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中后期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变迁与科举、景始的关系_唐朝论文

中晚唐铨选制度变化与科举及第入幕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唐论文,科举论文,化与论文,关系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 -662X(2002)04-0110-07

科举制度自隋代设立以后,经唐前期不断地发展和变革,科举出身在社会上的地位不断提高。开元、天宝以后,出现了“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注:〔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76沈既济《词科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社会上出现了一大批科举出身者和追求科名的举人,科举出身很快成为中晚唐诸色入仕中最具影响的出身。与此同时,自高宗以来诸色入流的数量大增,但官员的员额有限,进士科出身也出现了入仕无门的情况。开元、天宝以后,大量及第举人涌入使府。本文主要考察入幕及第举人及其升迁的情况。关于举人入幕的问题,张国刚已在《唐代藩镇研究》一书中作了重要的研究(注:张国刚著《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本文重点从中晚唐铨选制度的变化与及第举人入幕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盛唐铨选制度的变革对及第举人入幕的影响

开元天宝年间吏部铨选失序,一方面出现了中下层官员久滞不调,另一方面出现了朝廷卿士入而不出,聚集在京华地区的情况。于是士大夫阶层,对铨选制度改革的呼声不断提高。盛唐吏部铨选开始要求选人先须历地方佐官、长官,方可参选中央次清官、清望官。

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为缓解选人人数无限,而官员职位有限的局面,颁布了《循资格》,按选人资历深浅叙阶(注:〔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630《铨选部·条制二》,中华书局,1960年版。)。

天宝年间《循资格》确立的按选人资历深浅序阶的原则,限制了科举出身人入仕和升迁的速度。天宝九载三月十三日敕(注:《册府元龟》卷630《铨选部·条制二》。):

吏部取人,必限书判,且文学政事,本自异科,求备一人,百中无一,况古来良宰,岂必文人,又限循资尤难奖擢。自今以后简县令,但才堪政理,方圆取人,不得限以书判,及《循资格》注凝。诸畿望紧上、中,每等为一甲,委中书门下察问选择堪者,然后奏授大理评事。其朝要子弟中庸,未历望畿县,便授此官,既不守文,又未经事。自今以后有此色及朝要至亲不得注拟。

此条敕文强调选官“但才堪政理,方圆取人,不得限以书判,及《循资格》注拟”,说明天宝年间选人多按《循资格》及书判为标准,影响了科举出身者的入仕和升迁速度,科举出身者必然会另寻出路,方镇使府成了科举出身者的好去所。此条敕文还规定,升迁大理评事者,必须先历“望畿县”,然后再授此官,权要子弟也不例外。大理评事为升迁中央次清官、清望官,所必经的若干“次清望官”之一(注:毛汉光《唐代荫任之研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5本第3分, 1984年。)。所以诸色选人,包括科举出身者,若想要升迁中高层清望官,大都要先历望、畿县及一般州、县诸曹参军或县尉等佐官。广德二年三月诏:“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诸王、附马、中要、周綦上亲及女婿、外甥,不得任京兆府判司、畿令、赤县丞簿尉。”(注:《册府元龟》卷630《铨选部·条制二》。 )此条敕文又使一部分子弟不得历“畿令、赤县丞簿、尉”,这一部分子弟为取得先历州县的资历,只能到一般州县入仕低级职官,随后被诸使府辟为幕府从事的机会也就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及弟举人入幕,不仅取得了升迁的资历,而且从幕府中获取了一定的从政经验。宋人曹彦约评论唐人入辟使府的情况云:“及其久于幕府,习熟事机,一旦朝廷用之为显宦,其在内则论思献纳,在外则仗钺守边,其所用无施不可。”(注:〔宋〕曹彦约撰《经幄管见》卷4,四库版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版,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畿尉尤以长安、万年尉为最,“京国士子进士成名后,便列清途,屈指以期大用。故事:若登廊庙,须曾扬历于字人,遂假途于长安、万年之邑,或驾在东洛,亦为河南、洛阳之宰。数月之后,必迁居阁下,京尹不可侔也”(注:〔五代〕尉迟偓撰《中朝故事》,收入《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为解决当务之急,下制放宽了诸使自择幕僚的权力。贾至《元(玄)宗幸普安郡制》云(注:《全唐文》卷366。 ):

