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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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的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过去中国经济严重依赖国有和集体企 业,如今,中国的经济已成为混合型经济形式,其中,民营企业已占居重要地位。截止1998 年,中国国内民营企业总产值已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7%,其重要性仅次于国有经济,民 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中仅次于国有经济的第二大经济领域(其他领域分别是外资经济、集 体经济和农业经济)。尽管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然而,截止1999年底,民营经 济借款总额只占银行贷款总额的1%,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中只有1%是非国有企业。民营经济 的巨大潜力与其相对有限的间接融资方式的巨大反差表明:中国民营经济的融资方式急需拓 展,否则,中国民营经济将难以为继,民营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将变成一句空话。

一、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

1999年,世界银行专管民营事务的分支机构——国际金融公司(IFC)在中国北京、成都、广 东顺德、浙江温州等地开展了一项针对民营经济的调查活动,调查的结果显示:中国的民营 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80%左右的民营企 业认为融资困难已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据调查显示,中国民营经济初创时的启动资金有 90%以上主要来自资金持有者、当初的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解决(参见表1)。在初创期过 后的后继投资中,样本企业仍然严重依赖内源性融资渠道(见图表1),其中,至少62%的资金 依靠业主自有资金或者企业的前期利润来解决;在外源性融资渠道中,来自非正规渠道、信 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的份额相差不多,除此之外,公共股市(public equity)、国债市场(pu blic debt markets)在民营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则微不足道。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我们发现:企业的规模是影响融资方式的一个因素,随着企业规模的 不同,各种融资方式的重要性也明显不一样。对小型企业来说,内源性融资很重要,然而,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融资方式的重要性却不断下降;外源性融资方式对小型公司来说 ,主要依靠非正常的渠道才能获得,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这种从非正规渠道获得的 资金份额却在不断下降,而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额却会不断增加;对大型公司来说,前期 利润积累构成其融资的第一大资金来源,商业银行紧跟其后,已成为大型公司的第二大融资 途径。以上的事实似乎表明这样一个趋势——对大型民营企业来说,要想走向成功,银行在 其融资的过程中作用举足轻重。然而,我们的调查显示:一般而言,中国的银行在民营企业 的融资方面发挥的作用还相当小,在过去的5年中,只有29%的被调查企业能从银行获得稳定 的资金支持。

与发达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的企业融资方式相比,中国的民营企业更加依赖内源性融资渠 道。最近,一份由世界银行所做的有关转轨经济国家的商业环境的调查显示:在那些早先进 行改革的国家如爱沙尼亚、波兰、立陶宛等,它们的内源性融资比重相当低,其份额分别是 33%、34%、37%。而在美国,内源性融资的比重则更低,即使对那些成立尚不到两年的小型 和中型公司来说,其内源性融资的比重也不过54%。

二、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因素

中国民营企业在融资时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金融体制内部存在 问题;另一方面,中国在民营银行方面的政策措施存在缺陷。通过近年来的改革,中国在减 少政府对银行借贷行为的干预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目前仍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 :中国的地方政府仍然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承诺或方式在鼓励银行向国有企业贷款。不仅如 此,中国的银行仍然认为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即使形成死帐也与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性质两样。 人们的预期以及近年的经验表明:当国有企业的贷款难以清偿时,自然会有政府出面为之周 旋,而民营企业却没有这么好的运气,结果,造成银行在给不同所有权类型的企业贷款时所 面临的风险存在很大差别。如果这种现象一日不除,民营企业在贷款时的所遇到的不公正待 遇就一日不会消失。

因此,要让银行贷款给民营企业就必须采取一些附加措施。比如,给予银行以更高的利息 回报,但是,由于中国的大多数银行是国有银行,其面临竞争程度相当有限,这样,采用更 高的利息回报手段,对它们来说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再者,中国的金融领域正面临改 革,减少银行体系的呆帐已成为众矢之的,这些都导致银行在贷款风险方面就更加谨慎。目 前,由于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 目来说,它们已毫无兴趣可言。事实上,中国的中央银行已要求各大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 责制”(responsibility to individuals),也就是说,银行信贷主任要对贷款实行个人负 责,结果,自然就没有人愿意贷款给民营企业了。

此外,尽管中国政府已逐步地放松了对一部分利息和交易费用的管制,但是,这还不够, 银 行利率还实行上限措施,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只能比挂牌利率高出30%,农村信用 合作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也只能高出挂牌利率的50%,银行正在从这种灵活的利率制度下受益 ,但是,利率还应该进一步放松管制以鼓励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为了作好准备以加入世 界贸易组织,中国政府正准备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以减少对利率的管制。随着时间的延续, 银行和信用联社已经发现一些绕开利率管制的新的措施,比如,收取差额补偿金(compensat ing balances)或者收取贷款滞付金(false late payment fees)。结果,根据我们的调查, 中国的国有银行也已收取了相当于黑市交易价格的实际利率,与此同时,过去那些常常用来 规避利率管制的大多数机构也增加了额外的交易成本,结果,国有银行自然不情愿对民营企 业的高利息和高风险作出反应,那些小型公司仍然会因此而受到歧视。

