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环境美学使命_环境保护论文

当代环境美学使命_环境保护论文

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使命论文,当代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07-0094-06

环境美学自20世纪末在西方首先出现后,很短的时间就在全球引起高度关注,笔者20世纪90年代末也进入这个领域。①如果说,20世纪环境美学在中国还很陌生的话,那么,在21世纪,尤其在最近几年,它不仅为美学界许多学者所热衷,而且也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一些城市如武汉、长沙、宁波、杭州、郑州、太原、重庆、兰州、西安都曾举办过环境美学论坛或环境美学的讲演。环境美学之所以受到欢迎,原因很简单,它是一门切合时代需要的理论性兼应用性的学科。虽然,环境美学的建构,目前尚不能说完善,即使首先提出这门学科的西方学术界,对这门学科,也处在探索的阶段。到今天为止,到底环境美学研究什么,什么是环境美,也没有一个权威的统一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人在《环境美学》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环境美学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能不能获得学术界的认同,尚需时日。下面,我就环境美学的当代使命,谈谈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同仁。

一、环境与资源

长时期来,环境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概念,但是,当环境成为环境学科,诸如环境生态学、环境保护学、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的研究对象时,它就成为一个科学的概念。作为科学概念的环境,它的外延与内涵是需要界定的。

首先是环境与人的关系。将环境作为一般性概念,环境是环人之境,它是外在于人的。然而,将环境作为科学概念,它能外在于人吗?不能。环境与人有着血缘关系,美国学者阿诺德·柏林特说得好:“环境并不仅仅是我们的外部环境。我们日益认识到人类生活与环境条件紧密相连,我们与我们所居住的环境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在我们呼吸时我们也同时吸入了空气中的污染物并把它吸收到了我们的血流之中,它成为了我们身体的一部分。”②不仅人的肉体与环境密不可分,是环境造就了人的肉体,而且人的精神与环境也密不可分,是环境造就了人的精神。

这里,首先涉及自然与自然环境之分。环境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我们这里主要说的是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不是自然?是自然。但是,自然作为环境与自然作为其自身是完全不一样的。自然作为其自身,是以自己为本位的,它与人无关。而自然作为环境,它就失去了自己的本体性,成为了人的价值物。一方面,它是人的对象,相对于实在的人,它外在于人。但另一方面,当它参与人的价值创造时,就不是人的对象,而是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人的另一体。此时,环境中有人,人中有环境。在这个意义上,环境与人不可分。

自然当其作为人的价值物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作为资源,二是作为环境。同一对象,既可以看做资源,也可以看做环境,都是人的价值物,但有重要的区别。资源主要为两类,一类为生产资料,一类为生活资料。生产资源为人的生产活动提供原料,生活资料直接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人要生存,要发展,必须要向自然获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按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必须有个限度,超出限度,竭泽而渔,就可能造成两种情况:一是整个生态平衡严重破坏,二是某些资源枯竭。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反过来给人造成严重危害,危及人的生存。资源是经济学的概念,它的价值是可以用金钱换算的。

环境与资源可以是同一对象,也可能不是同一对象。一般来说,环境比资源外延要大,但是更重要的是,资源是人掠夺的对象,而环境是人的家园。从自然界掠夺资源,不管手段如何,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而将自然界看成环境,不管这里的自然条件如何,人总是力求实现与自然和谐的。

对于自然界,我们过去比较重视的是它作为资源的价值,将征服自然看得高于一切,套用一句名言:“欲与天公试比高”。科学技术的使命是为人提供征服自然的工具、武器,还有理论、方法。这样做的结果,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人对自然狂暴地掠夺,固然为人类增加了不少的财富,在相当程度上也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但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当然,即使在今天,我们仍然需要从自然界索取,也就是说,征服自然的工作不能停,但是,这一工作却不是没有约束的。

对于当今的人类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将自然看成我们的家。家,不只是生活的概念,还是一个深刻的哲学概念。家也不只是物质性的概念,还是精神性的概念。环境美的根本性质是家园感,家园感主要表现为环境对人的亲和性、生活性和人对环境的依恋感、归属感。

环境作为人的家园,既是空间的,也是历史的。这历史既是自然史,更是人文史。人类现在的环境,既是自然变化的产物,也是文化发展的产物。现实存在的任何具体环境,无不是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结晶。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作为人的家,既是温馨的,也是崇高的。环境美学的当代第一使命,就是确立环境作为“家”的概念,

过去那种将自然界一味看成资源的观念应该有所转变,我们只能适度地开发自然资源,而应高度重视保护好自然环境,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家。

