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代论文,两淮论文,天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8580(2008)03-0018-04
两淮岁课在全国课税收入当中的比例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如何看待两淮盐区的重要性。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清代两淮岁课在全国课税收入当中的确占有比较大的比重,但该比重具体大到什么程度,迄今为止人们对此并没有明确的量化统计,学界较为普遍的看法是:“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事实果真如此吗?笔者在通过合理的量化统计后发现,所谓“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其实是很不确切的,其中带有相当的夸张成分。
一、清代两淮盐利之巨与两淮盐业的重要性
两淮地区,东临黄海,西连运河,南北广袤数百里,盐场二三十处①,皆可煮海为盐,造价低廉而产量极丰,且水网交错,航行便利,广销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因此,自古以来,两淮就是全国产量最大、销路最广盐区。同时,也成为历代封建王朝借以立国的“财赋之源”[1]。
有关两淮盐利的重要性最早见诸史册者为西汉时代。据《史记》载:西汉惠帝、吕后时期(公元前194-前180年),建都于广陵(今扬州)的吴王濞因得地利,有铜山,滨东海(即两淮盐区所在地),为了壮大其自身力量,于是乃“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致“无赋于民”而“国用富饶”[2](卷106.吴王濞传)。此两淮盐利见于史册之始。类似的记载在光绪年间重修的《安徽通志》当中也能找到:“汉吴王濞煮海水为盐,国用富饶,此两淮盐利之始”[3]。唐宋以降,两淮盐利之巨,更是居天下赋税之半②。据《新唐书·食货志》载:“天下之赋,盐利其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4]。《宋史·食货志》也曰:“唐乾元初,第五琦为盐铁使,变盐法,刘宴代之,当时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元祐间,淮盐与解池等,岁六百万缗,此唐举天下之赋,已三分之二。绍兴末年以来,泰州海陵一监,支盐三十余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则是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矣”[5](卷182.食货志)。明代,两淮盐利在唐宋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发展,据《明会典》载:“淮盐居天下之半”③。
清代两淮盐业更是达到了其发展的顶峰,此时,“两淮场之广,草之丰,卤之厚,皆甲天下”[6]135。另据《两淮盐法志》载:“天下六运司,惟两淮惟雄。……商灶渊薮,盐利甲东南之富,我国家国用所需,边饷所赖,半出于兹”[7](卷54.杂志三·碑刻上)。两淮盐业在国民经济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两淮盐业的好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有着重大的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两淮盐业不仅承担了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大多数民众的食盐重任,而且还为国家提供了巨额的课税,尤其在课税方面,两淮盐课可谓对国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清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包括三大块,即田赋、盐税和关税。其中两淮额征盐课在全国课税当中占了非常大的比重。清人李果说:“两淮盐课甲天下”[8]卷11。刘宏宇也曾指出:“我国家以盐荚为利,筹用经也,其盐课之盛,无过两淮矣[7](卷54.杂志三·碑刻上)。乾隆朝两淮巡盐御史李发元在《盐院题名记》中说得更具体:“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7](卷55.杂志四·碑刻下)。于是有不少学者以上述言论为依据,指出两淮盐区每年缴纳的盐课,占到全国课税收入的一半左右,甚至更多。事实果真如此吗?笔者在做合理的量化统计后发现,上述观点与历史事实有较大出入,尤其是乾隆年间“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言论,似乎更带有非常明显的夸张成分在内。应该说李果和刘宏宇的言论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客观事实的。清代两淮盐课确实是“甲天下”,其课税收入也确实在全国所有盐区课税收入当中是最“盛”的。但这只是就两淮盐课在全国盐课收入当中的地位而言,至于两淮盐课在全国课税收入当中的地位,则很难用“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来形容。具体情况本文将在下文当中通过量化分析予以详细说明。
二、两淮岁课量化分析
两淮盐课在全国赋税当中到底占有多大比重?量化分析可以给我们一个详细、直观的答案。首先我们以有确切相关数据记载的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为例,详情见下表:
从上述表格可以清楚的看到,乾隆三十一年,全国盐课收入大概只占全国全部课税收入的不足12%④。其中两淮岁课占全国全部岁课的比重是多少呢?据有关资料记载,该年两淮岁课上缴额为287万余两,占全国盐业岁课的50%⑤,在全国全部岁课收入当中的比重,则不足6%。清初,两淮岁课在全国岁课收入当中的比例略高于6%。以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为例,内地八个盐区(奉天、甘肃、云南除外)岁额盐引为4 372 000余引(每引重200斤),课银3 882 000余两,其中最多的是两淮盐,产盐岁额1 622 000引,估计占全国比重的三分之一以上;课银2 039 000余两,占全国盐课比重的一半左右(52.3%)[9]269-270。按此计算,大概占全部岁课收入的6.4%左右。