其诸路本节度、采访、支度、防御等使、虢王等,并依前充使,其署官属及本路郡县官,并各任便自简择。五品以下任署置讫,闻奏。六品以下任便授已后,一时闻奏,其授京官九品以上并先授。名闻,奏听进止。

此条制文确立了诸使自择六品以下幕佐,然后闻奏吏部的原则,纯属应急措施。此举虽在平定安史之乱中起到了不次任用人才的重要作用,但此举也为肃代之际藩镇割据的形成,提供了藩帅自辟僚佐、壮大羽翼的方便。肃宗很快也注意到诸使“自简择”佐署的弊端,开始了对诸使、诸州自择佐官的限制。肃宗乾元二年九月下《申诫刺史考察县令诏》云:“其刺史非兼节度,但有防御使者,副使、判官委于本州官中推择,亦不得别奏人,并委中书门下,著为常法,庶使官无失位,政有常经。”(注:《全唐文》卷43。)

二、中晚唐铨选制度变化与科举入仕的关系

德宗对诸使辟署的限制逐步明确化。《唐会要》卷54《省号上·中书省》云:“贞元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敕:中书门下两省供奉官,及尚书省、御史台现任郎官、御史等,自今已后,诸司、诸使并不得奏请任使,仍永为常式。”这是针对肃代间诸使多有召辟郎官、御史入幕的现象,而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大历中李抱玉镇凤翔辟监察御史孙成为幕僚(注: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册下,页1855,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肃宗朝关内节度使王思礼就辟殿中侍御史张延赏为从事(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29《张延赏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但贞元二年敕,未能得到很好实行,贞元中后期,张舟就以“检校尚书礼部员外郎,换山南东道节度制官”(注:〔唐〕柳宗元撰《柳宗元集》卷10《张舟墓志铭并序》,中华书局,1979年版。)。元和三年三月诏云(注:《册府元龟》卷631《铨选部·条制三》。):

秘书省、弘文馆、左春坊、司经局,书郎、正字,宜委吏部。自今于平留选人中,择取志行贞进,艺学精通者注拟。综核名实,唯在得人,不须以登科及第,其书、正字,限考入畿县簿尉,任依常格。

这无形中减少了科举出身者注拟中央次清官的机会。

元和十五年中书门下又奏(注:〔宋〕王溥撰《唐会要》卷75《选部下·杂处置》,中华书局,1955年版。):

见任正员官充职掌等,比限两考,及授官经二周年已上,方许奏请,然后与依资改转,有才在下位者,不免留滞。请自今已后,诸道使应奏请正员官充职掌,经一年者,即依资与改转。如未周者,即量予同类试官,如此处分,庶将得中(敕旨依奏)。

正员官当包括刚及第举人入仕者,入辟诸使府经一年,即可依资与改转,比按规定的三考既三年,缩短了很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幕僚的晋升速度,增加了对及第举人入幕的吸引力。

大和三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注:《唐会要》卷79《诸使下·诸使杂录下》。):

伏准五月八日敕节文:诸道诸使奏判官,所奏虽官资相当,并请限曾任正官经六考以上者,比拟监察侍御史;九考以上者,与比拟殿中侍御史,以上节级各加三考,如曾诸色登科,超资授官者,不得此限。所奏宪官,特置考限,以防侥倖,深合至公,然节文之中,或有未尽,臣等再四商量。如京六品以上清资官,并两府判官,及进士出身、平判入等、诸色登科授官人;不得在此限,其在使府及监察已上者,亦任准元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敕文,依月限处分,余望准前敕施行(依奏)。

此条奏文规定了诸色科第人在诸道、诸使中供职者不受敕文限制,可超资授官,为科举出身者入辟使府,迅速升迁中央次清官、清望官,开了方便之门。

文宗大和九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注:《册府元龟》卷641 《贡举部·条制三》。):