二、宜居与乐居

家的首要功能是居住。居住,就不只是住着,还有生活着。居住可以区分成三个层次:

(一)宜居:宜居关乎人的生存。宜居,首先指环境的生态质量,生态关系人的健康;其次是社会安全系数,社会安全系数关系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二)利居:利居关乎人的发展。利居一是指生活方便,二是指创业方便。人们选择一座城市作为自己居住地,是有诸多原因的,其中:利益的因素最重要。不同的人选择的城市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追逐的利益不同。利益是复合的,也是变化的,住在某地终生不搬迁的人现在是越来越少了。

(三)乐居:乐居关乎人的生活质量。环境能不能让人乐居,主要有四点:第一,生态优良,景观优美,气候宜人。第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第三,个性特色鲜明。第四,能满足居住者独特的情感需求。情感需求对于许多人来说极为重要。人的情感力量是很大的,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超越理性而成为决定人行动的首要的心理因素。真正乐居的城市一定是让人情感上认同的。情感上认同,意味着这座城市很有人情味,温馨、可人。自然让人愉悦,文化让人迷醉,情感让人留连。

以上说的城市居住功能三层次中,宜居是基础,立足于生存;利居,侧重于创业,立足于发展;乐居则侧重于生活,是前两者的综合与提高。

虽然利居与乐居,存在不统一性的一面,但是,人们获利的最终目的,还是生活,创造价值的最终目的还是享受价值。因此,归根结底,乐居是人类对环境的最高追求。环境美学将乐居看做环境美的最高功能。它的重要价值在于确立人类对环境建设的最高目标。

宜居,重在环境保护,它虽然也是环境美学所肯定的,却又是环境保护学、环境生态学所共有的,并不是环境美学的特殊性所在。利居,重在环境开发,仍然没有摆脱将环境当做资源的观念,明显地在利用环境,而环境一旦成为利用的对象,它与人的关系就存在某种对立。只有乐居,人与环境的关系才不是对立的,而是和谐的,而且,这种和谐具有亲缘性、情感性、文化性。亲缘性,说明环境与人共生的关系,人与环境命运相共,真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情感性,说明环境与人的内在心理的关系。宜居重在生态,利居重在功利,只有乐居,才重在情感,而众所周知,情感是人之为人的最为深刻的心理因素,是人之为人之根本。文化性,说明乐居是具有丰富而又深刻的文化意味的,它建立在人类创造的全部文明的基础上,而且它浓缩提炼了人类文明的精华。在某种意义上,乐居这一概念是与幸福概念相通的,而且它就是幸福的代名词。环境美学将乐居作为环境美的最高功能,实际上它成为人类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

人性化,或者说以人为本,在环境建设上如何落实?笔者认为,就要落实在乐居这一层面上。宜居、利居,均是以人为本的,但不是最高层面,因为在宜居和利居的层面上,人性没有被充分地肯定,只有到达乐居层面,人性才获得充分的肯定。人在环境方面的全面需要才得以满足。

从以人为本的维度来看环境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最能满足人性的,而且也是最能令人乐居的环境。

山水园林城市,首先是“自然”较一般城市多,它有山,有水,能充分满足人对自然的需要,人本来自自然,然当人们为了功利的需要,涌进城市以后,为了满足人对功利的贪欲,市政建设者,不得不削山填水,这样,城市中原有的青山没有了,碧水没有了,有的只是成片的钢筋水泥森林。生活在这样的森林里,人的内心是极度恐慌的。山水园林城市,将已经被人们赶出的“自然”请了回来,这就满足了人亲和自然的本性。山水园林城市虽然自然山水多,但是它并不缺少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山水园林城市中的山水不是原生态的山水,而是按照艺术原则,加工过、建设过的山水。由于山水园林城市全面满足人对自然、对文明的需求,因此,它是人类最为理想的生活场所,是乐居的首选之地。

历史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遗存丰富且质量很高为标志。人是这个地球上唯一有历史感的生物。人也是进化的,亦如别的生物,只是别的生物的进化是自然行为,进化是被动的,而人的进化,是自然与文明合力所致,因而人的进化(步)才不是被动的。人凭什么能在进化(步)途中争取主动?重要的一条,人是有历史感的。鉴古可观今,而深刻地洞察现实又有助于科学地预见未来。人就是凭着历史感自觉地建设现在,有目标地走向未来。人类进化(步)的历史,不只是用文字记载的,还用实物来记载。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有名,就因为它保存了比较多的历史实物。丰富而又精美的历史实物——历史遗存,正是这座城市魅力所在。

