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语境下的“民族主义”_中国民族主义论文

不同语境下的“民族主义”_中国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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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这个在学术著作和大众传媒中经常可以见到的术语,来自于英语的"nationalism"或相近的其他西方语言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分别作"nationalisme"、"Nationalismus"、"nacionalismo")等。将西方语言中的这个术语转换为汉语时,是否都可一律变为“民族主义”?在不同的语境下,或者在其前面带有限定词的情况下,其内涵究竟是什么?本文不揣冒昧,拟对这两个问题做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与学界同好们协商努力,共同促进与这个基本概念有关的深入研究。

“民族主义”考略

为了弄清问题,首先有必要考察“民族主义”这个基本概念的来源与内涵。学术界普遍认为,“民族主义”这个概念,产生于近代西欧,该词语首次出现在文献中的年代,有人认为是1774年,也有人认为是1798年,甚至还有人认为是1409年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召开的题为“波西米亚和波西米亚民族的宗教与经济哲学”辩论会上提出的……(注:参见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载《世界民族》,1999年第1期,第7页;钱雪梅:《文化民族主义刍论》,载《世界民族》,2000年第4期,第2页;于蕙清:《民族主义与领土》,载《世界民族》,2000年第4期,第17页。)关于该概念的内涵,应如何界定,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但若把公认的在这方面素有研究的多位名家例如盖尔纳(Ernest Gellner)、史密斯(Anthony D.Smith)、霍布斯鲍姆(Eric J.Hobsbawm)、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格林菲尔德(LiahGreenfeld)、汉德勒(Richard Handler)等人的观点综合起来,(注:参见Gellner,Ernest and Anthony D.Smith."The nation:real orimagined?:The Warwick Debates on Nationalism."Nations andNationalism 2,no.3(1996):357-370;Smith,Anthony D."Gastronomyor geology?The role of nationalism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nations."Nations and Nationalism 1,no.1(1994):3-23;Hobsbawm,Eric J.Nations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90;Anderson,Benedict.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RevisedEdition ed.London and New York:Verso,1991,pp.5-7;Greenfeld,Liah."Nationalism in Westem and Eastem Europe Compared,"in CanEurope Work?Germany & the Reconstruction ofPostcommunist Societies,eds.Stephen E.Hanson and WillfriedSpohn.Seattle &Lond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95;Handler,Richard.Na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Quebec.New Directions in Anthropological Writing:History,Poetics,Cultural Criticism,ed.George E.;Clifford Marcus,James.Madiso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8,pp.6-8。)可以将该概念大致归纳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这样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民族主义是一种以血缘、地域、历史等因素为民族认同的前提,以同质的文化为感情纽带而联系内部成员,并以维护本民族利益为最终目的的理论、学说、意识形态,此为“道”;另一方面,民族主义自其形成之日起,就含有建立和巩固近、现代西方政治文化意义上的“国民国家”(nation-state)的明确的政治取向,这是把维护本民族利益的目的付诸实践的最高形式,并因此而形成相关的组织、运动、斗争,此为“器”。

关于上述第二方面,英国人约翰·布勒伊(John Breuilly)在其《民族主义与国家》一书中说道:“‘民族主义’这个术语,用来指一种追求或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活动,以及用国族主义的理由(nationalistarguments)为此种活动进行辩护。”那么,什么是“国族主义的理由”呢?他接着说:“国族主义理由是建立在下述三个基本主张上的一种政治学说:(1)存在着具有明确而独特的特征的民族(nation);(2)这个民族的利益和价值观优先于所有其他的利益和价值观;(3)该民族必须尽可能独立,这通常会要求起码是实现政治主权。”(注:Breuilly,John.Nationalism and the Stat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Press,1985,p.3.)由于殖民主义的制度移植和思想影响,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带有强烈政治色彩、以建立“国民国家”为目的的(欧洲)传统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观念,从西欧和北美首先传播到东欧,继而传遍世界上其他地区,并引发了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注:参见郝时远:《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评析》,载《世界民族》,1996年第3期。关于民族主义从西欧传播到东欧的详细论述以及相关的比较研究,可参见Nikolas,Margareta Mary.False Opposites in Nationalism:AnExamination of the Dichotomy of Civic Nationalism and EthnicNationalism in Modern Europe,该著作1999年3月起发表于网页http://www.wisc.edu/nationalism/index.html.从该网页上能查询到大量有关资料,其链接点近期已改为http://www.nationalismproject.org。)

