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研究_双轨制论文

数字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研究_双轨制论文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轨制论文,信息服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环境的形成,信息的生产、存储和利用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数字信息资源以传统信息资源难以比拟的优势,逐渐成为信息资源的主要内容。在此背景下,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建设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以数字信息的组织、开发、传播和提供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信息服务业务的有序开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现有的公益制和产业制两种数字化信息服务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数字化信息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如何加强两种数字化信息服务模式的管理,构建现代化、开放式数字化信息服务新格局,实现公益制与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理论基础

科学的理论是正确行动的指南。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同样需要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笔者认为,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理论基础之核心有二:一是公平,二是效率。

1.1 效率

首先得弄清什么是效率。《辞海》对效率一词的解释是:劳动效果与劳动量的比率。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指的是在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做了能带来最大可能性的满足程度的利用,也是配置效率(allocation efficiency)的一个简化表达。由于相对于人们的需求,数字化信息资源仍然是稀缺的,因此,必须探究如何优化数字化信息资源配置,提高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效率理论在宏观上要求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配置效率”是有效率的,也就是在一定的投入与技术条件下数字信息资源得到了最充分的使用,即效用最大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公有制体制掩盖了整个国家对效率追求的倾向。以图书情报机构为主体的信息服务机构也不例外,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配置效率受到了严重的制约。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与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一起构成了数字化信息服务的“两架马车”。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促进“两架马车”的协调发展,同时,实现整个社会的数字化信息资源在“两架马车”协调发展中得到优化配置。

同时,效率理论在微观上要求个别信息服务企业和个别的公益制信息机构保持较高的投入—产出效率,即用尽可能小的配置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配置效益。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通过业务协调理顺各服务机构的内在联系,通过制定政策法规为各服务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平等竞争促使各服务主体关心自己的服务绩效,从而达到各信息服务机构保持较高的投入—产出率的目的。

1.2 公平

《辞海》对“公平”是这样定义的:“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对于信息公平而言,由于每个纳税人都有平等地获取公共信息的机会和权利。他要将自己获得的“服务”与自己的“投入”的比值与社会上其他人作社会比较,只有相等时,他才认为公平。然而,数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设备有着紧密联系,而且也与信息用户的知识素养密切相关,信息不公平,即“数字鸿沟”问题便由此产生。由政府部门投资和管理的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担负着向社会公众提供最基本的信息服务的职能,有助于消弭“数字鸿沟”,促进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1.3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矛盾论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不能离开效率谈公平,离开效率的公平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平,单纯的公平虽然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激起某种热情,但不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理论基础;也不能离开公平去追求效率,离开公平的效率只能是一种短暂的效率。因此,如何在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的哲学命题。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不存在绝对抛弃一方而追求另一方的问题。它在追求数字化信息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没有放弃对信息服务公平的考虑,顺应了国家对于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合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基本要求,实现了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

2 当前我国数字化信息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数字化信息服务是按照二元结构运行的,即公益制和产业制两种数字化信息服务模式。为了便于说明,笔者予以分别论述

2.1 公益制信息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的主体包括由政府出资兴办的各级各类图书馆、档案馆、信息中心等(笔者在此单就以图书馆为例)。20世纪中后期开始,我国部分图书馆内部业务管理逐步演变为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的自动化管理,数字化信息服务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图书馆信息服务进入了网路化发展和资源共建共享阶段,出现了图书馆联合编目和资源共享工作的初步探索,数字化信息服务的效率和公平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例如,1998年教育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实施“CALIS”工程,建立起广域网环境下的整体化、数字化的信息服务体系。2000年浙江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签订了《数字化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书》,并开通了数字化文献资源共享的联合目录。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作为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未来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的重要技术平台,这无疑将会加快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公平的实现。

然而,在此过程中,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大的范围讲,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有继续增大的趋势,信息公平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共建共享中遇到的具体障碍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有关共建共享的配套政策仍需完善。从小的方面来看,信息服务机构各自为政的思想仍然存在,信息机构内部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所提供信息服务的质量不高,针对性也不强。这些突出问题制约着信息服务的效率与公平,特别是信息服务公平水平的提高。

2.2 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在我国也开始出现并迈出了快速发展的步伐。产业制信息服务的主体则涵盖了数据库生产商、信息内容服务商和出版商等。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和维普咨询有限公司为例,前者是国内第一家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比较有影响的集信息资源产品、信息增值服务和信息处理方案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商;后者是改制后的西南信息有限公司下属的专业数据公司,与万方、CNKI并称为国内三大综合信息服务商。CNKI工程始建于1999年6月,经过多年努力,建成了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并正式启动建设《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及CNKI网格资源共享平台,通过产业化运作,为全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知识信息资源和有效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

与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一样,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也存在着若干问题。如今种类繁多的信息服务机构大量涌现,信息服务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导致部分产业制信息服务机构因收费不合理而降低了人们的信息需求,也致使公益制信息资源因被产业制信息机构无偿占用或低价利用而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基本信息权利。另外,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赢利性的目的,导致某些信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混淆是非,影响了市场秩序,甚至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3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提出

