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州句复合剑铭文及其所反映的历史——兼释八字鸟篆钟铭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铭文论文,其所论文,越王论文,历史论文,钟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现在所见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越王剑中,以越王州句剑的数量最多,仅张光裕、曹锦炎两先生主编的《东周鸟篆文字编》一书,就著录有十六件之多。〔1〕除去重复的字, 铭文的内容大致相同:“戉(越)王州句自乍(作)用佥(剑)。”唯该书著录的98号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越王州句残剑格铭文,与众不同,可惜文字残缺,不能通读。(图一)
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发现一件跟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残剑格铭文相同的剑,文字完好无缺。这件剑就是本文所说的越王州句复合剑。曹锦炎先生在《跋古越阁新藏之州句剑铭文》一文中(以下简称“曹文”),〔2〕对这两件剑的铭文进行了讨论, 我们在这里试提出几点补充意见。
越王州句复合剑是因剑身中脊与两从的铜锡成分不同而得名。该剑传浙江出土,现藏台湾古越阁,1995年8月曾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展出。〔3〕剑通长53.5、柄长9、身宽5、格宽5.5厘米。剑格上有鸟篆十四字:正面六字,左右两侧各三字;背面八字,左右两侧各四字。(图二)
剑格正面六字,除去右侧重复的“州句”二字,应该先读右侧的“戉”,然后读左侧的“王州句”,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问题在背面八字的读法。曹文考察了现有十多件州句剑铭文,指出州句剑铭文排列有一定的规律,“右侧总是按顺时针方向环列,左侧总是按逆时针方向环列。释读铭文时必须按照这个规律,依先右后左顺序”。曹文就是按照这个规律来释读州句复合剑铭文的,应该是正确的。现在根据曹文的意见,重新把州句复合剑的铭文释写于下:
戉(越)王州句之用佥(剑),唯余土囷邗。
中国历史博物馆藏的那一件越王州句残剑格,除《东周鸟篆文字编》著录外,还著录于《殷周金文集成》第18册89页,被编为11579号。不过《东周》著录的是摹本,《集成》著录的是拓本。现参照两书的图版,把该残剑格铭文释写于下,并根据复合剑铭文补出缺文:
戉(越)王州句之用[佥(剑),唯]余土囷邗。
“之用”二字原文仅残存上部笔画,释文是据复合剑铭文而定的。
“唯”字原文右旁作“鸟”形,曹文释为“唯”,甚是。古书中常见“唯余……”的句式。例如《左传》襄公十四年“唯余马首是瞻”,昭公二十六年“唯余心所命”。此外,还见于八字鸟篆钟铭文:“唯余尽既艸土。”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八字鸟篆钟也是越国之器,说见下文。
“余”边上一字,曹文释为“土”,《东周》、《集成》释为“王”。按越王诸器鸟篆铭文的“王”字,大致有两种写法:一种写作二横,一种写作三横。不论是写作二横的还是写作三横的,竖画的中部都作横S形。前一种写法的“王”,横S形位于二横之间;后一种写法的“王”,横S形位于上二横与下一横之间。根据复合剑铭文的字形,此字横S形之上没有横画,之下作一短横和一长横,跟上面所说的两种写法的“王”字都不相同。于此可见,曹文把这个字释为“土”显然是正确的。
“囷”字原文作从“禾”从“”,曹文释为“利”,非是。按此字见于甲骨文,其异体作从“禾”从“匚”。〔4 〕陈邦怀先生和郭沫若先生,把这两个字分别释为“囷。”〔5 〕甲骨文写作从“禾”从“匚”的“囷”,还见于战国中山王鼎铭文和古玺文字,〔6〕李学勤先生也释为“囷”。〔7〕中山王鼎铭文说:
氏(是)以寡人囷凭之邦。〔8〕
按“囷”、“委”二字古音相近,可以通用。上古音“囷”属溪母文部,“委”属影母微部。溪、影二母都是喉音,微、文二部阴阳对转。《说文》莙部:“麕,牛藻也。从艸,君声。读若威。”又女部:“威,姑也。从女、从戌。《汉律》曰:妇告威姑。”许多学者指出,“威姑”即《尔雅·释亲》所说的“君姑”。“莙”、“君”二字属文部,“威”属微部。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书中“君”与“囷”、“威”与“委”,分别有通用的例子。〔9〕疑鼎铭的“囷凭” 应该读为“委任”。《汉书·宣帝纪》:“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委任焉。”于此可见,郭、陈二氏的释法是可取的。所以,我们把剑铭此字径释为“囷”。