在这三次民族主义浪潮中,既有分别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摆脱传统帝国的统治或殖民帝国的奴役而独立建国的东欧国家以及亚非拉地区的新兴国家,也有在冷战后从原苏联、前南斯拉夫的解体过程中分离出来而建立的新的独立国家。同时,受到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影响,在一些地区,民族分离主义的倾向随之加剧,如英国的北爱尔兰、加拿大的魁北克、法国的科西嘉、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等地区的民族主义者要求独立等。有的学者把类似前一种的民族主义建国运动称为肯定的、建构型的;把类似后一种的运动称为否定的、解构型的。(注:参见周丕启:《民族主义与国家建构》,原载于网页http://www.100yearchina.org。)

从不同角度对“民族主义”所做的论说,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可谓汗牛充栋,笔者在此无意赘述。上述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可以说是传统的、经典的、本义的。后来出现的其他各种“民族主义”,或引申,或借用,皆出自于它。

“民族主义”的分类与泛用

对于民族主义的分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通行的标准。尽管如此,它却有许多形态(shape)和形式(form)。多年来,西方关于这方面的经典论著,把民族主义划分为最主要的两种样式:一种是以政治民族主义(political nationalism)著称、发生在西欧的那一轮民族主义,其最明显的特征是把一些较小的族群(ethnic group)合并成了国民国家(nation-state),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建国过程就是如此;还有一种是族裔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或拼写为ethtnonationalism),这种民族主义是把一些族群组织动员起来开展国族运动(nationalmovement),为了国家主权而奋斗,或者保护国家主权,此种运动通常是以血缘关系,集体的记忆和目标,族裔的语言、文化、宗教,以及归属于特定地域为依据的。按西方学者的观点来看,族裔民族主义首先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发生在中欧、东欧地区。霍布斯鲍姆把它称为民族主义的“第二次浪潮”(second wave),而称最初发生在西欧的那一轮为“第一次浪潮”。由于族裔民族主义是把原来的一些国家分解成了更小的族裔政治单位——这种情况发生在奥匈帝国、沙俄以及奥斯曼帝国的欧洲部分,所以,霍布斯鲍姆又把它称为“分解型民族主义”(divisive nationalism),与此前西欧发生的“整合型民族主义”(integrative nationalism)相对比。(注:参见Alexander J.Motylet al(ed.)Encyclopedia of Nationalism,London:Academic Press,2001,p.360。)

不过,直到最近,即使对经典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还有人在进一步划分出亚型。如,迈克尔·赫克特(Michael Hechter)在其新近出版的《容纳民族主义》一书中,就以欧、美的经验为前提,着重从政治角度出发,将民族主义较为细致地区分为建国民族主义、外围民族主义、领土收复民族主义和统一民族主义。

赫克特认为,建国民族主义(state-building nationalism)所体现的,是试图将一些文化上有差异的区域,同化或合并在一个特定国家内的民族主义。它是中央统治者们为了把多元文化的人口变得在文化上同质而有意识地努力的结果。因此,从16世纪起一直到20世纪,英格兰和法兰西的统治者们断断续续地(也许或多或少是成功的)力图在其国土上培育同质性,这是通过把他们各自国家的凯尔特人地区中在文化上有差异的人口,同化成本国文化的人口而进行的。由于建国民族主义的原理通常是以地理因素为基础的——要使边界得到实际的或潜在的对手的承认以使之稳固,所以,这种民族主义往往在文化上是包容的。