伏以国家取士,远法前代,进士之科,得人为盛。然于入仕,须更指,必使练达,固在经历。起来年进士及第后,三年任选,委吏部依资尽补州府参军,紧县簿、尉。官满之后,……不在奏改限。如任江淮官,特与勉其纲使(从之)。

此条奏文亦反映了进士出身者,多以文辞见长,对台阁仪范班行准则,始知一班一级,处署案牍多从干吏意愿行事。因此,进士出身者出任地方州县参军、簿、尉,锻炼办事能力,熟习政务,就成为其能否从州县参佐、幕僚之职,升迁到中央清望之职的关键。

中晚唐及第举人入幕还与决策阶层的选举观念的变化有关。《旧唐书》卷173《郑覃传》云(注:参考〔宋〕欧阳修、 宋祁撰《新唐书》卷165《郑瑜传附郑覃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

覃虽精经义,不能为文,嫉进士浮华,开成初,奏礼部贡院宜罢进士科。初,紫宸对,上语及选士,覃曰:“南北朝多用文华,所以不治。士以才堪即用,何必文辞?”帝曰:“进士及第人已曾为州县官者,方镇奏署即可之,余即否。”覃曰:“此科率多轻薄,不必尽用。”帝曰:“轻薄敦厚,色色有之,未必独在进士。此科置已二百年,亦不可遽改。”覃曰:“亦不可过有崇树。”

郑覃大和九年十一月入相,郑覃与文宗论选士,当在大和九年十二月敕之前。从文宗谈话内容来看,文宗初年进士及第人历州县官后,方镇方可奏署,文宗强调进士及第人入幕须先历州县官。大和九年十二月敕文规定,及第进士历州县参军、簿、尉,经三考后方可入幕,其实就是郑覃认为进士科“率多轻薄,不必尽用”的政治观点,在具体政令中表现为对进士科入仕的一种限制。

会昌年间又对及第进士大量入幕使府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武宗会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加尊号赦文》云(注:《唐会要》卷75《选部下·杂处置》;《册府元龟》卷632《铨选部·条制四》; 《全唐文》卷78略同。):

准大和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敕:进士初合格,并令授诸州府参军,及紧县尉。未经两考,不许奏职。盖以科第之人,必宏理化,黎元之弊,欲使谙详。近者诸州长史,渐不遵承,虽注县寮,多縻使职,苟从知已,不念蒸民,流例寝成,供费不少,况去年选格,改更新条,许本郡奏官,便当府充职。一人从事,两请料钱,虚占吏曹正员,不亲本任公事。其进士宜至合选年,许诸道依资奏授试官充职,如奏授州县官,即不在兼职之限。

此条赦文,除重申太和元年赦文的规定内容外,还透漏了一些新的信息。大和九年至会昌二年间,进士出身者担任诸州府参军及紧县簿尉,不至两考(按原来规定须三考),还未能体察民情,熟悉吏治,便在本郡使府中供职。出现了一人在两处供职,两请俸料,虚占官位,又不亲历政务。这种情况虽被禁止,却正好反映了中晚唐进士出身者喜从幕职,有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通鉴》卷243 太和二年闰三月条胡注云:“使府,节度使幕府也。御史,幕僚所带寄禄官,亦谓之宪官。”中晚唐诸使僚佐多带宪衔,可见两请俸料之普遍。

会昌二年加尊号敕的规定,后来得到进一步补充,会昌五年六月敕(注:《唐会要》卷79《诸使杂录下》。):

诸道所奏幕府及州县官,近日多乡贡进士奏请,此事已曾厘革,不合因循,且无出身,何名入仕。自今以后,不得更许如此,仍永为定例。

会昌四年四月李德裕,“以州县佐官太冗,奏令吏部郎中柳仲郢裁减,六月仲郢奏减一千二百一十四员”(注:〔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通鉴》卷247会昌四年四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会昌五年六月敕,对进士及第者、进士奏请诸使、州县佐官的限制,就是仲郢奏减州县佐官的一个反映。

