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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本质”问题不是一个“假问题” 从公元前300多年柏拉图提出著名的“柏拉图之问”开始,西方哲学和美学就不断在回答“美本身是什么”这个问题。20世纪初,中国现代形态的美学初创,众多思想家、教育家也踊跃加入到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的行列。直到20世纪末,还是没有找到多数人都能接受的答案,而且还搞不清楚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说:“美看来应当是最明明白白的人类现象之一。它没有沾染任何秘密和神秘的气息,它的品格和本性根本不需要任何复杂而难以捉摸的形而上学理论来解释。美就是人类经验的组成部分;它是明显可知而不会弄错的。然而,在哲学思想的历史上,美的现象却一直被弄成最莫名其妙的事。”① 于是,人们开始怀疑“美本质”是不是存在,或者追问“美本质”这个学术方程式究竟能不能够成立?1984年朱狄在《当代西方美学》一书中介绍说:早在1903年,威廉·奈德(William Knight)在《美的哲学》一书的开篇第一句话便是“美的本质问题经常被作为一个理论上无法解答的问题被放弃了。”② 199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了《美学百科全书》,其中赵汀阳编写的关于“美”的条目这样说:“到目前为止,对美的问题存在着三种基本的态度:1.一些人一直坚持把美作为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来加以解决,这种观点面临着古典类型的和现代类型的双重困难;2.一些人主张放弃美的问题,这种观点的处理非常简练,有利于避免许多混乱,但它的缺点是有可能同时放弃了一些富有意义的相关问题;3.一些人认为保留美的问题应该是有条件的,即认为一旦找到合适解决美的问题的有效办法,那么美的问题便是有意义的。这是一种小心谨慎的观点。”③ 张法教授通过梳理大量的西方美学文献资料,敏锐地发现并指出西方“分析哲学”对“美本质问题”提出的重大质疑:“分析美学从命题与事物的对应关系、美的词性和美的句型三方面证明了,美的本质问题是一个假问题。”④ 牛宏宝教授将信将疑,在他2005年编写出版的《美学概论》中介绍“主张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美的本质和美的规律”观点说:这种主张的突出特点是,它认为有一个“美本身”存在,因此,它把“美本身”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样,一方面,它能划清美学与艺术理论的界限。也就是说,它并不研究艺术,而只是研究艺术中的美。另一方面,它也将美学的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艺术之外的现实,即现实中的美和美的规律。不过这种主张的缺陷也是明显的,这就是“美本身”是否存在仍是一个疑问,也就是说,艺术和现实中是否存在着“美的本质”和“美的规律”,这还是一个问题。⑤ 由此看出美学界这些年在找寻“美本质”问题上的困难、犹豫和徘徊。 那么,美本质问题真是一个假问题吗? 普通哲学原理认为,“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本质”从整体上规定事物的性能和发展方向。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⑥我们可以看到事物的“现象”,但其“本质”却需要通过对“现象”的研究来把握。万物皆有本质,为什么“美”却没有?大豆不是土豆,有本质规定;男人不是女人,有本质规定;战争与和平,有本质规定;尊敬与蔑视,有本质规定;人与白鼠的基因最为接近,但人不是白鼠,有其本质规定……科学正是通过揭示它们的不同本质而发现它们的种种规律。“美”如此普遍、真实、生动,如此丰富多彩,如果它没有本质规定,“本质决定现象”的哲学原理可以被推翻。美丑之别是显然的。只满足于现象的描述,可能会很生动,很丰富,很精彩,甚至很讨巧,但肯定难以深刻,难以逻辑严密有说服力。人类理性面对现象,总还是要追问,它们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评断呢?这能离得开“美是什么”的思考吗? 张法教授曾介绍说:“按照海德格尔的思路,美的本质是存在的……因为如果没有美的本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美的事物就失去了根据,一是具体事物之美就没法从美的角度来予以说明,就只能从美之外的东西来说明,这一点在柏拉图提出‘美是什么’的时候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二是如果只把事物之所以美归于一些现世的、现象的、有限的原因,那么结果是:首先,虽然说明了事物的美,但却贬低了事物的美。其次,只能揭示出事物浅层次的美,而不能体悟到事物深层次的美。”⑦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还是很清醒的。 但海氏认为“美本质”又是不能言说、不能定义的。因为“美的本质之能作为本质,就在于它的绝对性,它对一切时代,一切文化都是适用的,它是超越任何时代、任何文化之上的;而关于美的本质的定义和言说,却只能是由具体时代、具体文化给出的,它是来自于一定时代、一定文化的,是受具体时代和文化局限的。因此任何关于美的定义,都不是美的本质的真正定义,而顶多只能是关于美在具体时代具体文化中有限显现的美的定义。因此,给美的本质下定义,其错误并不在于下了定义,而在于把这些定义当做美的本质定义”。