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道德资本,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笔者曾以《道德资本》一文对道德是不是一种资本、道德作为资本所具有的三大特点以及道德资本价值实现的存在形态首次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理论探讨,并初步从功能角度对道德资本做了概念诠释,我们认为道德作为资本范畴,是一种力,是一种能够投入生产并增进社会财富的能力。本文旨在承继上次研究课题,试图从概念界定、功能与作用等层面,对道德资本作进一步的学理透视,以期引起学界同仁对这一崭新的道德范畴的关注和研究。
一、道德资本的概念界定
要明确界定“道德资本”的概念内涵和适用范围,有必要先了解“资木”范畴的本真意蕴。这是因为不仅现代西方经济学与国内几乎所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资本”范畴的定义大相径庭,而且马克思本人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即《资本论》第一手稿)与最后完成并公开出版的《资本论》中对“资本”范畴的诠释亦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范畴的阐述也有“一般性”与“特殊性”之别。
首先,从现代西方经济学和国内现有政治经济学科科书对“资本”范畴的定义来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在其名著《经济学》中曾对“资本”下过这样的定义:“资本一词通常被用来表示一般的资本品,它是另一种不同的生产要素。资本品和初级生产要素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一种投入,同时又是经济社会的一种产出。”而“资本品表示制造出来的物品,这种物品可以被用来作为投入要素,以便从事进一步生产”(注:〔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上册,高鸿业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88页。)。在这里,萨缪尔森的话包涵了二层意思:一是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它与劳动和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一样,共同参加经济过程,生产出经济物品;二是资本不仅是一种投入性的生产要素,而且是一种可以被生产出来、又能重新投入生产的流动性生产要素,具有保值与增殖的功能。由此可见,萨缪尔森对“资本”范畴的界定只局限于资本的实物形态与自然属性,忽略了它的价值形态与社会属性。与此相反,国内“几乎所有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这样定义:资本是剥削雇佣劳动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注:白光编著:《现代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1页。)显然,国内教科书对“资本”范畴的界定比较注重资本的价值形态和社会属性,并将其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有范畴。
其次,从马克思本人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与最后完成并公开出版的《资本论》中对“资本”范畴的诠释来看。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是从简单的、一般的范畴与具体的、特殊的范畴之间关系的视角来研究资本一般,并未把它看作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在这个手稿中,马克思一方面将资本作为简单的一般范畴进行理论抽象,蒸馏出资本范畴的一般规定与本质特征。马克思认为:“作为必须同价值和货币相区别的关系来考察资本,是资本一般,也就是使作为资本的价值同单纯作为价值或货币的价值区别开来的那些规定性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70页。)而那些规定性的总和概括起来就是:资本“只有不断地增殖自己,才能保护自己成为不同于使用价值的自为的交换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6-227页。),同时由于价值的自我保存依赖于自我价值的增殖过程,因此,资本从最一般、最抽象的角度来诠释就是一种在经济过程中能够自我保值、增殖的独立化价值;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这个手稿中又将资本作为具体的特殊范畴来研讨,试图揭示资本作为“一种现实存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社会本质,剥离出资本背后所隐藏的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然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再使用在手稿中曾经使用的资本一般的涵义,而将资本认作是资本主义的特有概念,侧重于从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视角指认“资本”范畴的社会属性和价值形态。
最后,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范畴的阐述来看。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创作过程中几改其稿,但最终仍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确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就决定了整个《资本论》对“资本”范畴界定的着力点不在“资本一般”,而在“资本特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曾这样写道:“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9页,第168页。),“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挺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9页,第168页。)为了进一步阐释“资本”范畴的特殊性,马克思曾专门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论述道:“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7页。)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范畴的探究主要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联系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锐利的思想武器,因而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范畴的界定重在“资本特殊”。但他并未否认“资本一般”的存在。比如。他认为:资本总是以货币为前提,但货币不等于资本,“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9页,第168页。)“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但除这一形式外,我们还看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另一形式G-W-G,货币转化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买而卖。在运动中通过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已经是资本。”(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9页,第168页。)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事实上是承认通过流通,用来自我增殖的货币就是资本,而它并不一定就要与资本主义所有制与社会形态相联系。
