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的疗效论文_吴永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精神病医院 417715

摘要:目的 研究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2012年1月~2015年4月期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急性期重性精神病患者70例,通过电脑随机将其分成两组,每组各35例,其中一组患者接受药物治疗,称为药物组,另一组患者接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称为手术组。在治疗前后采用精神病评定量表对药物组患者和手术组患者的病情进行评分,并记录两组患者在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评价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 在治疗后手术组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明显低于药物组患者,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手术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比药物组患者低,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手术组中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7.14%(34例)明显高于药物组的总有效率45.71%(16例),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能有效减轻患者的病情,且不良反应少,疗效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无抽搐电休克;急性期重性精神病;临床疗效;精神病评定量表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较重,主要包括癫痫造成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等。在重性精神病发作时,患者的思维受限制,兴奋躁动,对自己的行为失去控制力,会对自身及他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和威胁【1】。有效治疗重性精神病仍然是临床较棘手的问题,本院采取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来探究其临床疗效,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5年4月期间在我院接受治疗的急性期重性精神病患者70例,所有患者均经临床诊断为重性精神病发作。将70例急性期重性精神病患者通过电脑随机分成两组,每组各35例,其中一组患者接受药物治疗,称为药物组,另一组患者接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称为手术组。

药物组患者男性21例,女性14例,最小年龄25岁,最大年龄57岁,平均年龄(38.67±2.24)岁,最短病程1周,最长病程9周,平均病程(3.68±2.17)周,其中19例为精神分裂症,9例为偏执型精神病,5例为情感障碍,2例为癫痫导致的精神障碍;手术组患者男性20例,女性15例,最小年龄24岁,最大年龄58岁,平均年龄(38.74±2.19)岁,最短病程1周,最长病程10周,平均病程(3.81±2.02)周,其中20例为精神分裂症,10例为偏执型精神病,4例为情感障碍,1例为癫痫导致的精神障碍。药物组患者和手术组患者在上述一般资料上差异不明显,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存在可比性。

1.2方法

1.2.1药物组 给予患者利培酮,一天两次,每次1mg;阿立哌唑,一天两次,每次5mg;齐拉西酮,一天两次,每次20mg;丙戊酸钠,一天两次,每次500mg;碳酸锂,一天两次,每次250mg,连续用药7天。之后根据患者的情况适当增加或者减少用药剂量。共治疗一个月。

1.2.2手术组 采用电休克治疗仪,配备麻醉机及生命体征监测仪。患者在手术前6小时禁水禁食,并建立静脉通道。给予0.5mg阿托品,(100±20)mg丙泊酚,推注,待患者的睫毛反应消失后,给患者加压吸氧,同时推注(50±10)mg的琥珀胆碱。当患者的全身肌肉停止抽动后,开始治疗。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选择合适的电量,持续通电4s。在治疗的第一周及第二周,每周的周一、周三、周五的上午进行,在治疗的第三周及第四周,每周的周一、周五的上午进行。

1.3评价指标

在治疗前后采用精神病评定量表对药物组患者和手术组患者的病情进行评分,并记录两组患者在治疗期间的不良反应,评价患者的临床疗效。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采用双盲法,医生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在治疗前、治疗后第一、二、三、四周进行,评分越高,说明患者的精神病程度越深。临床疗效分为显效(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治疗前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0.35)、有效(0.35<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治疗前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0.70)、无效(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治疗前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0.7),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软件分析处理本次研究中的数据,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资料,用%表示计数资料,组间比较分别用t检验、卡方检验,P<0.05说明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治疗一周、两周、三周及四周后,手术组患者的精神病评定量表评分明显低于药物组患者,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在治疗期间,手术组患者有2例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例为恶心呕吐,1例为头晕,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1%,药物组患者有8例发生不良反应,3例为头晕嗜睡、3例为头痛,2例为口干、便秘,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2.56%,手术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药物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手术组患者中,31例显效,3例有效,1例无效,总有效率为97.14%;药物组患者中,0例显效,16例有效,19例无效,总有效率为45.71%,药物组患者的总有效率明显低于手术组患者,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根据沈渔邨的《精神病学》,将精神病分为了早发痴呆(即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即情感性精神病)和偏执性精神病【2】。重性精神病的病情较重,且呈反复发作的特点,患者在发作期行为完全无法自控,容易对自身及他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会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及负担【3】。重性精神病已经被国家列入公共卫生的范围,如何有效治疗重性精神病,降低患者对社会的危害已经成为临床关注的热点。

临床治疗精神病的方法较多,有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的手段有很大的进步,如改良的电抽搐治疗【4】。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作为一种物理治疗方法,是在传统电休克治疗基础上改进、联合应用麻醉机、生命体征监测仪,外加肌松药的方法【5】,具有安全可靠、并发症少,且临床效果显著的特点,可以有效避免传统的电休克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痉挛、肌肉强直导致骨折、关节脱位或者患者恐惧的情况【6】,治疗过程为首先应用肌肉松弛药物对患者的肌肉及骨骼肌进行松弛,使患者的抽搐停止,但是大脑并没有被麻醉,仍然有放电作用,然后进行电休克治疗。目前临床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手术组患者的各项指标明显优于药物组患者,说明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能有效降低患者的精神病程度,且不良反应少。

综上所述,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疗效显著,安全性高,值得推荐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1]杨丽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急性期重性精神病的疗效[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5,22(3):332-334,335.

[2]张丽俐,束飞.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精神病的疗效分析[J].首都医药,2014,20(22):18-18,19.

[3]沈渔邨.精神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63-71.

[4]张亚林.高级精神病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450.

[5]吴秀萍,张丽梅,杨庆华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重性精神病1080例疗效观察[J].中外健康文摘,2012,09(18):210-211.

[6]林洁.改良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重性精神病59例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4,11(36):78.

论文作者:吴永建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19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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