剑铭末尾的“邗”字,从“邑”从“干”声,本是国、邑之名,古书多以“干”为之,大概“邗”是为这一意义后造的专字。
“唯余土囷邗”五字十分珍贵。不仅是因为这五个字不见于其他的越王州句剑铭文,更重要的是这五个字还反映了一件不见于文献记载的历史。要想说明这一点,先得从“囷”字的意思谈起。
据《说文》说解,“囷”的本义是“廪之圜(圆)者”。剑铭的“囷”当非此义,显然是个假借字。是哪个字的假借呢?我们认为是“卷”字的假借。上古音“囷”属溪母文部,“卷”属见母元部。见、溪二母都是喉音,元、文二部字音关系密切,可以通用。《左传》文公十一年《经》“楚子伐麇”,《公羊传》“麇”作“圈”;昭公元年《经》“楚子麇卒”,《公羊传》、《谷梁传》“麇”作“卷”。《说文》说“麇”从“囷”省声,籀文作“麕”,不省。此是异文的例子。《汉书·地理志下》安定郡属县“眴卷”,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卷,音箘簬之‘箘’。”此是注音的例子。《释名·释宫室》:“囷,绻也,藏物缱绻束缚之也。”此是声训的例子。所以剑铭的“囷”可以假借为“卷”。《淮南子·兵略》:
昔者楚人地南卷沅、湘。许慎注:卷,屈取也。沅、湘,二水名。
剑铭“卷”与此“卷”字用法相同。“唯余土卷邗”的意思是说:只有我的疆土扩张到邗。
前面说过,邗是国、邑名。《说文》邑部:
邗,国也,今属临淮。从邑,干声。一曰邗本属吴。
《淮南子·道应》:
荆有簬非,得宝剑于干队。许慎注:干国在今临淮,出宝剑。
《左传》哀公九年:
秋,吴城邗,沟通江、淮。杜预注:于邗江筑城穿沟,东北通射阳湖,西北至宋口入淮,通粮道也。今广陵韩江是。
《说文》的第一种说法和《淮南子》注的说法是一致的,认为干在临淮,但是没有具体指出在临淮的什么地方。临淮是郡名,其范围横跨淮水南北。这大概是就干国的疆域来说的。 春秋时期干国为吴所灭〔10〕,所以《说文》说“一曰邗本属吴”。 《左传》哀公九年所说的“吴城邗”,当是吴灭干后,在干国境内所筑的城邑。传统说法邗城在广陵北,即今江苏扬州市北。剑铭的邗大概是指故干国地区,而不是指邗城。
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城邗,沟通江、淮”的目的, 是为了北上争霸中原。淮南地区是北上的要道,所以吴王夫差才有此举。遗憾的是,公元前482年,正当吴王夫差在黄池争当盟主、 实现他的霸业的时候,背后却受到越王句践的袭击。经过几年的苦战,越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攻破吴都,吴王夫差身死国亡。
越王句践灭吴之后,也要争霸中原。“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句践胙,命为伯。”〔11〕但是,原吴人占领的江淮地区,这个时候并没有属越。《史记》的《楚世家》说“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越王句践世家》说“句践……以淮上地与楚,归吴所侵宋地于宋,与鲁泗东方百里”。其中的原因,《韩非子·说林下》说得很清楚:
越已胜吴,又索卒于荆而攻晋。左史倚相谓荆王曰:“夫越破吴,豪士死,锐卒尽,大甲伤,今又索卒以攻晋,示我不病也,不如起师与分吴。”荆王曰:“善。”因起师而从越。越王怒,将击之。大夫种曰:“不可。吾豪士尽,大甲伤,我与战必不克,不如赂之。”乃割露山之阴五百里以赂之。
越王句践在位三十一年(公元前496年—前465年),临终之前已意识到称霸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句践告诫他的儿子说:“夫霸者之后,难以久立,其慎之哉。”〔12〕经过越王鹿郢、〔13〕不寿两代时间的沉寂,到了越王朱句时才重新活跃起来,重做他曾祖父争霸中原的美梦。
朱句就是剑铭的州句,他在位三十七年(公元前448年—前412年)。据文献记载,在朱句在位的三十七年期间里,发生了下列的事情:
公元前447年
朱句2年楚灭蔡
445年 4年楚来杞
431年 18年楚灭莒〔14〕
415年 34年越灭滕
414年 35年越灭郯〔15 〕
412年 37年朱句卒
从此表可以看出,在越王朱句即位之初的一二十年,淮泗流域被楚所占领。这就是《楚世家》楚惠王四十四年(公元前445 年)所说的“楚东侵,广地至泗上”。据《越绝书》、《吴越春秋》和《水经注》等记载,越王句践曾迁都琅邪。〔16〕莒的东边紧接着琅邪。《战国策·齐策五》说:“昔者……莒恃越而灭,蔡恃晋而亡。”公元前431 年楚简王把越的与国莒灭掉,阻挡了越王朱句向西发展的道路,加之从海上把士兵和给养运送到琅邪,又很不方便,在这样的情况下,朱句要实现他争霸中原的梦想,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江南老家,走吴王夫差北上的老路。要北上,首先要占领故干国地区,打通北上的通道。我们认为剑铭“唯余土卷邗”,就是这一史实的记录。占领故干国地区,对于越王朱句北上争霸中原来说是一件大事,所以特铸剑铭记此事,以示炫耀。至于朱句三十四年灭滕,三十五年灭郯,那是在打通北上通道之后所取得的战果。
