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重建与社区工作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灾区论文,模式论文,工作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灾难首先和首要是一种‘地方’现象”(UN/ISDR,2007)。地方社区是受到灾难直接影响的对象,同时救灾紧急反应也最早发生在社区内部。如何认识灾难对社区的复杂影响,恢复灾后社区的社会功能,改善和加强社区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作为挽救生命和重新构建可持续生计的重要议题,已经引起各国和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
一、重大灾难对社区的社会影响
一个社区遭受重大的突发灾难侵袭,直接的后果不仅是社区居民个人和家庭生活的严重损失,在心理层面出现如“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等,而且在社区层面、组织架构和正常群体生活也被破坏。
(一)消极影响:显功能
灾难具有突发性特征。某些灾难,如地震和恐怖袭击,其发生和破坏性后果的不可预测、不可制止和重复出现的可能,完全超出了普通人们的“可预防”和“可控制”能力。灾难所带来的各种负面后果包括:(1)社区管理和支持系统的瓦解,社区管理机构受到重创,消防、治安、卫生和医疗等系统一时瘫痪;(2)学校/工作环境的改变;(3)社区基础设施的破坏,交通、供水、下水道、供电等失常;(4)社区内聚力下降,人员损失或外移,邻里/同事关系重组,居民处于孤立,过度自我保护、依赖;(5)社会关系变换,大量外界人士(包括救援工作者)的汇聚,社区居民不得不应对“外来者”,并与各种大型的官僚(科层)系统接触。
(二)社区抗灾的局限性
大型自然或社会灾害不同于个体或小范围的偶发事故。譬如,车祸之后家庭和朋友都会直接帮助,但在应对特大地震、海啸等造成的严重的、群体式的灾害时,社区自身的抗御能力有其局限性。社区成员自顾不暇,社区运行架构陷入解体或失灵,很难给予个体或家庭充分的关注和帮助,社区不可能在短时期内仅凭自己的力量克服灾难重创,需要在更大的社会系统支持下,逐渐恢复秩序和活力。
混乱、紧张、危险的局面将影响所有在场者的能力,即使是那些有组织的救援人员,面对诸多需要救助的对象,也难免陷入巨大的个人和专业挑战。许多抗灾人员作为社区的成员,也会担忧自己的家庭和亲友,不得不在心理紧张、压力甚至恐慌中,承担抗灾工作。因此,在那些灾难频发地区或国家,社区救援机构往往规定,救助服务人员首先要在保证个人和家庭安全的前提下承担自己的工作责任,保证正常地执行任务(Yanay and Benjamin,2005,273)。灾害往往也会给人们的心理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一般而言,影响程度视灾害造成其损失程度及其个人承受能力而定。
(三)灾难的积极影响:潜功能
然而,人类社会不能只对灾难后果抱消极悲观态度,实事上灾区重建的过程会给社区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条件。重大活动和事件也会加强社区成员的共同情感联系。社区成员所经历的共同的重要事件和交往经历,会加深共同的义务感和信念。按照美国社区心理学家戴维·麦克米伦和戴维·查维斯的总结,人类成员的共同经历和互动体现着重要的心理活动规律:(1)交往假定:人们互动越多,越可能变得密切;(2)互动质量:经历和关系越积极,联系越紧密,成就促进凝聚;(3)行动阻断:如果互动是不确定的,社区的任务没有实现,群体的凝聚将受到抑制;(4)共价事件假定(shared valent event hypothesis):共同经历的事件越重大,社区连接越紧密(如一起经历过灾难事件,容易产生密切关系);(5)投入:投入决定了社区的历史和现状对成员的重要性(如对邻里事务投入财力和时间多的人更容易感到社区生活事件的影响;对社团投入和时间多的人,也会产生更大的感情联系);(6)社区的荣誉与耻辱对成员的影响:社区中的荣誉和耻辱对成员看待社区的态度具有重大影响;(7)精神联系:共同的精神所产生或强化的联系。麦克米伦和查维斯的最终结论是:“社区意识的经验确实是存在的,并作为一种力量在人类生活中发生作用”(McMillan and Chavis,1986,6)。无疑,重大灾难事件包括社会化抗灾重建活动,也会增进社区团结和凝聚,促进社区意识的升华。
二、社区工作模式:国际经验
一个地震灾区的恢复需要经历三个阶段:救灾、临时安置、永久重建。救灾、安置与重建的过程也是社区重组的过程。灾区重建不仅是产业和物业环境的重建,也是社会关系和社区文化的重组和更新。以社区为本的重建,需要实现基础设施与社区自我管理、服务机制的同步建设。灾区社区工作的目标是维系和强化社区的功能,提倡社区参与和团结的价值观,把社区居民需要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在灾区救援和重建过程中,将应急、中期、长期抗灾(防灾)的社区工作模式相结合。
(一)以社区为本的抗灾和重建理念
