城,把他們和其他人分開來,始終派有戍軍防止韃靼入侵”。(37)他還描寫了中國人喝茶的習慣:“如果有人或者幾個人造訪某個體面人家,那習慣的作法是向客人獻上一種他們稱之爲茶的熱水,裝在瓷杯裏,放在一個精緻的盤子裏(有多少人便有多少杯),那是帶紅色的,藥味很重,他們常飲用,是用一種略帶苦味的草調製而成。”(38)博克舍很佩服克魯斯的觀察力,他認爲“馬可波羅遺漏的,這裏都有很好的描述,同時我們的這位修士對中國生活的生活和風俗所作的許多考察,啓迪了那些爾後常常被認爲是最早把中國揭示給歐洲的耶穌會作家。或許說得過分點,克路士(本文譯作克魯斯)在廣州停留的幾周比馬可波羅在中國度過的那許多年更得到充分的利用”。(39)

      克魯斯對中國司法制度的描寫取材于那些被囚禁的葡萄牙人,其中包括加里奥特·佩雷拉。他稱贊了中國的察院制度和衙門的執法不阿,但也用不少篇幅描述了審訊過程、刑法和監獄的殘暴和恐怖,有些描寫十分詳盡逼真,給人印象深刻,比如他所描寫的鞭杖:“這種鞭杖十分殘酷,頭一下馬上打出血。一次鞭杖是兩板子,由站在兩邊的役吏施行,各打一條腿。兩鞭杖後人便不能站立,他們拉著手腿讓他站起來。很多人挨了五十或六十鞭杖後死去,因爲屁股和卵蛋全給打爛了。”(40)因此犯人們寧可上吊也不願意挨鞭杖。

      此外,他還記述了中國婦女纏足的習慣,這也是第一次向西方披露的新鮮事。她們“從小就用布纏脚,因此脚長不大,這樣做是因爲中國人認爲女人小鼻小脚纔是窈窕淑女”。(41)他甚至注意到中國人的一夫多妻制其實是買賣婚姻:“男人普通僅一妻,那是他根據條件用錢從她父母那裏買來的。然而有的人有能力供養也娶許多妻子;但有一個跟他一起的主妻,別的妻妾則被安置在各個住所。”(42)克魯斯只是以中性的筆調記述這些發現,並未加以批評,但這些陋習日後都演變成典型的形象要素,在西方描繪中國人形象的時候備受重視。

      克魯斯贊美中國的人勤勞、聰明,但一些細節描述也讓人看到他們的奸詐,如出售牲口家禽之前所做的手脚:“爲了增加重量,他們先給牲口吃喝。他們也灌水給雞增加重量,雞食則摻雜沙粒及別的東西。”(43)

      克魯斯第一次向西方談到了中國的文字,而且觀察到中文不是拼音文字:“中國人的書没有字母,他們寫的都是字,用字組成詞,因此他們有大量的字,以一個字表示一件事物,以致用一個字表示‘天’,另一個表示‘地’,另一個表示‘人’,以此類推。”(44)此外,他的書中還提及了水車、造紙、印刷、魚鷹捕魚、人糞施肥、瓷器製作、流通錢幣、中藥、中國樂器以及皇帝的婚姻等,可謂洋洋大觀。

      克魯斯的著作在品質和內容上都超過了前人,他收集了直到當時爲止所有葡萄牙人有關中國的資料,並加以系統地編排和整理,更重要的是他揉進了自己的體會、觀感和詩意,使這部作品既有豐富的信息,也有熱情而感性的描寫。他是中國熱情的贊頌者,從頭至尾,他幾乎是在不停地贊揚中國,用話語爲讀者描畫出一個烏托邦式的社會:能者多勞、人人平等、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官吏清廉、執法有度、尊卑有序、社會井然,即使那些怪异的習慣和不太光彩的行爲,他也只是寫出而不妄加評論,唯一的批評是中國人遠離了基督的信仰。

      “一切文化都是在與其他文化相對立、相比較中而確立的。如果人們同意此說,那麽對他者的(文學的或非文學的)描述就會變得與一切文化都不可分,同時又會成爲下述現象的基本形式:無法抵禦的社會在場及社會的整個傾向——對他者的夢想”。(45)當西方人來到非洲和美洲,他們把這些地方看作是原始的、野蠻的,他們從與非洲人和印第安人的對比中看到了自身文明的優越,因而他們用暴力去征服土地,用十字架去占據心靈,葡萄牙人到達巴西時就把十字架插在這塊地土,把它命名爲“聖十字”(

