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探析*论文

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探析*论文

职业教育

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探析*

刘桂艳

摘 要: 在法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微课对提高教学效果、启发学生自主学习的作用十分明显,为教学改革开辟了新途径,但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适应新时代对法理学教学的要求,进行教学改革十分必要。

关键词: 微课;法理学;应用;教学改革

法理学是法律职业教育的专业基础课,是法律院校学生的入门学科,但由于理论性强,内容较为枯燥、生涩,很难让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全面掌握,往往等学生稍稍有点理解了,课程也结束了。怎么解决这个难题,一直是任课教师思考的问题。而微课对提高教学效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微课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视频(支持手机播放)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学活动全过程。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课例片段),同时还包含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教师点评等辅助性教学资源,它们以一定的组织关系和呈现方式共同营造了一个半结构化、主题式的资源单元应用“小环境”。因此,微课既有别于传统单一资源类型的教学案例、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又是在其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教学资源。

一、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1.微课可以弥补法理学内容庞杂,课时有限,难以讲透的弊端。例如,法理学课程中关于奴隶制法的特征,有几点表现,但为了让学生上课了解和掌握学习具体内容(如刑罚极其野蛮残酷,并带有极大的任意性),就需要大量的参考资料佐证。奴隶制法的代表法典有很多,如《汉谟拉比法典》《摩奴法典》《十二铜表法》等,每部奴隶制法的内容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奴隶制法的残酷、野蛮的特点,如果采用微课方式,运用动画、图片、画外音、文字,从不同角度分别阐述这个特点,就会使学生形象地理解并掌握奴隶制法的残酷野蛮特征。两大法系,也是法理学中主要的教学内容,但我们用的高职高专教材篇幅有限,不能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或法律文件展示给大家,也就不能让学生切实可行地掌握两大法系的区别及各自的特点,而运用微课就可以弥补这个缺憾,对两大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及相关特点,诉讼制度、法官作用、法律分类、法律渊源等分别讲解。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微课的内容,从而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所学内容。

果桑是以产果为主、果叶兼用型桑树的统称,其果实桑椹具有丰富的营养和药用价值,花青素含量极高,抗氧化功效明显,具有促进造血细胞生长、降血糖、降血脂等药理作用,被卫生部列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1,2]。桑椹除直接食用外,目前已开发出果汁饮品、桑果酒、桑果酱、桑椹膏及花青素等产品,表现出巨大的产业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3,4]。 然而在果桑产业发展过程中,桑椹菌核病来势猛、发病快,发病率高达30%~90%,有些果桑园甚至绝产[5],桑椹菌核病已成为限制果桑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2.微课可以调节法理学内容抽象、枯燥,缺乏趣味性的教学气氛。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法律现象、法律制度等,而法律制度对大一的学生而言是陌生的,教师就可以通过制作微课,介绍我国目前有哪些法律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生活中遇到什么样的案子应该运用哪些法律去解决,涉及哪些执法、司法机关,其业务范围等等,帮助学生更深刻、生动、活泼地掌握教学内容。而在课堂教学中每一个教师很难有时间也没有办法做到面面俱到,学生完全可以利用微课的线下学习掌握这些知识。

今年正值改革开放40周年。借助改革开放政策东风,以广汽集团为代表的广州汽车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活动当天现场还举办了改革开放40年广汽成果展。以21年的创新积累,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广汽集团面向未来再次出发。

6.微课成果简化、短小精悍,适应社会需要,利于传播。目前网络直播泛滥,手机微信渗透到生活各个方面。教学再局限于课堂、书本、卷面,就被动了。音频类的微课可以使学生在走路、等车、睡前、课间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各法学派的观点和看法,在课堂上很难用大块儿的时间介绍讲解。但完全可以用许多小的音频组合,系统地进行介绍,学生通过多次聆听,逐渐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了解一些法学家的研究领域,相互的关系,各自的主张,对社会对人类的贡献。比如,笔者通过对格劳秀斯、萨维尼等法学家生平和观点的介绍,让学生了解那些著名的法学家的前瞻性和历史局限性。而这些在有限的课堂教学很难做到。

油田物资供应处标准化的第三步是推进油田全物料标准化招标采购工作。本着“决战步”更稳健、效益更长远的目标,物资供应处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油田1024个小类或品种的标准化采购工作,总金额达134亿元,使油田真正实现了全物料、全覆盖标准化采购工作。

4.微课可以顺应学生对手机的迷恋、依赖,做到因势利导。很多学校对学生上课时玩手机非常头疼,总是想方设法阻止学生把手机带入课堂。其实,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了,包括教师也是时不时拿出手机看看微信,看看资讯,看看朋友圈。“围攻堵截”不是办法,“因势利导”才是最好的途径。我们应该正视这种现实,而不是回避,要利用手机携带方便、学习便利、新颖独特的特点,引导学生利用零星的时间看看微课(一般参加国家级微课大赛的微课也就10分钟左右),逐渐把碎片化的知识点组织起来,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