当某种文化上有差异的地区对于被并入正在扩大的国家而加以抵制,或者试图从该国脱离出来或建立自己的政府(例如在魁北克、苏格兰和加泰罗尼亚),就会发生外围民族主义(peripheral nationalism)。这种类型的民族主义,通常是受上述建国民族主义的影响所驱策的。

领土收复民族主义(irredentist nationalism)则试图扩大现有的国家疆界,是通过把邻国的主要由自己的同族之人(co-nationals)所居住的地区(例如苏台德地区德意志人的情况)合并过来而实现的。

统一民族主义(unification nationalism)则是通过把政治上被分开但文化上同质的地区归并到一个国家之内来实现的,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如19世纪的德意志和意大利那种情况。在此情况下,为了使文化方面与政治统辖下的边界相一致,就要建立包含所有国族成员(the members ofthe nation)在内的新国家。建国民族主义在文化上是兼容并包的,而统一民族主义在文化上是独行排外的(exclusive)。(注:参见Hechter,Michael.Containing Nationalism.Oxford and New York:OxfordUniversity Press,2000,pp.15-17。)

而从汉语文献来看,迄今为止所能见到的“民族主义”这个词语以及相关词组,形式繁多,有宗教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暴力民族主义、部族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不胜枚举。其类型划分显得相当随意,这里还可再举一两个例子。

例如,有学者在论文中说,有一位台湾学者在其著作中从心理、社会、历史和性质四个层面上把民族主义分为27种类型之多。(注:参见陈建樾:《族际沟通与民族主义——族际政治的一种分析框架》,载《世界民族》,1996年第1期,第11页。)这简直使人有“‘民族主义’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感觉。由于该论文中未具体列举,且笔者尚未有机会阅读上述这位台湾学者的著作,故而不知其所划分的27种类型究竟为何物。但是可以预料,如果不加节制,这个“筐”里还会被放入更多的类型——很简单,只要在“民族主义”前面加上几个什么词,就变成“××民族主义”了。

再如,在去年发表的一篇关于民族主义的论文中,这样引述并讲道:

民族主义的定义可以被粗略地规定为:“民族主义表达了一种思想强烈的,通常已经意识形态化了的族际感情。它有时作为一种状态,吸引着族内每个个人的忠诚和报效热情;它有时变成一种系统化的理论和政策,为实际的民族成长过程提供原则和观念;它有时充当一种运动的口号和象征,起着支持或分裂民族国家的巨大作用;它还可以有多种变形,一切视具体的场合和条件而决定。”虽然这个定义对民族主义有一个基本的表述,但民族主义的内涵中仍有许多可变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因素。所以,对于民族主义的理解,仍要参照不同的历史环境,不同民族的不同经历,甚至要参照同一历史环境中的不同人物的不同经验感受和政治立场。

这里,该文作者特地提醒读者应该注意“民族主义的内涵中仍有许多可变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因素”,并“要参照不同的历史环境,不同民族的不同经历,甚至要参照同一历史环境中的不同人物的不同经验感受和政治立场”。

接着,该文作者又写道:

现在,西方文献中大量出现的民族主义就其内容而言可以归结为三类: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种族民族主义(ethnoculturalnationalism)以及多元民族主义(multicultural nationalism)。这三种民族主义类型既可以当作民族主义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特征来理解,也可当作当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政治集团或个人在对待民族问题时所采取的不同立场来理解。(注:单纯:《论中国人的“天下民族主义”》,载《世界民族》,2001年第2期。)

姑且不论见诸西方文献中的民族主义是否就可以总体归结为上述三类,笔者以为,这里所说的三种类型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可以在不同语境下来理解的。而且,可以根据其具体的内涵,分别翻译为不同的汉语术语,这可能比起将其前面还有限定词的"nationalism"统统译为“××民族主义”,更理想一些。(注:承单纯先生帮助,笔者找到了有这三种"nationalism"论述的原著(见下页注释①),得以结合该原著来略抒孔见,若有不妥之处,恳请单纯先生谅解与指教,并请方家提携。)