人类的家,是由自然走向农村再走向城市的,而今虽然农村仍然是我们的家,但是农村也在一定程度上城镇化了,因此,实际上,城市是我们最为主要的家。当前,各地都在创建人类的宜居环境,提出建设花园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等诸多主张,这些都是环境美学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而所有这些问题中乐居是环境美学唯一的最高的主题。

三、工程与景观

工程与景观的关系,涉及环境建设与环境美化的关系。人在环境中生活,不能不对环境进行建设,人类的任何建设,都可以算做工程,人类的工程除了纯艺术性的外,均是功利性的。诸如城市中的建筑、马路、高架路、立交桥、下水管道,高压线等。无疑,这些工程给人类生活带来诸多的福祉,但是,这些工程也给人类带来一些麻烦,这些麻烦有属于生态方面的,也有属于能源方面、卫生方面、经济方面的,它们不同程度地对环境有所破坏。

环境美学也许更多地关注工程外观对环境的影响。应该肯定,设计合理、创意新颖的工程外观,不仅不是环境的破坏,反而是环境的美化。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实际上,诸多的工程,是对人类环境审美的严重伤害。在城市中走路,触目是横七叉八的电线、建筑、广告,或是平庸,或是丑陋,能高兴得起来吗?

工程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是环境建设;另一方面,它又是环境的破坏。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它的破坏,或者不破坏,甚至转变为美化呢?

从环境美学的角度,笔者试提出一个观点:化工程为景观。何谓景观?环境在环境美学中是一个本体概念,按环境美学的观点,环境美在景观。环境是一个科学概念,而景观则是一个美学概念。景观的构成,一是景,一是观。景有自然之景,也有人工之景,类型是非常之多的。而观,也不止是生理和心理上的感觉,它涉及诸多的人文因素,实际上它指的是人类的文明。

景观作为美学概念,它相当于艺术中的意象。将工程化成景观,要求在工程规划中加入美学理念,让工程既有利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又有利于人们的审美。工程与景观有对立的一面,但也有统一的可能性。优秀的工程设计者,应尽量地消解两者对立的一面,尽最大的力量,实现它们的统一。

这里,牵涉到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问题。工程建设有两种理念在指导,一是功利的原则,如何让工程最大地发挥它的功能性;二是审美的原则,如何让工程成为一道景观。这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有人提出:功利第一,审美第二。笔者认为不妥。功利与审美在这里不存在第一、第二之分,只有一个原则,两者统一。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审美主导。为何不提功利主导,而提审美主导呢?道理很简单,功利主导,总是导致审美的缺失;而审美主导,则一定会将功利包容在内,因为功利是审美的重要内容或者灵魂,怎么能缺失呢?

功利与审美是美学基本问题之一,它在环境美学中的体现,就是工程与景观的统一。

四、环境保护与环境美学

有人可能认为,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环境保护,谈环境美学不是时候。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实则胡涂。环境美学不是环境美化学,它也是环境保护学。环境保护,一是需要科学技术,二是需要理念。环境美学提供的正是环境保护的理念。我们上面说的环境美学的一些理念对环境保护难道没有指导作用吗?比如,资源与家园的概念,资源要开发,家园要珍惜。正是出于对家园的热爱,我们才要重视环境保护,而环境美学讲的正是家园的概念。又比如,生态与文明的关系,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有二:生态主义与文明主义,是两者的统一,而不是两者的分立。这就与环境保护有关,环境保护无疑需要重视生态,但生态平衡实现到什么程度,关系到现在的文明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现代文明的水平决定了现代生态平衡的水平。唯生态主义,实际上是行不通的。以人为本,与以生态为本,是可以也应该统一起来的。

在诸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理念中,环境美学的确处于较高的层面。它虽属于环境哲学,但它比一般的环境哲学要具体一些,对现实指导作用相对来说,较为切实。环境美学比环境艺术学、园林学、园艺学要抽象,要高。它是环境艺术、园林学、园艺学的理论指导。没有环境美学作指导的环境艺术工程、园林工程、园艺工程,往往是不到位的,或者说是不够理想的。