银行手续 中国的银行常常抱怨那些要求融资的项目效率太差,觉得不值得为其融资。然 而它们所谓的“可贷”项目(bankable projects)常常取决于它们在筛选客户时所用的手续 ,这些手续不论是公开的还是非公开的都主要取决于客户与银行之间是否有担保(collatera l)或个人交情存在,而不是对该项目的的评估结果。再者,可能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银 行 本身在给国有企业贷款时存在刚性,并常常按照国有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为它们度身定制。根 据我们所进行的调查,企业申请贷款常常是一桩颇带官僚氛围且耗时耗力的过程,在调查中 ,约有70%左右的企业认为书面手续常常是一个相当的甚至主要的申请贷款时的障碍。这些 贷款时所需的担保、申请过程高额的成本以及关系型融资等常常让小型企业贷款的难度大大 增加(参见图表2)。

担保条件 根据我们的调查,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其担保条 件不合格,尽管从理论上讲有很多的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是,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 是最主要的担保品,有时候,是唯一的可担保品。由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常常拥有国有的 或集体土地的法定占有权,而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寓的使用权,因而,它们 常常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自己所需的贷款。再者,重新估价可以用作担保的资产价值成本 高 昂,有时,其费用高达整个资产价值的百分之几十。此外,企业还得每年为这些资产进行重 新注册,交付注册费。这些重复性的费用、颇带任意性的费用,结果大大挫伤了这些公司贷 款的积极性。

信息问题 信息问题在中国一些金融市场上比较普遍,对民营企业而言,这种问题尤为严 重。民营企业就是在这种不良的政治和经济氛围中发展了20年,只是到最近,这种现象才有 所改观,民营企业开始拥有了和国有经济一样的地位。过去,一些民营企业为了发展,已使 自己的身份模糊化,其中有许多民营企业为了便于经营以及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好的待遇而纷 纷以集体企业或外资企业的面目出现,结果是,由于它们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组织,因 而常常给它们的借贷带来了困难,使问题更遭的是,银行没有这方面的措施以及对收集和处 理这些相关的信息无能为力,因而民营企业的贷款难问题难以缓解。

现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相互作用还不明显,金融体系和会计体系的资料在它们之 间还不能共享,企业通过回避开正规的会计体系或者同时做几本帐,银行就无法对企业的资 料进行监督和审计。当然,银行也不情愿接受企业那些不可信的经营状况的证明。

最近,中国的会计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中明文规定: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本帐,其目的就 是解决这样的问题。最近,中国的央行规定:企业借款人在借款是要在国家数据库进行登记 ,这将使中国国家数据库拥有更多的信息,同时,这也将抑制那些信用不好的企业用同一笔 担保而获取多笔贷款的现象发生。

三、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措施

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的一致努力,从企业 的角度来说,提高其管理透明度,明晰其所有权归属至关重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建立和 保证一个公平的经营场所,制定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借贷行为和投资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 的作用不可小视。

强化银行在民营企业借贷方面的鼓励性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通过引入民营产 权和加强竞争来强化银行的利润动机。目前,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所有权结构并不互 相匹配,事实上,民营的银行所有权也并不存在。未来中国即将成为WTO成员国,从这个角 度来看,加入WTO后,中国的金融领域将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因此,中国政府应该允许国 内的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为了减少在管制方面的疑虑,在开始阶段,中国应该对民 营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进入和谨慎的资格审查。

民营金融机构将不太会受到国家政治因素所左右,其经营将更多的服从于利润导向,这样 ,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 企业身上,目前,这种类型的企业数目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占大多数。这些民营金融机构将不 会歧视现有的顾客关系,它们将在市场上塑造自己的形象,并会不断创新,以各种新的方法 开展业务。

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大型国有的银行将主导中国国内金融市场。强化这些大型国有银行的 利润动机将会使民营企业的贷款机会增加,成立合资银行、上市以及与外资金融机构建立战 略性合作关系就是达到这种目的的几种方法。

继续推进利率自由化的进程。有证据表明: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贷款能力,有必要继续推 进利率的自由化进程,该措施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目前,大部分 已经获得贷款的那些民营企业事实上都支付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出好多的实际利率;同时 ,企业家们还表明获得贷款对他们来说比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重要得多。

