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中国自己的哲学语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己的论文,中国论文,哲学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象”是中国哲学思想的表述形式 众所周知,中国哲学相比于西方哲学,其特点是天人合一,合内外之道。那么,这个天人、内外的合一,是以什么形式来表现的呢?不是概念范畴,而是“象”。思想与其表现形式应当是一致的,思想如果是天人合一的,那么它的表现形式也必然是如此。中国哲学的象,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图像符号所组成的图象,如《周易》卦象、河图洛书之象、太极图象等等。二是文字之象,如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天干地支,以及仁义礼智信、心性理气命等等。也就是说,现今中国人冠之以“范畴”的中国哲学传统词汇,其实大部分都是“象”。一般人容易看到的是第一种象,而对第二种文字之象则有所忽略,误以为是概念范畴。其实,理解第二种文字之象才是理解中国哲学象之意义的关键。所以,“符号之象”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事物的形象、图像,“文字之象”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传统西方哲学的范畴。“象之思”不能简单地等同和表述为感性直观的认识以及形象思维。当然,象(包括图象与文字之象)也有这些方面的涵义,有时候也会被应用到这些方面,但它们不是中国哲学中的象的主要涵义。象的主要涵义在于:它是中国人对人的身心体悟、在世界之中的存在状态的表述,是中国哲学特有的天人合一的符号系统。 然而,中国哲学的这个特点,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虽然“言意象之辨”是中国哲学中一个经久的主题,但自从西学东渐以来,中国哲学的研究者们就以概念范畴取代了“象”,或者说把前者等同于后者,从而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看法:中国哲学的概念所指不清,条理不分明,理论无系统,或者至少从表现形式上是如此。严复曾这样批评中国哲学的“气”:“今试问先生所云‘气’者究竟是何名物,可界说乎?吾知彼必茫然不知所对也。然则凡先生一无所知者,皆谓之‘气’而已。指物说理如是,与梦呓又何以异乎?”①冯友兰因此提出:“新的现代化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概念,使那些似乎是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②而实际上,在中国哲学中,“气”是“象”,它所指的并非仅仅是“物”,更多的情况下“气”所指的是“事”,这个“事”是人与物共同构成的状态“情境”。宋儒往往称之为“气象”。然而人们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以西方哲学的范式去生搬硬套。结果,中国原本那个由“象”所构成的、体现天人气贯、通而为一、流转不已、生生不息的哲学“有机体”变成了一堆概念和范畴的逻辑的集合,或者被人为地分成两大块(如“真际世界”与“实际世界”),从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背离了中国哲学的“本来面目”。陈寅恪先生当年审查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时曾批评说:“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大抵即谈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③可谓一针见血。虽然学者们偶尔也有提及中国哲学的“象”,但仍然囿于西方哲学范畴框架。有的将“象”等同于“公式”,④有的将其等同于认识的感性形式、知性思维,而称之为“象性范畴”,“形象思维”等等。⑤只是到了近年来,才有一些原本是研究西方哲学的学者如王树人、张祥龙等渐渐注意到了中国哲学“象”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特点,并开始在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对比研究中发掘“象”的意义。 当然我们不否认从近代以来诸代新儒家们的努力及其成效,不否认中国哲学确实也存在一词多义、一词多用的现象及逻辑化系统化欠缺的问题。因此,“以西释中”,即以范畴逻辑来整理中国哲学是需要的。但在中国哲学里,一词多义主要地并不是概念不清,而是中国哲学以词示“象”的特点。“象”本身就是根据不同的语境确定其特定的含义的。即如孔子的“仁”就是一个象,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含义,而是根据不同的人和事来确定的。你可以说这是中国哲学的不足,但从另一方面看(比如从现代西方哲学存在论和语用关系的角度看)也是中国哲学的优点。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以西释中”,但到了一定程度,在适当的时候,也需要“以中释中”,甚至“以中释西”,诚如有学者所言:“哲学的西方出身注定了‘中国哲学’本质上就是纠结的,纠结在古今中西之间。一方面,‘哲学’自然地要求将中国的思想纳入西方的框架;另一方面,‘中国’又使得哲学必须能够呈现华夏民族固有的精神和价值。于是,中国哲学的开展就在‘以西释中’和‘以中释西’里徘徊和延伸。”⑥ 按照现代西方语言哲学家们的看法,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语言问题。黑格尔早就指出,概念的辩证法之产生便是基于德语富于思辨的特点。所以他说:“只有当一个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掌握了一门科学的时候,我们才能说这门科学属于这个民族了。这一点,对于哲学来说最有必要。……思想应当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⑦中华民族的思想也是一样,离开了象,中国自己的哲学思想无法完整地表述。中国的思想想要在世界上,在未来的时代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语言。象,就是中国哲学自己固有的语言。 二、范畴之天人对立与“象”之天人合一 众所周知,中国哲学与欧洲传统哲学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求善”的存在论,后者是“求真”的认识论。所以表现形式也不同:欧洲传统哲学所使用的范畴是天人对立、主客分离的。