Cruz),多麽粗暴而蠻橫。然而,當他們在與中國接觸時,卻發現這裏有更古老的歷史和更先進的文明,他們感到自身的低下和膚淺,于是他們對中國采取了不同的態度。他們欽佩中國,熱情地稱頌中國,派遣使節欲與中國修好。中國成爲他們“對他者的夢想”,因爲他們在中國看到了最完美的社會形式。

      可以看出,無論是佩雷拉還是克魯斯,他們都根據其需要而選擇中國的形象,這種需要既來自西方社會的集體想象,也來自其在异國時空中的具體存在和體驗。没有一種形象是對現實的簡單複製,因爲它必須經過“自我”的過濾和重組。“西方心目中的中國是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形象,代表著認爲不同于西方的價值觀念,這不同可以是好,也可以是壞。在不同的時期,中國、印度、非洲和中東都起過對襯西方的作用,或者是作爲理想化的烏托邦、誘人和充滿异國風味的夢境,或者作爲永遠停滯、精神上滿目無知的國土”。(46)

      文本是一面鏡子,從中我們既可以看到中國的形象,又可以看到西方文化精神的象徵。“一切形象都源于對自我與他者、本土與异域關係的自覺意識中,即使這種意識是十分微弱的。因此,形象即爲對兩種類型文化現實間的差距所作的文學的或非文學的,且能說明符指關係的表述”。(47)當他們議論中國幅員廣闊、物産衆多、遍地財富、城池衆多、道路縱橫時,他們也在體驗自身的缺憾、壓抑與不滿,並表達出自己的欲望與向往。形象不僅僅具有文本的意義,還有具有社會意義和文化意義,她猶如一個舞臺上的形象,“該形象不僅在文本中運用,而且在社會中同樣起作用,形象是在這一社會中産生並且是爲其而製作的”。(48)因此,文學中的形象是在文學化和社會化的過程中獲得的,没有一個形象僅僅是形象,没有一個形象是“没有异質”的。

      ①克舍(Boxer,C.R.)編注,何高濟譯:《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0頁。

      ②《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18頁。

      ③同上,第45頁。

      ④金尼閣編:《利瑪竇中國札記》,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第5頁。

      ⑤參見周寧:《契丹傳奇》,北京:學苑出版社,2004年,第8~9頁。

      ⑥《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13頁。

      ⑦同上,第13頁。

      ⑧《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12~13頁。

      ⑨史景遷(Jonathan D.Spence),阮淑梅譯撰:《大汗之國》,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6頁。

      ⑩《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2頁。

      (11)同上,第8頁。

      (12)同上,第20頁。

      (13)湯瑪斯·莫爾撰,戴鎦齡譯:《烏托邦》,北京:商務印書館,1995年,第62~63頁。

      (14)Fidalgos,Missionários e Mandarins-Portugal e a China no Século XVI,

Oriente,2000,p.536.

      (15)Antonio José Saraiva e

Lopes,Histótria da Literatura Portuguesa,Porto Editora,1955.p.206.

      (16)《鳥托邦》,第46頁。

      (17)《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3頁。

      (18)參見安東尼·派格登(Anthony Pagden)撰,徐鵬博譯:《西方帝國簡史》,臺北:臺灣左岸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18頁。

      (19)《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8頁。

      (20)同上,第10頁。

      (21)同上,第11頁。

      (22)巴柔:《從文化形象到集體想象物》,見孟華編:《比較文學形象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25頁。

      (23)《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序言,第36頁。

      (24)同上,第39頁。

      (25)《從文化形象到集體想象物》,第140頁。

      (26)《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40頁。

      (27)同上,第39頁。

      (28)同上,第115頁。

      (29)同上,第39頁。

      (30)同上,第130頁。

      (31)同上,第84頁。

      (32)同上,第86頁。

      (33)同上,第83頁。

      (34)《烏托邦》,第55~59頁。

      (35)《16世紀中國南部行記》,第86頁。

      (36)同上,第85頁。

      (37)同上,第59頁。

      (38)同上,第98頁。

      (39)同上,第37页。

      (40)同上,第123頁。

      (41)同上,第103頁。

      (42)同上,第103頁。

      (43)同上,第92頁。

      (44)同上,第112頁。

      (45)《從文化形象到集體想象物》,第144頁。

      (46)張隆溪:《非我的神話》,見史景遷:《文化類同與文化利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217頁。

      (47)巴柔:《形象學研究:從文學史到詩學》,孟華編:《比較文學形象學》,第202頁。

      (48)同上,第2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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