据童书业先生研究,吴王夫差为了北上争霸中原,曾迁都于邗。传河南辉县出土的赵孟介壶铭文,把吴王夫差称为“邗王”。〔17〕童氏说“盖干为吴所灭,吴迁都于此”,遂称为“邗王”,“犹韩哀侯灭郑徙都之称‘郑哀侯’,魏惠王徙都大梁后遂称‘梁惠王’也”。〔18〕按童氏的意见是很有道理的。古书上常见“干越”连言。例如《庄子·刻意》“夫有干越之剑者”,《荀子·劝学》“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淮南子·原道》“干越生葛絺”,司马彪、杨倞、高诱都认为“干”即“吴”。这跟赵孟介壶铭文把吴王夫差称为“邗王”是一致的。古代往往以国都指代国家,上引童氏语所举的例子有韩都郑,以郑指代韩;魏都大梁,以梁指代魏。此外,还有赵都邯郸,以邯郸指代赵;〔19〕楚都郢,以郢指代楚。〔20〕吴被称为干,即属于此种情况。过去人们多认为吴被称为干,是因为干被吴所灭,不完全正确。只有在吴灭干之后迁都于干,吴才会被称为干,否则的话,吴是不能被称为干的。正如赵灭代、中山,而没有迁都于代、中山,赵不能被称为代、中山一样。
越王朱句既然是走吴王夫差北上争霸中原的老路,他很可能跟夫差一样,也曾迁都于邗。关于这一点,似乎可以从越被称为干得到证明。《战国策·越策三》:“夫吴干之剑,肉试则断牛马。”《吕氏春秋·疑似》:“相剑者之所患,患剑之似吴干者。”〔21〕“吴干之剑”大概是《考工记》“吴粤(越)之剑”和上引《庄子》“干(吴)越之剑”的另一种说法。如此,“吴干”显然是指“吴越”。越被称为干,跟吴被称为干是同类情况,也应该是越曾迁都于干,才以干指代越的。
公元前412年朱句去世,由他的儿子翳继位。 这时翳奋朱句之余烈,于公元前404年又灭掉了位于郯东北的缯。〔22〕大概因连年用兵, 国势衰微,越王翳在北方很难再支持下去, 只好在三十三年(公元前379年)南迁于吴。过了三年(公元前376),翳被他的儿子诸咎所杀。 〔23〕此后,国内接连发生几起叛乱,即所谓的“越人三世弑其君”。〔24〕越国从此一蹶不振,终于在公元前333年为楚所灭。〔25〕
根据以上所说,剑铭“唯余土卷邗”所反映的是越王朱句十九年至三十四年,北上争霸中原占领邗地这一历史。复合剑铸造的年代,可以准此历史定在公元前430年至前415年之间。
关于越王州句复合剑铭文就谈到这里,最后顺便谈谈前面提到的八字鸟篆钟铭文。
八字鸟篆钟铭文见于方浚益《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二卷三二页,容庚《鸟书考补正》曾予转载。〔26〕现将其铭文释写于下:
(图三)
据方氏所说,他是根据上海赵谦士(秉仲)所藏旧拓本摹写的。从摹本和方氏语看,原文是用印模制成范后铸出的,跟所谓的能原镈铭文形式相同。〔27〕前二字竖行,位于钲部;后六字横行,位于鼓部。古代编钟的铭文,往往把一篇分铸在数件上。此钟的铭文不全,其上下文字当在其他钟上。
第五字即《说文》篆文“津”所从的声旁。此字跟“尽”音近,所以在侯马盟书里用为“尽”。〔28〕这个字在钟铭里也是作为“尽”字来用的。
第六字“既”,疑应该读为“摡”。《广雅·释诂一》:“摡,取也。”王念孙说:“摡者,《玉篇》摡,许气切,引《召南·摽有梅篇》‘顷筐摡之’。今本作‘塈’,毛传云:‘塈,取也。’宣十二年《左传》‘董泽之蒲,可胜既乎’,杜预注云:‘既,尽也。’案‘既’亦与‘摡’通,言董泽之蒲,不可胜取也。”〔29〕
第八字“土”的写法,与越王州句复合剑的“土”相似,唯钟铭的竖画上部作两个横S形,比剑铭多一个。 我们过去把这个字释为“王”是有问题的,因为鸟篆的“王”字没有像这样写的。
根据以上对八字鸟篆钟铭文的释读,“唯余尽摡吴土”是“唯余尽取吴地”的意思。《史记·越王句践世家》:“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此“尽取故吴地”与钟铭“尽摡吴土”用语相似,可以参考。众所周知,越王句践二十四年(公元前473年)灭吴,尽有其地。 “唯余尽摡吴土”大概是指此事,“余”即句践自称。前面说过,越王句践在位三十一年。那么,此钟应该作于公元前473年至前465年之间。
注释:
〔1〕《东周鸟篆文字编》80号、86号至100号,香港翰墨轩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
〔2〕见《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第389—395页,香港中文大学,1997年。
〔3〕王振华:《台湾古越阁藏青铜兵器精粹展》图版34、 图版目录34,台湾,1995年。古剑:《〈台湾古越阁藏青铜兵器精粹展〉巡礼》,《文物》1995年第8期,第95页、96页图五。