而且,这里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通过容错达到纠错的目的,从而通过不断地先行先试来促进改革的发展和工作的深入。因此容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

微课最大的特点就是使完整的知识碎片化,变成许许多多的小知识点,这些小知识点又能重新按照学生的需求组成大的知识点,再构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这些知识碎片,学生在手机里就可以观看,他们不会再把学习看作负担,而当作一种新型的游戏、新颖的学习手段来掌握,迅速、熟练掌握相关内容的会有很强的成就感。学生对手机各种功能也会运用得心应手,点击PPT、音频、视频、文字等链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重新组合,会使学习变得有趣而简单。

二、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应用的实际效果

1.教学时间较短,有利于学生集中精力。微课一般持续10分钟左右,能集中体现教学的核心组成内容。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很短,尤其是目前生活的快节奏,更难得有整块儿时间稳稳当当地坐下来看看书、做做题。如何利用零碎时间进行有效的学习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微课完全可以适应繁忙的学习者利用坐车、等人的闲暇时间,进行短暂、有效的学习。

由于微课可以共享,可以多名教师合作制作(写脚本、找案例、配音、提出问题等合作),通过直观的动画,形象的阐述,把枯燥的逻辑思维与生动的形象思维紧密地结合起来,多方位地表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我们在教学中制作了一个“奇葩的英美法系”,用轻松愉快的语气,用多样的动画形象,用多元化的思维方式,带领学生回到中世纪,了解为什么英美法系会独立于大陆法系而存在,又为什么涵盖那么多国家、地区,以及英美法系的特点。在教学中应用后收到很好的效果,该教师参加省级微课大赛并获奖。

选取我科2016年3月—2018年1月收治的74例食管癌化疗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获得明确诊断,获取患者知情同意后,将其随机分为两组,每组各37例。对照组中,男24例,女13例,年龄39~76岁,平均(57.54±3.26)岁;病程4~19个月,平均(10.15±2.06)个月;其中腺癌7例,鳞癌30例。观察组中,男26例,女11例,年龄37~75岁,平均(57.48±3.19)岁;病程4~18个月,平均(10.10±2.11)个月;其中腺癌9例,鳞癌28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3.微课信息容量较小,非常适合于教师、学生的观摩、评课、反思和研究。法理学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难点,没有适当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教学就可能死气沉沉,注意力涣散。而将微课运用到法理学教学中,利用碎片化的教学资源的整合,就可以使师生对法理学进行系统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某一知识点、某一教学环节,师生都可以单独挑选出来反复观看,认真理会、揣摩,而不会担心每次都要从整个课程的开头开始,竖着耳朵听,找到自己不懂的地方,稍不注意就又错过了的尴尬局面。通过搜索,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某一环节,有重点有目的有选择地探讨和思考,摆脱了厚厚的教科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

2.教学内容较少,相对于较宽泛的传统课堂,微课的问题突出,主题鲜明,更适合教师的需要和学生的“快餐”式的学习需求。微课可以针对某个知识点,如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及观点,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使学生尽快地理解掌握,并能提高学习的兴趣,引导其思考这些法学家的观点与现实中的法学教学、法律现象有何联系,从而开始下一个学习目标的搜索。

7.微课教学反馈及时,便于师生互动沟通。微课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及时反馈学生的一些感想、疑问、思考,教师会了解组课是否有缺憾,是否引起学生的关注从而提高学习的兴趣。微课中还可以穿插一些问题,展开讨论,或者进行机动的小测验,及时检验教学效果。如果学生对教师组课的内容反应不一,教师就会了解自己教学方法、理念、重点、难点需要改进。

5.微课教学内容主题突出、内容具体,便于学生掌握。针对碎片化的教学内容,微课打破了章节的限制,不再是长篇累牍的乏味的教科书,而是无数个知识点的任意组合,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需要随意打开某个微课内容,不同的教学内容,知识点也不完全相同。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纯理论的内容并不多,需要更多的实例来验证,微课就可以利用新闻报道、网络热播案例、热门话题等方式,突出教学主题。如通过高铁门、野生动物园案件来引导学生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联系,生动、鲜活地提醒大家,一旦跨越道德的底线就要承担任性带来的法律责任,而小悦悦案件有可以引导学生划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尤其针对大一的学生,更有效地引导他们继续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树立清晰的法律思维理念。

微课进入教学环节,是一项新兴的教学方法,促进了教学改革,提高了教学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微课可以弥补法理学理论性过强,缺乏直观形象案例支撑的缺陷。法理学教学一直是教师头痛的事,大量的理论知识,课时又很紧张,教师如果不扩展就枯燥,扩展课时又紧张。而微课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例如,在讲授司法的基本原则时,完全可以插入对赵作海、佘祥林等案件报道的视频,使学生了解司法责任原则,既可以引导学生了解真实案例的新闻报道,又引发学生思考,怎样才能体现司法的合法原则、司法责任原则。而在传统的教学中,只能通过简单的案例资料,通过教师的转述、过滤,甚至通过教师的分析,传达给学生,有时会禁锢学生的思路。通过微课资源的拓展,会促进学生对法律现象的更深刻、更全面、更多元化的思考,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有很大功效。