因为范畴是主体用来指示对象的,所以人们在使用范畴的同时,已经预设了两者的分离。但是中国哲学的“象”不一样。它是显示“存在”而不是反映“对象”。象虽然也指示对象,但它所表示的不是主客分离、天人对立,相反地,它显示的是主客同一、天人合一的状态,并且在这个显示中体现其共同的“理”。 我们以“花”为例。当我们指着一朵花,说:“这是一朵花”的时候,“花”是现实中的花的符号。“花”的概念是指称论的实体性范畴。它指的是这个作为“存在者”的花。“我们自己”不包括在这个“花”当中,是站在这个对象之外的。这个花(存在)在哪里,在实验室里还是在田野里无关紧要,不管在哪里它都是一朵“花”。这就是所谓主客分离的认识论。但是当我们指着田野里的花说:“这是春天”的时候,这个“花”就不再仅仅是花,而是春天的“象”,也就是“存在”(状态)本身通过“存在者”显示出来。这个时候你虽然手指着花,但你的“意”不在花而在春。因为春天虽然“存在”,但不可见,唯花可见,春天只能通过花显示出来。作为花来说,是“以花显春”,作为人来说,是“指花望春”。“以花显春”和“指花望春”两者是合一的,是“人花合一”“在”春天里。人们是以指存在者去显示存在。这就是语言作为“象”的“存在转向”。所以说象不是范畴,看起来它也在指对象,但指对象只是手段,实际上它是用来显示人与物之存在状态的。所以象与范畴,虽然用的都是同一个词,但是意义和所指的用法是不一样的。 中国哲学之所以用“象”而不用范畴,是因为中国哲学的目的不是认识事物的“本质”,而是体会人们心中的“理”。传统欧洲哲学是认识论的,其任务是透过事物的现象(殊相)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共相),这个本质是超越时空的,与事物的现实存在状态无关;儒学不是这样,它要求人们用心去体会事物中所蕴含的“理”。这个理实际上是在人,性即理、心即理,心具众理。但人们不能直接观察到性与心,因其属“未发”,而必须通过以心体会事物(即“已发”)才能领悟。所以只好“观物”。⑧人们以观花来望春、意春,更以意春来体悟、领会“存在”的“气之理”。朱熹弟子陈淳曾举“春之花”为例以说明如何领会“气中之理”:“姑以一株花论来,春气流注到则萌蘖生花,春气尽则花亦尽。又单就一花蕊论,气实行到此则花便开,气消则花便謝亦尽了。方其花萌蘖,此实理之初也;至到谢而尽处,此实理之终也。”(《北溪字义·补遗》)这个“春气”,就是花所以生存并象征的春天的状态。所以宋儒如朱熹一再地讲,“物”不是单纯的物,而是“事”。事,就是情境,就是状态本身。物在事中,这个时候的物就是象。所以“格物致知”这个“格”,不是简单的观察,而是体会,是人们以“德性”去体会这个“事”中(实际上是心中)之“理”(仁义礼智),而不是仅仅以“见闻”去认识那个“物”中之“理”(本质,如果从动态来看就是规律)。 要体会事中之理,人们不仅要通过物去体会与对象“共在”的状态,而且还要在这个过程中产生“感”,这个“感”不是作为认识的低级阶段、准备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感性认识,而是体悟、觉悟,它要做到“感而遂通”,即感到自身与对象的生存状态的同一性并由此而心意相通。牟宗三先生称之为“智的直觉”。“花”只能观看不能感,“春天”才能感,但要“感”春天又必须通过“看”花。看到了“花开”,领悟到春天来了,应该脱下冬装换上春装,或者感悟又是新的一年开始了,人生短暂,应该去谈一场恋爱,等等,都是“感而遂通”。并由此而进到“爱”。黑格尔曾这样解释“爱”:是抛弃了个人的独立存在,在与对象的同一中感到自身(作为一个成员)的存在。⑨即张载《西铭》所说的:乾为父坤为母,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气,民吾同胞,物吾与,仁者由此而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象便是用来表述这个万物一体状态。 凡物皆象也,凡象皆理也。春夏秋冬、花开花落,就是元亨利贞、仁义礼智之象,所以荀子才说:“善为易者不占。”(《大略篇》第二十七)不占是不去起卦的意思,因为万物皆象(易象),无需起卦。程颐曾经说到《周易》卦象是“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其实万事万物莫不如此。万物之象即易象,关键是你要去体会它。这个体会就是“感”,感了才能“通”。你不去体会它,无心无意,只是站在一旁观看,那么花也只是花,你也只是你;你如果诚意正心,大其心而体之,与它相通了,那么花便是“汝心”,“花之开”作为春天之“理”就是“元”,是“万物资始”,并且从中体会出“天地之大德曰生”,“元者,善之长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易·文言》)。所以朱熹说:“鸢飞鱼跃,道体无乎不在。当勿忘勿助之间,天理流行,正如是尔。”(《近思录》) 传统欧洲哲学是以“实体(存在者)认识论”为中心的哲学。人与对象是反映与被反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我们通常把它叫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或者用英国当代哲学家艾耶尔说,(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我们是否并且在何种程度上有可能不依赖事物与我们的关系而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描述事物。”⑩但在中国哲学看来,认识之鹄并不在于事物的“本来面目”,而在于领会人与事物的关系,即人与物构成的环境、情境,并且在这个领会过程中体会到人与对象的同一性,即人与天地万物本为一体。在用心去感受、领会的过程中与对象发生“感通”,以发现(或证实)人心中固已有之的“理”。所以邵雍讲:“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观物篇》)冯友兰先生在引用这句话的时候,把“以心观物”理解为“以心思物”,所思之“理”为物之性,即概念。(11)这是用西方哲学认识论“改造”中国哲学的结果。中国哲学不但不主张这样做,而且此种仅以“见闻之知”去观物,正是中国哲学所反对,所要避免的。中国哲人之观物是为了“通”,即在对象身上认识到自己心中之“理”,这才是“德性之知”,所以必须以心观物。这就是“象”作为中国自己的哲学语言的意义。 下面以图示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语言图式”之不同。 (一)传统欧洲哲学主客分离的认识论标签:哲学论文; 现代西方哲学论文; 冯友兰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中国哲学史论文; 哲学家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 海德格尔论文; 现象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