〔4〕《甲骨文编》第311页,中华书局,1989年。
〔5〕陈邦怀:《甲骨文零拾》第2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 年。郭沫若:《殷契粹编》考释第120页,科学出版社,1965年。
〔6〕容庚:《金文编》第845页,中华书局,1985年。罗福颐:《古玺文编》第300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7〕李学勤:《新出青铜器研究》第185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
〔8〕《文物》1979年第1期,第16页图一八。《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610·880,文物出版社,1987年。 《殷周金文集成》5 ·251 ·2840A,中华书局,1985年。
〔9〕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第121、503页,齐鲁书社, 1987年。
〔10〕参看郭沫若《吴王寿梦之戈》,《奴隶时代》第131、132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
〔11〕《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12〕《吴越春秋·句践伐吴外传》。
〔13〕“鹿郢”之名,据《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司马贞《索隐》引《纪年》,《越王句践世家》作“鼫与”,《越绝书·外传记地传》作“与夷”,《吴越春秋·句践伐吴外传》作“兴夷”,越王兵器铭文作“者旨于赐”。参看林沄吴《越王者旨于赐考》,《考古》1963年第8期,第448页转460页。
〔14〕以上见《史记·楚世家》。
〔15〕以上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司马贞《索隐》引《纪年》。
〔16〕参看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上册,第110—114页,中华书局,1985年;蒙文通《越史丛考》第121、122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
〔17〕《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632·888。 《殷周金文集成》15·227·9678,中华书局,1993年。
〔18〕童书业:《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集》第108—112页,中华书局,1962年;《春秋左传研究》第239—24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19〕例如《史记·六国年表》魏惠王十五年裴骃《集解》引《纪年》:“邯郸成侯会燕成侯于安邑。”
〔20〕例如《战国策·秦策四》或为六国说秦王章:“郢威王闻之,寝不寐,食不饱……”
〔21〕《吕氏春秋·疑似》之“吴干”,高诱注以为“吴之干将者也”,非是。
〔22〕《战国策·魏策四》八年谓魏王章:“缯恃齐以悍越,齐和子乱而越人亡缯。”参看蒙文通《越史丛考》第129、130页。
〔23〕《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司马贞《索隐》引《纪年》。
〔24〕《庄子·让王》、《吕氏春秋·贵生》。
〔25〕参看李学勤《关于楚灭越的年代》,《江汉论坛》1985年第7期,第57—58页;李家浩《楚王酓璋戈与楚灭越的年代》,《文史》第二十四辑,第18—20页,1985年。
〔26〕见《燕京学报》第17期,第174页、图二十一,1935年。
〔27〕《殷周金文集成》1·157·155·1—164·156·2,中华书局,1984年。
〔28〕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侯马盟书》第348页, 文物出版社,1976年。
〔29〕王念孙:《广雅疏证》(一上·二九)第18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
〔30〕参看李家浩《攻五王光韩剑与王光戈》,《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辑,第140—144页,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