大中年间科举出身人入幕使府和考选限制的放宽,加快了科举出身人的晋升速度。大中二年,中书门下奏(注:《唐会要》卷76《贡举中·进士》。):

从贞元元年,太和九年秋冬前,皆是及第,便从诸侯府奏试官,充从事,兼史馆、集贤、宏文诸司诸使奏官充职。以此取人,常多得士,由是长不乏材用。大和、会昌末,中选后四选,诸道方得奏充州县官职;如未合选,并不在申奏限。臣等昨已奏论,面奉进止。自今已后,及第后第三年,即任奏请(从之)。

此条奏文,总述了贞元至大中年间进士及第后入辟诸侯府和考选升迁的大致情况。文中明确指出从贞元元年到大和九年十二月,进士及第后便从诸侯府之辟,或在史馆、集贤、弘文馆等诸司授校书郎、正字等官。此制实行了近50年,成为中央、地方用人的主要方式。大和九年十二月敕,只是限定了进士及第后须经三考方可入辟使府,会昌二年、五年改制亦基本遵循前制,只将三考改为两考,而大中二年奏文,又进一步放宽了进士入幕的限制,只要及第后三年就可入辟幕府,不再先受历州县、考选年限的限制,大大方便了进士入辟诸府的机会。于是会昌年间出现了及第举人多不参加关试的现象。如《玉泉子》云:大中七年崔瑶知贡举,放宗人崔环进士第。崔环向崔琮云:“夫一名男子,饬身世以为美也,不可以等埒也。近岁关试内多以假为名,求适他处,甚无谓也。今乞侍郎不可循其旧辙”。崔瑶以为然。文中所云,“关试内多以假为名,求适他处”,正是反映了大中年间进士及第多不参加吏部关试,便求入幕使府的社会风气。

所以在乾符二年又出现了对进士及第便入辟使府的情况加以限制。乾符二年正月辛卯,南郊大赦。制曰(注:〔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72《乾符二年南郊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参考《新唐书》卷9《僖宗本纪》。):

词科出身,士林所重,本贵践历,渐至显荣。近者唯扇浇风,皆务躁进,麻衣才脱,结绶王畿。是前十年宦途,今来半岁迁授,颇为讹弊,须举重明。自今以后,进士及第,并须满二周年后,诸道藩镇及户部度支、盐铁,及在京诸司,方得奏请。如未及奏官限内,有摄职处,一任随牒摄。其弘文馆、集贤院奏请直馆校理,并依此月限。如出身后,诸道奏已请初衔,未得两考者,辄便奏畿内尉充在职两考,方得依资除官改转。其授使下官,先自有月限资序,一一须守旧规,不得超越比拟。准咸通十四年十月九日敕文。

此条敕文反映了大中二年以后进士入辟使府的条件放宽之后,出现进士及第后“皆务躁进,麻衣才脱,结绶王畿,是前十年宦途,今来半岁迁授,颇为讹弊”。所以乾符二年南郊赦规定与会昌旧制不同的是及第进士不必历州县,反强调“进士及第并须满二周年后,诸道藩镇及户部度支、盐铁,及在京诸司方得奏请”。这一时期,又出现了及第进士未经诸使奏官,便有摄职,不在正常选官之限内,指“未授王命”(注:〔宋〕赵严卫撰、傅根清点校《云麓漫钞》卷4,中华书局,1996年版。)。又有一部分进士及第后,由弘文馆、集贤院奏请为直馆校理之职者,亦须满两年后方可依资授官,这反映了晚唐诸色出身人选官不断增加,员额有限,从而以时限,缓解选官压力。此外,对进士及第后已在诸使府中任职位者,又奏请畿内尉者,须历职满两考,方得依资除官;这一方面反映了员额有限与不次选拔之间的矛盾,亦反映了晚唐进士出身者多有超资升迁,一枝独秀。