在对“资本”范畴内涵作出界定之后,马克思又根据资本在生产剩余价值中的不同作用将资本分为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即在生产过程中只发生价值转移而不改变自身价值的用于购买厂房、机器、燃料、原材料等生产资料的资本与在生产过程中能创造出新价值的用于购买劳动力的资本,这实际上是马克思对资本概念外延的界定。此外,马克思还提出过“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也就是说,科学由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具有实现经济物品保值、增殖的功能,因而也可以成为资本。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资本”范畴进行学理界定:所谓资本,从内涵上,它是指投入经济运行过程,能够带来剩余价值或创造新价值,从而实现自身价值保值、增殖的一切价值实体和价值符号;从外延上,它既包括资金、厂房、机器设备、劳动力、能源等一切实物形态的价值实体,又包括科学技术、管理、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等非实物形态的价值符号。一句话,凡是能创造新价值的有用物均可构成资本。由此顺推,我们可以对“道德资本”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诠释:所谓道德资本,从内涵上,它是指投入经济运行过程,以传统习俗、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为主要手段,能够有助于带来剩余价值或创造新价值,从而实现经济物品保值、增殖的一切伦理价值符号;从外延上,它既包括一切有明文规定的各种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和制度条例,又包括一切无明文规定的价值观念、道德精神、民风民俗等等。从表现形态来看,道德资本在微观个体层面,体现为一种人力资本;在中观企业层面,体现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宏观社会层面,体现为一种社会资本(注:参见罗能生:《经济伦理:现代经济之魂》,〔天津〕《道德与文明》2000年第2期。)。从功能发挥来看,道德资本与其它资本不同,它不仅是促进经济物品保值、增殖的人文动力,而且是一种社会理性精神,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道德资本的功能与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的启动与运作过程,不仅仅是生产销售、资金运转、风险投资、经营策划等纯经济行为的操作过程,而且是一个十分繁杂的、内蕴着政治、法律、道德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交叉影响的社会性行为的整合过程。它不仅需要诸如生产资料、生产对象、生产者等实物形态的资本投入,而且也需要诸如科学技术、管理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等非实物形态的资本介入,而道德正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就经济运行过程来看,道德是而且必然会是投入生产过程的重要资本”(注:王小锡:《论道德资本》,〔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既然道德资本是投入经济运行过程、实现经济物品保值、增殖的资本,那么它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又是如何运作呢?马克思曾把社会生产过程分为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他说:“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着生产的对立规定上的自身,也支配着其他因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2页。)也就是说,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作为四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环节共同构成经济运行过程的整体,其中生产环节又决定其它环节,是整个经济运行过程的逻辑起点。因此,要深入理解道德资本的本真意蕴还必须进一步考察其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中的功能与作用。
从生产环节来看,道德资本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确保作为生产起点的生产目的的双赢性。任何社会的生产都是有目的的,没有目的的社会生产是不存在的。作为经济活动的生产目的,与作为其它社会活动的目的相比,其根本不同点在于生产活动是以盈利、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第一目标,以经济效益和经济效率为达到目的的第一衡量尺度,以如何用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为经营决策的第一指挥棒,因而生产活动的首要目的是实现已投入的生产要素的保值、增殖。然而,作为经济行为主体要想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须要考虑愿意与其交换产品的另一方的愿望与需求及其强烈程度,把自我的利益追求与另一方的需要满足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实现其生产产品的“惊险的跳跃”。无数事实证明:某种产品能否为生产者带来预期利润,最终取决于能否为消费者所接受;某种产品能给生产者带来多大利益,最终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消费者的现实和潜在需要(注:参见郭夏娟:《市场营销行为的道德意蕴》,〔杭州〕《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因此,作为经济活动的生产目的除了自我盈利外,还应兼顾他利满足。但在现实生活中,经济主体往往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和追求要大于对其它方乃至整个社会利益的顾及和满足,甚至为了实现自身利益不惜损害其它方和社会整体利益,而道德资本的运作功能正在于不断地以有声的社会舆论、无声的个体良知引导生产者从自利与利他的互利出发,使生产目的具有双赢性。