窃以为,所谓“公民民族主义”,就是最初发生在近代西欧以建立国民国家(nation-state)为目的的一种学说、制度及其实践,其基本特征是强调代议制政体以及社会成员的公民地位和公民权利等,亦即本文第一部分提到的经典的民族主义。

而"multicultural nationalism"这个术语,尚未被普遍接受为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它有时被用来指对于国民国家的一些观念拒绝认同,它提供了一种看待社会的视野,而这种社会是尊重和促进其各个构成族群的文化自治和地位平等的。(注:参见David Brown.ContemporaryNationalism:Civic,ethnocultural and multicultural politics,London:Routledge,2000,pp.126,128。)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种“多元文化民族观”。当代一些国家如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在解决本国民族问题时,就采取了对各个不同民族(族群)的传统文化加以平等对待以便有利于各民族(族群)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共同发展的施政对策,其中加拿大就是一个典型。(注:参见王丽芝:《神话与现实——对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再思考》,载《世界民族》,1995年第1期,第51-55页。)在这个层面上讲,"multiculturalnationalism"这种观念由政府出面实施了,成了“多元文化的民族政策”。

至于"ethnocultural nationalism",是以关于共同祖先的神话以及所继承的对祖先故土的拥有权为根据的一种情结,它强调某个社群(community)享有某些独特的种族、宗教或语言的属性,这些属性被视为共同祖先的“证据”。(注:参见David Brown.ContemporaryNationalism:Civic,ethnocultural and multicultural politics,p.128。)其实,它就是晚近在第三世界或在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的原住民中出现的、与经典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有一定区别的一种以注重本族文化为基本特征的民族意识及其相关的思想和行动。因此,在汉语里可否表述为“民族文化的认同观念”呢?

在上引论文中所说的中国人的“天下民族主义”,类似于上述第二种“民族主义”(ethnocultural nationalism),即:“民族文化的认同观念”。所谓“天下民族主义”,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民族认同观念。在该认同观念中,文化的异同,即单纯先生文中所说的用以做“夷夏之辨”的“礼”,是判别“我族”与“异类”的最基本的标准,这个标准居于核心;而对地域成分、种族(族裔)成分、语言成分,却不怎么强调。这种民族认同观念,与近、现代通常用于区分民族(nation、nationality或ethnic group)的标准差异甚大,或许正因为如此,引起了西方人对这种独具特色的民族观加以注视。关于“天下民族主义”,目前国内还有些学者也注意到了。(注:参见盛洪:《从民族主义到天下主义》,载《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1期。)笔者若要表述这一概念,可能会采用“天下情怀的民族观”。

词义区辨及适当选用“民族主义”

不难看出,许久以来,“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在国内外都有被泛用的趋势,其原因固然很复杂,但就使用汉语的人们而言,笔者认为:可能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而产生了一部分歧义所引起的,也有可能是把凡带有"-ism"这个后缀的词语均简单对译为“主义”的结果。

国人对"nationalism"之类带有后缀"-ism"的抽象名词,一般都翻译为某某“主义”。这种译法,可能最初引自日本的日语汉字,近百年来,涓滴成河,以至恣肆泛滥了。其实,"-ism"这个组词生命力极强的后缀,其含义甚多。它与语汇极为丰富的汉语中不同的名词搭配后,其语义可用风貌各异的三四十个汉语单字如“业、派、论、法、术、教、症”等等或词组如“活动、风格、制度、学派、体系、身份、歧视、装置”等等来表述。(注:参见蒋争:《英语词汇奥秘——英语单词学习手册》,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6年,第261-263页。)所以,我们在接触到带有"-ism"的词(包括随处可见的"nationalism")时,有必要细读上下文,精心斟酌,反复推敲,以达意且妥贴的汉语词加以表述,不应一概称为某某“主义”、某某“民族主义”。

就"nationalism"这个词而言,为了进一步弄清其确切含义,同时也考虑到人们在外文文献中接触到该词时一般会参照词典来将其转换成汉语,因此,不妨考察一下它在国内外出版的辞书中的定义与释义。先按年代顺序,看看它在一些权威的英、美辞书中的释义。

在1957年版的《韦伯斯特英语新国际词典》中,该词条的释义(笔者翻译的汉语释义放在英语原文后的括号内,下同)为:

nationalism n.