4.微课资源组成结构灵活,便于教师组课,有利于个性化教学特点的形成。由于年龄、性格、特点不同,每个教师对同样的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可以自己随意组课。学生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微课的资源是共享的,而且也不局限于视频类,还可以是音频类、动画类、文字类、图片类。各种资源任意组合,使枯燥的教学内容鲜活起来,使抽象的内容立体化,便于师生全面、准确、形象地掌握课程内容。如奴隶制法的特征,微课可以把文字(奴隶制法特征的总结)、图片(奴隶制法的代表刑具)、声音(代表性奴隶制法残酷野蛮的具体案例炮烙、车裂等酷刑的含义)、动画(各国奴隶制法的规定)等组合起来,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喜好挑选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使学习变成充满乐趣和变数的事,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三、微课教学急需解决的问题

作者是科学研究的主体,通过对发文作者及其合作网络的结构特征进行分析,可以反映该领域研究的核心作者群及合作关系。本文将获取的文献数据导入CiteSpace V中,选择网络节点(node types)为Author,以关键路径(pathfinder)算法,数据抽取对象为Top50,设置时间区间(time slicing)的值为1,生成了作者共引聚类知识图谱(如图3)。

1.微课组课成功与否过多地依赖于技术后台的支撑。而技术支持不能适应组课的多样化需求,尤其是对师生互动双方沟通的渠道和方式较为烦琐和滞后,大大影响了微课的实际教学效果。例如,对学生进行测验时,由于没有看清楚试题的要求和题干,匆忙给出答案,统计出成绩后,学生想重新作答,就没有办法实现,程序设计就没有考虑这个方面。而这些技术层面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师生的学习、组课的积极性,尤其是学生,往往会灰心丧气,不愿意进行其他知识点的学习。

2.视频是微课的主要组成部分,受网络局限约束大。就全国司法职业院校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学校都能达到网络全覆盖。这样线上线下教学就受到影响,微课的及时性优势就很难发挥。微课离开了网络就无法运行,不能满足每个上课的学生一台电脑,就无法打开微课,微课失去了载体,我们又很难要求学生利用自己的流量观看教学视频,教师精心组成的微课就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缺乏及时的观看、沟通、反馈,一些资源就失去了时效性。而网络的全覆盖,又受多种因素限制,不可能在社会各个角落普及,微课的实际教学效果缺乏佐证。

3.微课的素材不能全部展示给学生,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每一门微课后都存在大量素材的积累和支撑。但受目前网络技术设置的界限,大量的素材如果没有被教师利用,学生就根本看不到,而微课组课又要求教师组课只能用到3-5个资源,自然绝大部分无法展示给学生。应该进行重新设定,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把教师精心准备的所有素材展示给学生,使学生自己点击喜欢的内容(限制编辑权限,避免误删),使资源“活”起来,发挥真正的作用,否则浪费了教师大量的精力,却建了一个无用的“仓库”。

4.受教学资金所限,优秀的微课制作步履维艰。现在教学中使用的视频类微课大多数要通过技术公司协助制作才能达到专业水平,但制作费用太昂贵了,动画竟然按秒收费。制作公司与教师沟通也不畅通,致使微课制作的效率不高,有注重形式的弊端。如果拓展教师制作微课的途径,尤其各院校建立技术制作团队,会大大降低成本,有利于微课的有效推广和适用。但是目前一些微课大赛,更多地重视动画适用频率,教学方法是否新颖,而忽视了不同学科教学内容的区别,尤其是类似于法理学这样的纯理论课,过多地使用动画效果、音效,反而影响教学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一味地要求像刑法、民法等实体法一样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科学的。

5.僵化的教学理念影响了微课的应用。现在中小学、大学都想着怎么控制学生玩手机,有的学校还对上课玩手机的学生惩处,甚至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认定教学事故。而现实就是,哪个学校都无法控制手机对师生的影响。为什么不因势利导,引导学生利用手机学习呢?只需点击屏幕,就能看到不同学校教师的教学视频、微课,听到不同教学风格的知识传授,学生会受益匪浅。当时制作微课的教师会做出很多限制,使选修这门课程的学生才能看到自己组成的课程,其他未选择的人无法看到相应的微课等教学资源。这是违背了建立微课的初衷。微课应该是开放性教学,引导不同类型学生,包括在校师生,甚至一些社会学习者的兴趣来选修本课。

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所起到的作用很显著,教师需要多方探讨,认真思考,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进入正常教学常态环节,改进陈旧教学中的不足,满足学生对多元化教学的需求。

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531(2019)-0061-04

*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4ZCY146)

刘桂艳/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教授(吉林长春130062)。

责任编辑:何 言

标签:;  ;  ;  ;  ;  

微课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探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