2.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确保运用于生产过程的生产手段的人本性。所谓生产过程是指生产者利用生产手段作用于生产对象,并且产生一定生产结果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动用什么样的生产手段以及如何运用生产手段,不仅决定着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也决定着人们所获取的物质资料的质量和数量,而且还反映出不同时代、不同境遇下人们劳动生产效率的高低和资源配置的好坏,因而生产手段越先进、运用越合理、操作越科学,在给定约束条件下,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就越高、产品数量就越多。从作用对象来划分,生产手段可分为专门作用于物的生产工具和专门作用于人的狭义管理方法,以及既可作用于物,又可作用于人的广义管理手段。在生产过程中,人是生产的主导因素。如果没有人的参与、没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相结合,那么任何现实的生产都是不存在的,因而对人的管理就必然成为生产手段运用于生产过程、创造经济绩效的核心因素。长期以来,由于受西方“泰罗制”管理模式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在生产手段的运用上不善于“以人为本”,只把以劳动者身份投入生产过程的人当作与劳动对象、劳动资料一样的物来对待,把企业只当作“一个由提供劳动力来交换金钱的场所”(注:王成荣主编:《中国名牌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其结果极大地挫伤了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妨碍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利润的实现。因此,为改变企业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见物不见人”的状况,必须要依赖道德资本的有效运作,使他们在运用生产手段管理人的时候多一点“人性”色彩,让人在自主、自由、平等、愉悦的状态下,发挥最佳劳动效能。
3.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确保作为生产结果的生产产品的生态性。所谓产品的生态性是指作为生产结果的生产产品不仅要具有满足消费者本人的有用性,而且要具有对消费者以外的其他人和社会以及自然环境的无害性。厉以宁先生在分析生产效率时曾提出:“难道不管生产出什么样的产品,都等于社会生产有一定的效率吗?假定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使环境遭受污染的产品,难道也表明生产有效率吗?不生产这些产品,效率不更高吗?”(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页。)由此可见,衡量一个企业生产效率的高低,不能仅仅看其产品是否适销对路,是否满足一定人群的特殊价值偏好,以及生理和心理需求,而且要看其产品是否有伤社会风气、是否会破坏生态平衡、是否会危及人类持续发展,否则生产帮人治病的良药与生产使人堕落的毒品就不会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道德资本的运作功能在于不断告诫生产者要注重其生产产品的生态性。
从交换环节来看,道德资本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纠正交换动机的逐利失范。从一般意义上说,交换是经济主体从满足自身需求的动机出发,凭借手中掌握的具有满足他人需求的物品和劳务,通过互通有无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理性选择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哪种意义上的交换行为,都内蕴着经济主体的双重动机:一方面无论经济主体作出怎样的理性选择,满足自身需求和效用最大化永远是交换行为价值取向的最终决定者和评判者;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环境充满竞争,单纯自利的交换行为往往难以实现经济主体的交换需要,经济主体必须把自身的利己需求推向与其交换者,满足与其交换者的利己需要,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目的。倘若经济主体只想从别人那里获取而不想或不愿给别人提供些什么,那么,在自由交换的市场经济中别人便有正当理由不同他发生联系,因而交换的本质必须是自利与他利的结合即互利,在实际交换过程中,经济主体总面临着自利与利他的双重选择,总力求寻找自身利益满足和与其交换者利益满足的均衡点。尽管在通常情况下,经济主体能理性地驾驭自利的野马,以利他为手段,实现互利目的。但是,在暴利的诱惑下,经济主体心中的利益天平就会发生倾斜,大大强化交换行为的为己性,弱化为他性,导致损人利己。因此,道德资本运作功能不仅是常态下对交换主体的理性关照,更是非常态下的对交换主体逐利失范的伦理纠正。
2.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克服交换过程中的伦理缺陷。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丁·奥克森指出:“经济思想的核心是交换这一概念,该概念表示经济关系,即市场模型中人与人的基本关系。交换基于双方之间明确的补偿”(注:〔美〕奥斯特罗姆:《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王诚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09页。),然而,通向交换主体之间明确补偿的道路却并不是平坦的。
首先,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交易欺诈。在交换过程中,交易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因而对交易对象信息的把握就存在着很大差异:一方面卖方对交易对象的质量、性能、结构、特征、同类产品价格等信息相当了解,另一方面买方对交易对象的相关资讯却知悉甚少或者根本不知。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为了自身利益的实现就有可能不讲道德,对买方故意采取或“隐瞒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使买方上当受骗。
其次,由于履约过程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干扰,容易产生信用危机。任何一个成功的交换都包含两个过程:一是达成契约的过程,一是履行契约的过程。如果说达成契约凭借以诚相待,那么,履行契约则依赖于彼此的相互信任及程度,因为只有彼此相互信任,才能自觉为对方所用,以实现互利目的。然而,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往往造成履约程序的复杂和监督履约成本的过高,因而会导致交易双方彼此信任度降低,甚至出现信用危机。
再次,由于买方市场存在容易造成卖方间的不正当竞争。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不同卖方为了实现自身盈利目的,必然采取各种方式增加自己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买者,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就在这残酷的竞争过程中,少数卖方往往会放弃对交易规则的遵循,采取违反道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给同行制造麻烦和困难,迫使竞争对手退出竞争。正因为在交换过程中存在诸多伦理缺陷,因此,离开道德资本的运作,正常的交换秩序将无法维持。