1.National character,or tendency to it;nationality.

2.An idiom,trait,or character peculiar to any nation.

3.Devotion to,or advocacy of,national interests ornational unity and independence;as the nationalism of Irelandor China.

4.Zealous,adherence to one's own nation or to its principles;patriotism.

5.A phase of socialism advocating the nationalizingof industries;——essentially the same as collectivism.

6.Theol.The doctrine that the people of a certain nationor nations are god's chosen people.

--Webster's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English Language,2nd edition,Mass.,Springfield:G.& C.MerrianCompany,Publishers,1957,p.1629.

(名词:(1)民族特性,或民族特性的趋向;民族性。(2)任何民族特有的方言土语、显著特征或特性。(3)对民族利益或者民族统一及民族独立的热爱或拥护;如爱尔兰或中国的民族主义。(4)对本民族或其原则的热忱;爱国心。(5)提倡工业国有化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阶段;基本上与集体主义相同。(6)神学术语,某个或某些民族的人民是上帝的选民这样的学说。——《韦伯斯特英语新国际词典》,第二版,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梅里安出版公司,1957年,第1629页。)

1978年版《兰曼当代英语词典》的释义为:

nationalism:n.[U]1(too great)love of and pride in acountry by its people 2 desire by a racial group(NATIONALITY)to form an independent country:Scottish nationalism.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Harlow and London:Longman Group Ltd.,1978,p.725.

(名词[不可数]:(1)某国的人民对该国(极强烈)的热爱与自豪;(2)某种族群体(民族)形成独立国家的愿望:苏格兰民族主义。——《兰曼当代英语词典》,哈洛与伦敦,兰曼集团有限公司,1978年,第725页。)

1986年版《牛津参考词典》的释义为:

nationalism

n.1.patriotic feeling,principles,or efforts.

2.a policy of national independence.

--The Oxford Reference Dictionary,ed.by Joyce M.Hawkins,Oxford:Clarendon Press,1986,p.558.

(名词(1)爱国的情感、原则或努力。(2)民族独立的政策。——《牛津参考词典》,牛津,克拉伦顿出版社,1986年,第558页。)

1988年版《韦伯斯特美国英语新世界词典》的释义为:

nationalism

n.1 a(devotion to one's nation;patriotism b)excessive,narrow,or jingoist patriotism;chauvinism 2 the doctrinethat national interest,security,etc.are more importantthan international consideration 3 the desire for or advocacyof national independence

--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3rd College Edition,New York:Simon & Schuster,Inc.,1988,p.903.

(名词:(1)a)献身于自己的国家;爱国心。b)过度的、狭隘的或盲目的爱国精神;盲目的爱国心。(2)认为国家的利益、安全等等比国际间的考虑更为重要的学说。(3)对民族独立的渴望或拥护。——《韦伯斯特美国英语新世界词典》,第三学院版,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公司,1988年,第903页。)

另外,在香港出版的“牛津双解词典”列出了该词的英文与中文释义:

nationalism:n.[U]1.strong devotion to one's own nation;patriotic feelings,efforts,principles.爱国心;爱国运动;国家主义;民族主义。2.movement for political(economic,etc.)independence(in a country controlled by another).政治(经济等)独立运动(指受他国管制的国家内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78年,第703页。

从以上各家的释义不难看出,"nationalism"总是与国家、民族独立相联系的,而所涉指的“民族”皆为"nation"或"nationality"而非"ethnicity"或"ethnic group"。