⑧在这里他又进入了不可知论。“它”存在,但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亦如老子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说出来它就不是这样了。 不过海德格尔至少说明了一点:我虽然不能定义它,但它是“存在”的。他并不因为不能言说而否定它的存在。海德格尔还说明了,立足于“具体时代”“具体文化”的言说,是有“局限”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立足于“一切时代”和“一切文化”来言说呢? 二、生命作为立足点 也许,“生命”可以作为“言说”“美本质”的一个立足点。因为不论时代,不论肤色,不论国家和民族,其“生命”的内在规定是“超越”一切时代和一切文化背景的。选择“生命”作为逻辑起点解释一切审美现象具有海德格尔所说的“绝对性”“普适性”和“超越性”。 首先,美学界多年讨论没有形成别的统一意见,有一点倒是多数人认同的:承认只有从人的本质才能找到美的本质。我们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别的什么,人的本质就是生命。生命既有本原性又有自明性。生命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力源泉,并且它决定人类的一切行为内容、行为方式和面对不同对象时所产生的特殊心情。对于只有人才有的审美活动而言,没有比人的生命更前置、更有决定意义了。 其次,动物、植物也有生命,但人类不仅有生物生命,还有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人不但拥有一个现实的物理时空,也拥有一个博大的精神时空。从生命需要出发,不仅能解释人在现时时空的生命活动内容,也能解释他在精神时空中的生命活动内容。 能不能把“实践”作为逻辑起点呢?“实践”说认为,人能实践,能制造工具,才能称之为人。因此,人的行为的起始点应是“实践”,应立足于“实践”论人类的审美活动。但是我们知道,人的实践活动是由人的生命存在决定的。人没有生命及生命需求,便不会实践,也不能确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仅从实践开始,便不能解释从“生命”到“实践”之间丰富的生命内容在人类审美活动中的存在和表现。也许有人说,我可以从“实践”回过头去解释这些内容。但逻辑上,立足于实践得出的美本质认识包含不了这些内容。硬要牵强,便会从根本上否定“实践”立论的美学。 “生态”能不能作为逻辑起点呢?有学者认为,人的生命是“生态”孕育的,是在“生态”变化之中发生的,因而应该把逻辑起点从“生命”前移,以“生态”为逻辑起点来解释人类的审美现象。这就把“生态”的内涵从围绕着“人”转的时空往前无限推移了。从地球、太阳系、银河系乃至宇宙都在“生态”的演进线索之中。从时间上算,“生态”有远生态、中生态、近生态。远生态再往前,就是玄而渺远人类无可知晓的空无了。这个生态为什么叫“生态”而不叫“大自然”?这个“生态”有目的吗?如果说没有目的,则不能解释何以产生美感?谁产生美感?如果说有目的,这个目的的设定者和实现者是谁?最终得出的结论只能是神、上帝或类似的东西。这又回到了黑格尔的“绝对”和道家的“道”。实际上我们现实中讨论的“生态”,是环绕于人的生命存在的“环境生态”,这种生态的测评标准,是以人的生命(当下的和长远的、个体的和类的)需求为依据的。人的生命才是“生态”的立法者和评判者。 因此“生命”,是审视人类审美现象最恰当的逻辑起点。不到位(如“实践”)覆盖不了所有的审美现象(比如覆盖不了自然、性、爱、人体等);过了(如作为本体的“生态”)则不能解释人的美感,难以解释丰富的人类审美心理现象,逻辑上可能进入“客观唯心主义”或神秘主义,它们留下的难题我们早已熟知。从人类生命观察人类的审美活动,不但“美本质”可以界定,许多原来存在的理论难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答。 三、美是人的生命追求的精神实现 人有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三重生命具有同质性,目的都是为了人的生命的延续和永存。人不但在物理世界必须满足自己的生物生命需求,在精神世界也需要得到精神食粮的滋养。只有这样生命才可能是充实的、健康的。人所拥有的精神生命和精神时空是界定人类审美活动的两个前置条件。界定“美本质”概念之前,我们还须对“生命追求”这个概念作说明。所谓“生命追求”,就是人的生命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必然要求。人类有些活动,与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没有关系,这些活动便会显得无聊而没有审美价值。有些活动,显得似乎与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没有关系,一旦揭示出与生命的关系,它也就显示出强烈的审美价值。 美本质界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对象使人愉悦。不产生愉悦感的对象我们实在不能把它称之为美。 二是审美发生时不干扰、不破坏对象。这是一种“理论约定”而不是逻辑推演。在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中,美与善是统一的,精神消费和物质消费都是美的。为了使美学学科从物质实践的善独立出来,理论界便“相约”把对对象产生干扰和破坏的物质消费活动从美的大堂请了出去。 心理学早已揭示,实现了人的生命愿望,人就会产生愉悦感(肯定性情感)。这满足了美本质界定的第一个条件。