如果说一年的情况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我们还可以以顺治至道光年间的基本情况来进一步说明该问题。
从上述表格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课税收入比重较大的嘉道年间,全国全部盐课收入也仅为全国全部岁入银的18%左右。上述表格仅是反映了包括两淮在内的全国盐业岁课在全国岁课当中的比例问题,很明显,这种比重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当中。但以清代前、中期的情况来看,盐业税收还是一年比一年更多;这种情况到道光二十年以后,开始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盐课岁入呈时多时少的发展态势,如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全国盐课岁入在道光十九年(1839年)全国盐课岁入747万余两的基础上,迅速下降为4 981 845两;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盐课岁入有所回升,为5 074164两[10]卷5;不过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又不增反减,仅为4 985 871两;光绪十七年(1891年)曾恢复到了道光中期水平,全国盐课岁入达到7 398 799两[11]卷221,光绪二十年(1894年)又进一步下降,为6 737 469两[12]163。两淮岁课在全国岁课当中的比例,也随着全国盐业岁课的波动而不断波动。具体情况则必须通过下列表格做更进一步的分析:
表3的所反映的情况表明,除个别年份外,两淮岁课占全国盐业岁课的比重,基本上维持在45%-65%之间,假设取二者平均数来计算,那么两淮岁课占全国盐业岁课的比重就应该是55%左右。从实际情况来看,该比例总体而言还是基本符合历史客观事实的。以此为依据,我们就能粗略的计算出两淮岁课占全国全部岁课的大概比重了。结合表2提供的数据,这个比例应该维持在5%-8%之间。这与所谓的“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相差甚远。道光以后的情况与上述情况并没有十分明显的差异。
由此可见,所谓“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的历史记载其实并非历史事实。史料当中之所以会有如此记载,笔者认为这可能是因为清人想通过类似的言论来强调两淮盐业的重要性而已。
三、余论
尽管两淮岁课并非“天下租庸之半”,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无法否定两淮岁课在清代课税收入当中的重要地位,与其他盐区相比,两淮盐课之重要,也是任何其他盐区无法比拟的,即使与田赋收入充足的某些省份相比,两淮课税的重要性也毫不逊色。为此,陶澍指出:“东南财赋,淮鹾为最大,天下盐务,淮课为重。即如各省地丁钱粮,或数十万,或百余万。极重如江苏,亦只三百万。而两淮盐内外正杂支款,岁需七八百万,足以抵数省之钱粮”[13]227。道光以后,两淮盐业虽然逐渐走向没落,但两淮盐利依然为东南财赋第一大宗,“举凡京协要饷,新旧洋款,取给于此者不下七八百万之巨。当此财用匮竭之时,筹款最为要政”[14]卷11。两淮盐利之巨,由此可见一斑,而两淮盐业之重要,也就不言而喻了。
注释:
①清承明制,清初与明代一样,两淮共有盐场为三十所,分别是丰利、掘港、石港、马塘场、金沙、西亭、吕四、余西、余中、余东、角斜、栟茶、富安、安丰、梁垛、东台、何垛、丁溪、小海、草堰、白驹场、刘庄、伍佑、新兴、庙湾、板浦、徐渎、临洪、兴庄、莞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清政府对30所盐场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康熙十七年(1678年),将徐渎场并入杨浦场;雍正五年(1727年),将临洪、兴庄2场合并设立临兴场;乾隆元年(1736年),在淮北设立中正场,且将浣渎场并入,在淮南则将马塘场并入石港场,余中场并入余西场,白驹场并入草堰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将西亭场并入金沙场,小海场并入丁溪场。经过康、雍、乾三代的调整,共裁并了9场,新设2场,故有清一代,两淮盐业的三个分司,共辖23盐场。只是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因淮南盐场不敷,故在淮北增辟新海滩产盐,但到民国元年(1912年),方正式设立济南场,故不能将其计入清代盐场之列。
②以清代的历史事实为依据,回过头再去看看唐宋的历史事实,所谓“两淮盐利,居天下赋税之半”的历史记载,恐怕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夸张性言论。
③万历《明会典》卷32,《户部十九·盐课一》,中华书局,1989年。此处所谓“淮盐居天下之半”是一个含混不清的记载,到底是指淮盐岁课占全国岁课收入的一半呢,还是指淮盐岁课占全国盐业岁课收入的一半?由于明代的盐课收入情况笔者没有研究,不敢妄下结论;但从清代的历史事实来看,还是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
④晚清时期,盐税占全部课税收入甚至还达不到12%的水平。据《清史稿》卷125《食货六·会计》载:“今按(光绪)十七年岁入岁出之籍,入项为地丁23 666 911两;杂赋2810 144两;租息141 672两;粮折4 262 928两;耗羡3 004887两;盐课7 427 605,常税2 558 410两,厘金16 316 821两,洋税18 206 777两,节扣2 964 944两,续完7 128 744两,捐缴1 875 576两,均有奇。统为岁入89 684 800两有奇”。由此我们可以计算出,盐课额占总岁入的比例大概为8.22%。
⑤但据黄俶成统计,乾隆年间两淮盐商每年上缴的盐税占全国盐课的60%左右(参见黄俶成:《论两淮盐业经济对清代学术文化的影响》(《江海学刊》,2001年第3期)。这与本文的统计结果有较大的出入,孰是孰非,还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