允许银行征收交易费。贷款银行发现向民营企业贷款常常面临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因为民 营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银行对它们的情况也没有国有企业那么了解,因此,如果银行的这 些成本支出不能得到弥补的话,民营企业就必然受到歧视。相反,通过征收交易费,就会刺 激银行考虑小型民营企业的贷款请求,培养银行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意识,促使更加透明的 、更加健全的会计标准的建立。

开发更多的借贷方式,如租赁(leasing)和保理(factoring)等。租赁和保理业务目前在中 国尚处于发展阶段,但是,它在担保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非常有用,比如采用租赁方式,担 保的执行就比较容易了。

然而,租赁在中国面临诸多难题:长时间的租金拖欠难以解决;会计标准模棱两可;其他 来源的资本投融资面临不公正的管制环境;基金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最近,一个令人高兴的 措施就是中国新的合同法中增加了金融租赁这一章内容,无论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是从区域 范 围来看,这都是头一次在法律中对金融租赁这一基本原理作出规定。然而,一项普通的司法 规定并不能替代一项专门的租赁法,在中国,民营企业的租金拖欠和租赁渠道畅通等问题尚 十分普遍。为了解决上述有关租赁问题,一项专门的租赁法将必不可少。

保理业务(factoring),即公司将自己的应收帐项转售给某金融机构,由其代为托收帐项的 活动,这时,金融机构就被称作保理人(factor),通过这种办法企业就将帐上债权贴现为现 金,从而可以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性。新的合同法对此也作了相关规定,这使得在不经过债务 人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义务的履行和合同权利之间可能产生分离,该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将对 保 理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刺激作用。

创设能促进民营股票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目前,中国的民营股市正处于发展的萌芽时期 。事实上,离岸的风险投资基金在企业启动时期的作用会大大高于国内基金的作用。目前, 由于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民营股票市场在发展高科技方面的重要性,所以,中国政府已采取 了一些列的措施以刺激民营股票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也在准备制定有关风险投资和 投资基金的法规。目前,在建立民营股份基金的组织结构方面,中国还没有相应的管制规则 ,中国常称这种基金为“产业投资基金”,其结果,基金兜售者常常建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投资的主体,这样,它们就必须遵守公司法的约束,因而,它们就必须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不得将超过其资本额50%的资金投资到其子公司或者其他法定实体中去。

在建立中国民营股权基金以前,在法律方面须作好这样几件事情:首先,最重要的几个与 基金的法律组织机构密切相关问题有:设立基金经理;委托人有必要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免受 基金经理机会主义行为(adverse actions)的影响;为了避免双重税负,有必要作好税务管 理。其次,中国民营股市的发展也取决于投资者运用多样化投资工具进行投资组合的能力。 然而,中国缺乏发行不同种类股票和“准股权式证券”(quasi-equity securities)规定, 这无疑影响了民营企业在它们融资安排上的灵活性。

提高民营企业对公众股市的介入。股市的退出机制是否健全是制约民营股市健康发展的一 个关键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民营股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股市的状况。 实际上,对民营企业来说,中国的公众股市基本上对它们是不开放的。2000年3月份,中国 的证监会发布命令取消企业上市时的有关配额制度,这意味着中国的民营企业将有更多的机 会通过公众股市获取长期融资。要想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对公众股市的介入程度,还有两个 办法可以借鉴:一个是扩展投资者退出股市的范围;另一个是放松上市的资格限制。

2001年,中国将建立“二板市场”,它将加强投资者上市前的退出机制的管理,这将对民 营股市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对新的小型民营企业来说,二板市场拟议的上市规定将会大大 放松,因为公司过去的赢利历史并不作为其上市与否的必要条件,同时,企业上市的资本金 也将从3000万人民币(折合360万美元)降为2000万人民币(折合240万美元)。尽管这一最低资 本额尚值得商榷,但是,这不啻是一种进步。

四、结论

中国宏观经济数据以及我们的调查表明: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的民营经济的飞速增长基 本上是靠内源性融资取得的。国际经验证明,光靠内源性融资渠道,企业的发展将难以为继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日益走向成熟,外源性融资渠道的重要性将会大大增加。

提高民营企业的外源性融资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己的努力,而且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 以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转变它们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如果要想让民营经济 这个“发动机”不停地运转,这样的转变将显得十分的迫切和必要。但是,这三方面的工作 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相反,它们是相互促进和互相作用的,一个良好的借贷人、一个运转正 常的金融机构以及一个好的管理框架三者缺一不可。毫无疑问,随着中国民营企业外源性融 资渠道的拓展,中国的民营企业将会继续在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中再领风骚、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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