3.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内化交换结果的负外部效应。所谓外部效应,按照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思的解释是“当某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注: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第59页。),也就是说,某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一定在其自身的成本或收益上表现出来,但却会给其他经济主体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好处或坏处。当其结果能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好处时,被称为外部经济(正的外部效应),反之,则被称为外部不经济(负的外部效应)。长期以来,人们对交换结果的研究往往仅囿于交换双方的利益实现,而对其可能对非交换方所产出的外部效应却熟视无睹,这种状况直到新古典经济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庇古那里才有所改变。其实,任何交换行为都会对非交换方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呈现出或正或负的外部效应。比如:A生产面包,B生产皮衣,两者相互交换,从内部效应来说,满足各自对食物和衣服的需求,从外部效应来说,则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再如:A进行贩毒,B进行吸毒,两者相互交换,从内部效应来说,满足了各自对毒品和赚钱的需求,从外部效应来说,则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在交换过程中,必须依托道德资本的有效运作,提高交易双方的道德素质,从而使交换结果的负外部效应实现“零存在”。
从分配环节来看,道德资本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凸显市场分配的“效率优先”,重在把蛋糕做大。在经济学中,分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分配是指生产条件的分配和生产产品的分配;从狭义上讲,分配是指生产产品的分配,其中由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构成的国民收入的分配是其主要内容,因而通常意义所指的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是按照效益分配的原则来实行的,也就是说,它是根据各个作为生产要素供给者的经济主体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来决定其获取收入份额的多少。在这里,决定收入分配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主体所提供的生产要素必须符合市场需要,否则其供给是无效的,收入也就无从取得;二是经济主体所提供的生产要素必须与市场需要相匹配,少则满足不了需要,多则造成浪费,导致供给低效,减少应得收入。因此,在变动不定、充满竞争的市场中,经济主体要想在收入分配上有所得,得许多,就必须不断根据市场需要及其需要程度,调整生产要素的供给量,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率。由此可见,在市场分配中,效率是优先的。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影响,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在分配上追求收入的绝对平均和财产的绝对均等,抹煞了人们在自然生产条件(人的气质、天赋等)、社会物质条件(家庭环境、财产占有、教育及就业条件等)和现实生产条件(自然地理环境等)的差别,割裂了人的主观努力程度与生产效率高低的必然联系,结果极大挫伤了经济主体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引发有限劳动资源和生产资料的浪费,导致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因此,在分配环节上,人们需要道德资本的有效运作,需要道德从理论上为人们大胆地追求“效率优先”提供价值论证和道义支撑,并在实践中消除平均主义,从而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
2.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维护社会分配的“兼顾公平”。所谓“兼顾公平”它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收入本身是否达到均衡和合理,是否体现了“效率优先”,是否体现了个体收入与其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效益相挂钩,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二是分配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否达到均衡和合理,是否体现了“兼顾公平”,是否体现了政府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而对收入分配进行强制调节,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网和减震器。厉以宁先生曾在《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一书中把市场分配称为第一次分配,把政府主持下的社会分配称为第二次分配。他认为:“第一次分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进行,着重的是效率,效率优先将在这里体现出来。第二次分配是在政府主持下进行的,既要注意效率,又要注意公平,既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又要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协调。”(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1页。)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要“兼顾公平。否则一味追求效率优先,置社会公平于不顾,纵容收入分配差距无限扩大,无视贫富分化日趋严重,从而使弱势群体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其结果必然影响社会的稳定有序,而“社会的不安定又导致经济发展的受阻碍,导致效率的增长缓慢、停滞或下降,导致人均收入水平的降低或难以提高。”(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30页。)由此可见,人们在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把蛋糕尽量做大之后,在社会分配领域,还要注意发挥道德资本的功能,努力协调分配各方利益,力求把蛋糕分好。