除了原文词典之外,即便在一般的外语与汉语对照的双语词典中,这个词语的汉语释义也不完全为“民族主义”。例如,在英汉词典中,该词还被定义为“国家主义”、“工业国有主义”、“民族特征(或习惯、惯用语)”;在法汉词典中,还有“国家主义”、“民族独立运动、民族独立学说”的含义;在德汉词典和西汉词典中,均还有“国家主义”的意思。(注:参见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缩印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第1200页;《法汉词典》编写组编:《法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834页;王昭仁等合编:《德汉词典》,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779页;上海外语学院《简明西汉词典》组编:《简明西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第909页。)

结合国内外这些辞书的定义及释义来区辨上文提到的林林总总二三十种“民族主义”,可以说,其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其含义实际上与“民族主义”的本义有很大的出入,甚至有明显的歧义。出现这么多的“民族主义”,不外乎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带有某个限定词(定语)的外文的"nationalism"翻译过来;另一种是把中文(汉语)的“民族主义”加上各种限定词(定语)而成的。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如上所述,则如何翻译这样的"nationalism"就值得商榷。如果是后一种,则可能是其创制者及使用者没有透彻地理解“民族主义”的本义——以民族独立、裂土建国为中心的政治民族主义,而把“以保持和发展民族文化为主的文化族群主义(ethnicism)”,(注:参见纳日碧力戈:《现代背景下的族群建构》,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13、219页。)当成“民族主义”(nationalism)了;或者在对“民族主义”加上各种限定词时,由于对该词的本义及渊源未准确把握,加得不够慎重。

"nationalism"这种带后缀"-ism"的词,包括带有限定词的该词,对于以英语(或其他相近的西方语言)为母语的人来说,很容易地就能领会其中蕴涵的多层含义;但这个外文词语翻译过来出现在外语与汉语对照的双语词典中时,却不可能把它们的完整意义表述出来,一般只出现“民族主义”这样简洁的定义,特别是对连带了限定词的该词语,在这类双语词典中几乎都不加以解释。在此条件下,如果只凭双语词典上的定义来翻译此种有定语的"nationalism"而不吃透其确切含义时,往往就会简单对译为“××民族主义”。无论如何,以中文话语场合为基准来看,分为几十种“民族主义”,是否过多过泛了一些呢?其中有些是否可以用除了“主义”之外的词语来表述,甚至不用“民族主义”而用其他更合适的词语表述呢?下面简略剖析几个例子。

“地方民族主义”这个术语,常见于国内讨论民族问题的论著中,它通常是指国内某民族("ethnic group"或"nationality",但决非"nation")因过于强调自己的利益而出现的某些思想倾向甚至偏激行动等,但它通常也没有要求从本国分离出去独立建国的意思。然而,如果不经仔细推敲就贸然使用,却是有问题的。例如,有汉英词典中,该词条对应写作"local nationalism"以及"local-nationalitychauvinism",(注:参见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英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第186页;吴光华主编:《汉英大辞典》(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41页;以及“金山词霸”软件的对应词条。当然,这种对译有其历史的原因,即汉语的“民族”有多层含义,但即便在国内人类学界,这些含义也是近20年来才逐渐区别清楚的。)如果有人与外国人交流时以这样的对译来说明“地方民族主义”,多半会让人家觉得所指对象是要闹独立的。目前,与该术语内涵对应的英语词语,除了上述"ethnicism"之外,还有一个意思基本相同的常见词(后面括号内为笔者的译文):

ethnocentrism n.

1 the emotional attitude that one's own ethnic group,nation or culture is superior 2 an excessive orinappropriate concern for racial matters

--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3rd College Edition,New York:Simon & Schuster,Inc.,1988,p.467.