社区抗灾和重建的本质要求是以社区自身需要而不是其他群体或组织的需要来制订首要的工作方案,以是否能推动社区的进步为评价工作绩效的标准。采取的活动应当符合社区的基本需要,各项工作方案应当针对居民所表达的需要。以社区为基础的抗灾和重建理念要求从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出发,尊重社区自身的主体权利和根本需要。在基本手段上则是建立专业化的社区服务网络和争取居民参与,在抗灾和重建的每一阶段,都把各种社区服务网络和社区居民参与放在重要地位。在发达国家,专业社区工作已经形成一些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基本方法层面包括社区行动、社区教育、社区规划、社区服务与社区照顾等;在实务技巧层面,包括发掘及组织社区资源、社区项目管理、关系调解和谈判、组织社区活动、委员会工作和主持会议、志愿者组织与协调、目标联盟和组织协调、公众宣传和传媒关系等。这些实务方法和技巧在社区救灾和社会重建中仍是十分适用的具体工作方法。
(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网络
在重大灾难援救和重建过程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展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机构和网络:
首先,地方政府部门制订出自己特定的职责,设立各自专业性的社区救灾组织系统。如以色列的耶路撒冷市是战争和袭击性灾难事件频发的城市,该市救援服务系统有警察、灭火和医疗救护车,也有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后者是市政府社会服务部下设的“耶路撒冷急救队”,由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者组成,基本责任是承担人类救援服务,形成独立的亚服务体系(Yanay and Benjamin,2005,272)。
其次,社会工作者与其他功能部门配合,构成相关服务体系的环节或岗位。耶路撒冷市政府所雇用的500名社会工作者中,许多人参与各类灾难处理,工作场所包括灾难现场、市立医院、警察信息中心、停尸与法医鉴定处、死亡通知所、公共服务热线和其他特殊支持行动,其中在停尸与法医鉴定处和许多特殊支持行动中担任首席工作员(Yanay and Benjamin,2005,267-268)。1993年美国密苏里河大水灾后,圣路易市(St.Louis)发展出来一套综合性社区灾难救援的危机介入方案,社会工作师与心理学家、精神科医师、护理师、咨询师、活动治疗师等共组的救灾服务团体,提供灾后社区心理卫生的危机介入与后续服务(林万亿,2002)。
第三,在灾区建立多种常设的社区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生活重建中心”,保证专业和志愿性人类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满足灾后衍生的福利需求。1999年台湾地区921大地震后,南投县政府社会福利部门接受社会工作专家的建议,在各受灾乡镇先后设置了23个社区家庭支持中心,以公办民营的方式引进大量社会工作员协助灾后重建工作,被认为是救灾服务与“福利社区化”相整合的首创之举。社区家庭支持中心的任务包括咨询与转介、个案辅导与管理、居家照顾服务、社区组织等。总计有12个民间团体加入承接中心的业务(林万亿,2002)。虽然几年后随着地方基层政府更迭,中心被移转给乡镇市公所管辖,与原来民间服务团体的契约终止,但通过社区中心形式在灾区前线发送专业化服务,不失为一种新的长效救助方法。
(三)社区参与和社区志愿组织网络
回顾国际灾后安置与重建经验,如何尽快改变灾区居民仅仅作为接受援助或灾难管理的客体,使他们成为灾区恢复与重建的主体,是极为重要的经验。不少国家和地区重视帮助受灾区居民重新建立对社区认同和依附、实现对家园的再发现。特别是在过渡安置和重建方案的拟订、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通过对社区生活进行整体思考,着力于释放地方居民参与重建的社会实践能力,拓展民间力量长期参与的空间,以协助社区重建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因此,灾后重建的社区参与,不局限于征集民意,还要让社区居民和民间团体与政府部门相互合作。通过居民参与过程调整社区发展体制,实现社会结构的重建。