既要保证那些对社会有不同贡献的成员获得不同的利益,在收入分配上拉开一定的差距,以便进一步激发人们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同时又要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不至引发社会动荡的范围内,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最起码的生活保险,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从消费环节来看,道德资本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刺激需求、拉动经济、摆脱”消费瓶颈“的制约。与分配一样,消费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消费既包括生产消费又包括生活消费;从狭义上讲,它是指生活消费,即人们通过使用消费资料(产品和劳务)满足自身生活需求的行为和过程。日常语言中所使用的消费概念是从狭义上去界定的。从社会再生产的视域来看,消费作为所有生产的最终目的(斯密语)具有承前启后的效应,它不仅“替产品创造了主体”,而且“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40-742页。)。如果消费环节遭遇障碍,没有创造出相应的生产需求和销售市场,出现有效需求不足,那么,整个社会再生产将无法正常运作,经济发展也必然受阻,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消费对社会再生产和经济发展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决定性的瓶颈制约作用,这种作用在过剩经济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据有关材料显示,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已告别了短缺常态,跨入了以买方市场为特征的过剩经济时代。这种过剩不仅表现为生产能力的过剩,出现产品大量积压;而且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过剩,出现失业、下岗人数增多和资金大量闲置,于是刺激需求、拉动经济、摆脱消费瓶颈制约作用便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指向(注:陈淮:《过剩经济:挑战中国》,〔北京〕《新华文摘》1998年第10期,第48-49页。)。近几年来,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许多诸如连续多次调低利率、住房货币化、教育产业化等政策,但与预期的效果仍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人们把注意力过多地聚焦于消费中的经济承受力,而忽略了消费中的伦理承受力。其实,消费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经济承受力,即人们能不能或有大可能的经济支付能力,它构成消费的物质基础;而且消费也取决于人们的伦理承受力,即人们愿不愿或有多大愿望去支付,它构成消费的观念形态。尽管经济承受力决定着伦理承受力,但伦理承受力对经济承受力具有反向互动作用,解决了前者并不意味着后者的必然解决,也就是说,具有一定经济消费能力的人,并不一定愿意消费或愿意多消费。如果人们不能形成与过剩经济时代相适应的消费伦理,即使国家再三提高人们的经济收入,恐怕也未必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消费领域中出现的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因此,道德作为一种资本,其在消费领域中的首要功能就是重要塑人们的消费理念,从思想道德观念上为国家的刺激内需、拉动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有力的伦理支撑和心理援助。
2.道德资本的运作有利于建构自主性消费理念,摒弃“丰饶中的纵欲无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所谓“自主性消费理念”,是指一种以自我实现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放弃各种与可持续发展相悖离的享受性和挥霍性物质消费为核心内容的消费伦理观念(注:甘绍平:《论消费伦理》,《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种消费理念主要包括两层涵义:首先,它是一种主动性消费。与传统“宁俭勿奢”的被动性消费理念不同,自主性消费理念一方面立足于为生产创造需求、为生产提供市场,以发展生产力和推动社会进步为目标,另一方面着眼于为市场主体创造财富、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以满足人性需要和促进人性发展为导向,因而它既反对过分抑制需求,又反对过分无视人性需要,主张变被动消费为主动消费,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其次,它是一种合理性消费。一方面,就个人自身消费而言,它主张量入为出,即个人的消费支出必须与个人的收入、财力、物力相适应,当然这时所指的个人收入不仅包括他的现期收入、以前积蓄,也包括他的预期收入(注:周中之:《消费的伦理评价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上海〕《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999年第6期。);另一方面就个人消费的社会效应而言,它主张适度消费,即在资源的社会供量为既定的条件下不过多地占用和消耗该资源,同时对超出必要消费之界限的挥霍性的物质欲望与物质享受作出自愿的限制与放弃,从而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在消费领域中一直存在两种表面似乎对立然而本质却殊途同归的片面消费理念:一是前面所提到的“宁俭勿奢”的消费理念,这种消费理念由于孕生于生产不足、经济短缺的自然经济时代,因而把生产与消费绝对对立起来,目的在于将人们的消费需求压低到最低限度,以建构“尽量少消费、最好不消费、迫不得已才消费”的被动性消费理念来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二是以享受性和挥霍性为主导的消费理念,这种消费理念由于是在中国过剩经济时代和西方消费主义思潮东侵的双重背景下萌发的,因而盲目强调消费对生产的刺激作用,目的在于把对人的消费欲望的满足扩大到社会生产与个体生理所能承受的极限,以建构“丰饶中的纵欲无度”的感官刺激性(消极性)消费理念来促进经济的增量发展。从表面上看,这两种消费理念似乎是对立的,一个过分压抑人性的物质需求,一个过分放纵人性的需要满足,然而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把人不当作“人”,把人降低到只有物质需求的“动物”水平。因此,在消费领域,要想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消费理念,必须充分发挥道德资本的功能,排除以上两种片面消费理念对建构自主性消费理念的干扰,从而把提高生产力和改善大众生活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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