及第举人参加吏部铨选艰难,为其入幕的又一重要因素。韩愈贞元八年登第进士,十一年便进《上宰相书》云,自己“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九品之位其可望”;并抱怨不如归隐,“求老农老圃而为师”(注:〔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3,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韩愈身为中唐才子, 博学强识,却“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唐及第举人由吏部铨选而入仕的机会甚少。晚唐李商隐进士及第后,亦“三选于天官阶九品”(注:《樊南文集补编》卷8《献舍人彭城公启》。), 及第举人参加吏部铨选的艰难,便成了及第举人转而入幕的重要原因。

中晚唐铨选制度的变化与及第举人入幕的关系,亦可从进士科及第者在不同时期入幕统计人数的变化反映出来。 德顺时期入幕人数为161人次,宪宣时期入幕人数为386人次,懿哀朝入幕人数为111人次(注:参考笔者博士论文《中晚唐五代科举与社会变迁》附录Ⅳ:《中晚唐进士科出身者入幕方镇分布简表》。)。这仅为史书所记载的部分情况,可作为科举出身者入幕风气的大致情况。从统计数据来看宪宣朝及第举人入幕最多,正反映了唐朝在大和三年、大和九年、会昌二年、大中二年的几次大幅度地放宽及第举人入幕的限制,导致了入幕人数在宪宣朝大幅度增加。而德顺朝入幕人数较少,除其他因素外,德宗对使府辟属的权力限制当为一重要原因。懿哀时期,入幕科第人大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黄巢之乱、中央控制藩镇的力量减弱、铨选失序,科第人入幕后升迁中央清望官的机会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第人入幕积极性。

三、中晚唐诸科出身人入幕与清望官的选拔关系

中晚唐科举出身人入幕后的迁升与使府的强弱、府主的地位高低,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入幕及第举人又视首辟之使府为恩地。《金华子杂编》卷下云:“以恩地为恩府,始于唐马戴。戴,大中初为掌书记于太原李司空幕,以正言被斥,贬朗州龙阳尉。戴著书自痛不得尽忠于恩府,而动天下之浮论”(注:〔宋〕王谠撰《唐语林》卷2 《文学》,本文采用〔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宋〕计有功撰《唐诗纪事》卷54略同,中华书局,1965年版。金按:李司空不知何人,似《金华子杂编》有误。)。马戴进士及第在会昌四年,于大中初入李司空幕,并视其幕府为恩地,可见及第举人对府主的感激之情。又《北梦琐言》卷3 《杜审权斥冯涓》云:“大中四年,进士冯涓登第……初除京兆府参军,恩地即杜相审权也。”亦知及第进士视首辟之府地为恩府。

关于中央与藩镇在用人方面的关系。陆贽认为才能之士,“列之于朝则王室尊,分之于土则藩镇重”(注:〔唐〕陆贽著、刘泽民点校《陆宣公集》卷21《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该转伦序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因此,中央政府非常注重吸引藩镇人才入京做官,藩镇幕僚也渴望京官。及第进士即使在藩镇幕府任职,其志仍在效忠中央政权,故韩愈《二十韵呈严公》云:“胡为来幕下,只合在舟中,束缚酬知己,蹉跎效小忠。”(注:〔宋〕洪万著《容斋续笔》卷1 《唐藩镇幕府》,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贞元八年中书侍郎赵憬议擢用诸使府僚属曰(注:《旧唐书》卷138《赵憬传》。):

诸使辟吏,各自精求,务于得人,将重府望。既经试效,能否可知,擢其贤能,置之朝列。或曰外使须才,固不可夺。臣知必不然也。属者使府宾介,每有登朝,本使殊以为荣,自喜知人,且明公选。大凡才能之士,名位未达,多在方镇,日月在上,谁不知之,思登阙庭,如望霄汉,宜须博采,无宜久滞。

这种诸使府辟僚佐,各自精求,务在得人,以重府望,中央需要人才,又取自方镇,使府参佐一旦登朝为显官,使府亦以此为荣。及第举人视朝廷为“日月”、“霄汉”,足见其对京官的渴望之情。又如杜牧《李承庆除凤翔节度副使冯轩除义成军推官等制》云(注:《樊川文集》卷19。):