在精神的时空中或以精神的方式满足人的生命愿望,不会对对象产生干扰或破坏。这满足美本质界定的第二个条件。 那么,美是什么呢?美就是:人的生命追求的精神实现。什么东西,只要它具备了满足人的生命需要的条件,就是美的。什么对象,只要在主体不干扰、不破坏对象的条件下,满足了主体的生命需求,它就是美的。⑨ 提出美与人类生命有关并不是今天的发明。无论东西方,从古到今,曾经用“生命”解释美者多不胜数。中国从老子、庄子,到王国维、吕溦、郭沫若、宗白华。西方从毕达哥拉斯、德谟克利特,到博克、狄尔泰、叔本华、尼采、车尔尼雪夫斯基……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皓首穷经编纂出以生命为立足点的厚重的中西美学史。只要扫描美的现象,反思美的本质,就不可能不遭遇“生命”。可惜的是,因为我们原来认为,所谓“生命”就只是肉体生命。仅仅立足于肉体生命既不能区别人与动物,也不能解释精神现象的审美和艺术,更与许多的社会伦理规则相悖谬。所以许多人来到“生命”的门前,兴奋一阵子,呼吁三两句,又悻悻然离开了。确认人有三重生命,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人拥有物理时空和精神时空,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人类审美活动有物理时空中发生的,有精神时空中发生的。不论在哪个时空中发生,只要对象可以满足我们的生命需要,而我们又没有在物理上干扰、破坏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美的。 丑是什么呢?逻辑上丑与美正相反对,如果说美是对人的生命的肯定与满足的话,丑则是对人类生命的拒绝、否定或毁灭。丑是人类生命的天敌,但作为人自我否定的审丑则属另一个范畴,此处不作展开。有的称谓如丑角、丑石,只是对“丑”这个概念的借用,是对对象不合规范、不合常态的极致描述,而不是真正的“丑”。 这个美本质界定,填充了以往“关系”论、“和谐”论、“意象”论内容的空无。它们划出了一个边框,里面的内容为何尚不明晰。装进了“生命追求与实现”这个内容,美的形式、动态、发展方向和规律也就自然呈现了。⑩ 四、生命美学对美学难题的解答 理论是否能够成立,在于对现象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合乎实际,是否彻底。越是彻底就越有说服力和生命力。立足于人的生命构建的美学,对于过去存在的理论难题的解答尝试,是合理而有说服力的。 以往我们解释美感的共同性和差异性,说到最后仍然是差异性而没有共同性。从生命的角度解说,人类的生命追求是共同的,因此有共同性。但个体生命追求在不同的背景条件下,三重生命的偏重是不同的,因此会具有美感的差异性。 解释自然美,以往的理论觉得需要许多中介并且绕许多弯子。生命美学解释自然美则十分直接和明了。凡是有益于人类生命存在与延续的自然现象就是自然美。自然对生命的满足越是丰富细腻,自然的美就越是丰富细腻。解释人体美,过往的理论要么对人体羞于启齿,要么难以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人体何以美。而生命美学解释人体美则可以直接切入主题。人体是生命的载体,是生命的体现,也是满足生命追求的对象。同一个人的人体,越是健康、年轻、充满活力,对生命争取生存和繁衍的保障越是有力,也就越是美。生命美学对于舞蹈、对于体育运动之美,都找到了一种直接、轻松的解释方式,有自然的说服力。 爱与死何以成为艺术永恒的主题?过往的理论不是避而不言,就是语焉不详。而在生命美学看来,爱与死是人的生命存在最为关注的命题。生命延续的需要确定了爱情主题的永恒,生命对于死亡的恐惧确定了人类永远对死亡感兴趣。因此爱与死的题材在历代的艺术创造中一而再再而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从不让人感到厌倦。 确实,立足于人的生命得出的美本质规定,不但对于现有的难题可以轻易化解,而且对美学所要面对的广袤天地留下了深远宽广的伏笔。放眼望去,处处都是用武之地,处处都可以绽放美学运用之花。我确信,立足于人类生命解释的美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①[德]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75页。 ②朱狄:《当代西方美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65页。 ③汝信、李泽厚主编:《美学百科全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312页。 ④张法:《美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5页。 ⑤牛宏宝:《美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2页。 ⑥《辞海》(中),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2854页。 ⑦⑧张法:《美学导论》,第39、39-40页。 ⑨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第二章,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⑩它们曾经把“自由”作为内容,但“自由”这个概念抽象而不确定,实践证明并不能作为解释所有审美现象的“尺度”。参阅封孝伦:《生命之思》第十章。生命与生命美学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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