社区参与也是个体心理危机处理的有效手段与途径之一。个人身处的每一个社会系统构成个体的整个生态大系统;把个人的行为同其社会背景联系起来,能够更好地理解人的行为。灾区居民的心理康复与社区家园现实生活的重建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心理学家所探讨的灾后生活与心理重建的“社区援助模式”。遭受灾难心理创伤的居民通过参加社区重建的公共生活,能够缓解个人压力、紧张和焦虑,增长人们的自信心,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或志愿团体在抗灾防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政府的国际发展部门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支持下,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一些民间组织在各种贫困、多灾社区中开展工作,探讨社区抗灾减灾经验,构成不可取代的社会支持力量(UN/ISDR,2007)。如孟加拉国是一个洪水灾难频发的国家,一些地方社区组织主动承担责任发布早期预警信息,参与在洪水灾害时营救受困者。并采取社区参与方法,由居民和社区组织探讨灾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促使地方政府官员和决策者更加重视基层人民的需要(UN/ISDR,2007,P6)。萨尔瓦多经历多次飓风和地震,一些地方社区组织在国际组织帮助下开展以青年和儿童为中心的抗灾减灾教育和规划,增强了社区和地方政府管理以青年和儿童为本的减灾能力(UN/ISDR,2007,12-16)。
(四)积极、长期的社区防灾策略
社区抗灾包括即时(应急)、中期、长期等不同阶段,而长期的抗灾或重建需要与“社区防灾”相结合。目前,建立“防灾社区”、“御灾社区”(disaster-resilient community)成为许多国家在社区重建中所十分重视的基本策略之一。所谓“御灾社区”,是指具有能力抵御灾难、从灾难中尽快恢复的社区。这些能力包括通过抗御或适应吸收压力或破坏力的能力、在灾难事件中管理或保持一定基本功能和结构的能力、在灾难事件后恢复或“反弹”的能力(John,2007)。由于重大灾难后道路阻塞、通信中断,专业救援队伍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身边的家人、同事、邻居、朋友,常常在即时救援的中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一支经过训练、掌握一定技能的社区应急队伍是社区救灾的宝贵力量。在墨西哥城大地震中,自发的志愿者挽救了800人的生命,可是由于缺乏预先训练他们当中有100人在救人过程中丧生。这个代价告诉人们社区应急培训的重要性。国外“御灾社区”的重要作法之一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社区应急队”。198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威蒂尔峡谷大地震后,洛杉矶市消防局发展了“社区应急队”概念,并设立灾难预备处,主要对市民、公司和政府部门雇员进行训练、传授防灾技能。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民众对社区救灾应急队日益重视,目前美国社区救灾应急队的训练计划在全美推广到28多个州(CERT,2008),同时社区应急教育在美国中小学社会课程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少城镇社区建立自己的社区应急队,参与当地的各种紧急救援和救灾活动。
三、几点讨论
(一)灾难的社会影响和社区重建的内容
自然灾难的危害既表现在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也体现在心理层面和人际关系、社会组织层面的破坏。灾难所造成的显性物质损失容易再建,但是组织秩序、生活信心与社区网络方面的隐性破坏是相对更难复原的。抗灾重建的目标在于恢复原有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要使再建与发展相结合,将临时性、补缺式介入与长期性、结构性的建设相统一。
(二)以社区为基础的重建
灾区重建除了依靠外部援助外,最根本的动力和资源依然来自社区本身。从社区发展和社会工作的视角,决策者、管理者、建设者应当相信服务对象的潜能,学习和倾听基层社区的声音,学习世界各国那些经过实践考验和证明的社区工作经验,通过专业服务开发社区资源。
(三)社区工作为重要的人类服务方法
社区工作作为重要的人类服务方法,是诸多灾区重建工作中的必要手段之一。社区工作者选择特有的介入点与介入位置,以专业手法开展参与式社区发展规划,将重建与发展相结合。注重社区居民参与,将认真的专家规划和细致的组织、资源管理与广泛的社区居民参与有机结合,增强服务对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正是社区工作独特的视角和价值所在。
(四)国际经验与本土化的意义.
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在灾区援救和重建方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通过吸收国际或海外经验有助于推进中国的抗灾重建工作。然而本土文化和境遇,也要求人们对于各种社区工作模式进行反思和扬弃。如何在社区“本位价值”与国家或地区利益、社区参与的“实质性”和“有效性”、社区总体发展与弱势人群增权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有待于社区工作者付出长期的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