敕,朝义郎、前守太常丞、上柱国李承庆等,以文学升名于有司,以才能入仕于官次。诸侯辟之,以佐于宾席;天子用之,升于朝廷。次第等级,大小高下,亦与古之乡举里选,考德试言,无以异也。尔等皆吾卿大夫之令子弟也,清风素范,克肖家声,属辞雕章,能取科第。既有知已,皆为才人,贤观与游,达视所举。今尔宾主,两皆得之,义则进,否则退,无为美疢,以求苟容。可依前件。

说明及第举人以文学、才能入辟幕府,而后天子召用于朝廷,宾主之间“义则进,否则退”,相对自由,“无为美疢,以求苟容”。

辟府与升迁清望官的关系。中晚唐及第举人入幕除了获得一官半职之外,入幕还有将来获得升迁清望官的机会。元和年间白居易云:“今之俊乂,先辟于征镇,次升于朝廷,故幕府之选,下台阁一等,异日入而为大夫公卿者十八九焉。”(注:〔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412《中书制造·授温尧卿等赐绯充沧景、江陵判官制》,中华书局,1966年版。)

在中晚唐诸方镇以辟士相高风气下,大多数朝廷卿相都有入幕经历。“故当时布衣韦带之士,或行著乡闾,或名闻场屋者,莫不为方镇所取。至登朝廷位将相,为时伟人者,亦皆出诸侯之幕,如武元衡所辟幕僚裴度、柳公绰、杨嗣复,皆相继去(入)朝,为本朝名将相,亦可谓盛哉”(注:〔宋〕欧阳永叔著《欧阳修全集·集古录跋尾》卷8 《唐侯碑阳记》,北京市中国书店,1986年版。)。如贞元中冯宿进士及第,“为彭门仆射张建封所器异,因表为试太常寺奉礼郎充节度□官。张公杰迈简达,尊贤礼能,幕府始建,群彦翘首,与公同升者李藩、韩愈之伦,皆诸侯之选”(注:王昶著《金石萃编》卷113《冯宿碑》, 北京市中国书店,1985年版。)。贞元末韦夏卿以检校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都留守,东都畿汝州都防御史……开府辟士,则有今右司郎中敦煌段平仲、仓部员外郎安定皇甫镈、礼部员外郎清河张贾、权京兆尹嗣陇西李景俭、中山卫中行、平阳路随,皆群彦之秀出,一时之高选”(注:〔唐〕吕渭著《吕和叔文集》卷6 《故太子少保赠尚书左仆射京兆韦府君神道碑》,收入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集部》,1922年铅印本;参考《唐语林》卷3《识鉴》。)。“其后多至卿相,世谓之知人”。足见中晚唐幕僚升迁清望官机会之多(注:《旧唐书》卷165 《韦夏卿传》。)。如元和年间,西川节度使幕府中从事裴度、柳公绰、杨嗣复等“皆相继为本朝名将相”(注:《欧阳修全集·集古录跋尾》卷8 《唐侯碑阳记》。)。穆敬时期山南东道节度使柳公绰所辟郑朗、卢简辞、崔屿、夏侯孜、韦长、李续、李拭等从事,后“皆至公卿”(注:《旧唐书》卷165《柳公绰传》。)。权德舆亦云:“今名卿贤大夫, 由参佐而升者十七八,盖刷羽幕廷,而翰飞于朝,异日之济否,视听从之轻重。”(注:〔唐〕权德舆著、霍旭东校点《权德舆文集》卷27《送李十兄判官赴黔中序》,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参考《文苑英华》卷728;《全唐文》卷492。)可见元和年间公卿贤大夫由幕府参佐而升者达十之七、八,而府主地位的轻重直接影响到参佐升迁机会的大小,入幕者往往也会按府主地位的轻重选择使府。