依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笔者在此提出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就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部门根据协调发展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公益制机构管理、产业制实体管理和信息服务市场管理,促进公益制与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数字化信息服务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因此,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在国家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下,协调一致、有条不紊的进行,使数字化信息服务以更高的效率、效能和更低的成本在国家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文化水平提高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根据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内涵可以看出,管理的内容主要涵盖公益制机构管理、产业制实体管理和信息服务市场管理。

对于公益制机构的管理,主要是以促进信息服务公平为导向,积极协调各地区、各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的发展思路合理规划和组织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其个别服务的开展主要通过建设网站作为数字信息资源利用和整合的数字化平台,依托网络向社会提供一般性信息浏览服务,并利用用户认证等手段,面向持有使用权的用户群体提供信息检索、传递和下载等深层次信息服务。当然,公益制信息服务中进入市场的部分应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运行。

对于产业制机构的管理,主要是以促进信息服务效率为目标,遵循市场规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法规、规章和条例,在引导产业制信息服务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同时,优化信息服务市场环境以努力维护信息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其具体业务的开展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向团体用户(如各种类型的图书情报机构)提供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网络使用权;或者通过发行阅读卡或与大众搜索引擎合作为终端为用户提供方便灵活的数字化信息服务。

而对于信息服务市场的管理需要从对用户的研究着手。从信息需求机制来看,用户对信息服务的购买有两个前提:该需求通过公益制信息服务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购买信息服务具有经济可行性。由于用户对信息的购买行为关系到信息服务市场的发展,这就要求在市场中确立有效的以“求”定“产”和以“产”促“求”机制。当然,在我国整个信息服务产业尚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适当的“超前生产”和“供给”,刺激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的发展。

4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实施

4.1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实施模式

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化信息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信息服务的智力支撑力,笔者立足当前我国数字数字化信息服务实践,在此列出三种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模式。

4.1.1 并行模式

并行模式就是国家管理部门对公益制和产业制数字化信息服务实行两条线管理。前者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人、财、物资源的配置管理,各个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在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推动下,根据资源状况、技术条件开展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后者则由信息服务机构本身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需求状况,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投资核算、自负盈亏地从事信息服务的产业化运营,并接受工商管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1.2 交叉模式

与并行管理模式不同的是,在交叉模式下,管理部门鼓励产业制信息服务机构在不影响其赢利性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地开展一些公益性服务项目。同时,国家管理部门允许产业资本以合适的方式(资金、技术和人才)介入公益制数字化信息服务领域,进行一定量的赢利性数字化信息服务活动。当然,对于由私人资本投入的这部分服务具有一定的赢利性质,但这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公益制信息服务的本质属性。

4.1.3 混合型模式

混合型模式是根据“共生”理论对并行模式和交叉模式的有机结合。因此,混合型模式除可以综合考虑上文4.1和4.2小节所论之外,还应该把握以下两点:第一,引导公益制与产业制信息服务主体进行积极沟通。由于两类服务机构的性质不同,二者要注意加强信息沟通,充分了解相互的信息需求动态和信息建设状况,降低彼此界面的摩擦度,实现业务的有机融合。第二,积极推动双赢合作。公益制信息服务机构可以购买或联合购买产业制信息服务机构的数字化资源,提高自身的信息保障能力;产业制信息机构可以聘用公益制服务机构人员对其拥有的数字化资源进行信息再标引、建立合理的网络导航系统,或分享信息咨询经验与技巧等隐性知识内容。

4.2 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执行手段

从宏观上看,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多种多样。当前,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的手段主要涉及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三种。

(1)经济手段。它是运用经济杠杆的利益诱导作用,促使数字化信息服务机构从经济利益上关心自己的活动,是一种间接组织和协调数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手段。

(2)法律手段。它是用以协调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数字化信息服务,也就是各个层次的相关管理机构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机构,运用经济法规来调整各信息服务机构之间以及各环节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处理经济矛盾,解决经济纠纷,惩办经济犯罪,维护数字化信息服务的正常秩序。

(3)行政手段。它是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必要的辅助手段,其合理运用有利于整顿数字化信息服务秩序,有助于更好地运用双轨制管理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行政手段不仅十分重要,而且有时甚至是必不可少的。运用时要明确行政手段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提高运用行政手段的决策水平,要注意防止“多头”管理现象的发生,要注意灵活性和原则性的有机结合。

上述三种管理手段各有特点,各有不同的应用范围。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产业化和市场化迈进,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其运用不仅能使信息资源管理科学化,而且能有效地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必要的行政手段乃不可或缺,它可以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场合显示出优越性。因此,我国现阶段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应当强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并强调各种手段的协调与配合。

总之,数字化信息服务双轨制管理不仅注重发挥两类信息服务主体的功能和优势,促进数字化信息服务的共生发展,更重要的是从宏观层面上创新数字化信息服务管理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实现数字化信息服务整体功能的优化。

收稿日期:20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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