(名词:(1)以自己的族群、自己的民族或自己的文化为优越的情感态度。(2)对种族问题过分的或不适当的关注。——《韦伯斯特美国英语新世界词典》,第三学院版,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公司,1988年,第467页)

所谓“地方民族主义”,其来源和使用,以及对应出现在国内辞书中的"local nationalism"等,除了牵涉到“民族主义”的内涵之外,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汉语中的“民族”有多层语义,这些语义的细微区别及它们与"ethnic"、"group"、"nationality"、“nation、people”的对应关系,(注:参见翟胜德:《“民族”译谈》,载《世界民族》,1999年第2期。)可以说是“地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及其引起的含混的根源之一。限于篇幅,同时为了集中论题,对此问题本文不拟探讨。以笔者对“民族主义”的理解,所谓“地方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即使不强调其外语译文是否准确而仅考虑其内涵,或许可称为“地方民族利益至上”之类吧?

再比如,古往今来尤其是近两个世纪以来独立建国的民族,鲜有不通过武装斗争能实现其目标者,而武装斗争就是一种暴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莫非有“和平”的民族主义吗?换言之,所谓“暴力民族主义”,其类型划分的依据何在呢?

又比如,所谓“部族民族主义”,倘若其中的“部族”就是要脱离某个国家而实现本部族的独立,那么,则大约可称得上是一种“民族主义”;倘若仅仅是为了充分维护本部族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自治权利而不寻求独立,恐怕就只能说是“族群主义”而非“民族主义”了。

“宗教民族主义”的说法,其源头多半出自国外。虔诚信奉宗教的国家(或民族,即nation)很多,三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影响相对较小,但三大宗教中任何一种也不只是单独哪一个民族在信奉。因此可以推知,所谓“宗教民族主义”,决非单独哪一个民族特有的现象因而可以成为一种类型的民族主义,无非是出现这种现象的民族,其宗教色彩更为突出而已。所以,若将出自英语的"religious nationalism",理解为“宗教色彩强烈的民族主义”之类,无论从概念表述还是从术语形成来看,可能更为准确一些。

还有,与当前西方舆论所宣扬的“中国威胁论”相匹配的所谓“中国民族主义”的说法,在中文话语场合中被人们屡屡提到。仔细考量,它其实指的是在遭到西方围堵的国际局势下,国人应激而生成以至强化的一种爱国情感,以及这种情感的抒发等等。此种译法自然出自西方遣造的"nationalism"一词,我们是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国民的爱国心”、“国民的爱国情感”之类,而不采用“民族主义”来对译呢?

这里可以举一个具体例子。今年1月23日,《国际先驱论坛报》刊载了一篇《纽约时报》记者撰写的报道,标题为"Let Beijing Beware ofXenophobic nationalism"。这篇报道对中国近年来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多方指责,说中国的国耻教育如何不妥。(注:参见"Let BeijingBeware of Xenophobic nationalism",repoted by Nicholas D.Kristof,in Intemational Herald Tribune,January 23,2002。)

倘若有人不把该报道全文通读明白,就将其标题翻译为“让北京谨防仇外民族主义”,且如果后来有人仅仅引用这样的标题来写东西,那么,难免又可能会出现一种“仇外民族主义”了。然而,从这则报道的内容来看,它是针对近10年来我国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而发的,原文中的"patriotism"、"patriotic education"即为旁证。当然,该报道中多次出现了"natioanlism"字样,并用了"hostile nationalism"这样的字眼。这样的字眼,若被哪位热衷于泛用“民族主义”的人士用上并分类,没准就是“敌对民族主义”了,其实,它充其量也只能称为“敌对的民族主义”,乃指其褒贬的程度而非类型尺度。另外,业界知道,在新闻体中,此处的"Beijing"并非地理或行政方面的“北京”,而是指“中国(政府)”。因此,尤其是根据该报道的内容,并站在并非贬损的立场上,该报道的标题或可翻译为“中国要谨防排外的爱国主义”之类。

概念及术语的外延随着时空范围的拓展可能会有所变化甚或扩大,但如果使用不慎也会引起混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民族主义”,无论其来自外文文献,还是在汉语已有术语的基础上追加限定词,均宜慎重处之,既不应当简单地转译,也最好莫人云亦云,而有必要结合上下文,选择适当的术语来准确表述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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