太和九年至开成元年,李固言以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出为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使(注:《旧唐书》卷173《李固言传》。)。 “在成都宾馆,则李珪郎中、郭圆员外、陈会端公、袁不约侍郎、来择书记、薛重评事,皆远从公,可谓莲幕之盛矣”(注:〔唐〕范摅撰《云溪友议》卷中《白马吟》,收入《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欧阳修全集·集古录跋尾》卷8《唐侯碑阳记》略同。)。 杜牧《裴诒除监察御史里行桂管支使等制》云:“(裴)诒等士族之中,有政事科名,清廉公谨,尝经职守,(众)称有才能。”(注:《樊川文集》卷19,参考《文苑英华》卷412《中书制诰》;《全唐文》卷749。)这里所谓的“才能”,指有士族子弟之“政事科名”。崔衍为宣歙池观察使,“所择从事,多得名流,时有士者得宾僚,率轻傲,衍独少礼敬,幕中之士,后多显达”(注:《册府元龟》卷687《牧守部·礼士》。)。文宗大和八年至开成三年,王质为宣歙观察使时,“辟崔珦、刘蕡、裴夷直、赵皙为从事,皆一代名流。视其所与,人士重之。视其所与,人士重之”(注:《旧唐书》卷163《王质传》。)。

入幕科第人升迁中央清望官的主要方式。入幕科第人由府主荐举入中央台省次清官、清望官。贞元八年四月陆贽为宰相,外议云:“诸司所举,多引用亲党,兼通赂遗,不得实才。”陆贽论奏此事云:“南宫举人,才至十数,或非台省旧吏,则是使府佐僚,累经荐延,多历事任。”(注:《旧唐书》卷139《陆贽传》。)可见使府幕佐多由幕帅荐举,升迁中央次清官、清望官。

在幕府中的及第举人中央可直接召入台省。如崔铉大和元年进士及第,入辟荆南节度使李石幕府,后召入为左拾遗,两年后又升为宰相(注:参考《旧唐书》卷163《崔元略传附崔铉传》;《唐语林》卷4《企慕》。)。又如刘伯刍进士及第,贞元年间,淮南节度使杜佑辟为从事,久之,征拜右补阙(注:参考《旧唐书》卷153《刘传附刘伯刍传》。)。

跟随府主入台省。如刘禹锡,进士及第,又登宏辞科,从事淮南节度使杜佑幕,从佑入朝,为监察御史(注:《旧唐书》卷160 《刘禹锡传》。)。

此外,入幕及第举人还可随府主转迁。主要是府主转迁他镇、或转迁他官时,往往会辟一些亲信、旧僚、子弟,作为自己控制使府的亲信和骨干。如杨收,进士及第后,杜悰表其为淮南推官,“杜悰领度支,又节度剑南、东西川,辄随府主三迁”(注:《新唐书》卷184《杨收传》。)。

综上所述,盛唐吏部铨选开始要求选人先须历地方佐官、长官,方可参选中央次清官、清望官。到开元以后,为中央清望官者,需先历州县佐官的原则逐步确立。开元十八年,《循资格》的颁布,确立了按选人资历深浅叙阶(注:《册府元龟》卷630《铨选部·条制二》。)。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为解决当务之急,下制放宽了诸使自择幕僚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及第举人参加吏部铨选艰难,迫于这种压力,大量及第举人涌入藩镇。肃宗、德宗很快也注意到诸使“自简择”佐署的弊端,开始了对诸使、诸州自择佐官采取限制措施。但此后的元和十五年中书门下奏、大和三年中书门下奏、大和九年中书门下奏、武宗会昌二年《加尊号赦文》、会昌五年六月敕、乾符二年南郊赦,都在不同程度上放宽了入幕及第举人的考限,超资授官,为科举出身者入辟使府,迅速升迁中央次清官、清望官,开了方便之门。在中晚唐使府与中央的用人关系方面,诸使府辟僚佐,各自精求,务在得人,以重府望;中央需要人才,又取自方镇,及第举人视朝廷为“日月”、“霄汉”,并多能迁至卿相。中晚唐及第举人喜从幕职,还有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承蒙业师韩国磐、韩昇先生的细心指导,刘海峰先生也提供宝贵修改意见。笔者在此深表谢意。

标签:;  ;  ;  ;  ;  ;  ;  ;  

唐代中后期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变迁与科举、景始的关系_唐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