这里,笔者试提出“审美的环境保护”这一概念。按哲学说,人类三大精神追求为真、善、美。这三者是何关系?哲学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真、善两者统一于美。科学界的看法如何呢?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以彭加勒、韦尔、海森堡为代表,一种以爱因斯坦为代表。法国科学家彭加勒认为“美”比“真”更本质,“美”的必定是“真”的。德国物理学家韦尔、海森堡的看法差不多。他们都认为“美”是“真”的充分条件,而“真”是“美”的必要条件。爱因斯坦的看法有些不同,他坚持“真”是“美”的充分条件,“美”是“真”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真”的必定是“美”的,“美”的不一定是“真”的。这两种看法貌似对立,其实是相通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强调点不同。彭加勒、韦尔、海森堡强调“美”的必定是“真”的,“真”的不一定是“美”的,这“美”是就其本质意义来说的。真正的“美”,应该是客观世界某种本质、规律的存在方式,而且这种存在方式具有典型性。基于实验条件和人的认识能力的时代局限,有些“美”的科学理论暂时还得不到证明,按照实验是检验科学理论真理性的重要标准来看,它似乎不真,但是,由于它美,它必定真,这“真”总有一天会被证明的。至于“真”的不一定是“美”的,这“真”没有取它的本质意义,就是说,不是指它的绝对真理性,而是指它的相对真理性。这理论,在人们现有的认识能力之下,在现在的实验条件之下,可以说是“真”的,但是,如果科学实验的条件改善了,人们的认识能力提高了,原来被认为是“真”的科学理论中,其潜藏的“不真”的一面就会暴露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真”的科学理论不一定是“美”的。

至于爱因斯坦强调“真”的必定是“美”的,“美”的不一定是“真”的,是从另一种角度说的。“真”的科学理论必定是“美”的,这正好是强调美与真的一致性,这与彭加勒等科学家的看法并无区别。爱因斯坦说的“美”的不一定是“真”的,这“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美”的科学理论只是徒具形式上的美,而缺乏真的内容,实际上是赝牌美,不是真正的美;另一种可能是:这美的科学理论有可能是真的科学理论,但基于科学家当时的认识能力和实验条件,人们目前还不能断定它是“真”的科学理论还是“假”的科学理论,从实践是检验科学理论真理性的最终标准这一立场而言,美的不一定是真的。

虽然科学家们的具体说法有些不同,但是,都坚持真与美的一致性,而且基于真的相对真理性,而往往将美置于高于真的地位。

将真善美的观点用到环境保护上来,我认为,善是根本目的。这里说的善是人的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而真与美则分别是环境保护的两种不同理念。“真”的保护主要是科学保护,以生态平衡为最高原则,这中间也会有美,但美主要是生态方面的,自然状态的,没有人工创造的。“美”的保护,按照美的必定是真的观念,它必包含有真,也就是说,生态平衡是它题中应有之义。这样说来,生态美它是有的,但是,“美”的保护还有“真”的保护所没有的东西,这就是美的规律。美的构成是丰富的,有来自生态方面自然方面的美,也有文明方面的人工的美,美的规律也是丰富的。这样说来,“美”的保护不仅包含“真”的保护,而且高于“真”的保护。比如,城市中的湖水被严重污染了,按科学的保护即“真”的保护,主要在治理污染。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它的生态平衡;而按审美的保护或者说“美”的保护,它不仅要治理污染,还要进一步做一些美化,比如,湖岸是否栽些树,栽些花?种什么树,栽什么花?这树与花应构成怎样的关系?另外,湖中是否考虑养些鱼?养什么鱼,既要考虑生态,又要考虑观赏;湖岸或湖中小岛是否建一个小亭,让人观景……这种文化性的投入,就不只是环境保护,还包含有环境美化,它属于环境美学的范围。

环境保护有消极的保护也有积极的保护。消极的保护,有时未必能做到长久的保护,或者未必能做到全面的保护,或者保护了这一块,又损害了另一块,这种保护,主要还是理念上出了问题。积极的保护,则是立足于长久的保护,全面的保护,它要求相关的事物处于良性的互动关系之中,这其中就包括环境美学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之所以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不是科学技术水准达不到,而是思想认识达不到:或者根本不重视环境保护,或者想做得很好然而没有相应的人文理念包括环境美学理念作指导,结果反将事情做坏了。没有环境美学作指导的环境保护完全有可能造成新的环境破坏。

环境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教育中,不只是环境保护的教育,还有环境美学的教育。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环境审美的意识也很薄弱。环境美学它所要担当的,不仅是环境保护的教育,还有环境审美的教育,这方面,环境美学的使命更是任重道远。

注释:

①笔者于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环境美学领域:1998年在成都的全国美学会议上发表论文《培植一种环境美学》;2002年承担教育部“环境美学基本问题研究”课题,并开始招收环境美学专业方向的博士生;2005年,在武汉、长沙、张家界相继主持环境美学方面的国际会议;2006年出版了由我与阿诺德·柏林特联合主编的《环境美学译文丛书》,该年主持由哈佛大学敦巴顿橡树园高级研究中心与武汉大学联合主办的“绿色的盟约——城市与园林”国际会议;2007年出版了《环境美学》专著。

②[美]阿诺德·柏林特:《生活在景观中》,第8-9页,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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